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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党组织集中整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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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党组织集中整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案

开展村级党组织集中整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方案

  村级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在新时期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是贯彻落实····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迫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村级党组织集中整顿、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要求

  坚持分类指导、结对帮扶、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以村级党组织集中整顿为突破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力争到今年年底,使全县村级党组织基本达到班子有新面貌、队伍有新活力、科学发展有新举措、各项工作有新起色、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的“五新”目标。

  三、方法步骤

  村级党组织集中整顿从今年9月份开始,年底前结束。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思想发动阶段(9月—10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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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层层动员部署。全县动员大会召开后,各乡镇(街道)党委要集中一周的时间,深入到所辖村党组织,采取问卷调查和座谈走访等形式,开展村党组织建设情况排查摸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在乡、村两级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动员部署。

  2.开展教育培训。9月上旬,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和县就业局重点抓好村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小组长和大学生“村官”的集中培训;各乡镇(街道)党委重点抓好其他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的轮训,确保年底前培训全覆盖。要把学习贯彻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重点培训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党性观念、群众观念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集中整改阶段(10月—年底)

  1.开展村级财务全面清理审计。10月份,完成对近3年来的村级财务全面清理审计,形成清理审计结论。由县审计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局等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组,搞好指导把关。

  要重点清理审计村集体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生产经营建设项目的发包和管理、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土地补偿分配使用、村级债权债务等情况。重点核查有无非法转让、转卖、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产和资金的问题,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对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村要进行重点审计,尤其要把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内容作为审计重点,保证有村民理财小组参加,清理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布。对清理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集中开展村干部“两评一考”工作。10月份,集中开展一次村干部“两评一考”工作,即:村党支部书记分别接受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和本村党员、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党委对村干部进行实绩考察。由乡镇(街道)党委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把关。

  满意度测评和实绩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政令执行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发展集体经济、化解村级债务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社会民生工作情况,村级班子、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完成情况。实绩考察实行百分量化考评,由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进行量化。

  “两评一考”工作主要按以下程序进行:⑴满意度测评。分别在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大会和本村党员群众代表大会上发放满意度测评表,采取背靠背、无记名方式投票,县委组织部派人指导;⑵实绩考察。乡镇(街道)党委制定实绩考察细则,成立若干个考察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走访等方式,逐项考核计分;⑶评定档次。考察组综合测评和考察情况,对村干部评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档次,由乡镇(街道)党委审核、公布;⑷结果运用。各乡镇(街道)党委对考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结果与绩效补贴、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养老保险和奖惩挂钩。村党支部书记的考评结果和调整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确定。

  3.加强村级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一是结合村党支部换届选举,配优配强村党支部班子。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公推直选”,注意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与党同心同德、奉献精神强、公众形象好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班子。对班子成员不团结的,采取谈心交流、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思想整顿,化解矛盾,促进团结;对不思进取、履责较差、作风不好或群众满意率在70%以下的,按有关规定限期整改,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的要严格处理,严肃查处因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矛盾升级、问题扩大化的典型案例;对于宗族势力影响或干预村务工作的,依法宣传教育和引导,坚决予以抵制;对问题特别严重的村,要进行必要的改组。本村没有合适支部书记人选的,可从县乡机关选派干部到村任职。二是做好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工作。按村“两委”职数1:1的比例,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完善村级后备干部管理台帐。注意吸纳那些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化解矛盾能力强的优秀党员,敢负责、威信高、群众拥护的先进分子,对条件成熟的及时选拔进村“两委”班子。三是全面推行公开承诺。村党支部要重点把安全稳定、计划生育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任务分解落实给党员骨干,每个党员要做好几件力所能及、群众看得到的实事好事。四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疏通党员“出口”工作。在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全县统一部署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奖励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县委组织部要提前谋划,今年11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

  4.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10月底前,完成20**年度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计划申报和审批工作。县财政局要统筹安排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各乡镇(街道)按比例进行配套。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委农工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安排涉农建设项目和资金时,优先安排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或办公场所破旧老化的行政村。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村级组织及党小组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合理规划功能布局,有条件的村可逐步将活动场所向村落社区和农村党小组延伸,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的“中心”。

  (三)巩固提高阶段(年底前完成)

  坚持边整改、边提高,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加强村级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贯穿全过程,抓好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确保村级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

  1.完善农村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落实村干部集中办公、坐班和每周例会制度,及时处理日常事务和矛盾纠纷,确保工作不掉线、事事有人管。完善农村群众信息网络,建立社情民意信息员队伍,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宣讲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在村一级推行村落社区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站,方便村民办事。

  2.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议事内容和程序。建立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村管理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党员义工、社工队伍建设,通过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形式服务群众。

  3.完善和落实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坚持以“四定两监督”为重点,即:定职责、定目标、定考核、定奖惩,乡镇(街道)党委监督、党员群众监督,实行村干部“两评一考”管理,将考评结果与绩效挂钩。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村党支部书记考核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乡镇(街道)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村党支部书记的调整方案、综合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其他村干部的管理由乡镇(街道)党委负责。

  4.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和监督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建立健全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以及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组织领导

  1.成立工作机构。县委成立村级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对策,解决问题。从县直包村挂点部门抽调党员干部组成驻村工作组,与村党支部结对帮扶。各乡镇(街道)党委要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落实领导责任。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建立村级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联系点,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县委组织部要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能,抓好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驻村工作组要落实帮扶资金,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乡、村党组织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主动抓好落实。县委将把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情况纳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县直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要就村级党组织建设情况向县委全委会专项述职。

  3.加强督促检查。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定期对村级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检查验收,做到验收一个、合格一个、销号一个。对表现优秀的,要予以表彰;对工作走过场的,要给予教育批评,督促整改到位;对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进行通报。

篇2: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整顿全套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相关要求,结合重庆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1.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工作,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得到有效规范,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

  (2)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3)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4)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经济信息部门、质监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检验检疫部门)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1.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在20**年工作的基础上再通过一年的努力,降低禁用农兽药残留检出占不合格产品比例,提高农药、肥料、兽药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

  (2)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

  (3)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窝点”。

  (4)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

  (5)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

  (7)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制(修)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兽药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标准。

  (8)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主要责任单位:农业部门、质监部门、商业部门)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区域性、突出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2)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3)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4)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5)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监管的长效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

  (四)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督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进口食品检验监管;开展出口食品风险分析,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明确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我市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

  2.主要任务。

  (1)严格办理进出口食品海关相关手续,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特别是疫区产品非法进出口行为。

  (2)对已经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查。

  (3)加强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重点加强对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检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将逃避检验检疫的企业一律列为不良记录企业。

  (4)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完善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

  (主要责任单位:检验检疫部门)

  (五)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20**年整顿工作成果,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市场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秩序。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2)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

  (3)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工商部门)

  (六)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继续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力度,强化许可与日常监管,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强化对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监督,严格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

  2.主要任务。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2)清理、制(修)订餐饮消费环节相关食品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

  (3)制订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4)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七)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1.工作目标。

  推进完善监管体系,健全强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遏制各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2.主要任务。

  (1)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

  (2)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

  (3)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

  (4)加强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商业部门、农业部门)

  (八)加强保健食品整顿。

  1.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保健食品品种,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或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严厉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

  2.主要任务。

  (1)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2)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3)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4)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九)加强对“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安全监管。

  1.工作目标。

  强化对“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原料收购、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确保学生饮用奶食品安全。

  2.主要任务。

  (1)做好“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工作,积极发展奶牛养殖,扩大牛奶产量,确保“学生营养促进工程”牛奶需求,强化对生鲜乳收购的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

  (2)由质监部门加强牛奶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工商部门加强牛奶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消费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3)由教育部门督促和指导学校建立内部牛奶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扎实做好学校内牛奶安全管理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教育部门、农业部门、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十)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

  加强对食用油脂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严厉查处回收加工、销售、采购使用“潲水油”、“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主要任务。

  (1)加强食用油生产环节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餐厨垃圾等非油料或过期霉变油料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建立食用油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食用油产品出厂检验及销售流向记录,规范食用油包装桶使用(市内食用油生产加工统一使用白色食品用包装桶)。

  (2)加强食用油流通环节监管,严厉打击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篡改包装及标识的食用油经营行为,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制度和销售流向记录。

  (3)加强食用油餐饮业服务环节监管,以食品摊点、建筑工地食堂和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包装标识不全的食用油使用,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和使用记录,规范餐厨垃圾流向记录。

  (4)加大执法力度,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取缔无资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者,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资质者名录,及时公布或向有关部门提供餐厨垃圾收集资质者名录。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政部门、环保部门、卫生部门)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1.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我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修订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工作。

  2.主要任务。

  (1)制订清理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清理、修订。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并组织实施,全面完成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工作,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情况。

  (主要责任单位:卫生部门)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1.工作目标。

  完善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2.主要任务。

  (1)加强地区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

  (2)发布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

  (3)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

  (4)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

  (5)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主要责任单位:卫生部门、质监部门、农业部门、工商部门)

  (十三)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鼓励企业强化自身管理,加大对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

  2.主要任务。

  (1)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2)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

  (3)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

  (4)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商业部门)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抓紧制订20**年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整顿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每月底前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发布工作,对影响仅限于本行政区域的信息,由本级政府授权有关职能部门发布;对涉及两个以上区县(自治县)的信息,由市政府授权的食品安全整顿综合协调部门统一发布。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适时制订督查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查漏补缺,对整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市政府将于定期组织开展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并在今年年底前进行全面考核评估验收。

篇3:湖北省食品安全整顿方案

  湖北省食品安全整顿方案

  (鄂食安办文〔20**〕2号)【发布单位】

  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提升我省食品安全水平,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地方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坚持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一)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整治,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有效遏制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二)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安全,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达100%,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98%,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达98%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均达98%。

  (三)着力解决食品生产环节的突出问题,对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签订承诺书的食品生产小作坊,检查覆盖率达100%,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达98%以上,出口食品企业的有效资格率达100%。

  (四)进一步推进食品经营者建立溯源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批发(含配送)户100%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记录制度。乡镇以上食品零售户98%以上保留可追溯的进货票据。大型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100%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

  (五)全面落实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量化分级率达95%以上,对餐饮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餐饮单位的原料进货索证索票率达95%以上。

  三、整顿任务

  重点就以下七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二)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行为。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和茶叶中农药残留、猪肉产品中喹恶啉类、硝基咪唑类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查力度。打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

  (三)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打击食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

  (四)食品流通环节。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

  (五)餐饮消费环节。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六)畜禽屠宰。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查处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进入市场。

  (七)保健食品。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四、整顿措施

  (一)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全面清理现行食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问题,重点制(修)订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污染物、致病微生物、真菌毒素限量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抓紧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加强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严格实施食品安全标准。

  (三)加强检验检测。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建立覆盖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鼓励社会第

  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武汉设立国家级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责令企业召回。改进监督抽验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抽查,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率。

  (五)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提高执法能力。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问题。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建立统一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对发现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六)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体系。抓紧制订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顿。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顿。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整顿。卫生部门负责餐饮行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整顿。商务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的整顿。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的整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和工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整顿。经委负责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综合协调,形成整顿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结合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整顿的措施、进展和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同时,整顿工作要注意策略和方法,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

  (四)加强督查和评估,确保整顿效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地区,要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省政府将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篇4:村党组织软弱涣散转化整改方案

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整改方案

  根据群教办《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0号)文件要求,我乡按照细致排查、深查细究的工作原则,经乡党委根据全乡整体工作研究,确定了东润村、富贵村为软弱涣散党组织,为提升两村基层组织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情况

  1、东润村位于灵沙乡南侧2公里处,东邻统一村,南邻田家村,北邻灵沙村。全村共有7个村民小组,共363户,1386人,党员34人,耕地面积3100亩,无集体经济收入。村两委委员8名(交叉任职2名),其中支部委员5名,村委会委员5名。主导产业是种植业(小麦、玉米),农民人均纯收入8600元。

  2、富贵村位于灵沙乡政府东侧,距乡政府2.8公里,距宾河大道1.4公里。全村共有6个村民小组,358户、1334人,其中党员44人。耕地面积8300亩,年集体收入3万元。村两委委员9名(交叉任职3名),其中支部委员5名,村委会委员7名。主导产业是种植业(小麦、玉米、水稻),农民人均纯收入8700元。

  二、软弱涣散的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两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遗留问题多。调查表明,产生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滨河大道河滩地占地补偿、自来水安装等遗留问题太多造成的。由于这些遗留问题多年没能得到有效解决,越拖越久,越拖越难办,不仅严重束缚了一任任村干部的手脚,村级党组织也因此丧失了斗志,失去了凝聚力和战斗力,而且极易引起群众不满。

  二是集体经济薄弱。一方面,由于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级党组织班子缺乏必要的经济基础,即使主观有干事的愿望,往往处于有心想事,无力办事的尴尬境地。另一方面,由于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工资待遇较低,导致干部没有积极性,整体村班子战斗力不强。同时,由于集体经济薄弱,村里在基础设施与公益事业等方面多年难有大的起色,村民看不到希望,对村班子失去了信心,对村里的工作不关心、不支持,使村干部开展工作难上加难。

  三是村干部素质不高。村干部自身文化素质不高,为民服务意识差,没有与其工作职责应具备的政策水平和法律法规知识,又不主动加强这方面知识的学习,导致驾驭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不高,办事态度不好,村务公开不透明。

  三、整改措施

  我乡坚持做到整顿工作强化领导班子、发挥党员作用、解决突出问题、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入手,在制定整顿工作规划的基础上,又有具体的整顿计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措施,力求使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党支部班子。针对东润、富贵村干部素质不高,软弱涣散的问题,乡党委专门指派党建指导员帮助解决村实际存在的村“两委”班子软、散问题,乡党委要求党建指导员帮助解决问题无明显效果将追究其责任。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我乡党建指导员确实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当好了暂时“领路人”的角色。“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了明显提高。

  二是定目标,确保党组织活力得到增强全面掌握基本情况,认真研究两个村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影响后果等,全面准确提出整顿目标,即:通过集中整顿建设,使村软弱涣散局面显著改善,凝聚力、战斗力切实增强,执政能力和为民办实事能力明显提高;各项工作呈现新的进展,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和村稳定的突出问题得以解决,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村党支部得到群众拥护;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带头学理论、学科技、学法律,能够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三是壮大集体经济。发展不快,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是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的一个重要原因。结合两个村实际,抓住两个村种植业优势,制定发展规划,挖掘发展潜力,合理利用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争取上级部门政策优惠、技术帮扶、资金扶持等办法,采取有偿服务、合股经营、集体资产承包、资源开发等多种形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是加强督查,促进工作落实。今年我乡党委加强对包村干部的管理,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暗访,确保干部工作靠得上、有成效。各包村干部要加强对村干部的协调和管理,督促他们开展工作。建立灵沙乡月通报督查制度,每月将涣散村整顿进展情况纳入通报内容。

  四、方法步骤

  这次集中整改,从4月份开始到6月份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日——4月4日),成立机构,打好基础。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小组,并抽调能力强、作风硬的干部充实到工作小组,打好工作组织基础。及时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向所属党组织和党员传达整改工作的意义、目的和步骤,凝心聚力,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思想基础。

  (二)集中整改阶段(4月7日——5月31日),整顿工作要从强化班子、队伍、制度建设入手,不断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战斗力,并要从解决突出问题的实践中检验整顿效果。

  1、强化队伍。结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党员集中学、领导帮带学、座谈讨论学和考试测评学活动,在软弱涣散党组织中重点开展党史、宗旨教育及党的**大精神培训,提高党员思想认识。大力推行“五本账“工作,督导“两委”班子成员结合实际认真承诺,做到季度“晒帐”,并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激发党员参与村务工作的积极性。

  2、健全制度。要引导和指导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类工作制度,促进软弱涣散村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重点加强“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建设,促进该村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着力解决“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3、解决问题。软弱涣散党组织要将解决突出问题作为整顿工作成效的集中体现,重点解决班子村“两委”班子服务能力差等突出问题。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对一些涉及面广、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上下联动,综合治理。对应当解决但一时又解决不了的问题,向群众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解决问题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进行整改解决。

  (三)巩固提高阶段

  (6月1日——6月30日)

  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活动,以活动成效巩固整顿成果。活动结束后,党组织要及时进行总结,在推广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进一步提高重点整顿工作成效。同时,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建立健全加强学习、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以制度巩固提高整顿活动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整顿责任。此次整改工作由乡党委牵头具体组织实施,要根据软弱涣散党组织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做到摸透情况,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限时整顿。

  (二)加强督导检查。集中整顿期间,乡党委将抽调纪检、宣传等相关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定期对整顿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整顿效果不明显的,责令整改。

  (三)做好舆论宣传。党政办公室以及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要以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在集中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以推动整改工作更好地开展。

篇5:规范村级资金管理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资金管理的通知

  各村、三资委托代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资金管理,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制定以下村级资金管理办法:

  一、村级资金的组成

  村级资金是集体资金,主要由上级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专项建设资金、征地管理费、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变价租赁运营收入以及捐赠款等资金组成。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由县财政按照规定的用途分别通过“一卡通”和直接汇付乡“三资”代理中心的方式拨付使用。

  二、村级资金的收入管理

  1、票据的使用。对村级收入的管理,源头就是票据管理,县财政局、农委监制的《村级经济合作组织专用收据》,是各村取得收入的唯一凭证,该票据由乡“三资”代理中心会计到县农委统一领用,并建立各村票据领、用、销登记簿,各村报账员到中心领用、核销。收入及时入账,票据以旧换新,各村不得自行购买其他收据,不得收钱不开收据。

  2、收入及时结报。对取得的各项村级收入,尤其是行政村自行组织的发包收入(必须有协议)、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变价租赁运营收入及捐赠款等要及时结交到乡三资代理中心,不得长期不解报或私自存入某个村干部的私人存折,更不得收钱后直接开支或抵账(坐支)。

  三、村级资金的支出管理

  村级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量入为出、节约使用”的原则,同进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支出的管理。

  1、审批制度。各村需建立村级资金审批制度,实施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共同签批和加盖“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专用章”两项制度。工程项目资金要按“四议两公开”程序,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村监委主任签字。所有支出凭证需加盖“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专用章”方可上报乡“三资”代理中心审核报销。所有支出实行按季结报制度,不能跨季度结报。

  2、审核制度。签批后的原始支出凭证(正规领条、领款人签字的花名册和税务发票),由村级报账员经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共同签批(工程项目资金村监委主任也要签字)和加盖“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专用章”后及时送到乡“三资”代理中心,由中心主任和乡主要领导审核后予以报销。

  3、备用金领取。各村为购买一些办公用品,经乡领导同意后,可以在月中申报领取1000元备用金,月底前必须凭税务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到中心结报。

  4、村干部报酬。村干部报酬由固定报酬、绩效报酬和误工报酬组成。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村级计生助理员的月固定报酬,由乡审核上报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程序按月发放给个人,村干部绩效报酬经乡年终考核后报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程序发放给个人,误工报酬由各村根据误工情况造册或填单后按审批程序领取现金发放。

  5、工程项目资金管理

  (1)发包工程。行政村组织发包的公共设施建设工程,需公开招投标或议标,要有工程概算和承包协议,按工程实施进度,凭开据的税务发票才能支付工程款。工程结束后,要有工程造价决算,并根据决算情况,凭税务发票进行最终结账。

  (2)投资筹劳工程。行政村组织的农村公益事业投资筹劳工程,要有工程概算,购买材料要取得税务发票,对农民工筹劳部分要造册或填单(农民工要签字),凭以上资料才能对实施的工程进行结算。

  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