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篇2: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财务档案是公司一切商事经营活动在财务核算管理的最终归集。是一个公司档案管理的核心。财务档案保存是否完整直接关系到公司长远的经济利益能否得以保全。财务档案的完整也是公司主要相关负责人最重要的经济法律责任之一。
第二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和财务监督,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在公司内使用、取得和保管档案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计档案
第四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第五条 会计档案和范围
会计档案的范围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 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 卷。会计档案的整理采用的办法是: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一) 分类标准统一。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二) 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三) 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第七条 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第八条 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一) 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二) 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加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三) 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四) 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五) 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第九条 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一) 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二) 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三) 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第十条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一) 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二) 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善保护。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第十一条会计账簿和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基本要求是:
(一) 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口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二) 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1 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应分别装订,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并按会计科目编号顺序依次排页。
2 在账本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经办人)签章
3 计算机打印的账页应在左侧留出装订线,不得以打印纸原有道孔穿线装订。 第十二条账簿装订后的其也要求。
1 会计账簿应该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加空白纸的现象。 2 会计账簿的封面要严密,封面处要加盖有关印章。
3 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类明细账等。
4 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第十三条会计报表的装订。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
(一) 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防止折角,如果损坏部位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
(二) 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各种会计报表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会计报表的封底;
(三) 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二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财务会计部门在将会计档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开列清册,填写交接清单;
(二) 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
(三) 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第十五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1) 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2) 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3) 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
(4) 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5) 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6) 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借阅
第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 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所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员批准。
(二) 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三)本单位人员需要档案资料,在登记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翻阅或者复印。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特点可分为永久性和定期性两类。
(一) 凡是在立档单位会计核算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会计核算的,对工作总结、查考和研究经济活动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会计档案,应永久保存。
(二) 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0年和25年等种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为了全面反映会计档案情况,立档部门应设置会计档案备查表及时记载会计档案的保存数、借阅数和归档数,做到心中有数、不出差错。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三)档案保管期限
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15年
⑵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5年
⑶日记账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年
⑷明细账、总账、辅助账 15年
⑸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 5年
⑹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⑺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⑻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永久
⑼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⑽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第六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十八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第十九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二十条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篇二: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第二条 企业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
第三条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
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
具体和保管年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销毁时应由审计部和财务
第四条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
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
集团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
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
需带出室外复制时,
第五条 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
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
第六条
档案名称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15
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日记账
15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
15
3.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账簿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32.月、季度会报表
153.年度会计报表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25 2.财务成本计划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篇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各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及各单位档案室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损毁、散失和泄密。
第二章 会计档案的分类
第四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软件数据资料、程序资料及存储于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等。
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保管
第五条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各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在会计年度终了后,会计档案可暂由各单位财务部门保管,保管期限为1年。期满之后,应当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移交档案室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第六条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同时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七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八条 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制度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制度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九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由各单位档案室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各单位档案室、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五章 特殊情况的处置
第十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一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各单位,在年底时要保存电算化档案一式三份(电脑、移动硬盘、光盘均可)。
第十二条 单位因撤销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由档案室保管。
第六章 会计档案的移交
第十三条 各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
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同时负责监交。交接完毕,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签章。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不需再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需要贯彻到各单位财务处相关人员。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附件有:
附件一: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会计档案查阅流程图
附件三:会计档案移交流程图
附件四:会计档案销毁流程图
附件五: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计划及制度培训计划表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会计档案查阅流程图
篇3: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与创新
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创新
一、改革创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意义
(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
财务会计制度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工作,提高财务会计处理的工作效率,是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体制,推动事业单位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现如今,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各事业单位都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财务创新等活动。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创新传统的会计核算理念和方法,加快会计核算与经济发展环境两者的适应性,积极的引进先进的会计处理流程,是推动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满足改革需要的基本要求。
(二)优化财务管理模式的有效途径
会计核算、会计处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快财务会计制度的创新和改革有利于优化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模式,提高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的管理和运行效率。会计核算是对单位日常经营活动和业务的反应,包括资金管理、预算控制等内容。新形势下创新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目标,使其参与到财务会计处理中来,相互协调配合完成财务会计核算的任务。另外,创新财务会计制度,加大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能够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从而进一步的优化财务管理模式。
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一)全面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是维持事业单位日常经营活动的重要保证,具有流动性强、增值性和补偿性等特点,资金管理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国家财政拨款、单位经济收入是事业单位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避免公款挪用、公款私用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就应当包括相应的资金使用、管理体系,全面反映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分配和使用的整体状况。事业单位所制定的资金管理管理体制应当结合自己实际工作要求和业务经营的特点,落实资金成本计算、资金预算监督等工作,确保每一笔资金项目处理业得到准确的记录、整理和放映。
(二)完善会计核算的监督职能
会计核算对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具有监督和放映的职能,改革创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发挥会计核算的监督作用,进而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促进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出发:第一,会计核算严格遵循《会计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应的会计准则、制度。第二,落实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事前评估、是中控制、事后审计的全方面监督体制,第三,开展审计活动。审计是对企业监督的直接活动,为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除了进行内部审计活动之外,还可以引入外部专业的审计机构,形成内外两审的监督体制。
(三)加强会计预算核算的工作
预算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优化财务管理的首要解决问题。预算管理通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进而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预算管理是对企业资产、资金等的合理、科学部署和规划,能够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的清新透明度,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减少资金的闲置浪费。加强会计预算核算需要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执行结果分析等工作,对预算编制表的可行性进行科学的分析,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表进行经营活动,加大对预算执行状况的监督,全面分析预算执行结果,及时的调整和变更预算计划报告等等。
(四)强化债务和资产管理的处理
债务、资产管理是财务会计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所涉及到的主要是资金的收支、分配和使用等相关内容,关于债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仍有待进一步强化。资产、负债是企业在过去的经营交易活动和事项中形成的,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创新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明确资产、负债的会计业务处理,能够健全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比如说对于资产的管理,事业单位可以建立一套权责明确的体系,将资产按照某一标准进行分类,明确不同类别资产的会计核算和折旧方法。又比如说对于负债管理,为了降低负债对事业单位经营的风险,避免负债对事业单位发展的制约,可以对单位负债、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计划相应的偿还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