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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思中学值日老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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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思中学值日老师考核细则

  思洋中学值日老师考核细则

  1、每天,三位值日老师(其中一位是值日长)负责检查、评比各分校纪律,卫生。值日时间从起身铃响后,早锻、课间操、*、课间、午间、晚自习时,尤其要工作到位。

  2、必须持证上岗,如不戴值日胸卡,见一次扣3元。

  3、不得迟上岗或擅自离岗,有事须向政教处请假。否则见一次扣10元。

  4、值日老师都须认真及时记载,准确扣分,如搞错、循私舞弊,分别扣1元、10元。

  5、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见一扣50元。

  6、不得在分校教师办公室里拉家常,影响老师工作,否则见一扣10元。

  7、因失职未发现问题而造成不良后果,不仅扣除去当月师德津贴,而且还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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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要关于发现问题。每发现一个问题,奖励2元(月底累计,统一发放)。

  9、每晚9:30离岗前,要“清场”(确保教学区灯都熄了,门都锁了,师生都回宿舍了。如不清场,或清场不负责任,从重罚款并追究责任),再将当日签好名的值日记载表送交政教处,如迟送、不送则分别扣2元、5元。

  10、每周星期一下午,值日老师参加例会,总结研讨工作。

  11、值日老师每日津贴30元。学期末,学校对成绩显著,富有特色的值日老师奖励500-2000元。

  12、政教处负责按细则考核值日老师,月底制表发放值日老师津贴。

  思洋中学政教处

篇2:洋思中学备课组长考核办法

  思洋中学备课组长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备课组长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和协调作用,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各学科教学成绩显著,学校设岗位考核津贴每月400元,从两方面进行考核。

  一、过程管理考核

  1、备课

  (1)每周组织一次集体备课,超前备一周的课。

  a、不组织集体备课,一次扣2O元。

  b、无故缺席一人,扣5元。

  c、随意变换备课时间和地点,备课不讲实效,一次扣1O元。

  d、无集体备课记录,一次扣10元。

  (2)每周审阅组内教师的备课。

  a、搞形式,无详细记录,未指出明显问题,见一人次扣1O元。

  b、不合格教案,教师未及时复备,见一人次扣10元。

  c、学校抽查发现教案不合格,一人次扣10元。

  (3)语文备课组长收齐教师下水文,每月底送教导处,每少一篇扣10元。

  2、讲课

  (1)经抽查,发现教师无教案上课或未按教案上课,一人次扣l0元。

  (2)结合教材内容,灵活运用多媒体设备,该用不用,一次扣10元。

  (3)有来宾听课时,进行教案把关,确保按思洋模式上课,失职一次扣2O元。

  3、批改作业

  (1)不能当堂完成作业,一人次扣1O元。

  (2)作业不按要求及时批改,见一班扣10元。

  (3)不使用错题集,一次扣5元。

  4、其它工作

  1、按时组织“周周清”,一次不组织扣40元,流于形式,未真正让差生过关,一次扣lO元。不及时报送资料(次周一上午上课前)扣20元。

  2、教师每月听课8节,备课组长每月听课l0节。每月底备课组长收齐听课笔记送教导处检查,每少一课时扣备课组长5元。

  3、“月月清”差距超过10分(按百分算),扣l00元。

  4、准时参加每周例会,缺席一次扣20元,迟到一次扣5元。(特殊情况未履行手续的照算缺席)。

  5、认真组织好各种形式的考试,如发现组内教师在考务中舞弊行为,取消一学期的岗位津贴。

  6、阅卷不负责,失误较多,扣备课组长20-100元。

  二、实绩考核

  1、均分奖

  (1)基本奖:学年末考试,所负责的某年级某学科高于或达到兄弟学校校平均分,则奖励1000元。

  (2)提高奖:学年末考试,所负责的某年级某学科高于兄弟学校校平均分,每高一分,奖300元,每低一分,罚100元。

  2.尖子生均分奖

  (1)基本奖:学年末考试,所负责的某年级某学科高于或达到兄弟学校校尖子生平均分,则奖励1000元。

  (2)提高奖:学年末考试,所负责的某年级某学科高于兄弟学校校尖子生平均分每高一分,奖500元,每低一分,罚150元。

  (3)及格率

  ①起始科目全年级人人及格奖备课组长2000元(初一各科、初二物理、初三化学、初三政史视作起始科目);

  ②初二、初三各科(起始学科除外)目交接班时不及格人数每减少1人奖1O元;若新增1名不及格人数,则罚5元。

  (4)初三特别奖

  若初三中考泰中统招人数达到或超过20**年,则加奖初三每个备课组长2000元。

  三、本制度解释权属校长室。

篇3:向阳小学教学实绩考评细则

  阳向小学教学实绩考评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顺利推进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体现能力为主,实绩为先的原则,根据《关于做好2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幸福路小学20**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教学实绩考评细则》制订如下:

  一、考核项目:

  主要考核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内容包括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四个方面。考核项目及分数设置要求如下:

  1、职业态度(15分)

  教师“职业态度”的考核项目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市“六严”规定,执行区局及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2、职业能力(10分)

  教师“职业能力”的考核项目包括岗位知识(指学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进修)、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

  学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进修:具有足够的任教学科及相关学科知识,课堂教学无知识性等讲解错误。

  教育能力:重视育人工作,积极开展学生管理工作,注重学生非智力因素教育,所任教班级学生行为规范好。

  教学能力:能掌握现代教学理论;充分把握课堂教学技能的变化;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学生学习;努力做反思型教师。

  科研能力:积极撰写论文,积极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积极参加学校指定参赛项目。

  3、履行职责(50分)

  教师“履行职责”的考核项目主要包括教师考勤、教学常规、工作量等情况。

  (1)教师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上班出勤、例会出勤、升旗仪式出勤或值班到岗情况。

  (2)教学常规(30分)

  考核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检查、参与教研活动等方面常规性工作情况;非教学人员重在考核职责履行情况。

  1、教师备课:备课认真,教案书写规范,内容完整,并写好教学反思。

  2、教师上课: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照要求上、下课。

  3、教师听课:每学期教学校长和教导主任20节,其他中层主任和教研组长15节,一般教师10节。

  4、教师的作业批改与检查:做到精批细改,及时订正。

  5、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参加集体备课、业务学习;主动承担公开课、教研课;45周岁以下教师每学期开一节公开课。

  (3)工作量(10分)

  根据教师具体承担周课时数和兼职工作量考核,要积极开展学生兴趣小组活动,服从学校工作任务分配。

  4、工作实绩(25分)

  主要考核教师目标完成(指教学质量、素质培养)(10分)、工作效能(班主任工作、安全监控等)(10分)、专业发展与成果表彰(5分)等内容。

  工作效能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班风、学风及学生行为习惯等情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教学质量、学生能力培养、帮助学困生等情况。

  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拓展、专业水平和素养提高等情况(参加培训、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学时完成等情况)等;成果表彰指综合表彰、教育教学、其他表彰等,如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师德标兵、教学先进、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等。

  二、考核办法与程序

  1.教师教学实绩考核以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教师自评、教师互评、职能部门考核和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其中,教师自评分占20%,互评分占20%,职能部门考核得分占30%;考核小组占30%。

  3、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三等级,分别计10、8、6分。各等级人数均应满足不小于申报人总数的1/3且不大于申报人总数的1/2。

  三、计分排序

  申报人按教学实绩考核等得分高低排序。

篇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议工作细则(2)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议工作细则

  一、根据专业性质将院教学督导暂分为文、理两组,各设组长1名,随堂听课一般由组长组织,专题评价由处室统一组织。

  二、严格按照《教学督导听课评议工作流程》开展工作,随堂听课信息仅向教师本人反馈,综合信息由处室向系(部)统一反馈。

  三、听课应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课中不得相互议论,不得提前离开课堂,允许通讯工具设置在静音档(主要使用钟表功能记录教师在各个环节的时间分配),评价材料均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信息采集力求主次得当、记录完整,评价依据具体、充分,真实反映课堂主要状况;注意沟通技巧,有效利用课间将听课中发现的关键内容、敏感问题及时告知教师本人。

  四、教师上课应随堂携带备查的教学资料为:

  1、理论:包括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教材和教案,多媒体教学还应包括课件;

  2、实践:包括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教材(或实训指导手册)和教案,多媒体教学还应包括课件,有的课程还应有实训报告等;

  3、体育:包括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教材和教案。

  五、组织学生随堂测评时,具体人数把握如下:10人/1个班(或≤50人);15人/2个班(或>50人,≤100人);20人/3个班及以上(或>100人);测评对象选取时应注意其代表性,并掌握获取真实信息的技巧,提醒学生表头填写完整、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形成的测评材料由负责人按《听课评议综合信息》上的统计顺序标上相应流水号。

  六、院教学督导听课后应按教师相应职称(分为“见习”、“初级”、“中级”、“副高”、“正高”五档)把握评价尺度,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把握区分度,注意横向协调。

  七、教学督导评价或学生随堂测评的选项、计算方法如下:

  1、各“评价项目”均采用单选打“√”,多选无效;若所有指标全选“A”或全选“D”也无效;若遇某项指标没有涉及或难以判定时可缺项不作评价;

  2、选项标准:A-优秀(≥90)、B-良好(<90、≥75)、C-合格(<75、≥60)、D-不合格(<60)四个等级,对应中值分依序为:95、82、67、30;

  3、总分计算时各项取中值分按算术平均折算,保留2位小数,以总分对应区间确定最后评价等级。

  八、教学督导个体评议时应充分挖掘各教师的教学个性,对客观事实进行浓缩、提炼(对有争议的不擅加评议);在形成“反馈意见”时做到措辞严谨、贴切,一语中“的”,慎用形容词,不用程度强烈的副词,更不用套话、带感情色彩的话或模棱两可的话。

  九、教学督导集体评议时应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达成共识,认真做好《听课评议记录》。《听课评议综合信息》中的“违规信息”必须与课堂记录一致;“综合评价”要抓大放小,既切中关键问题又措辞委婉;“教学建议”应有的放矢,既中肯又可操作。

  十、听课反馈由负责人(或会同所在组组长)完成,不论被评教师认同还是持有异疑,均请其在《听课评议信息反馈(B)》“被评教师意见”栏签署具体意见,若存在较大争议的将重新组织人员复听。

  附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议工作流程

篇5: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议工作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议工作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议工作的规范运作,有效降低主观偏差,提升公正度与公信力,根据学院实际与多年教学督导工作积淀,特制定本细则。

  二、评课运作

  第二条 评课组织:

  1.随堂评价

  (1)学院评课一般由管理专员定期或不定期将处内核定的听课任务分配给组长,组长确认任务后具体落实给各教学督导员,再由教学督导员根据课表信息随机组建听课小组进行听课,并兼任评课负责人;

  (2)系部评课一般由联络员协助教学督导室主任定期或不定期将核定的听课任务分配给各教学督导员,再由教学督导员根据课表信息随机组建听课小组进行听课,并兼任评课负责人。

  2.专题评价

  (1)专题评价一般由院领导、院教学督导员与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等组成,由教学督导处具体组织;

  (2)专题评价有随堂听课与说课两种类型,具体视评价前的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条 评课限制:

  1.随堂听课采取不预先告知的形式进行,若说课则提前1周指定具体课程与内容;

  2.采用亲属回避制度,对各教师尽量采取不同教学督导员轮换听课评价的方式。

  第四条 听课基本要求:

  1.教学督导员应佩戴督导证上岗,并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听课,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课中不得相互议论,不得提前离开课堂;

  2.教学督导员听课期间应将通讯工具设置在静音档,主要使用钟表功能记录教师在各个环节的时间分配;

  3.听课评价材料应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书写;

  4.信息采集力求记录完整、主次得当,评价依据应具体、充分,能真实反映课堂主要教学场景(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时间分配、课堂纪律、师生融洽程度、学生专注程度、实际效果等)。

  第五条 资料检查范围:

  1.理论:包括学期授课计划、教材(讲义)、教案(课程单元教学设计)和学生名册,多媒体教学还应包括课件;

  2.理论·实践:包括学期授课计划、教材(讲义或指导书)、教案(课程单元教学设计)和学生名册,多媒体教学还应包括课件,有的课程还应有报告等;

  3.实践:包括学期授课计划、教材(讲义或指导书)、教案(课程单元教学设计)和学生名册,多媒体教学还应包括课件,有的课程还应有报告等;

  4.体育:包括学期授课计划、教材(讲义)、教案(课程单元教学设计)和学生名册。

  第六条 教学状况征询:

  1.班级教学状况征询分教师教学情况征询与班级学习状态征询两类,前者由学生随堂填写,后者由授课教师在课间当场完成;

  2.进行教师教学情况征询时,学生人数的确定要求如下:

  (1)随堂听课:10人/1个班(或≤50人);15人/2个班(或>50人,≤100人);20人/3个班及以上(或>100人);

  (2)专题评价:全体学生;

  3.征询对象选取应注意其代表性,并掌握获取真实信息的技巧;提醒学生表头填写要完整,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4.征询材料由评课负责人按《教师教学情况征询表》上的统计顺序标注相应流水号。

  第七条 评价尺度把握:

  1.教学督导员听课应把握不同职称教师之间的评价尺度,具体如下:

  (1)见习教师:以基本素养、教学投入与教学内容等为主要评价要素;

  (2)初级职称教师:在见习教师基础上将“教学内容”提升为“教学内涵”要求;

  (3)中级职称教师:在初级职称教师基础上增加“教学技巧”的要求;

  (4)副高职称教师:在中级职称教师要求的基础上应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

  (5)正高职称教师:在副高职称教师要求的基础上应具有一定的“教学个性”。

  2.不同教学督导员听课前应统一评价基准,严格把握区分度,注意整体观照。

  第八条 评价定等要求: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共分四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分值区间如表所示,具体评价应在评价指标核定等级所对应的分值区间内视实际教学情况准确赋分。

  课堂评价等级与分值区间

  等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分 值≥90<90、≥75<75、≥60<60

  2.班级教学状况征询均为单选,多选无效;进行教师教学情况征询时,若所有指标全选“好”或全选“较差”,则此票无效。

  3.课堂评价综合得分按各项实际分值统计,保留2位小数,最终按总分对应的分值区间确定评价等级。班级教学状况征询结果作为课堂评价的参考依据,均按条目单独统计。

  第九条 评语表述要求:

  1.无论是教学督导员个体评价还是小组集体评议形成的评语,均应充分挖掘各教师的教学个性,并对客观事实进行浓缩、提炼(对有争议的不擅加评议);

  2.评语表述必须做到措辞严谨、贴切,一语中“的”,慎用形容词,不用程度强烈的副词,更不用套话、带感情色彩或模棱两可的语言;

  3.考虑听课评议完整内涵表述的最低需要与督导自律的内在要求,在撰写评语时做到:

  (1)优、缺点数:学院督导均不少于3条,系部督导均不少于2条;

  (2)字数:学院督导不少于150字,系部督导不少于120字;

  (3)内容表述必须包括教学准备、教学过程、课堂状态与教学效果等关键要素。

  第十条 小组评议要求:

  1.评课小组在集体评议时应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达成共识,认真做好《听课评议记录》;

  2.“综合评价”要抓大放小,既切中关键问题又措辞委婉;“教学建议”应有的放矢,既中肯又可操作。

  第十一条 评课材料审核:

  1.学院层面对评价材料采取“组长-管理专员-档案专员-处长”四查四审制度;系部层面对评价材料则采取“联络员-教学督导室主任”二查二审与管理专员复核验收制度;

  2.对评课材料进行审核时,必须保证《听课评议综合信息》中的“违规信息”与课堂记录的一致,重点把握“课堂教学场景-评价指标定等-综合评语表述”三者的一致性。

  第十二条 信息反馈要求:

  1.教学督导应充分利用课间将听课中发现的关键内容、敏感问题及时告知教师本人;

  2.随堂评价综合信息、学院专题评价结果均以书面的形式直接告知教师本人,相关信息也一并告知开课系部主任;

  3.每次听课反馈由评课负责人完成,不论被评教师认同还是持有异议,均请其在《听课评议信息反馈(B)》“被评教师意见”栏签署具体意见,拒签视为认同评价结果。

  三、信息处理

  第十三条 根据《听课评议信息反馈(B)》“被评教师意见”栏的信息,若被评教师对反馈结果有异议且理由充分,相应督导机构应组织复查。

  1.若涉及院教学督导评价结果,由教学督导处组织其他教学督导员或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报告;

  2.若涉及系部教学督导评价结果,由教学督导室组织其他教学督导员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报告;

  3.若直接复查存在困难,将重新组织人员复听。

  第十四条 根据异议复查结果,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1.无差错:向教师做好解释工作,若无法达成共识且出现重大分歧,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涉及院教学督导评价结果,教师本人可向院长室投诉,进入行政程序;

  (2)涉及系部教学督导评价结果,教师本人可向教学督导处书面申请,教学督导处将组织其他教学督导员或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报告;

  2.有差错:向教师本人道歉,追究相关工作责任,重新出具听课评议信息反馈。

  第十五条 学院专题评价结果直接呈报院长室,由院长办公会议具体认定。学院对任课教师的停课、限课处理意见,以抄告单的形式书面通知教师本人。

  第十六条 对教师或管理人员违规处理:教学差错由教务处认定,以抄告单的形式书面通知教师本人;教学事故由院长办公会议认定,以学院文件的形式发布。

  四、附则

  第十七条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温职院教〔20**〕19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职业技术学院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议工作流程

  2.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督导听课评议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