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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信息公开方案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公开,方案,信息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文库小编帮大家整理环保局信息公开方案书,欢迎阅读收藏。

环保局信息公开方案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切实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通知要求,按照《桂林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桂林市环境保护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为统领,按照“客观真实、注重时效、方便公众、有利监督和依法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促进全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掌握涉及切身利益的公众环境信息,进而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理解,努力开创我局工作新局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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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和各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兼任,成员有局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监控办主任、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方案制定、指南目录的编制,对需公开信息呈报,负责对实施方案的监督检查和落实,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三、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形式

  凡属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属于国家秘密、国家安全以及涉及社会稳定事项的工作情况外,凡被社会和公众、企事业单位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和环保工作,按管理权限和规定审查程序审查后,都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一)公开的内容

  1、机构和工作职能公开。由局办公室和各直属单位分别将局机关和各单位承担的职责上网公布。

  2、职业行为规范公开。由监察室负责将本单位职业(行业)行为规范或工作守则、廉政勤政制度等上网公布。

  3、法律法规公开。由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将各部门负责的执法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权限公开。

  4、办事公开。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公开,包括办事依据、办事条件、标准和要求、办事机构和承办人员、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办事纪律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情况。

  5、领导班子工作责任目标公开。由局办公室负责公开。

  6、人事情况公开。将本部门人事任免、奖惩录用、职称评定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人事情况公开。

  7、批评意见公开。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本部门的批评意见、建议及其处理情况及时公开。

  8、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会议、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环保网站、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以方便群众为目的。

  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要求

  1、各部门应及时对本部门需公开的内容汇总整理,按照《桂林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进行报批,然后予以公开。

  2、凡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见附件1《桂林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部门职责分工》),报分管领导批准;凡涉及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环境信息的公开,报市政府批准;凡涉及跨行政区划的环境信息的公开,报请上一级环保部门批准。

  3、对公众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2)提出申请后,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送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审查,报局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公开的应予公开,公开内容应告知有关当事人,不能公开的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填写《桂林市环境保护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报局办公室备案(见附3)。

  4、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公开后,应收集公众意见和反应。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应当积极采纳;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研究,并做出说明解释。

篇2:科学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环保局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依据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北京市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特制定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大、“**”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认真完成我院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

  二、健全机制

  根据北京市环保局的部署,我院已成立了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潘涛任组长,梁延周为副组长,院各部门、研究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工作由院科研办公室和环境模拟与信息中心实施。联系人张雪梅,联系电话:68313552。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组长是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院科研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组织、指导、督促各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与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和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环境模拟与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院各部门积极配合办公室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

  三、任务及实施步骤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综合上级文件的要求,我院近期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完成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讲清此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其思想统一到各项工作部署上来,主动参与,积极实施。此阶段工作的重点在于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制定我院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我院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的格式上报北京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办公室。

  三是梳理信息,及时主动对外公开。我院信息目录确定后,组织人员收集、整理、审批,并通过网站、宣传画册、会议等形式及时对外公布。

  四是加快我院的网站建设工作。配备专业人员,及时按程序更新网站。

  五是编制年度工作报告,按要求上报北京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夯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基础。信息公开工作意义重大,势在必行,相关人员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责任分工,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工作中,注意加强请示汇报,加强信息反馈。

  三是注重外部监督,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要自觉接受领导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进一步完善我院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健全机制,加强工作的督促检查。对照工作目标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解决承办过程中的难题,严格按序时进度完成。

篇3:一中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阳耒一中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及《阳耒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机构

  1.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成员:z

  2.信息公开工作小组

  负责人:zz

  工作人员:zz

  三、工作任务

  1.办公室负责以下资料收集:①办学指导思想 ②办学目标和工作措施 ③学校规章制度 ④教职工评优(含省市优秀教师、师德标兵)职称评聘的考核过程及结果 ⑤奖金、福利分配 ⑥学校岗位设置和聘任情况 ⑦教师招聘情况 ⑧职员年终考核情况

  2.教研处负责以下资料收集: ①教师培训情况 ②教研成果奖励情况(含论文奖励) ③奥赛奖励情况 ④课题申报情况(含课题研究计划) ⑤多媒体设备购置、维修情况

  3.总务处负责以下资料收集: ①学校经费的开支及使用管理情况(含食堂收支、业务招待费开支) ②学生收费情况 ③学校基建、维修、设备添置项目的执行情况

  4.教务处负责以下资料收集:①教师年终考核评分方案及考核结果 ②各班任课教师配备情况 ③奖学金发放情况 ④三好学生评定情况 ⑤学业水平考试情况 ⑥高考及录取情况 ⑦省市三好学生评定情况 ⑧学生学籍号 ⑨教师教学比赛获奖情况

  5.政教处负责以下资料收集:①学生奖、罚情况 ②学生体检情况 ③奖学金发放情况 ④三好学生评定情况 ⑤班主任奖、罚情况

  6.督导室负责以下资料收集:每周督导信息。

  7.学生援助中心:学生援助情况(含援助人、金额、受援助学生姓名及金额)。

  8.党总支:党务建设;优秀党员评选情况。

  9.工会:①教代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②教工大会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

  10.团委:团建工作;优秀团员评选情况

  11.信息中心:负责校务公开栏设计及网上发布

  四、注意事项:每项公开的信息在公开前,交主管校领导审查

  校长办公室

篇4:海镇中学食堂信息公开制度和实施方案

  海镇中学食堂信息公开制度和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食堂信息公开应遵循真实、及时、完整、便民原则,努力做到“学校全覆盖、信息全透明、过程全监督”。

  第二章 公开内容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重点公开下列信息,并做到信息及时更新。

  (一)本校食堂信息公开的制度和实施方案,学校工作机构及负责人,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二)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营养改善计划的受助学生人数、资助标准等情况;

  (三)食堂原材料及主要辅料的采购情况,包括采购名目、数量、金额、供货单位(个人)等;

  (四)学校食堂菜价格;

  (五)学校食堂(含营养改善计划)的月度(年度)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

  (六)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名单,学校食堂公务接待支出情况;

  (七)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托管)单位情况,或学生伙食集中供餐(托餐)单位(个人)情况;

  (八)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第三章 公开方式

  1、食堂信息公开方式坚持“形式多样、信息及时、注重程序”的原则,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倡导使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信息公开。

  2、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校园网)、设立学校食堂信息公开专栏,并通过书面通知(信函)、短信等方式及时回应家长和社会关注的问题。

  第四章 学校食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食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z

  食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z

  食堂信息公开投诉电话:z

  食堂信息公开投诉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