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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技术转让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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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技术转让合同协议

涉外技术转让合同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合同号: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_签订。甲方为:中国___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___厂(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国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合同内容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2.1“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略)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___美元(大写:___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_国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

  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百分之几)。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返销产品价格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中国银行和_国___银行办理。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国___银行和___中国银行办理。所有发生在中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美元(大写:__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d)_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1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一份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1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美元(大写: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3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1份。

  4.2.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美元(大写: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3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略)规定的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1份。

  4.2.4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美元(大写:__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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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1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天内)支付。

  4.3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出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4份。

  4.3.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资料支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略)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乙方应在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在合同生效后的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3.2在合同生效后的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4.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料。

  5.5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2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2份。

  5.6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4份。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略)。

  6.2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

  7.1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略)。

  7.2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4份,每方各执2份。

  7.3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5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保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至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

  迟交__至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

  迟交超过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

  9.5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美元(大写:__美元)。

  9.6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3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百分之几)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略),本合同生效1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2份。但不给予__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税费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1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

  12.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个月内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2本合同用_文和中文书写各4份,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_文文本各2份。

  14.3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4.3.1合同期满前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

  14.5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债务。

  14.6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国文书写一式2份。

  14.10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1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国和任何其它国家之间的贸易。

  14.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美元(大写:__美元)。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中国__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__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

  电报挂号:

  乙方:__国__公司

  地址:

  电传: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签字。

  甲方:__公司代表乙方:__公司代表

  (签字)(签字)

  __工厂代表(签字)

  甲方律师乙方律师

  (签字)(签字)

篇2:计算机软件许可合同协议

计算机软件许可合同

  本合同是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中国______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注册的企业法人(简称“买方”);______国______公司(简称“卖方”)。

  鉴于卖方多年来从事______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业务并为该系统提供服务,并在进一步开发;

  鉴于买方愿意建立一个______系统;

  鉴于引进______系统将会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改进______的质量和类型,在先进技术产品的使用及服务方面提供培训机会,并且通过创造一种平等、积极的工作环境促进工人的权利和尊严,从而对中国人民做出贡献;

  鉴于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买方已决定它愿成为______系统的使用人,而卖方愿意提供该等系统供买方使用。

  因此,考虑到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条款和协议,现双方特协议如下:

  1.双方间的协议(简称“合同”)由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以下所提及的附件构成:

  附件一系统组件

  附件二交货和安装时间表

  附件三价格和支付条件

  附件四产品说明和规格

  附件五卖方软件许可合同

  附件六软件分许可合同

  附件七租赁合同

  2.定义

  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应有如下含义:

  (a)商用______系统:(略)

  (b)用户______系统:(略)

  (c)控制用计算机:指由买方用于______系统及其所控制的一切______系统组成部分。

  (d)______(注册商标):指卖方的一个注册商标,卖方用其表示生产和销售的______系统的一个较早版本。

  (e)______(注册商标)Ⅱ:指______系统的一个较晚版本,卖方用该词指作为本合同标的的系统。

  (f)系统:指卖方的______系统。(略)

  (g)标准转换器:(略)

  3.系统的提供

  (a)卖方根据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产品说明和规格及交货和安装时间表提供系统,买方根据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价格和支付条件就系统付款。

  (b)在买方订购的______系统可以提供使用之前,卖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七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将此系统租赁给买方。买方承认并同意,卖方可以自行决定,通过改进租赁给买方的______系统、提供一个不同的系统或者将前述两个系统结合起来,提供买方所订购的______系统。

  4.交货和安装

  (a)系统按附件二规定的交货时间表交付。运费将加在卖方发票上,由买方支付。买方有权指定承运人,并以书面形式将其所选择的承运人通知卖方。如果买方未将其所选择的承运人通知卖方,卖方将挑选承运人。但是,卖方不应因此承担有关运输的任何责任,并且也不应将承运人视为卖方的代理人。除非买方要求,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取得保险。

  (b)卖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在买方指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施上安装______系统。安装费应加在卖方发票上,由买方支付。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安装时间表,按照预先交给买方的场地准备指南所规定的规格,负责按时完成任何必要的现场准备及买方设施的修改。必要时,买方应按照场地准备指南提供其他测试设备及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占地面积、电源插座、中断电缆、卫星设施等)。买方应负责一切该等设施、准备、设备、物资以及为此所需的许可和批准,并支付其费用。

  5.遵守卖方所在国出口管制法律

  (a)卖方同意为买方从卖方购买的产品和技术,申请______向中国出口产品和技术所必需的一切______政府出口许可、同意和批准。如果卖方虽尽其最大努力仍不能取得该等产品和技术从______合法出口中国所需的任何及一切许可、同意和批准,则本合同立即终止,卖方免除履行,并且买方使卖方不受损害。

  (b)买方特承诺遵守______出口法律及法规,并且同意,在未取得必要的______政府批准许可的情况下,买方不会故意:

  (i)直接或间接地向在出口时______政府或其任何机构要求出口许可或其他政府批准的任何国家出口从卖方获得的、源于______的技术资料、软件或该技术资料的任何直接产品;

  (ii)向______政府或其任何机构要求出口许可或其他政府批准的任何国家国民透露从卖方获得的、源于______的任何技术资料或软件。

  6.所有权和损失风险

  本合同项下购买的一切物品的所有权及损失风险,应在卖方设施所在地,于该等物品交付承运人后转移给卖方。在购买价款全部支付前,买方授予卖方对该系统的担保权益,作为买方按照本合同付款的保证。在交付承运人后,系统或其任何部分的损失或损坏应由买方负责。在损失风险转给买方后,卖方应有权得到所损失或损坏的任何物品的全部购买价款。

  7.验收测试和验收

  (a)系统的验收测试应依照卖方的验收测试程序进行。卖方和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根据前述测试程序进行验收测试。如果任何该等测试没有成功完成,卖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对测试进行评估,并且对系统进行任何调整或校正,使系统能按规格运行。一切该等测试的开始,应给予买方合理的事先通知,并且给予买方观察一切该等测试的合理机会。

  (b)“成功完成”一词,在本合同中用于任何测试方面时,指在特定的测试程序中规定的该等测试的成功完成,并且一切对测试的提及指的都是卖方验收测试程序中的测试。

  (c)为附件三之目的,在系统的验收测试程序中规定的一切测试已在买方设施地点成功完成时,系统的验收(简称“验收”)应被视为已经进行。

  (d)卖方声明并保证,卖方将向买方交付完整、准确、有效的系统。该系统能够达到在产品说明和规格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并由系统验收测试的成功完成予以证明。成功完成应被视为系统完整、准确、有效并能达到规格所述技术指标的决定性证据。

  8.装运到场和验收合格

  (a)如果系统或其任何部分已按附件二规定的日期准备装运或安装,但根据买方请求或者由于买方不能提供验收或安装系统所必需的设施、测试设备或物资而使该等装运或安装延迟超过______个日历日,则卖方可以根据其选择通知买方,系统或其任何部分作为已事实上装运、交付并安装(简称“装运到场”)对待。此外,对于该等延迟所导致的一切储存费或其他费用,买方应补偿卖方。

  (b)通行装运到场后______天,卖方有权按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交付条件就下列款项向买方开出发票:

  (i)装运到场的商用______系统百分之百(100%)的购买价款:及

  (ii)就______系统而言,为该系统已实际装运情况下的到期金额,余额在验收开出发票。

  (c)在附件二规定的装运或安装日期前后的任何时候,有以下任一情形的,买方即对系统或其任何部分进行了合格验收(简称“合格验收”):

  (i)买方决定并书面通知卖方,系统适宜开始买方拟用系统进行的操作;

  (ii)系统已经开始买方拟用系统进行的操作。

  (d)合格验收应具有与上述第8(b)条相同的结果,但______系统的到期金额应为迄今已付金额与百分之九十(90%)的验收后到期金额的差额,余额在验收后开发票。

  (e)装运到场和合格验收都不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包括验收测试的成功完成以及按本合同条款和条件对瑕疵或缺陷进行纠正。

  9.税收

  销售设备和在中国提供修理及安装服务的价款不包括一切派款、关税、销售税、使用税、国内消费税、增值税及类似税收(含买方政府从源扣缴的金额),买方应承担并支付上述税款。任何要求卖方就销售、交付或使用系统所收、缴的税款(卖方的所得税除外)应由买方支付,并且该等税款应在系统交付后到期应付。买方同意就因买方过失的行为与不行为或者因买方违反或不履行本第九条而导致的一切请求补偿卖方,使卖方不受损害并为其辩护。

  10.付款

  (a)作为卖方按本合同提供本合同系统及一切有关物品的全部对价,买方应支付卖方在附件三中规定的系统购买价款。

  (b)付款应按附件三进行。

  (c)如果在发票金额或其任何部分到期时买方没有付款,买方特同意就一切该等金额按年利率百分之十八(18%)或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向卖方支付从到期应付日期至付款日期的利息。

  11.操作手册和其他资料/培训

  (a)卖方应在提供每个商用______系统时随附一份用户指南。

  (b)卖方应向买方提供3份______系统所有操作手册和安装指南。

  (c)系统安装以后,卖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在系统使用和操作期间给买方雇员提供为期______日的培训课程。

  12.系统保证

  (a)卖方声明并保证,卖方是本合同中向买方许可、租赁或销售的一切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或受益被许可人,并且卖方有权向买方许可、租赁或销售前述知识产权。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提供的系统和一切设备及有关软件(除控制用计算机及控制用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自验收日期后的一年内没有品质及工艺方面的瑕疵,但商用及用户______系统除外,两者的保证期应自装运日期后为期一年。卖方在该期间内应免费在买方场地修理、更换并重新安装______系统或其任何有瑕疵的部分。卖方保证不包括控制用计算机或系统中包含的控制用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但卖方应(在可转让的范围内)向买方转让任何著名生产厂商对控制用计算机或系统中包含的控制用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的保证。如果不存在验收日期后为期一年的该等转让保证,卖方应为买方利益并作为购买价款的一部分,为该等控制用计算机及操作系统软件购买硬件和软件维修续期合同,以取代保证,该维修续期合同应自验收日期后为期一年。如果由于保证范围外的瑕疵或正常使用和常规安装外的原因导致修理和更换,买方应对卖方为纠正该等瑕疵所提供的一切劳务和物资(包括差旅费)向卖方付款。

  (b)本合同规定的保证仅适用于常规安装、正常使用并在保证期内发现瑕疵的物品。该等保证不应适用于未经卖方书面同意而修改、改动或者被滥用、发生事故、过失或不当使用的物品。

  (c)本合同规定的保证取代对系统性能一切其他明示或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或适合某一特殊用途的任何默示保证。买方就卖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保证享有的唯一救济应是卖方为履行该等保证而进行的修理和(或)更换。卖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对视听或数据信号的任何损失、业务中断或者任何种类或性质的特殊、间接或结果性损害负责。卖方不对买方过失或过错所导致的履行本条项下义务的延迟负责。

  13.非保修性修理及备件支持

  (a)在

  (i)系统验收满______年之日,或

  (ii)买方停止系统操作之日(依较早者)前,卖方应提供系统的修理服务和/或备件(简称“支持期”)。双方理解,对不在保证范围内的备件及修理,卖方应按其当时的原料价或备件价格收费,并在工作完成后尽快开出发票。卖方在本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没有义务向未就任何该等备件或修理及时付款的任何人进一步提供备件或修理服务。

  (b)在支持期之后,卖方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买方其要中止提供系统的备件或修理服务的,可以中止提供。但是,卖方可以选择以下其中一项。

  (i)授予买方为自用而非出售之目的而制造任何该系统组件(不包括控制用计算机或其操作系统软件)的非排他性许可,并向买方提供一切必需的文件、规格、图纸及其他资料;

  (ii)允许买方有机会购买其认为是系统维修和支持所需的足量备件。

  (c)为本合同之目的,如果在______系统装运后的任何______个月内,买方没有在正常使用的仪器上使用卖方提供的系统,作为其正常使用的一部分,编译或拆译信号码,共计至少为______小时,或者在该等装运后连续______个月内,买方在每______个月内没有在正常使用的仪器上使用卖方提供的系统,作为其正常使用的一部分,编译或拆译信号码,共计至少为______小时,则买方应视为“停止系统操作”。

  14.维修续期

  在本合同规定的______系统的保证期届满前,卖方和/或其指定的服供应商应给买方提供机会,签订一份______系统(包括有关控制用计算机的软件,但不包括控制用计算机的硬件平台)的维修续期合同,并可连续续展一年。

  15.系统许可

  (a)控制用计算机的操作系统软件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的操作系统许可人行分许可的条件和条款向买方提供。

  (b)系统操作所需的一切卖方软件按本合同附件四规定的许可向买方提供。

  (c)本合同未在涉及卖方所有的任何产品、系统或者卖方拥有的或由卖分许可的任何所有权方面给予技术转让或转移。在本合同项下,也未给予授予分许可的权利,亦不能从中推断出或暗示有分许可权。

  16.______系统的安全要求双方同意制定______系统的安全计划,为防止系统在装运、储存、操作或双方进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活动期间(包括保证期和保证期后)被盗窃或有其他泄露,该计划规定将要建立并保持的安全程序。目前的______系统安全要求以前已提供给买方。买方同意采用和遵守并(或)促使其代理人采用和遵守卖方不时建议的替代和补充安全要求。

  17.设备提前订购的时间

  作为本合同标的的设备,交付日期在附件二中规定。其他设备的提前订购时间

  如下:

  (略)

  买方将对希望交付的设备提供为期______个月的使用。使用的头______个月被视为确定订货,如取消订单,则要受附件三规定的取消订货惩罚。

  18.相互声明

  各方声明并保证:

  (a)它是在其州内或国内正式成立和注册的,符合各项规定,它有权力和授权签订并履行本合同及由其签署并递交的、与之有关的任何其他协议和文件(在本合同中,统称“文件”)。

  (b)其签署、递交和履行文件已经通过一切必要的行为获得正式授权。

  19.保密

  (a)买方同意使用至少与买方使用于自身专有资料相同的谨慎与防范措施,对卖方向买方透露的、包含专有资料并标明“专有”或“保密”的任何资料或数据,卖方的图纸和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报告、软件文件、手册、模型等等)予以保密,但无论如何,谨慎不得低于合理程度。未经卖方书面允许,不得复制、向他人透露或者使用该等资料或数据。这些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资料或数据:在未违反本条的情况下属于或成为公共资料的资料或数据;买方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的资料或数据;买方独立开发并且未从卖方资料或数据中获益的资料或数据。卖方没有义务提供保密或专有资料;

  (b)买方在本条项下的义务应在本合同终止或届满后继续有效。由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一切有形专有资料属于并保持为卖方的财产,并应在卖方请求时退还给卖方;

  (c)除在本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双方同意,卖方对保密或专有资料的透露并不意味向买方授予卖方任何专利、商业秘密或版权的许可;

  (d)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每次书面明示同意(该等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或拖延),不得在推售、广告、公关活动中或以任何其他形式,使用另一方、其母公司、公司、其他关联公司的名称或者任何商标或商号(或象征)。

  20.补偿

  (a)每方应就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导致的、与其有关的或由其引发的一切损失、损害、责任、支出、费用、索赔、诉讼、要求、诉讼行为、诉因、程序、判决、估定税额、欠额以及收费(合称“损害”)补偿另一方、另一方的股东、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被指定人、受让人或其中任何一人,之不受损害,并且在不对上文所述予以限制的条件下,买方还应就下述各项所导致的、与其有关的或由其引发的上述任何事项补偿卖方:(略)。

  (b)如果第三方提出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有权获得补偿的索赔请求,一方(“补偿方”)应在实际可能的情况下尽早通知另一方(“补偿方”),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在收到该等请求后的第______日。受补偿方未给予该通知并不排除其按本合同规定寻求补偿,除非未给予该通知使补偿方抗辩该索赔请求的能力受到实质影响。补偿方(与其自行选择的律师一起)应及时对该索赔请求进行抗辩,而受补偿方应在对该索赔请求进行抗辩时与补偿方合作,包括按照补偿方规定的原则就该事项达成和解(补偿方承担该和解的一切费用与支出)。如果补偿方收到索赔通知后未为受补偿方辩护,则受补偿方应有权对该索赔进行抗辩、妥协或和解,费用由补偿方承担。在承担对该等索赔请求的辩护后,补偿方可进行和解、妥协或抗辩,由其酌处。无论本条有何相反的规定,如果发生对买方的诉讼、索赔、诉讼行为或程序基于以下主张,即卖方制造并销售给买方的物品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______国专利、版权、掩模、商标、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则卖方将就该诉讼、索赔、诉讼行为或程序为买方辩护,并将支付终局判决(不能再上诉的)判定由买方承担的损害赔偿与费用,以及买方实际的支出与费用,上述规定的条件是:(1)卖方被及时告知侵权指控的发生,并得到与该侵权指控有关的每一通讯、通知或其他诉讼文书的副本(2)得到该辩护的独家控制权(包括选择律师的权利),以及就该诉讼或程序进行妥协或者和解的独家权利;但是,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如果有的话),应严格地并且仅仅限于卖方因买方销售侵权物品而应从买方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金额。如果侵权是由买方交货后有人将物品混合、添加或改造而引起,或者由实施某一方法时使用物品(或其任何部分)而引起,则卖方无义务进行辩护,亦无承担费用或损害赔偿的责任。如果卖方制造并向买方提供的任何物品被判定侵犯有效的______国专利,且卖方被禁止使用该专利,或者如果卖方相信很可能发生侵权,卖方将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自费从以下措施中作出选择:

  (1)为买方取得使用该等物品而不产生侵权责任的权利,或

  (2)以在其他方面实质上符合本合同所有规定的非侵权替代品来代替或改造该等物品,或

  (3)在该等物品被返还后,退还该等物品的购买价以及运费(扣除向买方交货至退还期间使用该等物品并从中获得利益的折扣金额,该折扣金额按从卖方装运之日起______年直线式折旧来计算)。如果交货完成前发生侵权指控,卖方有权拒绝进一步装运,而不构成违约。如果卖方还没有被禁止向买方销售该等物品,应买方请求,卖方可以(仅由卖方酌定)向买方供应该等物品,在此情况下,买方应被视为向卖方作出与本合同上文所述相同的专利补偿保证。

  如果有人指称卖方按照买方规格制造的物品侵犯了有效的______国专利,并以此为根据向卖方提起诉讼或程序,则买方应被视为已向卖方做出同样的专利补偿保证。

  买方应将第三方侵犯本合同项下许可给买方的知识产权及时通知卖方。如果第三方侵犯该等知识产权,双方应互相合作,采取适当的行动制止该侵权行为。上文规定了本合同双方就专利、版权、掩模、商业秘密、商标以及其他专有权利的侵权(无论是直接的还是协从的)所承担的唯一责任,并且取代就其所做出的所有保证(明示的、暗示的或法定的)包括(但不限于)______中规定的不侵权保证。

  21.责任的限度

  买方同意,如果买方就所交付的任何系统或系统组件提出任何一种索赔,或就未能交付该等系统或系统组件提出索赔(无论是何种行为方式),卖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金额超过对其提出该等索赔的系统或系统组件购买价的损害赔偿。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均不就利润损失、失去用途、业务中断、或者任何种类的间接、特殊或结果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2.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自然现象、火灾、意外事故、火灾、地震、罢工或工厂关闭、搔乱、暴动或***、禁运、战争,任何将来的法律、命令、法规或其他政府行为,运输迟延、能源短缺、原料短缺或在卖方合理控制之外的卖方供应商延迟交货。如果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迟或干扰卖方履行本合同,则应免除卖方对不可抗力所延迟或阻止的部分的履行,但是,卖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该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该等原因被消除,则卖方应继续履行原受被消除原因影响的条款。

  23.终止

  (a)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买方或卖方应有权终止本合同:另一方为债权人利益转让其权利,或者一位管理人、破产托管人或类似官员被指定管理该方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或业务,或者该方被宣告破产。

  (b)如果买方疏忽或不按照本合同的条款付款,而且该情形在书面通知买方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未获补救,卖方应有权终止本合同。卖方可以(由其酌定)将买方补救的时间期限延长。

  24.不放弃权利

  本合同一方免予追究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违反或不履行、或一方一次或多次未执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特权,均不得被解释为对任何随后的违反或不履行不予追究、或对本合同项下任何该等条款、权利或特权的放弃。

  25.通知

  一方按照本合同可能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应以书面做出,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略)

  本合同期间,双方的一切通讯均应以英文进行。

  26.适用法律以及争议解决

  除关于法律选择或律师费的支付外,本合同应适用______法律,并按照______法律解释。

  (a)协商。如果发生与本合同或其任何附件的效力、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如果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开始协商之后的______日内,该争议未以此方式解决,则任何一方可按照本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将该争议提交仲裁。

  (b)仲裁。仲裁应在苏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应按照该仲裁委员会的规则进行。

  (c)仲裁程序

  在仲裁过程中,应适用下列具体规定:

  1.该仲裁的一切程序均应以英文进行;

  2.仲裁员为三名,均应英文流利。买方和卖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苏州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并担任仲裁庭的首席仲裁员;

  3.仲裁费用(包括律师费以及双方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4.当发生任何争议时以及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行使本合同项下各自其余的权利,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其余的义务;以及

  5.仲裁裁决应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同意受其约束,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执行仲裁裁决。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均可就仲裁的裁决做出判决,或者可向该法院申请仲裁裁决的司法承认并发出执行令。如果就仲裁裁决或就该裁决做出的判决向法院请求司法承认并发出执行令,双方明示地放弃反对的权利,包括该方否则具有的以主权国豁免权为理由的任何抗辩。

  27.拘束力

  该等条款和条件对本合同双方、其继受人以及允许的受让人均有约束力,且为其利益而订立。

  28.整个合同

  本合同所含的条款与条件包括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与共识,并且合并与取代之前所有的协议、共识以及声明。任何增加或修改除非以书面做出并由本合同双方签字,均属无效。本合同以英文订立,正本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

  29.合同期限届满

  本合同于生效日起______起期满。

  双方于首页载明的日期正式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

  卖方买方

  签字:______签字:______

  姓名:______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职务: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附件一系统组件(略)

  附件二交货和安装时间表(略)

  附件三价格和支付条件(略)

  附件四产品说明和规格(略)

  附件五卖方软件许可合同

  本附件五(“许可合同”)条款规定,在以下指明的若干计算机软件用作卖方按合同(本附件五构成其一部分)所供系统的一部分或者与之一起使用的情况下,卖方即将该系统许可给买方。

  1.许可的授予

  卖方(下称“许可人”)特此按本附件条款和条件向买方(下称“被许可人”)授予使用和复制本许可合同第10条所列及产品规格所述软件程序的不可转让的非独家许可,而被许可人特此按本附件条款和条件接受该许可。本许可合同第10条所列的、构成________控制系统的程序,与其任何拷贝、复制件或摘录一起,在本附件中统称为“程序”。除本附件具体规定的以外,未授予任何许可,无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

  2.使用限制

  被许可人只可将程序用于卖方按本合同条款提供作为每个系统一部分的计算机,例外的是,如果________系统计算机因为发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进行保养性维修、工程设计变更、特制件或模型变换期间不能操作,则亦可将程序用在被许可人的备用计算机上,直到________系统控制用计算机修复到操作状态为止。被许可人只能将程序用于直接的内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程序供给他人使用。事先未经卖方以书面形式同意,不得在________系统控制用计算机硬件上安装、操作或配置任何其他程序。这也包括可能由卖方提供的、不在本许可合同范围内的操作软件或应用软件。

  3.复制限制

  被许可人不得复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例外的是,被许可人只是为了备份、存档和将程序置于适宜执行形式的,可以复制程序。所有经允许的复制件,都要清楚地标上与原先供给被许可人之程序相同的、关于许可人所有权和版权的限制说明。经允许的复制件应以安全的方式予以保存。

  4.转让限制

  除非本合同允许并经卖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被许可人不得出售、转让、许可、转移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程序。

  5.所有权

  程序产权属于许可人,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产权、所有权或技术并未因此转给被许可人。被许可人承认,程序构成许可人的保密、专有资料和商业秘密,而不论程序或其他任何部分是否已获得或者可能获得版权和(或)专利,程序乃是基于本合同项下被许可人与许可人之间的保密关系而向被许可人透露的。

  6.透露限制

  除非本附件明确允许,被许可人不得将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第三方和被许可人没有必要授权其在业务中使用程序的任何雇员。被许可人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骤,保证许可人(或其雇员)不将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7.保证

  许可人保证其有权授予在本许可合同中所授予的许可,而且在验收之日起________年的期间内(在此称为“保证期”),程序基本能按规格所述的方式运行。许可人在该保证项下的唯一义务是更正或替换已发现不合正常用途的任何程序。本保证明确替代一切其他明示或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和适合某一特定用途的默示保证。许可人不保证程序和(或)其相关文件(如有的话)符合被许可人的要求,没有错误,或者能够不间断地操作,其质量和性能方面的全部风险由被许可人承担。无论如何,许可人不负责赔偿特殊、杂项或结果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利润损失、业务中断、业务资料丢失或其他金钱损失),即使已通知许可人有可能发生该等损失的,也是如此。

  8.专利和版权补偿保证

  对于向被许可人提起的诉讼,许可人同意自行承担费用为被许可人辩护,对于有管辖权法院在上述任何诉讼的终局判决中判由被许可人承担的损害赔偿和费用,许可人将对被许可人作出补偿,使之免受损害,其范围是判决基于这一主张,即在本许可合同所授予的许可范围内使用程序构成对________国任何专利或版权的侵权。适用上述规定的条件是,被许可人已用书面形式及时将该项诉讼的主张和提起通知许可人,并允许许可人通过其律师对诉讼进行辩护,给予许可人可以合理得到的一切资料、协助和授权,以便使许可人能够进行辩护,另一个条件是,许可人在本许可合同项下的责任(如果有的话)应严格地并且仅仅限于许可人因被许可人销售侵权产品而从被许可人处得到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金额,许可人有权控制上述任何诉讼(包括上诉)的辩护及其一切谈判,其中包括达成任何和解或妥协的权利。如在任何诉讼中程序被判为构成侵权,程序的使用被禁止,许可人可以自行承担费用选择承担以下任何一项:

  (a)设法为被许可人取得继续使用程序的权利;

  (b)替换或修改程序,使之不再构成侵权,并在实质上用同样的质量进行同样的服务;

  (c)在程序退还许可人之后给予被许可人抵免,但要从中扣除使用、损坏和陈旧的折旧费。许可人对基于以下其中一项的任何版权或专利侵权所提出的请求不负责任:

  (1)所用的不是当时未经变动的程序释放;

  (2)被许可人停止操作系统;

  (3)被许可人未按附件三支付任何许可费或者未能遵守本许可证合同的条款和规定,而且在书面通知其纠正后持续达到________天。本合同按以上(a)项或(b)项终止之后,被许可人应迅速将程序及其一切复制件还给许可人,并在终止后________个月内向许可人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证明从许可人那里收到的程序和任何有关材料的原件或者就该许可所制作的复制件、摘录(包括部分复制和摘录)均已还给许可人或者销毁。

  9.所许可的程序

  按本许可合同许可的程序如下:

  (略)。

  10.配置和安装

  (略)。

  程序安装日期:________

  安装者签字:________

  被许可人签字:________

  本许可合同与合同条款有矛盾的,以本许可合同为准。

  附件六最终用户软件分许可合同

  卖方与“用户”已签订一份由用户从卖方购买某些设备和软件的合同(“销售合同”)。整个软件及其任何部分均受数字设备公司(“设备公司”)向卖方授予的许可约束。按照设备公司和卖方签订的原设备制造商(“制造商”)合同,卖方被授权批准设备公司软件程序(“软件”)最终用户分许可合同。因此,卖方同意按照下列条件和条件向客户授予分许可,而用户同意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接受该项分许可:

  1.标准许可条款

  A.软件许可的授予

  一旦用户订单已全部付款,卖方即应视为已向用户授予以下规定的软件许可。对用户的许可持续到按本合同规定终止之时为止。卖方向用户授予的许可以及用户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受本条款和条件支配。除本合同规定的以外,卖方未授予任何软件许可,不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

  B.软件执行

  (1)本软件许可合同附录一列明了软件本身以及可以在上面执行软件的处理机或配置设备。“经许可的处理机”一词是指许可中具体规定的、具有以下任一情形的处理机或配置设备:

  i.其序号在卖方提供的卖方许可证或软件许可订单确认书上已有具体规定的;

  ii.如果没有这种具体规定,软件按照许可首次在其上面执行的。

  (2)用户可以在经许可的处理机上执行软件,而且只有在经许可的处理机上执行软件所需的范围内,可以装入、复制或传送软件,但有以下两种例外:

  i.在因发生故障而无法在经许可的处理机上执行软件期间,用户可以暂时在另一单个处理机或配置设备上执行软件(诊断软件除外),并在暂时执行所需的范围内装入、传送或者复制软件;

  ii.用户可以按照________国版权法的规定制作软件存档复制件。

  C.修改与合并

  用户可以:

  (i)修改软件(只能用机读形式),或者

  (ii)将已修改或未修改的软件并入其他软件,以便形成只是为了在经许可的处理机上执行软件所要的适配件。上述适配件中所含的软件任何部分继续受本条款和条件约束。

  D.软件的使用

  1.在按本合同执行分许可所需的范围内,用户可以将软件提供给其雇员和代理人使用。除本D款所指明的以外,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软件提供给任何一方使用。

  2.软件含有任何保密或商业秘密资料的范围内的,软件及其所含的资料即按保密关系许可给用户。用户明确承认这种保密关系的存在,并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对软件和资料予以保密。

  E.个人和非排他性的许可

  用户的分许可是给用户个人的和非排他性质的,未经设备公司明示同意,不得转让。

  F.记录

  1.用户应做出完整、准确的记录,

  (i)用以辨认软件和经许可的处理机;

  (ii)标明软件位置。如卖方要求,用户应向卖方提供有关的记录,如卖方有理由认为,软件已在许可期间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在任何其他处理机或配置设备上执行(本条款和条件许可的除外),用户应向许可人解释说明。

  2.用户同意在软件的所有完整或部分复制件、适配件或传送件上复制设备公司的版权通知及其他所有法律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所有权通知和政府机构

  要求进行的通知。

  G.许可限制;反向设计

  卖方未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转让任何软件的产权或所有权。除本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以外,用户不得执行、使用、复制或修改软件,或者采取与设备公司对软件的知识产权不符的行动。用户不得以反向设计软件或者反向设计软件的任何硬件、固件执行为目的,拆编、反装、分析或以其他方式研究软件。

  2.许可终止

  A.如果用户疏忽或者未能履行、遵守其在本条款和条件项下对设备公司或卖方承担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情况在书面通知用户后30日内得到纠正,则卖方或设备公司可以终止在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任何许可和已发出的任何软件订单。

  B.终止,不论是卖方、设备公司终止的还是用户终止的,都适用于许可在经许可的处理机上执行的所有软件版权。

  C.在用户所作的任何终止生效之前,卖方或者设备公司作出任何终止的,用户应

  (i)交还卖方或者设备公司提供的任何许可证;

  (ii)销毁用户所掌握的各种软件版本的所有复制件;

  卖方:

  签署:_______

  签约日期:

  买方:

  签署:_______

  签约日期:

篇3:特许经营合同协议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 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利,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 受许人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的商标(使用登记为_________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标志的权利;

  (3)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4)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规定。

  (5)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_________。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从事前或经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5.1 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条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方。

  5.2 在本协议期间,受特许人应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所载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___年。

  本协议自动延长连续的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第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___月发出通知。通知应采用挂号信或其他可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的书面传递手段。

  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

  各方应提前月通知将终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其他可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的传递手段。

第二部分 总则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态度。各方同意在合同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 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应当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保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

  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建筑物

  (1)受许人在和建筑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至迟本协议签字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费用由受许人承担。在本协议履行之中,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等,其费用均由受许人负担。

  (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项权利

  (1)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在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2)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许可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除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保险费用、维修费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3)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其从事活动中使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中,及在从事商业活动的建筑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9.3 关于客户的形象:为了尊重客户关于网络牌号和商标的形象,受许人应当:

  (1)按照适用于特许经营活动的商业习惯从事特许经营;

  (2)不影响第26.1条规定,保持第1条所载商品足够的库存量以立即满足客户的需要;

  (3)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聘用必要的职工,并保证这些职工在仪表和与客户的关系方面能符合特许人的规格,这些规格载于手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

  (4)严格认真地尊重他对货物(服务)供应商的承诺,特别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供应人支付金额;

  (5)不影响第11条规定,不得出售可能损害网络牌号形象的任何产品(服务);

  (6)将自行制定的广告计划事先提交特许人书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广告的性质,而不涉及销售条件,例如广告的价格;

  (7)对于供应的不符合本协议附件2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所有物品(服务),保证立即替换或给予补偿;

  (8)受许人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

  9.4 从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术、商业和管理角度看,受许人应适应特许人所确立的商业方法。受许人除为出售第1条所指商业(服务)外不得为任何目的使用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使用。为了维护网络的共同身份和名誉,特许人应对受许人给予帮助和建议。受许人应按第16.3条规定的条件举办广告和促销活动。

  9.5 监督程序

  (1)特许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时书面通知(选定日),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充分进入受许人的建筑物,以便特许人得以确信受许人符合本合同各项条件。为此,在特许人的要求和专家(公司审计、律师_________)协助下,可对受许人的状态进行财务和法律审计。此项费用应由特许人负担。在受许人方面,受许人在回答特许人(或其他经授权的人)提出的问题和自发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资料时,向特许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实的合作。

  (2)受许人应向特许人尽可能快地提供有关企业商务、财务或技术的全部要求的资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许人都应向特许人提交下列文件:会计报表,对其余的资料,受许人应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许人提交有关会计文件,以便特许人确定第14条所规定的定期费用。

  第10条 保护特许人的各项权利

  10.1 受许人应立即将侵犯或滥用商标、商业名称或其他简称以及任何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情况通知特许人。

  10.2 受许人应就法律程序向特许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便在诉讼中成功地得出结论。此项帮助引起的费用应由特许人(或受许人)负担。在事前书面通知后,受许人如果在法律上能这样做时,应进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许人的权利得到确认。诉讼费用应由特许人(或受许人)负担。

  第11条 不允许竞争

  11.1 受许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条所规定的地区内:

  (1)直接地或间接地、独立地或作为一雇员,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义,进行具有类似性质的任何商业活动而按本协议所述条款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2)给予金融援助或投资于一家竞争者公司,而此类援助或投资使他能对公司的经济活动产生任何影响。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条中规定的义务,应依法支付合同赔偿金,无须任何事先通知。

  11.2 如果受许人决定开发一家非竞争性的公司,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特许人。

  11.3 本合同无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后,第11.1条内容继续适用一年。

  第12条 秘密

  12.1 受许人在其与特许人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但是,对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适用于:

  (1)本合同签字之日已是众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受许人未尽义务而导致众所周知的信息。

  (2)当特许人传达信息给受许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该项信息并能证明其确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权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给受许人的信息。

  12.2 受许人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特许人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协议所列义务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 特许人保证他本人或其下属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于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之外使用秘密信息。

  12.4 按法律规定或事实上控制了受许人或受到受许人单独或联合控制的任何个人或公司,均被视为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人。

  12.5 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员在按上述工作义务搜集信息时应认识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传达信息的秘密性质。受许人保证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工作人员在接受信息之前就应该遵守秘密信息的机密性和禁用的义务,如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一样。他们的就职合同应该包括如下条款:保密规定未得遵守时,特许人有权对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采取直接行动。在任何情况下,特许人对其工作人员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负责(甚至在他们的就职合同终止以后或这些雇员离职以后)。

  12.6 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受许人就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和终止后均如此,不论终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条亦适用于第28条所述转让的情况。

第三部分 特许使用费/价格

  第13条 初始费用

  为了获得受许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权利,受许人必须付给特许人一笔金额的特许使用费。

  特许使用费在本协议签字时以支票支付。这笔一次总付的金额包括特许人为执行特许(协助、培训等)而给予受许人的所有好处,不包括第1条所述商品(服务)的供应和第9.1.1条所述受许人的费用。

  第14条 分期支付

  14.1 为了回报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处,受许人应当每月(或每季)付给特许人相当于上月营业额的%的费用,营业额的计算参照受许人开给客户的账单总额,无论是否已两讫。账单金额即实际价格(已扣除不包括现金折扣在内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费用(例如包装、运输、保险等等)和进口关税或其他税,这些费用、关税或其他税在发票中分别涉及。营业额是特许人开给受许人的账单金额,无论是否付讫,但不包括进口关税或其他税。

  14.2 特许人按第9.5.2条规定,在从受许人获得的信息的基础上应在每月(季)末开出天内应付的发票。在特许人的总部由办理支付事宜。

  14.3 任何6个月期限(年)的特许费用总额不得少于法国法郎。此最低金额将于每年在签订本合同的周年时按下列指数予以调整,无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许人每6个月开具一张规范化发票,按第14.2条规定支付。

  14.4 如遇不付款情况,对所欠款项应罚利息,每月,不需事先书面通知。

  14.5 受许人应从由特许人指定的一家银行,即_________(享有国际声誉的银行)取得对受许人可按本合同规定应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额的一项联合责任担保,最高金额限为_________。最迟于本合同签字后_________天,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交全部银行单据。

第四部分 品牌、商标(专利)

  第15条 独家(非独家)使用权

  特许人按本合同第3条的规定和第4条关于地区的规定授予受许人以使用品牌、商标、专利的独家权利或者非独家权利等,但此种使用权限于第1条所规定的对产品(服务)之销售。

  第16条 特许人义务

  16.1 第3条所述之品牌和商标已按本合同附件5关于登记的规定在指定地区合法登记在案,此项登记将在及时支付所有特许合作费和及时续登的情况下继续有效。特许人是品牌、商标持有人(有使用权),因而有资格授予受许人使用的权利。受许人对这些权利的使用并不妨碍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规定的地区内的权利。在合同签订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声称对品牌或商标拥有权利的行动或者未来有任何可以预见的行为。

  16.2 特许人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和直到特许经营终止前暂借给:

  (1)使用品牌或商标招牌或标志、尺寸_________,按附件4规定的条款竖立在办公楼外面。

  (2)显示品牌或商标的内部招牌。

  16.3 特许人应在国内外宣传品牌或商标。特许人将全力保证使受许人从此种宣传中得到,特别是他对受许人的业务予以认定。特许人应每年一次向受许人提供他的宣传计划和广告活动,并要求后者提出必要的建议或意见,以保证此活动卓有成效。一旦每次宣传活动开始,特许人应尽快向受许人提供必要的资料(招牌、小册子、标语牌、小纪念品、样板、样品等);费用由前者承担。

  第17条 受许人义务

  受许人应根据本协议第9.3条在规定的地区宣传品牌和商标,并在年度预算中至少拨出经费_________以完成此项任务。

  第18条 协作

  双方同意相互协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标在公众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 专有技术(技术诀窍)

  第19条 非独家使用权

  根据本协议附件2所述文件“_________”之规定,特许人给予受许人获得并使用有关技术的权利。

  第20条 特许人的义务

  20.1 特许人应保证受许人的初始的和后续的培训:

  (1)在任何活动开始之前,特许人应对受许人及其职工进行培训,使他们熟悉各种条款以及网络的技术、金融、商务和管理程序。培训共天,由特许人通知时间和地点。组织培训的费用由特许人负责,但差旅费和食宿费由受许人负担。

  (2)在本特许协议有效期间,特许人应在年度基础上在_________月份内组织一次天的培训研讨会,由受许人及其雇员中的有关人员参加。研讨会将按特许人择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组织此类培训的费用由特许人负责,但差旅费和食宿费由受许人负担。

  (3)特许人应根据受许人的要求,并在受许人负担费用的情况下组织课题研讨班,时间和地点由受许人确定。

  20.2 在初始培训计划期间,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一份_________的全套文件以及特许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培训资料。受许人应保证勤奋地使用这些资料和文件。在特许合同期间,至少每月(每季)次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中不同方面问题的解说;费用由前者承担,以保证对某些问题的解释清晰无误,并介绍特许人和其他受许人的经验。受许人可以参加编写上述解说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信息。

  20.3 如果特许人决定改变某些实施的方法,他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受许人。因此,特许人应当经常地、每年不少于次地向受许人提供手册的任何修订,并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册,费用由特许人负担,以保证受许人能始终保有最新版的手册。

  第21条 受许人的义务

  21.1 受许人应进一步发展他按第20.1条和第20.2条规定,从特许人那里获得的专有技术以及按第20.3条所为的革新。

  21.2 受许人及其职工应参加按第20条规定所组织的必要的初始训练班。

  21.3 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网络的建议和他从经营特许活动中获得的经验。受许人同意为了特许网络的利益向特许人提供关于这一专有技术的使用情况。

  第12条规定的条款,包括必要的改动,均适用特许人。

  特许人应保证,特别是向受许人提供专有技术时,通知他们此种信息的秘密性质,因而要保证他们保守秘密和遵守不使用信息的义务。特许人也须保证在其违反秘密协议时,受许人享有直接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行为的好处。

第六部分 协助

  第22条 协助

  特许人应按照下述各条向受许人提供第3条规定的商业、法律、管理和技术协助。

  第23条 特许人的义务

  23.1 特许人同意在任何特许经营开始之前向受许人提供下列服务:

  (1)建立特许业务之前的市场调查;

  (2)向受许人提供包括安排、场地装修和产品(服务)展示标准在内的说明;发展业务所需的清单;向受许人提供一名装修人员以实现此安排;

  (3)向受许人提供示范的装修条款和有关受许人许可范围内进行改制的建议;

  (4)向受许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__预算的场地进行开业广告宣传,并就受许人为开展特许经营而进行的任何广告宣传活动提出建议。

  23.2 为达到本合同条款之目的,特许人应当:

  (1)满足受许人有关商务、法律、技术、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2)根据受许人的要求向其提供关于其他受许人在上一年所获交易结果及其预计销售的任何资料;

  (3)至少每隔1年(每隔2年)进行一次市场调查;

  (4)根据受许人的要求,自负费用派一人负责特许活动,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内向受许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七部分 供应产品

  第24条 供应的义务

  为特许经营之目的,特许人应按照下述各条规定向受许人提供第1条所述的产品。

  第25条 特许人的义务

  25.1 特许人应当在收到订单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内实现受许人的产品订单。

  25.2 供应第1条所列货物应受下列约束:

  (1)销售条款(指明适用的贸易术语通则)其内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后,由国际商会定义和解释。

  (2)特许人的一般销售条款,其内容见附件7,即不得背离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规定。

  第26条 受许人的义务

  26.1 受许人应当从特许人(或从指定的供应商,即)排他性地获得产品。为满足客户的需要,受许人应当设立和维护其固定价值最少不低于_________法国法郎(每一年,以后每年按第14.1条规定的年产值_________%)的存货。该价值参考受许人的购货总值在扣除增值税、回扣和特许人给予的折扣后的价值来确定。

  26.2 受许人应向特许人购买商品,其最低总值应为:第一年_________法国法郎;第二年_________法国法郎;这些数量应参照特许人的发票来确定,不包括增值税,并应扣除任何奖项、回扣和折扣。

  26.3 受许人应确保最低有第14条所规定的第一年产值的_________%,以后每年增长_________%。(如果受许人在相应的年份超过这个最低百分比,受许人有权享有超过部分_________%的折扣,该折扣应由特许人在财务年度结束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给予受许人。)每年年初,双方商定来年的销售目标,受许人应采取各种有效手段,确保该定额能够实现。

  26.4 受许人应最迟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特许人提供下三个月的预计订单。特许人无义务实现与预计数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订单,并且不因此对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26.5 作为一个独立商人,受许人自由确定销售产品转售价格。受许人应通知特许人准备采用的价格以及有关确定价格的任何变化(折扣、回扣_________)。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一个推荐性的转售价格。受许人若不按此推荐行事,不构成违约。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许人应努力尊重此推荐以便确保在市场政策和广告宣传方面的一定协调。因此,受许人不应给予可能损害特许网络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 受许人可以自由决定产品转售条件,但有义务保证向其客户提供本协议附件2手册中描述的特许人的担保。

  26.7 受许人应自负费用,按照附件8的规定和取得附件8手册中规定的有关金额的保险单。在签署本合同后最迟天内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供保险单及已付保险费的证明。受许人应要求在保险单中订立一个条款,由保险公司通知特许人任何未付保险费的情况。

第八部分 合同的转让--分包公司

  第27条 特许人转让和分包公司

  特许人可以转让分包本协议中的任何或所有义务。

  在不迟于_________天内,他应当通过挂号回执信将转让或分包通知受许人。

  除非有受许人的事先同意,特许人和受许人应当对通知日(挂号信的收到日期应予考虑)存在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8条 受许人转让和分包公司

  28.1 本合同是在考虑了受许人的本人情况后订立的,因此没有特许人事先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免费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转让或分包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如果考虑第三人的情况,则该第三人应当是控制受许人或者被受许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 受许人必须向特许人提供候选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条件以及特许人要求的任何进一步信息。特许人应当在收到受许人转让请求后不迟于几个月内以挂号回执信向受许人通知其决定。

  28.3 考虑到本合同的性质,特许人在考虑提议的候选人和交易条件时享有充分的权利。转让要约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选人自负费用承担受许人过去或将来的权利和义务。分包要约中,必须要求候选人明确同意遵守第12条所述的保密条款。

  28.4 如果特许人同意转让,受许人应当:

  (1)在协议订立后_________天内,向特许人支付固定数额法郎,以补偿对受让人进行培训和协助的费用。

  (2)在转让之日起一年期间内,在第4条规定的区域遵守第11条不得竞争条款。

  (3)与受让人一起对特许人同意转让通知(收到日期应予考虑)之前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部分 合同的终止

  第29条 不可抗力

  29.1 如果特许人和受许人由于其不能控制的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本协议的履行可终止。不能控制的情况应理解为由任何一方不应负责的事件造成,而从商业或生产的观点看,任何一当事人不可能履行其义务或者该事件可能使得该履行不现实。该事件直接影响一方当事人如期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包括战争、自然灾难、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罢工、封锁_________)。

  29.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以书面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除非特许人和受许人国家间的所有通讯方式均受影响。在此情况下,该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规定中获益。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于不可预见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损害。

  29.3 如果不可预见的事件持续1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可通过挂号回执信在_________天内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0条 提前终止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挂号信回执,不经任何必要通知,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但不妨碍进一步索赔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严重违约是指_________。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任何一方已有无偿付能力的风险,例如,产生了受破产威胁主张的债务,扣押令、欠税、公司债务、银行账号冻结以及破产、因破产而欠债务、法院监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愿或强制清盘,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且不妨碍进一步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31条 股权变化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的股东有重要变化,本合同终止。

  重要变化是指影响代表公司资本的多数股票持有情况的任何变化或者附属于该股票的投票权的任何变化。

  本合同不因特许人或受许人股东有重要变化而终止。

  第32条 效力

  32.1 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受许人应当:

  (1)在收到特许人书面要求_________天内,返还特许人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册、小册子、标志、样品_________)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户其以前特许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引用之处。

  (3)按照第23.2条规定转移终止时存在的所有存货。

  32.2 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特许人应取回终止之日的所有存货,交换原来的售价。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特许人应当保证在同一地域内指定的新的受许人取走终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货,交换已支付给特许人的原来的售价。

第十部分 其他规定

  第33条 某条文的无效

  如果某个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该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

  双方当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将根据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基本关系尽可能客观和诚信地用能够反映他们意愿的条文替换被宣告无效的条文。

  第34条 合同的范围

  34.1 本协议产生当事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 本协议仅可通过双方当事人签字和写明日期的附加书面条文来更改和修正。

  第35条 放弃

  本协议中一条或其他条款的不适用、与其他条款之具体而明确的背离,不应解释为受许人放弃了其他条款之权利。

  第36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受_________法律管辖。

  第37条 争议

  任何直接或间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应明确地按照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由指定的仲裁员解决。

  仲裁地点应为_________,程序应以_________语言进行。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仅登记地法院有管辖权。

  本条也适用于第三人和人数众多被告的合并审理、附带请求和司法追加。

  本协议正本两份,各方当事人承认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特许人(盖章):_________ 受许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测绘合同协议范本

测绘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国家测绘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定作人(甲方):合同编号:

  承揽人(乙方):签订地点:

  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

  级别

  其他技术要求:

  第四条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序号项目名称工作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

  预算工程总价款: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总额。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测绘项目完成工期序号测绘项目完成时间备注

  全部成果应于年月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并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人民币元。

  2、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

  3、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

  4、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见下表)序号成果名称规格数量备注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份。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元。

  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偿付乙方预算工程费的30%,人民币元;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造价款的%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天,到年月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30%(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定作人名称(盖章)承揽人名称(盖章)

  定作人住所:承揽人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篇5:现汇外贸合同协议书(1)

(现汇)外贸合同书(1)

  合同号__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

  乙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

  目次

  第一条合同标的

  第二条技术资料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设备质量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保证

  第七条不可抗力

  第八条仲裁

  第九条通知

  第十条语言

  第十一条其它条件

  附件1设备技术说明书

  第__号购买合同

  甲方__(供方)与乙方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技术资料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原苏联东海岸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航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3)装箱单4)保险单第四条设备质量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保证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不可抗力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有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仲裁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莫斯科市原苏联工商会下设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通知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语言本合同用俄语书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其它条件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年__在苏联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____购方____

  附件1

  本附件为__和__于__签订的第__号购货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__供应下列设备:

  -----------------------------------------------------------------

  │顺序号码│商品(设备)名称│计量单位│单价│数量│每批价格│货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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