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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及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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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及请示报告

关于请求动用维修基金的请示报告

尊敬的康华园小区临时业主委员会:

您好!自康华园小区建成至今已有7年多的时间,在这7年中我司首先感谢临时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7年来康华园小区以优雅的居住环境、齐全的配套设施及优质的服务,曾多次被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评为“文明小区”、“平安小区”、“先进单位”等称号,同时也是旬阳县唯一的示范小区。

近年来,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原有的部分公共、共用的配套设施、设备腐蚀,保修期已过,现已无法维修,影响部分物业的正常使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小区各单元原有的电子呼叫门基本不能正常使用,我部经过调研,目前安康地区现有的呼叫门经过2年多的使用后都不同程度的出现故障,是否再增加请考虑给予答复;

2、7.18自然灾害导致74个单元一楼墙皮脱落,业主要求粉刷一楼墙面(楼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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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单元楼的水表箱和部分公共铁艺现已损坏;

4、原一楼安装的电表箱和各楼的总开关现需要移动位置。(调至3楼);

5、根据旬阳县政府通知要求小区各单元按装监控设施90个点,经过我部多次协调目前按30个头;

以上四项的维修费用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八十七条有关规定,应该按照该物业的建筑面积,分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为了给全体业主营造一个温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我部特将此事报告与您们!

另外,近年来由于物价、工价的上涨,我司目前多层的收费仍执行的是20**年旬阳物价批准的每平方米0.3元的收取标准,为此我部根据陕价费发[20**]72号文件;旬阳县物价局、旬阳县建设局有关物价指导。特申请将物业服务上调查为0.40元。

特此报告!

康华园物业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部分费用清单一份:

1、粉刷一楼墙面,平方米/6.00元;

2、水表箱80个(180*1.7M2)、铁艺等,所需总费用43840元(其中水表箱28440元,铁艺15400元,本次按不锈钢作);

3、监控设施30个点,目前报价为78000元;

4、现有59个电表箱和17个电源总开关需移至3楼每移一套所需费用为8000元(以上报价均为我部咨询价格未作正式)。

建议:

1、使本次使用维修基金透明化,达到物业的使用价值,请临时业委会组织业主推选业主代表直接参与本次维修基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的监管。

2、对于以上所需更换的项目采用招标的办法进行。

篇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福建省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实施对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施工图未经审查机构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工程勘察报告应在施工图设计前提交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

审查机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认定,结合各设区市的建设规模,不定期进行调整。

第六条

审查机构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除超限高层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中型及以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的审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必须委托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一类审查机构进行审查。一类机构可在全省范围内承接审查业务,二类机构在所在设区市范围内承接审查业务。

第七条

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工作场所;

(三)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五)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不少于6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

(六)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胜任审查工作。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机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

第八条

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工作场所;

(三)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二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中型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五)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

(六)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胜任审查工作。60岁以上审查人员应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第九条

审查机构的审查人员可由专职和兼职组成。专职审查人员中结构专业不少于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最少人员数的三分之二,其他专业不少于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最少人员数的二分之一。兼职审查人员不得超过该审查机构审查人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审查机构专职审查人员不再计入所属设计单位设计资质技术骨干人员数。设计单位分立的审查机构,审查人员由本身或所属设计单位内部人员组成,原则上不得外聘。

第十条

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前将施工图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并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

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审查机构,原则上不得选择外省审查机构。特殊情况确需选择外省审查机构审查的,应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审查机构应按省物价局闽价[20**]房119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审查费用。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查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一)勘察设计单位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专用章;

(二)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及附件复印件(如规划批准文件,包括总平面审查批准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全套施工图及其它相关材料:

1、工程勘察项目:

(1)工程勘察成果报告书(一式四份);

(2)勘察纲要、工程勘察成果有关的数据、图表和原始资料(或复印件)等;

(3)对于工程勘察分级标准大型以上工程的各工作环节质量控制纪录;

(4)审查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

2、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

(1)工程设计施工图全套(一式四份);

(2)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图纸);

(3)工程勘察报告书和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查合格书》;

(4)结构、给排水、电气和暖通等专业的主要计算书、计算软件名称及相应的数据盘;

(5)审查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

3、装修工程项目:

(1)装修工程施工图(一式四份);

(2)装修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套一份),已竣工使用的还应提供工程竣工图;

(3)使用功能更改、外观改变的,应附规划部门审批文件;

(4)使用功能(或荷载)和结构承重体系改变的,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与建设项目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结构安全复核;

(5)审查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对送审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勘察设计单位是否越级或超范围承接业务;

(四)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第十四条

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出具《福建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审查报告书》(各一式四份)并将经审查机构盖章的全套施工图(三套)交还建设单位。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报告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查机构应当在全套施工图(包括须经审查的设计变更)的每一张图纸上按规定盖章。

审查机构应当在《审查合格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书》和《施工图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报工程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重点工程和超限高层工程应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工程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三套)退还建设单位,将审查中发现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在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意见书》中载明。

施工图退还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机构审查。

第十五条

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审查机构应在审查完毕之日起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和施工图,并抄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工程勘察须进行重勘或补勘的;

(二)施工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三)挂靠进行勘察设计或者违反资质管理、执业注册管理规定的;

(四)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生产厂、供应商的。

第十六条

审查机构应建立审查档案,在审查合格后,对包括审查记录、审查合格书、备案表和施工图文件等在内的全套审查资料进行保存,其中施工图保存期限应当至少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

第十七条

审查机构应及时记录审查项目的信息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审查项目情况通过施工图审查软件系统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修改涉及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二)项规定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文件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经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报告书》,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报告书》报工程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一次性送审,对于特殊工程,在保证工程整体审查质量和技术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分阶段按分项进行施工图审查。

第二十条

审查人员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公布。申请认定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审查人员申报表;

(二)审查机构与聘用审查人员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至少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三)已退休人员须附退休有效证明;

(四)兼职的勘察设计单位人员应附有审查机构与受聘人所在单位签订的技术劳务合同。

第二十一条

审查机构应按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与审查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勘察设计单位在职审查人员时,应征得受聘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审查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含两个)以上审查机构从业。专职审查人员不得承担设计任务,兼职审查人员不得承担除设计校审外的设计任务。

第二十二条

审查人员在参加施工图审查中,应按岗位责任,在相应审查报告书和审查合格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审查机构的审查责任不替代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审查机构对涉及第十三条以外的其他技术标准的情况,可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并记入审查报告书,但不强制要求修改。

第二十四条

审查机构超出认定范围从事审查的,所颁发的审查合格书无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审查机构收回审查合格书,并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审查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从事审查工作,并依法予以处理。

(一)在审查时玩忽职守,未能发现存在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

(二)专职审查人员在设计文件上签字的。

第二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审查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机构技术力量实际情况及内部技术质量、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二)完成的施工图审查情况,包括工程数量、规模、审查报告书、质量等情况;

(三)审查机构市场行为以及审查人员从业情况;

(四)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本实施细则的情况。

(五)工作场所、技术装备情况。

第二十七条

对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存在重大分歧时,由建设单位或者勘察设计单位向受理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复查。复查费用由申请单位预交,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房119号)第六条规定承担。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福建省建筑勘察成果、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暂行)》(闽建法[20**]134号)同时废止。

篇3:混凝土切割吊架搭设施工方案

混凝土切割吊架搭设施工方案

本改造加固工程中,采用机械切割楼板和梁的方式。为了便于把切割的混凝土块运到指定地点,现拟定混凝土切割吊架搭设方案。

一、搭设吊架所需材料

1、200#工字钢梁

2、Φ48×3.5钢管

3、卡箍

4、手动葫芦(1.5T)

5、其他配套工具

二、吊架搭设

在切割混凝土工程中,为了把切割下来的混凝土块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需要先将切割的混凝土块放置到平板拖车上,由于切割混凝土块体积大、自重大,人力搬到叉车上难以实现,所以综合考虑现场因素,现拟采用在切割混凝土块上方搭设吊架来吊运混凝土块,此吊架可以移动,能多次周转使用。

搭设要求:在楼板上立八根立杆(Φ48×3.5钢管),立杆纵距为1.4m,立杆横距为0.8m,立杆高度为1.9m;

在距楼板1.65m的立杆上设置2根纵向水平杆、6根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水平杆的规格同立杆,立杆、纵横向水平杆节点处均采用扣件连接;在横向水平杆的上面放置200#工字钢梁,来吊下面的混凝土块,具体布置见图1及图2。

在吊架的搭设中需要采取一些构造措施来提高吊架的整体稳定性,其构造措施为:在距楼板200mm处设置扫地杆,其规格同立杆;在支撑工字钢梁的水平杆下方400mm处设置水平杆,其布置、规格同扫地杆;在吊架纵向立面设置剪刀撑,其规格同立杆;具体布置见图1。

在搭设好的吊架上将混凝土块提升约150mm高后,再用液压叉车(平板拖车)将其搬运到指定地点。

图1吊架立面图

图2吊架平面图

三、吊架计算

根据吊架布置图,考虑安全系数,假设起吊重量为1.5T,即N=15kN

1、主吊工字钢梁抗弯验算

工字钢梁截面特性:

(1)计算简图

图3计算简图

(2)弯矩图

跨中最大弯矩:

图4弯矩图

(3)抗弯强度验算

满足要求

2、水平横杆抗弯验算

Φ48×3.5钢管截面特性:

(1)计算简图

图5计算简图

(2)弯矩图

跨中最大弯矩:

图6弯矩图

(3)抗弯强度验算

满足要求

3、立杆稳定性验算

Φ48×3.5钢管截面特性:

(1)计算简图

图7计算简图

(2)稳定性验算

查表得

满足要求

篇4:村(居)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权利义务

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一)对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班子及其成员和村(居)民小组组成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履职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实施监督。

(二)对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务工作情况、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

(三)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实施监督。

(四)对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变更情况实施监督。

(五)对村(社区)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工程建设等情况实施监督。

(六)对各相关部门聘请从事其他村(社区)事务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实施监督。

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权利

(一)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社区)党总支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等,参加村(社区)级相关重大决策等活动;其他委员视工作情况列席村(社区)“两委”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参加村(社区)级相关重大决策等活动。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村(居)民小组组成人员的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有监督权。

(二)对村(社区)内党务、事务及事关群众利益的事项有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

(三)对村(社区)内财务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变更情况有监督、审查权。

(四)对村(社区)级重大事项决策有建议权。

(五)对村(社区)事务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事项或不合理、违背半数以上村(居)民意愿的事项有建议否决权。

(六)对违规、违纪、违法犯罪或不称职的村(社区)干部,有向村(村区)党组织、本村(社区)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上级党组织反映并提出调整和罢免的提议权。

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义务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相关规定。

(二)协助村(社区)“两委”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村(社区)“两委”的正确决定和工作布置,支持其正常工作。

(三)健全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监督工作,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每年定期向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乡镇纪委汇报工作,年底接受村(居)民代表的评议。

(四)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并积极向村(社区)“两委”和上级组织反映社情民意。

(五)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自觉与违法犯罪行为和各种消极腐败行为作斗争。

(六)协同有关部门对被误解的村(社区)干部澄清事实真相。

篇5:德林物业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职责

德林物业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职责

1、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由管理处指定,管理人员需取得市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供水设施,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3、管理人员负责维持供水设施房间秩序,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环境卫生,制止闲杂人等靠近,保证正常供水。

4、根据水池(箱)清洗记录档案,及时通知管理处组织专业清洗机构进行水池(箱)清洗消毒,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污染高发期,根据需要,建议增加水池(箱)清洗次数,并定期投加消毒剂。

5、监督专业清洗机构清洗消毒过程,监督水质取样人员现场采取进出水样。

6、做好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和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并报管理处存档,做为备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