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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挖方坍塌的防护措施

  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挖方,坍塌,防护,预防,措施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收集整理了以下预防挖方坍塌的防护措施,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防挖方坍塌的防护措施

  预防挖方坍塌的防护措施

  1、小组成员要积极主动开展好基坑开挖施工工作,组长组织定期对开挖施工进行检查并对现场项目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教育。

  2、开挖巡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开挖路段实行检查。特别在节假前后、特殊气候前后要加强检查的力度。每月、每季度进行大规模的专项检查。

  3、严格按照项目部基坑开挖施工专项安全会议要求进行施工,严禁冒干、蛮干,严禁无现场管理项目人员进行作业。

  4、对作业班组加强教育,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内容进行作业。

  5、所有机械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专人专机严禁机械转借他人操作。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头脑清醒,判断准确。机械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

  6、加强日常对车辆保养和维修、熟悉车况、启动前必须检查制动系,转向系,开动机械后首先检查仪表是否良好、液压系统是否运行自如、确保良好无误后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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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基坑开挖作业严格按照自上而下的放破进行施工。尤其注意爬坡、下坡中的安全。严禁采用挖空底脚趾的操作方法。

  8、做好警戒工作、先检查周围电线、电杆、地下光缆、水管、民房,并做好保护。正确摆放施工作业的标志、标牌。

  9、运输车辆高边坡拉运时严格按照要求外,还要听从项目,严格执行空车避让重车,缓慢前进,只可通行一辆车的路段必须先上后下,尽量靠远离边坡的方向行驶。车辆保持制动系,转向系灵敏良好。

  10、作业完毕后机械停放于安全警戒距离以外的地点。严禁停放在边坡底下,或其它土质松软容易塌方路段。

篇2:危险源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危险源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一)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1、前期控制:

  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员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3、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4、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和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篇3: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

  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

  (一)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机械对人体的伤害事故,制定本措施。

  1、对所有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由役备负责人会同安全员和使用机械的人员共同对该机械设备进行进场验收工作,经验收发现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的或有其它故障的应有退回设备保障部门进行维修和安装。

  2、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应进行检查,并按标准要求对该设备进行验收,经项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常使用。

  3、使用前要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工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内容及近操作规程操作。

  4、使用中要经常对该设备进行保养检查,使用后工切断电源并锁好电闸箱。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专人专机,凡属特种设备,其操作负责人要按规定每周对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解决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预防挖方坍塌的防护措施

  1、小组成员要积极主动开展好基坑开挖施工工作,组长组织定期对开挖施工进行检查并对现场项目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教育。

  2、开挖巡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开挖路段实行检查。特别在节假前后、特殊气候前后要加强检查的力度。每月、每季度进行大规模的专项检查。

  3、严格按照项目部基坑开挖施工专项安全会议要求进行施工,严禁冒干、蛮干,严禁无现场管理项目人员进行作业。

  4、对作业班组加强教育,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内容进行作业。

  5、所有机械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专人专机严禁机械转借他人操作。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头脑清醒,判断准确。机械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

  6、加强日常对车辆保养和维修、熟悉车况、启动前必须检查制动系,转向系,开动机械后首先检查仪表是否良好、液压系统是否运行自如、确保良好无误后方可作业。

  7、基坑开挖作业严格按照自上而下的放破进行施工。尤其注意爬坡、下坡中的安全。严禁采用挖空底脚趾的操作方法。

  8、做好警戒工作、先检查周围电线、电杆、地下光缆、水管、民房,并做好保护。正确摆放施工作业的标志、标牌。

  9、运输车辆高边坡拉运时严格按照要求外,还要听从项目,严格执行空车避让重车,缓慢前进,只可通行一辆车的路段必须先上后下,尽量靠远离边坡的方向行驶。车辆保持制动系,转向系灵敏良好。

  10、作业完毕后机械停放于安全警戒距离以外的地点。严禁停放在边坡底下,或其它土质松软容易塌方路段。

  (三)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和工程实际,在确定高处坠落危险源后制定本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四)预防触电事故的防护措施

  根据国家JGJ46—88规范规定,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制定本措施。

  1、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有专业电工进行。

  2、现场供电线路、电器设备须按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布置,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在方案中补充说明并经上级部门审批。

  3、现场临时用电投人使用前,须有项目副经理会同工程部、安质部、电工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用电须按JGJ46—88要求,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加强监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对在地下室、潮湿作业场所操作用电设备,应做好防护措施并加强监控。

  7、电工夜间值班须派双人上岗。

  8、特殊情况下需带电操作时,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9、应派专业电工对施工用电进行勤检查,对破损的闸具、电线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10、各用电设备、分配电箱、脚手架投人使用前均应做好地极阻值摇测;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在进场使用前均必须对其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并每半年定期对绝缘电阻测试一次。将各测试结果记录下来,对阻值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处理,并做好记录。

  11、认真填写用电巡视维修记录,记录要详尽,要记载时间、地点、设备、维修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等,并将记录保管好。

  (五)防护物体打击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了保证员工的身体不爱伤害及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各级主管部门的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制定本措施。

  1、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凡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帽。

  3、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凡有可能造成落物或对人员形成打击威胁的部位,必须进行日巡查,保证其安全可靠。

  4、对于吊装作业(含塔吊作业)除设项目人员外,对有危险区域应增设警戒人员,以确保人身安全。

  5、施工现场严禁抛掷作业(其中包括架体拆除,模板支撑拆除及垃圾废米清理)。

  6、起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同时有一定的操作经验和技能,熟悉操作规程。司索人员应有严格注意被吊物的整体状态,运行区域路线及其危险性。如有可能对作业人员形成威胁,必须通报项目人员暂停滞作业。

  7、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明确安全生产状态及要点,避免事故发生。

  8、作业前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手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空戴运行,在确定无故障情况时方能进行作业。

  (六)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救灾技能。

  2、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和教育,做到有备无患。

  3、建立预制场、拌合站、路桥各队消防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用具和土堆,并保证其常备有效,做到防患于未燃。

  5、严格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将燃油、油漆、乙炔等物品混存于一般材料库房,应有单独保管。

  6、对易燃物品仓库选址要远离员工宿舍及火源存在区域,同时要增加防护设施。

  7、临时用房、仓库必须留出足量的消防通道,以备应急之用。

  8、对于临时线路要加强管理和检查,防止因产生电火花造成火灾。

  9、冬季取暖炉应规范管理,符合防火中毒要求。

  10、定期对着火源、土堆、消防器材等要害部位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七)预防中毒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了防止现场中毒事故的发生,更好的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1、凡从事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2、宿舍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及化学物品。

  3、现场室内采取一律使用独立的锅炉供暖,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取暖,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需要独立用煤火取暖的屋室,其炉灶必须设在室外。

  4、食堂要在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体检合格证上岗。其生、熟食物必须分别加工制作存放。凡变质、糜烂的食品,严禁食用,每天要做好防蚊、蝇传染源的控制工作。

  5、食堂内严禁非炊事人员进入,炊事人员不能留长指甲,并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对食堂做到每日清扫。

篇4:预防校园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防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置危及师生安全的各类为有恶性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的扩大,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与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恐怖分子造成的破坏性行为、由各种因素引起的对社会不满的极端分子的恶性行为、歹徒在被追捕过程中的威胁性行为、因严重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报复性行为、精神病人的严重失控行为等。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门卫人员的培训管理,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为防止非法侵入,加固学校围墙,使之不易攀越,严格值班监视制度。

  2、加强对校内有精神病症状的人员的管理。为确保学校安全,具有精神异常症状的人员必须在正规的精神卫生部门进行鉴定,一旦确诊为精神病人,学校应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帮助照顾。

  3、对可能引发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并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4、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防范暴力事件的演习,提高师生的防范和自救能力。

  三、事件的处理: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务必以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拨打“110”报警电话。由门卫或校长室人员负责。

  2、选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身体强壮的老师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劝说,以拖延时间。

  3、保护有关对象及全体学生,将保护者护送到安全处。

  4、一旦发生伤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并通知家长或亲属。由第一目击者和学校有关老师负责。

  5、将情况速报县教育局。

  6、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配合警方调查,作善后处理。

  四、组织机制: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事故,实行逐级负责,校长在由校长指挥,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指挥,以此类推。

  2、各类人员分工明确、行动步骤清晰。

  第一指挥:

  第二指挥:

  报警人员:门卫、校长室人员

  周旋应付人员:

  护送学生转移的人员:

  将伤者送医院并与家长联系的人员:第一目击者和值班班主任

  向局报告的人员:

篇5:小荧星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小荧星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1.儿童入托幼机构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

  2.督促家长按免疫规划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免疫接种,配合做好儿童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工作。

  3.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所)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4.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患儿时,应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5.托幼机构发生传染病人时,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6.班级内发生传染病人时,对患儿所在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幼机构和转托幼机构手续。

  7.发生传染病期间加强晨午检和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同时加强对家长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醒家长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儿童到公共场所。

  8.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托幼机构。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托幼机构。

  (二)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1.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2.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并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诊断及矫治。

  3.对贫血、营养不良及超重/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度以上贫血、营养不良和肥胖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4.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5.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对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可辅助专业人员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