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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品牌广告植入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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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品牌广告植入委托合同

  影视剧品牌植入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电影/电视剧中进行品牌植入合作事宜于*年*月*日在===市==区订立条款如下:

  1.合作方式:

  1.1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通过乙方介绍等方式了解约定影视剧的基本剧情。

  1.2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约定影视剧中进行约定品牌植入。

  1.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通过与影视剧投资方协商等方式完成本合同约定品牌植入事项,在影视剧的适合场景、画面中将品牌植入内容作为道具、台词、背景等方式予以实现;可以自己名义与影视剧的投资方签署协议及确定合作方式,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实施品牌植入的影视剧(以下简称“本剧”)系植入对象:

  类型:电影/电视剧

  片名/剧名:

  拍摄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长度:电影:片长约

  分钟

  电视剧:共

  集,每集约

  分钟

  主创人员:导演

  编剧

  制作计划:开机

  关机

  报审

  投资方:

  剧情:

  见配合附件(略):本剧故事梗概

  3.甲方委托乙方品牌植入的内容(下下简称“植入标的”)如下,具体植入方式、手段见本合同附件(略):

  3.1商标:

  具体式样见本合同附件(略)

  3.2LOGO:

  具体式样见本合同附件(略)

  3.3商号:

  3.4产品标志:

  3.5企业名称:

  3.6企业口号:

  3.7其他:

  4.影视剧播映:

  4.1首轮播映:指本剧在中国大陆各省级电视台或卫视首次播出/指本剧在中国大陆电影院线首次集中商业公映。

  预计时间:本剧取得发行许可证/公映许可证后

  个月内,不晚于*年*月*日开始首轮播映。

  播映平台:电视剧:

  个省级电视台或频道;电影:国内电视院线投放。

  4.2二轮播映:指本剧在本合同约定的首轮播出之后的省级电视台或频道首次或重复播出/指本剧在中国大陆电视院线首次集中商业公映之后的公映。

  预计时间:本剧完成首轮播映后

  个月内开始二轮播映。

  播映平台:电视剧:

  个省级电视台或频道;电影:国内电影院线投放。

  4.3其他:省级及以上电视台指中央电视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深圳的电视台、卫星台及其频道。任何一个卫星频道播出、中央电视台的1-

  频道的任何一频道黄金时段播出,视同

  个省级电视台播映。中央电视台的1-

  频道的任何一频道黄金时段(20:00--23:00)播出,视同

  个省级电视台播映。

  5.报酬

  5.1报酬总额:

  5.2支付安排:甲方应按下列期限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

  第一期:时间:

  金额:

  注:第一期款项系定金,甲方支付最后一期款项时,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应付报酬

  第二期:时间:

  金额:

  第三期:时间:

  金额:

  第四期:时间:

  金额:

  5.3乙方帐户: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开户单位:

  开启银行:

  账号:

  6.工作衔接:

  6.1植入标的:

  6.1.1由甲方负责提供,作为植入标的本剧拍摄所需道具物料及实物产品;

  6.1.2提供植入标的的时间由乙方根据本剧实际拍摄需要确定并通知甲方;

  6.1.3植入标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企业LOGO及标准色、标准字、商标注册证明、专利证书、广告材料的肖像使用许可合同、宣传图片、招贴画等相关文件资料及实物产品;

  6.1.4甲方保证植入标的及所包含商标、商号企业名称、标识、技术成果和信息的合法怀及真实性且不会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公共利益,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6.2植入方式:

  6.2.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具体植入执行保障,监督品牌植入拍摄制作,协调处理拍摄过程中产生的意见分歧;

  6.2.2乙方保证协助和督导制作方,以自然并尽可能明显的方式将植入标的植入本剧,具体应以与摄制方及导演的沟通意见为准。

  6.3植入步骤:

  6.3.1本合同签署后,乙方与本剧投资方或摄制方就品牌植入具体细节进行沟通,并签署相应协议;

  6.3.2乙方拟定植入草案并与本剧投资方或摄制方确定植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作为最终植入方案;

  6.3.3植入方案在具体执行中,摄制方台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执行,则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并协商处理方案;

  6.3.4植入方案在具体执行中,如影视主管部门、宣传部门的意见、原因需要删减、变更,则应服从并视为不可抗力事件;

  6.3.5最终植入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和有效组成部分。

  6.4其他:

  6.4.1在拍摄中,甲方如需增加植入标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与摄制方讨论其可行性;在后期剪辑中对已确认植入标的再次进行修改,应先与摄制方讨论其可行性,并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成本;

  6.4.2本剧中品牌植入不构成剧中演员对甲方或其产品的代言,也不构成许可家方可使用包含有植入标的的情节、画面;为避免演员肖像权等相关法律纠纷,甲方不得擅自截取剧中人物形象单独用于平面、音像广告等使用,否则构成违约和对演员的肖像侵权,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支付相应赔偿;

  6.4.3除本合同约定的首轮、二轮播映平台外,本剧通过VCD、DVD等音像制品发行和销售、网络传播、其他媒体或方式播映时,甲方不再另外向乙方或本剧摄制方、播映方付费。

  7.保密约定:

  7.1保密信息:

  7.1.1本剧剧本(含各类非正式稿)、拍摄与制作相关情况、剧组人员安排及变更拍摄素材、拍摄完成剧(片)、拍摄资料等等;

  7.1.2本合同及其履行的相关信息、甲乙双方各自的客户信息、报价信息;

  7.1.3植入方案、植入标的及相应植入细节。

  7.2保密范围

  7.2.1双方的保密义务,延及双方的员工、工作人员,如因其员工、工作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则由该方承担违约责任;

  7.2.2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时仍然有效,除非保密信息已成为公众知晓的公开信息。

  7.3保密要求:

  7.3.1鉴于电视剧拍摄过程的保密性要求,所有拍摄资料的获取都要取得制作公司的授权,甲方在出席剧组属地先驱中莅临拍摄现场时要严格遵守拍摄纪律,不得私自拍摄任何资料,不得将剧组拍摄具体内容通过任何渠道对外发布;

  7.3.2对获得、知晓、接触本剧的相关资料、信息应妥善保管和采取保密措施,不对外披露、泄露。

  7.4其他: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不与对方的客户、合作伙伴及竞争对手进行业务接触、商洽或了解对方向其客户的报价信息或与其合作伙伴的经营模式等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同书及以往所订之相关合同的任何信息及细节泄露给第三方,如因此造成损失,均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另一方。乙方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剧本、音视频、图像、技术数据。

  8.违约责任:

  8.1双方:

  8.1.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必须承担、弥补及赔偿另一方或任何第三者,因其违约行为产生,导致或遭受一切索偿、追讨、诉讼、损失、伤害、费用及开支;

  8.1.2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或有延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不视为该方放弃权利或补救;

  8.1.3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则每次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8.2甲方:

  8.2.1甲方应乙方要求按时提供在广告执行中所需的部分物料和实物产品。如甲方未按时或者所提供的物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电视剧成本增加,由甲方负责,并支付乙方本合同总额2%--5%的违约金;

  8.2.2甲方迟延付款时,则每迟延一日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

  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3乙方:

  8.3.1乙方根本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导致甲方的植入标的未能实现植入时,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未履行部分的经济损失并主张支付未执行权益应付款总额5%--10%违约金;

  8.3.2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没有享受到本合同所述的各项品牌内容传播或者播出服务,甲方可身乙方要求赔偿未履行部分的经济损失并主张支付未执行权益应付款总额2%--5%的违约金;

  8.3.3甲方全部植入标的在本剧播出时,如展示时间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不少于

  分钟的要求,乙方须提供自己公司平台上其他电视剧或电影资源,或者本剧宣传资源,经甲方认可后,予以无偿制作和播出未达时长的等价权益;

  8.3.4本剧虽制作完成但未能约定期限播出时,乙方承诺甲方可拒付本合同剩余款项,同时,乙方提供自己公司平台上其他电视剧或电影资源,经甲方认可后予以无偿制作和播出甲方在本合同中已付款部分的等价权益。

  8.4其他:

  若发生不可抗力,则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对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承担责任,但须在14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事由通知另一方,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少损失。

  9.其他事项:

  9.1版权:

  9.1.1本剧版权完全归本剧制作方、投资方,甲方对本剧不享有版权;

  9.1.2本剧制作方在全世界范围内以任何方式发行本剧或对本剧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开发均无需征得甲方的同意,亦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9.1.3未经制作方和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剧的任何部分,无论该部分是否包含植入标的情景。

  9.2合同组成与修改:

  9.2.1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9.2.2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双方以书面方式进行;

  9.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约定,此类书面约定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关于特定情节、费用数额等的确认文件均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9.3争议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或甲乙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4协议效力:

  9.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完成履约时自行终止;

  9.4.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络:

  联络途径:甲乙双方指定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本合同项下有关文件的送达与确认,均可与对方指定联系人联络并送达;

  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均应提前告知对方,否则送达至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即为有效送达;

  在相互配合或需确认时,任何一方在接到另一方通知、文件时,如在3日内未答复、确认或提出异议,则视为该方已确认或同意该通知、文件的内容。

  联系人:甲方

  乙方

  姓名:

  姓名: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编:

  邮编: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篇2:机电五金城广告合同

  山东龙生机电五金城广告合同

  合同编号:

  发布者名称(以下称甲方):

  经营者名称(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广告内容定稿

  (一)乙方按照甲方签字的样稿发布广告,其样稿作为合同附件一。

  (二)广告样稿的确定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初稿:乙方应当在甲方素材提供完整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初稿,供甲方修改;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定稿;乙方将按照设计定稿根据本合同的各种车型为甲方设计终稿,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终稿后__个工作日内最终确认发布稿样。

  2、甲方自行提供设计稿:甲方应在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个工作日将设计稿送达乙方,乙方将按照设计稿根据本合同的各种车型为甲方设计终稿,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终稿后__个工作日内最终确认发布稿样。

  3、如到期甲方仍未能确定终稿,则乙方不为甲方保留其所预约的用于发布广告的位置或车辆。

  4、如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催告通知__个工作日内仍不确定终稿,则视为甲方自动终止合同。对于由乙方提供设计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个画面____元。

  第二章广告项目名称及位置

  一、广告项目名称:

  二、广告项目位置:

  第三章广告面积及价格

  广告类型

  发布期限

  面积

  单价

  合计金额(币种:人民币)元

  小写

  大写

  户外广告

  室内广告

  车体广告

  电梯广告

  第四章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万圆整的定金。

  2.广告发布后经验收合格一个周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万圆整的余款。

  第五章广告施工进度

  乙方应在甲方确定样稿后,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施工,并确保广告工程实施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第六章完工验收

  广告制作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三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为甲方签署的设计稿件、喷绘小样。

  第七章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发布期间督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或修复损坏材料。

  4.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第八章乙方权利与义务

  1.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

  2.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3.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4.乙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5.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管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7.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按原画面进行更换发布。

  第九章意外解决方法

  一、广告发布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广告牌损坏,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按国家法规规定:户外广告均属临时性建筑,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应及时无偿拆除。

  2.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选择于乙方拥有的同等价值的广告位继续发布。

  三、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章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一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未及时付款超过贰拾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画面,另行发布广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进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博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章

  其它约定条款

  一、广告制作完工经验收不合格,广告发布期限按验收合格日期顺延。

  二、广告版面、结构设计图纸版权归甲方,另一方未经许可不得另作使用。

  三、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四、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设置材料为乙方所有。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它说明:

  1.本合同签订地点: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

  2.甲方的关于稿件确认人、有关往来文书交收人为。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体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月*日

篇3:教育互联网广告发布地推合同

  地推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活动推广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互联网上发布甲方广告(以下简称“广告”)。

  活动合作地区

  活动合作期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二、地推服务费支付:

  1.本合同仅按照实际产生的有效报名支付地推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服务费标准:按照实际试听率结算15%以上按照20元/个结算,15%及以下按照8元/个结算。

  2.本合同所述“有效报名”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符合双方约定属性的第三方(客户)注册信息。

  3.有效与无效的界定

  (一)有效注册学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学生年龄段:5-11岁。后续甲方产品丰富年龄限制放宽后需告知乙方,乙方根据新的年龄标准来进行推广。

  2学生不是甲方(择木)会员(甲方会员指甲方数据库内注册会员)。

  3包含学生年龄、家长联系方式。

  4家长主动注册申请试听、知晓择木产品形式为第三方学习规划和推荐平台。

  5不包括空、错、停机手机号码,及当月甲方联系呼叫5次无人接听。

  6不包括无效注册的情况。

  (二)无效注册定义: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的数据为无效数据:

  1空、错、停机以及非目标用户本人手机号码,当月甲方连续呼叫5次无人接听。

  2没有听过择木,事先也不知道致电目的,表示没有主动申请注册过试听课程。

  客户不愿意参与试听课程。

  年龄不符合要求。

  4.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广告活动合作期内,通过地推方式,收集意向客户。

  5.付款方式:完成当期项目计划后,双方对当期的有效CPA数量及结算金额进行核对。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确认结算金额,每月末反馈当月结算数据,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账形式支付上周费用,乙方收到款项10个工作日提供发票。

  6.乙方应当在甲方付项目前,根据甲乙双方电子邮件确认的结算情况,开具相应金额的服务费发票。发票默认为普通发票。

  7.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活动推广,应依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甲方保证对其提供的广告内容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合法的使用权,并保证此广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像视频资料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期限内更换广告版本,但应于广告发布前提前三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乙方提出,甲方更换的广告版本应符合本合同本条第1、2款的规定。

  4.甲方有权指派专人,代表甲方全权处理、监督本合同规定事宜。

  5.甲方向乙方用户提供优质、并与宣传一致的服务,当机构、网点、课程、价格等信息发生变动时,甲方应在信息变动发生后48小时内向乙方反馈,确保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

  6.甲方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解释。若需作出修改,双方就修改内容进行共同协商、确认。

  2.乙方依据法律法规查验甲方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与证明文件不符的广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解释。

  3.乙方应依照本合同约定发布甲方广告。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

  五、地推活动验收标准: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第三方(客户)的信息所填选项、内容应至少包括下列所有信息:

  姓名(家长或者孩子姓名)

  电话

  孩子年龄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第三方(客户)必须满足下列要求时为有效。

  家长手机号码

  孩子年龄。

  家里有电脑/iPad/手机(柚子学琴可用手机)、能上网、有耳麦

  有意愿参加试听课程

  其他情况备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第三方(客户)情况,不受区域限制,全国适用。

  3.如遇学员、老用户、撞单等情况甲方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并在收到用户信息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地推活动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制作广告等所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仅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协议目的予以合理使用。

  七、双方保证

  1.任何一方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经获得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全部许可和授权。

  2.任何一方签署本合同将不构成其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利益冲突。

  3.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合作期间,若与第三人发生公司合并、并购事件,新公司将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该方未完成的合同内容。

  八、保密条款

  1.所有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由一方向另一方透露的并由透露一方声明保密的信息(但公众可一般获知的,而且并非是由或通过各方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机构、律师、会计师、顾问或其他代表违反本条而披露的信息除外)(下称“保密信息”),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均不得为本合同所述目的之外的用途复制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由各方及其雇员、代表或代理人用于本合同所述之目的之外的用途。

  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保密信息不视为违反本合同:

  2.1该信息乃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2.2一方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而披露,前提必须为披露一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保密信息的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

  3.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未经甲方提前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公开、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并且,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电信部门等原因造成的连通中断等非一方原因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该方承担。

  2.一旦双方确认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延期履行,任何一方都将可以暂停履行本合同,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包括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包括15日)提交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有效证据。如果上述不可抗力的影响未能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0天内(包括30天)消除,且双方未能就本合同协商一致达成变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解除,双方按广告实际发布时间进行结算。

  3.如遇地震、火灾、政府因素等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违约方不予免责。

  十、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按诚信原则履行本协议,若因违约方违反本合同而使非违约方支出任何费用或承担额外责任,或遭受损失(仅限于直接实际损失),违约方应就该等费用、开支、责任或损失(包括已付、应付的利息)给予非违约方赔偿。

  2.当违约方实质性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守约方应免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十一、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若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产生争议,且无法就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均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反腐败条款

  1.乙方应当遵守,并应当促使其代理商、董事、合伙人、员工、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其相关联并且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服务的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分包商)(统称“乙方人员”)遵守以下约定:a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任何可能涉及贿赂、腐败、敲诈、职务侵占或其他违法的行为;b遵守与反贿赂和反腐败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统称“反贿赂法”)。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期内将持续充分地实施适当的政策及流程,以确保遵守反贿赂法的相关规定。

  2.乙方应保证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单位或其董事、合伙人、管理人员、员工、承包商、分包商和代理商免于遭受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反贿赂法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任何支出、损害、责任、损失或费用。如有违反,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甲方本着诚信原则认为乙方或任何乙方人员违反反腐败条款的任何约定或违反反贿赂法的有关规定,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经双方加盖各自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未能及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

  3.以下为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事宜沟通的有效邮箱地址:

  甲方:[emailprotected]

  乙方:

  4.本合同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篇4:合富辉煌广告代理合同

  《天梨豪园》四期广告代理合同

  甲方:湖北合富辉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709号建银大厦1718室

  电话:027-85486976

  乙方:深圳市亚森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负责甲方所销售代理的《天梨豪园》四期项目广告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天梨豪园》四期广告策划及设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广告的整体策划与宣传实施。

  二、广告策划代理范围:

  说明:工作范围的具体内容在本合同附件《项目推广广告代理服务内容》。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销售清盘止。

  四、收费标准:

  服务费总计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分阶段支付,支付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计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本项目开盘之日起7个工作工作日内,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计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3、本项目销售完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计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按上述阶段性付款时间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遇节假日顺延)。

  2、每笔费用由乙方预先开具税务发票,甲方实际支付的款项以支票形式或汇入乙方指定如下帐号内的款项为准。

  (乙方开户行:帐号:)

  六、知识产权:

  本合同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甲方,在该项目销售清盘后,乙方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竞赛评比活动,但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事项。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需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且需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授予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方为有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任一方需终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并获对方签字确认;否则,单方面终止合同需要按本合同执行付款总额的未付余额的2倍赔付对方。

  4、合作期内乙方未能达到甲方要求,在甲方提出调整期限内仍未被甲方认可,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甲方与开发商终止该项目营销策划代理合同时,本合同随之终止。

  6、乙方为本项目组建之工作小组负责人黄飞先生须全程跟踪,如有变更,本合同随之终止。

  八、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约束。

  九、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受法律保护,单方无权修改合约。双方若有争执,须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选择被告所在地法院作为诉讼管辖权地。

  十、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附件:《项目推广广告代理服务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湖北合富辉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件:项目推广广告代理服务内容

  一、项目广告整合推广服务内容

  1.A、广告推广策略提案

  a、广告目标制定;

  b、广告总策略;

  c、项目广告推广定位

  项目品牌定位

  项目形象定位

  目标客户群体定位

  销售区域定位

  d、广告推广主题

  广告语方案

  系列推广主题

  诉求内容

  e、广告风格拟定

  诉求方式

  平面风格

  广告文案风格

  f、各推广阶段广告策略

  形象导入期广告主题、诉求内容、媒体、工作进度

  开盘强销期广告主题、诉求内容、媒体、工作进度

  续销期广告主题、诉求内容、媒体、工作进度

  消化期广告主题、诉求内容、媒体、工作进度

  g、广告促销活动策略

  促销策略

  促销活动策划方案

  h、媒体策略

  媒体组合策略

  媒体选择

  媒体发布排期

  媒体版面拟定

  B、品牌识别系统设计

  a、项目中英文命名方案

  b、基础系统设计

  项目标志设计

  标准组合

  辅助图形

  项目标准组合样本

  c、基础系统设计应用

  名片

  信封

  信纸

  纸杯

  形象墙

  贺卡

  请柬

  d、卖场营造设计方案

  工地围板

  工地广告牌

  导示牌

  路灯旗

  彩旗

  三角旗

  楼体条幅

  广告汽球

  e、售楼处形象展示设计方案

  欢迎牌

  背景板

  展板规范(项目简介、房型图、销控表、付款方式、装修标准、物业管理、设备配套等)

  示范单位功能指示牌(房间面积、随楼附送等)

  示范单位警示牌(禁止吸烟、禁止拍摄、请勿触摸等)

  挂旗

  f、户外流动展示设计方案

  活动展板

  看楼车体形象

  车体广告

  候车亭广告

  户外广告

  C、售楼物料准备

  a、楼书

  b、折页

  c、单张

  d、海报

  e、购房须知

  f、DM直邮

  D、广告推广服务

  a、广告推广建议

  各阶段广告推广计划

  月度推广总结分析下阶段推广策略调整计划

  广告运作安排

  c、各阶段活动策划方案

  公关活动

  促销活动

  d、广告媒体计划

  二、项目全程跟进服务

  A、实行例会制

  B、实行专案小组制

  C、定期广告发布效果跟踪调查及信息反馈

  三、工作运作方式

  (一)工作例会制度

  1、办公例会:每周定期一次工作会议(具体时间由甲方确定),每月乙方董事长需要参加一次例会;

  2、每次工作例会后,双方严格按会议纪要落实后期执行计划;

  3、由甲方负责例会会议记录,并知会乙方,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严格执行;

  4、与会人员:

  甲方:

  乙方:工作小组全体人员

  5、会议议题:

  工程进度、工作小结、工作目标和计划

  (二)方案提交时间

  1、每月30日前,提交下月推广策划方案及创意方案;

  2、特殊时期,按甲方要求提交方案。

篇5:广告物料制作费合同

  广告物料制作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活动策划执行事宜,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名称:

  户外广告物料制作

  二、项目内容:

  户外条幅、扇子、刀旗、产品展架、彩页、手举牌、活动展桌,户外喷绘、手提袋等

  三、合同制作总金额:

  壹拾万元人民币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确认制作内容及执行费用,并且签字确认各项制作样稿后,乙方正式开始各项制作。

  2、物料制作过程中,如甲方需要增删修改制作方案或相关设计稿件,应支付相应改动费用(具体涉及的改动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延长工期,因此造成的工期耽误,乙方不承担责任。且甲方须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按合同规定如期完成项目内容,甲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向乙方付款。

  4、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各项物料制作及现场安装工作。甲方须派一名工作人员协助乙方的现场安装,且在安装完毕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如果未提出书面疑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合同款包含项目制作费用及税金。

  2、乙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完成物料制作任务。如乙方未按合约要求制作安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直至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按合同规定完成合同约定项目后,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支付费用。(若甲方签收发票后款项在伍个工作日内没到账,乙方有权停止相关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针对两次以上付款)

  4、乙方须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正式广告发票。

  五、争议解决方式

  1、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决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授权签署、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往来的函件或作品,若任何一方拒绝签收,则可采用按照执照上登记的住所地进行的邮寄方式进行送达。

  附:该合同,复印件、传真皆有效!

  甲方:

  乙方:

  授权盖章:

  授权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