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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室经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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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室经费管理制度

  创新工作室经费管理制度

  为规范有效地使用创新科技经费,根据矿队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创新科技经费是为实现业务保安,技术保安而进行新技术推广、技术改进、新产品试制等的投入,主要用于:

  1、矿下达的年度五小计划;

  2、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引进过程的产生的费用;

  3、新产品的试制;

  4、“五小”成果展览、技术交流、技术咨询;

  5、购买科普刊物;

  6、“五小”成果评审、鉴定;

  8、科普工作:包括资料、培训、摄影、音像、复制等;

  二、经费的申报和审批

  1、经费应由工作室成员申请,申请班组在充分确定申请理由、具体项目的基础上,在当月例会上报工作室主任。

  2、组长根据申请事项,组织相关工作室成员审查后,提出经费使用计划建议,报工作室会议审核,并下达计划。由工作室负责具体实施并监督检查。

  3、申请项目必须具有新颖性或实用性,并经充分调查研究,必要时可经矿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察、论证后,上报矿列为科技进步项目。

  4、凡未经工作室成审查调研的申请项目,原则上不予考虑。

  5、申请使用的经费由工作室组织审查后,组长审核批准,由财务人员拨付申请班组。

  6、科技经费的使用,按照“组长领导下的项目小组长负责制”的管理模式,由组长核销。

  7、所拨付的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支付与本项目无关的费用,工作室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拨付给各班组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滥用资金,违反规定的要将该部分资金追回,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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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有效地投入使用,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要遵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法(20**)21号文件规定,每个在建工程项目必须按不低于合同造价的1.5%提取。

  2、在建工程按规定提取的专项经费应做到专款专用,安全工作人员应如实执行,项目部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原因减少经费的投入或挪作他用,严格执行工程生产施工安全优先的原则,杜绝工程进度领先,安全防护滞后现象。

  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各阶段不同的安全状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资金落实计划,及时提交项目财务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将计划上报公司财务主管部门和生产主管部门。

  4、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必须用于在建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所需的开支;用于各工种施工安全防护、职业病的预防以及安全防护用具、服装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用于各工种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和现场急救药品,医疗器具的配备及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必须的开支;用于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用的支出;用于在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宣传、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安全生产的标识,安全监控装置和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支出。

  5、在建工程必须把提取的经费纳入项目财务会计帐目,在“其它应付款”科目下,设立安全专项资金科目,专户储存,专项使用。该科目贷方反映提取数,借方反映支取数,支出数分:劳保用品、教育培训、技术措施、奖罚等四类。

  6、经费的支出必须符合上述经费使用规定内容,由项目主要负责人在付款凭据中注明,以便于分类列入该专项经费资金科目,入帐票据、实物验收等手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财务入帐制度。

  7、项目安全员有权、有责任对该项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了解和监督。对项目违规使用经费有责任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8、项目部应把每季度经费收支情况详细帐目于下季前一个月的日前报公司财务部门,公司财务部门须根据各所需项目部上报帐目建立公司专项财务帐目,并依据各项目部对在建工程项目资金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各级财务部门、安全部门及工会等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

  9、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均列入项目部、公司各级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和考核公司每季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查考核的次数和时间,但每季不得少于二次。

  10、公司在检查和考核中发现违反本制度的,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部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项目部在检查中有违规情况的,可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根据自己项目部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处罚措施,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有关要求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及其奖罚条款。

篇3:工会经费使用报销制度

工会经费使用报销制度

为更好地服务公司联合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合工会)的会员单位,同时根据市总工会有关工会经费的使用规定,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明确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审批权限、工会经费开支单据审核,保障工会经费使用的合法、有效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会员单位对工会经费使用应本着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的原则。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1、职工活动支出:会员单位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职工教育费、文体活动费、宣传活动费、其他活动支出(其他活动支出包括基层工会支付的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以及工会开展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2、会员单位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3、各类慰问金支出:包括生日慰问金、住院与分娩慰问金、独生子女六一慰问金、丧事慰问金。

4、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培训费、会议费。

5、会员单位可使用的工会经费为上缴工会的单位工资总额的1.2%(注意:6月30日前可使用的工会经费为上缴工会的单位工资总额的1%)

6、会员单位内部应及时公布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二、报销审批手续和程序:

1、会员单位凭活动方案和该项活动真实产生的费用凭证报销工会经费。由会员单位指定的专办员(根据会员单位在联合工会报备的指定专办员)填报《费用报销单》(附表1),附上原始发票单据,并按规定签字确认;

2、由工会组织员核实报销凭证和金额;

3、由联合工会常务副主席和会计进行审核,复核报销凭证的真实性、签名与附件单据完整性;

4、送联合工会主席签批后由出纳办理付款手续。

三、报销凭证要求

1、会员单位组织工会会员活动,报销单据要附相关活动方案(例如羽毛球比赛、中秋博饼、员工健步行、员工拓展业务培训等活动),所报销的单据要与该活动方案相关联,该活动所引起的餐费、日用品、奖品等开支可据实列支。

2、经费开支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原始单据必须内容完整,发票抬头单位名称“***”,发票必须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业务内容须填写清楚,大小金额一致,不得有涂改、挖补、刮擦等现象。

3、对职工个人支付慰问金或困难补助等要造《津贴发放表》(附表2),原则上不超500元/人/次,超过限额可提出申请,由联合工会常务副主席按申请金额的合理性进行审批。慰问金或困难补助要有收款人签名和相应的慰问事项材料或困难证明材料,按报销审批程序发放。

4、两人以上的单位报销凭证至少要有两人签名,属于集体活动支出须全体工会会员签名或工会会员单位代表和经办人签名,签名必须使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签字。

5、付款原则上付给会员单位,如确需支付至工会会员个人账户,须有付给指定个人户头的单位授权书;一个会员单位每次报销工会经费,只能支付至一个账户。

6、会员单位负责本单位工会经费报销及使用,应对工会经费使用的合规、真实性,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各工会会员单位独自负责解决。

四、报销频率与期限:

会员单位工会经费报销原则上按每半年报销一次,即每年7月和1月报销前半年工会经费,特殊情况经报工会常务副主席同意可酌情增加报销频率。

工会经费没有使用期限,可以跨年使用。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联合工会委员会。

附表1:《费用报销单》、《付款申请单》

附表2:《津贴发放表》

联合工会委员会

20**年7月1日

篇4:小学平安创建经费保障制度

上房小学平安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年级在年终做好下年安全经费预算并报学校安全办公室,学校安全办公室根据各校区情况在年初做好全年安全经费预算,并保障安全改造经费的落实。

3.如整年学校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同时未发生大的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财力拿出一定的经费作为学校(安全工作奖,安全工作奖分集体奖和专项奖两部分。

4.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安全工作集体奖按责任的大小发放,其系数比为:教职工:班主任(年级组长):中层干部:安全监督员:学校安全分管校长:校级干部=1:2:3:2:2。

5.年度安全工作集体奖分配中,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或拒不完成学校布置安全任务的教职工,不得分配安全工作集体奖,未按时完成学校布置安全工作任务或完成情况不好的将扣除部分奖金。

6.学校对年度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安全工作专项奖。

7.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角美中心上房小学

篇5:种业公司研发经费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费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以下简称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加速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的财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一)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直接投入研发活动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第二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一)国家、政府部门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二)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

(三)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条

研发过程的管理

(一)立项

(1)小型研发项目:是指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研发项目,立项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费用预算,经科研部门经理签字同意,报公司分管付总经理批准立项。

(2)中型研发项目:是指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研发项目,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费用预算,经分管付总经理签字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立项。

(3)大型研发项目:是指投入资金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的研发项目,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费用预算,由项目发起人邀请公司科研、财务、市场三方代表讨论通过后,经分管付总经理签字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立项。

(二)项目计划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名称,目标,发起人,负责人,研发、测试承担者,研发、测试的项目实施工期计划,项目预算等内容;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名称,市场调研情况,销售预测,技术现状和实现途径等内容。

(三)研究过程管理

(1)、项目只有立项后才允许发生费用。费用报销、研发领料时使用此项目名称作为财务核算的依据。

(2)、明确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企业研发机构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要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

(3)、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部门难以独立承担的研发项目,由公司集中研发力量、并统筹管理公司研发活动。

(4)、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合同需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研究成果的产权归属、研究进度和质量标准等相关内容。

第四条

研发费用的管理

(1)、每年由公司科研部门编制年度研发费用使用预算,报总经理审批。公司根据研发计划及费用预算,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入管理费用。

(2)、研发费用预算应当详细说明费用支出的用途和数额,按照已经立项或拟立项的项目列支。与技术开发活动无关的任何其他费用不得计入研发费用列支。

(3)、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由分管科研负责人全权负责,研发费用报销列支时,报销单据必须列明项目名称,由项目负责人、科研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财务部单独建立研发费用账务核算体系,建立与研发费用内容对应的会计科目核算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研发项目及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研发费用,以保证各项研发费用归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企业应当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包括研发费用支出规模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发费用情况等。

第五条

所称企业研发人员,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在职和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其提供直接服务的管理人员。

第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

第七条

本制度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