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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第二小学财务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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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第二小学财务人员职责

  镇第二小学财务人员职责

  1、在校长室领导下,负责本校财务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2、贯彻有关财务的指令、制度和通知,遵守国家财政纪律,认真贯彻执行财务规章制度。

  3、根据学校特点、业务需要和财力可能,搞好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4、及时正确地编制年度的预算、决算报表,做到帐表对口,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5、负责各项财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帐及时。

  6、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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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管好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印章及各种票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8、未经校长批准,不得擅自将现金和银行帐号借给他人。

篇2:实验室人员职责

  实验室人员职责

  一、实验室人员包括实验教师和实验员。

  二、行学校实验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与学科教师共同完成实验室教学任务,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开展科技活动。

  三、团结互动,互相支持,协同完成各项工作。

  四、实验教师应掌握有关教学大纲,熟悉教材,胜任本学科实验教学工作,实验员要了解教学大纲和教材,辅导学生实验。

  五、向学生正确传授知识和实验技能,对所管仪器设备、化学药品要做到四会:会使用、会管理、会一般质量检验、会排除一般故障和维修。

  六、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前要作好实验准备,与任课老师一道指导学生实验,实验后和任课老师一道和学生整理好实验室。

  七、掌握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构造、性能,熟悉器材,化学药品性能。了解仪器设备器材、化学药品的发展信息和市场动态,适时择优申购。

  八、负责仪器设备验收,保管、维修、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九、遵守有关规定,确保师生安全和健康,做好防盗、防火、防毒和三废处理,防止发生恶性事故。

  十、经常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清洁、整齐、使之成为安全文明的场所。

  十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护好实验室财产,做好财务工作,节约实验费用。延长仪器使用寿命,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各件完好率保持90%以上)和利用率。

  十二、实验室工作期初要有计划,期终要有总结。

  十三、努力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自制教具工作和教学仪器研制,改进实验室管理方法,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专业水平。

篇3: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制定每年的学校财务计划、年度预决算并进行公布,总务处应定时向校长报告财务情况。

  2、学校财务由一位校长分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校内一切奖金都由学校统一收支,集中管理。

  3、支付单据一律实行“一票三章制”即所购物品单据由经手人签字,证明或验收人签字,主管人签字后才能报销。

  4、学校各室各部门实行政费包干制,经费按年度预算使用,余留超扣(不能超出预算总额的10%)。

  5、购买专控物品或单价500元以上物品须由总务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才能购置。

  6、教育经费要保证用于教育事业,专款专用,不准挤=占、挪用。

  7、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报销,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名,附上会议通知才能报销。

  8、按国家会计制度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档案资料。加强收款收据的统一管理。

篇4:科技大学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科技大学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工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为广大教职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会计法》以及财政部颁发的《工会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会的性质和业务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工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学校工会财务管理部门在学校工会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校财务部门指导监督下,负责全校工会经费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学校工会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工会经费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事业活动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 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工会经常性收入与支出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工会重大投资事项按学校有关规定申报。

  第六条 学校工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负责财会工作。会计、出纳、稽核岗位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第七条 学校工会财会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预决算管理

  第八条 学校工会财务预算是指学校工会根据工会发展规划和年度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九条 预算编制的原则。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和全面性原则;支出预算贯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原则。

  第十条 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学校工会财务预算由学校工会办公室会同财务管理部门编制。编制完成的预算草案经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工会常委会讨论、工会委员会通过后上报上级工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 决算的编制。年度决算是对学校工会全年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在预算年度结束时,工会财务管理部门应认真总结,按有关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编制决算,经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无误,报学校工会主席审批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工会收入是指学校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工会收入按来源分为会员会费收入、学校行政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 严格按照《工会法》的要求,确保学校工会的各项收入能够及时足额入账。各项工会收入的确认,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为补充。工会的各项收入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学校工会在每个季度末将拨缴经费收入的40%及时足额上解省教育工会。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工会经费支出是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工会经费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十五条 学校工会经费支出必须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教职工提供的公益服务和开展的各项工会活动。

  第十六条 学校工会经费的具体使用遵循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十七条 学校工会经费支出的确认,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个别事项或特殊事项的处理,也可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补充确认的基础。

  第六章 资产与负债管理

  第十八条 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第十九条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和库存物品等。

  学校工会的货币资金,除保留限额内的库存现金之外,其余都必须存入开户银行。工会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账户必须由工会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开设和管理,避免多头开户。工会组织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现金结算,并且不得坐支现金。

  库存物品指学校工会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条 学校工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工会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清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工会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和有价调拨要严格按规定履行申报鉴定审批程序。对于贵重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有关部门鉴定,工会主席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一般设备的报废、转让由工会主管部门提出,报工会主席审批后,工会财务管理部门予以核销。

  第二十三条 负债是指学校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它代表着工会的偿债责任和债权人对工会的权益,包括应付个人收入、借入款、应付款项和代管经费等。

  第二十四条 学校工会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

  第七章 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

  第二十五条 财务分析是学校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工会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编制年度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的执行、资产的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净资产的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 财务监督是指以国家的法律规范为准绳,以会计信息资料为主要依据,对即将进行或已经进行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进行评价,规范工会的会计行为,并据以施加限制或影响的过程。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财务管理部门应自觉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学校财务部门和上级工会按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财务审计和财务监督。

  第二十七条 学校工会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工会及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工会组织。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z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篇5: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工作制度

  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财务部是负责学校各社团财务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部门,本部门以“服务社团,量入为出,合理使用,廉洁奉公”为工作宗旨,一切工作服务于社团并且充分维护社团各会员的利益。

  第二条社联财务部管理的指导思想:在院团委的领导下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社联有关的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正确处理社联与各社团的关系,为社联和各社团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条 社联财务部基本任务: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核算,预支,分析和审核及报账工作,建立基本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地反映社联内部及属下各社团的财务状况和活动财务状况。依照章程合理地使用资金,促进增收节支,监督执行社联章程、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促进社联及属下所有社团各项资产的有效利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对社团经济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工作细则

  第四条 协调好本部门与社团之间的关系,对于社团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使之得到妥善的解决。

  第五条 财务职责: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交主席团审议,负责联合会日常财务的收支,检查社团日常收支状况;筹集、创设、管理社团奖励基金;对外办理社会赞助手续。

  第六条 财务部成员工作任务::

  1、熟悉各社团财务工作和财务负责人.。

  2、积极主动配合各部门工作,服从上级调配。

  3、服从社团联合会管理条例,有明确的纪律观念,例会、签到必须到场。

  4、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正确的工作态度,以饱满热情的心态对待财务工作。

  5、公平、公正、透明、不以公报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搞好财务督促工作。

  6、有创新意识,对财务工作要不断改进,使财务机制更加完善。

  第七条 日常工作::

  1、协调好各社团财务工作。

  2、做好各社团的预支申请,审核,报账等工作 。

  3、财务审核:对会员投诉较多或有财务不清的社团进行财务抽查,并做好登记,并把涉及的相关人员报主席团和校团委请求处理。

  4、定期针对各社团上交的财务报表进行做账。每个学期期末进行财务总核算。

  第三章 经济支配管理

  第八条 各社团需要支出50元以上费用前,应先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方可支出,否则不予报销。

  第九条 收支严格进行书面登记,并保留详细的清单和发票(正规发票),凭据作帐,做到帐目明确,清晰,无误。

  第十条 节约各社团的资金,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做到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资金申请的手续制度。

  第十二条 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主席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 每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尽快把发票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应及时对该次活动的收支情况进行整理,报帐和总结。

  第四章 例会制度

  第十四条 每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五条 每次例会必须考勤签到,若有不到者处理办法参考部门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 会议主要进行每周工作总结,部长传达上级指示和新的任务,具体安排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工作。

  第十七条 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第十八条 若有紧急情况,可由部长或副部长临时召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此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各社团对财务部管理制度有任何不满或意可以书面形式交社联办公室,经社联主席团和财务部共同商讨,达成性意见后予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