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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足球社社团章程

  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章程,社团,高中,足球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收集整理了以下高中足球社社团章程,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中足球社社团章程

  渎木高中足球社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省渎木高级中学漫步足球社(以下简称本社)是由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足球爱好者自发组织的研究性质学生社团。本社接受校团委指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学生社团工作条例。

  本社旨在推广足球运动,锻炼社员的足球技能,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本社的一切活动应当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前提下为以上宗旨服务。

  第二章 内部结构

  本社团指导老师由体育教研组陆盛兴组长担任;负责对社内活动进行部分指导。

  社团内部部门目前由管理部、宣传部、后勤部组成。将来会视情况增减部门以适应需要。

  第一节 管理部

  管理部由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及二至六位社员代表组成。(以上职务均由社员内部选举产生)

  社长带领管理部对社内各项活动进行全面管理。

  每次活动前由社长组织开展管理部会议。会议以活动安排为主进行讨论,并拟出活动计划。若有事先存在的活动计划则由管理部内部进行投票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即通过计划;社长拥有一票否决权。活动后由社长指派管理部成员进行简要的活动总结。

  管理部还负责社团财政状况管理,日后视情况将此工作移交后勤部。

  第二节 宣传部

  宣传部设宣传部长一名,由管理部任命;领导宣传部进行本社宣传工作。现阶段宣传工作主要包括:对校内宣传本社及本社的重大活动,进行校内文稿和创意的征集,联系校内外其他社团进行合作互动。

  第三节 后勤部

  后勤部设后勤部长一名,由社长直接任命;领导后勤部进行各项后勤工作。现阶段后勤工作主要是在各项社团活动时处理准备和后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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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余不属于以上任何部门的社员也应积极配合社团工作,创造和谐的社团环境。

  第三章 社员

  社员入社:

  凡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在籍学生(包括初中和中加国际班的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热爱推理,具有参加推理社的认真态度和活动热情,具备一定的足球技能,或希望通过本社各活动提高自身能力,愿意并按时积极参加本社的活动,均可申请加入本社。

  申请者参与本社的面试,通过后方可成为本社会员。申请者自面试通过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社员权利:

  1.享有参与足球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2.享有向足球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社团活动秩序的权利。

  3.享有参加足球社组织的培训、比赛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5.享有向足球社推荐足球爱好者加入的权利。

  6高三社员上学期集体退社后,仍可享受以上“2” 至“ 5项权利。

  社员义务:

  1.有自觉遵守足球社纪律,严格执行足球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推理社交派的义务。

  2.有宣传足球社、维护足球社形象的义务。

  3.有推荐足球爱好者加入本社的义务。

  4.有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

  社员退社:

  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本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本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退社手续:

  为不影响高考复习,原则上高三上学期集体退社并由本社举行集体退社仪式。社员中途退社的,经本人申请,本社研究批准,即可退出本社。

  第四章 活动开展

  除社内定期进行的足球训练外,本社还将积极联系校内外其他社团开展联谊活动,不定期举办大小型比赛,促进彼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附:因天气原因及班级、年级举行集体性特殊活动时,社团活动可自由调整。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补充修订完善。

  本章程若有与学校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管理部所有。

篇2:高中生活艺术社社团章程

  渎木高中生活艺术社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HOME”生活艺术社是以学校爱好手工DIY的同学为基础创建的积极文明的社团。本社接受学校的领导,遵守规章制度和学生社团工作条例。本社以发扬中国民间传统手工业,学习现代化流行手工艺术,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为宗旨,目的是发扬同学们的兴趣爱好,增强同学们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口号是“增色生活,感悟艺术”。

  第二章 内部结构

  1.社员:

  凡是渎木高级中学在籍学生,以自愿的原则,不论年龄,性别,只要爱好DIY,爱好手工艺术,并承认社团章程的,均可加入。

  2.入社程序:

  填写入社申请表或当面申请

  进行面试

  由社团管理层审核

  3.社员权利:

  有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有向社内提出工作建议、监督社内工作的权利。

  有参与社内各项活动的权利。

  有推荐手工爱好者加入社团的权利。

  有自愿入社和退社的自由

  4.社员义务

  有遵守社团章程和学校纪律的义务

  有热爱社团,维护社团利益,保守社团机密的义务

  有按时参加社团活动的义务

  有交纳社费的义务

  5.社员退社

  若无正当理由超过3次没有参加社团活动者,被视为自动退社

  若有转学,退学等情况,应上缴书面申请或当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第三章 组织原则

  6.机构:

  本社有社长,副社长,活动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财政部部长各一名,以后根据情况再做调整。

  7.活动:

  定期举行手工的教学,和实践活动,在校园中进行成品的展览。本社还将积极与校内外其他社团合作,加强社团的发展。本社还将组织校外实践参观的活动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解释归渎木高级中学HOME生活艺术社。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木椟高级中学HOME生活艺术社

篇3:高中春田花花歌唱社社团章程

  渎木高中春田花花歌唱社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春田花花歌唱社是以学校爱好音乐与歌唱的同学为基础创建的积极文明的社团。本社接受学校的领导,遵守规章制度和学生社团工作条例。本社以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提高学生的自我表现能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为宗旨,目的是发扬同学们的兴趣爱好,增强同学们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口号是“我的舞台,我的春田花花”。

  第二章 内部结构

  1.社员:

  凡是渎木高级中学在籍学生,以自愿的原则,不论年龄,性别,只要爱好歌唱,乐于表演并承认社团章程的,均可加入。

  2.入社程序:

  填写入社申请表或当面申请

  进行面试

  由社团管理层审核

  3.社员权利:

  有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有向社内提出工作建议、监督社内工作的权利。

  有参与社内各项活动的权利。

  有推荐其他同学加入社团的权利。

  有自愿入社和退社的自由

  4.社员义务

  有遵守社团章程和学校纪律的义务

  有热爱社团,维护社团利益,保守社团机密的义务

  有按时参加社团活动的义务

  有交纳社费的义务

  5.社员退社

  若无正当理由超过3次没有参加社团活动者,被视为自动退社

  若有转学,退学等情况,应上缴书面申请或当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第三章 组织原则

  6.机构:

  本社有社长,副社长,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财政部部长,后勤部部长各一名,以后根据情况再做调整。

  7.活动:

  定期举行各种形式的歌唱表演,如演唱会。还会不定时举办一些个人专场,音乐交流会,娱乐大联欢等活动。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解释归渎木高级中学春田花花歌唱社。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木椟高级中学春田花花歌唱社

篇4:高中纵横棋社社团章程

  渎木高中纵横棋社社团章程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纵横棋社创立于20**年第一学年,社团建立的初宗是为了丰富广大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并从中培养自己的情操。本社提供给广大爱好棋类游戏的学生一个自由发挥自己此方面才能的交流平台。为了做好纵横棋社的各项工作,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棋社性质: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纵横棋社是由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学生棋类爱好者自发组织,是属于学术艺术性类的学生社团,棋社接受学校团委的直接领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社团工作条例,执行学校的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第二条 棋社宗旨:让学生在活动中活跃思维,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团队精神。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领导及老师组成部分:纵横棋社指导老师一名,由有此方面兴趣及实力的老师担任。

  第四条学生组成部分:纵横棋社社长一名,以后由社员竞选担任,全面领导棋社各项工作的开展,组织每次会议的召开和各种活动;向学校有关方面申请开展活动;写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副社长两名,从社长竞选中得票数靠前的社员担任并分别兼任围棋部、桌游部部长,负责、主持各部活动,协助社长工作。

  第五条棋社下设机构:组织部长一人,由民主选举,负责社团组织建设,做好棋社的发展工作;代表本社与校内外社团联系和开展活动;组织开展各项交流友谊比赛等活动。

  宣传部长一人,由民主选举,负责棋社活动宣传、社团海报等。

  监管部长一人,由民主选举,负责管理社团内部纪律以及开除违章社员等。

  设计部长一人,由社长任命,负责设计报名表,面试内容和方式等。

  象棋部部长一人,由社长任命,负责安排象棋部活动等。

  第三章 社员

  第六条 社员入社:

  1.凡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在籍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承认并遵守棋社章程,热爱下棋,具有参加棋社的认真态度和活动热情,具备一定的下棋水平,或希望通过棋社活动提高下棋水平,愿意并按时积极参加棋社的活动,均可申请加入纵横棋社。

  2.申请者需填写诚信承诺书,经批准后方可成为棋社社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第七条 社员权利:

  1.享有参与棋社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2.享有向棋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棋社内工作的权利。

  3.享有向棋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4.享有向棋社推荐棋类爱好者加入棋社的权利。

  5.高三社员上学期集体退社后,仍可享受以上“2” 至“ 4”项权利。

  第八条 社员义务:

  1.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2.有自觉遵守棋社纪律,严格执行棋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棋社交派任务的义务。

  3.有宣传棋社、维护棋社形象的义务。

  4.有推荐棋类爱好者加入棋社的义务。

  5.有按时参加活动,不得进行无序活动的义务。

  6.有爱惜活动器具的义务。

  7.有服从社团指挥的义务。

  8.另有补充见纵横棋社诚信承诺书。

  第九条 社员退社:

  1.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棋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棋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2.毕业生自然退出棋社,自毕业之日起,不再享有棋社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3.我社社员必须保证遵守诚信承诺书,否则自动取消社员资格。

  第十条 退社手续:为不影响高考复习,原则上高三上学期集体退社并由棋社举行集体退社仪式。社员中途退社的,经本人申请,棋社研究批准,即可退出本社。

  第十一条 社员奖惩:本社采取积分制,本社社员在进行友谊赛(包括社团内部和外部)中赢得一定的积分,每学年进行一次奖励。

  第四章 活动开展

  第十二条

  1.加强与校内外其他社团联谊活动,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2.每周定期举行一次活动(规定不能活动的时间除外)。

  3.活动内容由各部部长提前交至社长处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活动。

  4.如需开新部,须向在校上届社长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建立新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补充修订完善。

  第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学校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纵横棋社委员会所有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纵横棋社

篇5:中学学生社团社长任免、考核条例

  渎木中学学生社团社长任免、考核条例

  学生社团社长是在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指导下,负责各学生社团日常管理、社团活动组织和实施的学生个体。为规范对社长考核、任免,并使之为我校社团工作的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社长的任免与职责

  第一条 社长的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持良好的道德操守;学习成绩优良,不在班级倒数;未出现任何违纪现象;热爱社团工作,秉持公道,有较强责任心和纪律观念;熟悉本社团规章制度,了解学生社团工作的原则、方法及学生社团工作各种相关制度的规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二条 社长必须由社团成员成员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应有2/3以上的社团成员出席,得票数应为实际出席人数1/2以上的赞成票,方可当选。社长的自然任期均为一个学年,各社团应秋季起始学期组织换届。

  第三条 社长选举,必须由社团指导中心监督选举过程。候选人必须登台进行竞选演说。

  第四条 社长一学年任职期满,工作出色者可以竞选连任。

  第五条 社长有提出辞职的权利。欲辞职的社长需提前一个月向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的辞职申请,并在新任社长产生后方可离职。

  第六条 社长换届或任期已满,应主动做好工作和财产交接。前任社长有义务指导新一届社长的工作,保证工作平稳过渡。

  第七条 社长违反有关规定或社团成员2/3以上提出罢免社长决议时,经社团指导中心研究通过,可以将其罢免。

  第八条 社长、副社长职责:

  1、社长的职责:定期召开社内会议,计划部署全社的工作,负责社内职务的任免,负责监督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2、副社长:协助社长做好有关工作,负责社内各部门工作监督、落实,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情况,社长不在时,应履行社长职务。

  具体如下:

  (一)日常工作

  1、社长应定期召开社团班子会议,汇总情况,制定计划,布置任务,安排分工,发扬民主,群策群力,协调一致。

  2.社长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两次全体社员大会,向全体社员汇报工作,通报情况,总结经验,奖励惩戒,宣传鼓劲,布置任务。

  3、社长要组织好每周的活动,因故取消活动要及时通知全体社员;每学期至少要举行一次大型活动,要有计划有总结。

  (二)新人培养(主要是新社长的培养)

  1、社长在换届或任期已满前应培养新社长,让其熟悉社团内一切工作,并适时把主要工作交给培养对象去做,保证工作的平稳过渡.。

  2、优秀社团帮助新成立社团的发展,优秀社团的社长指导新成立社团社长,帮助新社团建立、发展.。

  (三)大型活动

  1、社长在任期间一定要组织能体现本社团特色的几次大型活动。

  2、负责监督并指导相关部门对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等方面工作。

  (四)社团未来发展

  1、作为社团社长有责任规划社团发展方向,积极谋划和实施星级社团创建工作。

  2、组织社团与外校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外校好的经验,提高社团活动质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社团与企业的互利合作活动。

  第二章 社长评优制度

  第九条 社长若出现以下情况,即为一次责任事故,社团指导中心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若属分工不明确造成的责任人不明,则追究社团第一负责人责任:

  1、社团活动时,因社长责任心不强所造成的现场混乱;

  2 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交付的任务没有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3、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一次;

  4、出现有损于社团形象和名誉的不文明行为;

  5、社团连续一个个月未开展任何工作;

  6、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连续请假两次;

  7、其他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第十条 对于出现责任事故的社长,社团指导中心有权根据所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酌情做出处理:社团内部警告、社长内部通报批评、向全体社员通报批评、撤销社长职务。

  第十一条 为奖励先进,激励社长工作的积极性,每学期社团指导中心将组织优秀社团、优秀社长、优秀社团成员的评选,由社团指导中心进行表彰。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社长评分细则:

  社长负责社团内部各部门工作的分配,监督各部门人员的工作,因此社长关系着一个社团能否健康、有序的发展。若社团内部各部门出现不能正常完成工作、错误等严重问题,第一责任人是社团的社长。因此,特制定考核评分细则(见附表)

  根据考核得失分情况,每学期将评出优秀社长。得分不足80分者失去评优资格,社团也同时失去评优资格;不及格者为不合格社长,将视社团发展情况考虑撤换该社长。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

  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附:学生社团社长考核表

  学年 学期 社团 社长

  序号 考核扣分项(满分100分) 实际扣分 小计

  1 社团规章制度不建全的扣5分

  2 逾期上交期初计划扣2分

  3 无期初计划扣3分

  4 无故两周未开展一次活动扣5分

  5 未按时交活动记录表一次扣2分

  6 未交活动记录表一次扣3分

  7 未按时参加指导中心会议一次扣2分

  8 无故缺席指导中心会议一次扣3分

  9 未按时完成中心交给的任务一次扣3分

  10 未组织实施中心交给的任务一次扣10分

  11 一学期未开展大型活动一次扣10分

  12 社员无故退社一人次扣2分

  13 社团出现违反校规校纪现象一人次扣5分

  14 社团会费缴纳管理混乱的扣3分

  15 未按时上交其他报表的一次扣2分

  16 未上交其他报表的一次扣3分

  17 其他违纪或失职的一次扣3分

  18 未按时上交期末总结材料的扣2分

  19 无期末总结材料的扣3分

  20 其他扣分

  21 其他扣分

  22 其他扣分

  合计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