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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倡议书

  资讯时代日新月异,活动日,倡议书,党员,开展,活动相关内容及其相关写作格式也越来越被关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倡议书,欢迎阅读,如对您有所帮助您可收藏必用。

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倡议书

  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倡议书

  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各项成果,努力打造“公、忠、听”的党员干部队伍,按照“一读两年”活动要求,区委决定,在全区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确定每月的15日为全区“党员活动日”。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向广大党员提出如下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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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响应号召,争当先锋。

  近日,z同志指出,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把“五个好”、“五带头”要求落实到“党员活动日”活动中,把参与“党员活动日”活动作为践行****的实际行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响应号召、积极有为,亮党员身份、树党员形象、尽党员义务。

  二、勤奋学习、坚定信念。

  努力用“z”重要思想和****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党性、坚定立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做好工作、服务群众的本领,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社会。

  三、扶贫帮困、奉献社会。

  深化“霞光”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党员深入基层、走进社区,尽己所能帮扶困难党员、贫困群众,生活上扶困、经营上扶技、思想上扶志,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结合“创卫”工作,组织党员深入公共场所、社区企业开展义务劳动,美化环境,为构建绿色社区、美好家园作出贡献。

  四、营造氛围、共建和谐。

  积极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展示党员风采,激发周围群众,在全区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希望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和投身到这项活动中来,努力在活动中有所作为、争当先进,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提升党员干部形象,为全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篇2:永乐区名师团队建设工程人选评选活动方案

  永乐区“名师团队建设工程”人选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培养和造就一支品德高尚、素质优良、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的优秀教师团队、知名班主任团队、和谐管理团队和高素质课程团队,引领我区教育向优质、均衡、特色、和谐化方向纵深发展,结合永乐区第二期“四名工程”人选评选,经研究,自20**年6月起,实施第二期“永乐区名师团队建设工程”,培养周期三年(20**年7月-20**年6月)。现将第二期人选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2、3、4

  二、参选范围

  符合条件的在职中小学优秀教师,各类人选只能报一项,不能兼报。

  第一期“名师团队建设工程”人选不再参加本次同类别人选的评选。

  三、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在职教师依据条件,自主申报。

  2.学校推荐。各学校依据评选条件、日常教学表现和工作业绩,择优推选符合条件的本校教师参加评选。

  3.组织评审。区教育局、教研培训中心组织专门人员对参评人员的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各类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正式确定为第二期“永乐区名师团队建设工程”人选。

  4.推荐市评。从两期人选中择优推选参加永乐市第二期“四名工程”人选评选。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内容

  1.名师人选

  (1)《第二期永乐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申报表》一式3份。

  (2)近5年来,出版的专着(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在地市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原件。

  (3)所申报任教学科(只能填报一科)的近5年来由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颁发的优质课(市级为二等奖及以上)、优质课程资源(市级为一等奖)、公开课、专题讲座或经验交流证书原件。

  (4)近5年来,在市教研中心组织的与任教学科有关的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评选(即“六大课题”与“十三大课题”阶段性成果评选)中获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证书原件;近5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任教学科有关的各种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获奖证书原件。

  (5)近5年来参与或负责的由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规划的课题结题证书和课题立项通知书原件。

  (6)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7)获得的由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教科研先进个人、教育创新人物等荣誉证书原件。

  (8)获得的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省级远程研修优秀学员、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研修组长证书原件;参加山东省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原件。

  (9)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参评,须由学校出具兼课及课时不少于同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二分之一的证明材料1式2份。

  2.名班主任人选

  (1)《第二期永乐名班主任建设工程人选申报表》一式3份。

  (2)近5年来,出版的专着(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和在市区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原件。

  (3)近5年来,由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颁发的主题班会、心理优质课(市级为二等奖及以上)、优质课程资源(市级为一等奖)、公开课、专题讲座或经验交流证书原件;

  (4)近5年来,在市教研中心组织的与班级管理、学生心理工作等方面有关的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评选(即“六大课题”与“十三大课题”阶段性成果评选)中获奖证书(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原件;近5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班级管理、学生心理工作等方面有关的各种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获奖证书原件。

  (5)近5年来,参与或负责的由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规划的课题结题证书、课题立项通知书原件。

  (6)参加山东省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培训、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骨干班主任培训结业证书原件。

  (7)学历证书原件。

  (8)获得的由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班主任等能体现德育和班级管理方面的荣誉证书原件。

  (9)由所在学校出具的近5年中担任过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现今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证明材料1式2份。

  3.名校长人选

  (1)《第二期永乐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申报表》一式3份。

  (2)近5年来,出版的专着(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在地市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原件。

  (3)任职期间近5年来,参与或负责的由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规划的课题结题证书原件;近5年来负责的由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规划的课题立项通知书原件。

  (4)任职期间近5年来,本人或学校有关人员在市教研中心组织的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评选(即“六大课题”与“十三大课题”阶段性成果评选)中获奖证书(二等奖及以上)原件;任职期间近5年来,本人或学校有关人员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获奖证书原件。

  (5)学历证书原件;校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原件。

  (6)任职期间学校或本人获得的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表彰(或命名)的证书等原件。

  (7)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近2年来学校督导或考核综合成绩名列前茅的证明材料。

  4.名课程团队候选团队

  (1)《第二期永乐名课程团队建设工程候选团队申报表》一式3份。

  (2)近5年来,候选团队负责人和主要骨干成员(不超过5人)出版的专着(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在地市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原件。

  (3)近5年来,候选团队负责人和主要骨干成员(不超过5人)所申报任教学科(只填报一科)由市级以上教研部门颁发的优质课(市级为二等奖及以上)、优质课程资源(市级为一等奖)、公开课、专题讲座或经验交流证书原件;

  (4)近5年来,候选团队负责人和主要骨干成员(不超过5人)在市教研中心组织的与任教学科有关的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评选(即“六大课题”与“十三大课题”阶段性成果评选)中获奖证书(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原件;近5年来,候选团队负责人和主要骨干成员(不超过5人)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任教学科有关的各种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获奖证书原件。

  (5)近5年来,候选团队负责人参与或负责的由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规划的课题结题证书、课题立项通知书原件;主要骨干成员(不超过5人)参与或负责的由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规划的课题结题证书、课题立项通知书原件。

  (6)候选团队负责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7)候选团队负责人和主要骨干成员(不超过5人)获得的由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教科研先进个人、教育创新人物等荣誉证书原件。

  (8)候选团队负责人和主要骨干成员(不超过5人)获得的由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省级远程研修优秀学员、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研修组长证书以及参加山东省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原件。

  (二)报送要求

  1.将申报表和其它实物材料装入档案袋中,并用A4纸打印参评类别、市区、单位、姓名和材料清单,粘贴在档案袋的正面。

  2.各学校分类汇总本校参评人选,并填写《第二期永乐名师建设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第二期永乐名班主任建设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第二期永乐名校长建设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第二期永乐名课程团队建设工程候选团队汇总表》,各打印一式二份。

  3.各学校务必于6月17日前,将参评材料和汇总表分类送继续教育研究室,并通过OA系统将参评人员申报表、汇总表分类发送王玉红老师。

  附件1:

  第二期永乐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评选条件

  一、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教龄5年以上并有农村任教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止到20**年6月30日),普通话水平达到岗位要求。

  三、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必须兼课,课时应不少于同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二分之一);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思想,教学风格鲜明,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在本学科教学和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

  四、下列条件至少符合两项:

  (一)近5年来,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作为课题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按时通过相应教科研部门鉴定,课题研究成果显著。在市教研中心组织的与任教学科有关的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评选(及“六大课题”与“十三大课题”阶段性成果评选)中,至少获奖1次(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任教学科有关的各种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中至少获奖1次。

  (二)近5年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程资源评选中至少获奖1次(市级为一等奖),或出版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著作(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

  (三)近5年来,在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选中至少获奖1次(市级为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观摩活动中执教过公开课。优质课、公开和证书应与本次申报学科相同。

  (四)近5年来,积极、认真参加省级远程研修培训,至少获得过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优秀学员或优秀指导教师或优秀研修组长称号1次,或参加过山东省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或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骨干教师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

  (二)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

  (三)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先进个人称号;

  (四)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五)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师德标兵称号;

  (六)获得过市级教育创新人物称号。

  六、凡获得“省级特级教师”、“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和“山东省教育创新人物(教师系列)”称号的人员不再参评“永乐名师”。

  附件2:

  第二期永乐名班主任建设工程人选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能认真研究学生心理特点,掌握其身心发展规律,并运用于管理实践之中。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创新德育、班级管理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具备反思和评估班级管理行为的反思意识和能力;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人格,具备心理健康教育常识和心理辅导基本技能;具有典型的育人事迹和班级管理创新案例,并形成自己的风格和特色,得到学生、家长高度评价。

  三、管理民主,方法灵活,能够培养和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善于营造宽松和谐的班级管理氛围,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及团结、进取、合作的班风。

  四、注重因材施教和创新思维培养,注重整体发展,善于挖掘并指导、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以培养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为目标并富有实效;在班集体建设、学生品德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近5年中担任过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现今仍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龄在45岁以下(截止到20**年6月30日)。

  六、下列条件至少符合两项:

  (一)具有较高的班级管理水平和德育科研能力。近5年来,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至少发表过1篇有关班主任工作的学术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主题班会或心理优质课程资源评选中至少获奖1次(市级为一等奖),或出版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著作(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

  (二)近5年来,在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主题班会或心理优质课评选中至少获奖1次(市级为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观摩活动中执教过主题班会或心理公开课。

  (三)近5年来,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作为课题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能按时通过相应教科研部门的鉴定,课题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果。在市教研中心组织的与班级管理、学生心理工作等方面有关的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评选(及“六大课题”与“十三大课题”阶段性成果评选)中,至少获奖1次(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班级管理、学生心理工作等方面有关的各种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中至少获奖1次。

  (四)参加过山东省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或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骨干班主任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五)本人或所带班级曾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班级管理工作、德育工作等方面的表彰奖励。

  七、凡获得“山东省教育创新人物(班主任系列)”称号的人员不再参评“永乐名班主任”。

  附件3:

  第二期永乐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教育改革和创新。

  二、专任正职校长年龄在48岁以下(含48岁,截至20**年6月30日),任职时间在3年以上(截至20**年6月30日)且取得校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副校长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截至20**年6月30日),任职时间在3年以上(截至20**年6月30日)且取得校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中学正、副校长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正、副校长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特色鲜明,发展思路清晰,任职学校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较大的影响力,普通中小学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任职学校原则上是山东省规范化学校或永乐市首批特色培育学校。任职期间,学校或个人曾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的表彰(或命名)。

  四、能够熟练掌握学校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理论,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治学严谨,廉政勤政,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五、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课程实施、教学管理、教师成长、学校特色建设等方面研究成果显著。近5年来,本人或任职学校有关人员在市教研中心组织的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评选(即“六大课题”与“十三大课题”阶段性成果评选)中至少获奖1次(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近5年来,本人或任职学校有关人员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中至少获奖1次。

  六、本人担任过市级及以上科研部门立项课题负责人;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至少发表过1篇有关教育教学及管理的论文,或出版1部教育类学术著作。

  七、任职学校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未发生过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和违规办学行为。

  八、在近2年的督导或考核中,所在学校综合成绩名列前茅。

  九、凡获得“齐鲁名校长”、“山东省教育创新人物(校长系列)”称号的校长不再参评“永乐名校长”。

  附件4:

  第二期永乐名课程团队建设工程候选团队评选条件

  一、“名课程团队候选团队”负责人和骨干成员,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素养,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实践,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乐于奉献,合作意识强,严谨笃学,开拓创新。

  二、“名课程团队候选团队”负责人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岁以下(截止到20**年6月30日),普通话水平达到岗位要求。

  三、“名课程团队候选团队”负责人和骨干成员专业功底深厚,教学水平高,能很好地驾驭任教学科的教材,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

  四、“名课程团队候选团队”负责人曾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市级教育创新人物称号或省特级教师称号。

  五、下列条件至少符合两项:

  (一)近5年来,候选团队负责人或至少1名骨干成员在市级及以上任教学科优质课评选中获奖(市级为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观摩活动中执教过任教学科公开课。

  (二)近5年来,“名课程团队候选团队”负责人和骨干成员积极、认真参加省级远程研修培训。负责人或骨干成员至少获得过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优秀学员或优秀指导教师或优秀研修组长称号1次;或参加过山东省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或参加过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骨干教师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三)近5年来,“名课程团队候选团队”负责人或骨干成员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立项课题。骨干成员主持或参与过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立项课题。

  (四)近5年来,“名课程团队候选团队”负责人或骨干成员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作为课题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能按时通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部门的鉴定,课题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果。“名课程团队候选团队”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在市教研中心组织的与任教学科有关的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评选(及“六大课题”与“十三大课题”阶段性成果评选)中,至少获奖1次(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名课程团队候选团队”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任教学科有关的各种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中至少获奖1次。

  (五)近5年来,“名课程团队候选团队”负责人或骨干成员至少在市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2篇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与任教学科有关的优质课程资源评选中至少有2人次获奖(市级为二等奖及以上),或出版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著作(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

  六、“名课程团队候选团队”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威望、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专业水平高,教学成绩突出,能团结和带领团队成员进行课程改革和建设,自觉同教科研部门进行合作,构建研究共同体。

  七、“名课程团队候选团队”负责人和骨干成员在学科队伍建设、教学方法创新、学科课程资源开发、教学质量提高、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初步形成发展特色和创新亮点。

  八、“名课程团队候选团队”负责人和骨干成员有一定的影响力,综合成绩突出,赢得学生、家长、学校、社会和上级教研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篇3:永乐市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永乐市“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生活困难而上不起学,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区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及原则

  “金秋助学”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覆盖但需要进一步资助的就读高中(含职业中专)、应届和往届大学生,资助对象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其家长所在单位为区属建会企事业单位。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三)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四)遭受天灾人祸等突发性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五)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资助困难行业和困难企业的特困职工子女。有困难学生的各机关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较好的企业单位要组织自行资助。已得到社会其他资助的,工会将不再重复资助。

  二、“金秋助学”活动时间安排

  “金秋助学”活动从7月1日开始,到8月底前结束。活动共分三个阶段:7月1日至8月12日为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审查上报阶段;8月13日至8月19日为区总调查审批阶段;8月底前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

  三、“金秋助学”活动要求

  (一)做好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档案。各级工会接到通知后,要尽快摸清本地区、本单位20**年参加高考的和就读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的具体情况,要一个不漏上门走访,做到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清、困难状况清,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待助档案。对曾获得工会资助的往届学生,要搞好跟踪调查,有针对性的做好帮扶工作,尽力帮其完成学业。

  (二)整合助学资源,丰富助学内容。各级工会要将摸底调查的情况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政的支持。要积极协助政府部门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助学优惠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国家助学政策的资助。要动员社会各界向困难职工献爱心,主动与教育、民政、慈善机构、新闻单位等联合开展助学活动,扩大助学范围。要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帮困助学机制,积极推动整合各方面助学力量,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与区总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结对帮扶、对口帮扶等方式进行资助。要利用自身组织健全、联系社会广泛的优势,引导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向特困职工子女献爱心。通过帮扶中心职业介绍平台,积极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三)加大助学力度,打造助学品牌。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效。努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的良好氛围,使“金秋助学”活动成为工会围绕大局、履行职责,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知名品牌。

  (四)严把审核关口,明确工作要求。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申请助学对象的家庭困难情况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审核,条件符合者要张贴到本单位宣传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做到既不漏报、错报,也不虚报、瞒报。要严格按照要求,健全急需资助的困难学生档案,严格执行实名制,被资助对象要符合规定手续。区总工会将对申请助学对象家庭困难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虚报困难、瞒报收入等情况的,不予助学,并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各镇、办总工会,局(办)、区直单位工会于8月12日前,将《20**年应届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情况调查表》、《往年接受市总或区总资助困难大学生情况调查表》和《接受高中教育的困难职工子女情况调查表》及电子文档报送区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表格填写要保证准确、完备,漏填或错填一律无效。20**年考入高校、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交在校学生证明。

  联系人:z

  联系电话:z

  电子邮箱:z

  地址:z

  附件:20**年应届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情况调查表

篇4:五好文明特色家庭、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评选活动方案

  “五好文明特色家庭”、“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评选活动方案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扬文明新风,鼓励更多家庭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历史进程中贡献力量,更好地推进我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永乐区妇联决定在全区继续开展以“平安、生态、康乐、活力、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第四届“五好文明特色家庭”评选表彰活动,以及“五个好”(“好母亲”、“好婆婆”、“好媳妇”、“好儿女”、“好妻子”)优秀家庭成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五好文明特色家庭”100户。

  “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10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五好文明特色家庭”评选条件

  结合永乐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平安、生态、康乐、活力、友善”五型幸福社区要求,在广大家庭中倡导建立“五型”五好文明特色家庭,平安,就是家庭法律意识强,安全稳定;生态,就是家庭环境优美,绿色生活;康乐,就是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心情快乐;活力,就是家庭活动丰富,成员对生活充满希望;友善,就是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互帮互助。

  (二)“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评选条件

  1、“好母亲”评选标准

  认真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式。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举止文明、以身示范,做孩子的表率。

  2、“好婆婆”评选标准

  婆媳关系融洽,视媳妇如亲生女儿,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鼓励支持子女实行计划生育,邻里关系和睦,群众口碑好。

  3、“好媳妇”评选标准

  婆媳关系融洽,待公婆似亲爹娘,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共同协商、妥善解决,邻里团结,群众口碑好。

  4、“好女儿”评选标准

  尊重孝敬父母,注重与父母进行感情交流与精神慰藉,责任意识强,代际关系和谐,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承担家庭重任。

  5、“好妻子”评选标准

  夫妻感情和睦,宽容豁达,理解支持丈夫的工作,有爱心、尽孝心,关心、赡养老人,与丈夫相濡以沫,婚姻甜美。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开展活动,经公示、推评后,把思想品德好、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家庭和个人典型推荐上来。被推荐家庭、成员填写相应表格,一式一份,事迹材料800-1000字,于20**年4月12日前报区妇联办公室。

  附:1、永乐区“五好文明特色家庭”推荐表

  2、永乐区“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推荐表

  永乐区妇联

  20**年 月 日

  附件1:永乐区“五好文明特色”家庭推荐表

篇5:校风学风建设先进班级个人评比活动方案

  “校风学风建设先进班级个人”评比活动方案

  为了在学院第二届“校风学风建设月”活动中发现、宣传校风学风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和学习环境,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校风学风建设月”活动,创建文明和谐校园的通知》(茂职院【20**】67号)精神,在各系、各班及全体大学生中开展创建“校风学风建设先进单位”(以系为单位)、“校风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及“校风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各系、各班级、全体大学生

  二、评比时间:20**年4月1日-4月7日

  三、评比办法

  (一)校风学风建设先进单位评比内容(总分100分)

  1、领导高度重视,制度落实到位。各系领导切实把创建优良校风、学风活动作为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有研究,有布署,有检查,有评比,经常深入第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在积极贯彻落实学院有关校风、学风建设要求的同时,结合本系的特点,积极探讨制定本系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该项将结合各系制定的校风学风建设方案及各项总结进行综合评分)。(20分)

  2、在学院“校风学风建设月”特别督察组的各项抽查评比中总体成绩名列前茅。(50分)

  3、学生宿舍卫生环境良好,在“文明宿舍”评比中总体平均成绩名列前茅。(30分)

  (二)校风学风建设先进班级评比内容(100分)

  1、班级有具体的促进校风、班风、学风建设的措施和方法,认真开展创建优良校风、学风、班风和文明宿舍活动,并取得明显的实际效果。(30分)

  2、在校风学风建设月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学院“校风学风建设月”特别督察组的各项抽查评比中名列前茅。(50分)

  3、学生宿舍卫生环境良好,在学院文明宿舍检查评比中名列前茅。(20分)

  (三)校风学风建设先进个人

  1、在学习、生活、工作各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为校风学风建设、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2、所在班级、宿舍在系“校风学风建设月”督导队或学院“校风学风建设月”特别督察组的各项抽查评比中名列前茅;

  3、同等条件下,所在班获“校风学风建设先进班级”称号或所在宿舍获“文明宿舍”称号者优先。

  四、组织评比

  各系于4月7日之前将创建“校风学风建设先进单位”、“校风学风建设先进班级”、“校风学风建设先进个人”活动总结书面报告(个人先进事迹书面报告)及相关图片、音像材料报送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进行评比。

  五、表彰奖励办法

  1、校风学风建设先进单位: 2个,颁发锦旗、奖金。

  2、校风学风建设先进班级:15个,颁发奖状、奖金。

  3、校风学风建设积极分子:35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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