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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校学校爱卫创卫检查评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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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校学校爱卫创卫检查评比制度

  渌湘实校学校爱卫创卫检查评比制度

  一、健康教育:

  1.按原国家教委文件要求查阅市教育局“教育行政部门健康教育评价表”,在各项指标中选项为“A”的学校分别达90%以上,得0.5分,每降低5%扣0.1分。

  2.随机抽查中、小学“学校健康教育评价表”各10份,≥85分以上的占85%,得3.0分。

  3.随机抽查其中中、小学各一所,核实健康教育评价情况,并现场检查相关知识和个人行为,核查得分比自查得分每降低1分,扣0.5分。

  4.抽查市属中等职业学校1所,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得0.5分。

  二、食品卫生

  1).行政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市人大或政府制定有实施食品卫生法的法规或规章,得0.5分,无法规、规章不得分。

  2.每年有食品卫生执法检查活动,得0.5分,无活动,不得分。

  3.食品卫生监督:

  ⑴每年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得0.5分,未开展,不得分。⑵食物中毒呈下降趋势,得1.5分;检查每年报出的月报、季报,不完整、不及时或有明显错误,扣0.5分;食物中毒原因查明率,(查出致病原因)低于前两年平均水平,扣0.5分。

  ⑶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超过95%,得1.5分,每降低1%,扣0.15分,扣完为止。

  2).监督检查:

  1.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得1.5分。每查出一个单位垃圾无容器存放,扣0.2分;每查出一个单位容器不密闭,扣0.1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5分;每查出一个单位内无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扣0.2分;不完善扣0.1分;每查出一个单位内,苍蝇超标,扣0.1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5分;每查出一个单位环境不整洁、不卫生扣0.1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5分。

  2.食品库房、操作间(冷荤间)整洁,设施布局合理,得1.5分。一个库房或操作间未做到生熟分开,扣0.1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5分;一个库房或操作间未做到分类分架存放物品,扣0.1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5分;一个库房或操作间未做到隔墙离地,扣0.1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5分。

  3.抽查餐具消毒工作落实,得1.5分。每查出一个单位的消毒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正常运转,扣0.3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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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食品卫生质量符合要求,得1.5分。抽查本市与外埠产定型包装食品的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或保质期,凡发现一种食品有缺项,扣0.15分,一种食品超过保存期或保质期限,扣0.3分,扣完为止。

  5.卫生许可证与健康证完备,得1.5分。每检查一个单位缺少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扣0.5分,有一个人缺少有效的健康证,扣0.1分,扣完为止。

  6.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上岗,得1.5分。在抽查的单位中各随访2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到100%,询问所掌握的卫生知识并检查其个人卫生(衣、帽、指甲、头发、胡子),有1人1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扣完为止。

  三、单位、家属区卫生:

  1).单位卫生:

  1.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2.环境整洁,环境卫生设施完善,清洁卫生,室内外厕所符合标准和卫生要求,下水道畅通,由专人负责日常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3.道路硬化好,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院内无违章建筑。

  4.绿化、美化好,可绿化面积超过90%以上。

  5.室内整洁,会议室有禁止吸烟标志,公用茶具消毒措施落实,学生宿舍、单身宿舍做到公寓化管理。

  6.职工食堂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各项设施、工具符合卫生要求。

  7.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后上岗,卫生知识应答正确,个人卫生好。

  以上每项得0.7分,如每项内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不得负分。

  2).家属区卫生:

  1.有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2.环境整洁,环境卫生设施完善、清洁卫生,公共厕所符合标准及卫生要求,下水道通畅,并由专人负责日常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3.道路硬化好,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

  4.绿环美化好,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超过60%。

  5.饮食、商业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合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设摊点现象。

  6.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7.居民区内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

  8.楼道内整洁,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

  以上1-6项,每项得0.7分;7-8项,每项得0.8分,如每项内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不得负分。

  四、除四害:

  1).检查以往除四害工作:

  1.市、区、街道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得0.5分。

  2.有完整的除四害年度工作计划,得0.5分;计划不完整,扣0.2分;无计划或临时补计划,不得分。

  3.在灭蚊、灭蝇工作中坚持以孳生地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得0.5分;未进行蚊、蝇孳生地治理,不得分。

  4.在灭鼠、灭蟑螂工作中坚持环境治理和化学防治并重的综合防治措施,得0.5分;只进行化学防治,得0.2分;均未进行,不得分。

  5.在除四害工作中坚持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符合国家和全国爱卫会有关规定,得0.5分;使用禁用药物,不得分。

  6.有完整的四害密度监测资料,有专项检测经费得0.1分;无监测资料、无专项监测经费或提供假数据,不得分。

  7.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三倍,得2.5分,未达标,不得分。

  2).灭鼠:

  1.检查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有鼠迹房间不超过2%,得1.5分;超过2%,每超过1%,扣0.2分(超过数不足1%,按1%计算,下同)。

  2.重点场所的门窗、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的情况。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得1.5分;超过5%,每超过1%,扣0.1分。

  3.单位院内、住宅区等累计2000延长米的外环境,鼠迹不超过5处,得1分;如超过5处,每超过一处,扣0.1分。

  3).灭蚊:

  1.室内和院内的存水容器、积水中有无蚊幼虫及蛹,阳性率不超过3%(即查100处积水,仅三处有蚊幼虫及蛹)得1.5分;3%-5%,得1.0分;5%-10%,得0.5分;超过10%,不得分。

  2.任选5个不同类型水体(湖泊、河流、沟渠、水池等),沿其边缘的不同地点,用500毫升收集勺,采集水样50勺,检查蚊幼虫及蛹的数量,0-5只,得1分;6-10只,得0.7分;11-15只,得0.4分;超过15只不得分。

  3.任选5个特殊场所,包括废品、缸罐存放处、建筑工地等,下午4-6时,考核人员*在该处,暴露两小腿,诱蚊30分钟,观察有无蚊虫来叮,落到小腿上即算一只,平均每人每次诱获0-1只,得0.5分;1-2只之间,得0.2分;2只以上不得分。

  4).灭蝇:

  1.检查房间内成蝇数和防蝇设施(纱窗、纱门、风帘、灭蝇灯等)。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每阳性房间蝇数不超过3只,并且冷荤间、熟食橱柜等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未检出苍蝇,得1.0分;有蝇房间为1-3%,平均每阳性房间蝇数3-5只,或在不应有蝇的场所检出一处有蝇,得0.5分;有蝇房间超过3%阳性房间平均蝇数超过5只,或在不应有蝇的场所检出二处以上(含二处)有蝇,不得分。

  2.防蝇设施不合格的房间不超过5%,得0.5分;5%-10%,得0.25分;10%以上不得分。

  3.任选室内生活垃圾盛放容器60处,外环境生活垃圾存放容器(箱、桶、通道)40处,居民区外环境1000延长米,室内外农贸市场各2个,公厕10座,检查孳生地(物),计算幼虫和蛹的检出率。幼虫和蛹检出率小于3%,得1.0分;3%-5%,得0.5分;5%-8%,得0.25分;超过8%,不得分。

  5).灭蟑:

  1.随机抽查重点单位200间房,一般单位50间房,居民50间房。检察蟑螂成虫和若虫(用药激法),卵鞘和蟑迹(用目测法)。蟑螂成虫、若虫;室内用0.3%二路氯苯醚菊酯酒精液喷洒蟑螂可能孳生栖息的场所,如水槽下、墙缝等处,检查10分钟内激出的成虫若虫数量。有蟑螂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大蠊不超过5只,或小蠊不超过10只,得1.0分;若蟑螂或若虫侵害率超过3%,则每超过1%扣0.2分;阳性房间蟑螂平均数,若大蠊超过5只,小蠊超过10只,则大蠊每超过1只或小蠊每超过2只,扣0.1分。

  2.蟑螂卵鞘;有活卵鞘房间不超过2%,阳性房间平均活卵鞘不超过4只,得0.5分;若阳性房间超过2%,则每超过1%,扣0.1分;若阳性房间平均活卵鞘超过4只,则每超过1只,扣0.1分。

  3.查以上场所的地下室(地下通道)、暖气沟、下水道等处,以15延长米或一个井口折算为一间房,蟑螂成若虫和卵鞘侵害率分别不超过3%和2%,得0.5分;若分别超过3%和2%,则每超过1%,均扣0.1分。

  在进行上述检查的同时,查看蟑迹(空卵鞘、蟑尸等)。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得1.0分;如超过5%,则每超过1%,扣0.2分(不足1%按1%计算)。

  五、二次供水

  1.市卫生监督所有二次供水水箱基本档案(包括水箱总数、居民楼水箱、所属管理单位名称)得0.2分。

  2.二次供水设施完备,有卫生安全制度,定期清洗,(每年不少于一次)有清洗纪录和清洗后检验报告。得1.5分,设备不完备扣0.5分,无清洗纪录凭证扣0.5分,无清洗后检验报告扣0.5分。

  3.随机提问10名供管水人员,相关卫生知识应答全部正确,得0.3分。一人回答不正确扣0.1分。

篇2:实校校园消防制度

  渌湘实校校园消防制度

  一、消防宣传工作标准

  1、建立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召开消防专题会议每学期不少于2次。

  2、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3、消防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建立消防教育队伍,建立少年消防警校和其它学生消防组织。制定学生消防教育计划,每学期消防教学不少于2课时。消防图书、音像制品对学生开放。

  4、消防法规纳入学生行为守则。

  5、组织参加消防站开放活动,组织师生疏散演练。消防常识广播每学期不少于2次;组织消防主题班会每学期不少于1次。

  6、学生受消防教育率达到100%。让学生重点了解火灾危害和自救逃生常识;掌握报警方法和火灾预防知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各楼房的楼道和楼道口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教室、实验室、前后门要开启自如。

  3、学生不得抽烟、点蜡烛,严禁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4、校园各室内,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和电吹风等电器。

  5、电器产品的购置、安装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6、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文印室、仓库等有关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品要设专人妥为保管,并定期检查。

  7、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做到人到点火,火灭走人。

  8、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实习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万无一失。

  三、教学楼、综合楼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领导小组每月要检查校园教学楼、宿舍楼的线路,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2、增设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教学楼、宿舍楼的防火设备、防火器材。做到教学楼每层8个灭火器。

  3、禁止办公室、门卫值班室活动室、教室使用电炉。不在校园宿舍楼道、平台内等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一律收缴。4、各班公室、活动室、教室的老师下班后,要做到及时关灯、电扇及有关设备电源。

  5、一旦发现火灾事故,立即拨打“119”,要严密组织师生疏散,确保师生安全,尽最大的力量减少财产损失。

  6、如出现火灾事故,及时报告主管教育部门和上级领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就情节轻重处以重罚或进行刑事处罚。

篇3:八中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溪安八中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推广普通话是提高师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行之有效地开展我校普通话推广工作,实现国家提出的新世纪“普通话初步普及”的目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条文和市、县语委的规定,特制定推广普通话(专项)工作制度:

  一、全校师生必须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校园内必须讲普通话,使普通话确实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工作语言,日常语言。

  三、教师自觉地把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职业语言,并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教师上岗必须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证;对普通话水平测试未达标的教师员工,学校组织安排参加市语委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限期达标上岗。

  四、录用新教师时学校必须审核普通话测试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如未达标,不予录用;

  五、校领导每年至少召开2次推广普通话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普通话推广工作,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内容;

  六、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如违反规定,降低评优的等次;

  七、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组织的演讲、朗诵等各种普通话竞赛、讲座活动,各班必须组织学生每年9月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

  八、学校广播站播音员要及时报道学校推普工作动态、先进事例;

  九、教学楼、图书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张贴“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标语,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篇4:八中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测及督促整改制度

  溪安八中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测及督促整改制度

  一、强化规范意识

  各学科必须强化用语用字规范意识,在教职工和学生中也要营造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的宣传力度,促不规范字在校园内剔除。

  二、层层负责,人人到位

  校长对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负责,推普员对校长负责,下设督导小组人员对推普员负责,教师、学生对督导小组负责。校推普领导小组部署、督办检查及考评工作,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推普员负责校园用语用字目标管理工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查员具体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常规检查与整改;班主任老师、任课教师也根据各自管理范围,落实班级规范用语用字目标管理和课堂教学用语用字目标管理;班级成立规范用语用字“纠查小组”协助学校加强日常管理。形成层层负责、层层管理、层层履职的校园用语用字目标管理工作格局。

  三、注重过程,讲求实效

  校园用语用字目标管理工作关键在落实,重点在于过程管理。我们要求学校认真按照“三纳入一渗透”,将用语用字目标管理切实融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全过程之中,使这项工作成为影响学校干部、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的一项常规化工作,避免认为搞目标管理就是为应付检查、考评过关的一种手段的错误认识,真正将管理工作融入日常行为规范之中。

  四、落实检查,及时纠错

  根据层级履职的要求,分层落实检查与督查工作,确保校园用语用字目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师生自查--监督员纠查--班主任、任课教师常规检查--分管领导、督查员定期检查--校长督查。使错误在最短的时间里得以改正。

  五、具体内容:

  1、学校的校牌、标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学校橱窗、专栏、公示栏用字禁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3、教室黑板报、标语、课程表、值日表、作息时间表等均得使用规范字。

  4、定期组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成员对上述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有错误之处,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5、通过语文课堂及其他活动载体,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教育,学生能正确分辨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并做到使用规范字。

  6、由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牵头,对学校所买的各种印刷品,严格进行用字检查,不规范予以退回。

  7、规范教师课堂用语、板书用语及评语规范,使普通话成为教师的教学语言。

  8、人人讲文明、讲礼貌,正确使用普通话进行正常交流,抽检教师教案、学生作业、规范教学用字。

篇5:八中研究性学习课程管理规章制度

  溪安八中研究性学习课程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领导小组的职责

  1、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年级组长等组成,校长担任组长。小组是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开发、实施、管理、评价的最高机构。

  2、负责制定本校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实施方案,决定实施研究性学习课程的一年至三年计划及相应步骤,保证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研究性学习课时在本校的落实。

  3、统一部署、协调学校各部门的工作,建立课程的组织管理体系,制定与课程实施有关的规章揣度检查各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

  4、负责制定本校研究性学习评价方案,监控和评价教师、行政管理者、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工作。

  5、负责开发、整合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积极筹措资金,从经费、设备、仪器、资料、场地、人员等方面为师生提供课程实施的条件。

  6、将研究性学习课程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进行专项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课程指导,同时研究、处理具体问题。

  二、教务处的职责

  1、教务处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是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组织、实施、管理和评价。

  2、随时检查各年级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向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领导小组提供各种相关信息,提出具体的建设性意见。

  3、加强与政教处、教科室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负责协调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教研组、年级组等部门的关系,妥善处理临时突发性问题。

  4、根据教育部课程计划、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指示和本校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制定全校各年级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以学年或学期为周期,按照研究性学习的课程流程,统一布置各阶段的教学工作。

  5、根据学校的要求,在师生参与讨论、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有关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学生评价方案,设计学分制管理方案,对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开展实施考核评价和学分制管理。

  6、制定有关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教师管理方案,具体布置、落实、检查教师履行研究性学习课程管理职责的情况,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笔记和工作记录,并及时给予指导。

  7、制定全校教师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师培训和总结交流工作。

  8、定期组织学生“评教”活动,将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并做出相应处理。

  9、做好与研究性学习课程有关的学籍管理工作。

  三、政教处的职责

  1、政教处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主要通过班主任和年级组长,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

  2、协助教务处,加强与教科室的沟通和联系,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调动师生参与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氛围,保证研究性学习课程各阶段工作和教师培训工作的有效实施。

  3、指导和督促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有意识、有针对性、及时地通过研究性学习课程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渗透工作。

  4、协调年级组长、班主任与其他部门,各学科指导教师之间的工作。

  四、教科室的职责

  1、教科室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主要负责对学生和教师提供与课程相关和科研方面的支持,保证课题的科研质量。

  2、加强对研究性学习课程规律、特征等的研究,随时了解校内外研究性学习课程理论和实验的发展动态和信息,及时向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领导小组提出具体的建设性意见。

  3、参与组织教师培训和研讨工作,选编教师学习资料,对教师进行科研方法的辅导及时总结和介绍校内外成功的经验、案例和相关资料信息,为教师提供咨询和指导。

  4、协助教务处,参与课程实施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为学生提供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指导和咨询。

  5、负责与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士的联系,举办各种专题辅导讲座,对教师、学生在课程实施中遇到的各种共性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6、负责校内外研究性学习信息资料和经验的收集整理工作。

  7、负责学生课题的评奖、申报等工作。

  8、负责学生各课题组研究资料的存档工作。

  五、教研组的职责

  1、教研组在研究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主要负责教师专业知识的学习、教师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提高等教研内容。

  2、把研究性学习课程列入教研组日常教研活动中,组织本学科教师研讨性学习课程的教学方法与策略,每学期安排定期专题教研并有记录。

  3、安排时间,组织教师了解本学科的前沿知识,了解本学科知识与社会实践的联系,随时为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提供专业技术及本学科前沿信息的支持。

  4、采取一些措施,组织教师积极开展跨学科知识和信息技术知识的学习,了解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最新的科技发展成果和科学动态,以及教育、心理和教育管理的理论及应用等,拓展知识面,加快知识更新。

  5、及时发现和总结教师在研究性学习课程指导中的收获和提高,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探索如何将研究性学习课程中教与学的方式引入本学科教学模式中。

  六、年级组的职责

  1、年级组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上承学校各职能部门,下接各班级,是研究性学习课程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织、协调环节,主要负责本年级研究性学习课程的计划、组织、实施、管理、评价。

  2、根据学校教务处制定的研究性学习课程教学计划,组织全年级教师讨论制定本年级的实施细则,在规定的课程周期内,确定课程的进度、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保证研究性学习课程目标和实现。

  3、定期向上级职能部门汇报本年级课程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把各部门的意见传达给各班主任和课题指导教师,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4、以年级为单位,统一部署和组织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

  5、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了解各班的课程进展情况;定期召开全年级指导教师会议,了解学生课题研究的情况;及时解决课程实施中的问题,做好班主任与指导教师的协调工作,组织和团结全年级教师按实施细则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6、组织本年级教师开展学习、研讨、交流等活动,创设研究性学习的良好氛围,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资源共享。

  7、指导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注意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

  8、召开家长会,宣传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目的、意义、汇报学生在该课题中的进步和成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和帮助。

  9、负责督促班主任履行研究性学习课程管理职责,考核评价各班课题实施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协调有关教师和各学生课题组的关系,并处理考核评价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学生课题组的评优、展示和向学校推荐的工作,做好本年级课程实施的总结反思工作。

  七、指导教师的职责和要求

  1、指导教师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承担对学生学习的教育、组织、管理和指导的职责,保证自己所指导的课题组的研究工作能有序、有效地进行。

  2、参加学校、教研组、年级组组织的各种培训、研讨、交流、听课等活动,深入钻研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知识,熟悉研究性学习课程流程,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

  3、按时参加备课和教研活动,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创意,工作尽职到位,欣赏和学习其他教师的长处和优点,学会与其他教师合作。

  4、对学生课题研究的每个环节--确定选题、搜集资料、明确课题研究方向、制定研究方案、开展课题研究、做好结题展示和总结答辩等,给予学生具体、明确、全面的指导。指导学生,除了与本专业知识相关、属于学科前沿的内容外,还包括:科研方法、学习策略、与人交往、心理调适、团队协作、安全防范等。教师的指导,更多地侧重在方法、思路和信息等方面。所有的指导,都要掌握好尺度,点到为止,引导学生自主地计划、决策并解决课题研究中所面临的问题,鼓励学生大胆想像、质疑、探究和创新,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和思维品质。

  5、根据学生课题研究的需要,按规定程序与电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部门联系,落实使用的时间、人员和要求。如发生冲突,要进行协调。学生需要做实验时,指导教师要事先审核学生的实验方案,提醒学生注意实验操作规程及安全,及时了解学生实验的进展情况。技术含量高及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指导教师一定要到场指导,但不能代替学生进行实验。

  6、平等参与学生的课题研究,虚心向专家、同行等学习求教,向学生学习,教学相长,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与学生一起开发对课程实施有阶段的校内外教育资源。

  7、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及时了解学生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与学生共同讨论如何解决他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求课题组及时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要求每个学生做好研究笔记,随时检查,并及时给予指导。

  8、指导学生课题组成员的互评和自评;和班主任一起负责学生课题组课题实施的评价、考核、评优等工作。

  9、推动学生积极开展课题研究,鼓励学生发挥特长及想像力,使其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社会价值。

  八、班主任的职责和要求

  1、班主任在研究性学习课题实施过程中,主要负责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

  2、根据年级组长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主动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指导,与指导教师一起承担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责任。

  3、根据全年级课程的统一部署,调控学生的课题研究进度,组织全班学生参加年级组织的各类活动,如思想动员、辅导报告、专家讲座、选题分组、开题评审、检查交流、结题报告、成果展示、答辩等,组织沉重开展课题组之间的研讨交流活动。

  4、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着重对学生进行科学精神、协作精神、不怕困难、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教育,使学生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安全的好习惯;随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成效、与人交往和合作方面的问题,使每一个学生都能热情、主动地投入到课程学习中去。

  5、支持、配合指导教师做好学生课题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学生讨论和履行“管理职责”,指导学生课题组的人员组合和分工,每周都要询问各课题组的课题实施和出勤情况,定期查阅学生的活动记录和研究笔记,掌握学生外出活动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指导教师交换意见,必要时向年级组长和政教处反映。

  6、对于因故不能参加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学生,准许办理请假手续,由学生写出假条,学生家长签字,然后存档备查。

  7、与学生课题组组长建立密切的联系,指导他们大胆开展工作,督促他们履行自己的职责,帮助他们解决所面临的问题,鼓励他们在课程实施中发挥骨干作用。

  8、主动和家长取得联系,及时通报学生在课程实施中的困难和进步,通过多种方式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关心、理解和参与。

  9、组织学生参与“评价方案”的讨论和制定,指导学生课题组的自评和互评遇指导教师一起完成对学生的评价、考核、评优等工作。

  九、图书馆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1、图书馆管理人员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主要负责协助指导教师向学生提供资料检索的指导和便利。

  2、承担对学生文献资料检索方面的辅导工作,并按学生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3、按照教务处的要求,针对学生课题研究的需要,调整购书目录,购进相关书刊资料及电子音像资料,并及时发布信息、告示。

  4、根据教务处的要求,以教师和学生的实际需要为准,灵活调整借书处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和借阅时间。

  5、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应在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与电教室教师加强联系,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对学生的辅导。

  十、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1、实验室管理人员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主要协助指导教师保证学生实验的正常进行。

  2、及时按指导教师的要求准备好实验设备、仪器、试剂等,缺少及不足部分应尽快申报购买。

  3、根据学生实验独立、分散、不定时等特点,在学生做实验时,给予一定的技术指导,加强巡视检查,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凡有学生做实验,实验室值班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

  4、有责任及时向班主任及指导教师反映学生在做实验时的表现,以及实验中所反映出的普遍存在的问题。

  十一、电教室教师的职责和要求

  1、电教室教师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主要负责为学生、为学校课程实施的相关活动提供电子信息技术方面的指导和技术支持。

  2、根据研究性学习课程的进展和需要,及时向学校申报购买相关硬件设备,维持各种设备仪器的正常运行。

  3、根据学生课题研究的需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购买光盘、软盘、音像制品、各种软件的计划。

  4、根据研究性学习课程的进展和需要,不断提高自己掌握新技术的知识与技能,开展对教师和学生的计算机、网络、多媒体等新技术的培训工作。

  5、与其他学科教师一起参与对学生课题研究的指导工作,担任学生相关课题的指导教师。

  6、根据教务处的要求,以教师和学生的实际需要为准,灵活调整计算机房的开放时间。

  7、建立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电子档案室,指导学生和有关人员使用“研究性学习管理软件”进行课程管理,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作。

  十二、学生课题组组长的职责和要求

  1、学生课题组组长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主要负责团结全组同学并带领大家积极投入每个阶段的学习活动,完成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一般由学生民主推举产生;以身作则,尊重组员,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有研究成本意识,做好协调工作,处理同学之间出现的矛盾和分歧,对小组课题研究计划的实施和组员的管理负有责任。

  3、在教师的指导下,带领全组制订课题研究方案,撰写开题报告,开展课题研究,完成结题报告和小组总结,参加年级统一组织的开题评审、成果展示、答辩、考核等活动。

  4、负责课题小组成员的分工,根据组内成员的特长和兴趣爱好,合理有效地进行人员配置,明确本组人员各自的责任,要求大家认真履行,对不能完成任务的组员及时进行批评、督促。

  5、组织召开课题组会,讨论课题研究中遇到的问题,商量解决的办法,反思前面的工作,确定活动内容和方式。

  6、做实验和到校外活动,要按规定获得老师的批准,提醒组员注意活动中的安全。

  7、认真按时填写活动量表,详细记录每次活动的情况,做好小组成员的考勤工作;每周向教师汇报课题实施情况,反映课题研究中遇到的问题,听取老师的意见。

  8、经常组织小组成员向其他课题组学习取经,相互交流,取长补短。

  9、组织小组成员掌握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地开展自评和互评,填写评价量表。

  十三、学生的职责和要求

  1、研究性学习是普通高中的必修课,所有学生都必须参与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学习,在高中三年内取得规定的课时学分。

  2、根据教育部课程计划的规定,通过研究性学习,学生要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培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学会分享与合作,培养科学态度和科学道德培养对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3、积极参加研究性学习的全过程,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学会自我管理,承担学习责任,发展个性特长,完成各个阶段规定的学习任务。

  4、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外出采访咨询、调查、采集样本及做有危险的实验时,要特别注意安全学会自我保护。

  5、服从课题组组长的领导和管理,与本组成员分工合作,互通信息,积极参与小组的讨论,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敢于坚持自己的原则,学会理解、宽容和欣赏别人,及时记录课题研究中的心得和体会。

  6、处理好学科学习与研究性学习之间的关系,不能厚此薄彼,努力做到相互渗透,互相促进。

  7、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听取各种讲座,记好笔记;虚心向老师、专家、家长和同学请教;努力掌握科研的基本方法和计算机信息技术。

  8、认真做好个人总结,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和其他同学在研究性学习中的表现和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