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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学校学生学习守则

  管理文库以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为己任,为此,我们精心编撰了以下商业学校学生学习守则文章,希望您撰写守则,学习,学生相关文章时,为您提供必要的借鉴和参考。

商业学校学生学习守则

市商业学校学生学习守则

一、总则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抵制各种腐化、颓废思想的影响。

  (二)、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勤奋学习,努力掌握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争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争当“三好”学生。

  (四)、上课时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思考,踊跃发言,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五)、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老师所布置的作业。

  严格遵守实验室、图书馆、机房等学习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作弊、不缺考。

  (七)、积极参加实训室、球类馆、乒乓房等场所的各项学习实践活动。

  (八)、积极参加社会调查、社会考察活动,积极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其他各项社会实践活动,面向社会,深入企业,提高自己的适应能力和动手能力。

二、考勤制度

  (一)、学校对上课、自习、两操、实习、劳动等各种规定学生必须参加的学校或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等实行考勤,要求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

  (二)、一天按6学时或当天实有课时计算,中午基本功训练按1学时计算,住宿生晚自习按2学时计算,无正常理由不上课(包括自习课、技能课)、不参加政治学习、劳动和校会、班会等各种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实习均按旷课论处。

  (三)、请假细则:

  1、学生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要办理请假手续。

  2、学生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学生本人分别向班主任办理手续,经核准后将请假单交教务处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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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请病假,必须具有校卫生所或医院的证明并经班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核准。凡不请假或请假不准而私自离校者一律按旷课论处,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4、学生请假批准权限:病假(有证明)两天以内(含两天)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至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学部核准后报教务处批准。一周以上报校长室批准。病、事假超过一个学期1/3者按休学处理。

  5、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说谎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请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故需延长假期者要及时持有关证明续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6、考勤由学习委员负责,考勤表一份由班主任核准签字后,由学习委员交教务处。

  7、开学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事先与班主任或教务处、学生处联系,返校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8、实习期间一般不准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由带队负责人或实习单位领导批准,并报告学校。

  9、晚自习考勤细则:晚自习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值班老师和学生会干部进行点名检查。

三、

  (一)、考试规则

  1、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2、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内单桌进行。应试学生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3、学生在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提前10分钟进入规定的考场、座位,除必需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和其它有关文字的纸张进入考场,做到桌面、桌内、地面三清,否则一律视为违反考场纪律。

  4、开考后15分钟,学生不得再进入考场,按擅自缺考处理。因病和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考试者,应事前申请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擅自缺考者该科成绩计0分,并不准进行正常补考。

  5、答卷一般不得用铅笔,要用钢笔或圆珠笔(蓝或黑)。考试时应首先在指定位置正确地填写名字、班级、学号。答题字迹工整清楚,答题须写在答卷上,写在草稿纸上无效。

  6、学生答卷时不准互借文具,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老师对题意作任何解释或提示。

  7、学生应独立答卷。凡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夹带纸条、换卷、递条、帮助或接受他人答卷等行为,一律视为作弊行为。

  8、学生答卷时不得中途离场后再返回(特殊情况须有监考老师陪同),答卷一经带出考场即为作废。开考30分钟方可交卷,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喧哗。

  9、交卷时间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整理好,正面向下,放在桌面上,由监考老师收齐后立即离开考场。

  10、技能操作考核必须按老师规定的要求独立完成,不得询问他人。

  11、考试中要爱护公物,保持考场卫生,要有良好的考试秩序。

  12、考试不及格者,应按教务处通知认真复习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擅自不参加补考者成绩为零分。毕业考试不及格者一般不准补考,作结业处理。

  (二)、考试作弊处理

  1、凡考试作弊者,试卷一律作废成绩为零分,在当天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的处理,不得参加补考,可在毕业前由本人写出申请学校视其表现准予补考一次。凡毕业考试作弊者不予毕业,作结业处理,可在结业一年内申请补考一次,如补考及格可补发毕业证。

  2、对考试作弊者,学校可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把作弊事实载入本人档案。凡作弊者一律通知家长。

篇2:市商业学校住宿学生手册

市商业学校住宿学生手册

  亲爱的同学:

  欢迎你入住学生公寓!从今天起,你将开始全新的寄宿学习生活,这里将会成为你温馨、舒适的校园小家。

  学生公寓是我们菁菁校园中规范有序的小家。在“以人为本、服务育人”的服务理念下,制订了系统的公寓管理制度,配置了完善的公寓生活设施,配备了专业的公寓管理队伍和数字化管理系统,确保了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文明安静和规范有序。学校现有男、女生公寓楼各1栋分别为尚礼楼(12号楼)、和雅楼(9号楼),每间均有阳台,空调、电扇等,条件舒适、环境清雅。公寓现有工作人员9名,她们充分发扬“全身心投入、全方位服务、全天候关注”的服务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为莘莘学子提供优质服务。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校已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完整、可操作性强、深得师生赞许的管理运行机制。学校通过总结寄宿制管理实践经验并吸纳其他寄宿制学校管理的成功做法,制定了《住宿生手册》。这一手册既有每个住宿生应遵循的规章制度,也有住宿期间的注意小贴士,希望你能在校住宿期间生活愉快、学业有成。

上海市商业学校住宿生协议书

  为切实有效推进“和雅文化”建设,创建文明校园,优化育人环境,强化学生自立、自强、自我管理的能力,让每一位住宿生都能自觉地参与到宿舍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现与要求住宿学生及家长签定协议如下:

一、纪律方面 (根据严重程度分A、B、C三类,A类为最严重)

  (一)、上课时间未经未学生处以及班主任允许不得进入及逗留宿舍。 (B)

  (二)、按指定房间和床位就寝,不得串宿舍,私自更换床位;(B)

  (三)、因病、因事离校,必须履行正常请假手续。 (B)

  (四)、宿舍楼内不得大声喧哗、追跑打闹,不得在宿舍楼进行任何体育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

  息。(C)

  (五)、按规定参加早操、自习等住宿生统一活动,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B)

  (六)、不在宿舍内乱拉铁丝、绳子,不私接电灯、插座;不违章使用任何电器;不点蜡烛,不玩火;不带入其它危险品。 (A)

  (七)、做到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物,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财物损坏由肇事人照价赔偿。(A)

  (八)、贵重物品如:手机、ipad等由本人妥善保管好,一旦遗失后果自负。(C)

  (九)、宿舍内严禁有吸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偷窃等行为。 (A)

  (十)、服从值班教师管理,不得顶撞管理人员。(A)

  (十一)、不得在校园内进行拉帮结派等违纪违法活动(A)

二、内务方面

  (一)、做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始终保持宿舍内整洁,确保卫生间、宿舍无异味。 (C)

  (二)、值日时及时清理室内垃圾,保持墙面、桌子、门窗清洁,按指定位置摆放公共物品。 (C)

  (三)、学生个人床上被褥要按规定叠好,摆放整齐,洗漱用品按规定摆在床下,其它个人物品全放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并将柜子锁好。 (C)

  (四)、要做好个人卫生,每天就寝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套定期换洗。(C)

三、对违规学生处理办法

  (一)、违反A类规定的直接进行退宿处理。

  (二)、违反B类规定的给予一次改过机会,下次无论触犯何种类别规定都作退宿处理。

  (三)、违反C类规定的给予两次改过机会,但两次机会只适用于违反B类规定以下的。

四、特别说明

  (一)、无故缺席住宿(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次按自动退宿处理。

  (二)、无故缺席晚自修(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两次的按自动退宿处理。

  (三)取消住宿资格的,不能再申请住宿。

  (四)、协议有效期为一学年,考核扣分以一学期为周期。

  (五)、必须签订本协议书才可交入住。

  (六)、根据学校规定:成人中专学生不安排学校住宿。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学生监护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学生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住宿生服务指南

洗衣:

  学校在尚礼楼2楼、3楼,和雅楼1楼安装有全自动投币洗衣机,全天候服务

浴室开放:

  周一至周六,15:00-18:00

超市开放:

  周一至周四,8:00-20:30,周五8:00-16:00

食堂开放时间:

  正常就餐时间

医务室开诊:

  周一~周五8:00-16:00

开水供应:

  在和雅楼、尚礼楼一楼24小时免费供应热水

校园卡充值:

  餐厅一楼,周一7:00-8:00、9:30-9:50、11:00-12:20,周二至周五 9:30-9:50、11:00-12:20

电卡充值:

  同校园卡充值

车票预定:

  学校统一放假前,凡需要预订返家车票的同学,可到2号楼年级组吴老师处咨询,另,班主任也会集中通知。

设施设备维修:

  如发现所住寝室设施设备有破损,请及时向生活老师反映,由生活老师向总务处报修,并及时维修。

物品寄存

  :家长如有物品需送至孩子手中,可贴好标签请保安转交生活老师,放于公寓物品寄存处,再由值班老师转交给指定住宿生。

住宿申请

  :在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领取《入住申请表》,按要求填好后,交班主任签字,再返交生活老师,签住宿生协议书并缴纳规定费用后按指定床位入住。

退宿申请

  :在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领取退宿申请表,按要求填好之后,交班主任签字,再返交生活老师。

住宿生一日生活制度

  一、起床。听到起床号令,立即起床,迅速着装、洗漱。

  二、整理内务。首先整理个人物品,被子叠放整齐、铺面平整,所有个人物品按要求放置到位,衣物叠好、放入橱内,保持整洁统一。然后按值日表的安排打扫室内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干净、没有乱挂乱贴现象。

  三、住宿生进出公寓门须刷卡。如有遗失要及时挂失、补办。

  四、做好课前准备,带好书本、校卡、校服等,课间公寓楼门关闭,不得返回也不得留在宿舍内。如有特殊情况凭班主任留言条进入公寓。

  五、晚自习。晚自习设在餐厅1楼、2楼,时间18:30-20:00,要求每位住宿生必须参见。

  六、查铺。各寝室的就寝情况由室长检查并做好登记,对无故未来就寝人员或发现非寄宿生进入公寓应及时向值班老师以及班主任老师汇报,宿舍管理老师也会进行检查。

  七、就寝。按时做好就寝前准备,熄灯以后保持室内安静。

  八、住宿生周末或节假日均要求回家,特殊情况需班主任报告学生处审批后方可,平时有事、有病需要离开学校的,都需要履行请假手续:

  (一)、宿舍管理员处领取《住宿生离返校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好,由值班人员签字再由班主任签字或盖章,在保安处出示后离校。

  (二)、如有撒谎欺骗老师的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三)、周末留校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外出的,要征得家长和班主任的同意,20:00以前必须返校。

篇3:市商业学校学生安全常识须知

  市商业学校学生安全常识须知

  一、校园内外安全概述

  校园内外安全,主要包括学生的消防、人身、交通、财产、健康、心理等方面的内容。

  学生在校期间,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听从老师和学校的安排,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培养自我约束能力,主动参与一些有益的活动。如学会保管财物,做到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随身钱物不要公开,做到心中有数;交友要慎重,不与品质不佳、沾染恶习的人交朋友;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中,不要沉湎于网络游戏中,更不要无辜缺课旷课。

  学生在校外期间,要遵守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与人为善,但不要轻易与社会上的闲杂人员结交。每天离开学校以后,应尽早回家,如有特殊安排应及时告知家长,征得他们同意后方可;不要去学校或家的附近网吧玩耍,避免沾染恶习;主动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的指挥;不到卫生不达标的摊点购买食品。

  家长与学校尤其是班主任要及时沟通,客观反映情况,发现不良现象,及时采取措施。

  二、紧急呼救

  (一)、有哪些紧急报警电话?

  1.常用报警电话、求助电话:

  匪警:110 火警:119 医疗救护:120

  电力服务:95598 燃气热线:962777 交通热线:96900

  2.紧急报警电话全国统一为:匪警“110”、火警“119”、医救“120”。拨打这三个电话,不用拨区号并免收电话费;投币、磁卡电话不用投币、插磁卡。

  (1)当你遇到抢劫、盗窃、强奸、杀人或有人打架、斗殴(械斗)以及发生灾害事故、家人(旁人)在紧急状态下需要公安机关救助时,都可以拨打“110”报警求助电话。

  (2)当你遇到火灾或化学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

  (3)当你遇到自己或他人突然发生重伤、急病等情况时,可以拨打“120”医疗救护电话。

  上海已建立市应急联动中心,实现了“110”、“119”报警电话合并,“110”报警电话可统一受理全市各类突发事件和应急求助的报警。市民遇到紧急事情可以拨打“110”电话报警和求助。

  切记:拨打报警电话是非常严肃的事,不要开玩笑或因好奇而随便拨打。

  (二)、如何拨打“110”报警电话?

  1.拨通“110”电话后,应再追问一遍:“请问是110吗?”一旦确认,请立即说清楚发案、灾害事故或求助的确切地址。

  2.简要说明情况。如果是求助,请说明因为什么事;如果是发生了案件,则说明歹徒的人数、交通工具和作案工具等情况;如果是灾害事故,请说清灾害事故的性质、范围和损害程度等情况。

  3.说清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公安机关与你保持联系。

  4.如果歹徒正在行凶,拨打“110”报警电话时要注意隐蔽,不让歹徒发现。

  (三)、如何拨打“119”报警电话?

  1.打火警电话时要镇定沉着,听见拨号音后,再拨“119”号码。

  2.当你听到对方报“消防队”时,要讲清楚发生火灾的具体地点和楼层,并尽可能讲清起火的具体物象、类型和范围。

  3.接通“119”火警电话后不要马上挂机,要仔细注意对方的提问,并把自己所用的电话号码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4.当被告知:“消防车来了”,即可挂机,随后立即派人在火场入口处必经的交叉路口,接引消防车迅速到达火场。

  (四)、如何拨打“120”医救电话?

  1.拨通“120”电话后,应再问一句:“请问是医疗救护中心吗?”以免打错。

  2.说清需要急救者的详细地址、门牌号及电话号码(病人的和拨打者的),以及需要救助的人数、性别、年龄、症状(如神志、出血量等)等情况。同时将“120”到校情况告知学校保卫部门,以便为“120”救护车指路。

  3.尽可能多地准备好病人以前的病历资料、所服用过的药物等,以利于及时救治。

  4.等候救护车时不要把病人提前搀扶或抬出来,以免加重病情,影响病人的救治。

篇4:商业学校学生德育(操行)分评定办法

市商业学校学生德育(操行)分评定办法

一、德育评定的基本内容参见《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另发)和学生行为规范的规定。

二、德育评定的办法

  (一)、每人每学期基本分为80分。

  (二)、每班成立由5-7人组成的德育评定小组,由学生任组长,班主任任副组长,名单报学生处备案。

  (三)、德育评定小组每月评定一次,评定前应主动征求有关部门老师的意见,了解情况。评定时应各抒己见,充分发表意见,评定后向全班宣布加减分的情况。

  (四)、每月定期公布一次。

三、德育分数加分或减分基本原则:

  (一)、加分

  1、每月全勤及无违纪行为每月加1分。

  2、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学期加1-4分。

  3、积极参加班级、社会活动,全面完成任务,学期加1--4分。

  4、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加1-4分。

  5、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被社团指导老师评分合格的,每学期加分2分,优良以上的加3分。

  (二)、减分

  1、服、饰、发违反学校规定的,每天各扣1分。

  2、抽烟、酗酒、赌博等违纪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教育,同时每次每项扣5分。

  3、打架、斗殴、帮派等违法行为之一,给予校纪处分的,该学期操行分不及格(执行公安机关处置)。

  4、不参加市教委、学校组织的军训、社会考察、国防教育、文明礼仪、德育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的,本学期操行分最高59分,待补参加后,视表现给予评分。

  5、其他违反校纪校规者,由班主任及操行评定小组共同评定,每次扣1-3分。

  6、德育分低于59分的,由班主任进行教育,记录并告知家长。

  7、德育分30分---50分之间的,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特需培训班,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8、德育分低于30分的,请家长到校,共商教育方案。

  注:

  60分以下为不及格,不得参加奖学金等荣誉称号评定,毕业时按结业处理。

篇5:商业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市商业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我校学生管理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德教育教学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通过自查,我校学生存在下列安全隐患

  (一)、学校周边环境复杂,易造成学生不安全隐患。

  (二)、学生在校内外活动时存在的安全隐患。

  1、学生在校内活动的安全问题:

  (1)、 学生在日常课间休息时;

  (2)、学生在业余时间体育活动时;

  (3)、个别心理疾病学生在教室上课时;

  2、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时安全问题:

  (1)、军训、实训、社会实践活动等;

  (2)、志愿者服务和公益劳动;

  (三)、正确行为规范缺失学生易发生安全事故。

  二、解决措施

  (一)、在治理学校周边环境问题过程中,一方面要依靠学校保卫部门和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同时也要求学生处安排好校门口的早、中、晚的执勤及安全巡视工作。执勤老师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后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求马上向学生处或学校保卫部门汇报。

  (二)、要求班主任利用早自修、午自修、校班会时间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加强与同学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以便及时掌握和了解同学的思想动向。

  (三)、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展板、广播等宣传形式向学生进行正面宣传,明确告诉他们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

  (四)、课间休息时要安排专职班主任负责安全巡视,加强监管力度。

  (五)、各教学部要充分利用班主任例会等形式,加强与班主任之间的交流沟通,以便教学部及时掌握学生情况,特别是对那些有暴力倾向或心理障碍的同学。要求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要留意学生动态,不要激化矛盾,避免与这些学生发生直接冲突。心理咨询室要发挥心理调节的作用,谈心室要发挥思想教育的作用。班主任要经常保持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向家长反馈情况,以免发生意外。

  (六)、在外出活动时,带队老师要认真负责,明确规章制度,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活动承办单位要签订具有承担安全预防责任和解法由责任带来后果的赔偿义务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七)、班主任不具备正确行为规范的学生要建立长期档案,做好谈话记录(包括家长联系),配合教学部、学生处采取一系列帮教措施,做好这些学生的转化工作。

  (八)、发挥校外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九)、针对突发事件,组织班主任进行培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处置原则

  (一)、坚决贯彻“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学校安全稳定的关系,以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为最高原则。

  (二)、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若发生突发事件,相关教师应及时汇报,同时应立即开展工作,要求做到“信息上报快,部署控制快,预案落实快”。

  (四)、相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上报情况,任何人不得隐瞒事件真相。

  (五)、处置突发事件必须在学校或有关职能老师同意领导下,按照分工有序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任何承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任何事件情况;未经允许不得接受媒体参访。

  (六)、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排除流言蜚语,消除恐慌情绪,确保师生稳定。

  (七)、原则性于灵活性相结合,立足于防范,立足于协商调解,综合运用思想教育、经济、行政手段和法律法规等多种形式,果断处置,尽可能减少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处置程序

  (一)、对于群体性事件

  一旦发现有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时,要立即向领导反映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反映情况,及时把问题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校园内;严密掌握控制现场动态,注意调查取证,了解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注意从中了解群体聚集内幕和骨干人员情况,耐心细致说服他们配合做好劝散工作;疏散围观同学,防止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动闹事;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渠道,研究和制定宣传口径,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需要,要请学校领导出面接待聚集人员,做好教育劝阻工作。在教育疏导、反复劝散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向社会蔓延,以免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当发生学生群体*等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教委报告,并迅速派员前往开展劝返。

  (二)、对于学生人身伤害事件

  在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设施、场地内等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学校有关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事故的处置,按《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学校确负有责任的,应及时筹措、兑现赔偿资金,防止矛盾扩大。同时,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学生受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当发现学生有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苗头时,要及时配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诊治。

  凡经专业医院确诊为精神病、癫痫病患者应给予休学(假),由监护人负责领回;对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经治疗后返校学习的学生,以及有严重心理障碍、言行异常等现象的学生,要加强监护和引导,特别是加强心理跟踪服务,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必要时动员其休学(假)治疗;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沟通,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和特点,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早发现、早处理;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各教学部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行为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接报后,学生处管理老师、学校保卫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并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校医务室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同时,根据具体事件情节的轻重决定是否报警;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报警,并通知学校保安关闭校门将闹事人员扣留。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五)被盗案件

  接报后,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学校应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此类事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各班班主任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