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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科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

  管理文库以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为己任,为此,我们精心编撰了以下医科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文章,希望您撰写借阅规则,图书馆相关文章时,为您提供必要的借鉴和参考。

医科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

  津天医科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

  一、图书借阅期限

  ⒈为保证图书流通,充分发挥其有效利用率,使学生均有机会阅读各类图书,特规定借阅期限: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医学类专业图书借期最短为三天最长为一个月;在借期之内可续借一次,续期为一个月。

  ⒉文学类图书不能续借。

  ⒊因特殊需要,以及某些紧缺或珍贵图书,本馆有权在借阅期内督促其限期归还;经催促不还者,按《文献过期、损坏、遗失等处理规定》处以过期罚金。

  二、图书借阅册数

  根据纸质文献资源拥有量和各类读者实际情况,本馆特规定:教师读者可借阅10本可外借图书,学生读者可借阅6本可外借图书。

  注:本馆文献中,外文书、影印书、工具书等带有不外借标识的图书,以及中外文期刊、报纸等,概不外借,仅提供馆内阅览。

  三、借阅违章行为的处理规则

  ⒈办理借阅手续前,请仔细检查书内有无涂画、圈点、批注、破损等污损情况。如有上述情况,请向工作人员说明,经处理后再行借阅。还书时工作人员将检查图书,如发现问题将由借书人负责。

  ⒉因公外出、实习等应提前到本馆图书借阅处办理还书或续借手续,以免造成借出文献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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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⒊所借图书逾期不还,按每天每册0.10元标准缴纳过期罚金。

  ⒋读者不得私自藏匿文献或随意变动文献放置的位置,违者给予停借两周的处罚,并责令其将乱架图书恢复原状。

  ⒌读者必须爱惜文献资料,不得有圈点、批注、污损等不文明行为。如有损坏、遗失、盗窃文献等行为,按照《文献过期、损坏、遗失等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对上述过期、遗失、损坏及偷窃文献等各种违章行为收取的罚金,统一上交学院财务部门,用于学院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

篇2:航空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安西航空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为规范本馆文献借阅服务,促进流通服务效率,为读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凭本人借阅证进入各阅览室借阅图书。在流通服务台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

  第二条 读者在借书前,须自行检查书中有无污损、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声明,交由工作人员处理。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第三条 借书总册数限定:学生限借图书10册,教职工和荣誉馆员限借20册。

  第四条 学生借阅期限30天,教职工和荣誉馆员借阅期限60天,借阅逾期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资料逾期占用费。

  第五条 所借图书在寒暑假期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可在假期结束后的7日内归还,不作逾期处理。

  第六条 所借图书在法定节假日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应在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归还,不作逾期处理。

  第七条 学生外出实习期间(实习前以班级为单位凭系部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延期手续)到期的图书应在实习结束返校后的7日内归还,不作为逾期处理。

  第八条 续借:教职工和学生可续借1次,荣誉馆员可续借2次,续期为30天;续借手续应在图书借阅到期之前的7日内办理;读者可到图书馆借还处或在图书馆网页上通过自助方式办理续借手续。

  第九条 预约:读者所需图书被借完时,可通过图书馆主页以自助方式办理预约借书手续,也可通过图书馆借书处办理预约手续,并应从次日起通过网上查询系统查看预约的图书有无到馆;预约图书到馆后,读者应及时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预约图书的保留期限为7天。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借阅的图书已过期、欠款超过限额、有其它违章等,图书馆将终止提供图书借阅、续借、预约等服务,待相关问题解决后读者权限方可恢复。

  第十一条 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可代借、冒借,违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处理。

篇3: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

  苏江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

  1、读者进入各借阅处请主动出示证件,自觉遵守各阅览室的有关规定,在阅览室不得有抢占座位的不文明行为。

  2、进入图书馆后,请保持图书馆内安静、整洁,将手机调到振动,接听手机不影响别人。

  3、请爱护环境、不乱扔纸屑等垃圾,不任意搬动桌椅、不在阅览桌上刻划、保持环境的整洁。

  4、开架借阅区提供借阅合一的服务方式,在借阅区内可任意取阅图书,外借图书一律在开架出纳台办理外借手续,未经办理规定手续,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室内书刊出阅览室,违者将按图书馆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阅览室期刊资料只供读者阅览、登记复印,不予外借。

  6、读者凭借书证借书,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对外借人和借证人将暂停借书。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代借时,请与读者服务部负责人联系,经同意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冒用他人丢失的借书证借书者,按盗窃图书处理。

  7、读者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教师、研究生到期可按规定办理续借。图书逾期归还请按规定交纳逾期款

  8、请爱护图书,如有涂抺、损坏、遗失,须按规定赔偿。

  9、借书证如有遗失,须来本馆办证处办理挂失。补办者按《苏江大学图书馆借书证、阅览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办"条款办理。

  10、因调离、毕业等各种原因办理离校手续以及工作人员办理离、退休手续时,须还请欠书,交回借书证。离、退休人员可凭离、退休证重新领证。

  11、苏江大学图书馆读者借书证权限、期限一览表。

  读者类型

  图书

  (自科图书借阅区、社科图书借阅区、  密集书库、密集书库二、外文图书)

  短期借阅图书

  (教师研究生阅览室、工科特色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

  期刊

  (学术期刊阅览室、密集刊库)

  光盘

  (多媒体阅览室)

  工具书阅览室

  总借阅册数

篇4:师范大学图书馆藏书借阅规则

  南湖师范大学图书馆藏书借阅规则

  1、本馆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室(一)、(二)、自然科学图书借阅室、教育科学图书借阅室、艺术图书借阅室、外文书刊借阅室、中国小说和外国文学书库及中心书库藏书均为全开架外借图书(外文期刊只阅不借)。古籍阅览室、特藏文献阅览室、保存本阅览室、南湖师范大学文库藏书仅限馆内阅览、复印,不予外借。

  2、读者凭校园一卡通借书。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借书时须出示一卡通,做到人、证相符,因转借、代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持证人负责。

  3、图书借阅册数请参照《图书外借权限》。

  4、读者请仔细检查选好的图书是否有缺页、污损现象,发现以上情况,请在自助借还机上办理借书手续后,到一楼总服务台要求工作人员在污损处加盖业务章。办理借阅手续时,请读者根据屏幕确认本人所借图书。借书手续办理完毕并消磁后,方可携书从监测仪通道出室,否则以违规论处。

  5、本馆实行借阅(书刊)超期违约金制度。借书超期不还者,不能借书,同时收取一定的超期违约金。

  6、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为自己办理借还书手续和无证借书。

  7、凡遗失、损坏图书者,按《读者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篇5:矿业大学图书馆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

  矿业大学图书馆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

  1.图书借阅规则

  (1)借阅册数与期限:① 高级职称专业人员和博士研究生 40册/证;中、初级职称专业人员和硕士研究生22册/证;其它校内职工(包括正式编制的干部、工人、离退休人员)和本科学生(含徐海学院、应用学院)10册/证;② 文学类(I类)图书每证最多可借4册;③ 中外文图书:教职工和研究生借期为2个月;其他读者借期为1个月。

  (2)读者进入图书馆应主动刷卡或出示借阅证,不得使用他人证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有效的校园卡或借阅证是读者到图书馆借阅文献的有效证件。

  (3)读者可在各图书阅览室按需挑选图书,同时应保持架面整洁,需要外借的图书可以选择自助借书或人工借书方式;无需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请读者不要自行上架,请统一放到阅后归架处。

  (4)南湖图书馆借阅大厅及图书阅览室、文昌图书馆二层大厅均设有自助借还书机,读者可按照自助借还书机的提示按步骤办理。办理借还书手续时请注意核对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信息,如有不符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解决。

  (5)使用自助借书时,需先选择借阅模块,按照操作规范,待系统提示“借书成功”,方可带书离去;在总服务台(南湖馆在一层大厅,文昌馆在二层大厅)办理借书手续时要先刷卡,确认自己的信息是否正确,借书手续办理完毕后请主动消磁,消磁后方可带离图书馆。

  (6)图书外借时请当面检查图书是否被涂抹、勾画、批注、撕页或开天窗等,如有发现请及时向服务台工作人员说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图书,均由本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在总服务台办理还书手续时,请待工作人员办理完毕后方可离开。使用自助还书时,请先选择还书模块,根据提示进行操作,系统提示“还书成功”,将书籍放在规定的还书地,方可离开。

  (8)南湖馆密集书库和文昌馆过刊室的文献在本室借还。

  (9)有超期图书的读者,不能使用自助借书功能。

  (10)所借图书超期、丢失、污损图书等须按规定赔罚。

  (11)读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借阅证件,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借阅证件为他人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借阅证件丢失应立即挂失,挂失之前的损失自负。

  2.报刊借阅规则

  (1)本馆所藏的现刊及报纸,仅供室内阅览,读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携出室外。如需复印,馆内提供自助复印服务。

  (2)读者进入报刊阅览室,应保持架面整洁,每人每次现刊限取3册,报纸限取1种,剪报限取1册;阅后请主动将报刊放回原处。

  (3)读者应爱护报刊,不得有涂抹、勾画、批注、撕页或开天窗等损坏报刊的行为,违者除严肃批评教育外,应照章赔偿。

  (4)文昌图书馆报刊阅览室不得带包入内,请将包放于存包柜内。

  3.过刊文献借阅规则

  (1)过刊阅览室位于文昌图书馆一层,收藏了建馆以来的(包括中、西、日、俄文)过刊。读者可以自行选刊在室内阅览,也可在本室办理外借,每证可借两册,借期1个月。

  (2)过刊外借时请当面检查该刊是否被涂抹、勾画、批注、撕页或开天窗等,如有发现请及时向服务台工作人员说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过刊,均由本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读者应爱护过刊,保持架面整洁,借阅过程中不得有涂抹、勾画、批注、撕页或开天窗等行为,违者除严肃批评教育外,应照章赔偿。

  (4)超期过刊、丢失过刊、损坏过刊等须按规定赔罚。

  4.特种文献借阅规则

  (1)我馆的特种文献主要包括博、硕士学位论文和标准文献。博硕论文、标准文献可以外借,每证可借2册,借期1个月。

  (2)文献外借时请当面检查是否被涂抹、勾画、批注、撕页或开天窗等,如有发现请及时向服务台工作人员说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图书,均由本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读者应爱护文献,保持架面整洁,借阅过程中不得有涂抹、勾画、批注、撕页或开天窗等行为,违者除严肃批评教育外,应照章赔偿。

  (4)超期、丢失、损坏博硕论文或标准文献等须按规定赔罚。

  5.密集书库借阅规则

  (1)密集书库所藏的各类图书均可外借。读者凭本人有效校园卡或者借书证到室内的工作台办理图书外借手续。请勿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

  (2)办理借书手续时要先刷卡,确认自己的信息是否正确,借书手续办理完毕后请主动消磁,消磁后方可带离图书馆或在馆内任一阅览室阅读;办理借还书手续时请注意核对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信息,如有不符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解决;办理还书手续时,请待工作人员办理完毕后方可离开。

  (3)保持架面整洁,图书借出时,读者应对所借出图书当场检查,如发现批注、圈点、涂划、缺页和撕割等现象,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印记。若在还书时发现上述现象,由读者本人承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超期图书、丢失图书、损坏图书等须按规定赔罚。

  6.图书通还规则

  “图书通还”指读者在不同馆所借图书可以在任一馆归还,是图书馆为实现校区间文献资源的共享,方便读者跨校区归还图书而提供的服务项目。通还图书在各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南湖馆在一层大厅,文昌馆在二层大厅)。

  “图书通还”服务遵循《图书借阅规则》。

  7.读者自助借还书公约

  自助借还书机是为了方便读者在图书馆借还书而设立的。为确保自助借还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约,请读者遵守和配合。

  (1)自助借还系统程序:读者按照自助借还机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图书馆工作人员将随时对数据进行处理。

  (2)凡使用自助借还系统进行借还书操作的读者,即是同意本馆的《读者自助借还书公约》的约定,承认并接受本馆对图书借还手续的处理结果。

  (3)读者拿到要借的图书时,请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涂抹、缺页和圈画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在污损处加盖印记,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均由本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下列情况不允许办理自助借还,请读者到总服务台办理:

  ①读者有超期罚款,且超过一定数额;

  ②有撕毁、涂划、污损等违章情节的图书;

  ③带有附件的图书。

  ④自助借还机系统显示无法办理借还手续的图书。

  (4)注意事项:读者使用自助借还系统办理借还书手续,必须注意自己的借还书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到总服务台反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