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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企业库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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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企业库房管理制度

篇一:医药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第一章 总 则

一、公司管理大纲

二、员工守则

第二章 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行政人事部

(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二)、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二、采购部

(一)、采购部经理岗位职责

(二)、采购员岗位职责

(三)、统计员岗位职责

三、销售业务部

(一)、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

(二)、开票员岗位职责

四、质量管理部

(一)、质管部经理岗位职责

(二)、质管员岗位职责

(三)、验收员岗位职责

(四)、养护员岗位职责

五、财务部

(一)、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二)、会计岗位职责

(三)、出纳岗位职责

(四)、现金收银员岗位职责

六、仓储部

(一)、仓储部主任岗位职责

(二)、发货员岗位职责

(三)、复核员岗位职责

第三章 公司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二、人事管理制度

三、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四、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五、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 山西康安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目 录

六、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七、证照使用管理制度

八、档案管理制度

九、保密制度

十、借款和报销的管理制度

十一、会议管理制度

第四章 公司运营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

二、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三、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四、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五、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六、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七、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管理制度;

八、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九、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十、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十一、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十二、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十三、药品信息质量管理制度;

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十五、药品报损报溢管理制度;

十六、温湿度管理制度;

十七、仓储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十九、药品待验复核库管理制度;

二十、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二十一、冷库阴凉库管理制度;

二十二、卫生管理制度;

二十三、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十四、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二十五、公司GSP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1、本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在实施公司经营目标过程中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

5、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一、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2、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维护我公司利益和形象。 3、公司员工应发扬“健康生活、快乐工作、团结共进、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以及“严谨、细致、进取”的工作态度,4、公司员工应倡导“品质、高效、诚实”的企业文化。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决议;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做有损公司形象、利益、声誉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作的思想素质,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员工刻苦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努力提高其自身的思想素质水平,打造成为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团队;

(五)、公司鼓励员工发挥聪明才智,为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绩效考核制度、评优树先,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行为,都要予是追究。

二、员工守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并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

(三)、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指挥,主动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共同搞好相关工作;

(四)、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礼貌待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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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爱惜公司财物,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及利益;

(六)、不营私舞弊,不滥用职权,不拉帮结派,自觉维护公司的团结稳定及良性运作;

(七)、恪守职责,不越权行事,如遇紧急情况,妥善处理后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八)、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坚持原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九)、不得将公司物品擅自带出公司,不得将公司资料据为己有,对内封锁,对外泄露;

(十)、不任意翻阅、复制不属于本职范围的文件、函电;

(十一)、工作时间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

(十二)、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业务,与公司共同成长。

第二章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行政人事部

(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主持行政人事部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协助领导做好与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业务往来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安排或代表领导参加有关公务的接待工作;

3、负责上级部门来文的接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工作;

4、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对各类人员的考核、制定公司工资分配方案;

5、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各类规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公文;

6、组织安排工作例会、行政性会议及其它专门会议,做好会议的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7、根据上级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具体情况,向公司领导提出各阶段工作建议;

8、负责传达总经理对公司各部门的指示、通知,传递各部门给总经理的报告、请示;

9、按公司领导的部署,检查各部门对公司行政决议、决定、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并负责督办落实;

10、负责办理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和其它函件等;

11、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完成公司各种证照的申报、变更、年检、注销等工作;

2、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即新员工的招聘、培训、入职手续、员工信息档案/人事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3、协助部门负责人搞好公司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并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

4、协助领导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度、修订及检查监督;

5、做好各类行政会议纪要;

6、负责公司公文、信件、邮件、报刊杂志的分送;

5、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7、负责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的投保、申领;

8、负责员工考勤工作,统计每月考勤并交财务做帐,留底;

9、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包括处理公司一些文字工作、办公用品管理、来访单位的办事人员或个人的接待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销售部

(一)、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

1、分析市场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销售预测报批;

2、拟订年度销售计划,分解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

3、拟订年度预算,分解、报批并督导实施;

4、根据中期及年度销售计划开拓完善经销网络;

5、根据网络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人员配备;

6、汇总市场信息,提报购进药品计划和建议;

7、洞察、预测渠道危机,及时提出改善意见报批;

8、把握重点客户,控制70%以上的产品销售动态;

9、关注所辖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沟通解决;

10、根据销售预算进行过程控制,降低销售费用;

11、参与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同;

12、组织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并维护好公司客户网络;

13、指导、巡视、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

14、向直接下级授权,并布臵工作。

15、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直接下级的工作岗位,报批后实行并转人力资源部备案;

16、负责制定销售部门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报批后实行;17、受理直接下级呈报的合理化建议,并按照程序处理;

18、填写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根据权限按照程序执行;19、每周定期组织例会,总结和计划本部

篇二: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1)色标管理

为了有效控制药品储存质量,应对药品按其质量状态分区管理,为杜绝库存药品的存放差错,必须对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

药品质量状态的色标区分标准为:

合格药品──绿色;不合格药品──红色;质量状态不明确药品──**。

按照库房管理的实际需要,库房管理区域色标划分的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库(或区)、退货药品库(或区)为**;合格药品库(或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库(或区)、待发药品库(或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或区)为红色。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表示,防止出现色标混乱。

(2)搬运和堆垛要求

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防止造成包装箱挤压变形。药品应按品种、批号相对集中堆放,并分开堆码,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防止发生错发混发事故。

(3)药品堆垛距离

药品货垛与仓间地面、墙壁、顶棚、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设置足够宽度的货物通道,防止库内设施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保证仓储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药品垛堆的距离要求为:药品与墙、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另外仓间主通道宽度应不少于200厘米,辅通道宽度应不少于100厘米。

(4)分类储存管理

企业应有适宜药品分类管理的仓库,按照药品的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进行分类储存。可储存于同一仓间,但应分开不同货位的药品有:药品与食品及保健品类的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应专库存放、不得与其它药品混存于同一仓间的药品有: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以及危险品等。

(5)温湿度条件

应按药品的温、湿度要求将其存放于相应的库中,药品经营企业各类药品储存库均应保持恒温。对每种药品,应根据药品标示的贮藏条件要求,分别储存于冷库(2-10℃)、阴凉库(20℃以下)或常温库(0-30℃)内,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均应保持在45%—75%之间。

企业所设的冷库、阴凉库及常温库所要求的温度范围,应以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品规定的

储存条件为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设定,即所经营药品标明应存放于何种温湿度下,企业就应当设置相应温湿度范围的库房。如经营标识为15-25℃储存的药品,企业就应当设置15-25℃恒温库。

对于标识有两种以上不同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药品,一般应存放于相对低温的库中,如某一药品标识的储存条件为: 20℃以下有效期3年, 20-30℃有效期1年,应将该药品存放于阴凉库中。

(6)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

应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储存仓库,合理控制温湿度条件。对于易虫蛀、霉变、泛油、变色的品种,应设置密封、干燥、凉爽、洁净的库房;对于经营量较小且易变色、挥发及融化的品种,应配备避光、避热的储存设备,如冰箱、冷柜。

对于毒麻中药应做到专人、专帐、专库(或柜)、双锁保管。

篇三:医药仓库管理规定4

医药仓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医药仓库是储存医药商品的重要场所,其基本任务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储存多,进出快,保管好,费用省,损耗少,为促进医药流通的发展服务,为加强仓库管理,保管养护好医药商品和物资,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医药企业仓库

第三条 仓库要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仓库主任对本库的工作和财产负责;保管员对所管区域的商品和财产负责;验收、养护、堆码、分装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责任对本职工作负责。

第四条 仓库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努力学习,提高业务技术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 商品、物资入库、出库

第五条 仓库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商品出入库的验收复核制度,作业程序和工作质量标准,仓库设专(兼)职验收员,要严格验收复核,假药,劣药或质量有严重问题的商、物资不得入库、出库,严防流入门店

第六条 仓库要根据采购部提报的月、季、年度商品进出库计划,编制储存计划。大宗商品、物资进出库,采购部应事先通知仓库,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新品种入库,应要求采购部提供其性质和保管要求。进口商品入库应要求采购部将检验报告单送交仓库。

第七条 商品入库要把好验收关。仓库依据入库凭证对商品的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感观验收。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

经过验收的商品,验收人员要在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做好记录;对拆零验收的商品要在外包装上加注验收标记。

仓库在验收中发现问题按下列办法处理:

外地到货发现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数量等与入库凭证不符,或包装破损、雨淋水湿、以及被盗、破碎等问题,由运输人员做出记录,仓库暂行接收,及时采取挽救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处理。发现商品质量有问题暂时不入库,会同质检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本地商品发现数量与入库凭证不符,按实际数量在凭证上注明签收,如质量、品名、规格、等级或包装不符合规定,仓库有权拒绝收货。

第八条 商品出库,必须有正式凭证。仓库要认真审查出库凭证,在有效期内发货,凭证如有问题,必须经原开票单位重开或更正盖章后方为有效,对“白条”及手续不符的,仓库应拒绝发货。

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发货,需提供相关部门审批意见,事后必须及时补办手续。

第九条 商品出库要把好复核关。仓库必须按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

核出库的商品,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志清楚,并向提货人或运输人员办清交接。

商品出库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先变先出的原则办理。

由仓库分装、改装、换装的商品、以及零货拼箱包装要整洁,箱外加注标记,箱内放置装箱单。

第三章商品储存

第十条 商品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特殊商品如贵细药材、毒性药品等,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专库(柜)储存,指定专人保管。严禁将其相互混存或与一般货物混存,对于性质互相抵触,互相串味,以及养护方法不同的商品,必须分开存放。近效期商品槠存必须有特殊标志。

第十一条 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利用仓容。并做到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要爱护商品、堆码、装卸要遵守操作规程,实行文明作业。

第十二条 仓库必须严格执行计算机出入库。正确记载商品、物资进、出、存动态,坚持货位编号、层批标量、月对季盘等方法,保证帐货相符,有关凭证必须按财会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三条 仓库要通过商品进、出、存等活动,随时了解有无积压、不配套、近期失效、盲目进货、仓库存货而市场脱销等问题,积极向

采购部反应情况,以利改进工作。

仓库要建立催调制度,对于存放期过长的商品,要催请采购部及时处理,催调不动的,仓库应向企业领导反映, 请求督促处理,已经报废的商品,仓库要将其分开存放并催请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不得长期占用仓库。

第十四条 仓库不得动用储存的商品,不准个人动用包装物料和其他财物,不准在存货区放置个人物品。

第四章商品物资养护

第十五条 仓库要建立健全养护组织,配备必要的养护设备仪器,推广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努力改善仓储条件。仓库要设专职养护员,负责本库商品养护工作,总结、推广养护经验,针对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养护技术水平。

第十六条 仓库要维护商品的质量,根据商品性质、仓储条件和气候变化,安排适宜的储存场所,堆码要有利于养护,要加强温湿度管理,正确采用通风、密封、吸潮、降温等养护方法和措施。切实保证医药商品、物资的疗效和使用价值。

仓库要搞好库房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药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十七条 仓库要监督商品的质量,对经过验收入库的商品,要配合质管部门定期进行循环质量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

采取措施。有效期的商品,要建立登记和催调制度,认真实施。 第十八条 仓库要建立商品养护档案,配合质管部门做好质量信息反馈,协助采购部把好进货关。

第五章仓库核算和定额管理

第十九条 仓库要根据公司规定,实行独立核算盘点,核算的项目、内容、方法按财会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仓库必须加强财产管理,仓库空调、电脑等各项财产要设置帐册,设立使用维修责任制度,定期保养,及时维护。

第六章 仓库安全

第二十一条 仓库主管必须主管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治保、消防等安全组织。经常开展活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工伤事故、防自然灾害、防霉变残损等工作,确保人身、商品和设备安全。

第二十二条 仓库要制订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工作操作规程,经常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使职工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心,严格照章办事,杜绝违章作业,掌握各种安全知识和技能。

篇2: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0**年3月25日教育部部长令第21号公布,20**年 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 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丈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九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节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十五条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 (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第十六条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第十七条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八条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九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 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 应子退学的;

(五)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一条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第四节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二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四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二十五条休学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第五节 退 学

第二十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 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二)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 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六) 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二十八条 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退学的本专科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由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条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参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办理。

第六节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由学校规定。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第三十三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四条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颁发肄业证书。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篇二:高校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并使之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干部队伍是联系学校和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和在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各级党团组织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管理,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素质。

第四条 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不应脱离学生,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五条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产生和任职条件

第六条 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条 因工作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第八条 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

(二)勤奋学习, 有较强的进取精神, 学习成绩优良。

(三)有献身精神和责任感, 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不计较个人得失, 为同学服务。

(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精神, 善于组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

(五)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 以身作则, 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善于团结广大同学。

(七) 有正义感, 敢于同一切坏人坏事及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第九条 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动辞职:

(一)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 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二)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规校纪, 造成不良影响, 受到系级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理处分者。

(三)闹不团结, 意气用事, 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损害者。

(四)以职权谋取私利, 经教育不改, 或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合的活动, 严重损害集体利益或者声誉者。

(五)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准低下, 在学生中影响不良者。

(六)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第十条 学生干部自动辞职程序。

(一)学生干部提出辞职报告, 递交学生会。

(二)学生会接到学生干部的辞职报告后,应召开部长会议讨论,对确有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干部,准予辞职,宣布除名并报上一级组织备案。

第十一条 根据第九条规定,学生干部应该辞职而不辞职的,学生会组织通过适当途径将其免职或撤职。

第三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二条 学生干部由院团委、院学生会管理。

第十三条 各级学生干部在院团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团组织负责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院团委。

第十四条 院学生会的干部由院学生会具体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系党总支和院团委。

第十五条 院学生会必须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学院每年在学生干部中进行1次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 第十七条 学生干部每年填写1次《**********华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或《**********华立学院共青团干部考核登记表》,记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代表学生参加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通过学院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

(二)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沟通学院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学校工作和服务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 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三)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四)对本级或上级团组织或学生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作。

(五)评优或毕业就业时,在同等条件下,学校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优先推荐。

(六)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七)按学院的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应享受的待遇。

第二十一条 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

(三)团结广大同学,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

(四)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五)做好本职工作, 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六)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宣传鼓动能力以及社会活动能力。

(七)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八)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会是学校党委和省学联领导、学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组织勤工助学、校园公益劳动等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学校同学的正当权益。

(四)加强各校区之间的沟通联系,并加强同其它院校学生及学生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切实指导各系分会工作。

第三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并为以上两会的团体会员,承认并遵守《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有**********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本会工作的权利。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交纳会费。

(三)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八条 本会按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每2年举行1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全委会决定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批准上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

(三)修改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学生会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筹备和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三)任免校学生会主要干部,负责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

(四)领导各系学生会开展工作,对各系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批评。

(五)制定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对各系学生会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校学生会由主席、副主席、副秘书长和各职能部门干部、干事等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设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文娱部、体育部、生活部、女生部、实践部、保卫部和社团部等若干职能部门,并根据职责范围负责学生的日常工作,聘任1名团委专职教师为秘书长。

第四章 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三条 **********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学代会负责。

第十四条 学生会委员会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具有监督本章程具体执行的权力,并可以撤消各系学生会和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作出的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制度和条例。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上届学生会与各方协商提名,由新一届全委会选举产生,经校团委审核后,报校党委及省学联批准。

第十五条 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

(一)选举常务委员会。

(二)选举主席、副主席。

(三)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

(四)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五)执行省学联有关决议,对外代表**********学生会。

第十六条 主席主持学生会工作,主席、副主席采取分工合作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和主持学生会各类工作会议,各部部长可以召开和主持本部门各种工作会议。第十七条 校学生会干部在职期间的工作由秘书处备案,每学期向干部所在系作出书面汇报。

第五章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条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是学生会全体会议期间的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向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由当选的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召开。

第二十条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一)召开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二)协商确定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人选。

(三)在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执行学生会委员会的决议,检查、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六章 系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二十一条 各系学生会是本会的分会,在系党总支、校学生会领导和系分团委指导和帮助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系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班委会。

第二十二条 各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或每2年召开1次,需报校学生会批准,并将选举结果报送校学生会备案。各班班委会应当每年改选1次。

第二十三条 各系学生会的机构设置应与校学生会基本相同,根据情况参照本章程制定相应规章并报校学生会审批。

第二十四条 各班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文娱委员、宣传委员、体育委员和生活委员。班长主持班委会工作,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

班委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校、系学生会的决议。

(二)召开全班同学会议。

(三)在团支部的指导帮助下,抓好全班的思想、学习、文体等各项工作。

第七章 学生干部

第二十五条 校学生会干部、系学生会干部、班委会委员均为学生干部,均可享受学生干部待遇,并遵守《**********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学生干部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并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热心于学生工作,注重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三)以身作则,严以律已,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四)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力。

(五)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与各种不良风气作斗争。

第八章 学生会的经费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会费,每位会员每学年缴纳会费人民币2元,其中60%上缴校学生会,40%留系学生会掌握使用。

(二)组织勤工助学所得收入。

(三)接受社会资助。

(四)学校拨款。

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经费用途。

(一)日常有关工作。

(二)学生会的有关会议。

(三)组织同学的各种活动及培训。

(四)其它经费支出。

第二十九条 经费的收入和支出由学生会秘书处提出预算报告,由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学期经费的开支情况由秘书处向学生会委员会报告。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生会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华立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组织制度

第二章 纪律制度

第三章 人事责任制度和任免制度

篇三: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赣农大发[20**]46号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学籍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学校研究,对《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内容说明

江西农业大学

二○一○年七月十一日

篇3:医院开水房管理制度

篇一:医院锅炉制度

清洁卫生制度

1、每班下班前必须对室内外卫生清扫一遍。

2、每周末由中班清扫锅炉本体卫生一次。

3、每班下班前必须将渣、灰拉倒干净。

4、保持操作台干净卫生。

5、发现卫生不合格者,给予经济处罚。

以上各条,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不得违犯。

长武县人民医院

水质管理制度

锅炉水质是影响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对水质的监督管理,对给水进行处理是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环节。

1、水质化验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以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负责的高度责任感来处理好锅炉用水。

2、锅炉给水应符合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3、水质化验人员,必须每班至少取两次炉水及生水。化验一次,根据化验结果,通知司炉排污上水。

4、水质经处理后,使锅炉形成结垢要追究化验人员的责任。

5、要爱惜一切化验设备,非操作人员严禁乱动。

长武县人民医院

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

2、交接班时不能把运行的锅炉交给非司炉人员看管。

3、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时运行的锅炉应达到:压力和水位正常,安全附件灵敏可靠,本体无异常,燃烧正常,并清好炉保持室内外整洁,操作工具齐全,铺机附加清洁明亮。

5、交接班时做的检查工作,双方应共同进行,件件有交待,并将检查情况记入运行记录表内。

以上各条,共同执行,不得违犯。

长武县人民医院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每年大修一次,附件每年校验一次。

2、鼓风机每年两个月加油一次,检修一次。

3、引风机每半年检修一次,每周加油一次。

4、锅炉炉排液压设备每周加油一次,每半年检修一次。

5、给水泵每月加油一次,每年检修一次。

6、上煤机每两个月加油一次。

以上设备发生问题,及时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安全生产。

长武县人民医院

巡回检查制度

1、班前应对所有设备巡检一遍。

2、对锅炉受压元件,仪表、炉墙做检查。

3、对燃烧设备部分做检查。

4、对铺机、轴承、润滑部位做检查。

5、给水、给气设备【水泵、阀门】是否运转正常灵活。

6、排污装置是否关闭严密。

以上部位,每班应一小时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以防事故漫延,保持正常生产。

长武县人民医院

篇二:医院保洁管理制度

医院保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医院的环境卫生代表医院的形象,加强对保洁工作的管理,为医护人员及就诊者提供清洁卫生、清新优雅的办公和就医环境,同时根据《医院消毒隔离制度》要求,满足临床科室工作需求,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保洁部岗位职责

1、负责大厅、病房、楼梯、楼道、卫生间、电梯间、各诊室、开水房、大院、台阶等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工作。

2、做到日保洁、周打扫、月清理,做到随脏随洁。

3、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虚心听取科室意见,积极改进工作,搞

好团结互助。

4、服从公司领导及医院科室的工作分配及管理。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遵守院规院纪。

6、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自己,保质保量完成每日工作量。

7、着装整洁,统一佩戴工号牌,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不断培养和完善自身素质,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8、严格按照工作规程操作,不偷工减料,不弄虚作假。

9、严格消毒制度,对需要消毒的物品,做到规范操作、件件到位。

10、爱护公物,注意节约水、电、气,不得私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1、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维护医院和病人的利益。

三、保洁员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1、保洁员根据行政后勤部制度的工作时间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2、负责大厅、病房、楼梯、电梯间、诊室、开水房等院内等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干净、无尘土、无卫生死角;

3、 负责会议室会前、会后的清扫、整理工作;

4、负责打扫各诊室的地面卫生,清理病房和公用走道之垃圾,清洗痰盂;

5、保持公共场所楼梯扶手、窗台表面无灰尘,光洁明亮,做到每天

擦两遍,保持环境美观;

6、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玻璃窗在视线内无灰尘、蜘蛛网、印痕,每周擦一遍以上。

7、洗手池无皂迹、无污点无污垢,做到经常擦拭,保持表面光亮、整洁;

9、所有公共场所痰盂位置设置合理、数量充足、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做到每天擦洗痰盂两遍;

10、垃圾箱位置设置合理,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每天清理

两次;

11、负责清扫院内公共卫生间的卫生及墙面、地面卫生,每天上、下午各清扫一次以上。做到厕所清洁无异味,地面干净无污迹、积水、纸屑,保证墙面瓷砖光亮,无水印、无污迹,纸篓无满溢;

12、及时疏通下水道(指堵塞不严重时),必要时通知后勤人员修理;

13、负责管理清扫工具、清运工具,按时清倒垃圾桶内的垃圾;

14、按时浇灌楼内摆放的盆花,清除花盆中烟头、纸屑等垃圾;

15、负责楼内卫生,保持室内过道楼梯无烟头、垃圾及杂物,保持楼内无烟蒂

16、保洁员请假应事前向现场主管申请,获准后才予以离开,否则不洁责任由其承担;

17、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18、在门诊部及时清扫病人遗留的污物,住院部病人出院后及时进行消毒,用消毒剂对病室中的地面、物品进行消毒。

19、在清洁工作的同时,发现室内建筑、家具、设施有所损坏,影响使用或有碍观瞻,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0、雨雪天气及时在门口摆放吸水、防滑设施,并清扫污水、印迹。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关闭各楼层门窗,发现院基础设施损坏时,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通知后勤科和上级主管领导及院总值班。

21、除特殊情况外,应在会议前15分钟将会议室门打开,并做好相应准备,会议室内必须保持摆放整齐、桌面干净,地面整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扫。

四、保洁服务质量监控

对保洁工作质量的监控,实行日检、周检和月检制度,由院办公室实

施,确保保洁工作质量满足医疗环境的要求,不断增强就诊人员的满意度。

五 保洁人员管理规定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擅离职守。

3、上班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4、讲文明,有礼貌,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工作期间,要主动向领导问好。

5、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不做有损形象的事 ,不得隐匿工作过程中捡到的钱物。

7、不准擅自拿用公用物品挪作他用,损坏、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六、保洁工作标准及工作周期

(1)地面、楼梯过道:干净,无灰尘、污痕(每天上下午各擦地1次,平时注意随时保洁)。楼梯扶手、栏杆(每天擦抹2次):光洁、无积尘、无污迹。

(2)卫生间:要做到"四无"(无污垢、无臭味、无尘埃、无蛛网)、"五洁"(洗手池、洗刷池、尿池、厕池等冲洗清洁)每天清扫四次(每天上下午各2次),平时注意随时保洁。

(3)电梯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电梯厢壁无污渍、手印。(每天清扫2次,每擦抹2次)

(4)墙面:踢 脚 线、各种标 牌表面干净,无 灰尘、无 水 迹 等。(每天擦抹除尘1次)

(5)墙身表面:无灰尘、无污迹、无划痕。(每周拂尘1次)

(6)楼道灯开关(外部):无灰尘、外表清洁干净。(每周擦抹1次)

(7)楼内各种设施的外表(如宣传栏、消防设施等):外 表 清 洁干净,无灰尘、无污痕。(每周擦抹2次)

保洁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 保洁员在超过2米高操作度时,必须双脚他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3) 保洁人员不得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的时候,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5)清扫时不要随意拔掉正在使用的医疗设备电源。

七、奖惩制度

除按《员工手册》相关奖惩制度执行外,根据下列规定执行。

(一)处罚

1、上班时间内,卫生区域打扫不及时,保洁工作内容未达到标准,

如地面有污迹、污水,警告一次,二次扣10元;

2、上班时间内,对责任区域巡查不及时,保洁不到位,责任区内有 污物,一次警告,二次扣10元;

3、工作过程中态度不端正,在休息室闲聊、闲坐或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一次扣10元;

4、根据工作需要,不服从领导、科室指派的工作,不到场保洁,一次扣 10元;

5、不遵守保密纪律,出现泄密事件,一次扣300--500元

6、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对住院、就诊患者态度粗暴者,一次扣20元;

7、工作中捡到患者、来访者或员工钱物,隐匿不报者,一次扣50--200 元,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着,给予赔偿损失并直接解聘。

(二)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1、工作质量特差,受到各科室严重指责,或院内考核多次不合格;

2、工作不认真负责,态度生硬,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三)奖励

1、对于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保洁员,每月增加奖金的奖励。

2、对于表现突出,工作任劳任怨的人员,向公司申请嘉奖。

3、工作中拾金不昧,将根据情况嘉奖。

篇三:病房五室管理制度

湘潭市中心医院护士站管理制度

1、护士站实行责任制管理,按《湖南省医院护理工作规范》及医院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2、护士站是护理人员办公场所,要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安静、严肃,物品放置整齐、合理、定位、有序,标识清晰,台面禁止放置杂物,病历等使用后及时归位。

3、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戴整齐,着装、仪表符合规范。

4、当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在护士站玩手机、吃东西、打私人电话,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扎堆议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爱护站内公共财物,非本院工作人员严禁使用电脑,严禁使用电脑进行游戏等与医疗无关的活动。

6、对患者和来访人员咨询要做到首问负责制,热情大方,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接打电话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患者呼叫铃响,及时接听及时处理。

7、护士站白板信息、一览表信息齐全、真实并动态更新。

8、保管好护士站内物品,及时做好物品维护,交接班时应做到事清、物清、室内清洁整齐。

9 每天下班前对护士站台面、抽屉等进行清理,并督促保洁人员及时完成清洁卫生工作。护士站地面、墙面、玻璃清洁与消毒按《医院消毒隔离管理规范》进行管理。

本区管理责任人: 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生办公室管理制度

1、医生办公室实行责任制管理,按医院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2、医生办公室是医务人员办公场所,要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安静、严肃,物品放置整齐、合理、定位、有序,标识清晰,办公桌台面禁止放置杂物,抽屉内物品分类摆放整齐。

3、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戴整齐,着装、仪表符合规范。

4、当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在医生办公室玩手机、吃东西、打私人电话,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扎堆议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爱护办公室公共财物,非本院工作人员严禁使用电脑,未经许可,严禁翻阅病历资料,严禁使用电脑进行游戏等与医疗无关的活动。

6、对患者和来访人员咨询要做到首问负责制,严禁态度冷漠、推诿等行为。

7、保管好办公室内物品,及时做好物品维护,交接班时应做到事清、物清、室内清洁整齐。

8、医生下班前将化验结果及时黏贴进病历,病历及时归位,保持办公桌整洁无杂物,关闭电脑电源。

9、每天下班前对医生办公室台面、抽屉等进行清理,并督促保洁人员及时完成清洁卫生工作。医生办公室地面、墙面、玻璃清洁与消毒按《医院消毒隔离管理规范》进行管理。

本区管理责任人: 湘潭市中心医院治疗室管理制度

1、治疗室实行责任制管理,按《湖南省医院护理工作规范》及医院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2、进入治疗室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无菌口罩,除工作人员外,闲杂人员不得随意入治疗室,医护人员应做好病陪人的宣教解释工作。

3、治疗室操作过程中必须严肃认真,思想高度集中,不得在室内谈笑,严格遵循无菌原则及查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

4、治疗室内无菌物品及清洁物品分类放置,无菌物品合格率达100%,静脉用溶媒、消毒剂开瓶应注明开瓶时间、失效时间并签名。

5、治疗室药品按医院药品管理规定及制度执行,各种药品分类、分区放置,标识清楚,基数相符,无裸露安瓿药品及过期药品,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物包装盒左上角必须做好近效期标识,药品管理员每周对所有大输液进行清理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摆放整齐。

6、每班必须用250mg/L含氯消毒剂(1:200 “84”消毒液)湿抹治疗台、治疗车、治疗盘等用物,保持抽屉及柜橱内物品清洁、整齐,治疗室负责责任班在做好治疗室清洁卫生后应备好无菌盘、加药盘及皮试盘。

7、治疗车上配备快速手消毒剂,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医用垃圾及生活垃圾桶垃圾袋每日更换。

8、N班打开空气消毒机对治疗室进行1小时空气消毒。

9、治疗室垃圾操作后及时清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规定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及锐器分类处理。

10、治疗室抹布专用,用后用250mg/L含氯消毒剂(1:200 “84”消毒液)进行浸泡30分钟,清洗后晾干。

11、每天下班前对治疗室台面、抽屉等进行清理,并督促保洁人员及时完成清洁卫生工作。治疗室地面、墙面、玻璃清洁与消毒按《医院消毒隔离管理规范》进行管理。

本区管理责任人: 湘潭市中心医院更衣室管理制度

1、每位工作人员均有义务保持、维护更衣室的卫生整洁,生活垃圾置于有黑色垃圾袋的桶内,统一由物业公司保洁员每天收集、处理。

2、必须将个人物品存放在自己的更衣柜内,并锁好更衣柜,每人最多备2双工作鞋,并摆放在鞋柜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丢弃摆放。

3、正在使用中的工作服下班后必须整齐的悬挂于衣服架上,不得随意乱丢乱放。

4、需清洗的工作服,由更衣室管理责任人与洗衣房工作人员进行仔细清点并登记。清洗回的工作服,请及时收取至自己的衣柜内。

5、每位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节能意识与习惯,室内无人时及时关灯、关门,关闭空调电源。

6、更衣室要注意防火,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更衣室,违者重罚。

7、每天下班前对更衣室进行清理,并督促保洁人员及时完成清洁卫生工作。更衣室地面、墙面等清洁与消毒按《医院消毒隔离管理规范》进行管理。

本区管理责任人:

篇4: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篇一:库存现金管理内控制度

库存现金管理内控制度:

(1)钱账分管制度。注意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的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注意限额内的库存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入保险柜中。

会计凭证的假账手法之白条顶库

作为一名审计人员,就不得不知道会计常见的造假方法。只要知道了这些方法,才能更好的审查公司账务。白条顶库,就是公司常见的一种会计凭证作假方法。

所谓白条,是指行为人开具或索取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发货票和收付款项证据,以逃避监督或偷漏税款的一种舞弊手段。主要手法有:

1、打白条子,即以个人或单位的名义,在白纸上书写证明收支款项或领发货物的字样,作为发票来充当原始凭证。

2、以收据代替发票

这种手法经常用来偷逃税款,一些个体私营业主,当面对消费者为个人时,只开具收据来证明此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而不开发票,以避免税务机关的检查而偷逃税款。

3、不按发票规定用途使用发票,如以零售、批发商业发票来代替饮食服务行业发票。

4、不按发票规定要求开具发票。

如:不加盖财务专用章,有关人员不签字等。

在当今经济生活中,使用“白条”报账的情况较多,有的单位购进商品,支付劳务费用没有取得正式发票,而以收据或手写白条入账;有的单位个人通过一些借口借用单位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由于种种原因,钱花掉了,又无正式发票,为了弥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出现的短缺,大都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白条”(如由业务经办人员写一纸说明,有的甚至经办人员都不签字而由会计人员作一说明等)顶库,对“白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严格

审核和把关。例如,有的单位为了给职工多搞“福利”,由经办人以付给某公司劳务费2万元名义取出现金,直接发给职工,但并未从对方公司取得劳务费发票,而是由其出具一说明并加盖总经理办公章印章入账。

招待费审计的窍门

招待费审计的窍门主要有:

首先,要进行纵横比较,分析发现是否存在支出异常现象。

在审计初期,对账面反映的招待费支出先要进行比较分析,所谓“纵”是指将被审计期间的招待费发生数额与以往年度数额进行比较;所谓“横”是指将被审计单位的年度招待费发生数额与情况类似的其他单位比较。通过比较,查看是否有突然的增减变化,借此分析变化的原因。

第二,要跟进资金流向,查找是否存在转移资金进行吃喝。

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在“经费支出-公务费”中取证招待费发生的数额,还要关注“培训费”、“会议费”等费用的开支情况,更要跟进资金拨付情况,追查有无将资金拨出到下属或关联单位,然后进行公款吃喝,逃避审计、财政监督的行为。

第三,要关注收入状况,查找是否有私设“小金库”进行吃喝。结合对收入科目尤其是预算外收入的审计,查找有无将应收未收、应收少收的金额私存私放,作为吃喝经费。 第四,要结合地方或部门的有关廉政建设、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对招待费的审计不仅依据财经法规中“列支不得超过公务费的2%”之规定,更要参照廉政建设的规定。

关注被审计单位日常接待的内容是否正常、程序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健全、财务列支凭证是否合规。

第五,要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搞好招待费审计的审计结论,不仅要定量判断超标准列支的金额,更要定性分析超支的原因,区分正常公务接待与公款吃喝的不同,揭露公款吃喝、以权谋私的金额,评价招待费超支及较以往年度增加的原因。

第六,要改变“罚不责众”的错误观念,严肃执法。在处罚时,对发现的招待费数额大、公款吃喝情况严重的应依法移交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在审计实务中,虽然现金账户一般所占资产总额比例不高,但却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几个账户之一,所以往往被列为审计重点。下面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介绍如何对现金账户进行审计。

库存现金的审计

一、库存现金的审计方法

(一)对库存现金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

1、了解现金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是通过询问,观察等调查手段收集必需的资料,也可通过编制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图方法。一般情况,了解现金内控制度时,首先应注意检查该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其次了解诸如款项的收支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是否存在与本单位经费无关的款项收支情况,出纳与会计职责是否严格分离,现金是否妥善保管,是否定期盘点、核对等等。

2、抽取并审查收款凭证。如果被审单位现金收款内部控制不严,很可能会发生贪污舞弊或挪用等情况。例如,在一个小企业中,出纳员同时汜应收账款明缎账,很可能发生循环挪用的情况,因此应选取适当的样本量进行检查。

3、抽取并审查付款凭证。检查付款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核对现金付款凭证与应付账款明细账的记录是否一致,再如核对实付金额与购货发票是否相符等等。

4、评价现金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人员在完成上述程序后,即可对现金的内控制度进行评价。评价时,应首先确定现金内控制度的可信赖程度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失控点,然后据以确定在实质性测试中对哪些环节可以适当减少审计程序,哪些环节应增加审计程序作重点审查,以减少审计风险。

(二)库存现金的实质性测试

1、核对现金明细账与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2、盘点库存现金。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尚未存人银行的现金、零用金、找换金等的盘点,盘点的步骤和方法:

第一、制定库存现金盘点程序,实施突击性检查,对审计过的单位,进点后不要立即进行盘点,应选择审计期间任意时间(自定)或选择结束审计之前,给对方出其不意,以达到审计目的。再者,审计前应侧面探听了解出纳及会计人员是否都在场,否则另择时机,以免打草惊蛇,给被审单位提供造假,阻挠审计的机会。

第二、确定盘点时,审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应一同到达盘点现场。如现金存放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在清点保险柜时,在不侵犯出纳人员权利的基础上,对其使用的办公桌,文件橱进行清点,在盘点中不放过任何疑点。

第三、在盘点库存时,审计人员和出纳人员都不得离开盘点地,不要听信出纳人员的巧辩以及其他推诿的话,要学会察言观色。如在审计某部门时,会计出纳人员一听说要盘点,尽管嘴上说没事,但从他们额头上浸出的汗珠,审计人员毅然断定绝对有问题,一口回绝了“你们先回办公室,我们整理一下就送过去的”要求,在审计人员说服教育和义正辞严的态度面前,不得不交出了该单位账内和账外苦心经营的几十万元的“小金库”。

第四、在审计期间,对现金进行多次突击盘点。有时一次盘点,达不到预期效果,其主要原因是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将违纪违规资金提前转移,当第一次盘点后,被审计单位认为风险已过,把转移出去的资料重新放回保险柜内,这时再去盘点就能发现问题。

二、举例分析

(一)、资料

20**年1月25日,审计人员对甲公司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进行审计,查得“货币资金”项目的库存现金余额为2995元。20**年1月25日现金日记账的余额是2365 元。 20**年1月26日上午8时,审计人员对该公司的库存现金进行了盘点,盘点结果如下:

1.现金实有数1850元。

2.在保险柜中发现职工李东11月5日预借差旅费500元,已经领导批准;职工胡立借据一张,金额450元,未经批准,也未说明其用途;有已收款但未入账的凭证6张,金额435元。 另外,经核对, 1月1日至25日的收付款凭证和现金日记账,核实1月1日至25日的现金收入数为7130元,现金支出数为7160元,正确无误。银行核定的公司库存限额为2000元。

(二)、审计步骤

第一步:根据以上资料,首先核实1月25日库存现金应有数。

因为职工胡立借据450元,未经批准,属于白条,不能用于抵充现金,所以1月25日库存现金应为1月25日库存现金实有数1850元加胡立的借据450元,为2300元。

未入账的收付款凭证都属于合法凭证,可以据以收付现金,只是没有入账。1月25日现金日记账的余额是2365元,加上未入账的现金收入435元,减去未入账的现金支出500元,得2300元。

由此可见,在1月25日,除白条抵库和应入账未入账的现金收支外,现金账实是相符的,即未发生现金溢缺。

第二步:核实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库存现金是否真实、完整。

既然在20**年1月25日现金是账实相符,未发生现金溢缺,且核对1月1日至25日的收付款凭证和现金日记账,1月1日至25日的现金收入为7130 元,现金支出为7160元,正确无误,那么,就可以根据这些资料倒推出20**年12月31日库存现金应有数。计算过程如下: 2300+7160-7130=2330(元)

由于20**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项目中的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为2995元,因此,公司资产负债表中,20**年12月31日的现金余额是虚假的,正确金额为2330元。

(三)、审计结论

1.该公司20**年12月31日的库存现金账实不符,应进一步查明原因。

2.督促被审单位将收支及时入账。例如,职工李东11月5日预借差旅费500元,虽经领导批准,属于合规的行为,但出纳人员未及时将借款登记入账,被审单位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李东 500

贷:现金 500

同时,出纳人员应及时催促李东报销有关单证,退回多余的款项。

3.财务制度明令禁止白条抵库,审计人员应进一步调查胡立借款的真实性,并督促被审单位及时收回该笔款项。

4.银行规定库存限额2000元,公司留存超过限额330元,应及时送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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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库存现金违规现象的几种方法

盘点库存现金是证实资产负债表所列现金是否存在的一项重要程序,是审查现金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技术方法。在实际审计过程中,我们在盘点被审计单位库存现金时,发现了如:现金的长、短款,白条抵库,存放个人物品以及个人存折等现象,造成了单位资金违规的重大隐患,应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

针对上述情况,审计人员盘点结束后,应对盘点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审查,分析库存现金盘盈或盘亏的原因,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①对超限额保管的现金,应建议及时送存银行;

②对出现的长、短款问题,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决不能因为是长款而放松审查;

③对尚未入账的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收、付凭证,应按规定及时入账,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篇二: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凡不属于国家库存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库存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限额

依据公司业务需要量,设定库存现金上限为5000元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借支大量现金,需提前报经董事长审批。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

1.企业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可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不得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3.企业在规定范围内从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人员审核,审核无误由出纳支付现金并开具付款凭证。

4.公司购买金额超过2000元的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的方式支付。

四、库存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1.钱账分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人员的抽屉内外,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库存现金的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人员应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大数)和零数(小数)分类保管。

库存现金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应设置“库存现金”账户,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实有数。

(一) 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库存现金收入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取得的库存现金。

(二) 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库存现金支出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向外支付的库存现金。

常见的库存现金支出原始凭证包括:(1)借据(2)工资结算单(3)报销单(4)差旅费报销单(5)领款收据。

(三) 备用金的核算

对定额备用金应通过“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或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

二、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1.库存现金短缺。应由责任人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库存现金短缺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应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无法查明原因部分,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

2.现金溢余。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某某个人或单位)”账户;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账户。

篇三: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会计范畴中的现金又称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并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各种外币。现金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种货币资金,它可以随时用以购买所需物资,支付日常零星开支,偿还债务等。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金”一词,依国际惯例解释,是指随时可作为流通与支付手段的票证,不论是否法定货币或信用票据,只要具有购买或支付能力,均可视为现金。所以,现金从理论上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现金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硬币、纸币,即由企业出纳员保管作为零星业务开支之用的库存现款。广义现金则应包括库存现款和视同现金的各种银行存款、流通证券等。我国所采用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

现金管理就是对现金的收、付、存等各环节进行的管理。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第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第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

第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第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第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有哪些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l)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绘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凡在银行开户的独立核算单位都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由于没有在银行开户,但需要保留现金,也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其限额可包括在其上级单位库存限额内;商业企业的零售门市部需要保留拢零备用金,其限额可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核定,但不包括在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怎样办理库存现金限额

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是现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办理库存现金限额的一般程序为:首先,

填制现金库存限额申请批准书;然后,报送开户银行签署审查批准意见和核定数额。

库存现金限额经银行核定批准后,开户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如库存现金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开户银行准许的情况下坐支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因生产和业务发展、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限额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单位不得擅自超出核定限额增加库存现金。

什么是现金收支手续

为了加强现金收支手续,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严格执行帐、钱、物分管的原则,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收付业务的手续。

第一,企业应按规定编制现金收付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现金收支活动。

第二,企业的会计部门,出纳工作和会计工作必须合理分工,现金的收付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三,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保证现金安全完整。出纳人员每天盘点现金实有数,与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核对,保证帐实相符。企业会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发现或防止差错以及挪用、贪污、盗窃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如果出现长短款,必须及时查找原因。

第四,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即使有些现金收入已有对方付款凭证,也应开出收据交付款人,以明确经济职责;收入现金签发收据与经手收款,按要求也应当分开,由两个经办人分工办理,如销货收入应由经销人员负责填制发票单据,出纳人员据以收款,以防差错与作弊。

第五,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帐,当天送存银行,如收进的现金是银行当天停止收款以后发生的,也应在第二天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取得开户银行同意后,按双方协商的时间送存。

第六,不准利用银行存款帐户代其他单位、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

第七,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妥善保管。

什么是坐支?坐支是否一律禁止?

所谓坐支是指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支出(即坐支)。这主要是因为坐支使银行无法准确掌握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干扰开户银行对各单位现金收付的管理,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因此坐支现金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会受到财经纪律的处罚。

坐支也不是一律都禁止的。按照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因特殊需要确实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说明申请坐支的理由、用途和每月预计坐支的金额,然后由开户银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定开户单位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按规定,企业可以在申请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内同时申请坐支,说明坐支的理由、用途和金额,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也可以专门申请批准。

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坐支的单位主要包括:

(l)基层供销社、粮店、食品店、委托商店等销售兼营收购的单位,向个人收购支付的款项。

(2)邮局以汇兑收入款支付个人汇款。

(3)医院以收入款项退还病人的住院押金、伙食费及支付输血费等。

(4)饮食店等服务行业的营业找零款项等。

(5)其他有特殊情况而需要坐支的单位。

单位应严格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坐支现金,不得超过该范围和限额,并在单位的现金帐上如实加以反映。为便于开户银行监督开户单位的坐支情况,坐支单位应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什么是现金管理的“八不准”?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守“八不准”。这八不准是: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人储蓄;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7.不准发行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开户单位如有违反现金管理“八不准”的任何一种情况,开户银行可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对于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行为怎样处罚?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如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其情节轻重给子警告或罚款。按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l)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4)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5)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

(l)保留帐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2)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3)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4)开户单位不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按购买金额百分之五十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5)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6)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7)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8)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9)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具体处罚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上述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在十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开户单位对人民银行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及其他单位一方面应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接受开户银行对其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从本单位内部管理的角度讲,也应当加强对现金的管理,把现金结算和现金使用压缩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是因为从业务经营的角度来说,各单位必须保持一定量的现金以满足其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但也不能保留过多的现金,因为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现金是所有资产中收益率最低的,将现金存入银行或用于购买短期证券等还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保留现金不能取得任何收入,过多地保留现金将降低单位资产的获利能力。而且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它无须变现即可挥霍使用,因而最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偷盗、贪污、挪用的对象。因此,各单位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钱账分管制度、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清查制度、现金保管制度、保险柜的配备使用制度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什么是钱账分管制度

钱帐分管,即管钱的不管帐,管帐的不管钱。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建立钱帐分管制度,可以使出纳员和会计人员相互奉制,相互监督,从而减少错误和贪污舞弊的可能性。因为,一个人即管钱又管帐,那么他犯错误和进行贪污的机会和成功的可能性就较大;而实行钱帐分管制度,一般来说,两个人犯同样错误的机会很少,而且除非两人有意识地合伙舞弊,否则其中一个人单独舞弊的机会和成功的可能性就大为减少。当然,管钱的不管帐,并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帐。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帐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帐;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帐(包括现金总帐和日记帐),出纳员编制现金日报表。但按《会计法》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什么是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各单位应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并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现金付出业务的繁简,以及现金开支的额度等,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以加强现金开支的日常管理。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本单位现金开支范围。各单位应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本单位的现金开支范围,如支付职工工资、支付职工差旅费、支付职工因公借款、支付零星采购材料款和运杂费等。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各单位应按其业务内容制定各种报销凭证,如工资支付单、借款单、购料凭单、差旅费报销单等,并规定各种报销凭证的使用方法,以及各种凭证的传递手续,确定各种现金支出业务的报销办法。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各单位应根据其经营规模、内部职责分工等,确定不同额度和不同的现金支出审批权限。比如,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0元以下的,由会计人员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单位财务主管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必须由单位总会计师(或主管副厂长等)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O0元以上的,由单位最高领导批准等。出纳员根据按规定权限经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核批准并签章的或者有关人员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什么是日清月结制度?

日清月结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的重要措施。所谓日清月结就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帐。这里

所说的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帐,结出库存现金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按日清理的内容包括: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帐。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帐,在此基础上,看看帐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帐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当日库存现金帐面余额。

(3) 现金盘点。出纳员应按券别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帐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帐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帐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帐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帐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对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帐错误应及时更正错帐;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检查库存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现金限额。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什么是现金清查制度?

在坚持日清月结制度,由出纳员自身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清查的基础上,为了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现金差错或丢失,防止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库存现金安全完整,各单位应建立库存现金清查制度,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帐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上。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间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帐项全部登记入帐,并结出帐面余额。这样可以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积极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 “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帐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格式如表3-2。

篇5: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篇一: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无锡市华雁密封件轴承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使公司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揭示生产、科研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 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遵循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事故隐患整改遵循“三定四不推”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主管领导(以下简称主管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 企管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

第八条 企管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九条 消防、保卫管理部门负责消防、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 企管部负责女工特殊保护、劳动合同中安全生产部分的执行、班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部门副职领导配合一把手做好本部门隐患排查工作,企管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赋予的安全生产、 1

消防工作义务,认真排查身边的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领导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章 隐患定期、不定期排查及分析

第十三条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采用巡回检查、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 职业安全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一)企管部负责监督检查:

1、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技改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落实情况;

3、职业安全卫生技措计划的落实情况;

4、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二)企管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保卫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1、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2、公司重大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企管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

1、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情况;

2、劳动合同中安全生产部分的执行情况;

3、技改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4、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第十五条 抽查和巡回检查:

(一)公司主管领导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进行抽查。

(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巡查:

1、部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包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解、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2、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包括:部门安全管理软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登记表等);

3、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完好状况;

4、劳动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

5、生产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6、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电动工具、移动电风扇是否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7、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操作;

8、危险点定员定量执行情况,责任人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认真

落实整改;

9、有无其它事故隐患。

(三)消防保卫人员负责巡查:

1、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2、防火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合理、完好状况;

4、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

5、剧毒品、易制毒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

6、消防应急知识掌握情况;

7、防盗措施落实情况;

8、消防应急设施是否完好。

(四)企管部对本部门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不定期巡查。

第十六条 定期检查:

(一)消防队员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月查、季查、年检。

(二)电工应按职责分工定期对配电箱、板、柜等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移动电风扇、手持电动工具、电网接地、防雷接地、电焊机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维修;

(三)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四)三级危险点定期检查:按公司《三级危险点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各部门组织做好岗位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性检查工作和班组长日查工作;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周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定期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组织部分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人员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安全性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参加检查的领导现场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由企管部负责汇总、建档、监督实施和考核。安全性大检查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1、每年“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根据上级要求制订相应的节日加班安全生产措施,并进行安全性大检查。

2、根据上级要求,制订某一时段的安全生产方案,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同时组织相应的安全性大检查。

第十七条 季节性安全检查:

(一)企管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春季防雷设施维护情况、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冬季防冻保暖工作情况;

(二)消防、保卫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夏季、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梅雨季节防洪排涝工作的落实情况;冬季防雪灾工作的落实情况,秋季、夏季防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 每季度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公司主管领导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同时部署下一阶段隐患排查工作。

第四章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在可能情况下在上月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当急需资金进行隐患治理时可以在应急资金中列支,以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条 财务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必须及时支付。

第五章 事故隐患处理

第二十一条 事故隐患实行报表填报制度。

(一)事故隐患实行零申报制度,相关的部门必须于每月底28日前向上级上报“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月报表”(见附表2)。

(二)企管部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安全生产监督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公司鼓励职工积极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对积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并及时上报,避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方案由安保办提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三条 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

(一)在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解决。本部门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信息传 4

递表”(见附表1)交相关部门处理,并报企管部备案。但在未解决前,有关部门要认真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对于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生产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保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或多次协调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告企管部。由企管部组织协调,必要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单”(见附件),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发,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进行严格考核。

(四)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企管部统一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有关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职业安全卫生信息传递单”由信息传递部门整理、保存。“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单”由企管部整理、归档。

第六章 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和有关专家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第二十六条 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企管部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总经理签字并盖公章后,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 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概况;

(二)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四)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五)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六)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 负责治理的部门按《方案》认真落实治理,并在期限内完成。

第二十九条 治理结束后,综合管理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三十条 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局复审销案,并同时报公司销案。需要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通

篇二: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三、引用文件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

2、《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四、职责

1、总经理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负责。

2、安委会负责重大隐患治理措施的审核。

3、公司各科室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办公室是公司事故隐患排查的牵头管理科室,有责任定期和不定期督促各二级科室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对隐患排查后的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5、账务部应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1、隐患排查方案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成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每次隐患排查时(日常检查除外)办公室制订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根据方案进行隐患排查。

1)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

隐患排查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安全管理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现场安全包括环保、工艺、设备、用电、消防、检维修、车辆运输和职业卫生等方面。

2)隐患排查方法

采取日常、综合、季节、节假日、专业、不定期等检查方式。

①综合检查

公司安全综合大检查每月一次,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设备科等科室参加,在检查时要有明确检查目的和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组织,现场检查后要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下发书面检查通报。

各相关科室每月要组织一次对本科室的安全检查,并要认真做好记录,落实好整改工作。车间每月月中、月末各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形成检查通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办公室。

②季节性检查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电、防建筑物渗漏等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等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尘、保温等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防滑等为重点。

③节假日检查

节假日前开展以防火防爆、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劳动纪律、治安消防、主辅设备运行情况等为重点的检查。时间在元旦、春节、“五一”节日、“十一”国庆节前

④日常安全检查

生产岗位工段长和岗位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特别要对危险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一时无法处理的必须做好警告标识并向工段、工段、车间领导汇报。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可直接向车间或相关职能科室报告并立即停止作业。

非生产岗位的工段长和岗位人员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有关科室落实整改。

⑤专业检查

办公室定期组织应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压力容器、防尘等进行专业检查。

⑥不定期检查

各单位应在设备开、停机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

2、隐患治理

1)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分级,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2)各级检查组织和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制订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定方案、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限期整改。

3)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各科室车间负责人组织本科室相关人员立即整改。

4)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改技措、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

5)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 各科室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和解决的,应写出事故隐患报告,立即报送办

公室。事故隐患报告主要内容有:报告科室、事故隐患的危害、事故隐患的现状、现采取的防范监控措施及应急方案、有关隐患的检查检测材料、消除隐患的办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现阶段隐患监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重大事故隐患应由公司安委会牵头组织评估,明确隐患等级、影响程度、范围,制定落实整

改措施、资金、目标和方案,无法确定方案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科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治理目标和任务;

?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 治理时限和要求;

? 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责任科室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办公室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6)事故隐患登记建档

办公室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3、事故隐患统计分析

办公室应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4、预测预警

办公室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有限公司

20**年8月1日
 

篇三: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为确保加工生产的安全,消除威胁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隐患大小的确定原则:

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导致可能发生事故的大小来确定隐患的程度。

1、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3、 其他事故隐患同样依据可能造成一次性死亡人数或经济损失来确定公司、车间级事故隐患。可能导致重伤1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为公司级事故隐患;有可能造成轻伤1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为车间级事故隐患。

第二条 隐患的治理:

1、 特别重大隐患及重大事故隐患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评估、确定。厂级、车间级隐患由公司委员会组织评估、确定。

2、 凡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监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 重大及特别重大隐患由公司明确资金筹措方式及整改方案;车间级事故隐患由车间上报,计划部门确定资金来源并指派隐患整改负责部门,由负责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整改。

第三条 隐患治理的评估

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由公司委员会组织联合检查验收小组,对隐患的治理情况组织检查验收、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