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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区、服务部运营费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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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区、服务部运营费用管理办法

内部工作通知书

主送:

各督导区、服务部

抄送(报):

拟稿:

核稿:

胡陈

(营销部

第J007号文)

o请即复<

请阅知

o请阅示

o请==日内回复

20**年督导区、服务部运营费用管理办法

各督导区、服务部:

20**年是深圳分公司崛起的关键年,为了支持各督导区、服务部的组织发展、基础建设以及业务推动,坚持“以价值为导向、建立大个险、建设大分公司”的战略目标。持续推进分公司个险营销业务发展战略,遵循以年度300万、月度30万作为服务部业绩考核基本标准。经分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运营费用组成部分:

20**年1月至12月,深圳分公司所辖督导区、服务部的日常运营费用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①行政办公费用;

②基础业务费用;

③弹性业务费用:为推进以业务单位为中心的自主经营建设,由分公司根据既定的年度目标分解月度平台责任额达成状况,给予弹性业务费用支持。

具体标准如下: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督导区、服务部运营费用计算标准

序号

费用项目

机构

当月标保标准

费用标准或费用提取比例

行政办公费用

服务部

当月标保≥30万

2500元

当月标保<30万

1500元

基础业务费用

督导区无1%

服务部无1%

弹性业务费用

根据各督导区、服务部月度平台责任额达成,分公司将逐月进行政策宣导。

备注:

1、当月费用根据上月承保标保(不含团个交叉)统计核发。

2、行政办公费用包含除水电费之外的所有通讯费(座机、移动)、交通费用、办公费用和其他杂费,超支部分由各机构自行解决。

3、费用下拨后如出现撤单或退保情况,按相应额度在次月扣除。

4、各服务部1%的基础业务费用,严格下拨至服务部使用。

5、各机构水电费用,由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另行发文通知。

二、运营费用动支报销流程:

以上运营费用的动支和报销流程按照分公司财务部的预算管理规定执行,所有费用均需要在预算系统中动支且签批完毕方可办理报销或借款。

三、解释权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分公司计划财务部及营销部。

泰康人寿深圳分公司

篇2: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管理,适用于公司各相关部门,本办法所指的电力设施系指公司各相关部门的运行,备用,停役及在建的电力设施。

总则: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组织管理及工作要求

3.1各相关部门应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归口部门,设立电力保护工作的专(兼)职人员,配备必要的车辆,相机等办案,外破联系工器具。

3.2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区段,落实责任到人,定期组织巡视检查电力设施,及时消除电力设施外围安全隐患。

3.3公司应积极联系地方政府及时成立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办公室。积极促请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3.4公司应及时成立企业内部电力设施保护委员会,设立工作办公室,在地方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下,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

3.5各相关部门分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应定期专门听取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汇报,掌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

3.6各相关部门应定期向上级领导,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反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提请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3.7公司应将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纳入企业预算管理,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费,用于电力设施保护日常工作及宣传活动的开展。

3.8各相关部门应投入足够的防盗防破坏经费,对重要等级或治安复杂地段的电力设施进行电焊等,提高电力设施自身防盗破坏水平。

3.9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发现或接到电力设施遭受外破事件或盗窃案件,应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做好物证收取,照像,录像等取证工作。现场抓获肇事者时应及时扭送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和取证工作。

3.10各相关部门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外破隐患,应及时向当事人提出整改,送达隐患通知书,并跟踪整改落实到位。相关书面内容要留存归档。

3.11各相关部门的相关领导人员,在发生重特大电力设施的外破事件或盗窃案件,应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现场抢修和事故证据采集工作,密切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同时立即电话汇报,24小时内专项书面上报。

3.12各相关部门应建立警企联防,群众护线的机制。通过义务与有偿相结合的形式,联系沿线各部门,基层派出所,乡村,建立健全警企联防,群众护线网络,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及时性和方便性。

3.13各相关部门应在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的人口密集地段,人员活动频繁的地区,车辆,机械频繁通行的地段,变压器平台等处,依法安装,配齐有关安全警告,警示标志。

3.14各相关部门应大范围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地方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对保护电力设施的好人好事进行正面报道,对危害电力设施的不良行为予以反而曝光,积极倡导群众爱护电力设施,营造“人人护电”的社会氛围。

3.15各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信息台帐制度,认真记录电力设施遭受偷盗,外破(汽车冲撞,开山炸石,挖坑取土等)的详细情况并存档。每月18日应及时上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报表。

3.16各相关部门年底应及时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结,总结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开展的情况,分析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形势,提出次年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思路。书面工作总结应在次年的1月15日之前报送。

4经费标准及使用

4.1电力设施保护经费定额

4.1.1220KV线路:220元/年.百公里

4.1.2110KV线路:150元/年.百公里

4.1.335KV线路:100元/年.百公里

4.1.4当年电力设施外破赔偿费的40%

4.2电力设施保护费用由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委员会统筹安排使用,各相关部门使用前须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委员会报批,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3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或宣传活动,参加人员每天误餐不超过30元,宣传品每件费用不超过90元。

5职责

5.1公司分管领导职责。

5.1.1建立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网络,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归口部门和专(兼)职人员,保障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费来源。

5.1.2检查,指导本部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专题报告,及时掌握电力设施保护的重大突出问题,研究制度解决办法。

5.1.3定期向上级分管领导,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或当地政府的经贸,公安,安监等部门汇报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情况,反映存在的重大突出问题,提请协调解决。

5.1.4审定本部门年度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计划,批复有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报告和经费开支。

5.1.4制定并实施电力设施防盗窃防破坏的技术措施,确保费用足够投入。

5.2归口部门的领导职责

5.2.1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工作。审定电力设施保护专职(兼职)的工作计划,并提出具体的工作指导。

5.2.2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本部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情况,及时反映重大突出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

5.2.3在分管领导的同意下,具体负责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与当地公,检,法部门的联络,接受当地政府部门有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积极协助其他部门搞好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5.2.4计划本部门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并安排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向分管领导提出有关费用开支和配备器材的报告。

5.2.5组织,落实各项电力设施的防盗防破坏的保护措施。

5.3电力设施保护专(兼)职人员职责

5.3.1具体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颁布的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具体负责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5.3.2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和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5.3.3具体拟定本部门电力设施保护的详细工作计划和要点,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反映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5.3.4具体组织建立群众护线员网络,并组织开展群众护线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5.3.5负责具体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偷盗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并配合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5.3.6负责具体联系政府有关部门的经办人员,处理电力设施遭受外力破坏的事件,消除电网供电的安全隐患。

5.3.7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资料和档案的收集,归类和保存,定期上报有关案件统计表和已结案件的资料。

篇3:网店店中店运营方案

网店运营方案

1、网络营销不是孤立存在的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可能脱离一般销售环境而独立存在。

2网络营销不等于网上销售网络营销是为最终实现产品销售、提升品牌形象的目的而进行的活动。网上销售是网络营销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结果,但并不是唯一的结果。

3、网络营销不等于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是为了促成交易而提供的支持,因此是电子商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不是全部。

4、网络营销不应被称为“虚拟营销”网络营销的手段都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5、网络营销是对网上经营环境的营造

是综合利用各种网络营销手段、方法和条件并协调期间的关系,从而更有效的实现营销目标

一、网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1号店店中店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上海灿烂人生酒业有限公司1号店店中店注册域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网店是宣传产品与品牌、展示品牌概念的重要窗口。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为上述的网店以及有关信息流程的管理和维护。

第二章网店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网站管理与维护遵循“总体规划、统一格式、分工负责”的原则。以品牌部为单位开展具体工作。

第二条

品牌部必须设专职网店管理员,负责网店的页面改版、日常管理与维护,企划平面设计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同时负责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三条

公司市场部指定专人负责网店产品信息、价格以及商城报价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四条

所有上网稿件必须经各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确认,报领导审批方可发表。

第五条

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网店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三章网店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一条

1号店负责网店的建设、维护,网店的推广和技术指导,并行使下列职权:

1、审核网店商品推广的促销计划;监督、检查网店推广工作;

2、指导、检查、监督各网站运行、维护工作;

3、负责淘宝网店以及公司商城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三条

商品简介、商品照片以及商品煽动性语言等栏目根据商品和销售情况,每半月报审修改一次,页面应适应产品特色和客户特点;

第四条

商品名称的文字以及说明文字,应具备动感和多样形式,特别要加上对商品的体验及感受。

第五条

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部门讨论,报领导审核,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各部门的支持与协作

第一条

品牌部负责网店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主管或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店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1、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信息由行政/供应部提供;

2、商品最新名称、价格以及客户服务等信息由市场部提供;

3、商品描述的准确性,由市场部主管随时校对;

第二条

品牌部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1、一般信息,如商品名称、详细描述,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2、重要商品信息、详细描述,网站管理员12小时内发布。

第三条

各部门协同合作,及时沟通

第四条

人员分工表

人员

工作内容

备注

监督指导网店工作。

主要负责淘宝网店运营、店铺装修、维护以及推广。协调各部门人员,做好淘宝网店整体工作。同时负责淘宝网店推广的实际操作,如论坛发帖等等

根据网络需求,随时调整运营方案。

李莉协助论坛,微博发帖事宜

主要负责淘宝网店货源、淘宝网店货物、物流等一系列具体问题。要在商品服务、物流查件等等各个环节为买家做好服务工作

市场部文案

对淘宝网店本公司产品,随时上网查看,对产品机理等等一些专业问题予以指导

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赵华,加以更正

第五章网站管理

第一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二条

网店由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三条

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品牌部报告,由网络管理员处理。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在网店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网店传播*、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网店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第七条

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4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八条

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网店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二、网店推广方式

在讨论推广方式之前,我们先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所以我们要将我们自身的功夫修炼好,那以下5点就很重要了

1、突出优势

网店多如牛毛,想要做得比别人好,当然要有自己的特色,有自己的优势。无论在风格、特色方面,货源、价格方面,还是服务、技术方面,都一定要有某个闪光点。

我们借助1号店强大的网络推广平台,1号店负责对我网店和单品进行推广。

我们只要做好店内的促销活动推广以及相关联商品的链接推广,通过优势产品拉动我灿烂人生酒的品牌影响及知名度。

2、店铺宣传

论坛:签名图是合法的广告,而且是论坛里最有效的,最容易吸引人的方法。做个漂亮的签名图和头像,简单又有效。标语,用上煽动性强的语言。签名档,是配合发帖和回帖用的,所以多发帖和多回帖是免不了的。签名图建议把宣传语写得吸引人一点,签名图和宣传语都不用附上店铺地址,根本是画什么添什么,别人一点签名图就可以链接你的店了。

签名图,头像及宣传语(相关文字说明)由市场部主管负责提供

友情链接:效果是有的,但是不是非常明显。有比没有的好

名片:发货的时候附上一两张名片,如果你的产品够好,买家还可以帮你宣传

其他:

直接宣传:告诉QQ好友、同学、身边的朋友等等,不用觉得害羞,你的朋友可能会是你的长期客户,不过对朋友价钱可不能太黑,可以适当的降价。

间接推广:上各种人气比较好的论坛,把签名档做成比较有吸引力的宣传语和店铺地址,最好是专业点的,和产品有关系的。以及让朋友的个人网站、博客什么的加个友情链接。

3:店铺装修

店标,签名图,公告,挂饰,分类模版,宝贝描述模版,店铺音乐。这些都属于店铺装修。但不是全都是好。

店标、签名图、公告:肯定是有好无坏的。挂饰做为点缀,也能让人感觉舒服点,无害。

分类模版:建议选择比较简约的分类模版,不要太花俏。

整个框架由1号店技术支持进行架设,我们负责内部的装修,签名,公告等,关于网店的内部装修,签名图,公告,挂饰分类模板等有专业的网店设计负责,费用预估:500.00元之内。前期,我们可以直接招盘寇少媛的网店图片,后期在慢慢的更换,突出自己的特点。

4:产品管理

分类:建议商品超过三页的话,进行详细的分类,每个分类数量以80件以下为宜,太多了让人看得累。

宣传:

1、宝贝描述:建议每件东西上架时,做好相应的说明,而且尽量要详细及相关商品的体验及感受。虽然这样前期很累,但是以后会省去很多麻烦,买家在浏览的时候,知道了想知道的,就可以马上决定买或者不买了。描述中图片尽量少而小,不然打开时太慢,会流失很多顾客的;否则经常被问相同或者不同的问题,这样更浪费了时间。再一个,QQ必须在线,不在线的话,很多顾客就流失了。

2、宝贝标题:不能忽视!很多买家,都会利用关键字搜索,所以,标题的好坏某个程度上决定了宝贝被发现的机率,建议在给宝贝写标题的时候,前面写宝贝名字,后面加上该宝贝所属项目的常用关键字。尽可能让你的宝贝拥有更多更全的关键字。另外:还可以合理利用淘宝首页的热门搜索。例如:三包,茅台,正品等关键字。

3、橱窗推荐:因为橱窗推荐的数量有限,所以尽量优先推荐快结束的宝贝,因为时间越接近结束,会排在越前,买家很少有耐心番很多页去查看的,所以距离结束太久的宝贝推荐了也没用。至于固定六件的精品推荐,当然是推荐最热门,最吸引人的宝贝。

1号店的橱窗推荐区别于淘宝,1号店的橱窗推荐由1号店有计划有规律的进行在首页推广,我们要做的就是做好沟通及日常促销维护工作。

4、照片:建议实物拍摄,拍摄环境建议选择光线充足的地方,自然光比灯光好,体现宝贝真实感。由专人负责拍摄,往往一张图片的好坏直接决定顾客的购买意向。

5、产品质量:买家都希望买到的东西是精美的。做工太粗糙,卖不起价钱,也不会讨人喜欢,买家也不会再来光顾,行政部要对仓库商品进行专人专管,做好商品的进销存管理工作,财务部定期做盘点及品质检查工作,以保证商品的品质。

5、沟通服务

善待每位网友:无论是不是顾客,是来买东西的,还是来问问题的。都应该热情的对待,热情的回答。营造一个好的购物环境,无论是买家卖家都会非常开心。多学习寇少媛以及浅草风客服经验。这一点,是由1号店客服统一进行专业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再由1号店的客服人员跟我方人员进行对接。

诚信:现在很多买家都比卖家还熟了,所以在买家询问的时候,要诚实的回答买家的问题,最好可以把产品的优点和缺点都告诉买家,这样可以防止买家拿到东西后不满意,而引发不愉快的事情。夸大、虚构产品的功效是在砸自己的招牌。

售后服务:1号店统一由专业的客服人员进行售后服务,随后再与我方网店管理员进行沟通解决。当然如果买家太无理的,做为别论。发货前最好是先检查好,如果买家收到货后才发现有问题,会降低对自己的信任,而且还需要退换服务,双方都吃亏。

在做好上述工作之后,我们来简要的说明下淘宝的推广方式

一、善于利用签名档

签名档,一定要展示自己的一些产品图片,这样比一些广告语更直接,而且最好是动画,因为前两天看了一个调查贴,普遍反映动画签名档更吸引人,而且动画的还可以展示更多的内容,所以一定要充分利用它们,说不定谁就会被你的签名档吸引到你的小店里。

二、努力发贴

发贴不要只发水贴,最好发主题贴,多发些能够吸引大家的贴,回贴呢也不要三两个字就完事,首先要认真看贴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看法,争取使你的回贴给人留下印象,而且要找新贴回,沙发坐不上,板凳也可以,呵呵,很少有人会愿意一页一页翻下去看回贴内容的,有很多人跟贴的热门贴就算我们回了,被人看到的机会也是少之又少的。

三、商品名称仔细推敲

商品名称很重要,不能马虎了事,商品名称在三十个字以内,那么我们就要把这三十个字用足,或者给自己所有的商品名称前面都加上店铺名称,这样让买家在众多的商品中能够多次浏览到你的店名,即使是不进入,也至少可以留下一点印象吧,先混个脸儿熟,或者就加上什么吸引眼球的字眼,什么最低价,什么特惠活动之类的,然后商品的颜色及尺寸能描述则描述。

文字描述部分由市场部主管负责提供。

四、利用QQ上的状态信息

这是最简单的一招,可是我看到还是有很多人没有利用,不知是没想到还是不屑于这么做,其实,这个状态信息也可以成为你的一个小广告,名字后面可以放上你的优惠活动信息,或者新货上架信息,不过不要太长,最好能够让人一目了然,具体多少字,还要看你的名字有多长,如“正品化妆品特惠活动进行中”,有时也会是“新货到喽,快来看看吧”。

五、利用自动回复信息

我们不在线的时候,可能会有买家的旺旺留言,所以最好是设置自动回复信息,这个信息也可以帮助我们安抚并且留住买家的,因为我们不在线的时候,买家就有可能会选择其他店家的东东的。

板书由

六、利用QQ的个人资料

重新申请QQ号。

我想基本上每个卖家都有QQ,那个QQ里的个人说明都利用上了吗?例如:

我的1号店:灿烂人生酒

店铺的链接*********************

茅台系列,年份酒,飞天茅台,名将酒,灿烂人生酒

每个想在QQ上寻找聊天对象的人应该都会先查看一下对方的资料,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趁机做个小广告,或许就有哪个人对这个感兴趣而成为我们的买家

七、利用其他论坛

我们要在其他的论坛上也留下我们小店的广告,但是切记,做广告也不要那么直白,否则不单不会起到好的效果,相反就惹人反感,把在其他论坛上的个人签名换成了我们的店名、店址和经营项目。

八、充分利用个人空间

充分利用个人空间、店铺介绍点击你的用户名首先看到的就是个人空间,所以一定要把这里布置得漂漂亮亮,让人一看就能知道你店里卖的是啥,就产生到你店里看看的欲望

十一、店铺链接、加入商盟、到生意火的大店里留言

十二、在QQ群上发广告

建议这招要慎用,就算是用也是谦逊有礼,客气再客气,否则会招人烦的

十三、利用评价宣传店铺

我们有时看到卖家作出的评价都非常简单,要么是“好买家”三个字,要么干脆什么都不写,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这个发言的机会利用起来的,因为,很多买家在购买东西的时候会首先查看卖家的信用,那么我们就要趁机做个广告。

三、1号店促销方式

1、网上折价促销

折价亦称打折、折扣,是目前网上最常用的一种促销方式。因为目前网民在网上购物的热情远低于商场超市等传统购物场所,因此网上商品的价格一般都要比传统方式销售时要低,以吸引人们购买。由于网上销售商品不能给人全面、直观的印象、也不可试用、触摸等原因,再加上配送成本和付款方式的复杂性,造成网上购物和订货的积极性下降。而幅度比较大的折扣可以促使消费者进行网上购物的尝试并做出购买决定。

2、网上变相折价促销

变相折价促销是指在不提高或稍微增加价格的前提下,提高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数量,较大幅度地增加产品或服务的附加值,让消费者感到物有所值。由于网上直接价格折扣轻易造成降低了品质的怀疑,利用增加商品附加值的促销方法会更轻易获得消费者的信任。

茅台收藏回收机制:凡购买茅台收藏系列酒(20**出品),承诺两年后以市场价进行回收。由全国专营店网点与上海总部执行此事项。

3、网上买赠促销/加价送促销

买赠促销目前在网上的应用不算太多,一般情况下,在新产品推出试用、产品更新、对抗竞争品牌、开辟新市场情况下利用赠品促销可以达到比较好的促销效果。

赠品促销的优点:a可以提升品牌和网站的知名度;

b鼓励人们经常访问网站以获得更多的优惠信息;

c能根据消费者索取增品的热情程度而总结分析营销效果和产品本身的反应情况等。

买赠促销应注重赠品的选择:a不要选择次品、劣质品作为增品,这样做只会起到知得其反的作用;

b明确促销目的,选择适当的能够吸引消费者的产品或服务;

c注重时间和时机,注重赠品的时间性,如冬季不能赠予只在夏季才能用的物品,另外在危急公关等情况下也可考虑不计成本的赠品活动以挽回公关危急。d注重预算和市场需求,赠品要在能接受的预算内,不可过度赠予赠品而造成营销困境。

加价送促销:购物满一定金额,加价送赠品。

赠品:具有一定知名度或影响力的商品,如(茅台内供酒,精品红酒(拉菲),灿烂人生小瓶试用装,精致的酒具,打火机,)

四、淘宝网店注意事项

1、定价

定价一定要合理,本着一分价格一分货的规则定价。让客人拿到货后感觉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好评自然而来!才用零售价和会员价两种方式。

零售价:采用略低于市场价进行定价,具体价位经部门讨论得出

会员价:根据商品毛利率的不同,给出相应的折扣优惠定价,经各部门协商得出。

2、服务

由1号店专业的客服进行统一的回复,避免了我司在这方面的欠缺。1号店客服跟踪后,再与我网店负责人沟通相关工作。

3、发货

发货前严格检查宝贝的质量并跟踪订单核对客人的要求。

配送

1.散件较少,由专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配送

2.散件较多,由我司自有物流进行配送

3.团购量大,由我司自有物流进行配送

发货,配送工作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4、售后

由1号店客服统一处理,进行前期的售后客诉服务,随后再交由我司网店负责人进行处理。

5、信用诚信

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买家及表明我们的决心,1号店统一采用保证金(保证金额5000.00元)先行赔付的原则。

篇4: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司法部

【颁布日期】19961230

【实施日期】19970101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所在的市、县以外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称为律师事务所分所。

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由分所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核登记。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一)成立时间满四年;

(二)有专职律师二十人以上;

(三)申请设立分所前两年内未受过处罚。

第五条

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二)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三)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其中分所负责人应当具有两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第六条

分所的名称应当为:律师事务所名称十分所所在地(市、县)地名十“分所”,一个分所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向分所所在地(市、县)司法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派驻分所的律师名单、简历、居民身份证及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三)律师事务所向分所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分所的执业场所证明和资金证明;

(五)由律师事务所登记机关出具的律师事务所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

接受申请的市、县司法局应当在30日内提出意见,并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核。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报送的司法局和提出申请的律师事务所,并抄送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第九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收到准予登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分所的开业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7日内办理完毕,并颁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同时将派驻分所律师的执业证书更换为分所住所地的律师执业证书。

第十条

分所凭据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开展业务活动。

第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对分所具有下列权利:

(一)任免分所的负责人;

(二)制定分所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分所的分配方案,对分所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四)处置分所的资产;

(五)决定分所的终止;

(六)其他由律师事务所决定的事宜。

第十二条

分所可以在当地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分所聘用的律师向分所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第十三条

分所的年检及其所属律师的执业证书注册,由分所的登记机关办理。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变更分所的登记事项,应当到分所的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律师事务所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分所的登记事项也应当作相应的变更。

第十五条

分所停办、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时,应当办理注销登记,由分所的登记机关收回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分所公章及所属律师的执业证书。

律师事务所停办、被吊销执业证书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时,其分所应当终止,并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

分所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后,由登记机关在报刊上公告。

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由司法部统一制作。

第十八条

分所应当接受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

分所及其律师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分所住所地有处罚权的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处罚,并向分所所属的律师事务所的登记机关通报。律师事务所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律师事务所应负的责任对其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1994年7月2日颁布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篇5: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

《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已经20**年7月29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

20**年8月5日

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

(20**年8月5日市政府令第4号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整合公共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网格化管理,是指按照统一的工作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委派网格监督员对责任网格内的部件和事件进行巡查,将发现的问题通过特定的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传送至处置部门予以处置,并对处置情况实施监督和考评的工作模式。

责任网格是指按照标准划分形成的边界清晰、大小适当的管理区域,是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地理基本单位。

部件是指窨井盖、消火栓、电力杆、电话亭、防汛墙、道路护栏、公交站亭、交通信号灯、道路指示牌、垃圾箱、行道树、加油站等与城市运行和管理相关的公共设施、设备。

事件是指占道无照经营、非法占道堆物、毁绿占绿、违法搭建、非法客运、无证掘路、餐饮油烟污染、非法行医、非法食品加工等正在发生的影响公共管理秩序的行为,以及暴露垃圾、道路破损、墙面污损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状态。

第三条(管理原则)

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遵循“条块联动、资源整合、重心下移、实时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部门和单位职责)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负责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域内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主体,其所属的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本市城管执法、交通港口、规划国土、房屋、路政、环保、水务、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环卫、道路和绿化养护、燃气、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承担公共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处置工作。

第五条(信息共享和执法对接)

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应当预留接口,逐步与其他管理领域实现信息共享。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与现有的联合执法体系的对接机制;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联合执法体系予以处置。

第六条(经费保障)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因承担城市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所需要的经费,由市和区(县)财政予以保障。

公共服务单位因承担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处置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应当纳入本单位现有的经费渠道予以解决。

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工作量数据,可以作为所需经费的测算依据。

第二章规划、工作标准与信息系统建设

第七条(规划)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的要求和本市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

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对象、区域、标准、流程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等内容。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本市新城、新市镇建设应当同步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体制。

第八条(网格化管理内容)

对公用设施、建设管理、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公共卫生等管理领域内可以通过巡查发现的部件、事件问题,应当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内容。

第九条(工作标准的制定)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制定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和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应当明确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部件和事件的具体类别、名称及其说明、责任分工、案件分派规则、处置要求、处置流程、处置时限等内容。

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应当明确系统功能与性能、运行环境、编码体系和基础数据管理等内容。

第十条(信息系统建设)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本市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以及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建立市级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用于记录、监管全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情况。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城市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用于部件和事件问题的受理、分派以及处置情况的监督,并可以根据所辖区域实际情况,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分平台。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应当配备本部门、本单位的城市网格化管理处置信息终端,用于接收部件、事件问题的分派信息和反馈处置情况。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对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维护要求)

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应当遵守全市统一的要求。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方案,明确维护要求、维护方式等内容。

第三章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巡查、发现和立案)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安排网格监督员对责任网格进行日常现场巡查。

网格监督员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部件、事件问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摄像等方式,即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予以立案。对于巡查中发现的能够当场处理的轻微问题,网格监督员应当当场处理,并即时将处理信息报送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

对于本市相关服务热线等渠道转送的市民投诉、举报问题,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安排网格监督员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属于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部件或者事件范围的,应当予以立案。

第十三条(网格监督员的管理)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负责本行政区域网格监督员的管理,并为网格监督员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交通工具和休息场所。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全市统一的网格监督员工作规范和实务操作流程,并组织实施网格监督员的培训。

第十四条(案件分派)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案件内容和职责分工,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案件分派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应当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接收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分派的案件信息。

案件涉及多个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的,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可以指定一个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负责接收分派的案件信息。

第十五条(案件处置和反馈)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收到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分派的案件信息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置工作,并将案件处置结果反馈至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置工作的,应当及时告知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并说明理由。

对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传送的照片、录像等信息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后,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第十六条(核查和结案)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收到反馈的案件处置结果后,应当安排网格监督员对案件处置结果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处置结果符合处置要求的,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予以结案;不符合处置要求的,应当将案件退回并要求重新处置。

第十七条(案件信息管理)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案件的巡查、立案、分派、处置、核查、结案、督办等信息如实录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和泄露。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分析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案件信息,并作为提高城市网格化管理效率、改进行业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科学决策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特殊案件的处理

第十八条(联合执法)

对于网格监督员发现或者现场核实的情况复杂、需要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处置的案件,区(县)网格化管理机构可以将该案件信息及时上报区(县)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采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处置。

第十九条(特殊案件的分派和处置)

对于属于跨区(县)行政区域或者市级有关部门管理情形的案件,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案件上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予以分派。

对案件处置存在争议的,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负责案件处置的协调;必要时,可以直接指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案件督办)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案件处置工作,且未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对案件进行督办。

第五章评价和考核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对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评价)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处置工作定期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区(县)人民政府。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对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市级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处置工作定期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经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

第二十三条(考核)

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评价结果,应当作为下列考核的依据之一:

(一)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城市管理目标考核;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以及区(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城市管理目标考核;

(三)相关的行业管理考核。

第二十四条(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的,有权向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相关区(县)人民政府举报。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举报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

经核实的举报,应当作为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评价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阻挠网格化管理行为的处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恐吓、威胁或者伤害网格监督员的;

(二)破坏、抢夺网格监督员的工作装备、交通工具的;

(三)阻挠网格监督员正常履行巡查、发现职责的其他行为,依法应予处罚的。

第二十六条(网格监督员的违规处理)

网格监督员未遵守本办法规定的网格监督员工作规范和实务操作流程,致使部件或者事件重大问题未及时发现造成不良后果的,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对其作出处理。

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单位违规处置行为的处理)

公共服务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置的,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或者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告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照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行政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本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安排网格监督员进行巡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予以立案的;

(三)案件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怠于履行特殊案件的上报或者处置协调职责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专业网格化)

本市尚未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专业管理领域,可以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专业网格化管理平台,并接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