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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艺术团演员签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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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艺术团演员签约合同

演员签约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经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

合同范围:

1.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演员,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乙方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的所有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

1.2、演艺活动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录音、舞台、演唱、剪彩、登台演出、模特等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第2条

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有效期==年,至*年*月*日合同终止。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有义务竭尽全力为乙方开拓其创作及表演事业,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劳动,授权由甲方组织或接洽并代为签订相关商业合约以及财务管理;

3.2、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3.3、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3.4、在合约期间,甲方拥有乙方的肖像权、艺术形象、著作权、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的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各类演出的代理权;

3.5、甲方作为乙方的唯一经纪人,有权使用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声像权利,但授权或使用的方式必须告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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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艺术行为、演出行为、以及各种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

3.7、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的演出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按公司规定标准)。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自愿尊重并配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2、乙方将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权处理,并接受甲方管理和安排,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及演艺有关的活动,乙方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之安排,给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参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及演艺活动相关的事宜;

4.3、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务时,不得从事与演出无关的事宜,服从甲方的安排,乙方如出现迟到、早退、不到或抛开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动,都视为违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乙方责任及经济赔偿;

4.4、合约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演艺活动相关的合同。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委托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其以各种方式追加代理费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5、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4.6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向乙方追究赔偿: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3)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4)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第5条

违约责任:

5.1、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违约一方按照给守约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进行双倍赔偿;

5.2、甲乙双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同,违约一方等于自动放弃合约期间所有相关权利。

第6条

合同的解除:

6.1、如乙方因为疾病或伤残、毁容、失声等,无法继续进行演艺事业的,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同,而不按违约处罚。

6.2、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转签给其他公司,所有转让费用,由甲方所得。

6.3、在甲乙双方共同自愿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的条件下,本合同可提前解除。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合约期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经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将本合约的内容向第三方进行披露;甲乙双方由于合作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工程流程、商业计划、系统设计、技术等,双方均需为对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信息。

7.2、本合同解释权在甲方。有效期

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续约的优先权。

7.3、如在执行合约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4、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7.5、此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7.6、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同专用章)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本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20**版)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心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金桥碧云90酒店及商务办公楼

工程地点:金桥出口加工区G1号地块

工程内容:见前附表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列明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计划*年*月*日

竣工日期:计划*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人民币)

其中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元

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报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篇3: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本本(20**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制定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

合同示范本本(20**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本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本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和设施。

五、第一条第8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根据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管理费可上下浮动,但一般不超过装修总价款的10%。

七、第二条“材料供应”,无论是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属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八、第五条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九、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予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十、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两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一、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十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可向上海建设交通网(http://www.shucm.sh.cn/查询。

十三、本合同示范本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十四、本合同示范本本是《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版)的修改版本,自20**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路弄(村)

号楼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厅

厨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7.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元,拆除费==元,清洁、搬运、运输费==元,其他费用==元,管理费==元,税金(3.41%)==元,“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本本《使用说明》第十条的内容协商约定为

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元)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篇4:合同履约情况承诺书合同履约情况承诺书

合同履约情况承诺书合同履约情况承诺书

致:

我公司作为===工程的投标申请人,在此郑重承诺:

我公司在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内合同履约率为100%

特此承诺!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篇5:合同经理岗位职责

合同经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法规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条例和规定。

二、负责基建处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审核和有关合同的签订,并对工程的全过程行使合同管理职能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工程项目的总预算编制,并转交计划部门报批初步设计与概算。

四、负责各单项工程的标的编制及预算审查,核定工程的合同造价。

五、负责提交由业主供材的工程材料计划。

六、负责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和申报工作,按照学校照头便管理办法,主持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投变过程中的个各项工作,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

七、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报送计划科的月进度表,控制工程施工中投资完成情况。

八、参与图纸会审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审核合同或协议,确认与工程结算有关的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以及所有合同或协议的归档工作。

九、负责竣工决算的出身于终身的报审工作。

十、负责收集汇总工程项目所有涉及造价减持的变更签证,及时把造价增减数额和投资完成情况向处领导反馈,为处领导掌握项目投资动态和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负责购买征订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定额、文件、资料。积极培训人才,加强注册造价师及预算员的系统培训,推动会员持证上岗。

十二、配合其他科室工作,并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