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库吧
专注精品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
本月更新4111  文章总数349951  总浏览量6489258

中医诊所医师工作职责

  中医诊所,工作职责,医师]相关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参考借鉴,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医诊所医师工作职责,仅供参考其相关内容与写作格式,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中医诊所医师工作职责

中医诊所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篇2:中医诊所规章制度编集

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

6、对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树立良好德。

治疗室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凡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5、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1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75%的浓度。

6、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更换。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观察室工作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患者,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急诊值班医师、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的患者,必面写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值班医师早晚查床1次,重病随时观察治疗。

4、急诊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要观察患者的临时变化,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要观察患者,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写出书面记录。

药房工作制度

1、认真遵守技术常规及操作规程,收方后对处方的内容、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剂量、用法、禁忌、药名、色质、剂型等查对无误后方可调配。调配后经另一个人核对并签字,再将用法写在瓶签和药袋上,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方可发出。对易沉淀的液体方剂要注明“服前摇动”,外出药注明“不可内服”字样,以免发生意外。遇有处方用量、用法不妥时要直接与医师联系解决。

2、对含有毒、麻限剧药品的处方调配时应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遇有标签模糊或疑似变质的药品,查清后再行调配。做到称量准确,切勿估计取药。

4、调剂室内储药瓶在补充药品时,须经核对,尤其是同一类型更应注意。储药瓶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位置陈列,补充药品后放回原处以利工作进行,防止拿错。

5、调剂室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交谈说闹,吸烟,洗衣服等。调剂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衣帽要整齐。

6、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定期盘点,填表上报。二级库的缺药应及时增补。

7、已调配的处方,应分别装订存查,按医院处方制度执行。

8、调剂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其他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药房。

10、定期向临床科室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剂量、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信息,并及时提供即将过期失效药品名录,以减少浪费。

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

1、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以为病毒性疾病的病人,不使用抗生素。

2、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宜使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症状得出县和病原体的检处。

3、对于细菌感染的患者,应用抗生素前,应做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根据结果指导合理使用抗生素,对于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者,可按临床表现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4、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特别是注意避免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的局部应用。

5、尽量避免抗生素联合应用药,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抗生素应用的指征是指在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等,以二联为宜。

6、抗生素的使用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用药。

7、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禁止无针对性的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外科手术的预防用药应有严格的针对性。

8、为预防抗生素发生过敏反应,在使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过敏试验,氨基糖甙类除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做过敏试验。

处方制度

一、处方权限

1、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其亲属开方取药。

2、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处方书写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必要时可用拉丁文),要求字迹清楚、项自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三、处方限量

普通药以3日为限,对某些慢性疾病或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7日量,如超过7日量须经领导批准。

四、处方保管

1、每日处方按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分别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妥善保存。

2、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精神药品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2年,到期领导批准后销毁。

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用法、时间、浓度)。

2、操作前严格检查药品质量、名称,如标签是否清楚、有无变质过期。使用无菌物品前认真检查有无失效、破损、污染等。

3、严格执行操作常规。严格按医嘱或处方给药,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抢救除外)。抢救病人时执行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方可执行。

4、使用易过敏药物前,详细询问过敏史,无过敏史按药品说明书做过敏试验,并做好发生过敏反应的抢救准备。多种药物同时应用时,注意配伍禁忌。

5、使用溶媒时,标签要注明开瓶日期和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继续使用。

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6、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戴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安全注射管理制度

1、所有医疗保健人员,必须树立安全注射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在预防接种、医疗注射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发生注射事故;

2、注射部位皮肤消毒,用无菌镊子夹取75%乙醇棉球或用无菌棉签蘸75%乙醇,螺旋式的由内向外消毒,涂擦直径大于5cm,消毒区不可用手触摸,接种疫苗时,不能用店碘伏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接种完不可用乙醇棉球压针眼;

3、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供应,采购时要索取三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合格证),到货后要认真填写入库登记,并有出库、使用后销毁登记,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后必须回收销毁,过期及破损的一次性卫生用品要定期报损销毁,严禁继续使用,严禁二次使用。

4、认真进行安全注射的培训,督导、考核,每年对乡医培训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限期纠正,再次进行考核,对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及造成注射事故者,报请区卫生局按规定处罚,每季对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购货使用、销毁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报请区卫生局按规定处罚。

无菌操作制度

1、在执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明确物品的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2、执行无菌操作前,应先戴帽子、口罩、洗手,并将手擦干,注意空气和环境清洁。

3、夹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

4、进行无菌操作时,凡未经消毒的手臂不可直接接触无菌物品或超过无菌区取物,应与无菌区保持一定距离,以免污染。

5、无菌物品在菌区或灭菌容器内,无菌物和有菌物应分别放置,无菌包一经打开,应尽快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

6、无菌包应按消毒日期顺序放置,并经常检查是否过期失效。

7、无菌盐水及酒精棉球罐周消毒二次,棉球、纱布不可装得过满,以免接触容器外面的污染。

8、消毒物品要有明显日期标志,有效期为一周,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微生物监测。

9、注射室、产房、手术室、换药室、人流室、新生儿室、供应室(无菌储物间)等应有空气消毒制度,每月进行空气培养一次。

10、抽血操作实行一人一巾一带,抽血使用的棉球,棉签应集中处理,防止随地乱扔或带出院外。

11、用化学消毒液浸泡器械时,要打开关节,盒盖上标有可用时间。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4、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

2、保持各室空气清新,定时开窗通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治疗室、处置室、注射室等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每次30-60分钟;每日用25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物表一次、拖地两次,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及时擦拭、消毒;器械消毒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根据情况浸泡30-60分钟,并做好登记工作。

3、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凡侵入性诊疗用品必须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不能用高压灭菌的器械,可用2%戊二醛(每周更换一次,有可见污染物随时更换,并每日用专用试纸测试浓度)浸泡10小时后,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后使用;与未破损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的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在消毒灭菌有效期内使用,不得重复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和用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灭菌。

5、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开放置,标识清楚。消毒物品、消毒液及无菌液一经打开,须注明启用日期、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6、使用中消毒液要保持有效浓度,一般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液每日更换,并进行消毒液浓度测试。特殊感染者参照相关标准。

7、诊室、治疗室、观察室、处置室等地使用的清洁工具(抹布、拖把等)定点放置,拖把标识清楚,分别清洗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8、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应配置流动洗手设施,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均要按“六步法”洗手或手消毒。

9、发现传染病,进行暂时隔离,及时上报转诊,对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实施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诊所法人为第一责任人。

2、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使用黄色专用塑料袋盛放,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使用利器盒盛放。严禁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及时封口。容器外表被污染时,应增加一层包装。

3、市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实行集中定点处置。

4、医疗废物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应日产日清。

5、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在48小时内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医疗废物处置记录保存3年。

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制度

按照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管理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毒灭菌应遵循的原则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2、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3、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方法。

4、禁止用消毒液保存物品,消毒灭菌后应及时取出,用清洁或灭菌水冲洗干净后,控干保存。

5、用于消毒灭菌处理的容器及器具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6、在进行消毒清洁处理时,如擦拭门窗、桌椅等时应备两桶,一桶装放清洁抹布、一桶装放使用后的脏抹布,脏污时随时更换,用后终末消毒。禁止一桶水一抹布的清洁方式。

7、连续使用的消毒灭菌物品必须有明显的消毒灭菌标识。

二、各类物品的消毒灭菌方法

1、高压蒸汽灭菌: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压舌板、舌钳、开口器、引流管、引流瓶等(一用一灭菌)、三联瓶(一周灭菌二次)。

2、煮沸消毒法:暖水瓶塞(终末消毒)、奶瓶、塑胶奶头、毛巾、配奶器等(一用一消毒)、擦手巾(一日一消毒)。

3、干热消毒:油、粉、膏等首选,玻璃、搪瓷等耐高热物品也可选用。

4、清洗:可以由洗衣班完成。这类物品为低度危险性物品,虽有微生物污染,但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当受到一定量致病菌污染时才造成危害,这类物品和器材仅直接或间接地和健康无损的皮肤粘膜相接触,一般可用低效消毒方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即可,仅在特殊情况下,才作特殊的消毒要求。如:口罩、隔离衣(一用一消毒,浸湿或脏污时随时更换消毒;如有特殊要求可送供应室灭菌处理)、工作服、床单、被套、枕套、帽子、血压计袖带等(一周一消毒,脏污时随时更换消毒或清洗)、擦手巾(一日一消毒)。

5、物理通风:室内空气无明显感染症病人污染时,每日物理通风两次(上下午),一次20─30min;有感染症病人污染时,每日或终末用紫外线灯照射或臭氧消毒。

6、消毒液浸泡法:体温计、止血带、肛管、胃肠减压器、洗胃管、简易呼吸气囊、器械清洗桶、砂锯、弯盘、治疗盘、手套、拖布、抹布(一用一消毒)、吸引器的贮液瓶和塑胶管、输液网兜、输液牌、隔离鞋、氧气通气橡胶管、污物桶、痰盂、肥皂盒、洗手池、水槽(一周一消毒)、呼吸机及麻醉机管路、雾化器、湿化瓶等(一周一消毒,连续使用的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

7、擦拭法:对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适用于以下物品:通气管(一周一消毒,连续使用的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湿化瓶干燥扭紧备用)、治疗台、喷雾器、耳镜、电耳镜、额镜、咽喉镜(一用一消毒)、吸引器表面、听诊器、病历夹、电话机、血压计不可接触水部分、墙壁、门窗、冰箱、显微镜、急救柜(一周一消毒,脏污时随时消毒)、办公桌、办公椅、门把手、治疗车、推车、病床、诊察床、产床、手术床、轮椅、床头柜、水龙头、地面(一日一消毒,脏污时随时消毒)、暖水瓶(终末消毒)。

8、喷洒法:墙壁、地面等物体表面(脏污严重时)。

9、干粉消毒法:一般使用漂白粉,适用于病人的呕吐物、体液、血液等量较大时,局部消毒处理后再进行拖擦清洗。

医源性感染登记、暴发报告制度

1、医务人员要熟悉医源性感染分类诊断标准,并不断加强有关医源性感染基础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医源性感染控制水平。

2、疑是为医源性感染病人应及时采集标本送检。

3、确诊为医源性感染时,应由经治医生于2小时内报告诊所负责人,并认真记录该病例。

4、凡发现在诊所3例以上的相同细菌感染的病例,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暴发流行。

5、每季度对医源性感染病例进行统计,综合分析,并反馈。

6、当出现医源性感染流行趋势时,工作人员于24小时内报告诊所负责人,并通报相关科室。经调查证实医源性感染流行时,诊所应当于24小时内报告上级部门,并及时进行隔离治疗,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医务人员手卫生与监管制度

1、医务人员洗手时必须使用流动水设施洗手。

2、洗手建议使用洗手液,如使用肥皂应悬挂晾干,保持清洁干燥。

3、特殊单元应配备一次性干手纸或干手器等干手物品。手术室干手巾应每人一用,用后清洁、灭菌;盛装消毒巾的容器应每次清洗、灭菌。

4、洗手池池面应光滑无死角,每日清洁或消毒。

5、洗手池边应配备“六步洗手图”,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洗手;手术室应配备计时装置、洗手流程及说明图。

6、手消毒剂应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7、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8、当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9、下列情况应进行洗手与卫生手消毒:

(1)当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2)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10、当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应先洗手,然后进行手卫生消毒。

11、医务人员不得戴假指甲戒指等饰物,要保持指甲和指甲周围组织的清洁。

12、摘除手套后,应用肥皂(皂液)清洁双手。

13、手卫生合格标准:卫生手清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2

清洁卫生工作制度

1、室内有足够且符合卫生要求的垃圾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医疗用一次性物品定点收存,由市危险废物处理站统一收集并处置。

2、按照市政府要求,搞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3、向群众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的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荣,不卫生为耻的社会风尚,使医院有一个文明、卫生的优良环境。

4、病房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要求四壁无尘,窗明几净、地面无痰迹、污物、墙壁不乱钉钉子,不乱拉线,不乱贴纸条。

5、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物桶和垃圾及时处理,而厕所定时洗扫,无臭气,保持清洁卫生。

6、病房内工作安排要科学化,先铺床、再拖地、后治疗。

7、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医疗用房内抽烟。

8、保持病员个人清洁卫生,一般病人每周个人卫生清洁一次并换被服衣服一次。

9、有健全的卫生清扫,发动所有工作人员,共同搞好室内外卫生。

临沂兰山区孙玉甫中医诊所

篇3:试验室主任工作职责补充

品管科工作职责的重申及补充

1.品管各岗位工作必须严格依照我公司规定的各岗位工作规程操作,由试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操作完成度;

2.对夏冬两季配合比试拌日期规定为夏季配比试拌完成时间为4月15日,并于6月1日应用;冬季配比试拌完成日期为9月15日,并于11月1日应用。应用当日必须测定静态及动态坍损,数据上报试验室主任;

3.原材料检测频次严格按公司规定数量抽验,其中砂进场后需立即使用快速检定仪进行氯离子含量检测及筛分析,其他相关指标当日下班前必须完成,且每周一次使用滴定法对快速检定仪氯离子含量数据进行比对试验。规范留样程序,其中水泥、煤灰、矿粉留置45天,外加剂留置3个月。试验员每日向试验室主任汇报当日原材料检测情况,根据试验结果试验室主任确定砂石比及大小石子比。当日混凝土工作性波动而需调整配合比,需由试验室主任授权;

4.对资料制作再次强调规范性和保密性,尤其对补做资料部分,需由试验室主任授权,资料员不得私自修改资料;

5.再次重申试块制作及送检工作需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各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开盘及抽检试块的制作。在试块制作的流程上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完成取料、制作、养护、运输等。认真压验开盘、自检试块,且必须在每日上午11时前完成;试块送检前必须压验,压验数据试验室必须经试验室主任确认后方可送检;

6.试验室主任每日需认真填写《试验室主任内控工作日志》,并于当日向各厂执行经理汇报;

7.厂务部将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及试验室主任内控工作日志对各厂品管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厂,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篇4:综治维稳工作职位工作职责

根据科室职能设置及区派驻我镇的基层机构,镇党委确定以下部门作为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成员单位,承担相应工作职责。

1、综治办工作职责

组织召开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例会,主持综治维稳中心日常工作;传达贯彻中央、市和区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分析辖区情况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和解决办法;管理辖区群防群治队伍;指导、协调、推动各村及各部门落实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措施。

2、信访办工作职责

负责同级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宣传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北京市《信访条例》;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负责群众来信的登记、摘报、交办、催办,承办市、区信访部门领导批转的信访案件并报告处理结果;负责镇领导批示信访案件协调处理工作;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记录、交办、重点信访协调、督办及信息上报工作;负责信访的综合分析和信访信息、来信的综合统计,人民内部矛盾的纠纷排查;参与信访案件的查处,协调辖区内部单位、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负责制定信访工作的各项责任制度。

3、610办公室工作职责

落实对法*等*组织的深挖打击、严密监控、教育转化,确保实现无非法聚集、无组织串联、无捣乱破坏、无进京滋事的工作目标,不发生插播广播电视事件;对法*以外的*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建立信息网络,及时掌握非法活动情况,坚持取缔与打击并重,教育转化与扶助转化为目标,决不能让其形成气候。

4、流管办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关于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部署;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员的业务水平;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和出租房主的责任意识;协调、指导、督查有关单位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与服务工作。

5、司法所工作职责

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指导村和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减少重新犯罪;指导村和有关部门管理好村服刑人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事纠纷调解工作;通过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保护其合法权益。

6、城管分队工作职责

宣传城市管理有关法规条例;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经营,加强环境治理,改善村镇环境秩序;协调配合供暖、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防汛、防灾及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7、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责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健全和完善“严打”整治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多发性违法犯罪活动;负责辖区治安巡防队伍业务指导,切实加大对“两抢一盗”等可防性侵财案件的防控力度;加强外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预防和控制外来人口违法犯罪;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治安巡逻和警务站建设,积极推行科技创安,建立多层次的治安防控体系,增强预防和控制能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平安创建检查考核工作。

8、工商所工作职责

加大对制假、贩假等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规范市场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引导、鼓励、支持待业人员特别是失足青年和刑释解教人员从事各种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对学校周边开展整治,维护学校周边良好的经济秩序。

9、工会工作职责

通过多种途径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协助和配合综治维稳中心及有关部门,认真抓好企事业单位各项综治工作措施的落实;参与排查调处劳资纠纷和劳动合同纠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0、妇联工作职责

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提高妇女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参与家庭、婚姻矛盾冲突调处化解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与赌博、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吸食毒品等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组织指导基层妇女群众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防群治和安置帮教失足妇女工作;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11、团委工作职责

开展未成年人的维权服务行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对失足青少年、闲散青少年和辍学离校学生教育引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12、安全生产监察科工作职责

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辖区内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和预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地区、公共场所的整治与管理,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和网格化管理。

13、教委工作职责

加强基层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发动辖区机关、学校、企业、居委会、家庭积极参与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指导、协调各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与培训,不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配合学校加强对在校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减少在校生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14、计生办工作职责

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协凋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共同做好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5、社保所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及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

16、残联工作职责

掌握本辖区残疾人数量、类别、分布、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生活、婚姻等基本信息,建立残疾人档案资料。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协调联系各有关单位,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宣传教育,让残疾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律,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受理残疾人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帮助残疾人维护合法权益。

16、统计所工作职责

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要求满意程度,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依据。

18、经管站工作职责

加强农村土地政策宣传、农村财务管理和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管理。

篇5:河北省医师注册培训和考核办法

河北省医师注册培训和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医师注册培训和考核工作,加强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以及《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指定医师培训和考核机构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师注册培训和考核对象:

(一)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而申请注册的;

(二)符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的;

(三)申请变更执业范围注册的。

第三条

医师注册培训和考核机构为: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省、市级预防保健机构为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人员的培训机构,河北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为考核机构。

(二)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人员的培训考核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向省卫生厅或省中医药管理局重新申请注册的,由其所聘用机构负责培训,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负责考核。

(三)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人员的考核机构为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

第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二款的人员,应根据所申请注册的医师类别及执业范围,进行3至6个月培训并合格。

第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的人员,应根据所申请注册的医师类别及执业范围,进行两年脱产进修学习并合格。

第六条

承担培训机构应根据申请注册医师的表现,实事求是地签署培训机构意见。

第七条

医师注册考核程序为:

申请注册考核人员到指定考核机构报名;考核机构审核报名材料并向合格人员核发准考证;申请注册考核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考核机构公布考核结果,并向考核合格者颁发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医师注册考核合格证书》。

第八条

申请注册考核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医师注册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近期同版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五)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的人员还应提交进修证明。

第九条

医师注册考核内容见《河北省医师注册考核大纲》。

第十条

考核每季度举行一次,分实践技能和理论考核两部分进行。实践技能考核时间为1小时,理论考核时间为2小时。

第十一条

实践技能考核与理论考核均合格方为考核合格。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