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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现如今,员工培训,在职,制度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员工培训,在职,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在职员工培训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公司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充实其业务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教育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工作权责划分

  1.教育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制定及修改培训制度。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培训计划的审议。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对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每季举办一次。

  (9)全公司派外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派外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1)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2.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受训员训练结束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训练成果。

  第四条

  培训规范的制定

  1.教育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从业人员在职教育训练规范》,提供培训实施的依据,其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

  2.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发生变化时,教育培训部应立即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第五条

  培训计划的拟订

  1.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

  《在职培训计划表》,送教育培训部审核,作为培训实施之依据。

  2.教育培训部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一定时期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核准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核后实施。

  第六条

  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训练之全盘事宜,如训练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教育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验,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验题目分三至四种,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训练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教育培训部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席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教育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训练课程实施成果,并将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处理。

  8.培训测验成绩及成果报告,列入考核及升迁之参考。

  第七条

  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项

  (期)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记录于《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项

  (期)培训结束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送教育培训部门,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管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4.各部对所所属人员应设定《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5.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教育培训部,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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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培训评估

  1.每项

  (期)培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验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送讲师转人力资源部会签,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2.教育培训部应对各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部门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配合生产及销售绩效,比较分析评估培训之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并呈报核准后,分送各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第九条

  派外培训

  1.因工作或晋升就任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门应在推荐有关人员送教育培训部审议,呈总经理核准后派外受训,并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2.派外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受训的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送教育培训部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亦应记录于受训资历表。

  3.派外受训人员应将受训所获知识整理成册,列为讲习教材,并举办讲习会,担任讲师传授有关知识给本公司员工。

  4.差旅费报销单据呈核时,应送教育培训部审核其派外受训的资料是否交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过审核,会计部门不予付款。

  5.本条款适用于参加公司外的培训,对因升迁、储备需要,在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外协部办理培训,但每年以三次为限。

  第十条

  附则

  1.各项培训的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如距离下班时间一个半小时以上,或上下午均排有培训时,应由主办部门负责申报提供学员膳食,学员不得另报支加班费。

  2.从业人员之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

  3.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篇2:煤矿监测监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煤矿监测监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当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监测工必须立即向矿调度中心调度员报告,调度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

  2、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将实施情况记录在册。

  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未联网),监控工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2小时应向值班矿长报告,超过4小时应向矿主要负责人报告,超过8小时应向集团公司调度部门报告。

  5、坚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否则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要按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篇3:煤矿监测监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上报制度

  煤矿监测监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上报制度

  为保证我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以下进行上报。

  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种类有:

  1、甲烷浓度超限;

  2、探头报警点定义不当;

  3、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

  4、主扇停风报警、馈断电报警;

  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无记录;

  6、采掘跟踪图纸未按要求填充;

  7、基础数据未及时更新;

  8、其它异常情况。

  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监控系统监测工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甲烷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调度中心,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报警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

  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调度中心。

  四、监控中心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示的各测点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甲烷及其它参数的日报。

  五、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后,应立即通知调度中心及通风部,在值班矿长查明原因后,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六、接到事故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七、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的书面报告(日报),送主管领导或工程师批示后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然后将报告主要内容及处理意见分别下达有关部门。

  八、井下维护人员,发现各类探头报警或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

  十、通风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经常分析、研究监测系统的数据,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矿井瓦斯、自然发火等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篇4: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公司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经理,副经理全面负责。遇到突发事件,由经理迅速向总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食品安全由公司食品安全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对采购、原材料验收并登记。对所购物品索证、加工销售过程、留样实行监督。

  3、对公司食品安全实行监查。

  4、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时,应迅速向上级报告。并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拨打“120”,急救电话。做到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5、试图联系发病人家属,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与发病人家属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其家属思想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及时解答其提出的问题,并力所能及地做好服务工作。

  6、病源保护。公司如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7、人员调度,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8、信息公开,保障员工和顾客在事故安生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作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报告。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9、事故责任追究,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推诿责任影响预案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10、紧急疏散:若遇地震、火灾等灾害时,负责公司的内部管理人员分别在楼道转角处,有序组织顾客疏散。直到顾客全部离开公司,方可离开。

  二O**年三月一日

篇5: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价目的

  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业环境破坏。

  二、评价范围

  1、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等。

  三、评价方法

  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方法有工作危害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

  1、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四、评价时机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五、评价准则

  采用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的评价法,具体评价准则规定为: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检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发生过任何检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检测系统),或曾经作过检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类似事故或事件。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事故或事件。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人员

  财产损失/万元

  停工

  公司形象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行业内、省内影响

  不符合上级公司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地区影响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

  <10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边范围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伤

  没有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R

  风险度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可接受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4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六、评价组织

  1、公司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王

  成员:张林

  2、各单位成立风险评价工作小组以各单位负责人为组长,成员为分管安全、环保、设备、生产、工艺、质量的负责人以及各类技术人员、班组长、岗位职工代表。

  3、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七、其它要求

  1、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2、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3、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4、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