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库吧
专注精品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
本月更新3056  文章总数330639  总浏览量8587769

青年文明号学习制度

  青年文明号,学习,制度相关文章是您现在所需?可能你尚不了解青年文明号,学习,制度相关文章写作格式内容,下面小编整理的青年文明号学习制度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青年文明号学习制度

  青年文明号学习制度

  指导思想

  加强对“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监管力度,保证创建活动的健康、蓬勃、有序的开展,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自身修养,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夯实创建活动的思想基础,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培养新世纪所需人才,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专业理论知识,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

  学习内容

  政治学习

  认真学习法纪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青年文明号应知应会等内容,传达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总结交流经验。授课人员要求讲实效,理论联系实际,不搞形式主义,听课人员要认真听讲,讨论时积极发言。

  业务学习

  1、正确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更新教育理念。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的有关书籍,记好学习笔记。同时,要结合教学实际,积极撰写论文、论着。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活动。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2、要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理论知识。青年教师要通过在职、离职学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以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根据新课程改革的要求,要注重本学科以外各科知识的学习。

  4、要积极参与本学科或其它学科的课题研究,并积极撰写论文。每学年每位任课教师论文至少一篇(校级或校级以上)。

  5、做好“分类推进、因材施教、保优推边”工作,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9、积极参加学校、上级组织的优质课、教学能手评选,人人争当教学能手。

篇2:客房部考勤制度

  客房部考勤制度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按时参加各岗位例会(客房每周一至周五早八点)、(前台每周一和周四下午三点)例会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三、每人每周倒休一天,遇重要接待任务暂停排休,会后补休。年假按中心规定。

  四、员工请病假须提前将医院诊断证明和请假单上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及时通知领班,由领班请示经理。

  五、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三天至一周上报领班,如遇人员紧缺或有重要任务,可以不予批准。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严格按照规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换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提前一天向领班提出申请,未经同意擅自换班按旷工处理。

  七、对骗取事病假的,一经查出,视情节给予旷工或除名处理。

篇3:电子文档管理制度

  电子文档管理

  1.总则

  1.1对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鉴定、归档及电子档案的保管实行全过程管理,应当由主管部门统一协调,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保证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1.2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积累、保管和整理工作,档案部门要进行指导与监督。

  1.3电子文件的管理由档案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要提供协助和支持。

  1.4应明确规定归档时间、归档范围、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被操作数据、检测数据等,以保证电子档案的质量。

  1.5为保证电子档案的可利用性,从电子文件形成就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1.6归档电子文件同时存在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时,则应在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1.7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适时生成纸质文件等硬拷贝。进行归档时,必须将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文件等硬拷贝一并归档。

  2.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积累

  2.1收集范围。电子文件的收集范围,按国家关于文件归档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2收集积累要求

  2.2.1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进行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2.2.2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建立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2.2.3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务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井对有档案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或缩微胶片拷贝件保留。

  2.2.4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2.2.5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象电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算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2.2.6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2.2.7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象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压缩算法和软件。

  2.2.8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2.2.9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应注意参数准确、数据完整。

  2.2.10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2.2.11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2.3收集、积累方法

  2.3.1及时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

  2.3.2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

  2.3.3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的备份一同保存。

  2.3.4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2.3.5电子文件性质代码:R—草稿性电子文件;U—非正式电子文件;O—正式电子文件;N—无纸电子文件;T—文本文件;I一图象文件;G—图形文件;V一影像文件;A—声音文件;M—多媒体文件;P—计算机程序;D—数据文件。

  3.电子文件的整理

  3.1电子文件的整理,应按内容、保管期限、密级等因素相对集中。

  3.2电子文件应按《档案著录规则》著录,并制成机读目录。

  3.3归档电子文件应填写登记表。

  4.电子文件的归档。应定期把符合归档条件的电子文件,按档案管理要求的格式存储到可长期保存的脱机载体。

  4.1归档范围

  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的划分,可参照国家关于文件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2归档时间

  逻辑归档应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定期完成。

  4.3检测在进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时,应按其基本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其内容包括:硬件环境的有效性、软件环境有效性及其信息记录格式等。

  4.4归档前的鉴定

  电子文件的归档鉴定工作,参照国家关于文件的现行有关规定执主,鉴定结果,在电子文件的机读目录上制作相应的标只。

  4.4.1有效性和完整性鉴定。归档前应由文件形成单位对电子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如果文件形成单位采用了某些技术方法保证电子文牛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则应把其技术方法和相关软件一同移交给接收单位。

  4.4.2保管期限的划分。电子文件保管期限的划分,参照国家关于文件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5归档要求

  4.5.1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2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必要时,复制第3套,异地保存。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4.5.2本标准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分别是: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等。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牛长期保存的载体。

  4.5.3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

  4.5.4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他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4.5.5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

  4.5.6原电子文件数据集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留时间至少1年。

  4.5.7在网络中进行了逻辑归档操作的电子文件应按上述归档过程完成物理归档。

  5.电子档案的移交与保管。电子文件归档后按有关规定移交至档案保管部门,作为电子档案进行保管。

  5.1检验

  5.1.1档案保管部门应配备相应的处理设备,以保证完成电子档案的检验工作。归档的每套载体均应接受检验,合格率应达到100%。与纸质档案同时保存的电子档案可采取抽样检验的方法样本数不少于总数的20%合格率应达到100%。

  5.1.2检验项目。

  5.1.2.1载体有划痕,是否清洁。

  5.1.2.2有无病毒。

  5.1.2.3核实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核手续。

  5.1.2.4核实登记表、软件、说明资料等是否齐全。

  5.1.3将检验结果填人电子档案人库登记表。检验有合的,应退回形成单位,重新制作。

  5.2移交手续

  验收合格后,档案保管部门在电子档案人库登记表上签字盖章。一式2份,一份交电子文件形成单位一份自存。

  5.3保管要求

  电子档案保管除应具备纸质档案一般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5.3.1归档载体应作防写处理。不得擦、划、触摸记录涂层。载体应直立存放,做到防尘、防变形。

  5.3.2环境温度选定范围:

  14℃—24℃;相对湿度选定范围:45%—60%。

  5.3.3存放时应注意远离强磁场,并与有害气本隔离。

  5.3.4电子档案在形成单位的保管,也应参照上述条件。

  5.4存效性保证

  5.4.1每满1年,对电子档案涉及的形成单位和档案保管部门的设备更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登记。

  5.4.2每满2年进行一次抽样机读检验。抽样率不低于10%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5.4.3设备环境更新时应确认库存载体与新设备的兼容性,如不兼容,应进行电子档案的载体转换工作,原载体同时保留时间不少于3年。

  5.4.4磁性载体上的电子档案,每4年转存一次。原载体同时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5.4.5定期检验结果应填人电子档案管理登记表。

  5.5利用

  5.5.1电子档案的封存载体不得外借。

  5.5.2利用时使用拷贝件。

  5.5.3利用时要遵守保密规定。

  5.5.4利用者对电子档案的使用应在权限规定范围之内。

  5.5.5具有保密要求的电子档案上网时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门有关保密的规定,要有稳妥的安全保密措施。

  5.6电子档案的销毁鉴定。

  5.6.1电子档案的销毁鉴定,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5.6.2电子档案的销毁,应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5.6.3非保密电子档案可进行逻辑删除。属于保密范围的电子档案被销毁时,如存储在不可擦除载体上,须连同存储载体一起销毁并在网络中彻底清除。

  5.7统计

  档案保管部门应及时按年度对电子档案的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

篇4:百货商场现场管理制度

  百货商场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5条: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6条: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经理工作职责、商场助理工作职责、商场人事管理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票流管理条例、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

  第二章商场经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

  第十六条:与供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七条: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八条: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

  第十九条: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

  第二十条: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三条: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十五条: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

  第二十六条: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员工座谈会。

  第二十七条: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第二十八条: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及时、妥善处理较复杂的顾客投诉。

  第三十一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商场助理工作职责

  第三十二条: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三十三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配合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六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负责本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

  第四十一条:负责对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负责本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四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工作。

  第四十六条: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七条: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第四十八条:负责本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九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

  第五十条: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负责本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五十四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

  修理。第五十五条: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五十六条: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须严格审核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上岗手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第五十九条:培训考核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应知应会。

  第六十条:对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其转正做出评定。

  第六十一条:随时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第六十二条:积极协调解决导购员与厂商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第六十三条:对违纪员工开展思想工作,相互沟通到位。

  第六十四条:导购员(收银员)如需顶(换、还)班时,顶(换、还)班人员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顶(换、还)班原因、顶(换、还)班时间、申请人和顶(换、还)班人签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批准。

  第六十五条:员工有事需请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先由厂方管理人员签字,再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销假的,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五章商场环境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条:督促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八条:督促导购员做好柜组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试衣间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九条:督促保洁员和导购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七十条:监督本商场各品牌的形象,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七十一条:做好本商场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清洁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第七十二条:按照营销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不得随意发布POP、张贴宣传画、摆放架,或进行其它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十三条: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请示营销部。

  第七十四条:向公司提出有关商场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六章票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规章制度序及规定。

  第七十六条:自觉接受公司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紧密配合商场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检查零销小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八条:检查《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九条:按规定及时传递商品打折变价单,并监督、检查《打折(变价)申请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条:检查《销售日报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一条:安排每月商场的盘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上交公司财务。

  第八十二条:做好本商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第八十三条:严格执行谁制单谁署名制度,严禁代签,冒签,严禁使用他人工号。

  第七章商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监督供应商进退场商品运送。

  第八十五条: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八十六条:督促导购员积极掌握商品知识。

  第八十七条:监督并努力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严禁代客交款。

  第八十八条:检查本商场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包装、吊牌、内外标、厂名厂址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时撤换不符合商检要求的商品

  第八十九条:对商品陈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规定陈列的现象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九十条:配合业务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厂商撤换。

  第九十一条: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

  第九十二条: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九十三条: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假冒编码的商品要及时清除,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理。

  第九十四条: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第九十五条: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第九十六条:随时检查各品牌库房商品及杂物的摆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十七条:监督有关黄铂金、珠宝等贵重商品的出入库工作。

  第八章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八条:现场管理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十九条:每日检查本商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一百条:保障本商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如发现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一百零一条:随时检查员工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的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

  第一百零二条:利用晨午会时间对员工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的培训。

  第一百零三条: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安部。

  第一百零四条: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第一百零五条:做好员工上下班进出场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六条: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清场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第九章现场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第一百零八条: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的有权制止其施工。

  第一百零九条:对装修人员的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售卖现场的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一百一十条: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时,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停工。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的电线必须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第一百一十二条:禁止供应商在营业时间进料,督促供应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废料。

  第十章班前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班前会由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人员主持,但重大、特殊事项必须由现场经现场管理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检查导购员出勤与仪容仪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上一工作日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工作日工作进行安排。

  第一百一十六条:传达公司下发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本商场好人好事表扬,对违纪现象给予批评。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导购员进行常规培训。

  第十一章工作流程

  第一百一十九条:8∶00(7∶30)保安人员开启更衣室门,员工可进入更衣室。

  第一百二十条:8∶45(8∶15)保安人员关更衣室门,同时开各商场南通道门,员工可进入商场等候(活动范围仅限于南通道门口附近,严禁进入售卖区域)。

  1、自检仪容、仪表。

  2、列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8∶50(8∶20)广播室播放15秒钟入场提示音乐,现场管理人员带队至早会位置,保安人员锁南通道门。

  第一百二十二条:8∶50—9∶00(8∶20—8∶30)由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晨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9∶00—9∶30(8∶30—9∶00)

  1、检查商品、清点货物、补足缺货、保障销售,并做好早会内容记录。

  2、卫生清扫工作。

  3、如发现异常,立即报现场管理人员。

  4、开门营业前____分钟开柜组照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9∶30—9∶35(9∶00—9∶05)迎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迎言。

  第一百二十五条:9∶35—10∶30(9∶05—10∶00)完成本区域的商品卫生维护、本柜组前一天的销售日报、填写各种单据的制作申请,并交于现场管理人员处。

  第一百二十六条:10∶30—15∶00(10∶00—15∶0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办理有关单据、表格的传递和物品领用工作,并对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区域卫生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一百二十七条:11∶30---14∶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14∶45—15∶00当班助理主持下午班员工班前会。

  第一百二十九条:15∶00—15∶15上、下午班交接,早班人员离岗,下午班人员开始工作。

  第一百三十条:15∶15—21∶00(21∶3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加大检查力度。

  第一百三十一条:17∶30—20∶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21∶00—21∶05(21∶30—21∶35)送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送语。

  第一百三十三条:21∶05—21∶15(21∶35—21∶45)进行地面卫生清洁工作。

  第一百三十四条:送宾结束后,班后会,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组织员工退场。

篇5: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相关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制定本管理规定。

  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标准的规范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在此不作重复,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施工现场轻钢结构的各类办公、宿舍、食堂、厕所、盥洗间、淋浴间、开水房、娱乐活动室、仓库和装配式活动板房等其他临时用房。

  (二)施工作业区临时性储料棚、加工棚、工具棚及围档。

  第三条

  制订依据

  (一)《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

  (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三)《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五)《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

  第四条正文

  一、临时设施的施工

  1、临时设施建设,可利用施工现场原有的安全的固定建筑、也可以自建。自建的临时设施使用的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确保临时设施的结构安全和其他方面的安全。

  2、临时设施不得设置在高压线下,不得在挡土墙下、围墙下、傍山沿河地区、雨季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地段等处,也不得设置在沟边、崖边、江河岸边、泄洪道旁、强风口处、高墙下、已建斜坡和高切坡附近等影响安全的地点,要充分考虑周边水文、地质情况,以确保安全可靠。

  3、临时设施不得设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

  4、临时设施的选址应在建建筑物、施工结构物、高空设备设施的坠落半径之外。如因场地所限局部位于坠落半径之内的,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提出可靠防护措施。如无法确保安全或场地不具备搭设条件的,应外借场地搭设或租房安置。现场生活区应实行封闭管理,与作业区、周边居民保持有效隔离。

  5、生活、办公临时设施应当与周边堆放的施工材料、设备、施工垃圾、施工围墙以及毗邻建筑、构造物、高空设备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施工现场的临时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有条件的地方,厕所应为水冲式,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7、有条件宿舍区应设置排水暗沟,经排污批准后与市政管线、水利河道连接。

  8、临时设施不应占压原有的地下管线,严禁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搭设储料棚、加工棚、工具棚、仓库及建造生活设施。

  9、临时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暴风、防暴雨、防震要求。

  二、组装式临时设施施工要求

  1、施工单位使用组装式临时设施的,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测合格证书。施工单位自建临时设施选用的,其材料应符合安全使用和环境卫生标准。

  2、出租或销售装配式临时设施的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或拆除作业时,应与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建设或拆除前应编制建设或拆除方案,方案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应接受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接受监理单位按照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对其进行监理,发现隐患时应及时要求安装或拆除单位进行整改。

  3、临时设施应在工程开工前建成。

  4、施工单位在建设临时设施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内部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临时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5、施工单位自行建设或拆除临时设施,应组织具备专业资质队伍进行建设或拆除,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监督指导。

  三、基本制度和职责

  (一)公司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负总责。对依法分包的,应在分包合同中载明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条款,明确各自责任。

  (二)施工现场应建立临时设施管理制度和日常检查、考核制度,并落实专(兼)职治安、防火和卫生管理责任人。

  (三)建立健全临时设施的消防安全和防范制度。

  (四)建立卫生值日、定期清扫、消毒和垃圾及时清运制度,根据工程实际设置一定数量的专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入和喷洒药物。

  四、临时设施的运行管理

  (一)施工作业区内不得设置小卖部、小吃部等设施。严禁使用钢管、三合板、竹片、毛竹、彩条布等材料搭设简易工棚。

  (二)为方便职工确需设置小卖部的,小卖部必须设在生活区,并纳入施工单位项目部的后勤管理。小卖部的设置应与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共同设计、共同施工。

  (三)临时设施内应统一配置清扫工具、照明、消防等必要的生活设施。

  (四)临时设施内用电应当设置独立的漏电、短路保护器和足够数量的安全插座,明线必须套管。临时设施内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源线的配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不允许私搭乱接。临时设施内严禁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临时设施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等。

  (六)临时设施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不得有污水、散乱垃圾等蚊蝇孳生地。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应分类堆放。

  五、监督管理

  (一)各单位对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实施统一管理。

  (二)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有监督管理的义务。

  (三)施工现场的监理单位和监理有义务和责任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规建造临时设施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受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有权下达对不符合要求的临时设施进行整改和强制拆除重建的通知。

  (五)因施工单位违规搭设临时设施,或不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的,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负责。

  (六)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与布置是否安全、规范、合理,将作为评比安全标准化建设工程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五条

  附则

  (一)本规定经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二)利用施工现场原有的固定建筑、作为临时设施的参照此规定执行,并在《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中注明。

  (三)本规定如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