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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输煤系统扩容改造总承包高空坠落人身伤亡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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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输煤系统扩容改造总承包高空坠落人身伤亡预案

  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300MW机组输煤系统扩容改造总承包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批准人

  审核人

  编制人

  大唐科技临汾煤场改造工程项目部

  目次

  ¨¨¨¨¨¨¨¨¨¨¨¨¨¨¨¨¨¨¨¨¨¨¨¨¨¨¨¨¨¨¨¨¨¨¨¨¨¨¨¨前言¨¨¨¨¨¨¨¨¨¨¨¨¨¨¨¨¨¨¨¨¨¨¨¨¨¨¨¨¨¨¨¨¨¨¨¨¨¨¨¨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32概况¨¨¨¨¨¨¨¨¨¨¨¨¨¨¨¨¨¨¨¨¨¨¨¨¨¨¨¨¨¨¨¨¨¨¨¨¨¨¨¨33应急预案内容¨¨¨¨¨¨¨¨¨¨¨¨¨¨¨¨¨¨¨¨¨¨¨¨¨¨¨¨¨¨¨¨¨¨¨3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3.2应急事件的预防¨¨¨¨¨¨¨¨¨¨¨¨¨¨¨¨¨¨¨¨¨¨¨¨¨¨¨¨¨¨¨¨¨43.3应急预案的启动¨¨¨¨¨¨¨¨¨¨¨¨¨¨¨¨¨¨¨¨¨¨¨¨¨¨¨¨¨¨¨¨¨43.4危机事件的应对¨¨¨¨¨¨¨¨¨¨¨¨¨¨¨¨¨¨¨¨¨¨¨¨¨¨¨¨¨¨¨¨¨4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5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目的,特制定本预案。

  概况

  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电厂)位于临汾市尧都区,厂址东南距临汾站约8.50km,北偏西距沟北干贮灰场约8.0km,南偏东距临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约8.0km。厂区地处汾河冲积平原区,位于汾河西岸二级阶地上,地势开阔,地形平缓。场地呈西北高、东南低,自然地面标高在464.60~472.60m,自然坡度约7.5‰。电厂装机容量为2×300MW直接空冷供热机组,20**年1月4日实现双机投产,厂区占地206亩,燃煤为洗中煤汽车运输方式,水源采用城市中水,同步建设圆形全封闭煤场、电袋除尘器、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首次采用小汽轮机排汽直接进空冷、输煤抑尘洁净化等新技术。供热能力可达1200×104m2,担负着临汾地区电力供应和临汾市冬季集中供暖的重要任务。

  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颜克

  副组长:刘水

  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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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安全专工

  项目部管理人员、各施工单位管理人员

  3.1.2指挥部职责及各成员职责。

  事故发生后,组长或委托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有关部室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高空坠落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按事故的性质、程度,负责总承包项目部、大唐临汾火电厂、陕县地方政府报告本项目部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对日常工作的处理,负责对事故后的事故调查、事故责任、事故终结等工作的善后处理。

  当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应迅速将情况向上级报告,各级管理人员逐级将情况报告本预案的组长、副组长。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1.3应急通信

  3.1.3.1应急救援机构:18571165885急救中心:120厂内医务室: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对高空坠落事件的防范意识,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时按规定使用防坠器、安全绳等其他登高安全设置。

  3.2.2高空作业的平台或脚手架应搭设规范,检查牢固可靠,架板坚固且稳固可靠,现场所有脚手架在使用前,必须履行验收手续,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悬挂合格证方可使用。

  3.2.3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进行作业。

  3.2.4现场作业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应经过创伤的现场急救救护和心肺复苏培训。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所属部门主管领导,同时拨打医疗急救电话并通知安监人员。事故发生部门领导以及安监人员必须立即将情况报告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及项目部安监负责人。然后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在现场指挥部未成立之前,负责组织现场伤员救护工作。在本单位领导联系不上的情况下,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也可直接报告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同时将情况报告项目部安全经理。

  3.3.2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接到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凡在现场的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人员(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做好现场保卫工作并负责调查事故。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3.4.2认真观察、检查伤员全身状况,防止伤情恶化。发现受伤人员有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转移搬运等。现场救护办法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附录:紧急救护法执行。

  3.4.3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时,首先应立即与救护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现场有无危险,然后协助救护人员进行抢救。

  3.4.4实施人身轻伤事件应急预案。

  3.4.4.1轻微伤:

  (1)停止伤者的工作。

  (2)实施现场简易处置。

  (3)伤势为创口时,迅速将伤者送急救中心治疗。

  (4)需要一定处置才能行走时,应送医院处置。

  (5)班组向项目部领导、安全负责人进行简要汇报。

  3.4.4.2轻伤:

  (1)立即停止伤者的工作。

  (2)实施现场简易处置。

  (3)伤势为创口时,迅速将伤者送应急中心治疗。

  (4)需要一定处置才能走行时,应送医院处置。

  (5)车班调度接到报警电话后,应在1分钟之内安排驾驶员紧急出车,驾驶员接到调度命令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将车开至事发现场。

  3.4.4.3人身重伤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处置、汇报程序:

  (1)救助伤者。

  (2)停止他人及伤者工作,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他人进入。

  (3)电话要求应急中心医生赶赴事发地点实施紧急救治。

  (4)由医生做出伤势诊断以及制定进一步救治处理方案。

  (5)迅速向本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汇报,要求事故现场拍照和事故调查。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项目部安监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3.5.2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

篇2: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共医疗机构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全体职工及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运转,促进医院稳定、和谐、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相关法规和条例,制定本预案。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医疗救援应对工作。

  1.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城区或某区域内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区域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本地区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本地区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医院全体员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各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技术保障,全院上下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组织体系

  医院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应急工作办公室

  应急救援专业组

  2.1领导机构

  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和总指挥,分管副院长是专项或重点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负责人。由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指挥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办事机构

  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常设在医院办公室。全院各科室要以大局为重,无条件服从并圆满完成医院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修订、培训、实施与监督,贯彻落实应急办公室有关决定事项。履行值守应急,车辆调度,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对内、对外协调及枢纽作用。

  应急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2.3应急救援专业组

  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应急专家组及应急救援分组,包含医疗救援组、护理救援组、感控组、药学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发布组、安全保卫组、心理干预组、应急救援小分队;医院确保资金保障,人员构成合理,职责明确,院内、外和院内各部门、各科室密切的协调。各科室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组,由科主任或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医院总值班有应急管理的职责和流程。

  2.3.1应急专家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3.2应急救治分组

  (1)医疗组

  组长:

  成员:

  (2)护理组

  组长:

  成员:

  (3)感控组

  组长:

  成员:

  (4)药学组

  组长:

  成员: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6)信息发布组:

  (7)安全保卫组:

  (8)交通通讯组:

  (9)心理干预组:

  (10)应急救援小分队:

  3、工作职责

  3.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在医院党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医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对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助;拟定应急工作措施并组织落实。

  (2)负责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系统;适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并根据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组织实施,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转为“应急救援指挥部”。

  (3)负责组建我院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的整体救援能力。

  (4)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和发布标准,统一口径,指定有关部门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5)负责组织应急救治工作的资金、物资储备,接受院内外援助。

  (6)积极开展应急科学研究,广泛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应急体系建设。

  (7)审定各应急小组人员名单

  3.2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全院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

  (2)组织拟定和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计划、制度、预案和措施。

  (3)定期开展灾害脆弱性分析,对医院面临的各种潜在危害加以识别,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排序,明确应对的重点。

  (4)指导全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实施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

  (5)建立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和指挥系统;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6)指导和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7)组织拟定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目录、计划,并落实。

  (8)指导并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辐射事故等突发事件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9)事件结束后的总结与分析报告,及时通知各级各类应急救援人员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10)组织参与地方有关重大活动的应急保障工作。

  (11)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3医疗组职责

  (1)在医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对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

  (2)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对患者进行救治,落实相关卫生救护、监测检验和疫情控制措施。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疾病病因分析、临床诊断、会诊、技术指导及采取各种医疗救治措施。

  (3)充分利用全院技术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并组织好后备医疗救治队伍。

  (4)负责收集、检查、督导有关医院医护人员落实隔离、防护措施,并组织培训。

  (5)负责收集、汇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医疗信息,按时报送疫情监控组。

  (6)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规范,加强救治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演练。

  (7)做好应急抢救物质的准备,包括救护车、急诊抢救设备和药品的完好并齐全,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的日常管理。

  (8)服从上级调遣,积极参与社会救护工作。

  3.3.2护理组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突发事件相关护理专项应急预案。

  (2)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护理救助演练。

  (3)监督、指导各护理单元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护理应急管理、护理应急知识、护理应急处理技术等培训和演练。

  (4)负责护理应急方面的重大问题决策,包括人员、设备等。

  (5)具体指挥护理突发事件工作组有序工作,随时针对具体问题,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6)协调相关职能科室积极配合抢救。

  (7)随时向应急指挥办公室主任汇报预案执行实际情况,供组长决策。

  (8)平时坚持学习与各类突发事件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9)各成员必须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

  (10)对突发情况处置完毕后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应急抢救预案。

  3.3.3感控组职责

  在应急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感控组负责医院感染管理意外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协调现场感染控制及环境消毒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并对医院感染管理意外事件进行评估及上报。感控组办公室设在院感办,负责日常工作。

  (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医院内处置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施行全程监管。

  (2)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3)负责监督临床医务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医疗废物管理和安全处置。

  (4)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预防治疗及处理工作,并对职业安全防护措施予以指导。

  (5)督导检验科落实职业暴露后检测工作。

  (6)督导药剂科落实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的保管及发放工作。

  (7)协助物资采购中心提供临床科室有关预防职业暴露防护药品与物资的配备。

  3.3.4药学组职责

  (1)在应急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迅速进行科室人员整合并启动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方案,一旦进入紧急状态,应宣布全科停休,全体药学部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电话通畅,格尽职守。

  (2)药学部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方案的内容、程序、处置方法和防护措施,定期组织重点人员进行演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突发事件发生时,药学值班人员应将事件的内容性质、严重程度、采取的紧急控制措施等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做好记录。

  (4)制定、审核治疗及预防用药方案:包括一线人员、二线人员和其他医务人员的预防用药方案和治疗用药方案;并制定相应的用要目录,及抢救用要目录,备好紧急药品的抢救用药的需求数量。

  (5)制定、审核药物安全性监测方案。

  (6)做好切实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药房及病区药房的常规工作;包括药品领发、排班、药物管理和消毒及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等。

  (7)根据医院制定的治疗指南或专家组意见,制定储备药品计划和采购计划,保障药品供应,并进行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应写明药品的名称、疗程、用量、金额、预计接受治疗的人数、药物治疗方案之间的相互替代性,并进行资金预算。

  (8)保证与上级领导沟通渠道的通畅,及时报告各种临时性问题。

  (9)药学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评议应急体系及其运行状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的意见。

  3.3.5后勤保障组职责

  (1)制定全院应急所需物资的购置计划,并及早落实,保障救治一线的需要。

  (2)建立应急物资台账,负责应急物资的验收和发放,及时提出补充供给,保库存物资充足需要。

  (3)负责落实本科室应急材料的收发、传递和有关会议的筹备。

  (4)保障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完好与供给。

  3.3.6信息发布组职责

  (1)任何新闻媒体、电台和外界机构要求采访,第一接待者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办公室报告,个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2)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定人员接待、陪同新闻采访人员。采访应实事求是,切实保护病人的隐私权,要尊重病人的民族习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3)确需对外发布消息,应由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定新闻发言人发布消息,任何个人擅自散步不负责任和未经证实的消息,医院应急领导小组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4)监控资料为医院重要信息资料,提取监控信息,必须经应急办公室许可,若公安刑侦部门需提取监控信息,可由应急办公室配合办理。监控室人员不得擅自将监控信息对外公布。

  (5)及时收集、整理、编掇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在院内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汇报阶段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情况,为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提供各类文字材料。

  (6)专人负责疫情网络直报、卫生应急事件日报及月报工作。

  (7)完成院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3.7安全保卫组职责

  (1)在院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医院治安保卫措施的应急实施方案。

  (2)会同医疗救治组做好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安保工作。

  (3)主动开展与本工作组职责相关的工作,完成领导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3.8交通通讯组职责

  调动各种车辆及通讯设施采用各种手段,保障交通通讯在应急期间畅通。

  3.3.9心理干预组职责

  (1)针对患者心理状况,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帮助患者树立对科学、对政府的信任,维持正常的科室秩序。

  (2)积极对患者的心理状况进行测评,根据心理测评结果,提出具体方案组织实施,针对不同患者采取不同的心理干预措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3)宣传科学防控知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患者心理危机,防止患者产生恐慌心理。

  3.3.10应急救援外派医疗队职责

  负责外场救援和受政府指派完成相应救援任务。

  4.报告制度

  4.1类别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2)发现甲类传染病(霍乱、鼠疫)和乙类传染病中非典、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不明原因肺炎。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4)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发生被盗、流失等,发生剧毒物品、放射源物品丢失。

  (5)接诊重大意外事故、知名人士、外籍及境外人员、大型活动的意外事件、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群体事件患者。

  (6)预防接种疫苗群体性不良反应。

  (7)意外辐射照射事件。

  (8)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爆发。

  (9)传染病菌、毒株丢失及传染性医疗废物丢失。

  (10)批量外伤(车祸、公共场所挤压、爆炸等)。

  4.2报告内容及要求

  遇有上述院内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据实报告医院应急办公室,报告内容与要求如下:

  (1)病、伤人员数量、发生时间、地点、病情等。

  (2)遇特殊任务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3)凡国家规定的各种疫情都要按照规定上报。

  (4)任何人不得私自向任何媒体泄漏疫情或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的内情。

  (5)凡违法上述规定者要承担行政或法律责任。

  4.3报告流程

  (1)应急办公室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上报程序,迅速向院长报告,并立即医疗救治组、护理组、感控组等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应急办同时通报有关科室和人员各就各位,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主管院长亲自或委托应急办公室按照程序向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指定新闻发言人定期向全院及外界通报疫情,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散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5.应急预案反应

  5.1预案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医院各级应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

  医院各应急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院内扩散和发展,并服从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5.2预警分级

  (1)三级预警:外地出现疫情,本市无新病例或疑似病例在保证正常医疗秩序的前提下,由医务部及时组织人员经行业培训,采购中心及总务科提供必要的物资储备;

  (2)二级预警:本市出现疫情,本院接诊疑似或确诊病例,未开放隔离区时,做好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公共卫生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和当地疾控中心加强消毒隔离制度的监督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3)一级预警:全面启动本预案,开放隔离区,整合医疗资源,停止探视。

  5.3应急反应措施

  (1)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组织全院应急知识和能力培训。

  (2)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迅速启动对应应急预案。通知到的所有应急人员集结待命,通知相关部门和科室准备好所需资金、物资、药品、设备、车辆等一切应急物资。

  (3)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4)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5)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6)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和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7)开展科研与省际交流:开展省际交流与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

  (8)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5.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外派医疗队

  (1)领队:分管院长/医务部主任/科主任。

  (2)人员依突发事件派出相关专业专家,满足救援需要。

  (3)院内接到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人员、物资、药品、救护车均必须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共同出发。

  (4)随时与医院指挥部联系通报情况。

  (5)服从现场指挥和上级指挥部的安排。

  (6)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避免次生伤亡。

  6.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特别重大以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请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应急结束后,医院各应急组织机构人员恢复到原工作岗位,继续投入本职工作。

  7.保障工作

  7.1人力资源保障

  (1)各临床、医技、职能部门主任、护士长、急诊科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并严格执行人员紧急替代制度。服从院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调遣。

  (2)医院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临床特点随时组成具有明显专业特点的专家组,安排专业人员承担主检医师工作,指导临床工作。

  (3)医务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应急措施的人员培训。

  (4)全院各部门/科室主任,负责将《应急预案》内容灌输至本部门内的每一位职工,并定期进行培训与演练。

  (5)接到上级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需派出医疗队任务时,由应急领导小组责成医务部组队选派。

  (6)后期管理部相关科室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生活支援、医务部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业务支持。

  (7)派出人员的统计、管理与奖惩。

  7.2信息与设备保障

  (1)信息工程部负责收集相关疾病的最新态势,了解最新的诊断标准、诊疗方法。

  (2)维护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准确,运行正常。

  (3)保障及时提供抢救所需设备,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

  7.3后勤保障

  (1)物资供应中心保障抢救所需的战略物资及必要的日用品的供给。

  (2)后勤管理部保证电力、热力、通风、水源的供应。

  (3)膳食科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的膳食供应。

  (4)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保证医务人员临床使用衣物的及时洗涤及更新。

  7.4医疗卫生保障

  各应急专业救治组(医疗组、护理组、设备组、药学组)按照领导小组指示,迅速到达规定地点,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7.5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要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7.6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应急物资目录和清单数量详细,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7.7基本生活保障与人文关怀

  要做好患者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他们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做好患者、应急救援人员及其家属心理疏导工作。

  7.8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作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7.9安全保障与隔离防护

  (1)要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控制事态,确保受灾人员及应急救援人员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维护院内秩序。

  (2)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划定隔离区时,安保部及时提供人员,并设立专人进行保安,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3)要采取必要的隔离与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8.结束后的处理

  8.1总结与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科学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8.2预案修订与更新

  根据上述总结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对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预案更新、修订和补充。

  8.3奖励与处罚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科室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科室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追究相应责任,按医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篇3: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

  4、《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二、工程简况

  本工程为富达蓝山小区—11#楼,位于哈尔滨市先锋路与南直路交汇处,毗邻哈尔滨制药六厂,建设单位为哈尔滨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黑龙江省国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建筑面积为16.461.65m2。本工程为29层住宅,地下一层为车库,地上二十九层,地下车库层高为4.2m,标准层层高均为3.0m,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建筑物总高度约为93.5m。钻孔压灌超流态砼桩基础,直径500mm,桩长21.5m,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

  三、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2、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3、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4、施工载人升降机动作失误或失灵。

  5、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

  6、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7、塔吊、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8、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9、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四、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1、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制定。

  1)塔吊脚手架、施工用载人电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2)基坑边坡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3)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等)为应急区域范围。

  2、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的划定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档)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属政府职能。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

  应急电话:火灾:119;医疗救护:122。

  五、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1、成立应急预案的独立领导小组(指挥中心)。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组

  长:洪林,副组长:闵辉,组员:下设:通讯联络组

  组长:于珍

  技术支持组

  组长:龙宽,消防保卫组

  组长:陈波抢险抢修组

  组长:翟医疗救护组

  组长:张金后勤保障组

  组长:赵

  2、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1)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厂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业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2)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4)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5)消防保卫组职责:

  1)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

  2)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3)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4)保护受害人财产。

  5)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6)抢险抢修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7)医疗救治组职责: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六、应急预案的技术措施

  1、基本装备:

  1)特种防护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2)一般防救护品: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防护网;救护担架1付、医药箱1个及临时救护担架及常用的救护药品等;

  3)专用饮水源、盥洗间和冲洗设备。

  2、专用装备:

  1)消防栓及消防水带、灭火器等。

  2)自备小车壹辆

  3)无线电对讲机。

篇4:埃博拉出血热应急预案

  宁夏************医院埃博拉出血热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做好防控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输入我地区,我院辖区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原则

  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指导下,科学、统一地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

  五、组织管理

  (一)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1、防控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埃博拉出血热应急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应急办主任由业务副院长**担任。

  领导小组职责:

  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或结束应急响应,负责对全院疫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

  应急办职责:

  负责埃博拉出血热抢救、重症患者转诊、疫情报告等现场人员调动指挥和抢救物资调配。组织院内埃博拉出血热应急、诊疗方案、个人防护等知识培训。

  2、埃博拉出血热转院、转运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埃博拉出血热疑似病人的转运、隔离、消毒等工作。

  (2)配合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

  3、埃博拉出血热疫情控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疫情控制小组职责:

  (1)负责埃博拉出血热网络报告。

  (2)负责院内感染控制,病房消毒隔离。

  (3)协助区疾病控制中心完成疫点处理,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疫情分析。

  (4)做好有关卫生宣传教育和病人心理辅导工作。

  4、埃博拉出血热应急设备、物品保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埃博拉出血热应急物资储备

  六、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预警分级

  (一)准备阶段:国外出现爆发,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未出现病例。

  (二)响应阶段:

  1、一般疫情(Ⅳ级响应):中国内地、港澳台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出现输入病例。

  2、较大疫情(Ⅲ级响应):本市出现输入病例。

  3.重大疫情(Ⅱ级响应):本市出现二代病例。

  4.特别重大疫情(Ⅰ级响应):出现本地病例并引起持续传播的病例。

  七、疫情控制分级响应

  (一)准备阶段:国外出现爆发,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未出现病例。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防控方案、诊疗方案,指导各临床科室做好防控、诊疗准备。

  2、开展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知识培训,包括病例发现、排查、报告、患者转诊、采集标本运输、个人防护。

  3、做好应急物资和技术储备等准备工作,加强临床救治、防护装备的准备工作。

  (二)Ⅳ级应急响应行动:中国内地、港澳台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出现输入病例。

  1、门诊各临床科室:加强埃博拉出血热病例监测,可疑病人要及时隔离、治疗、转诊、报告,并采样送检;

  2、应急办、感染办:加强埃博拉出血热病例筛查工作,完善发热呼吸道病例预检分诊制度,加强来自疫区人员、近期到过疫区人员等高危人群监测,主动排查疑似病例,做好疫情风险评估。

  (三)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本市出现输入病例。

  1、应急办:组织相关科室按埃博拉出血热疫情有关防控方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样品采集工作;实行埃博拉出血热疫情日报告制度,定期进行疫情分析、评估、通报。

  2、医教科、感染办:做好病人接诊、救治、医院内感染控制等准备工作;督促各临床科室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本市出现二代病例。

  (1)应急办:立即组织埃博拉出血热专家小组会诊疑似患者,明确诊断、积极抢救患者的同时,医院应急办必须立即将疫情电话报告区疾病控制中心、区卫生局,网络直报人员2小时内完成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网络报告。

  (2):在专家指导下隔离救治确诊患者,留取相关标本,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完成传染病卡和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卡填写,尽快将疑似病人、危重病人转诊至指定上级医疗机构救治。

  (3)在院感办指导下,认真做好现场及转运消毒隔离,参与行动人员采用一级防护措施,患者污染物和排泄物消毒、排放处理,阻止院内感染发生,避免因排泄物处理不当造成水源污染和疫情蔓延,协助区疾病控制中心完成个案调查,疫点处理。

  (五)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出现本地病例并引起持续传播的病例。

  在Ⅱ级应急响应基础上,向各级政府请求支援,在各级政府指挥部领导下,接受上级支援的预防控制专家、临床救治专家、病原学专家的专业技术指导,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人员、药械和后勤物资的使用。

  八、应急响应的级别调整或终止

  根据省市区卫生行政机构提出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建议,调整医院响应级别或终止。

  宁夏**********医院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篇5: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一、目的

  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

  l.各临床、医技及其它相关科室必须遵照“质量第一、患者至上”的服务宗旨,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工作。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享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统一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学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发生征兆或己发生医院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拖欠医疗费用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自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它人员未经科主任授权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对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医学资料。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奎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科室医院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己经发生的医院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l0.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至少保存一天。

  11.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

  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O分钟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

  急诊*线、CT检查必须及时完成。

  药学部门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2.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河北省医疗机构住院病历书写规范细则》、和我院《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要求》进行病历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进行填写。各病区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质控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通知书,3天内对病历进行完善,填写整改意见答复表,以书面形式上交质控科。

  (4)入院记录必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

  (5)主治医师必须在48小时内对新入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患者入院72小时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它内容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1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1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小时之内完成,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3)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4)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病案。

  (15)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

  (16)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

  门诊病历:

  (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病历交由患者保管。

  (4)门诊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扣留患者病历。

  13.收治病人

  (1)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患者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病情和患者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种种借口拒收患者。

  (3)凡具备空床的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其他科借床患者。

  14.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患者和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科,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收治14岁以下患者术前须请儿科会诊。

  (6)紧急会诊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

  15.术前讨论:

  (1)住院期间的大、中手术病例必须经过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16.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它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9)输血、造影、介入、射频、气管切开、化疗等。

  (10)其它需要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第(3)~(10)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监护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三、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政管理人员,白天报告医务科,夜间报告总值班人员,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

  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医务科、护理部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由医务科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

  4.科室主任与医务科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经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为处理差错、事故或纠纷的第一责任人,其它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5.医务科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

  7.如患者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检,并在病历中记录。

  8.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科。

  10.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