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库吧
专注精品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
本月更新3949  文章总数469696  总浏览量5158203

镇河长制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管理文库以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为己任,为此,我们精心编撰了以下镇河长制管理工作会议制度文章,希望您撰写河长制,制度相关文章时,为您提供必要的借鉴和参考。

镇河长制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乡镇河长制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为规范推进全镇河长制管理工作,保障全镇河流、沟塘保护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总河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总河长联席会议由镇级总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镇级河长、村级总河长。其他参会人员由镇总河长根据研究事项确定。

  第二条

  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镇总河长同意,可临时召开。

  第三条

  会议按程序报请总河长确定召开,由党政办牵头承办,镇河长制办公室协助办理。

  第四条

  会议主要事项:研究决定全镇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等;研究确定河长制管理工作年度方案、考核方案、表彰奖励、责任追究事项等;安排部署河长制管理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全镇涉水重大问题等;经镇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镇总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五条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全镇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督办事项,由各镇级河长牵头督办,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镇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村级河长具体承办。

  二、镇级河长联席会议制度

  第六条

  镇级河长联席会议由镇级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镇河长制办公室全体成员、河道流域范围村级河长。其他参会人员由镇级河长根据研究事项确定。

  第七条

  涉及全镇河长制管理工作事项的联席会议,由镇级河长联合召开,镇河长制办公室具体承办。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第八条

  涉及河道流域河长制管理工作事项的联席会议,由镇级河长单独召开,原则上每月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镇级河长同意,可临时召开。会议议题由镇级河长确定。

  第九条

  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镇级总河长会议工作部署;专题研究并部署所负责河道流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防洪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经镇级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镇级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十条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所负责河道流域内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督办事项,由镇级河长制办公室或各镇级河长对组织协调督导,镇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村级河长具体负责承办。

篇2: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安塞恒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安塞恒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目录

  1、成员大会制度

  2、理事会工作制度

  3、监事会工作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

  5、盈余分配制度

  6、学习培训制度

  7、档案管理制度

  8、民主管理制度

  7、办公室工作职责

  8、营业部工作职责

  9、财务部工作职责

  10、库管员岗位职责

成员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成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4、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成员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五、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六、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成员(代表)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八、成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成员代理,一个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成员。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6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会的召开次数,每年召开4次以上。

  六、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七、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八、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由5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监事会每年召开2次以上。

  六、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10000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10000-100000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100000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成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成员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成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成员账户,详细记载成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成员与非成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盈余分配制度

  一、为了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成员证》的成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不低于12%的比例提取。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2、提取风险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

  3、向成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成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份额向成员返还,返还比例不超过40%。入社不满一年的成员,根据成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金额及平均量化到成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成员证》中。

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了给合作社成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成员的生产经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学习培训的为本社持有《成员证》的成员。

  三、定期组织成员学习培训,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及相关知识的传播。

  四、每年的信息、技术、学习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每次培训成员人数60%以上。

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民主管理制度

  一、组建民主监督小组,其小组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非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本社管理人员;

  2、政治思想较好、为人正直、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的本社成员;

  3、具有较好的种植技术,在合作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关心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经济头脑。

  二、本社民主监督小组由3人组建,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与理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民主监督小组的职责是:

  1、对本社分配方案及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社务公开、财务公开、资金审批等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3、对本社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对财务收支票据,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并盖上本合作社专用章,会计人员据此入账。

  4、如实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

  四、民主监督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因工作需要,理事会提出召开的应随时召开。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办公室文件管理、物资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电话、电脑维修工作;

  三、负责文具采购及发放工作;

  四、负责订购出差人员火车票、飞机票;

  五、负责饭堂、宿舍管理工作;

  六、负责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七、负责与经营有关的互联网信息收集、上报各项报表及资料工作。

营业部工作职责

  营业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按理事会制定的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谋划营销策略,实施营销宣传,拓展销售渠道;

  二、制定本社产品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并报理事会批准;

  三、对内与合作社成员签订本社产品收购合同,对外与销售商签订本社产品销售合同;

  四、按合同约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兑现;

  五、负责对经济合同纠纷的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社产品的加工,创优本社产品品牌。

  七、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财务部工作职责

  财务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搞好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成品,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库管员岗位职责

  1、每天按指定时间完成填写库存报表及采购申请工作,要求标明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库存量、申购量等内容。

  2、严格检验入库货物,根据有效到货清单,核准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并在采购发票及清单上签字确认。

  3、根据使用部门需要量及物料性质,选择适当的摆放方式,轻拿轻放,分类明细,避免人为损坏及堆放杂乱带来的不便,科学安排库房物品布局,做到整齐、美观、方便。

  4、物品入库后要马上入账,准确登记。

  5、物品出库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全不得发货。有特殊情况,需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发货时按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削减账卡。

  6、做好月盘点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账物相等,账账相符。

  7、主动与使用部门联系,了解物品的消耗情况,防止因缺少沟通造成的物品短缺。

篇3:乡镇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主管领导档案工作职责

  一、组织《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镇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将本镇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定期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财、物等实际问题。

  三、布置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任务,提出“收、管、用”要求,并组织监督、检查。

  四、协调档案室与其他科室及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关系。

  五、组织开展本镇各村(社区)档案人员的培训工作、业务考核,落实奖惩。

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工作有关标准、规范。

  二、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效利用。

  三、对所属单位和系统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具体负责本镇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促进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编目与检索、编辑与研究、保管以及提供利用等项业务建设。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气体、防光等八防工作。

  五、学习和掌握档案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更新观念,积极应用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镇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均属收集归档范围。任何个人不得对其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据为己有。

  二、归档质量要求

  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和年度,便于保管和利用。文书、科技、会计、音像、电子以及专业等门类的归档文件和案卷质量符合相应标准。

  三、收集归档时间

  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采用随时收集和集中收集等有效方法,确保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有序排列,分类存放,便于日常查找利用。

  党务、行政管理文件于次年6月底以前整理归档;

  科技文件在科技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会计文件由会计机构整理立卷,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1年,次年3月底以前归档;

  音像文件在相关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电子文件实时进行逻辑归档,并对应于纸质文件的归档时间进行物理归档;

  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在该项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专业文件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时间整理归档(如无规定,则自行确定归档时间,且确定的归档时间不得超过2年)。

档案整理制度

  一、档案整理原则

  档案整理工作应坚持尊重和维护档案的本质特性,保持档案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充分尊重和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

  二、档案整理环节

  档案整理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档案人员负责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进行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

  党务、行政管理纸质文件由办公室整理归档;会计文件由会计科整理归档;科技文件、音像文件、电子文件、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专业文件由相关科室整理归档。

  三、档案分类排列

  (一)文书档案采用“保管期限—年度”的分类法;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照相应的办法和标准、规范,综合运用“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工程项目”等分类方法进行分类。

  (二)不同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分别排列;同一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分类方案进行排列。

  四、档案整理标准

  文书、科技、会计、音像、电子以及专业等门类档案,必须分别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江苏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专业文件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方法整理归档。

  五、档案基本编目

  (一)案卷封面项目“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时间”、“保管期限”、“件、页数”、“档号”等填写齐全。

  (二)案卷脊背项目“全宗号”、“目录号”、“年度”、“案卷号”等填写齐全。

  (三)档案盒封面和盒脊“全宗名称”、“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室)”、“盒号”等填写齐全。

  (四)以卷为单位的纸质文书档案采用“全宗号—案卷目录号—案卷号—件、页(张)号”的结构编制档号;以件为单位的纸质文书档案采用“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的结构编制档号;科技档案采用“类别号—项目号—案卷号—件、页(张)号”的结构编制档号。会计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材料等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档号。

  (五)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填写齐全完整、规范;机读目录符合《文书档案著录细则与机读目录数据交换格式》等的规定。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工作基本原则。

  二、档案人员应科学管理档案,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三、档案库房和档案柜架适宜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配备“八防”设备并按照规定正确维护和使用。

  四、按照规范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排列入柜。档案柜架排放整齐,编制《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和其他指引标记。

  五、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发生等前后必须对档案库房进行防火、防盗和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安全检查并作好各项检查记录;坚持每周4次以上的库房温度、湿度测记,并对不在14℃—24℃温度、45%—60%相对湿度范围的库房温湿度进行调控;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努力做到一尘不染。

  六、档案库房内严禁堆放非档案物品。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根据本镇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地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二、成立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档案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镇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档案人员按照职责参加鉴定销毁工作并对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鉴定档案的价值要根据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和《归档与不归档范围表》等规定进行。

  四、档案鉴定工作采用由鉴定人员对案卷逐卷逐件分析、研究的方法进行,写出鉴定销毁工作报告,提出存毁意见,交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五、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销毁档案应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注明销毁时间、地点和方法。及时对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进行总结。

档案统计移交制度

  一、建立档案、资料的各种统计台帐,及时准确记载和统计室藏档案、资料情况,做到统计数据准确、真实,帐实相符。

  二、档案统计台帐的类型:室藏档案总量统计、档案分类(门类、载体、保管期限)统计、基础设施统计、档案人员统计、室藏资料统计、提供利用档案统计、检索工具统计等。

  三、按照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报表。

  四、根据《档案法》的规定,按照市、区档案局、馆的统一安排,向区档案馆移交规定范围并符合案卷质量标准的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档案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遇有“帐实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档案利用制度

  一、凡查阅档案者,都应当如实填写包括查阅目的等项目在内的《档案利用登记表》。

  二、本镇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查阅一般的档案,需经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同意;

  (二)查阅党组会议记录、行政领导办公会议记录、有关控制数字等需要保密的档案,还必须经过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或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经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其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查阅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以及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四、档案的利用一般于工作时间内在阅览室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借出利用档案时,必须经过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同意。档案借阅时间不得超过5天,确实需要继续利用的,应当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五、查(借)阅档案人员,不得擅自摘抄、复印、照相、翻拍档案或借给他人;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不得在档案上圈点、勾划、作记号,更不得撕毁档案;不得有其他有可能造成档案损毁的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档案人员要主动热情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对归还的档案必须进行卷数、页数等项目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同时,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重大活动档案登记收集制度

  为确保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档案的齐全完整,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登记范围:

  凡在上级机关主要领导视察、检查、指导本镇工作活动,本机关举办的重大的活动,新闻媒体有关本镇的重要报道,涉及本镇的重大灾情和事故,以及其它重要事件中形成的各种纸质的、音像的、电子的文件和实物,均属重大活动档案收集登记归档范围。

  二、实施登记:

  负责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工作的人员应当做好收集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对《重大活动登记簿》中活动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项目全面准确地进行登记,并设置卷夹,将收到的文件分类临时存放,方便日常利用。

  三、及时归档:

  档案室应对重大活动档案的形成过程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重大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确定人员将本次活动形成的全部文件按相关标准整理归档,由档案室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其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资料收集制度

  一、凡档案室收藏的、为本镇各方面工作参考的需要而收集或编写的公开或内部出版物和档案复制品。

  二、收集范围

  (一)反映本镇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史料、刊物、志书、大事记、年鉴、历史沿革、机构沿革。

  (二)与本镇各项工作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政策法令法规汇编以及其他文件汇编,各类统计资料,内部通讯、简报。

  (三)系统反映本镇活动而编辑的剪报资料。

  (四)字典、百科全书、专业辞典、手册等工具书。

  (五)有选择地收藏一部分革命领袖著作以及其他图书。

  三、收集方法

  档案工作人员应掌握本镇编印发行资料的信息,及时将资料收进档案室;根据利用工作反馈的信息收集或向领导建议订购相关资料。

  四、资料的整理

  档案室收集来的资料,应根据《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结合运用作者(出版者)、内容、时间、载体形式等特征进行分类、排列、整理和编制目录、索引。

  五、资料的管理

  (一)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管理。

  (二)凡借阅资料,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三)借阅者应爱护各类资料,并按期归还。如丢失、损坏,应照价1—5倍予以赔偿。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制度

  一、归档电子文件应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应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承办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档案室对其实施全过程管理。

  二、本镇主要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具有重要凭证性、依据性和参考利用价值,应进行归档。重点收集定稿电子文件和正式电子文件。此外还包括数据文件、图像文件、图形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计算机程序、多媒体文件等。

  三、电子文件的归档方式包括逻辑归档和物理归档,并以物理归档为主。

  四、实施逻辑归档时,具体经办人完成电子文件归档操作;档案人员参与设备更新时的数据转换工作并做更新记录,会同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设定查询归档电子文件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应把归档电子文件的物理地址存放于指定的计算机服务器上,并采取可靠的备份措施;档案人员、网络管理人员要及时清理计算机或网络上重复的电子文件。

  五、实施物理归档时,归档电子文件存储的载体应注明是否经过检毒和消毒处理,有隐患的数据文件不得归档;电子文件按保管期限—年度(或保管期限—年度—机构)分类;归档电子文件经分类排列后,应著录标引,并编制机读目录和档号。

  六、各电子文件的形成科室应定期对归档范围的电子文件制作脱机备份。归档电子文件一式3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利用,一套异地保存。需永久、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制作纸质版本并归档;转换成纸质版本的,应及时归入相应门类的纸质档案中进行管理。

  七、归档电子文件应直立存放于防磁柜中,温度控制在17℃—20℃,相对湿度控制在35%—45%,距离强磁物10米以上。

  八、归档电子文件,每年抽检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采用复制的方式补救,但原载体保留时间不少于四年。对归档的电子文件的复制采用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等,禁用软磁盘。

  九、档案室配备与业务部门相互兼容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有效识读,封存的归档电子文件不得利用和外借。

  十、销毁归档电子文件,需经本镇领导批准,有关业务科室和档案室审核,编制销毁清册,并确保载体与信息彻底销毁。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和利用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资料的查(借)阅和摘抄、复印,要严格按照《档案利用制度》进行。

  三、档案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档案室,更不能擅自帮助别人复制、摘抄档案,坚决杜绝失泄密现象。

  四、利用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不得翻阅与所需无关的档案内容,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五、坚持档案保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若发现遗失、失泄密事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认真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篇4:镇政府消防工作职责制度

  (乡)镇政府消防工作制度职责

  二0**年度

  目录

  乡镇制度、职责

  1、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⑴

  2、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⑵

  3、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职责……………………………⑶

  4、乡镇消防安全检查制度……………………………………⑷

  5、乡镇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安全举报制度…………⑸

  6、火灾统计报告制度…………………………………………⑹

  7、乡、镇、村(社)防火安全公约…………………………⑺

居(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村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在本村内的各单位要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三、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管理。农村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乡镇派出所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四、对在农村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要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负责对村民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组织专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六、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理论学习、业务训练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指导。义务消防队员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火灾扑救、防火安全检查、灭火演练和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消防标志,不得毁坏消防设施。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暴危险物品和使用电器设备、燃气用具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八、制定农村防火公约和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九、在火灾扑灭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和公民应当保护现场,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

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政府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本乡、镇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督促各部门、村民委员会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

  三、根据季节特点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五、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六、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消防管理先进经验,布置全年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搞好年终总结,表彰防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七、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八、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对不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村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村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村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村的农业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村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六、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组织专项检查,开展灭火演练。

  七、积极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八、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本村灭火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扑救和查处工作。

村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乡镇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单位和各村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特别是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的检查要专项安排,专项检查。

  二、各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加。要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对检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详细记录、存档,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三、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章行为的,当场能改正的应责令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责令限期改正。

  四、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被查单位没有及时整改的,相关单位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直至吊销各类证照,关闭场所。

  五、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时,要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并制订出具体整改措施。

  六、对没有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村、单位,对其通报批评,对未进行安全检查,影响安全工作开展的,其主要领导要向镇政府写出书面检查;由于检查不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而发生各类火灾事故的将按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领导责任。

  七、对个别村、单位和人员拒绝监督检查,阻碍安全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应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乡镇消防联席会议制度

  一、乡镇政府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要将各自负责的工作向会议报告,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三、分析当前农村火灾形势,听取村委会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汇报,根据季节安排部署阶段性消防工作,通报发生的火灾事故和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研究制订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措施和措施,对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保卫力量的发展、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进行督促和检查,加大对消防的投入,为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联席会议由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召开,全体成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消防安全举报制度

  一、举报范围:本镇内各村、企业、事业和机关存在的火灾隐患以及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举报方式:各行业安全管理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也可以通过电话、面谈、信件项有关部门或领导举报。

  三、查办程序:分管领导审阅举报材料后,应及时派员调查核实,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答复举报人。

  四、对于积极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挽救重大损失的举报人,镇政府视情予以奖励。

火灾统计报告制度

  一、火灾统计报告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

  二、每月5日前公安派出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报告镇防火安全委员会。

  三、统计范围为本镇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

  四、统计报告内容:伤亡人数、事故起数、责任原因、直接经济损失和伤亡情况。

  五、火灾事故分为一般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户3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特大火灾事故(死亡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户5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六、报告时间要求,一般火灾应在12小时内逐级上报,重特大火灾应在3小时内先用电话向镇和区公安局消防科报告,同时迅速书面逐级报告。

  七、火灾报告内容

  一是必须报告的内容: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及单位名称,起火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建筑层数、使用功能,生产性志,化学危险品储存种类、数量等),人员被困及伤亡情况,火势发展情况,灭火救援情况(接警时间、到场时间、调派力量等基本情况);重要火灾信息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二是尽可能报告的内容:灭火救援的进展情况;火灾现场相关情况(有无倒塌、爆炸危险,是否对周围建筑构成威胁等);起火单位详细情况(包括隶属关系、经济类型、内部消防设施、建筑耐火等级,是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村、社和派出所负责人到场情况。

  八、责任追究

  各村、行政部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要火灾信息迟报、漏报或误报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视清洁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隐情不报、故意瞒报、弄虚作假的,要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防火安全公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居(村)委员会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的义务。

  三、居(村)委员会应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季度要有安排、有检查、有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四、每个居(村)民都要由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用电、用火管理制度,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收获季节各村、社麦场要由专人负责,建立轮流值班护场制度,每个村民要严管自家小孩,不能随意玩火,麦场打碾时拖拉机要带防火罩,分散打碾,力争建立小型麦场,场内严禁烟火,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要做到堆、垛之间必须留有2—3米的防火间距,场内必须设置醒目的防火标语,禁止拉接临时用电线路。

  六、发现火灾时,在积极扑救的同时,应当向当地乡镇政府、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及时扑灭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七、对在防火灭火工作中涌现的好人好事要给予奖励。

  八、对无视防火公约,不听从教育劝阻,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视其情节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政府

篇5: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20**---20**学年)

小学教学目标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面向全体学生,使其掌握教学大纲、教材所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自学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二、实施要点

  1.认真贯彻教学常规要求,使教师在备课、上课、辅导、测试等方面达到规定的标准。

  2.转变教学思想,搞好教学改革,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提高课堂质量。

  3.进行学习方法指导,使学生基本掌握预习、听课、复习、作业等基本学习方法,养成勤奋好学的自学习惯。

  4.加强质量控制,做好教学质量分析工作,落实改进措施。

  5.各学科教师都要做到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6.努力做好教务工作,对教学档案、统计材料、计划总结、报表等,进行整理、编目并发挥作用。

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一、教师应参加学校定期进行的业务学习、学校集中专题培训、继续教育学习以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每逢星期三下午为业务学习时间。由教导主任负责,由学校教导处、教研组制订全学期的教研和业务学习计划,确定每次学习的主要内容。

  二、学校安排的外出听课、培训、校内辅导学习,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学习和听课、评课及其他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向教导主任请假,记载出勤情况。

  三、教研组业务学习时间,由各组、各室负责人召集,组织教师相互交流教学经验或进行集体备课等活动。

  四、业务学习纳入教师的继续教育课时和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晋升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每学期每人必须达到上级规定的培训学时,业务学习缺席达20%以上,不能评选为先进。

  五、凡参加学习人员必须思想集中,积极发言,认真做笔记,不得看与本次学习无关的其他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六、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以教学为中心,以教科研促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

  七、教师间互相学习,共同促进,有不懂的问题,互相请教。

  八、每次学习按安排的位置就坐,期末每位教师将学习笔记交校长室查阅。

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听课是一种直接的从课堂情境中获取相关的信息资料,从感情到理性的一种学习,评价及研究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师参加校内外听课能直接学习他人教学经验,博取众家之长,共同探索教学改革途径和培养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因此,每位教师要挤时间多听别人的课。为了扎实开展听课评课活动,促进教学,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听课要求:

  1、坚持相互听课制度,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2节,中层领导不少于20节,校级领导不少于30节。

  2、听课形式:推门随堂听课(校长、中层领导、教研组长、教师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课)。学校组织听课,公开课听课,示范课听课、观摩课听课、外出听课。任何教师不得拒绝其他教师听自己的课,凡属本学科的听课,当节次同科无课的教师一律参加听课。

  3、听课时要做到听、看、记、思有机的结合。

  ⑴听上课教师的语言是否流畅,表达是否清楚,是否体现新课程的理念、方法和要求,是否重点突出,评得当,是否有知识性错误,不否有创新的地方。教师的思维是宽泛,学生发言是踊跃,学生参与活动是否有效,课堂比例是否适当。

  ⑵看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和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如教态是否自然亲切,板书是否规范合理。教学手段运用是否熟练。学生学习是否得法,处理课堂偶发问题是否灵活巧妙。学生参与活动设计是否合理巧妙。

  ⑶记教学实录和教学评点。听课记录应全面、具体、详细。包括情境创设,学生运用,练习设计,教学反馈,课堂的重点与失误等,还有对主作者的评析。

  ⑷外出听课后,要及时整理,总结经验与体验并向相关学科教师传授。

  二、评课要求

  评课实质是对课堂教学成败的实际原因作切实中肯的分析和评价,并能从教育理论的高度对一些现象做出正确的解释,评课应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⑴评教学思想。即从教学思想这一角度出发,依据课堂教学活动的实例,评议教学思想在课堂教学

  的体现。

  ⑵评教材处理。即从教学内容处理角度,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得准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教学对比是否突破,内容定量是否妥当等。

  ⑶评教法运用,即从教学方法处理的角度,评为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所用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心理特点,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是否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等。

  ⑷评学法指导。即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学法指导的情况进行评议。

  ⑸评教学过程。即从教学结构这一环节出发,评议教师在教学组织活动中,教学环节安排是否合理,教学组织形式是否科学,教学的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

  ⑹评教学效果。即教学内容的完成程度,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能力的形成程度,学生思维的发展程度等。

教研工作制度

  第一章工作目标

  第一条

  组织教师学习、理解和研究课程标准。

  第二条

  组织教师学习、理解、研究和把握好新教材;开发、编写学校课程教材。

  第三条

  探讨体现关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式、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教学发展目标的教学方式,促进教与学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第四条

  研究体现课程改革需要的课堂教学评价、学生发展评价等评价指标要素和方法。

  第五条

  探讨在新课程实施中,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工作的有效策略。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六条

  实验教材研究;课程标准研究;学习方式、教学方式研究;发展性评价研究;教师培训和教学新策略研究。

  第三章工作措施

  第七条

  强化教研工作管理:①保证教研活动时间。各学科教学研究每周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两节课;努力调动实验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研活动的深入并取得实效。②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指导、管理、监控。各教研组必须制定教研工作计划与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要加强新教材教法指导,要通过各种形式的研究课,对课堂教学进行指导;要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教学,加强教学质量监控。③各学科教师要经常征求家长、学生对教材、教学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到学校。

  第八条

  明确教研工作重点。通过新课程实验,探讨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是基础课程改革研究重点。牟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的研究成果要通过各种展示、研讨活动及时转化为教学效益;要及时总结教改活动,推广教改成果,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九条

  强化学习。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基地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任务及要求;全体教师要认真研读课程标准,全面、准确地领会课程标准;要用先进的教育理论审视教学实践活动,及时地调整实践策略,创造性地从事课程改革工作。

  第十条

  加强研究。实验教师要拓展视野,开阔思路,用整体的思想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课程计划与课程标准、教材之间的关系,研究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与教育活动诸因素的关系,研究学与教的关系,研究评价与发展的关系,研究学习方式与指导方式的关系。

  第十一条

  重视积累。要注重各种原始资料的积累,指定专人、专柜保管,为研究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确保研究工作有效、深入、持久。

  第十二条

  注重总结。各教师要在学习、研究的基础上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与反思。

课程表编排制度

  一、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编排课程表最基本的要求是使学生在每一天都保持学习的高效率。要根据学生精力的变化曲线,合理安排。要实行编排课程表的“一不、二要、三搭配“的法则。“一不“是记忆性学科不排连堂课;“二要“是:需要理解力强的课要排在上午第一、二节;“三搭配“是:作业多的和作业少的搭配,文化课和音体美课搭配。

  二、有利于教师的教学和进修。编排课程表时,要注意让每个教师在各班的教学时间保持适当距离,以便学生有时间复习、消化,教师有时间备课和批改学生作业,也便于教师统一所教各班的进度;要考虑教学仪器、教具、场地和其他设备的分配和使用情况,使教师有时间准备实验,上课时不发生场地和仪器的冲突。

  三、有利于教研组开展活动。编排课程表时,要考虑给各科教研组空出一些共同的时间,以便教师集体备课和开展教学研究。

  四、编排课程表时,要注意倾听广大教师特别是教研组长的意见。课程表一经正式排定,就不宜随意变动,避免打乱教学秩序。

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1.教学质量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2.教学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一定的质量标准组织全部教学活动,全面而有效地控制对教学质量可能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和各个环节,使之处于最佳状态,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3.教学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有效地控制影响教学质量的这些因素。

  (1)指导教师的教学。教师是教学的重要因素,他对学生的学习质量是处于主导的地位;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教学技巧。学校领导及管理人员应指导教师不断地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能进行创造性的劳动。

  (2)指导学生学习。学生是教学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学生的知识基础、身体素质和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等都是决定教学质量高低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学校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做到全面发展。

  (3)组织教师钻研教材、教法。教材是教学的主要信息,教材的质量及教学的方法对教学质量影响很大。学校领导管理人员要善于组织教师深入钻研教材,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

  (4)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教学秩序的好坏,是能否顺利进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良好的教学秩序是以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日常工作安排的合理化,严格的规章制度和严明的组织纪律为基础的;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必须全面抓好这些工作,并随时注意和制止一切打乱正常教学秩序的思想和行为,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以利教学工作循着正确轨道有序地运转。

  (5)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和充实必要的教学设备,如图书、资料、仪器、教具、体卫器材、活动场地等,是提高教学质量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书有关章节对教学设备提出的各种要求,千方百计地创造条件,以求实现。

  4.学校领导及管理人员的水平和修养、指挥能力和领导艺术,教务行政工作人员及教学辅助人员的工作质量,对教学质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提高学校领导管理人员自身的水平和修养,提高教务行政人员、教学辅导人员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自觉性,是教学质量管理的不可缺少的内容。

教学质量标准制定制度

  一、要针对教学质量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科学的教学质量标准,这是教学质量管理的依据和基础。

  二、制定教学质量标准,要根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对教学过程各环节的要求,分层次、有步骤地进行。按照学年的层次,从低层到高层确定不同的质量要求。按照教与学的两个方面,制定教师工作的质量标准和学生学习的质量标准。

  三、教学质量标准的制定,要遵循教与学的统一原则。以教师教学的质量要求为主导方面,对学生学习质量要求要相应一致,不能教、学脱节,更不能对立。

  四、制定教学质量标准,要遵循合理原则和权威原则。质量标准要依据教和学的客观规律,包括教育规律和心理规律。质量标准要有现实性,就是师生的可接受性和实践达标性。

  五、制定教学质量标准,要遵循简明原则和运用原则。制定标准要明确、扼要,使师生易于掌握,便于执行。要具体,不能抽象;要明确,不能模糊;要扼要,不能繁琐。

  六、欲制定上述符合科学原则的教学质量标准,必须对教学过程进行严肃认真的业务分析,要发动教师集体研讨,参考学生的反映,听取社会、家长的意见,集思广益,沟通信息,最后经过专家评定,并为学校领导和教师所承认,才能切实地贯彻执行。

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制度

  一、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办学目标和素质教育工作目标。

  二、制定素质教育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措施具体可行。

  三、认真组织干部、教师联系实际学习素质教育理论和有关文件。

  1、不按考试分成绩给学生排队。

  2、不以学年的考试成绩作为对教师晋级、奖励的惟一依据。

  四、有提高领导班子素质的计划、措施、制度,能认真落实,取得实效。

  五、校长严格执行,履行职责,依法治校,做到令行禁止,深入实际,抓点带面,认真组织和指导教师实施素质教育。

  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教师应履行义务的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员工无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品行不良和违法、违纪问题。

  七、认真执行中小学教职员工聘任制有关文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使教职员工积极性得到发挥。

  八、有提高教师素质的计划、措施、制度,能认真落实,取得实效。加强对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成效明显。

  九、对各类学生因材施教,后进学生转化工作取得成效。

  十、加强学籍管理,与街道和家长密切配合,严格依法控制学生辍学。

  十一、加强学籍管理和家长密切配合,严格依法保证学生入学,控制学生辍学。

  十二、把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寓德育于各科教学及各项工作之中,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十三、贯彻国家和地区有关德育工作的法规、文件,落实《中小学教育整体化工作纲要》有一定效果。结合各年级实际,加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增强实效性。

  十四、健全德育工作管理系统,注重常规管理。加强和改进班主任、少先队工作和思想品德课教学。建立和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

  十五、严格按国家和地区的课程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增、减、停、改课程和课时。

  十六、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教学大纲,有计划地开展教研活动,加强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优秀课达到50%以上。

  十七、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家庭作业量。

  十八、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利用课余时间、节日、双休日、寒暑假进行全班性补课或上新课。不擅自给学生征订复习资料、书刊。

  十九、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健全教学工作管理系统。校长以主要精力抓教学工作,深入课堂和教研组,指导教师改进教学。

  二十、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体育、卫生工作的规定。

  提高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和课外体育活动的质量,保证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卫生保健工作,保证健康教育时间,有防治近视眼的有效措施。

  二十一、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开展心理咨询或心理辅导活动。

  二十二、重视美育,加强艺术课教学,并通过各科教学和各种活动渗透美育。建立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制度。

  二十三、加强劳动技术教育,上好劳技课,做到教师、教材、基地(场所)落实。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二十四、有组织、有领导地围绕素质教育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有课题,有成果。

  二十五、认真贯彻《市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实施意见》,有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十六、提高学校校舍、场地、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和效益。合理使用国家划拨经费和预算外收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二十七、学生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爱党、爱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勤奋好学、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具有分辨是非的初步能力,校风好,学风正。

  二十八、学生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教学大纲要求,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一定的自学、观察、思维、表达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十九、学生在阅读、书写、表达、计算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教学大纲要求,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初步具有基本的观察、思维、表达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及自学能力。

  三十、学生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劳动和家务劳动,学会自我服务,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三十一、绝大多数学生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和正确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

  三十二、绝大多数学生具有自尊、自信、合作、勇于克服困难和不怕挫折等个性品质;具有一定的创造精神,适应社会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教学质量分析制度

  教学质量分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它对教学过程起着反馈与调控作用。教学质量分析由教导处负责。

  一、命题质量标准评定

  1、质量分析首先要指出命题范围内容,分析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是否紧扣教材与结合实际。

  2、要分析试题的难度值,提出对试题梯度、层次的看法。

  3、要分析试题的效度和信度。试题的效度是考试正确性的重要指标,它主要标明是否正确测出学生实际能力的程度;试题的信度是指考试的可靠性。

  综合以上几方面的数据,提出分析人意见,对试题总的看法,构成试卷分析的第一部分。

  二、学生答卷问题分析

  1、学生对所考察内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

  2、学生对所考察内容答题规范化程度。

  3、学生对所考察内容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分析学生试卷中典型错误范例,找出出现错误的原因。

  综合以上四点分析教学中尚待解决的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三、期中、期末考试都要进行质量分析,将分析结果按年级或学科装订存档。

  四、质量分析后,由教导处会同相关人员,对考试质量做出科学准确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