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库吧
专注精品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
本月更新3073  文章总数318158  总浏览量5471069

互联网产品部岗位职责

  工作中越来越离不开产品部,职责资讯,你可能正苦于不知道如何撰写产品部,职责文章,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互联网产品部岗位职责,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互联网产品部岗位职责

  之三:产品技术中心

  (一)产品设计部岗位职责

  1、分析业务需求,实施产品的任务流程设计、信息架构设计、页面布局以及原型设计。

  2、推动、控制、协调、跟进产品功能的开发、测试、发布。

  3、负责与协助产品上线以后的改进,BUG跟踪、收集改进意见、提供改进方案。

  4、对产品运营数据进行分析,并提出功能优化、用户体验升级等方面建议。

1、产品总监岗位说明书

  岗位职责:

  1、整体研究、策划、设计和完善公司的各个产品。

  2、负责公司主要产品线策略制定、实施及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确认产品路线图;

  3、主导产品前期调研、规划和设计,并协同各团队,确保产品的研发运营整体进度,对产品的各项运营指标负责;

  4、负责跟踪产品运营数据,分析用户行为及反馈,持续改善产品用户体验;

  5、深入研究产品,及时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提出创新性产品策略;

  6、联络、协调与支持产品相关的内部与外部人员,如技术、QA、U*(UE、UI团队)、Builder、内容、市场、商业合作等;

  7、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工作计划、培训及团队日常管理。

产品经理岗位说明书

  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产品发展策略,负责设计产品功能定位、框架结构和交互,输出明确的产品业务逻辑流程图、产品需求文档、产品原型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2、挖掘和把握用户各层次需求,负责产品策划、设计、定义、开发的质量控制及产品的最终发布,并持续优化迭代;

  3、对日常数据进行跟踪和研究,定期分析运营效果、用户需求、行为,综合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统筹安排,讨论、修改,制订出可行性方案;

  4、负责与相关部门(销售、运营、研发等)进行联络和协调;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UI岗位说明书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网站、互联网产品的用户界面及交互设计,切图,网页制作;

  2、协同产品经理、程序开发员紧密合作,进行网页UI和交互方面的开发,确保用户有良好的使用体验;

  3、进行前瞻性的产品界面视觉设计研究、设计流行趋势分析,参与视觉设计规范的建立和维护;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篇2: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职责汇编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职责(征求意见稿)

  制度目录

  1、人事科工作制度

  2、员工招聘制度

  3、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4、员工调动(配)制度…

  5、年度考核制度

  6、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7、保健制度

  8、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聘任制度

  9、行政管理干部聘任制度

  10、优秀人才管理制度

  11、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考核制度

  12、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3、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4、考勤制度

  15、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16、离休、退休管理制度

  17、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18、公费医疗管理制度

  19、人事数据统计管理制度

  20、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一、人事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医院规章制度,做好医院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2、根据医院编制规定,按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根据岗位性质,制定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组织协调各部门员工调配,确保医疗和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进行。

  3、按时完成各种人事报表统计、劳动工资等报表,分析统计数据,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建立积累各种原始统计资料。

  4、负责各类人员进出管理工作;负责员工聘任及聘后管理工作。

  5、负责员工考核、考勤、奖惩、工资、社会保险、公费医疗、计划生育、用工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管理工作。协助工会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6、负责员工人事档案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8、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工作谨慎。

二、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编制内人员

  1、各部门、科室每年年底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下年度增人计划,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科,经院领导讨论确定全院下年度增人计划。

  2、根据全院下年度增人计划,按照区、市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程序办理人员招聘;符合调动条件的人员按调动程序办理。

  (二)招聘编制外人员

  1、各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招聘编制外人员,应先提出用人申请,送主管部门、人事科审核,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招聘。

  2、人事科按用人部门要求视情况在医院内外发布招聘公告、审核应聘人员的条件,核实符合条件人员的各类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等)、收取复印件,并与聘用部门一起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院领导审批后由人事科通知受聘者办理报到手续。

三、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1、新毕业参加工作的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由人事科组织,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培训工作。

  3、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法律法规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卫生方针及政策教育、医德规范教育、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医院情况介绍等。

  4、岗前培训结束,受培训人员必须写出书面小结,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四、员工调动(配)制度

  一调入

  1、调入者必须符合本院职工聘用条件。

  2、调入者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或职工调动的条件。

  3、申请调入者必须向人事科提交其本人有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所有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备案)及学习、工作履历等,由人事科根据条件和要求,会同有关科室,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向调出方协商借阅档案。符合拟进入条件的,由进入科室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业务考试或考核,合格者体检后报院长决定是否调入。如为引进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提请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需档案重建者,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

  二调出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主管职能部门同意,院领导批准,由人事科负责办理手续。调出人员在未接到正式调离通知前仍应坚持原岗位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院内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各种原因调整岗位,如为本部门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具体安排,报人事科备案;如为其他科室之间调整工作岗位的,由院办公会议决定,人事科具体操作。

五、年度考核制度

  1、年度考核是员工晋升、聘任、奖惩、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应参加年度考核。

  2、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3、医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纪委、人事科、办公室、工会、医务科、护理部、后勤设备管理科等负责人组成,人事科为考核小组常设机构,纪委派员参与整个考核过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职工考核等次并报院办公会议最终确认。

  4、年度考核的分类、内容和程序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5、年度考核结果将存入个人档案。

六、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1、医院成立职工福利小组,成员由院领导及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福利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对特殊困难职工提出的补助申请进行审议;日常事务管理由工会负责、人事科协助。

  2、医院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险种、每年为员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次年起按规定享受带薪年假。

  4、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均可申请加入工会组织,工会会员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

  5、员工因病住院者享受慰问补贴(如同一病种住院者每年仅限一次)。

  6、在编员工独生子女入托可享受一定补贴。

七、保健制度

  1、医院成立职工保健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预防保健科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保健医师等组成,负责职工预防医疗保健、年度体检等工作。

  2、医院职工就诊:应先挂号再到保健医师处诊治,专科疾病则由专科医师诊治;非工作时间,由门诊值班医师诊治;如因病情需要,保健医师可邀请有关医师协助诊治。

  3、职工病假证明:可分别由保健医师或门诊值班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开具,专科病须由专科主任和保健医生签名(具体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和医院考勤制度执行)。

  4、在编职工院外就诊:除急诊外,职工未经批准在院外就诊者均视为自费;如病情需要,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就诊专科(副)主任医师和医务科同意加具意见、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人事科备案,方可到外院诊治。院外就诊或因急诊产生的医疗费用,须由保健医师签名、医务科和人事科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才可按规定报销。

  5、非在编职工就诊:按社会医疗保险等有关规定执行。

  6、职工因病住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保健医师和医务科加具意见、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人事科备案,持审批单出院时作公费结账。

八、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评审制度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聘任工作实行考、评、聘分开。

  2、申聘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省、市规定的专业资格考试或评审,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由本单位自行制定;高级职称资格由本院学术委员会审理材料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认定,中级、初级职称资格由本院评审认定。

  4、人事科具体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报名、职务申聘等工作。

  5、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审理申聘人资格、提出聘任意见后,人事科将聘任意见提交院领导办公会,办公会根据本院专业技术职数等情况决定是否聘任。

  6、医院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技术职务申聘工作,申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聘材料提交到人事科,如未能完整提供有效证件和材料的,不予受理。

九、中层干部任免制度

  (一)医院选拔中层干部必须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依法办事,对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择优选拔。

  (二)提拔干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进行。

  1、医院中层干部的聘任:由人事科组织考察小组考察后提出使用意见,提交院党委讨论决定;党务干部由党委聘任,行政管理干部由院长聘任。

  2、二级科干部的聘任:

  由人事科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使用意见,提交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由院长聘任。

  3、任免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和纪委副书记,须通过局组织人事处征求局机关相关处室意见后,由院党委讨论同意,方能办理任免手续。

  (三)医院各级干部一律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聘任期满后,由人事科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等情况,提出意见,中层干部经院党委讨论、二级科干部经院办公会议讨论后,办理有关新聘、续聘、解聘等事项。

  (四)实行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凡经考察或民主评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干部,进行调整或降格(级)使用,以至解聘。

十、医院优秀人才管理制度

  1、按照《同心县人民医院优秀科技人才管理办法》所列遴选条件,每年评选一次医院优秀科技人才。

  2、评选为医院优秀科技人才者,管理周期为2年;单位、个人按管理办法中的管理内容做好各项工作。

  3、医院优秀科技人才管理领导小组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医院领导、办公室、人事、纪检、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职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人事科负责。

十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考核制度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新参加工作见习期满后,必须进行考核定级,考核内容及方法由医院各主管部门具体确定。

  2、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期满后于下一年度进行考核定级。

  3、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分别于半年后和三个月后进行考核定级。

十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医院与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签订劳动合同

  1、凡本院在编劳动合同职工及非在编职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医院与职工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劳动合同履行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2、劳动合同的变更:医院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医院和职工各执一份。

  (三)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1、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2、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提前告知: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本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并于第三十日办理离院手续。如劳动者提前离院的,医院将自劳动者离院之日起停止支付乙方所有工资等待遇。

  (2)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医院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3)医院应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备案登记。

十三、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在编职工均应建立人事档案,并按广州市卫生局规定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执行,除局管的人事档案外,均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管理。

  2、新调入职工,一律由人事科通知其本人填写干部履历表一份存档。

  3、职工每年的年度考核、晋升、学历变动、工资变动、奖励、处分等材料均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4、人事档案查管理原则:

  (1)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

  (2)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是党员干部;非党领导干部和非组织人事部门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因工作确需了解干部情况时,需经党委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情况。

  (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或泄露人事档案内容。

  5、人事档案的转送、查借阅手续:

  (1)凡查阅人事档案,查阅单位必须填写《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不得凭调查介绍信和行政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查阅本单位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本单位管理干部的部门。查阅时也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和查阅登记。

  (3)本人要求复印自己档案中的资料,须经人事科科长审核同意,并填写《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经主管人事档案的领导批准方可复印。

  (4)调出职工的档案要及时转有关单位,并索取回执。

  (5)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及时向调出单位催要,并登记编号归入档案室。

十四、考勤制度

  1、每位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等均属违反制度行为。

  2、人事科负责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

  3、各部门设考勤员一名,具体负责本部门职工考勤登记,职工每日出勤情况由考勤员统一在考勤表登记;各部门考勤员每月5日前及时将本部门上月考勤情况统计汇总交人事科。

  4、职工用假,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请假手续。

  5、法定节假日及各种假期范围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一)职工请假休假由本人填写用假申请表,经所在部门、主管部门、人事科负责人批准,二级科以上负责人和重要假期须报院领导审批。

  (二)职工利用休假离开广州市3天以上,须经主管部门、人事科审批和备案,二级科以上负责人须报院领导审批。

  (三)各种用假规定及给假范围

  1、婚假

  婚假5天,晚婚假10天,合计15天,不包括节假日。

  2、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经过审批后,可给予5天的丧假,不包括节假日,不可分开使用。

  3、事假

  职工因特殊原因请事假,必须按照用假审批程序办理,最多不能超过半年。批准事假权限:

  ⑴请事假半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

  ⑵请事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⑶请事假二天以上,由人事科审批后报院领导审批。

  4、产假

  ⑴女职工生育子女的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晚育假15天(24周岁生育第一胎为晚育),办理了独生子女手续的休假35天,三项合计共140天;剖腹产的另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

  ⑵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单位原则上不同意休哺乳假。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按用假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请哺乳假至婴儿满一周岁。

  ⑶达到晚育条件的男职工可以享受10天看护假,包括节假日。

  (4)哺乳时间:女职工抚育未满周岁婴儿者,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

  5、病假

  职工休病假,必须由保健医生根据病情开具病假单,专科病须由专科主任和保健医生签名。病假3天以上的要报主管部门和人事科审批,10天以上报院领导审批,1个月以上的须由院保健委员会审批。

  6、年休假

  工作2-10年,享受5天年休假;工作11-20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作21年以上,享受15天年休假。

  职工休年休假,2天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部门和人事科负责人批准,二级科以上负责人须报院领导审批。

  7、计划生育假

  上环假3天;取环假1-2天;人流假14天;中期引产休假30天;女性输卵管结扎术后休假21天;男性输精管结扎术后休假7天。

  8、探亲假

  未婚职工一年一次探父母20天;已婚职工四年一次探父母20天;夫妻分居职工一年探亲一个月。

十六、离、退休职工管理制度

  1、医院离、退休职工由人事科属下离退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退管办”)负责管理。

  2、职工达到法定退休时间由人事科办理退休等手续。

  3、每年由人事科会同有关部门计划组织对离休职工进行春节、中秋节节日慰问;定期或不定期对离、退休人员进行上门走访,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共同商量解决。

  4、离、退休职工患病、住院治疗或生活遇到较大困难,由退管办负责组织及时探望,并根据单位有关规定协助其解决问题。

  5、离、退休职工病故,应及时慰问家属,并按规定做好抚恤金和丧葬费的结算。

十七、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凡医院职工均应参加社会保险。其中正式在编职工必须缴纳失业保险、非在编职工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缴费:医院正式在编职工缴纳失业保险、非在编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其缴交费用按参保人员当月应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工资、薪金税项申报;本院未达到上一年度本市最低缴费基数的部分职工及新入职职工,按上一年度本市最低缴费基数申报,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本市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及上下限标准直接调整。医院按照国家规定为参保职工缴费,个人缴费部份,医院代替社保部门从参保职工的工资中扣缴。

  2、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按各险种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征收。全体职工按比例征缴失业保险;在编劳动合同职工及非在编职工的缴费险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社保转移: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法[20**]6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区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宁府办[20**]76号)等国家和区市有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规定,医院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十八、公费医疗管理制度

  1、在编职工在本院按规定就医享受本院公费医疗待遇;除急诊外,未经批准在院外就医者均视为自费。

  2、在编职工退休后经申请可以办理公费医疗证,享受相应级别的公费医疗待遇。

  3、符合规定的职工家属经职工申请后可以按规定办理公费医疗证或“半缴费医疗证”。

十九、人事数据统计管理制度

  1、定期进行人事数据统计和维护,确保数据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符。

  2、对人员进出、退休等增减情况应及时登记,做好信息库调整。

  3、每年年底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做好人事数据统计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二十、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1、本院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2、鼓励职工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3、职工结婚登记后三个月内到人事科登记备案。

  4、女职工计划内怀孕按规定办理准生证后到人事科备案。

  5、生育子女后在二个月内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以避孕为主,为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部门计划生育责任人应指导育龄职工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7、育龄职工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女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查环、查孕检查;男职工参加计生函调检查,严禁替代他人参加孕情检查;不参检者,扣发当年计划生育奖金。

  8、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药具发放、分管责任人员培训等任务。

  9、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10、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11、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12、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享受以下优待奖励:

  (1)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5元至子女十四周岁止。

  (2)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3)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13、严禁医生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病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严禁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

  14、流动人口持计生证方可用工,对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育龄职工,不招聘雇用。

篇3:建设兵团办公室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兵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号)要求,第**扎实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教育基本情况

  截至20**年12月,**各级各类学校30所(含幼儿园),专任教师2142人(含幼儿园),在校生21734人。其中,幼儿园13所,专任教师259人,在园幼儿3841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全小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中学1所)15所,专任教师1525人,在校生13578人;普通高中3所,专任教师312人,在校生3611人;中职学校1所,专任教师46人,在校生704人。

  二、自查情况

  **成立了第**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第**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第**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方案》(师办发〔20**〕40号)。**有关部门和团场及学校根据职责分工、对应测评体系,全面认真地开展了自查自评。第**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师各部门自查自评基础上,汇总形成了第**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报经第**审核同意后在第**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经自查,92个测评点中有18个测评点不属于第**履行教育职责范围;实际自查自评测评点为74个,完全落实的有67项,占90.54%;基本落实的有7项,占9.46%。

  三、评估指标完成情况

  20**年,第**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大、**大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统筹推进第**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努力办让职工群众满意的教育。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定位要求,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下发了7个涵盖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文件,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到了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中。

  2.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20**年**进一步完善和建立了对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机构和机制;师行政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工作1次,党政主要领导批示教育工作9次,师党委、师办公室印发、转发教育工作文件14份,在“第二、第三季度重点工作安排”中对教育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布置,师信息快报也对教育工作进行了及时报道;重视中小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印发了《**师级领导干部联系指导一团“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方案》,**副师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参加。同时,积极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3.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一是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党员981人,党总支5个,党支部23个,党小组76个,在高级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建立了党委;二是出台了《20**年党建工作“十个一”目标考核细则》,师与团、团与学校层层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并组织全师学校党组织结合教育实际开展活动和专项督查,着力解决了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力度不够等10多个问题,规范了学校党建工作,年终将“十个一”落实情况(包括履行教育职责情况20分),纳入到了对团场及师机关部门的综合考核中。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召开了**纪委九届二次全体会议,明确了20**年全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书”和纪委“监督责任书”;召开了3次纪委书记例会,开展了2次涉及教育系统的专项治理检查;同时,师纪委督促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深入开展了“两学一做”常态化及“学、转、促”专项活动。

  5.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党委组织部按照《农**团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领导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师党委管理的教育系统干部和团场教育系统干部的管理、培养和选拔;二是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使中小学校党组织充分发挥出了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三是20**年度,**党委组织部组织教育系统15人次参加了干部培训班,选派8名教育系统干部到喀什地区和第一师、第三师挂职,选派了7名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赴一团支教一年,选派了22名骨干教师开展师域交流,选派了7名教师赴十四师支教。

  6.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工作与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积极参与兵团“文明校园”评选,组织开展了“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三进两联一交友”等系列活动;积极参加兵团级德育示范校评选及中小学德育骨干教师培训。

  7.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一是师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政委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师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以师党委、师党委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了6份意识形态相关的文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二是师党委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作为师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年师党委2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

  8.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下发了《第**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领导统筹机制;下发了《20**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等39份文件,开展了“护校安园”和“暑期安全教育”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9.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成立了第**普通话测试站,建立了第**普通话测试工作制度,**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融入各级各类教育,把每年9月第三周定为**普通话推普周,并将测试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目前,**各级各类学校全部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达标率100%。

  (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10.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一是制定并公布了教育权力责任清单,其中:权力清单40项(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10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别2项),责任清单142项(行政许可类责任58项、行政处罚类责任44项、行政给付类责任17项、行政检查类责任5项、行政确认类责任5项、行政奖励类责任4项、其他权力类责任9项);二是印发了《关于印发《第**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规范了学校课程设置。

  11.执行国家重大教育政策,推进国家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建立完善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南疆学前双语教育支教工作”等教育重大政策落实机制;制定了《**20**年为职工群众办“十件实事”建设方案》、转发了兵团党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教育惠民工程的意见》《关于切实抓好职业教育的意见》,强化了重大项目审批、工期进度、质量监督等关键环节管理,健全了责任追究机制。

  12.深化教育改革开放。调整了**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建立了教育综合改革的领导协调、责任督查、风险评估和舆论宣传机制;选派领导和教师参加高中新课标培训、高考综合改革培训,提请建立标准化考场等为高考综合改革奠定了基础;印发并落实了3个“放管服”督查工作文件,进一步明确规范了教育局权力、责任,理清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办学行为。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13.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根据兵团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第**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团场幼儿园均衡发展,目前**所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均达到了普惠性幼儿园标准,实现了普惠性幼儿园全覆盖目标;同时,严格执行《兵团团场学前三年教育保障机制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落实了补助经费。

  14.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严格按照《兵团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管理学生,20**年未出现学生辍学现象;二是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三是落实了师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编制、经费、装备“四统一”和“两免一补”全覆盖要求,落实了城乡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四是寄宿制学校设置符合团场义务教育发展实际,实现了一团一校,12所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了兵团基本办学标准,师域办学条件综合差异系数达到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标准;五是已经拟定了《兵团第**师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

  15.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按照《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方案》,**共1589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录取880人,职业技术学校录取709人,普通高中录取率55.4%,职业学校录取率44.6%,普职招生比大体相当。

  16.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根据《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职业技术学校开设了幼儿教育、烹饪、供电技术、电子技术等专业,通过合理调整学校专业设置,形成了就业导向机制;同时,师教育局、人社局、学校主动加强与大中型企业的联系,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课程开发、教师实践、学生实习等方面进行合作;**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符合《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80%以上。

  17.推进高等教育分类发展。**没有高等教育院校。

  18.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20**年**有1所民办幼儿园,没有财政预算资助;师级相关部门无民办教育审批权和监督管理权。

  19.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已基本建立了农广校、电大、老年大学等继续教育办学资源保障、监管和评估政策体系。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构建了惠及全民的继续教育、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印发了《第**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20**年)》,构建起了从学前到老年教育的完整学习体系。

  20.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支持少数民族学生考取内初中、高中班;**各级各类学校全部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在校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覆盖率达到100%;教师配备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21.大力加强国防教育。下发了国防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学校积极参加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遴选;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军训活动,保障军训经费;切实将国防教育政策纳入了学校重要议程和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创办少年军校、邀请部队干部战士讲解国防常识或军事技能、观看国防教育片等形式,提高了学生们的国防意识和对WW戍边重要性的认识。

  22.办好特殊教育。20**年**户籍适龄儿童共有残疾学生112人,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共103名适龄残疾儿童在校(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92%,未入学(园)接受教育的9人均属人户分离情形;师属各学校招收的残疾学生均未超过5人,所以没有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23.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积极组织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严格执行兵团制定的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20**年落实资助资金1586.02万元,资助学生2.1536万人次,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资助工作全覆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基本建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入园、就学等方面均能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平等接受教育。

  24.及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20**年关于教育方面问题到师*的有两人,师信访局都给予了答复,合理诉求基本得到解决。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25.建立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实行有关教育重大工程、人事、经费、规划等事项由师党委常委、行政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制度。调整了第**非常机构领导小组成员、第**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成立了**做好南疆学前双语教育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重要工作、重大工程项目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26.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一是《**生产建设兵团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对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教育现代化的重点项目作了明确规划;二是印发了《**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加快第**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20**年为职工群众办“十件实事”建设方案》,转发了《兵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全面落实了教育“三个优先”;三是20**年师级财政预算安排教育投入625.21万元,占全师一般公共预算师财政安排支出的1.6%,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27.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建立健全了与**集聚人口变化趋势相适应的学校布局建设机制,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各团场均已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了一团一校。

  28.制定和完善各级各类教育标准。严格按照兵团制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学前及高中阶段学生免费教育补助标准、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等开展相关工作。

  29.强化教育督导。一是师编办下发相关文件,明确了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督导工作,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相关职能;二是制定了《第**迎接国家“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师、市、区)”督导评估认定的实施方案》,调整了**教育局督导室人员;三是负责教育督导的人员结构和数量适应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大职能工作需要;四是预算核拨了督导专项经费5.5万元;五是实现了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六是印发了《改进第**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了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

  30.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制度机制。**没有教育系统介入推进军民融合项目。

  (五)加强教育保障。

  31.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投入情况。教育投入“三个增长”落实到位。20**年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29313.9万元,比上年增长29.9%;预算内经费占财政支出的6.3%,比上年增长1.5%;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比上年增长1.3%,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比上年增长1.5%。高级中学预算内经费拨款4026.54万元,比上年增长19.09%;预算内经费占财政支出的69.55%,比上年增长13.41%;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比上年增长26.67%;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比上年增长7.35%。职业技术学校预算内经费拨款668.93万元,比上年增长34.3%;预算内经费占财政支出的86.49%,比上年增长34.64%;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比上年增长43.71%。

  3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20**年第**教育工作要点》中明确了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督查工作任务;二是**将师德考核作为职称评定、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建设兵团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20**)》精神,进一步加强了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能力培养;四是**将特岗招聘作为团场义务阶段学校招录教师的唯一渠道,20**年**共招录特设岗位教师107人;五是每学年选派教师及校领导干部进行师域内交流;六是教师工资待遇逐年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略高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七是20**年预算内公用经费1603.8万元,其中用于教师培训支出96.37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的6.01%。

  33.加强教材建设。**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所有中小学开足开齐了国家课程,义务教育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三科全部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教材均在兵团中小学教材目录中选用;定期开展了监督检查,没发现不按照要求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情况;**教育局有专人负责按照国家、兵团制定的教材管理办法管理本地教材。

  34.改善学校办学条件。20**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已经全面消除了56人以上超大班额,也没有超大规模高中学校;中职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154.5元,生均教学仪器设备能基本满足学校正常的教学需求;正在申请建设标准化考点。

  35.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一是成立了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教育信息化部门责任。加大了教育信息化投入,明确了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8%-10%用于信息技术教育,20**年通过师采购中心招标,完成了教育信息化298台多媒体一体机设备的招标、安装、验收工作;二是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三是建立了推动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相关制度;四是实现了各级各类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有效应用;五是基本实现了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并满足带宽使用需求。

  (六)规范学校办学。

  36.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一是开展12项德育教育活动,全面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二是组织开展“文明校园”评选活动,评选出师级文明校园4所,其中师高级中学、131团奎管处中学获得了兵团文明示范学校称号;三是师级以下党委没有以升学率(考取重点大学人数等)对所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奖惩的现象;四是**共建设5所团场学校少年宫;五是师举办了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运动会,各学校举办了艺术展演等活动。

  37.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下发了《转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就加强中小学章程建设作出了具体指导,目前各学校均有章程;下发了《**开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工作》、《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督导检查的通知》,并对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条件资格进行了全方位检查;下发了《关于印发第**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教师依法执教情况进行了摸底检查;**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开展文明校园创建、艺术展演活动、优秀文化传承等德育活动促进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8.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印发了《第**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建立健全了预防处置中小学生欺凌方案和长效机制;20**年**下发关于教育系统安全管理方面文件39个,对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学生乘车、安全、春秋季开学等开展了专项督导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学前教育保教力量薄弱,师团配套资金投入不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突出;中职专业课教师短缺,教育质量不高、产教融合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可持续发展的教师培养及交流体制和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还不完善。

  (三)惠及全民的继续教育、终身学习服务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学习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

  五、今后努力方向

  (一)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要针对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加大教育投入,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不断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

  (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团办团管”体制机制;推动中职产教深度融合,配强专业课教师;制定全师教师动态管理机制,促进教育人才资源流动。

  (三)构建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水平。建设覆盖全师城乡、开放便捷的公共学习场所;积极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

  **生产建设兵团第**办公室

  20**年6月22日

篇4:实训处部门工作职责

  实训处部门职责

  实训处是具有实践教学和业务管理双重职能的教学辅助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围绕学院总体改革发展规划和各阶段的中心工作,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制定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各阶段建设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学院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完善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并负责相关制度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工作。在学院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面管理全院校外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工作,认真完成各实习实训统筹、校企产学合作、职业素质训导、技能资格鉴定、实训设备维护等任务。

  (一)、统筹规划学院各系校外实习实训项目。

  (二)、协调其他部门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实习实训教学任务。

  (三)、广泛开展校企合作,培育建设校外实习基地,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构建校企双赢的发展模式。负责与联办学校、教务处等部门进行专业教学工作的联系沟通;负责专业建设的社会调查、企业走访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协助招生就业处开展校企合作工作,配合安排和管理学生的生产实习;开展校际之间的专业建设交流工作。

  (四)、监督协调各系选派实习实训管理教师并对其工作进行考核,与各系合作,构建合理的实践师资梯队。

  (五)、参与协调各教学单位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改善实践教学条件,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六)、收集、整理各教学单位校外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经费预算,并报学院领导统一审批。

  (七)、检查、督促各教学单位校外实习实训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实校外习实训工作的经验交流,协调处理校外实习实训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八)、收集、整理各教学单位校外实习实训等基本信息和实习实训鉴定表、实习实训总结等基本材料,并作为教学资料归档管理、限期保存。

  (九)、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和从业资格认证工作。负责与市技能鉴定中心等技术技能鉴定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做好学生专业技能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的教学和工考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和企业广泛联系,建立各专业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并积极开展活动。

  (十)、负责新专业的调研、论证、设置和老专业的改造;组织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和教育教学方案中涉及专业教学内容的方案;协助制定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组织人员编、审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报分管教学校长审批;负责开发专业教学的校本教材(讲义)和专业教材的选定工作;

  (十一)、与教务处共同负责学分制改革和教学模式、教学评价的研究、定案、试行和实行;负责指导、检查专业课教研组、备课组工作,组织全校性的专业教学学习、讲座、交流等,推广教研和教改实验成果。

  (十二)、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管理与实训设备的维护,确保实训设备的良好运行,提高实训室的使用效益。

  (十三)、认真抓好本部门其他日常工作,协助人事部门做好人员定岗定编、岗位培训、考核、奖惩、晋级及职务评聘工作。

  (十四)、开展专业教学的评教评学活动。建立和健全专业教学质量评价方法和监控体系,定期进行教学质量检查和分析;负责学生专业和技能大赛的训练与参赛工作。

  (十五)、负责学生实训事故的认定、调查、追究和处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考绩工作。

  (十六)、负责所管教学设施(实验实训室、专业公用教室、会议室、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教学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制的制定和督查工作。

篇5:公司品牌部职能职责手册

  全国首家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一站式采购平台

  公司品牌部职能职责手册

  1、组织架构图

  二、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品牌建设、宣传推广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1.负责制定公司对外宣传、品牌建设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品牌管理规范,如品牌管理手册;

  2.负责对外宣传、品牌建设管理制度的执行,并监督实施情况;

  3.负责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和实际需要,不断提出优化和改进建议,并负责相关管理制度的调整。

  二、参与公司战略规划,负责公司级品牌战略规划和品牌建设推广计划制订

  1.建立和维护公司品牌资产,参与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设计工作,并在公司战略的指导下,制定公司的品牌战略,报上级批准后实施;22..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的品牌形象设计和策划工作,包括公司标识、整体形象等的设计工作等;编制员工手册,协助各品牌项目部做好员工思想建设,建设、培养、维护企业理念、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员工价值观等;完善各项行为规范,建立企业行为识别体系,统一员工着装、话术、服务意识与服务行为、媒体形象;完善公司VI系统,保证公司及所属品牌的印刷品、公司布局、办公室装修等工作的统一化;

  3.负责制定公司的品牌推广计划。根据公司品牌发展战略,组织制定公司品牌的传播目标和计划,确定公司品牌推广策略以及媒体宣传策略,协调其他传播推广工具(如公共关系管理)的使用;

  4.负责对下属各部门、业务单元品牌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三、负责公司品牌推广、宣传工作的实施,加强与各媒体机构的联络

  1.负责公司所有的对外宣传工作包括发布消息、刊发广告、组织安排采访等工作;并负责媒体的最终确定和购买。

  2.负责根据公司的品牌建设目标,和各部门紧密配合,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公司的宣传推广工作。各具体业务的宣传方案制定、宣传资料制作、宣传费用控制等由各部门相关职能负责完成。

  3.负责根据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结合公司重大标志性事件的临时性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4.负责与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广告公司等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障宣传工作正常、顺利的展开。

  5.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品牌建设宣传工作相关资料的整理、备案、归档工作,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宣传资料的审核。

  四、负责公司危机事件的公关处理

  1.负责及时提出公司危机事件的解决方案,报上级领导批准;

  2.负责与危机事件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协调沟通工作,控制事态的进展,避免进一步恶化;

  3.负责经批准的危机解决方案的执行工作;

  4.负责与媒体的沟通,以尽量缩小影响范围;

  5.负责对危机事件进行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五、协助公司及各部门各部门做好营销策划、公关活动企划案的拟定及执行监督;

  1.对公司各品牌项目部制定的营销策划、公关活动企划案提出合理建议;

  2.对活动文案内容用词用语进行改良;

  3.协助各部门,做好执行监督工作;

  六、品牌研究职责

  1.与品牌相关的外部信息收集。包括定期进行市场相关数据,竞争相关数据的收集与汇总,以利于随后的品牌评估与分析;

  2.与品牌相关的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各种类型与品牌相关的市场调研,如组织开展公司的知名度、美誉度等公司形象调查,为品牌资产的建立以及品牌管理提供直接资料与数据;

  3.阶段性对品牌进行评估工作,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品牌发展方向。

  七、品牌的内部宣传、教育职责

  1.积极加强内部媒体宣传,强化内部员工的品牌意识。利用公司内部媒体(主要指公司内部网,门户网和公司内刊),尤其是在内部网和内刊上加大对品牌知识和公司品牌理念的宣传力度,强化员工品牌意识;

  2.在员工培训中,加强与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合作,在培训教材中加入品牌关内容,做好对员工的品牌知识、意识的普及工作;

  3.在公司员工手册中,加强对品牌知识、品牌重要作用、公司的品牌理念的介绍,相关内容由公关部负责完成。

推荐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