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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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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医院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以及《菏泽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医院工作人员临时到菏泽市区(不包括菏泽各县,下同)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上级机关举办的指令性会议,并且不包含学术会议、业务培训内容的按差旅费管理;包含培训内容的按外出培训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条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际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进行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见附件1、**医院出差审批单)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菏泽市区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副县级以上及正高级职称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他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自驾车出差的,按到出差目的地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票价报销。

  第六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七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个人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三章住宿费

  第八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九条

  省内出差按照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2)。

  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3)。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以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参照市财政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另行发布。

  第十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并且只能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一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二条

  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其中到省内其他市(县、区)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到市内县出差的,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3)。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由接待单位收取人出具收取证明。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公务接待费开支。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四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在出差所在城市乘坐公交车辆、地铁、出租车辆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五条

  市内交通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其中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县、区)出差的,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到市内县出差的,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并由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收取人出具收取证明。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收取的交通费用于抵顶交通费开支。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医院承担,不得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转嫁。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车票、机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第十九条

  财务部应当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批准人和出差人员应当对发生差旅费的真实性负责。

  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原则上也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当天返回菏泽市区的,按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出差的,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本院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院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归口管理科室及人员、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批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医院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的人员的责任:

  (一)部门不按出差审批制度审批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的;

  (五)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六)转嫁差旅费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责任人改正,违规资金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医院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承担会议、培训费用的,医院不予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医院按照规定报销。

  第二十四条

  到省外或省内市(县、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不含菏泽市区)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各种工作队(不含进修)的人员,在途期间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在当地工作期间的差旅费执行驻地规定,费用由驻地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按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由调入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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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医院出差审批单

  附件1**医院出差审批单

  姓名:

  科室:

  职务:

  事由:

  目的地:

  出差期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随行人员:

  ()人

  出差类型:

  会议□

  公务考察□

  其他公务□

  拟乘交通工具:飞机□

  高铁动车火车□

  轮船□

  公共汽车□

  单位公务车□

  其他单位公务车□

  出差申请人:

  出差科室负责人审批:

  院办负责人审批:

  分管院长审批:

  院长审批:

  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出差人员出差前,先填报“出差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一份在报销单据是后附报销,一份医院办公室留存备查。

  2、各类人员出差的审批级次,按有关规定执行办理。

  3、选项内容请在“□”划“√”

  附件2**医院省内差旅住宿费和

  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地市

  住宿费标准(元/每间每天)

  伙食补助费

  (元/每天)

  附件3**医院省外差旅住宿费和

  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省份

  住宿费标准(元/每间每天)

  伙食补助费

  (元/每天)

篇2: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20**版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

  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出差补助内容包括餐补等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比对表

  公出地点

  标准

  内容

  四类城市

  三类城市

  二类城市

  一类城市

  员工自带车辆出差油料及过路费报销限额

  副总裁及以上

  住宿费:实报实销

  伙食补助:实报实销

  限额120元/人/天

  住宿费:实报实销

  伙食补助:实报实销

  限额120元/人/天

  住宿费:实报实销

  伙食补助:实报实销

  限额120元/人/天

  住宿费:实报实销

  伙食补助:实报实销

  限额120元/人/天

  据实报销

  总监级及以上

  住宿费:150元/天

  伙食补助:60元/天

  住宿费:200元/天

  伙食补助:60元/天

  住宿费:260元/天

  伙食补助:80元/天

  住宿费:350元/天

  伙食补助:100元/天

  ——部门经理(含副)

  及相当职务人员

  住宿费:150元/天

  伙食补助:60元/天

  住宿费:180元/天

  伙食补助:60元/天

  住宿费:220元/天

  伙食补助:80元/天

  住宿费:260元/天

  伙食补助:100元/天

  ——其他员工

  住宿费:130元/天

  伙食补助:60元/天

  住宿费:180元/天

  伙食补助:60元/天

  住宿费:200元/天

  伙食补助:80元/天

  住宿费:240元/天

  伙食补助:100元/天

  ——培训人员(10天以上)

  伙食补助:25元/天

  伙食补助:30元/天

  伙食补助:40元/天

  伙食补助:50元/天

  旅途交通费

  按规定交通工具

  凭票实报

  按规定交通工具

  凭票实报

  按规定交通工具

  凭票实报

  按规定交通工具

  凭票实报

  市内交通费

  普通员工:20元/天

  副经理以上:30元/天

  副总裁以上:实报

  凭票限额实报

  普通员工:30元/天

  副经理以上:40元/天

  副总裁以上:实报

  凭票限额实报

  普通员工:40元/天

  副经理以上:50元/天

  副总裁以上:实报

  凭票限额实报

  普通员工:50元/天

  副经理以上:60元/天

  副总裁以上:实报

  凭票限额实报

  1、执行总裁(或副总裁)及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席、轮船二等舱、动车一等座;

  2、执行总裁(或副总裁)以下人员乘坐火车硬卧席、公共客车、轮船三等舱,因特殊原因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席、轮船二等舱、动车一等座的需由公司总裁审批。审批意见“……事由,准予乘坐……”

  3、外出培训或参加会务人员统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费实报,培训时间10天以内(含)的伙食补助同出差人员。

  4、员工因公出差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总监及以上人员、公出地点公共交通工具不发达地区可以私车公用出差,须经总裁审批。员工私车公用出差,在出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章、交通事故等由员工自行负责。

  5、员工私车公用出差,需严格控制费用,必须凭加油票、过路费等有效票据,经公司总裁或执行总裁审批。报销额度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6、出差到北京、上海、广州,确因业务需要,经总裁同意后,住宿费可在该标准基础上上浮100元/天

  城市等级

  等级定义

  城市名称

  一类城市

  直辖市、特别行政区、GDP大于1600亿且市区人口大于200万的城市

  北京、天津、沈阳、大连、哈尔滨、济南、青岛、南京、上海、杭州、武汉、广州、深圳、香港、澳门、重庆、成都、西安

  二类城市

  其他副省级城市、经济特区城市、省会、苏锡二市

  石家庄、长春、太原、郑州、合肥、无锡、苏州、宁波、福州、厦门、南昌、长沙、汕头、珠海、海口、三亚、南宁、贵阳、昆明、拉萨、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三类城市

  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发达且收入高的城市

  唐山、秦皇岛、淄博、烟台、威海、徐州、连云港、南通、镇江、常州、嘉兴、金华、绍兴、台州、温州、泉州、东莞、惠州、佛山、中山、江门、湛江、北海、桂林

  公司所在地及人口大于100万的城市、重点经济城市

  呼和浩特、包头、邯郸、鞍山、抚顺、吉林市、齐齐哈尔、大庆、大同、洛阳、潍坊、芜湖、扬州、湖州、舟山、漳州、株洲、潮州、柳州

  其他著名经济城市、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人口大于50万、重点旅游城市

  承德、保定、丹东、开封、安阳、泰安、日照、蚌埠、黄山、泰州、莆田、南平、九江、宜昌、襄樊、岳阳、肇庆、乐山、绵阳、丽江、延安、咸阳、宝鸡

  四类城市

  其他地级市

  三、员工出差备案报批制

  出差人员需提前通过“钉钉”进行线上审批,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不予办理报销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四、差旅费报销实施细则

  1、城市间交通费

  1)按标准凭票实报实销,遇特殊情况经直管领导审核、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乘飞机、软卧、动车一等座;

  2)普通员工自带交通工具出差的,按照动车二等座/火车硬卧/大巴中较高者核定,市内交通费按照单人一天标准限额予以核定;

  3)经总裁批准自带交通工具的,可报销过路过桥费、燃油费,不予报销其他交通费,燃油报销标准按每百公里10公升凭票报销,油价参照出差当月中国石油油价;采取发票金额与报销标准孰低原则。

  员工报销差旅费时,须列明详细路线,如“呼和浩特→达拉特旗→杭锦后旗→乌海→呼和浩特”,方便财务核定油料费用,如不能列明详细路线,财务将根据始发地和目的地之间的来回里程进行核定。

  城市间交通费所用发票务必为正规发票,且能清晰、准确证明往返的具体时间。

  2、住宿费

  出差期间住宿费按标准执行,住宿费实行限额凭票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出差人员自行解决住宿问题的不予报销;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负担。同性别多人出差,必须按实入住两人(含两人)以上的标间,差旅期间发生的共同费用一笔报销,报销单需有同行人员签名确认,不必人人填写报销单。住宿费发票务必为出差地当地发票,不一致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作为报销附件。

  3、出差补助

  补助内容含出差期间的伙食及其他杂费,按标准执行直接予以补助,实行定额包干报销的办法(即标准范围内不再凭发票报销)。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算报销;出发时点(不包括返程)超中午12点(按出行票据时间核定)和返程到达时点未过中午12点(按返回票据时间确定)的,当天补助标准减半执行。出差期间发生招待费的,当天不予核定补助,招待费另行报销。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予核定补助。

  4、总公司人员去分子公司出差,对方提供住宿的,公司不再另行报销;同时实行工作餐制,就餐问题自行解决,不得招待,甚至铺张浪费。

  5、差旅费报销票据粘贴办法

  5.1粘贴顺序:

  1)交通费: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粘贴;

  2)住宿费: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粘贴;

  3)长期多地点出差人员,若不能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全部填制完成的,《差旅费报销单》只填写总金额,并附《差旅费报销明细表》,财务管理中心据此审核。

  6、其他实施细则

  1)参加会议、培训人员分别按相应级别及地区报销差旅费,外界会议、培训的统一收费中已包含的费用,公司不另报销该笔费用,只包含一类费用的,其它费用照常报销。

  2)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

  3)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不同级别一同出差的,住宿费执行从高政策。

  五、差旅费报销流程

  1、业务端差旅费报销流程(分子公司全部执行此流程):

  经办人—直管领导/分子公司负责人—行政人力—主管会计(吴晓霞)—执行总裁—总裁,抄送出纳(周娅)

  2、中后台差旅费报销流程:经办人—直管领导—主管会计(吴晓霞)—总裁,抄送:出纳(周娅)

  六、考核标准

  1、各项据实列支的差旅费用,经财务管理中心门审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不予报销当次发生的全部差旅费用,并视情节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或不低于500-1000元的考核,直至辞退。

  2、如违反本办法其它条款,考核100-300元/次。

  七、附则

  1、各级负责人不得签批自己的费用。

  2、如因工作需要,事前无法正常填写《出差申请表》的出差人员,需事后补办。

篇3: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因公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湖南馨湘碧浪环保科技公司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因公出差、费用报销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勤俭、必须、严谨、易行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2.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因公出差申请、审批、请款、报销等及因公出差审批及报销。差旅费报销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3.管理职责

3.1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差旅费的请款、报销、督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3.2财务总监因公出差申请的审批和报销的审核。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出差时间。

4.管理规定

4.1报销内容

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包括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等),住宿费、行李寄存费、订票费等,其他费用(餐费、业务招待费、邮寄费、会务费、资料费等)不在此报销内,填《费用报销单》或《招待费报销单》分开填报),所有费用均应分清开支渠道并纳入费用项目中,开支渠道不清楚的项目不能报销。

4.2票据要求

铁路、公路、航空、航运等交通工具使用全国统一规定的票据,行李寄存费、订票费凭票据报销(卧铺订票费不超过35元,座位订票费不超过15元),其他各类发票和收据一律要求具备“财政税务监制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开票人或收款人签章,票据大小写金额一致,不得涂改,凡不合格票据不予报销。(注意:对于住宿票、餐费等招待费票要有时间、地点,手撕票请自己注明时间、地点)

4.3工具要求

4.3.1出差人员原则上以火车汽车为主要交通工具,乘坐火车全程超过5小时的可以使用硬卧,因特殊情况或工作紧急需要乘坐超标交通工具,须按5.1条款事先取得批准方可全额报销,事后补办签字手续的,只能按票价的80%予以报销。

4.3.2员工在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除二人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所有因公报销出租车票的员工,必须在出租车票背面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并由归口经理层审批。

4.3.3员工在省内出差,只按标准报销往返公交车票,包车或乘坐的士的超标部分费用自理。

4.4在出差期间的伙食费、电话费、按实际出差天数实行包干管理。

4.4.1凡已享受电话费补贴的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再享受电话费包干补贴。

4.4.2员工如果在出差期间发生业务招待费,扣除接待当日的伙食补助。

4.4.3员工出外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食宿费已包含学习、培训、会议费用中的,凭会议证明和发票,在审核后按实报销学习、培训、会务费,不再另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

4.5一般公出人员出差地点因特殊情况超出或变更“出差申请单”的预定地点时,出差人须事先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并得到批准。办理报销手续时由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补签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

4.6公差如遇出差路线就近回家探亲的,一般人员须事先经本部门领导批准,部门领导应事先报公司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办理报销手续时由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补签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其回家探亲所发生的费用按探亲假标准执行。

4.7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4.7.1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其它费用,按上述差旅费规定,由调入单位报销。其行李、家具等托运费,由调入单位凭据报销。托运费只得报销一次。

4.7.2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4.7.3与工作人员同居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的,其差旅费和托运费按照第一条规定报销。经调入单位同意,暂不随同调动的,以后迁移时的差旅费仍由调入单位报销。

4.8出差人员随上级同行时,该部分的交通费和住宿费按同行上级的标准报销。随客户同行时,该部分的交通费和住宿费按实际支出费用报销,统一由同行上级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注明。

4.9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费用预算超标的,须本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超标的原因及金额,经部门领导、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门认可方可报销。

4.10非本单位职工和长期不在岗的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报销差旅费。各单位须聘请外单位人员出差办事时,也必须按上述程序办理出差申请、旅费借支、报销等相关手续。如有借公差名义为私人办事的外出行为,除责成当事人及时扣还借款外,情节严重的还将追查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4.11出差人员不慎遗失交通票据,须本人提出书面报告详细说明遗失交通票据的车次(航班号)、金额,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按票面金额的80%给予报销,不再享受其它补贴,遗失的其它票据的费用一律由出差人自理。

4.12出差中由于伤病或特殊原因发生意外滞留时,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或因特殊原因滞留的报告呈报上级。有医院诊断书或事实证明时可报销出差补贴和住宿的实际费用。

4.13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14现场安装服务人员报销规定

住宿费按80元/天·人、伙食费补贴按50元/天.人、电话费补贴按10元/天.人实行包干。

4.15驾驶员补贴规定

驾驶员(不含出差人员)长沙株洲地区当日往返:第一趟按10元/趟给予补贴,第二趟起按5元/趟给予补贴;湘潭地区河西公务出车:按照5元/趟给予补贴,当日第二趟起不计补贴,河东公务不计补贴;长株潭地区以外:当日移动超过300公里,给予出车津贴20元。工程服务性质及其它相关享受出差补助性质人员不再重复享受以上工作补贴;以上补贴享受须在月度报销时根据派车凭单并填写报销单据后交财务核发,票据请按日期依次粘贴,附出车明细表。

4.1.17各部门领导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在批准出差任务的同时,应明确出差期限。凡无明确出差期限的公差,省内外一律按3天往返时间报销差旅费。

4.1.18出差请款应遵循请款报账管理办法。

5.管理程序

5.1申请

5.1.1出差申请与审批

各部门因公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请款联、报销联)”一式二联(附件一),部门负责人对“出差申请单”中填写的出差地点、出差内容、预计起止日期、预定交通工具进行审核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业务及服务性人员出差申请需由公司副总经理批准,管理层以上人员出差申请需由总经理批准。

5.1.2超标交通工具使用

各部门出差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严格限制超标使用交通工具,如确属特殊情况和工作紧急需要超标准使用交通工具时,须另外填写超标使用交通工具申请单(附件三),由总经理批准,并在“出差申请单”的备注栏内注明理由,并注明是否往返超标使用交通工具。否则,均视为单程。同时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中增加乘坐超标交通工具申请单,由财务部门在复核栏中签字后,再上报公司归口副总审批。“出差申请单”的填写原则上一人一单,以便于核算。因公出差人员确需超标乘坐软卧或飞机等交通工具时,必须事先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单程或往返)方可执行,总经理出差时又由常务总经理批准;事后补签的按80%报销。

5.2请款

5.2.1出差人员凭“出差申请单(请款联)”在财务部门借支差旅费,财务部门根据出差标准测算,按预计出差费用的70%核定预支差旅费。

5.2.2如果出差人员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前次的报销手续,财务部门将依据“前账未清,后款不请”的原则,不予办理请款手续。

5.2.3出差金额可预支数在两千元以内且无特殊情况的,由出差人员预支,出差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一周内交至财务部门,于次周四统一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以现金结算)。

5.2.4出差金额可预支数在两千元以上的,由出差人员办好请款手续后交至财务部门,于次日到财务部门领取现金或现金支票。

5.3报销

5.3.1报销流程

经办人填制报销单—→—→财务部门审核单证—→领导签字—→财务部门报账,即:报账时由经办人填制公司统一的报销单,由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所属财务部门审核单证,财务审核后报公司导签字批准,领导审批后再交财务部门据以报账。具体报销流程见附件5。

5.3.2报销标准

1)各类人员国内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交通、住宿许可

项目

标准

董事

经理层

交通可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轮船三等舱。

可住宿4星级及以上酒店。

伙食补贴

80元

住宿

按实报销

市内交通

按实报销

通讯/其它费用

按实报销

项目经理

副主任工程师

主管工程师

高级主管师

交通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

可住宿3星级及以下酒店。

伙食补贴

50元

住宿

280元以下按实报销

市内交通

50元以下按实报销

通讯

10其它费用

按实报销

一般员工

交通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普通舱。

住宿直辖市、特区城市200元以下,省会城市150元以下,一般城市100元以下,县区城镇80元以下。

伙食补贴

50元/30元(省内)

住宿

按实报销

市内交通

25元以下按实报销

通讯

其它费用

按实报销

备注:

1、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伙食补助、通讯费实行定额包干;

3、同意乘坐飞机的,可按实报销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限一人一份),凭据报销,包车或乘坐的士的费用自理。

5.3.3报销时限

1)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限在一周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并向财务部门核销借款,按出差的时间顺序、中转及出差地点、乘坐车次(航班)及费用、住宿费用、其他费用等内容填好“旅费报销单”(见附件二)报负责人批准,并把各种票据在“原始凭证粘贴单”(见附件四)上从左至右,按不同开支渠道分类依次贴好,连同“出差申请单(报销联)”交财务部门报销。

2)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报销手续的,每延长一周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在工资中扣除外,还将对责任人每周处以50元罚金。无特殊原因回来后超过一个月不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结算的,免除差旅费补助,超过三个月的,财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

5.3.4财务人员根据出差申请、借款情况等仔细核对相关票证后,按照本办法中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办理报销手续。出差人员根据报销后的情况,及时把余款补齐。

6.附件

6.1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6.3附件

附件一:出差申请单(以新执行单据格式为准)

出差申请单

申报部门:

出差人

出差地点

出差内容

起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预支金额

(大写)万仟佰元整(RMB)

实借金额

(大写)万仟佰元整(RMB)

交通工具

□飞机(经济舱)

□火车(软卧)

□轮船(三等舱)

□出租汽车

备注:

批准人:

会计复核:

部门主管: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旅费报销单(以新执行单据格式为准)

差旅费报销单

申报部门:

月日时间至月日时间

出发

现地

飞机票

火车票

轮船票

汽车票/

市内交通

住宿费

招待费

出差补贴

备注

餐费

礼品费

其他

天数

金额

小计

报销金额合计

(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小写):____¥

附单据:____张

预支金额:____¥

批准人:

会计复核:

部门主管:

出差人: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乘坐超标交通工具申请单

出差人

出差时间

所需超标乘坐交通工具事由

部门领导审批

总经理审批

注:1、获批超标乘坐交通工具人员,一律以经济舱为标准,高铁以二等座位为标准。

2、事由必须注明单程或往返形式,未经列明,一律按单程标准报销。

附件四:原始凭证粘贴单

原始凭证粘贴单

共粘贴原始凭证:____张

金额合计:¥

编制部门:财务部门

编制时间:20**年9月

篇4: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黄山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参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费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机关)。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不包括市直机关审计、评审、办案、巡视以及探亲、看病、转业、调动、挂职锻炼、支援工作、实(见)习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市直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本机关领导审批,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下表: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含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车)

市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处级及以下职务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市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第七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

出差当天往返的,出差人员赴机场、火车站等发生的大巴、地铁费用,可凭据报销。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制定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在因公临时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出差目的地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

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市外出差,伙食补助费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制定的分地区补助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市内出差,在市主城区(屯溪区、市经济开发区)范围外,确因工作需要发生误餐的,按每人每餐(不含早餐)50元标准给予伙食费补助。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补助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

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市外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市内出差,在市主城区(屯溪区、市经济开发区)范围外,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由单位派车的,单位不另行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出差当天往返的机场大巴、地铁费用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第二十四条

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以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

市直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包干使用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打卡发放。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出差当天往返的,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

市直机关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要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按各自职责不定期开展差旅费专项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境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按本办法规定报销。

因公出国(境)境外的食宿交通费,按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当天,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十条

市直机关审计、评审、办案、巡视以及探亲、转业、调动、挂职锻炼、支援工作、实(见)习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市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财政局《黄山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黄财行〔20**〕369号)及《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黄财行〔20**〕39号)中有关出差方面的内容同时废止。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黄山市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附件2:《出差审批单》(参考格式)

附件1黄山市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省份

住宿费标准(元/间﹒天)伙食补助费标准

(元/人.天)市厅级(单间或标准间)

处级及以下人员(单间或标准间)

480340120附件2*单位出差审批单(参考格式)

单据编号:*年*月*日

出差科室

出差人员

姓名、职务

出差事由

及目的地

出差起止日期

出差总天数

是否自带公务车辆

科室负责人意见

单位领导(分管领导)意见

说明:本表作为报销依据,并附会议、培训通知及其他公务活动相关文件。

篇5:员工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员工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二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根据雅砻江公司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经营层员工、中层员工及其他员工。

第三条

相关定义。

(一)公司经营层员工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等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员工指总部部门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和分公司班子成员。

(二)本办法所指的出差系指员工因公离开工作地点所在市、州并住宿于其他地区,或虽未离开常驻工作地点所在市州但住宿于其他分公司的专项业务公干。

(三)本办法中的“单位”、“单位领导”和“单位负责人”,若为公司各部门办理借款和报销支付,则分别指公司、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和公司总经理;若为分公司各部门办理借款和报销支付,则分别指分公司、分公司班子成员和分公司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

第二章

交通及住宿标准

第四条

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公司经营层员工出差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席卧铺、高铁动车一等座、轮船二等舱席位和长途客车;中层员工出差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席卧铺、高铁动车一等座、轮船三等舱席位和长途客车;其他员工出差可以乘坐火车硬席卧铺、高铁动车一等座、轮船三等舱席位和长途客车,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须事先经部门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员工乘坐火车出差,选择乘坐硬座的,每次给予30元卧铺补助。

第五条

住宿标准。

(一)公司经营层员工不超过600元/人?天;公司中层员工不超过400元/人?天;其他员工不超过300元/人?天(其中同性别两人以上出差,原则上应每两人合并住宿)。

(二)公司员工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深圳、厦门出差的,住宿标准相应调增100元。

第六条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确因特殊情况超过有关标准和限额的部分需要报销的,出差人员应书面说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办理报销支付。

第三章

出差补贴管理

第七条

公司员工出差补贴标准按附件《四川二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出差补贴标准表》(附件1)执行。

第八条

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并于当日返回所在工作地点,无论目的地是否超出工作地点所在市州,均不计发出差补贴;在同一分公司内部或同一市州内部因公往返,无论是否住宿,均不计发出差补贴。但员工因公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在公司规定标准和限额内予以报销;误餐费用公司另行规定。

第九条

公司驾驶员因公出差计发出差补贴时,不再计发出车补贴。

第十条

公司员工出差补贴由财务部门计算,出差补贴在员工报销差旅费时一并计发并计入“差旅费”,计发标准按出差期间每日住宿地点确定(返回日按出发地点确定),计发天数按照公历日历天数确定。

第四章

差旅费报销和预算控制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应填制《差旅费报销单》(附件2),按公司《借款和报销支付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审批流程办理差旅费报销。公司员工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标准或限额凭票据实报销,因工作需要发生的托运费、出差目的地市内交通费以及由政府交通部门、旅店征收或代收的有关服务费、附加费等凭票据实报销。上述费用均计入“差旅费”。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出差期间交通工具或住宿费用等已经由接待单位承担的,不得另行报销相应交通和住宿费用。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住宿但费用自理的,可据实报销住宿费。

第十三条

公司已为全体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员工出差时自行购买的相关保险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

公司新员工(应届毕业生除外)在报到前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因公到设有公司常驻机构(分公司、项目部等)的地方出差,原则上应在公司常驻机构安排住宿。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应于出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并结清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对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因公在工作地点所在市州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应填写“报销支付单”经审批后办理报销,费用计入“差旅费”。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遗失有关飞机票、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和轮船票等交通票据,当事人如需报销,应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由财务部门核定金额并报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可予报销;其他遗失票据不予报销。

第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差旅费年度预算,费用控制在年度预算内,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差旅费支出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反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四川二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ETSY-HR-06)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四川二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出差补贴标准表

2.四川二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报销单

附件1:四川二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出差补贴标准表

单位:元/天

出差地点

经营层员工

中层员工

其他员工

两河口以上(含新龙)工地现场

按雅砻江

公司相关

规定执行。

若有调整,

从其规定。

160100两河口工地现场

14090卡拉、杨房沟、卡杨公路工地现场

12080锦屏工地现场

10070官地工地现场

8065二滩、桐子林工地现场

7060康定县

8065西昌市

7060其他地区

6060注:上述出差地点尚未涵盖的区域,由公司另行研究确定。

附件2:四川二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差旅费报销单

报销部门:*年*月*日

原借款:元

报销后预算额度______元

附件

姓名

职务

出差事由

起讫地点

出发

到达

车船费

出差补贴

住宿费

市交费

其他

月日

月日

金额天

金额天

金额

小计

合计(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总经理或授权人

分管财务领导

分管领导

财务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报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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