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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石基础工程施工方案

  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基础工程,施工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收集整理了以下毛石基础工程施工方案,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毛石基础工程施工方案

  毛石基础工程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1.1施工图纸

  1.2施工组织设计

  2.使用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

  3.施工准备

  3.1技术准备:施工前,项目总工组织技术、生产人员进行认真的图纸会审,有问题之处会同设计人员共同解决,尤其是砌筑留洞应与水电人员积极配合。

  3.2材料准备:毛石随进度进场。

  3.3施工机械:搅拌机

  3.4材料要求:

  ⑴毛石:用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的石头,禁止使用锈石、山此石。

  ⑵用32.5#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和3d试验报告,进场后有进场3d复试报告。

  ⑶砂:使用中砂,并通过5mm筛孔,本工程砌筑砂浆为M5水泥砂浆,砂子含泥量小于5%,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5.施工步骤

  ⑴基础砌筑时应先检查基底标高清除杂物,并打好底夯。接着进行基础放线,放出基础轴线及边线。

  ⑵砌第一步毛石时,基底要坐浆。石块大面向下,选择比较方正的石块砌在各转角上,角石砌好后再砌里、外面的石块,最后砌填中间的腹石。砌腹石时禁止先放小石块后灌浆的方法。

  ⑶接砌第二步以上毛石时,每步每隔1m应有一块拉结石,防止是牛槽。每砌一块石块,应先铺好砂浆,砂浆不必铺满,铺到边,尤其在角石及面石处,砂浆应离外边约4—5cm,并铺的稍厚些,当石块往上砌时,恰好压到要求厚度,并刚好铺满整个灰缝,灰缝厚度宜为20—30mm,砂浆应饱满。

  ⑷基础的最上一步,宜采用较大的毛石砌筑。基础的第一层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选用较大平毛石砌筑。在每单元楼梯间暖沟断开,石基础相应断开。

  ⑸毛石基础的转角及交接处应同时砌起。如不能同时砌筑又必须留槎时,应成斜槎。

  ⑹阶梯形基础上级阶梯的毛石至少压砌下级阶梯的1/2,相邻阶梯的毛石应相互错缝搭接。

  ⑺毛石基础每天可砌高度应不超过1.2m。

  ⑻地梁在暖沟入口及基础断开处加2?14钢筋。

  6.质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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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砂浆配制应严格遵循配合比,保证配比准确,拌制时间应符合规定。

  6.2基础应双面挂线砌筑,大放脚两边收退要均匀。

  6.3埋入砌体中的拉结筋位置应正确、平直,其外露部分在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

  7.成品保护

  7.1基础墙砌筑完毕,应继续加强对龙门板、龙门桩、水平桩的保护,防止碰撞损坏。

  7.2外露或埋设在基础内的暖卫、电气管线及其他预埋件,应注意保护,不得随意碰撞、拆改或损坏。

  7.3基础回填土应在两侧同时进行,如仅在一侧回填,未回填的一侧应加支撑。暖气沟墙内应加强垫板支撑牢固,以防填土夯实将墙挤压变形开裂;严禁回填土采取不分层夯实或向槽内灌水沉实的方法回填。

  7.4回填土运输时,应先将基础顶部用塑料薄膜保护好,不得在基础墙上推车,损坏墙顶或碰坏墙体。

篇2:钢结构工程单包工施工承包合同

  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日 期:_______________年

  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达成共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4、建筑规模:

  5、工程造价:

  6、质量等级:合格。

  7、设计变更按甲方书面通知并经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的变更通知为准。

  8、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单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 双方主要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现场条件,协调现场情况,为乙方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及安全生产。

  2、乙方的责任

  (1)进场前七天内,向甲方呈报项目部组织人员名单及社会保险单复印件并交付甲方。

  (2)如安装中途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整顿、直到达到合格要求为准,由此造成的全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能及时返工整改,甲方有权指出乙方出场、停止安装,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月

  本工程有效工期_____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为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安排详见甲方审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内进驻现场,并按照约定时间开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按照《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格。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由乙方负责;达到合格等级,不奖不罚。

  3、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有关质量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理。

  4、乙方所承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地方文件进行施工和管理,如工程在检查验收中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施工过程中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每次1000~20000元处罚,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中,为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机械,对危及生产安全的机械一律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7、在施工中及施工现场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经双方同意材料甲方按照施工进度支付乙方工人工资费用;

  2、施工用水电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由乙方原因造成停工3日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可以对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本工程的发包,并扣除乙方所有剩余工程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3: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施工合同书 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合 同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 合同工期加工制作日期:从收到发包人拨付的工程全额预付款次日起至年 月日, 总日历天数:日历天; 工程安装日期:从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令且工程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至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_日历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执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 工程质量满足上述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要求。

  第五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

  二、工程量增加:

  1、工程施工期间若发生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追加工程量,在施工前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发生原因、追加金额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追加的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材料预付款;

  2、 材料进场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竣工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至工程总造价(含工程量增加)的95%

  4、留5%作工程质保金,保修期(工程竣工之日起壹年)满十四日内付清。

  第六条 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办理三通一平,使施工场地完全具备施工条件;将施工所用水、电从施工场地外接至施工现场半径30米内,并承担承包人施工发生的全部水电费;

  (2)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3)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其他申请批准手续;

  (4)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向承包人拨付足额工程款。

  第七条 承包人工作

  (1)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2)向发包人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工期顺延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按实顺延。

  1、发包人未能协调准备好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电或累计超过8小时;

  5、不可抗力因素。

  第九条安全责任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 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通知后3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后,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返工或采取加固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发包人;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承包人;

  4、若发生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协商解决;

  5、若双方就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诉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 年__ _ 月__ 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发包人办公室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盖章有效。

  发 包 人:(签字、盖章): 承 包 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篇4:施工人员处罚管理制度

  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维护施工秩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所有施工人员务必遵守,否则将按本制度予以处罚:

  一、 进入工地必须带好安全帽,配好识别卡,不得穿“三鞋”,不得赤脚或赤膊,不得带无光人员进入工地。

  二、 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严禁往下或往上扔杂物。

  三、 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非电气、机械操作人员禁止使用或接触机械设备。

  四、 临时电源必须架空牢固,不准绑在管道及金属结构物上,临时用电电源必须采用三芯电缆线,严禁使用软线、护套线等作为电源线,且必须使用插头,具体安全标准以现场为准。

  五、 “工地防火人人有责”,凡工地人员不准在仓库材料堆放区,木工棚等一起易燃、易爆区动火、吸烟,工地禁止使用电炉,违者电炉没收,并处以罚金。

  六、 施工焊接周围5M内不得有易燃物品,高空焊接必须清理下面的易燃品。

  七、 工地材料必须按指定位置堆放,且应堆放整齐、合理。

  八、 宿舍区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必须做好环境卫生。

  九、 工地土头垃圾必须集中到统一地点堆放,卫生工作做到“自产自清,日产日清,工完场清”。

  十、 不准偷窃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违者照价赔偿,偷窃者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 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不准在工地上酗酒、赌博、聚众斗殴,禁止随地大小便。

  十二、 工地剩余材料必须当日完工后整理并集中堆放,如因此产生材料浪费,必须照价赔偿,并予以处罚。

  十三、 班组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必须留守施工现场,并保持联络畅通,有特殊情况除外,一天二次检查岗位出勤否则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十四、 处罚标准:

  1、

  2、 违反本规定第一、四、十一条者,罚款100元。 违反本规定第二,三、五、六、七、八、九、十二条者,罚款50-100元。

  3、

  4、

  5、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者,罚款500元。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者,按情节轻重罚款200-400元。 未尽事宜可视情节参照本标准进行处罚,罚金在当事人工资款中扣除。

  十五、本规定在各班组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班组长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日

篇5:住宅楼冬期施工防火方案

  济南市大学科技园安置房三期工程ZD-03住宅楼

  冬期施工防火方案

  编制单位: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年11月10日

冬期施工防火方案

  一、编制目的

  目前济南市大学科技园安置房三期工程ZD-03住宅楼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阶段,随着冬季的到来,现已进入了冬期施工阶段,为了克服寒冷气候给施工带来的影响,特编制此防火措施,以保证冬季施工的顺利进行。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济南市大学科技园安置房三期工程DZ-03住宅楼,本工程为六层住宅楼带储藏室,建筑面积为4840.06平方米,长55.56米,总宽12.9米,建筑高度为21.115米,一层、二层为商业网点,一层层高3.6米,二层层高3.5米,三层以上为住宅,层高2.8米,储藏室层高2.8米。

  结构形式:一二层为框架结构,三层以上为砖混结构。钢筋为三级钢,外墙做节能保温及外墙涂料,塑钢窗,内墙抹灰,地面分水泥砂浆、瓷砖地面。给排水、卫生器具、强弱电接插件安装齐全。

  三、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冬施安排,各分包单位负责本楼号的冬施组织安排。栋号安全员负责本栋号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各外施队设专人负责各自库区、加工区的安全、消防工作

(一)、模板(木工)工程:

  1.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电气工程

  1、各外施队要根据各自工程特点,结合该楼号现场实际情况,编写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适合各队自身特点的具体冬施措施。

  2、室外的电闸箱要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大风将闸箱吹倒,发生触电和损坏设备的事故。

  3、临时搭建的房屋、加工棚等,要将浮搁的铁皮、木板等加固、绑牢,防止大风吹掉伤人及砸坏设备、材料等。

  4、对机械设备、电闸箱要采取防雪、防潮措施,分级保护,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并经常检查,使之灵敏有效。同时应安装接地保护装置,并定期测试,确保在合格的条件下使用。

  5、材料设备的保管

  1)、电气材料要放于远离火源、热源的地方,防止火灾及材料受热老化、变形。并采取防雪、防潮措施,防止锈蚀。

  2)、易然、易爆物品要存放于专用库房,要按物品特性采取适当措施,库房内要经常通风,远离火源、热源,保持干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3)、塑料制品、PVC管材、管件的存放,要远离火源、热源,防止材料变形及发生火灾。PVC管要进行清理,更换适合冬季施工的产品。

(三)、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四)、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五)、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六)、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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