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产品经销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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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产品经销协议书

  产品经销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商标法》有关规定,并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_________总代理)与乙方自愿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市经销商。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甲方拥有_________产品。指定区域为_________范围内。

  第二条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管理和监督乙方对_________产品的经销情况,甲方有权在乙方经销区内发展二级经销商签订合同后交乙方管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得在合同指定范围以外地区从事与合同事宜相雷同的经营活动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正当经营方法予以警告,严重者取消经销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甲方对乙方在合同以外的经营活动及违法活动不负法律与经济连带责任。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正常运作中各经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实(特别是产品的批发,零售价格及库存)。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循甲方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及vi标准(仅限特许专卖)。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建立完整的经销网络体系。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标识产品及vi标准并协助乙方培训网络销售人员。

  甲方在乙方区域中的各类宣传活动应在相关方面体现乙方的名称,标识,地址,依靠品牌日益提升的企业形象树立提升乙方的知名度及企业形象。

  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实行因产品质量问题的包退,包换政策。

  甲方以不断完善和先进的资讯手段为乙方提供相关信息的服务。

  甲方视乙方在经销地区的具体发展情况予以适度的广告等方面的支持及派市场管理人员到乙方所在地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甲方竭诚为乙方提供市场支援和管理调控及对外协调支持。

  合同一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将授予乙方授权经销书与经销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依照甲方有关(统一)规定在指定区域内为发展_________产品分销网络而开发终端经销商,推广系列产品。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的资讯系统的支持。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产品经销及市场宣传广告上的规定的统一大支持。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日常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针对指定区域内的具体情况,乙方对甲方有关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经销产品的时间,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开始。

  乙方须遵守甲方的有关销售制度及规章,接受甲方的监督。

  乙方确保经营场地中的甲方产品摆放突出,有关人员及资金等经营条件投入的稳定与待续。

  保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他形式的措施办法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经销权及甲方的产品提供给第三方或以外其他行业。

  乙方只能在授权地区使用,销售带有标识的各种宣传品及产品。

  乙方须定期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产品及其他促销品的进、销、存报表及其他市场信息。

  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同类,价格大致相同的竞争性产品。

  乙方只能在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不行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并保证年销售额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日常存货量不低于进货的50%。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同时收回经销牌及有关证书,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当月结清与甲方之所属债权债务关系。

  第七条结算及发货

  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通过传真,信函,电邮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订货,甲方接到乙方订单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有计划迅速组织按日期将货物通过_________等方式发往双方协定的乙方目的地,其运费由_________负担,保险费由_________负担。

  乙方向甲方要求定货时,应将货款总额的_________%付给甲方后,甲方予以发货。余款在_________天内全部付完,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完货款,甲方有权拒绝发货。乙方收货后,应对货物品种,数量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处理,否则视为无异议。

  第八条守密义务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甲方营业报告书,价格表及其他有关和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

  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合同规定给乙方的经营管理资产秘密,企业vi标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资料。

  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员不向第三者泄露秘密。

  前三款规定的乙方保守秘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仍然生效。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授权经营书,和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时即刻归还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视情节轻重,对经销商给予取消返利30%-60%的处罚

  1.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时;

  2.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

  3.未按甲方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业务技术运作和处理的。

  本条所称“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等价值,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_________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合同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但人数不少于2人,或者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将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经销商给予吊销资格的处罚:1.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

  2.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情节严重的;

  3.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按实际冲货金额(按零售价计)的1-2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如经销商拒绝赔偿,甲方有权从其购货款中直接扣款赔偿给被冲货方,同时终止经销合同;

  4.出现技术服务失控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

  5.未经甲方同意,代理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类似产品的;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

  7.未按公司质保规定进行质量保证的;

  8.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合同的行为。

  本条所称“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并按损失的两倍赔偿给甲方。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同时加盖骑缝印章),具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在合同期满时双方若有意续签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协议及有关节修正条款事宜,经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否则视为自动终止。遇有下列情况,本合同终止: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同无法继续。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要求赔偿;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如双方有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附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表人须附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加盖印章的授权文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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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销商汽车销售合作协议

  汽车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有限公司

  为了共同开拓汽车市场,做好销售合作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十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盖章确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作为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

  二、协议签订三日内,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万元整保证金,免息存于甲方帐上。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出具收据。并视乙方为甲方经营的某品牌汽车在

  的二级销售商。甲方授权乙方经销某品牌汽车,乙方如需向除该地区市以外的各县市销售某品牌汽车应即时报备。本协议终止或协议期满,甲方应把保证金归返乙方(不计息),甲方收回在乙方处未销售的所有车辆。

  三、乙方只能从甲方提车,并按甲方规定的销售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和统一价格销售商品车,不得违反区域规定和价格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合格资格另选合作伙伴并按某品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四、甲方应提供相应的展示车摆放展厅并派专人负责销售某品牌汽车,保持车辆的整洁。

  五、乙方根据汽车销售情况,结合当地风俗节日,开展汽车促销活动时,并将活动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

  六、乙方依法独立经营,经营结果自负。甲方给予乙方车价以销售政策通知为准,保证给乙方的销售价格底于甲方自己特约店内的同期最底销售价格的百分之一。

  七、如乙方销售甲方提供的汽车,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具发票、合格证和相关手续。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车绝对不允许让客户试乘试驾。商品车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对商品车负有保管责任。

  九、甲方收到乙方的保证金后,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伍辆特殊情况不少于肆辆的样车。乙方展厅的样本周转期为30天,根据甲方调配要求30天内调车费用由甲方负责,30天后由乙方负责。

  十、商品车由乙方自提,提车地点:甲方所在地,乙方提车时应携带介绍信。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后,甲方视乙方销售及合作情况,另商合作协议。

  十二、协议根据某品牌汽车有限公司规定运行,某品牌在设立直销店时该协议终止。

  十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车,须符合国家整车技术质量标准。

  2、甲方为了增强和扩大某品牌汽车在该地区的销售市场,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共同开发该地区的市场。

  3、甲方提供充足的某品牌汽车宣传资料,协助乙方举办促销活动,及时传达新的促销政策。在车源紧缺的情况下,甲方将优先向乙方提供所需车辆。

  十四、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共同维护某品牌汽车的市场秩序。

  2、乙方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经销活动,严禁跨区域销售和另行设点销售。

  3、乙方在提车和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有义务负责本区域违规销售检举工作。

  十五、协议根据市场动态趋势运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十六、违约处理:

  1、乙方能够完成甲方下达的月任务但甲方还向其他经销商供车,若有发现,每辆处(RMB)10000元的罚款,并于当月兑现。

  2、乙方向除甲方以外的经销商提车,若有发现,每辆处(RMB)10000元的罚款,并于当月兑现。

  十七、甲方有权向来特约店的直接客户销售车辆。

  十八、协议示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协议解决:履行本协议发性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年**月**日

篇3:经销商产品合作销售协议书

重庆万达包装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经济开发区

经销商合作协议书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系列产品等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区、县级市)区域的经销商,销售甲方____系列产品。

二、销售要求:

2.1为保证乙方按甲方要求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原则,乙方在签订协议柒日内向甲方缴纳统一市场违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整。若乙方无违规现象,撤销经销权后一个月内,甲方退还乙方全数保证金。

2.2本合作协议签订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乙方首次订货金额(不含运费)达到人民币____元整即开始生效。

2.3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合作期内之最低订货金额(不含运费)目标为人民币____元整,(以乙方到达甲方的实际货款金额为准)。如协议有效期乙方无法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之市场经销权。

三、奖励政策:

3.1在乙方完成回款任务和执行销售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甲方给予乙方季度返利及年终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分类

奖励项目

奖励形式

奖励额度

考核办法

季奖

业绩奖励

明返

实际回款额的____%

年奖

达标奖励

明返

任务目标内到帐回款的____%

3.2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回款、考核结果出具乙方返利通知单,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下月回款或根据乙方要求以货物的形式次月返还。

四、供货价格及结算方式:

4.1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的供货价为含税到岸价(详见价格表),并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各种产品按行业产品质量标准为执行标准)。如乙方要求超出供货价开票,其价差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由乙方负责。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2结算方式: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4.3支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特殊情况如以现金方式付款,必须支付给由甲方财务部或公司书面盖章委托的个人,否则出现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五、交货与运输:

5.1甲方将按照合同交货地将货物按期运往乙方指定交货地点。

5.2在货物到达乙方所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运输保险由____承担。到达后的费用如:卸车、搬运等由乙方承担。

5.3乙方在到货十日内,如对产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货物运输记录原件,否则视为乙方以合格质量收货,乙方在收货时,乙方收货人必须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名,写明收货日期并加盖乙方公章。

5.4产品自交付乙方之日起,其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六、换货与退货:

6.1乙方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货,但要确保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方可退换货物,具体专项协商解决,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包含:。

6.2未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如有特殊情况,所有退换货申请必须经甲方批准并保证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方可退货,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在经营甲方产品时,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因乙方经营或管理不善而导致产品过期的,甲方概不承担退换货责任。

6.4其他换货退货约定:。

七、双方约定:

7.1甲方根据乙方销售区域的市场需求及竞争的情况,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市场销售专员、广告策划和甲方认可并批复的市场推广费用。(未经甲方同意的除外)7.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确保甲方产品的市场价格稳定,如出现低于甲乙双方约定出货价格进行倾销或擅自跨区域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的的冲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取消所有优惠及奖励,直至解除本经销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导致诉讼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他约定:

9.1本经销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如能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的约定,并完成合同约定目标回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优先确认乙方下一年度的区域经销权。

9.2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该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可另行寻找经销商。

9.3乙方订货时应填写甲方制定的正式购销订单,并加盖公章。经甲方代表同意按甲方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向乙方发货。

9.4甲方产品的经销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对甲方产品的经销权进行转让、转投、分包。

十、签约事项: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但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10.2本经销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品牌理念:服务创造价值

篇4:净化器经销商合作协议

经销商合同

甲方:(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开拓“HR净化器”品牌系列空气净化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HR净化器”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一、经销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直辖市____区____县级市推广甲方的“HR净化器”品牌系列产品,成为甲方在该直辖市/区/县级市的经销商。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2.2本协议有效期

________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三、付款条款

3.1双方交易以人民币结算。

3.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____万元保证金,首批进货款____元存入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内,以取得____直辖市/区/县级市经销商资格。

3.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____天内,先以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甲方银行账号:

3.4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款项当日开具收据(如开税票另加6%的税金),经财务核实后将乙方发票寄出,并电话或邮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后须通知(电话,传真)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四、价格条款

4.1甲方按统一的价格向乙方供货。

4.2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HR”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4.3若新产品上市、产品换代、技术性价格调整以及旧型产品策略性降价时,甲方应提前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向外透露甲方的供货价格。

4.4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4.5双方应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的税款。

五、甲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HR”品牌系列产品。

5.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5.3、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5.4、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5.5、甲方持续完善经销服务系统,以更方便支持乙方开展经销业务。

5.6、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HR”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

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5.7、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传真、邮件等)。

5.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经销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5.9、双方签订本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范围内设立第二家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经销商商。

5.10、甲方必须切实保护乙方经销权益。

5.11、甲方负责对经销商之间的冲突进行协调。

5.12、甲方负责处理用户关于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对于任何客户反映的问题,甲方采取必要调查及相应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告之乙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13、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5.14、甲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按规定考核乙方的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终止本协议。

5.15、在下列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利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协议: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16、甲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17、本协议提前终止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为客户提供相关产品的,甲方在约定范围内履行相关承诺,但超出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业务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

5.18、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甲方须提前叁(3)天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联系人:

E-mail:

电话:

传真: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成为甲方经销商后,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甲方的产品和摆放甲方的宣传资料,并有专人负责。

6.2、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3乙方在遵守本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有权享受本公司给予经销商的一切优惠政策。

6.4、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经销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6.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6.6、乙方应协助甲方参加在当地举行的行业展示会和各种研讨会。

6.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经销区域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过本区域经营。

6.8、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6.9、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6.10、协议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业务,亦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商誉或者令第三人混淆之不当行为;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或相似的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11、乙方不因本协议而成为甲方的员工、代表、或合资企业,不得代表甲方对外做任何法律行为或陈述。乙方属甲方业务合作单位。

6.12、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终止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在本协议期间乙方应维护、提高乙方的品牌形象、企业商誉等。

6.13、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15、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或)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开发或提供与甲方所开发或提供的产品类似的产品。

6.16、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6.17、乙方应按时提交相关报告和资料。

6.18、乙方办理每一笔业务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直接签订业务合同,乙方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6.19、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6.20、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6.21、乙方应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对甲乙双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乙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6.22、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6.23、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

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24、乙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26、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

乙方联系人:

Email:

电话:

传真:

七、保密条款

7.1、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

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7.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1)披露方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2)披露方是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或为咨询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所需披露的,但披露方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商业秘密的确切性通知另一方。

(3)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由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的。

(4)在一方披露商业秘密前,另一方已通过合法途径知悉该商业秘密的。

(5)一方在接受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后从其他合法途径不受保密义务约束地获得该商业秘密的。

八、绩效考核标准

8.1、因甲方给予乙方很低的经销价,所以乙方应积极推广甲方业务,实现共赢。

8.2、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____万元,每完成____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____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

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0.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

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1.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

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12.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

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方式: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收件人:

收件人:

篇5:大米代理经销协议

大米经销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牌大米经销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合作框架

1、甲方授予乙方为****牌大米(以下简称“产品”)在本协议项下经销地域的经销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向甲方购买产品,甲方负责产品的生产供货,保质保量完成乙方的订单数量,乙方通过自有的渠道及销售网络,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产品的推广与销售。乙方应自行承担因购买产品、渠道维持、对外销售等所需的相关费用。

2、甲方供货单价为

____元/斤(价格包含税金及税后产品包装费用)。甲方有权按照市场情况调整价格,并相应调整供货单价,且该项调整应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乙方。所有价格调整自调整执行之日起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如甲方通知前乙方已根据调整前的价格对外签订供货合同/订单,则该等供货合同/订单仍按调整前的价格执行。

3、甲、乙双方协商产品零售价格为

____元/斤,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视市场情况调整乙方的产品零售价格,乙方应当尽最大程度的配合义务,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取合理利润。如甲方调整零售价格,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自调整执行之日起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第二条

经销模式

1、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内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产品、技术、销售等协助。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内容及其它经双方认可的规则,经营产品销售业务。

2、经销地域:

____。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在南京地区以外尚未有经销商的地区销售。

3、经销期限(本协议有效期):____个月。

4、品牌使用

(1)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以正当商业行为使用****品牌,并得标明其为经销地域内产品指定合法经销商。

(2)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当无条件的停止使用任何“品牌商标、LOGO、以及含有品牌商标、LOGO的店面装饰及物品”,且无条件依据甲方指示处理含有前述商标、LOGO的物品以及店面装饰。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自称为除甲方授权经销产品外其它事项的甲方代理;

(2)代表甲方作出任何担保、承诺、缔约或其它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行为;

(3)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其它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6、本协议不隐含代理权的授予,任何一方均不能向第三方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造成损害的一方须承担有关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7、本协议项下,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双方在签订购下合同或订单或类似法律文件时,乙方应于____后向甲方支付____%货款。若甲乙双方另有约定者,则依该等约定执行。甲方根据乙方付款情况相应开具合法发票或出具款项收讫凭据。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包装广告宣传。

2、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发货,乙方应及时进行检验,甲方负责对经检验不合格产品进行回收/调换。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免费的产品培训及市场的营销指导工作。

4、甲方保证供给乙方产品的质量,产品规格标准由甲方决定。

5、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的运营销售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乙方沟通解决。

6、甲方保证所供产品合法合规,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所有产品推广和销售所需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等)。

7、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而发生破坏甲方市场销售或损害甲方品牌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争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销售产品等),甲方有权经通知后暂停向乙方供货,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8、甲方有权取得乙方销售台账等与本协议项下产品经销相关资料,以便甲方进行市场统计。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产品的市场推广,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的产品名称、包装、产品设计,logo)。

2、乙方保证在产品推广过程中合理、准确地介绍产品的性质,保证客户在销售过程中能够有序的进行。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产品包装、宣传进行推广,严禁自行贴牌,改动产品包装、名称销售。如有违反,甲方将按产品单价的十倍要求赔偿。

4、乙方从甲方仓库提货后,负责产品的运输。

5、乙方要合理保管产品,保证产品在保质期内销售,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产品过期变质或损坏,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销产品过程中,应保持良好商业信誉,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维持产品形象,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作出有损产品品牌形象的行为。

7、乙方对于接收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应注意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披露。此项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后2年内有效,本款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解除、终止、期间届满等因素影响。

第五条

协议变更、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单方变更协议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如需终止,终止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终止协议,并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3、本协议终止生效时,如乙方仍有执行中订单,甲方应配合完成该等订单的履行。本协议终止生效时,所有乙方对甲方的付款责任视为全部到期,乙方须向甲方完成所有付款义务。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因解释、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包括相关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暂行合作协议,待乙方市场稳定后,双方可另行签订销售量额协议。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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