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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溪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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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溪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溪麦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z市教师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规定,为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结合我校实际,为绩效工资分配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功能,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1、删繁就简,考核内容体现可操作性;务实重本,考核方法体现过程性。

  2、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正确导向”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体现多老多得、优老优酬,力求公正、公平、公开。

  3、坚持实事求是,在公平分配的原则上,向责任重,工作量大,工作压力大,成绩突出的岗位倾斜。坚持效果主导,兼顾品质主导和行为主导,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四、考核项目、标准及部门。

  (一)、师德奖(1000元/年)

  师德奖包括师德表现、出勤、遵守校纪校规、安全工作,具体考核见《溪麦中心小学师德奖考核细则》具体由校长室负责考核。

  (二)、育人奖(300元/月、120元/月、90元/月)

  育人奖包括班主任工作奖、副班主任工作奖、协助管理学生奖。(1)、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分等级按人均300元/月发放。(2)、履行副班主任职责,分等级按人均120元/月发放。(代理班主任一月内累计超出一周部分享受班主任补贴)(3)、其他教师完成学校分配的相关教师值日及替它管理学生工作任务的,分等级按人均90元/月发放。(具体考核见《溪麦中心小学育人奖考核细则》)具体考核由德育处负责。

  (三)、质量奖

  1、一线教师上好常态课,执行教学五认真和五严规定,上好预约课、邀请课、展示课、公开课,并做好相关电教工作80元/月,其他教师按学校要求履行好本岗位工作职责60元/月。

  2、设立质量调研奖(平均分相差5分以上不奖)(1)月随机质量调研(30元、20元、10元)。(2)学期质量调研(60元、40元、20元)。(3)全市质量调研(平均分高出全市平均分3分以内每分奖50元,3分以上超过部分每分奖100元)。(4)设立进步奖(每学期结束对照期初调研情况和学期每次调研情况,以平均分、培优补差的进步表现予以100元-200元的奖励)(具体见《溪麦中心校质量奖考核细则》,实施主要由教导处负责)

  (四)、科研奖

  1、教师完成听、评课任务,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习笔记、教育随想),积极参加学校特色建设和课题研究,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积极参加校本研训活动,考核合格30元/月/人。

  2、完成学校特色建设工作奖。凡承担学校特色建设项目工作的学期结束经考核分等级予以200元/人均予以奖励,学期结束评选出的童话教师予以100元奖励。(具体见《溪麦中心校科研奖考核细则》,实施由教科室负责)。

  (五)、工作量津贴(3000元/人/学年)

  1、双向聘任,服从分工,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期间无责任事故,定为满工作量,享受3000元/人/学年满工作量奖。

  2、因个人申请学校同意,不能满工作量工作酌情打折发放。(男55周岁、女50周岁教师个人申请,适当减轻工作量,经学校批准后可视作满工作量)。

  3、因请假减少的工作量由代课教师享受,未减少工作量(仅与人调课)不扣工作量奖。(具体见《溪麦中心校工作量津贴考核细则》,实施由教导处负责)。

  4、超课时津贴:a、午间补差每天每班按5元发放。b、代课每节3元。c、任教语文、数学、外语双班、三班的教师,每学期分别补贴超课时津贴200元、300元。

  (六)、岗位津贴

  1、教龄、职称津贴

  职称 每学期标准 每学年标准

  无职称 100 200

  小学二级教师 150 300

  小学一级教师 400 800

  小学高级教师 750 1500

  中学高级教师 1000 2000

  (此为基础职称津贴,教龄、职称津贴=基础职称津贴+教龄津贴:实际教龄数乘以15元为每学年标准)注:长病假、内退、支教、新合同、派遣教师不享受教师职称岗位津贴。

  2、兼职学校管理岗位津贴:教研组长20元/人/月;年级组长10元/人/月;办公室主任10元/人/月;现金会计、司务长、工厂管理150元/人/月)(见《兼职学校管理岗位津贴考核方案》)

  3、拔尖人才津贴: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履行骨干教师职责,按市局相关规定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兑付按原标准的三分之一发放,所有骨干教师不享受农村浮动)

  4、行政人员岗位津贴:副校长350元/人/月;主任330元/人/月;副主任310元/人/月。(见《行政人员考核方案》)

  (七)校长奖励基金:

  1、“爱心育人、静心教书、潜心科研、用心服务、真心待人”五心教师100元/人。

  2、镇级优秀教师、市级优秀教师100元/人。(镇级优秀教师如政府发放不予重复发放)

  3、各项个人荣誉及辅导学生获奖。

  ①、个人表彰奖励:

  表彰部门 表彰部门及奖励标准(单位:分) 备注

  校级 镇级 市级 大市级 省级 国家级

  说明:政府和主管部门的“个人表彰”主要指劳动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其他部门的“个人表彰”主要指优秀团员、优秀辅导员、优秀学员等。民间组织开展评比取得的荣誉,一般不予奖励。

  (2)、教师“参赛获奖”奖励:

  等级 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 备注

  校级 片级 市级 大市级 省级 国家级

  说明:教师参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教师基本功、课堂教学比武、课件评比等在市级以上获奖上浮一等计奖。市级以上调研、抽查的优良课按同级一等奖计奖;公开课、少先队观摩效果良好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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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学生“参赛获奖”奖励指导教师标准

  等级 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 备注

  校级 片级 市级 大市级 省级 国家级

  说明:学生参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非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奖,一般不奖励。经教师指导学生的文章在党报、党刊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按同级二等奖计奖;在教育主管网上发表的学生习作按同级三等奖计奖;有指标下达的各类竞赛按决定奖项单位的实际级别计奖。

  4)、教师“论文发表或获奖”奖励标准分值:

  等级 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 备注

  校级 市级 大市级 省级 国家级

  说明

  ⑴、文章发表:①、宣传学校的报道文章,发表在党报、党刊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上按同级一等奖计奖;②、在教育主管网上发表的论文或宣传教育的报道按同级二等奖计奖。③、学校订阅某刊后享受刊登优惠,或赠送版刊,按同级三等奖计奖。④、与教育无直接联系的文章发表,一般不奖励。⑤、在有邮发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按同级一等奖计奖;在无邮发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⑵、文章获奖:①、论文评比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②、学校课题论文获奖的,按上浮一个级别计奖。③、上交评审费进行评选获奖的论文,省级获奖的评审费以25元计返还;省级以下市级以上的获奖论文评审费以15元计返还。④、除教育学会外,其他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举行的论文评比获奖,一般不奖励。

  (5)、体育教师奖励办法:

  ①、体育教师在每年度学校组织开展的小篮球赛和田径运动会活动中,要认真组织,精心选拔运动员,形成学校的体育人才梯队,组织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每项活动学校奖励参加组织的体育专职教师每人50分。

  ②、体育教师对组建的学校田径队和小篮球队要坚持长效训练,平时训练与集训相结合。平时训练以阳光体育活动为主。田径队从暑假到当年比赛期间为集训期,篮球比赛前一个月时间为集训期,集训期间早晨要强化训练。

  ③、学校对体育组实施的奖惩措施:

  a、集训期间体育教师要确保训练时间,认真组织,精心指导。每天运动员的伙食由学校负责解决,负责集训的体育教师在工作日学校发放集训费每人每天5元,节假日集训按学校教师加班的有关规定执行。

  b、市体育运动会按每分10分奖励,同时与上年相比在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30分,在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50分,在甲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100分,(另设基础成绩奖,乙级队200分,甲级队400分,前八名600分,但累计奖励不超过1500分)。

  c、篮球在甲级队奖励200分,上升一个名次奖励50分;在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奖励30分;处在丙级队学校不予奖励。但累计奖励不超过800分。

  (6)、音乐教师奖励办法:

  ①、音乐教师要认真抓好学校的艺术工作,平时要加强艺术兴趣小组的培训,能保证完成各种活动需要的演出任务,能高质量地完成演出任务,每次奖励相关音乐教师50分。

  ②、在市小学生文娱汇演中单项获一等奖学校奖励指导教师400分,二等奖奖励200分,三等奖奖励100分,团体获一等奖另奖600分,获二等奖另奖200分,团体三等奖另奖100分。

  ③、音乐教师因演出需要利用节假日加班训练,加班期间的有关要求和经费标准,按学校教师加班的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此项目由教导处负责考核,校长根据每学年的情况,确定每份值金额(原则上每分值0.5--1元)

  4、品牌创建奖:学校目标责任状考核、学校有创建项目获得通过,获得集体荣誉,由校长确定按每人每学年1000-3000元的标准发放。

  5、突出贡献奖:对学校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酌情给予重奖,有校长提出人选和标准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五、有关发放规定。

  1、内退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范围内,按每月350元扣发,每年扣发4200元。

  2、支教教师和外借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经对方学校考核,参照本校同职称同工作量类型教师发放。

  3、长病假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内退教师的标准进行扣发。

  4、新合同教师和派遣教师的有关规定。享受班主任津贴,其他考核奖将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另行制定。

  5、产假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

  法定产假期间,按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的一半发放。

  6、市局有关文件规定:

  ⑴、丹教[20**]1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其奖励性绩效考核奖的30%以上。

  a、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b、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者;

  c、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者;

  d、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e、其他违法行为者。

  f、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②、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学期绩效奖。

  ③、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⑵、丹教[20**]1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病假教师长期(六个月及其以上)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学校批准后必须向教育局提供丹阳市人民医院的病休证明和病历等有关证件备案。病休期间,国标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所在学校的考核方案予以全扣或部分扣发。没有丹阳市人民医院证明资料的不能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短期病休的工资待遇仍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减发或不发。

  ②、学校不能再随意办理职工内退手续,若有教师(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确需办理内退手续的,必须经教师个人与学校双方协商同意后,同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核准。内退对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所在学校的考核方案予以不发或减发。

  ③、教职工有事不能到校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离岗的视同自动旷职。连续旷职15天(一年内累计30天)将由所在学校作自动离职处理,学校应及时到市教育局办理自动离职手续。教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必须按学校的考核方案扣发。

  ⑶、丹教[20**]16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绩效考核结果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规定的,要视情节轻重按比例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报市局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

  ②、行政协理员不参加绩效考核视同合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每学年度末,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方案和相关处室平时的考核记录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定。

  2、公示:对每一位教职工的全年考核结果在本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上报:公示无异议,学校将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送财政局兑付给教职工个人。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1、成立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经学校校长室、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有:z等17人组成。其中组长:z;副组长:z。

  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有:z等21人组成。其中组长:z;副组长:z。

  2、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代表讨论通过,报市教育局批准后,自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3、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篇2:第一实验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第一实验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建立更趋合理、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浪沧区小学绩效考核指导办法》,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职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组织与机构

  我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工会、少先队辅导员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考核方案由教职工大会通过、考核小组由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绩效考核由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标准

  考核对象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本区在编在岗人员。

  根据综合考核教师平时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出勤和完成任务的实绩(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等共同因素来确定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时,要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考核参照以下四个量表及规定执行。分别为:

  附件一:学校行政领导绩效评价量表

  附件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评价量表

  附件三:学校一般工作人员绩效评价量表

  附件四:浪沧区教师周课时工作量标准

  三、考核方式及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为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的综合评价,包括多个有机结合的评价方式,即绩效考核小组评价、学科组评价和年级组评价、教职工评价、学生评价。具体办法如下:

  1.绩效考核小组评价是建立在学校常规管理和考核小组成员对学校教职工的深入了解基础上的基本评价手段。具有全面、及时、客观的特点。

  2.学科组和年级组评价是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在各个学科组、年级组同事之间的团队协作和教学教研活动、交流的基础上,被评价的对象参加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价。

  3.教学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学生,是为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的教学工作应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在考核中应对被评价人在学生、家长中进行满意度测评,以获得学生、家长对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4.教职工评价是评价学校行政领导绩效的有效渠道。通过评价了解学校教职员工对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表现及成绩的满意度,获得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二)考核办法

  1.学校行政领导的评价办法

  学校的行政领导包括校长、副校长、书记、副书记等校级领导和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副主任等中层领导,学校行政领导人数不可超过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

  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绩效评分由教学工作绩效评分和行政工作绩效评分两部分组成,其权重分配为校长教学工作为0.3,副校长教学工作为0.5,学校中层教学工作为0.6。

  (1)学校行政领导的绩效考核总分为L,其中学校行政领导的行政工作绩效评分为L1,按附件一由考核小组和全体教职工进行测评,教学工作绩效考核总分为L2,按附件二由考核小组、年级组和学科组进行教育教学绩效评价。

  (2)L1和L2的考核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满分分别为100分。

  (3)L =L1×行政工作权重+L2×教学工作权重

  2.专任教师的评价办法

  专任教师包括具有教师资格并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活动的人员。专任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评价总分为J,由教师刚性指标考核得分、考核小组评价、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三部分分值综合构成,满分为100分。

  (1)教师的刚性指标J1主要包括教师课时工作量、社会工作量、继续教育情况、学生满意度测评情况、应参加的教育教学活动完成情况(如学科组活动、听课评课等),具体由学校考核小组派专人负责统计,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本部分满分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50%(另附表)。

  (2)考核小组评价按附件二评分,考核小组对所评教师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J2,满分分别为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30%。

  (3)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按附件二评分,专任教师所在年级和学科所有教师对所评教师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J3,满分分别为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20%。

  (4)J=J1×50%+J2×30%+J3×20%

  3.学校员工评价办法

  学校员工的工作绩效评分为*,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所有教职工按附件三评分,满分为100分。

  (1)考核小组对其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1,满分分别为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60%。

  (2)所有教职工对其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2,满分分别为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40%。

  (3)*=*1×60%+*2×40%

  四、分配额度及办法

  绩效工资的3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含班主任津贴每月300元),每学期末进行考核,一年中两次考核取平均值作为年终考核的结果(如有调动,原单位考核结果随调动人员至新单位,与新单位考核结果一并计算)。

  1.基本绩效类(55%)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服从并认真完成学校临时性工作的教师发放基本绩效奖。工勤人员、试用期人员按50%计发。

  基本绩效奖与考核结果挂钩。

  每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22个工作日)领取50%的基本绩效工资;每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二个月不参与基本绩效工资的分配。

  2.考勤类(15%)

  每学期全勤的发全额,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取消全勤奖;病事假累计不足一个月,每天扣发额等于考勤奖除以22天(每年按区教育局统一公布的扣发标准计算)。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一次扣30元。

  临时代课、节假日值班、加班等。

  (1)学校兼职在减少局规定的课务量的情况下不享受兼职加分奖励,不减少课务量的情况下有考核小组根据兼职工作完成情况经考核后酌情奖励。

  (2)临时代课:主课30元/节,副课15元/节,兴趣课10元/节(学校安排的临时代课,如未超过教师本人周课时工作量上限标准的,不再享受超课时补贴。)

  (3)节假日值班:60元/天(行政按上级规定执行)。

  加班:30元/天(须经学校同意,行政按上级规定执行)。

  3.岗位津贴类(15%)由教育局统一分配

  班主任津贴:班级学生数38人及以上的每月300元;班级学生数32人至37人的每月250元;班级学生数31人及以下的每月200元。

  校长奖励性津贴:按附件五《浪沧区校长奖励性津贴考核评定细则》执行。

  4.奖励类(10%)

  包括竞赛获奖、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论文发表、教学质量、校内表彰等(有专项奖励的不重复)。具体标准如下(以下标准为最高上限,下同。总奖励额不超过本类总金额数):

  ①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竞赛评比: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400元 300元 250元

  省 300元 200元 150元

  市 200元 150元 80元

  区 100元 80元 50元

  辅导区 50元 30元 20元

  附:获奖以主管部门认可为准,按最高获奖结果发放,奖励不重复享受。(下同)

  ②学生个人参赛获奖,同一项目多人参赛以最高人奖额①项的50%给予。学生团体参赛获奖后辅导教师奖励额以①项的80%给予。(如有其它部门奖励的,本校不再重复奖励)

  ③教师在报刊杂志上(教育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主编的)发表教育教学文章应嘉奖(集体组稿、学报类、增刊不计)。

  国家级 300元 省级 200元 市级100元 区级50元

  ④教师对外承担公开教学任务应加:

  国家级400元省级300元市级 200元

  区级 100元辅导区50元校级 30元

  注:其他荣誉称号均按区或参照以上标准加奖。

  ⑤质量调研奖惩(区级及以上):

  优秀率达标:500元 及格率达标:500元 平均分达标:500元附:优秀率在及格率达标基础上才能享受。教学质量未达标,由校考核组讨论后酌情扣发。

  ⑥校内表彰。

  先进教师(5名):200元 优秀班主任(3名):100元

  优秀教研组(1个)每组200元

  文明办公室(1个)每组200元

  5.其他类(5%)

  看护(含早自习、午间看护、放心班、护导等)。按看护工作量比例奖励,每人每月平均100元。(寒暑假除外)

  注: 2~4项的数额不足时,可以相互补充调整使用;调整后仍不足时按超过的平均数额递减,结余款并入1项(基本绩效)按时发放。

  五、本办法经教职工大会通过、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z市浪沧新城第一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