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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评定及考务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需要用到考务,评定,管理制度,成绩资讯,但很多人写作考务,评定,管理制度,成绩文章时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评定及考务管理制度,欢迎分享。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评定及考务管理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评定及考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成绩评定及考务管理工作,参照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械工程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课程的总评成绩应考核学生的学习过程表现以及对该门课程要求的技能和知识的掌握情况。

  2、跨学期的课程的成绩应综合学生各学期的学习过程表现以及对该门课程要求的技能和知识的掌握情况,一门课程只给一个总评成绩,跨学期的课程由不同教师任教的,未终结学期的任教教师应在学期结束前将有关考核资料整理好交到系办,由最后学期的任教教师评定总评成绩。中加班另有规定除外。

  3、有实践环节课程的成绩应综合学生在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习过程表现以及对该门课程要求的技能和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学生经学习能完成该门课程实践环节要求的工作任务作为主要考核依据。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由不同教师任教的,由指导实践环节的教师评定总评成绩。

  4、考核方式应与课程的特点、教学目标相适应。系部鼓励考核方式改革,如分层次考核、项目考核等,考核方式改革方案应事先报教研室和系部批准,并向相关学生公布后才能实施。

  5、原则上同专业平行班应采用统一的考核方式和内容,教学目标、课时相近的同一门课程也可以统一考核方式和内容。系部鼓励考教分离。

  6、学生的学习过程表现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完成情况等方面因素。

  7、有理论考试环节的课程,系部根据教学任务安排指定命题教师。实践环节的考核由指导教师负责。

  8、理论考试的时间原则上为85分钟。试卷必须体现教学目标的要求,做到内容适宜,配分合理,标准答案应附配分方案,原则上得分的最小单位为0.5分。命题难度应呈梯度型,大部分同学经正常复习应能够取得及格分。

  9、命题教师接到命题通知后,应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试卷交所在教研室主任和系教学副主任审定,并连同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及试卷审批表(附带试卷的电子稿)送交系办。

  10、试卷必须妥善保管,命题教师、系办分别负责试卷移交到系办前后的试卷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卷内容,违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11、系办负责考场、监考教师安排。原则上监考教师的监考场次应集中安排。所有任课教师都必须根据需要担任监考教师。监考教师不得私自调换监考场次或找人代替监考,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12、系办安排专人负责考务工作,负责考务的工作人员应至少在考试1天前印刷、装订好试卷,并对照标准卷、考试班级、人数检查试卷有无缺漏,根据考场安排整理试卷并装袋。以上工作应在封闭的环境进行,避免无关人员到场,并及时将试卷装入保管箱上锁。

  13、负责考务的工作人员在考试当天提前10分钟以上到考务办公室发放试卷,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回收试卷,妥善保管,并通知主考教师及时取回试卷批改。

  14、监考教师应带齐所有的考试资料提前1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到达考场,宣布纪律,整顿考场秩序,清查考试人数,检查学生证件,待开考铃响后方能发放试卷。

  15、监考教师应严守岗位,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认真巡视考场,督促学生遵守考场纪律。发现学生作弊行为必须固定证据,通知学生本人,并在《试场情况记录表》上如实登记,报系部处理。

  16、监考教师应在考试终了前10分钟提醒学生掌握时间,考试终了时及时收卷。考试结束后,必须清点试卷,填写《试场情况记录表》连同试卷送交考务办公室。

  17、主考教师考试时必须到场处理考试有关事宜。如确实因出差等事宜不能到场,经批准可委托能处理该门课程考试事宜的教师代理。

  18、系部领导应巡视考场,检查、督查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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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主考教师考试结束后应及时批改试卷,评定成绩,并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经审批后上报成绩。主考教师应及时整理与考核有关的资料,交系办归档。

  20、试卷批改时,应严格执行标准卷的配分标准。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按组成成绩的各部分因素比例要求折算成绩,不得随意拉高或压低分数。

  21、学生对成绩有争议,经本人申请,履行审批手续后,可查分。如有差错,主考教师应及时履行纠正手续。

  22、系办负责学生成绩考核有关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篇2:职业技术学院现场教学管理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现场教学管理制度

  为保证各门课程现场教学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门课程应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合理安排现场教学。

  2、各门课程的现场教学原则上应按授课计划的安排时间进行,如有变化,应履行审批手续。

  3、现场教学实施前,任课教师应与实训科联系,安排落实场地、设备等有关事项。

  4、任课教师在现场教学前应做好组织工作,对学生合理分组,并做好安全、纪律教育。

  5、学生在现场教学时的着装、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规定。

  6、任课教师在现场教学开始时应将学生整队后有序带入实训现场。

  7、任课教师在现场教学时,必须对学生严格管理,保证现场教学的有序进行,杜绝事故的发生。

篇3:职业技术学院模具拆装测绘实训室管理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模具拆装测绘实训室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按时参加实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2.学生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3.严禁穿拖鞋、背心,不得在室内乱涂、乱丢、乱吐,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4.学生在教学实训中,要认真实训,中途不得无故离开,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才可离开。

  5.未经指导教师允许,实训室内的工具不准私自拿出本实训室外,如被发现,将视盗窃处理。

  6.实训室内的工具要懂得爱护,实训过程中,学生不听从指导或违规操作而损坏教学设备,要负赔偿责任。

  7.实训结束后,学生必须把实训台桌面清理干净,工具、量具要检查数量并摆放整齐,清理模具零件不准有缺漏。模具必须组装完整摆放整齐。

  8.实训结束后,学生应搞好实训室卫生,切断电源,关好窗门。

  9.学生按要求填写相关的教学管理表格和提交实训报告。

篇4:职业技术学院精密模具制造车间学生实训管理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精密模具制造车间学生实训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以及模具制造车间的作息时间表按时参加实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夏季上班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冬季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

  2.学生未经实训科及模具制造车间的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模具制造车间。

  3.学生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配带好工作证,擦拭鞋底灰尘,才能进入车间,严禁穿拖鞋、凉鞋进入车间。学生必须注意维护车间的教学秩序,不得在车间乱涂、乱丢、乱吐,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上班时间不得打瞌睡、溜岗、窜岗、聚众聊天、手机聊天、玩游戏、听音乐。不得用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学生在教学实训中,要认真实训,中途不得无故离开,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才可离开。如需请假者,必须于上班之前请假单交于车间办公室主管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5.未经指导老师允许,车间内的工具、设备不准私自拿出车间外,如被发现,将视盗窃处理。

  6.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所属组负责人或组上指导老师的工作安排,任务完成要向老师上报。

  7.学生必须爱护工具、设备。学生必须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使用设备,严守操作规程。车间所有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岗操作。实训过程中,学生如不听从指导或违规操作而损坏设备,要负赔偿责任。

  8. 操作铣床、钻床及磨削钻头时,一律不准戴手套。

  9. 上班期间要注意公共场所卫生。下班离开之前,必须清理好自己工作场所和5S区域,切断电源,关好窗门。

  10.学生按要求填写相关的教学管理表格和提交实训报告。

篇5: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任务安排及运行管理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任务安排及运行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学任务安排及运行管理工作,参照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械工程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教研室主任应在系教学工作进程表的规定期限内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填写下学期的教学进程表(系办负责核对),由系教学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如需调整开设课程,教研室主任应在系教学工作会议上说明具体理由,由系教学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系办负责录入下学期原始教学计划,并生成执行计划。

  2、教研室主任负责动员本教研室老师申报公选课。

  3、实训科负责制订系教学总进程表,并征求相关教研室主任意见,由系教学工作会议讨论通过。

  4、教研室主任应在系教学工作进程表的规定期限内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填写下学期的教材征订表。

  5、系办负责根据各专业执行计划生成教学任务。

  6、教研室主任负责指导本教研室老师填写下学期教学任务意向表。

  7、系教学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下学期教学任务。教学任务的安排应遵循如下原则:

  1)任课教师专业特长方向优先原则;

  2)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均衡原则;

  3)尽量安排任课教师担任延续课程的教学任务;

  4)避免同一任课教师在同一班级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

  5)尽量避免任课教师担任三门以上专业方向差异较大的课程教学任务;

  6)尽量安排任课教师担任课程延续的实训环节的教学任务。

  8、征求教师意见,在总体安排的合理性和可能性的前提下,系教学工作会议讨论调整下学期教学任务。

  9、课表安排由系办负责,课表安排应遵循如下原则:

  1)学生学习规律合理性优先原则;

  2)外聘教师要求优先原则;

  3)教学资源合理利用优先原则;

  4)行政人员、专职实训指导教师的课表安排应尽量减少对其本职工作的影响;

  5)教师的上课时间应尽可能集中,但原则上每天课时不超过4学时;

  6)尽量少安排8、9节上课;

  7)教师在同一单元时间的上课教室尽量不变或靠近;

  8)实训5号楼的教室上课时间尽量错开;

  9)机房安排优先满足实践周的需要。

  10、教师的授课计划、试卷应在与上同一门课程的其他教师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制订,平行班的课程应做到同进度、同要求、同试卷。由教师归属的教研室主任审批。教研室主任应关注授课计划、试卷是否经过研讨,并依照该门课程所在专业课程标准的要求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