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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柳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工资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收集整理了以下折柳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折柳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柳折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z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省政办发(20**)84号)、《z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丹教(20**)113号),并结合我校《教师月工作考核方案》、《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等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 的原则。引导教师把师德放在首位,积极维护校园的和谐与稳定,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

  2、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大体平衡,适当拉开差距。

  5、坚持“导向性”原则。在考核过程中以精神鼓励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积极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比实绩。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各类管理人员津贴:

  1、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由市教育局考核,享受全市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倍。

  2、副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校长室考核:360元/月。

  3、校长室将与下列各类管理人员分级签订目标责任状,考核发放,发放标准为:

  学校中层管理人员:320元/月;

  教研组长、年级办公室主任:20元/月;

  说明:管理人员身兼数职的,另享受兼职中最高项津贴的50%。

  4、中层协理员(退居二线的中层)全年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年工作不全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全校教师数。

  5、副校级协理员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是退居二线中层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得1.1倍。

  (二) 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费人均每月300元,每月考核一次,并进行等第评定,等第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并分别按权重1.1、1、0.9考核。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1。如班主任请假,代理班主任必须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并享受10元/天的班主任津贴。

  各班配备副班主任:60元/月。副班主任要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如出操,尤其是中午就餐后负责把学生带回教室,等候班主任到教室。

  另外根据学校实际,将人才派遣教师每人统筹1200元参与正副班主任考核,其他方面另行考核。

  (三)骨干教师津贴:

  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履行骨干教师职责,镇级拔尖人才不发津贴,市级及其以上拔尖人才按以下标准每年只发10个月津贴(经丹阳市教师培训中心考核合格后发放):

  镇江市级 学科带头人 镇江市级教学骨干 丹阳市级 学科带头人 丹阳市级 教学骨干

  250元/月 85元/月 48元/月 30元/月

  (四)教师考勤津贴

  每月出勤奖200元/人。有下列情况需扣除相应的金额:

  上班迟到、早退5元/次

  值日教师在规定时间不到岗的5元/次

  升旗仪式、教师会议等重大活动缺席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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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研活动缺席10元/次

  病假30元/天

  事假60元/天

  旷课90元/节

  旷职扣除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五)学校目标责任状考核及争创活动津贴:

  为了把折柳中心小学办成一所讲规范、高质量,有自己特色的知名农村省级实验小学,特设立此项津贴。每人1000元,若在学校争创活动中不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任务的,视情况酌情扣除部分津贴。

  (六)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依据《折柳中心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细则》,按学期考核,年终发放。

  (成果奖考核细则见附件2)

  (七)教师教龄职称津贴:

  职称 津贴 教龄 助理级 小高 中高

  9年以下 80 130 190

  10-19年 85 140 200

  20-29年 90 150 210

  30-39年 95 160 220

  40年以上 100 170 230

  (八)教师月考核津贴:

  教师考核基础分共计100分,其中师德2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60分。

  1、师德(20分)

  (1)遵纪守法,遵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教师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积极主动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

  (3)教师应维护学校利益,团结同事,关系融洽,有合作精神。

  (4)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应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端正,坚守教学岗位。

  (5)教师应重视德育工作,注重与学生家长沟通;不搞有偿家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关注安全教育工作。

  2、工作量(20分)

  (1)教导处要在校长室的领导下科学合理地安排各人的课务量,总务处要合理量化后勤人员的工作量,学校原则上将学年段初的分工及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视为满负荷工作量。年老的教师由于身体原因(须提供县以上人民医院证明),只要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视为满负荷工作。

  (2)学校安排的即时性工作,要及时认真完成,否则视情况酌情扣分。

  (3)能完成学校布置工作的得满分(20分)。同时任教两班数学或三班英语的加8分,课时量达平均课时数12.5节的加5分,上主课但课时量未达平均课时数的加3分,课时量不重复加分。

  3、教育教学过程(6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教师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全年累计,年终发放。

  教师月考核津贴=(全校绩效补贴总额-管理人员津贴-班主任津贴-骨干教师津贴-教师考勤津贴-争创活动津贴-成果奖-教龄津贴)÷全体教师月考核得分总和×教师个人月考核得分

  (教师月考核细则见附件3)

  另外还有几项津贴:

  (1)代课津贴:

  不论因公外出和因私请病事假,原则上必须办理调课手续。在无法办理调课情况下,经学校教导处安排的每代一课时补贴3元课时津贴。

  (2)辅导学生津贴:

  关于中午进班辅导学生、柳芽文学社辅导写作、奥数辅导、文艺队及运动队训练等,学校将根据工作量及所取得的成绩享受一定数量的津贴。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规定:

  1.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其考核总得分30%以上: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2)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者;

  (3)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5)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2、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绩效奖。同时确因身体原因须请病假2个月以上的岗位工资暂不扣,若由于主观原因(怕吃苦、闹情绪等)请假2个月以上的扣除岗位工资(关于病事假及其他假期按丹教〔20**〕173号文件规定执行)。

  3、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学校成立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管理、考核分配等具体实施工作。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2、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职代会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职代会代表大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的各项奖励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七、本办法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2:区校园保安考核细则

  区校园保安考核细则

  单位:姓名:时间:

  考核项目 扣分标准 自评扣分 学校评分 大队评分 综合得分

  着装、立岗姿势

  不整洁扣1分/次,便装扣1分/次,便装且邋遢扣3分/次,立岗姿势不正确扣1分/次;

  文明礼貌值勤

  语言污秽扣2分/次,与家长、来访人员发生肢体冲撞酌情扣5--10分/次;

  发现问题处理

  瞒报扣5分/次,人情处理导致后果扣10分/次,

  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劝其离岗至追究责任;

  上班饮酒吸烟

  喝酒后接班扣10分/次,2次以上勒令离岗,工作期间在学校非允许吸烟区域吸烟的,扣3分/次;

  制度执行情况

  制度执行不力导致后果视情节扣5-10分/次至追究责任;

  内部团结,参加学习

  语言行为不利于内部团结扣2-5分,

  学习不及时扣2分/次,不参加扣5分/次;

  无故旷工

  年度旷工1次扣10分,两次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擅自离岗、脱岗、睡岗(包括夜班)的,按旷工处理;

  上班时间串岗、利用上班时间干私活

  串岗一次扣2分,三次扣5分,三次以上劝其离岗;

  上班时间干私活扣2分/次,三次以上劝其离岗;

  不按规定巡视、监控

  扣2分/次,两次扣5分,三次扣8分直至调离岗位或劝其离岗;

  安保设备使用、不爱护公共财产

  利用保安队和校方提供的安保设备为私人所用扣10分,做违法行为的除名并追究责任;

  不爱护公共财产视情节扣5--10分/次;

  一票否决制

  1.擅自放学生离校或者手续不全放闲杂人员进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除名并依据情节追究责任;

  2.有偷窃行为的或向师生兜售物品的,立即除名;

  3.在校滋事的立即除名并追究其责任;

  4.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分配的取消上岗资格;

  小计

  本考核为月度考核,每项10分,满分为100分。每月5日为考核截止日。月度考核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70-80分为合格,80-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对月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发当月考核工资,劝其离职或不再续聘;对基本合格者取消年度评优,要求整改,两次以上的,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对特别优秀者学校和保安大队进行奖励。

篇3:辛东中心小学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辛东中心小学20**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在考核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我校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在编在岗小学教师。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牵头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负责根据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最后由领导小组汇总统计,进行发放。

  辛东中心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四、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不治老、不治残”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四)长期病假事假不上班的不得绩效工资。病假1个月以内的,按每课时20元扣除绩效工资,其余自己得回,课务由自己安排。长期病假的必须出具三级医院及以上的证明。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分配方案

  (一)师德修养

  所有教师应严格遵守《z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市“六严”文件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经行政会研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扣除全年绩效工资。

  1、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2、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影响的;

  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并造成影响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6、从事有偿家教或者乱收费,并经核实的;

  7、其它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或违纪的。

  (二)教学

  1.能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工作,200元/月。

  2.在学区组织考核考评的考试中,综合评估得分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奖100元。

  3.在区教研室组织的考试中,学科综合评估得分在区排:只有3个班的从最后第四名起,只有4个班的,从最后第五名起,每高一个名次奖50元,1000元封顶。(以教育局简报为准,与中心校评比,每压过其他学校一班的奖50元,1000元封顶。)。

  (三)考勤

  1.签到一次得2元,不签不得;有事书面请假,课务由自己安排。

  2.事假半天扣10元(须自己安排课务),旷工半天扣50元。一天之内由教务处批准,三天之内由分管校长批准,十天之内由校长批准。

  3.校内学习培训、教研活动和各类会议及临时加班活动等迟到、早退扣3元,请假扣10元,未参加扣20元。区级乘2,市级乘3类推..  4.旷课每节扣50元;上课迟到每次扣10元。(不受100元限制)

  5.外出培训或业务类会议,必须按上级和学校要求出勤,凡无故不服从学校会议安排的每次扣款50元。

  6.产、嫁、娶、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职务津贴

  1.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小学平均每月300元,由德育处每月考核出一、二、三等奖。二等奖津贴每月300元,其他奖项按10%增减。

  2.行政津贴:由校长室另定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

  3.教研组长及公用室负责人津贴:每月40元。

  4.特殊津贴: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以及首席教师等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发放津贴。

  5.值班津贴:节假日行政值班人员每天30元。

  6.扣款事项: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必须按时完成教务处布置的各项任务,凡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款20元,未完成的每次扣款30元。

  (五)业务检查100元/人·月

  1、备课

  (1)教案最后备课时间应为检查时间或之后,每往前提前一天扣2元,小学科减半核算。

  (2)语、数、英备课节数按周课时数计算。其它科目和小学部按周实有课时数计算,检查时每少备一节扣2元。

  (3)新授课必须环节齐全,复习教案可根据教学实际省略部分环节,新授课每少一个环节扣1元,练习算教案必须有讲评教案。

  2、上课

  (1)按课表提前候课,按时下课,迟到或提前下课各扣5元/次。

  (2)教务处每天检查数次,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经核实无误后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3、作业:

  (1)作业应与教学进度相一致,最后批改日期应该为检查时前1-3天(作文除外),否则每提前一天扣2元。

  (2)作业次数:语、数按周课时数计算;小学科每课一次;英语每周至少2次;大作文一单元一作,检查时每少一次(篇)扣5元。

  (3)教务处每月检查二到三次,每月一总结,经公布无误后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4、听课

  根据局相关要求,校长、中层领导、教师每学期听课分别不少于40、30、20节,环节齐全,书写详细,有听后评价,少一节扣5元。

  5、教研组:

  对应扣款条款:

  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凡被上级部门批评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30-50元扣款。

  2。按课程设置及课时要求,带满的为满工作量,不足的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各项任务视为满工作量。

  (六)竞赛辅导

  (一)读写大赛:

  辅导的学生获省一等奖,奖励教师100元,二等奖80元,省三等奖60元;市一等奖80元,市二等奖60元,市三等奖40元;区一等奖30元,区二等奖20元。

  (二)金钥匙比赛:

  辅导的学生获省一等奖,奖励教师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市一等奖80元,市二等奖60元,市三等奖40元;区一等奖40元,区二等奖30元。

  (三)书法比赛:

  辅导学生创作的书法作品获得市一等奖,奖辅导老师100元,市二等奖80元,市三等奖50元;区一等奖80元,区二等奖50元。

  (四)体育类竞赛:(运动会算团体)

  1、在区级运动会中,获得团体总分一等奖,奖励教练400元,团体总分二等奖350元,团体总分三等奖300元。

  2、在区级教职工运动会中,个人名次: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奖60元,第四名奖50元,同类比赛单项取最高成绩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3.各辅导老师完成各次竞赛报名、辅导、参赛等一系列事项。

  4.如果有其他比赛的,参照金钥匙比赛执行。(如:区级优秀课评比等)

  (七)市区教学过程与质量监控

  在区监控过程中,被评为优秀课的奖50元/次,良好的30元/次;被表扬的30元/次,被点名批评的扣30元/次,市级翻倍。

  (八)教科研(教科研奖金1200元封顶)

  1.在z省教海探航、师陶杯征文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奖励教师(第一作者)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获得市五四杯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100、50元。

  2.在《z教育研究》、《z教育》、《连云港教育》发表3000字以上教育论文奖400元,3000字以下论文奖200元。在主流期刊(以市教科所承认为准)发表2000字以上论文奖500元;发表随笔、杂文等减半。

  3.课题:省级、市级、区级课题立项奖300元、100元、60元,按时结题再奖300元、100元、60元。

  4.教师现场比赛:获区一、二等奖,奖金:120元、10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奖金:240元、200元、12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奖金:480元、400元、240元。非教育类减半执行。

  (九)公开课

  1.教研组安排公开课,能正常上的,并有相关教案,奖20元/次;不能按时上的,扣20元/次;

  2.代表学校上区级公开课奖100元/次,市200元/次。

  3.学校教务处组织统一测试,出卷20元/次,保证质量。

  (十)额外任务与临时加班

  加班补助按工作的性质及工作量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十一)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绩效工资的奖励部分(包括班主任津贴,行政津贴,各种奖励等等)除以绩效工资总额,得出百分比,在从每位老师的绩效工资中提取出。举例:绩效工资总额为20万,奖励部分7万,则每位教师提取出自己绩效工资的35%作为奖励,其余的自己得回。

  z辛东中心小学

篇4:邵东一中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方案

  邵东一中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方案

  一、政治思想10分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师德师风良好。任职期内:年度考核合格每年记2分,受党纪政纪处分但未影响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每次扣1.5分,受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2、自任中级或初级职务起,经教育行政部门逐级评选,获省、部级劳模(全国模范教师)记5分,全国优秀教师(省教育系统劳模)记4分,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级劳模(含记一等功)、特级教师记3分,县级劳模记2分。

  任职期内,获市级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含记二等功)记2分;县级优秀教师、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含记三等功)记1.5分;县行政嘉奖记1.2分;单项工作记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行政嘉奖分别记2分、1.5分、1.2分、1分;凡受教育局表彰的先进个人(综合)记0.8分;校级先进个人记0.5分;获各级单项荣誉者按同级标准折半记分;获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高考功勋教师、学考功勋教师、师德标兵(先进个人)、教坛新秀等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并以正式文件表彰的单项荣誉称号记0.25分。

  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获各级奖励取最高级别记分,不同年度获奖可累计记分。但累计分不超过8分。计分项目仅只限于上述规定的荣誉。

  二、资历29分

  1、工龄、教龄(20分):申报中高、中一的高中教师其高中教龄每满一年记1分,非高中教龄每满1年记0.5分;在编不在岗时段不计分。非教龄的工龄每满一年记0.25分。累计记分不超过20分。

  2、学历(4分):

  ⑴ 合格学历:高中教师具备本科学历。

  ⑵ 达到合格学历记2分,每提高一个层次加1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视为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累计记分不超过4分。

  3、任职年限即任职期(5分):

  ⑴ 中学二级晋升中学一级,中学二级的任职年限为4年;

  中学一级晋升中学高级,中学一级的任职年限为5年;

  ⑵ 达到任职年限的记2分,每超过一年记0.2分,根据任职资格证书上的时间确定是否达到任职年限。累计记分不超过5分。

  4、考核年限规定

  除第二大项的1-3款外,晋升高级者其他各项记分均只考核最近五年,晋升中级者均只考核最近四年。

  三、教学常规10分

  1、工作量(5分):任职期内按学校规定满工作量者记4分;超过工作量者记5分。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每次扣0.2分。按任职年限逐年记分,再取平均值。任职期内累计记分不超过5分。

  2、教学常规工作(3分):每期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教案、作业批改、听课等缺检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每年记分不超过3分。任职年限内逐年计分,再取平均值。此项扣分由教学部门统计。

  3、出勤(2分):任职期内出满勤记2分,长期休假不上班者记0分;旷工一天扣0.5分,旷课一节扣0.2分,病假一天扣0.05分,事假一天扣0.1分;旷大会一次扣0.2分,大会事假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规定时间内的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不扣分。逐年记分,再取平均值。此项扣分由办公室统计。

  四、教学业绩36分

  1、教学质量评价(30分)

  ⑴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任职期内,教育教学质量得分根据年度考核教育教学效果得分按本方案的30分权重折算成相应分数。若任职期内所无文化考试评价成绩,按年度考核教育教学分折算后的9折记分。

  ⑵ 任职期内教学质量评价每年(期)计算一次,取平均值。

  2、辅导学生学科竞赛(3分)

  ⑴ 五项学科竞赛。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批准的五项学科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竞赛(即奥赛),按“全国竞赛省级联赛”简称“全国联赛”以上、“省级”和“市级”三个级别认定,记分标准如下表:

  级别 得分 等级 县 市 省 国家

  一(含特等) 0.4 0.6 1 1.5

  二 0.3 0.5 0.8 1

  三 0.2 0.4 0.6 0.8

  ⑵ 科技类竞赛

  参加各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只含A类,B类降一大等记分)、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相应降一个等级记分)、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比赛,获奖比照五项学科竞赛记分。

  ⑶ 艺体竞赛

  参加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体育、文化)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团委(不含二级机构)主办的文艺、歌咏、演讲、朗诵及体育类比赛,集体获奖项目记分标准如下(个人项目折半记分):

  级别 得分 名次 县 市 省 全国

  一 0.6 1.0 1.6 2.0

  二 0.4 0.8 1.4 1.8

  三 0.2 0.6 1.2 1.6

  四 \ \ 1.0 1.4

  五 \ \ 0.8 1.2

  六 \ \ 0.6 1.0

  七 \ \ \ 0.8

  八 \ \ \ 0.6

  以上各类竞赛活动,指导同一学生在同类竞赛中多级获奖取最高值,不同学生和同一学生在不同项目的竞赛获奖可累计记分,但每年累计记分不超过3分。其他经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批准主办的竞赛参照记分。任职期内逐年记分,再取平均值。

  3、教学竞赛(3分)

  教师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批准的教学竞赛记分如下表:

  级别 得分 等级 校 县 市 省 国家

  一(含特等) 0.8 1.2 1.6 1.8 2

  二 0.6 1 1.4 1.6 1.8

  三 0.4 0.8 1.2 1.4 1.6

  ⑴ 同一堂课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记分。被指派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送教下乡课按同级别的二等奖记分。

  ⑵ 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主管的教育科学会以及电教部门主办的教学比赛,获各级奖励比照以上标准折半记分,三优联评比赛取最高一项得分再按上述标准折半记分。

  ⑶ 任职期内逐年记分,再取平均值。

  五、教育管理6分

  1、(3分)任职期内:⑴担任班主任每年记0.3分;⑵担任学校校长每年记0.5分,副职每年记0.3分;处室正职每年记0.2分,处室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含备课组长)每年记0.1分。③担任团工作每年记0.1分。兼职按最高级别记分,同级别不重复记分。任期内以上累计记分不超过3分。

  2、(3分)获国家、省、市、县、校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集体荣誉称号的,分别记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学校获国家、省、市、县全面工作先进单位,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记1.8分、1.6分、1.4分、1.2分,主管负责人折半记分;获国家、省、市、县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其单位主管负责人(含处室正职)分别记1.6分、1.4分、1.2分、1.0分,单位主要负责人折半记分,单位主管处室副职按1/3记分,同类不同级别的获奖取最高级别记分。

  任职期内累计记分不超过3分。

  六、教改教研9分

  1、学科名师(2分)

  获国家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记2分,获省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记1.7分,获市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记1.4分,获县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记0.9分;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记1.8分、1.5分、1.2分、0.7分;县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记1分,名师记0.4分,研修员记0.2分。累计记分不超过2分。

  2、课题研究(3分)

  ①任职期内,主持或参与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申报立项的教改教研课题,排名前三位者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5分、2.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5分、2分、1.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3分、1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分、0.8分、0.6分;获奖排名四至十位者,在相应等级记分基础上折半记分。同一课题在多级获奖取最高级别记分,多项不同的获奖课题可累计记分,任期内累计记分不超过3分。

  ②参加由各级人民政府、政府行政部门主办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各级奖励比照以上标准记分。

  ③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主管的教育科学学术社会团体以及电教部门主办的课题成果奖,获各级奖励比照以上标准先降一个大级别再折半记分。

  ④同一课题在多级获奖取最高级别记分,多项不同的获奖课题可累计记分,任职期内累计记分不超过3分。

  3、论文和著作:2分

  ⑴ 教育教学论文、教案、教学案例(800字以上)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编)的杂志或党刊上发表,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每篇分别记0.8分、0.6分、0.4分,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编)的报纸或党报上发表的(300字以上),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记0.4分、0.3分、0.2分。

  在有关教辅类报杂上发表的文章按相应标准折半记分。

  ⑵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逐级评审的教育教学论文、教案、教学案例(以邵东一中《年度表彰册》为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0.8分、0.7分、0.6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0.5分、0.4分、0.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0.3分、0.2分、0.1分。

  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主管的教育学会、电教部门主办的论文比赛以及经教育局关工委逐级评审的论文(以县教育局《年度表彰册》为准)按同级别同等级折半记分。

  ⑶ 教育教学专着: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教育教学专着,第一、二、三署名人分别记2分、1.6分、1.2分。

  论文和著作类每年累计记分不超过2分,逐年记分,再取平均值。

  4、辅导教师(1分)

  辅导青年教师参加教学竞赛(含说课竞赛)获奖每次记分如下表:

  级别 得分 等级 县 市 省 国家

  一 0.4 0.6 0.8 1

  二 0.3 0.5 0.7 0.9

  三 0.2 0.3 0.5 0.8

  ⑴ 辅导教师的认定以县教育局、学校《年度表彰册》或证书为准。

  ⑵ 辅导青年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主管的教育学会以及电教等部门主办的教学比赛,获奖比照以上标准折半记分。

  ⑶ 每年累计记分不超过1分,任职期内逐年记分,取平均值。

  5、地方及校本教材开发(1分)

  参与地方或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及教材编写(不含教辅资料)5课时以上记1分,1-4课时记0.5分。参与地方或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及教材编写的人员以印刷品上注明的编写人员的名单为准。任职期内的累计记分不超过1分。

  七、任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有一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2、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乱纪行为,被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立案侦查的;

  4、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

  5、接受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财物和其他利益的;

  6、擅自停课的;

  7、在其他教育机构兼职、兼课的;

  8、有偿家教、家养的;

  9、利用假期、节假日、课余时间、晚自习组织学生违规补课的;

  10、推销教辅资料或乱收费或买卖生源的。

  八、两个优先原则:

  1、在上级分配的某一级别的晋级指标总数为奇数时,最后一个单数指标按照文理科该级段已晋级比例较低的科别优先的原则予以分配。

  2、硕士研究生定级若需要占用中一指标,则按照定级优先的原则予以分配指标。

篇5:邵东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东邵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职工考核制度,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和发挥好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凡在职在岗教职工均系考核对象。共分四大系列,一是高考文化科目专业技术人员,二是非高考文化科目专业技术人员,三是非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是工人。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遵纪守法、学识水平、劳动纪律、工作总

  量、教学教研常规或工作表现、工作绩效等八项。

  三、考核方法

  (一)通过目标管理对考核内容的前三项实行定性考核,后五项实行定量考核,重点考核其在考核年度内(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二)考核前,凡被考核对象均应填写《东邵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东邵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自评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两表、规定时段内的获奖原始证件及有关资料,逾期未交者视为可放弃优秀资格评选。

  (三)各系列人员具体考核计分办法

  1、高考文化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按本《方案》第四条“记分标准”计算出基本得分后,再根据其有关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按第五条加分标准计算加分,最后计算总得分。

  2、非高考文化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1)由考核主管部门组织学科组内互评,根据组内总人数按文化科目师平分划分等级的方法确定一、二、三等各等的指标数,组内每一个人给所有人按规定指标数定等,一、二、三等分别用A、B、C表示,一等记60分,二等记50分,三等记40分,计算每个人的互评平均得分。

  (2)由考核主管部门组织全体行政领导和年级组长以上述同样的方法给每个人定等,并计算每个人的平均得分,两块平均分的平均值为该教师的最后绩效得分。

  (3)按本《方案》第四条评价记分标准计算出基本得分后,再根据其有关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按第五条加分标准计算加分,最后计算总得分。

  3、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1)由考核主管部门组织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分系列述职,全体行政领导、年级组长听取述职;

  (2)先根据参加考核的总人数划分出三等的各等指标数,一等记分区间为90-100分,二等记分区间为80-89分,三等记分区间为70-79分,全体被考核人员进行互相评价记分,全体行政领导和年级组长对被考核人员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进行评价记分,两块记分分别去掉两个最低分和两个最高分后计算平均分;

  (3)取两块平均分之和的平均分再乘以60%为其绩效得分;

  (4)按本《方案》第四条评价记分标准计算出基本得分后,再根据其有关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按第五条加分标准计算加分,最后计算总得分。

  4、工人的考核

  同三(三)3(1)、(2)计算出两块平均分之和的平均分为其最终年度考核分。

  四、记分标准

  (一)学识水平:5分

  达到合格学历且当年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达标者记5分,任一项不达标者扣1分。

  (二)劳动纪律:10分

  出满勤记10分。学校统一上班期间请事假(含教工大会、教研活动)每天(次)扣0.5分,请病假每天(次)扣0.2分,旷工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1分,教工大会或教研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总扣分不超过10分。分部门按月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办公室公示,计入考核。

  (三)工作总量:5分

  满量或超工作量记5分,未满工作量的记4分,组织照顾未满工作量的不扣分。

  (四)教学、教研常规:20分

  1、教学常规:10分

  由教务处制定专门方案对教师的教学常规进行分学期考核,并评定为A、B两等,其中A等占30%,记10分,B等占70%,记8分。两学期的平均分为其教学常规得分。

  2、教研常规:10分

  由教科室制定专门方案对教师的教研常规进行分学期考核,并评定为A、B两等,其中A等占30%,记10分,B等占70%,记8分。两学期的平均分为其教研常规得分。

  (五)工作绩效:60分

  1、 高考、学考、全县(校)统考和班主任工作量化结果:以年级备课组为单位均分为一、二、三等。一等记60分,二等记50分,三等记40分。

  2、高考、学考、统考师平分划分等级办法:

  若2人任教,第1名记一等× 95%,第2名记二等×90%;3人任教,第1名记一等,第2名记二等,第3名记三等;4人任教,第1名记一等,第2、3名记二等,第4名记三等;5人任教,第1、2名记一等, 第3名记二等,第4、5名记三等;6人任教,第1、2名记一等,第3、4名记二等,第5、6名记三等;7人任教,第一、二名记一等,第三、四、五名记二等,第六、七名记三等;8人任教,第1、2、3名记一等,第4、5名记二等,第6、7、8名记三等;9人任教,第1、2、3名记一等,第4、5、6名记二等,第7、8、9名记三等;10人任教,第1、2、3名记一等奖,第4、5、6、7名记二等,第8、9、10名记三等,11人任教,第1、2、3、4名记一等奖,第5、6、7名记二等,第8、9、10、11名记三等,以此类推分等。

  3、班主任工作按50%的绩效计入考核,依据其量化记分排名,参照学科师平分划等的办法分为三等,第一等记60分,第二等记50分,第三等记40分。教学师平成绩等级得分和教育管理等级得分之和的平均值为教育教学绩效总得分。其中只担任班主任未上课者,教育按班级量化定等记分,其他管理工作按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定等记分,两块记分的平均值为最后绩效得分。

  4、行政领导评优保持一定比例,教学工作部分按实际定等记分,管理工作部分由校长组织有关人员考核记分,两块记分的平均值为其绩效总得分;校长由县教育局进行单列考核。

  五、加分办法(总加分不超过12分)

  (一)论文或新闻报道加分(总加分值不超过6分)

  同一篇文章若有两人署名,第一署名占三分之二,第二署名占三分之一;若有三人署名,第一署名占二分之一,第二、三署名各占四分之一,以此类推。

  1、发表文章加分:

  (1)发表在国家级党报党刊、主流教育类报刊杂志、教育网上宣传学校的新闻报道每篇记4分(500字以下记3分,论文记3分),若为头版报道另加记1分;

  (2)发表在省级党报党刊、主流教育类报刊杂志、教育网上宣传学校的新闻报道每篇记3分(500字以下记2分,论文记2分),若为头版报道另加记1分;

  (3)发表在市级党报党刊、主流教育报刊杂志、教育网上宣传学校的新闻报道每篇记2分(500字以下记1.5分,论文记1.5分),若为头版报道另加记1分;

  (4)发表在县级党报党刊、主流新闻媒体、教育网上宣传学校的新闻报道每篇记1分(500字以下记0.8分,论文记0.8分),若为头版报道另加记1分;

  (5)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教辅类报刊杂志上的论文每篇记0.5分,习题解答、一题多解等非论文不计分。

  2、评奖论文加分:

  省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2分,三等奖记1分;

  市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 记0.8分,三等奖 记0.6分;

  县级:一等奖记0.6分,二等奖记0.4分。

  (1)只限于从学校起逐级推评、经县教科所认定的评奖论文方可加分;

  (2)若为案例或单一教案获奖,参照同级别论文降一等加分,同一篇论文只记最高层次得分;

  (3)省级获奖论文加分不超过3分,市级不超过2分,县级1 分。

  (二)学生竞赛加分(学生在高考中能加分的获奖项目,相关教师加分只受最高

  总加分限制,其它竞赛加分总值不超过4分)

  1、享有高考加分的各类学科比赛:

  国家级奖记6分,省一等奖记4分,省二等奖记3分,省三等奖记2分。

  2、非高考加分的学科竞赛、机器人A类比赛、因获奖而能直接获得高考自主招生资格的比赛项目、艺体比赛:

  国家级及省一等奖记2分,省二等奖记1.5分,省三等奖记1分,省优胜奖、市一等奖记1分,市二等奖记0.8分,县一等奖 记0.5分,县二等记0.3分。

  (1)艺术、体育比赛集体获奖按上述标准的三倍记分,该项总加分不超过6分;

  (2)学科夏令营、冬令营竞赛,机器人B类竞赛获奖,按五(二)2款标准折半记分。

  3、其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组织的学生参赛获奖,按实际组织级别参照五(二)2(2)款标准记分,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组织、未经学校逐级推选参赛的获奖一律不计分。

  4、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发表习作、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组织的征文赛,按五(二)2(2)款标准降一等记分,未评等级的获奖按相应标准最低等次记分。

  (三)教学比武、教案加分(此项总加分限5分)

  1、教学比武加分:

  国家级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4分;

  省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3分(三优联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且折半记分);

  市级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

  县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

  校级一等奖记1.2分,二等奖记0.8分;

  (1)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的课题组组织的教学竞赛获奖按上述标准先降一大等,再降一小等记分;

  (2)各级各类非立项课题或子课题的课题组组织的教学竞赛获奖按上述标准先降一大等,再折半记分;

  (3)县巡回送教课及县高考研讨会示范课等县级以上公开课记1分;

  (4)学校骨干教师示范课记0.8分,校级课改示范课记0.8分;

  (5)上述教学竞赛只有由学校教科室组织或推送的各级比赛获奖方可加分。

  (6)其他由学校教科室推送的教师参赛获奖项目比照上述标准记分。

  2、学期教案加分:

  凡由教学部门选送到上级教育局参评的优秀教案(全学期的教案),市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县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

  (四)教育科研

  1、科研课题加分:(此项总加分限6分)

  (1)经各级正式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成果,国家一等奖记6分,国家二等奖记5.5分,国家三等奖记5分;省一等奖记4.5分,省二等奖记4分,省三等奖记3.5分;市一等奖记3分,市二等奖记2分;县、校一等奖记2分,县、校二等奖记1.5分;县、校三等奖记1分。

  (2)参与人从第四名起及其以后者折半记分,以证书上的排名为准;

  (3)凡是未经事先正式立项的课题获奖均按上述标准折半记分;

  (4)经各级教育科学规划办正式立项的课题被批准立项的当年,课题主持人和实际课题起草人可享受上述相应级别计分标准三等奖的一半记分。

  (5)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主管的经各级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的教育科学学术社会团体以及电教(仪电仪器、教育生产装备)部门主办的课题成果奖,获各级奖励比照以上标准折半记分。

  2、校本教材加分:(此项总加分限2分)

  经学校教科室及考核小组认定并正式开课的校本教材以及可印发全体学生阅读的非教辅类读本,每两课时量加0.5分,教辅类出版物、导学案、习题集等均不记分。

  (五)、个人荣誉加分

  1、省部级劳模及全国优秀教师,记5分;市级劳模及省优秀教师,记4分;省级单项荣誉及市优秀教师(含非考核立二等功),记3分;市级单项荣誉及县优秀教师(含非考核立三等功),记2分;县级单项荣誉及东邵一中劳动模范、学校先进工作者,记1.5分;下列校级荣誉(优秀共产党员、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员工、优秀班主任、教学常规工作先进个人、教研教改先进个人、高考功勋教师、学考功勋教师、教坛新秀、宣传先进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巾帼建功立业标兵或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工团员、优秀备课组组长),记1分。

  2、同一年内获多次、多项同类荣誉者取最高级别加分,其它同类荣誉不加分。

  3、校级荣誉评选比例在评选范围内超过30%的项目,按上述标准减半记分(两考功勋教师除外)。

  (六)其他加分

  1、学校综合荣誉相关领导加分:国家级记5分,省级记4分,市级记3分,县级记2分;

  2、部门单项荣誉相关领导加分:国家级记4分,省级记3分,市级记2分,县级记1分;

  3、当年担任高三班主任,该班有考取市级及其以上文、理科状元或有学生被清华、北大录取者加10分,且不受总加分限制。

  4、见义勇为,经学校行政会议认定并表彰的,每人次加1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评优一票否决:

  (一)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等违纪,受处理期满后在一年以内的;

  (二)年累计病假一月以上或事假10天以上或有旷工行为的;

  (三)不服从工作安排、调配的;

  (四)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学生满意度极差而造成学校工作安排中途需要调整者;

  (六)私自在校外办班、兼课且造成不良影响(媒体曝光或上级处分)的;

  (七)有违规进行家教家养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擅自乱订资料、乱收费的教师和相关人员;

  (九)行政领导管理的学校全面工作或分管的单项工作在全县处于中下水平的;

  (十)当年受一票否决的单位负责人或相应工作的主管领导。

  七、本方案自20**年度考核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学校考核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