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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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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例

  安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第三条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的实施教育;

  (二)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其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三)关注个别差异,根据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四)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和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和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第四条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通过心理科学的各种手段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引导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引导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矛盾和困惑,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能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指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实行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辅导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体系。

  第六条 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心理学、教育学为理论基础,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

  第七条 心理辅导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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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导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二)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

  (三)开展心理健康调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为学生了解个人能力、兴趣、人格、气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咨询服务,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团体辅导以及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

  (四)为广大教师的生活、工作提供心理指导和支持。

  第八条 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与形式有:

  (一)个别心理辅导与团体心理辅导;

  (二)电话咨询、信函咨询、心理健康普查以及心理健康档案等;

  (三)帮助学生在能力、性格、,气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方面了解自己、发展自己。

  第九条 心理辅导室开展活动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努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适应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第十条 心理辅导工作人员包括有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两部分。

  第十一条 心理辅导室专职人员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及健全的人格;

  (二)热爱并乐意从事学生心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和协作精神,有开拓进取和创新意识;

  (三)具有一定教学、科研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无条件尊重求询者;有较强的自我分析、调节能力;

  (五)具有一定的接谈、测量、指导和矫治能力。

  第十二条 工作纪律和规范

  (一)在必要实施有关人格、情绪和心理健康等心理状况测试时,均应向受试者说明测试的目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在测试后应结合测量工具的信度、效度及适用性将测试结果向受试者作出反馈和客观适当的解释,但解释时不得使用极端的词汇,不得夸大心理测量工具的效用,不得随意给来访者作出有关精神疾患的诊断;

  (二)在咨询辅导过程中,如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和有相关部门,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三)在咨询辅导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的问题已超出心理辅导工作的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辅导关系,推荐给有关专家或其他心理咨询机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或通报;

  (四)在咨询工作中坚持客观性原则,注意保持角色的一致性,不将个人的情感、好恶掺杂在工作之中,不代当事人作决定;

  (五)咨询辅导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自我调节能力,在自己情绪状况不良时,应回避接待求询学生。

篇2:学校建设平安校园责任书

  安泰学校建设平安校园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工维护校园安全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效,建设安全、稳定、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实际,特与全体教师签定责任书如下:

  一、学校安全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领导负责具体事务。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专用教室负责人、班主任为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定期检查本部门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整改和详细记录;全体教职工实行“首遇责任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和排除。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相关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首先承担事故责任,其他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责任。

  二、学校领导和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校园安全职责:

  1、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参与,分管领导亲自抓,并结合我校特点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检查、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

  2、全体教职工要热爱学生,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早操、课外活动、外出活动、课间等活动情况要加以关注、观察,发现学生互相追逐、推搡、拥挤、大喊大叫、恶意打闹、随意离校、校内骑车等具有危险性的行为,要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教育学生时有耐心,重疏导。

  3、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纪律、安全和自护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不做危险游戏和动作。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须经学校批准同意,并有安全防范措施;低年级放学时,任课教师不得将晚离校的学生交与无关人员。课任教师应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4、任课教师课堂负责制。任课教师负责本节课本班学生的教育教学、偶发事件的处理、安全等工作。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切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反***警示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学生对象,特别要做好心理障碍生、后进生、特困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工作要特之以恒。课内发生的事件一般由任课教师自己处理,任课教师不便处理的,班主任协同处理。

  5、值日领导或教师要加强校园巡视,及时处理突发问题,清理校门口的流动摊贩、观察校园周边情况,确保校园周边安全。

  6、下班时各办公室值日教师、专用教室负责人、各班主任要检查关好门窗和设备电源,如有下班后仍需在办公室工作的教师,应向办公室值日教师说明,并承担前述职责。

  7、门卫要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熟悉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工作能力。随时观察掌握校园及门口情况,严格执行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8、总务部门要定期检查各种教学、生活、活动设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安全用电、水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督查并指导学校商店与食堂的安全工作,努力建设安全、稳定、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节假日协助学校办公室安排好安全保卫工作。

  9、使用各专用教室的教师和各室负责人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使用电教仪器和计算机设备,严禁违章操作。各室负责人或者上课教师下课或放学后应关好门窗、电灯、电源,检查设备使用情况。

  10、财务室和保管室要做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图书室要做好防霉、防尘、防潮、防火、防蛀工作。实验室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防潮、防锈工作。

  11.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者其他有危险性的劳动。

  12、学校医务室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及时、妥善的处理师生在校园发生的意外伤害。

  校长签名:______教师签名:_______

  学校盖章:

篇3:学校避震应急演练方案

  安泰学校避震应急演练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使学生了解地震的有关知识,学习地震发生时的应急避震常识,掌握地震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害的方法,从而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的能力。

  二、演练步骤

  1、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与讨论防震避震有关内容,提高学生对这些方面的认识。

  2、让学生熟悉应急避震的方法(教室内与教室外)。

  3、让学生熟悉震后疏散的路线和集中地点。

  4、演练前组织学生进行避震和疏散的训练。

  5、进行模拟发生地震的演练。

  三、演练安排

  1、演练包括应急和疏散两个内容:当地震发生时,先进行应急避震。当主震结束后,再进行疏散,到预定地点集中,以防余震发生。

  2、哨声信号

  应急避震和疏散以哨声(或校园广播系统)为启动信号。

  地震发生的信号:三响短促哨声,代表发生地震,同学们进行应急避震。

  地震发生后,组织疏散的信号:一声长哨,代表主震结束,同学们进行疏散,距发生地震约2分钟后。

  3、演练时间:20**年6月18日下午3点。

  四、组织领导

  应急避震演练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行政人员、班主任及其他教师在演练中要起到重要的作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预先做好部署,做好分工,亲临指挥,既要确保演练顺利进行,通过演练来提高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使学生得到锻炼,也要防止在演练中发生意外的事故。其他教师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准时到位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各负责人分工表:

  1、全面负责:z

  2、总指挥:z副指挥:z

  3、班主任:负责自己班级

  第二节课任课教师协助该班班主任组织好学生:

  4、各楼梯口负责教师:(详见演练图)

  全体教职工应做到:

  1、明确职责,负起责任,演练开始前在到达所负责的岗位,每层的楼梯口、疏散路线每个拐弯处,都要有人负责。

  2、要严肃,要把这次防震演练当作是真的地震发生,而不是一种“游戏”。

  3、及时纠正学生不正当的动作。

  4、当意外事故发生时,要及时做出处理。

  5、集合后及时清点人数。

  五、地震发生时的应急避震

  从你意识到发生地震,到地震结束,一般只有十几秒钟的时间,很少会持续一分钟以上。要把握好最早的几秒钟,尽快躲到最近的安全地方护好头部,躲避到地面停止摇动为止。

  当听到地震发生的信号后,学生们立即开始演练,应该做到:

  1、要保护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房屋。

  2、在室内的学生,应立即就近躲避(在自己的课桌旁),身体采用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小,以书包或书保护住自己的后脑与项部,不要靠近窗口。

  3、在室外活动的学生,要跑到操场中央等开阔地带,采用蹲下或坐下的姿式,用双手放在头上,进行防震。

  4、在走廊的同学,也应立即选择有利的安全的地点,就近躲避,卧倒或蹲下,用双手保护头部,不要站在窗前。

  5、在一楼或者平房的学生,在教师的组织下,用双手保护头部,快速有序的从前后门安全撤离。

  6、老师按预先的分工,迅速到每个教室检查避震的情况,发现有采取不正当措施的,要及时纠正。

  7、在安全演练的时候,各教室的课桌(除一楼外)由原来的六排,统一变成四排,(中间四排两两一并排),为学生的安全躲避留出空间。

  8、在撤离时,师生要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六、疏散的集中地点和路线(详见演练图)

  等到主震结束后,为了防止有较大的余震发生,应该立即进行有秩序的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去躲避余震,疏散的集中地选择坚实、平坦的开阔地,远离高大建筑物的场地。

  当听到疏散的信号后,按预定的路线和集中地,有秩序地进行疏散。

  1、各班按学校规定的疏散路线进行撤离。

  2、各班集合地点:足球场。

  3、要有顺序地疏散,在楼梯下楼时,不准学生在楼梯或走廊互相拥挤,避免跌倒。

  4、每层楼梯应有老师在把守,指挥学生有秩序疏散。

  5、疏散过程中,单手护头,以防被砸,另一只手扶楼梯快速撤离。

  6、疏散途中不能穿过建筑物,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7、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学生要蹲下,保护头部,以班为单位集队,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

  七、演练结束

  当各班到达集中地点,经查实人数无误后,宣布演练结束,教师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学生应急避震的效果。

篇4:学校学法日制度

  安泰学校学法日制度

  一、学校将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作为法制学习日,遇特殊情况顺延至下星期。

  二、全体教师按时参加法制学习。

  三、学习时间一般不得请假,由学习组长、级部组长记录出勤情况。

  四、学习时要认真学习,研究积极,发言讨论。

  五、学习时一律不接待家长会客,不指导学生。

  六、学习时,不看与本次学习无关的刊物、杂志、不批作业等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七、要建立法制学习笔记,写好学习记录或学习心得。

  八、把法制学习的出勤和学习态度做为教师考核和评优的依据。

篇5:学校中层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安泰学校中层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中层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特制定此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中层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增强学校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学校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考试对象:

  拟提任的中层干部。

  三、考试时间:

  一般在任前公示期间。

  四、考试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办法》为基本教材,包括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考试方法:

  对拟任中层干部的人员在自学的基础上,由普法工作小组组织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发放考试合格证书。

  六、保障措施:

  (一)把定期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纳入长期工作计划。

  (二)本制度实施后提任的中层干部,在提任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的,必须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考试。

  (三)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与任职试用期制度相结合,本制度实施后,在提任后一年内未通过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的,一般按考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七、实施时间: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