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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工办公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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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工办公纪律要求

  牛奔中学教职工办公纪律要求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z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加强师德建设,促进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人师表,从而形成良好的教风和校风,特拟订如下办公纪律,望全体教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中途需离校,必须在门卫登记,并向年级组长或部门负责人请假,如有课务,经教务处调课落实后方可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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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班主任必须和学生一起参加课间操。

  三、上班期间不得随意串岗、闲谈,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四、全体教师必须准时上、下课,课中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上课期间不得携带手机进教室。

  五、参加教工例会、监考及教研活动时,不得阅览报刊杂志、批改作业,不得做影响开会、监考和教研活动的事情。

  六、办公室内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不得高声放音乐影响其他老师办公。

  七、教工体育、娱乐活动均在下午第三节课后进行(除学校组织的活动外)。

  八、各办公室每一天都要做好清卫工作,确保整洁、干净。

  九、校园内不准骑自行车,办公室不得吸游烟。

篇2:小学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

  实崇小学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教职工队伍,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

  一、出勤要求

  1、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做到无特殊原因不随意请假。

  2、实行签到制。教职工上班时由本人到门卫室签到,8:00停止签到。

  3、实行座班制。教职工上班时间须在校座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者,应自觉登记并在2小时内返回学校。

  4、教职工的出勤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请假要求

  1、教职工请假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先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并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假满无故不归者,均按旷工处理。

  2、教职工因突发事件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当在返校后两天之内补齐请假手续。

  3、请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4、请假审批程序:

  (1)教职工请事、病假在一天之内(含一天)由办公室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批。请病假三天以上,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有关证明。

  (2)校长、书记请假七天以上,由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批。

  三、具体规定

  1、请事假一天从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中扣币30元,从学期末出勤奖中扣币10元,扣完为止。

  2、请病假一天从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中扣币20元,从学期末出勤奖中扣币5元,扣完为止(癌症及其他特殊病种除外)。

  3、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作性津补贴,扣发学期末出勤奖100元,扣完为止。

  4、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币10元,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扣币50元,扣完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为止。

  5、教职工请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请假期间不享受工作性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等,年终奖金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春节慰问费除外);请病假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请假期间不享受全部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及期末、年终各种奖励(春节慰问费除外);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部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和期末、年终各种奖励;请事假三个月以上的请假期间及期末、年终不享受任何奖励及春节慰问费(癌症及其他特殊病种除外)。

  6、产假、婚假、丧假、因工负伤假、探亲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超过国家规定期限的时间按事假处理。产假期间,女职工不享受单位自筹津补贴、节假日慰问费及期末自筹各种奖励(年终文明奖除外)。

  7、严格上班签到纪律,凡本人没有按时到校要求别人代替签到,一经发现,双方均按迟到一次处理,并公开批评。

  8、在学校不定期查岗中,不在岗者又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视为旷工半天。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规定如与本制度规定不符,以本制度规定为准执行。

篇3:小学教职工行为管理规定

  实崇小学教职工行为管理规定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育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教师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行为,促建教育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湘教发[20**]86号)及其它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规定如下:

  第一条 坚持正确的育人方向,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排斥潜能生。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将作如下处理:

  ①批评教育;

  ②全校通报批评;

  ③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币200元;

  ④影响不好,情节严重的,当年不评先评优,不晋升职称,年度考核直接进入不合格等次,年度工作性奖励直接进入乙等;

  ⑤对学生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政治、经济责任;

  ⑥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条 加强教学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对教师错误施教发生的教学事故,根据情节轻重将作如下处理:

  ①批评教育;

  ②全校通报批评;

  ③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币200元;

  ④当年不评先评优,不晋升职称,年度考核不评优,年度工作性奖励直接进入乙等;

  ⑤对学生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⑥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条 遵守工作纪律,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理:

  ①批评教育;

  ②当年不评先评优,不晋升职称,年度考核直接进入不合格等次;

  ③高职低聘;

  ④触犯党纪、政纪、国法的按党纪、政纪、国法规定处理。

  第四条 加强行为约束,严禁嫖娼、卖淫、吸毒、贩毒,严禁偏爱女生,严禁猥亵、奸污女生。若有违反,按有关纪律、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查处。

  第五条 坚持职业操守,严禁在职人员进行有偿家教家养和利用工作之便“索拿卡要”。一经核实,作如下处理:

  ①一律清退违规所得;

  ②在全校通报批评;

  ③当年不评先评优,不晋升职称,年度考核直接进入不合格等次;

  ④年度工作性奖励直接进入乙等;

  ⑤高职低聘;

  ⑥请示上级部门调离本单位。

  第六条 规范学辅资料,严禁擅自组织学生乱订乱配乱购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品。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理:

  ①批评教育,没收违规所得;

  ②全校通报;

  ③当年不评先评优,不晋升职称;④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 遵守财经纪律,严禁挪用贪污公款或公款私借私存。若有违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查处。

  第八条 规范出勤行为,严格请假制度。按《实崇小学南校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工作期间必须衣冠整洁,穿戴端正,不准穿拖鞋、背心和短裤。教师上课时不准会客,不准接听电话,不准吸烟。教师上班期间不准网上闲聊、游戏、炒股及网上看电影电视,不准喝酒,不准参与打牌、下棋、打麻将及其他休闲娱乐活动,不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若有违反,视其情节作如下处理:

  ①批评教育;②全校通报批评;

  ③当年不评先评优,不晋升职称,年度考核不评优;

  ④年度工作性奖励直接进入乙等;

  ⑤交上级主管部门查处。

  第十条 加强食品和食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对没有按相关规定操作出现事故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坚持移风易俗,严禁违规赈酒。经查实,将按《实崇小学关于严禁违规赈酒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集体研究讨论确定。

篇4:小学教职工支教工作制度

  滨澧小学教职工支教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区教育局关于城区学校对口支援山区学校的决策, 统筹教育协调发展、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农村师资力量薄弱问题。通过我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带动受援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让年轻教师在相对艰苦的条件下磨炼和提升,加强师德建设,整体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组织要求

  1、支教对象: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的骨干教师。

  2 、推荐办法:学校推荐或个人报名,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支教人数按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确定。

  3、支教时间:35天。支教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完成支教任务的,回原来班级工作。如在支教期间不服从学校管理,表现不好,考核不合格的,作为工作待岗对象。

  4、管理办法:支教教师支教期间由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双重管理。 支教教师的工作考核由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共同负责。

  5、工作要求:支教教师要热爱支教学校,热爱学生。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工作会议和其他集体活动,能严格履行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能在教育教学业务上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担任主课,支教期间在校内上示范性公开课不少于 2 节,能传帮带一个或几个青年教师;能积极开展教学科研,能积极辅导学校的兴趣小组,支教期间须撰写支教工作日记。

  三、政策保障

  1、选派的支教教师不转组织关系。

  2、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另享受支教补助、车费1000元/月。

  3、自愿报名支教一年时间的,学校承诺解决中级职称。

  4、受援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给支教教师发放一定的福利。

  5、支教教师工作出色, 在评先、评优、岗位聘任、职务评聘、提拔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四、其他

  1、本制度由学校校委会讨论通过后开始试行。解释权归校长室。

  2、在做好教师定期、全职支教的同时,继续开展学生手拉手活动,继续组织优秀教师送教下乡活动。

  滨澧小学

篇5:中学教职工加班管理制度

  河运中学教职工加班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加班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提倡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基础上,给加班人员适当的劳动补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加班条件

  1、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开展活动;

  2、寒、暑假期间的基建维修;

  3、寒、暑假期间体育、文艺代表队训练的组织;

  4、学校安全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安排的值班;

  5、学校安全工作需要在夜间安排的值班;

  6、其他特殊情况,学校安排加班;

  7、属本职工作范畴内,按职责要求应完成的,不视为加班;

  8、正常工作日时间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加班后补休,不视为加班;

  9、校长办公室要对申报加班的科室和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行检查、核实,并在每月月底前,将加班人员的实际情况报校长审批。

  (二)审批程序

  1、由处室、年级组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登记表》;

  2、处室、年级组负责人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报有关领导;

  3、学校分管领导审核;

  4、报校长审批;

  5、送学校办公室备案。

  (三)加班费用支付办法

  1、加班费以天为单位计算,每加班8小时折算为一天;

  2、加班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支付;

  3、加班费用以月为单位,及时结算发放。

  (五)本管理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六)附加班申请表。

  河运中学加班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