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库吧
专注精品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
本月更新3248  文章总数395221  总浏览量5575195

雷锋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参考借鉴绿化工程,基建,管理规定,维修相关内容?不知道绿化工程,基建,管理规定,维修相关文章写作格式写法?阅读以下为您编辑的雷锋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文章,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雷锋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沙长雷锋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明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管理中的职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程立项

  工程款上千元的基建或维修项目都要先立项、后施工。

  1.大型(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经校务会决定之后,报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正式的立项手续。

  2.中型(1万元至50万元)的建设项目在校务会确定之后,由总务科统一归口,集体研究、办理内部立项手续(即填写好内部立项表)。

  3、小型(1千元至1万元)的建设项目由总务科集体研究,办理内部立项手续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二、工程设计

  l.工程立项后(小型除外),由总务科以向社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组织有资质、有实力的设计队伍对工程进行设计。

  2.设计方案既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又要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经学校反复论证认定后,方可实施。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三、施工队伍的引进

  承接学校50万以上基建工程的和5万元以上的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的队伍,先由总务科牵头组织有代表性的人员(即纪委委员、懂基建业务和管财务人员等)组成的班子对其考察、筛选、确定入围队伍,然后依招标程序正式公开招标引进施工队伍。

  2.对50万以下的基建工程和5万元以下的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由总务科牵头,组织有代表性(即纪委委员、懂基建业务和管财务人员等)的集体班子集体议定施工队伍。

  3.承接工程的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经济实力和工程业绩。

  4、承接工程队伍的负责人不能与学校各级基建管理人员具有连带亲属关系。

  5、同一工程队伍在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三年。

  四、工程管理

  1、严格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地方各有关法规。

  2.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校方必须有三人签名才能变更工程内容。

  3、凡是符合工程监理范围的工程都必须聘请专业监理公司的监理人员对工程施行全过程的监督。

  4、工程管理人员不得向施工方推荐与工程有关的任何建筑材料。工程建筑材料品牌的认定和验收必须由校方相关人员两人以上签名。

  5、工程竣工验收,由总务科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共同参与,并填写好竣工验收单备案。

  6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及施工所搭建的工棚及其生活设施,应在一个月之内全部运出学校。

  五、基建经费管理与基建工程结算

  1、各种渠道拨付的基建、维修经费均纳入专户储存、专项使用,由财会室基建账户统一管理。

  2、财会室不得擅自挪用、挤占基建专项资金。

  3、学校自筹基建经费,由总务科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具体计划,报校务会讨论确认后,财会室在年度预算计划中予以统筹安排。

  4、基建经费的支付严格按合同和付款程序执行。即大型工程付款由主管校长、总务科长、基建组长共同商量;小型工程付款由基建组长报总务科长,总务科长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再由财会室审核付款。工程费用的最终结算,必须以审计部门认定的金额为准。总务处、财会室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审计审定金额付款。

  5.工程决算,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审计部门审核。如在结算中施工方和上级审计部门有分歧,则由上级审计部门以书面材料形式通知学校,由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解决。如无分歧,则按正常程序付款。

篇2:雷锋学校现金管理规定

  沙长雷锋学校现金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保护国有资产,加强我校的现金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校只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账户用于现金收支结算,并接受银行监督。

  第二条 学校设置专职出纳,负责办理学校各项现金业务。学校的各项正常收费应当及时缴存银行,不得从中坐支。

  第三条 现金开支范围:

  (1)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和学校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教研教改、教学成果等各项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各项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现金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

  第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第五条 除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规定能够收取的各项收费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其他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财会室的库存现金限额应在保证学校3天的日常开支下,不超过三千元。

  第七条 各科、室、年级组、教研组、保健室、图书馆等不得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由学校收缴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教职工因私人原因不得借支公款,工会会员如有特殊困难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在工会账借支。各部门和个人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学校借支的,其程序等同于报账程序。无特殊原因,借支后一个月内必须报账,财会室应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第九条 教职工在报账支取现金时,原始凭证上至少应有一位证明人证明签字。

  第十条 由于现金余款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原则上星期五下午不报账。因特殊原因需在周末开支现金的,应最迟在下午四点前向总务科长报告计划,以便支取现金。

篇3:小学加强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丰安小学加强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根治安全隐患,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研究决定,对学校安全工作作如下补充规定:

  1. 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制度,按时放学,实行“清校制”。在规定的放学时间后,不得有学生留校,每天下午放学值周教师必须加强巡视检查,确保学生全部离校。

  2. 严禁引导学生提前到校,晚上放学后,不得留学生补课或安排学生做其它事务。造成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3. 学生在规定时间到校后,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

  4. 加强课间安全巡护工作。值周教师按照值周领导分工安排,分楼层管护学生课间活动安全,严禁追逐打闹,滑楼梯扶手等现象发生。

  5. 中午所有带班同志必须全程负责该班学生中午在校期间的安全纪律,负责夜班值宿的同志必须严格执行值宿纪律,负责在校就宿学生安全。

  6. 任何班级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得随意由家长或其亲戚将学生带出校园,学生在校期间出校门,须由班主任出具手续,经保安确认后,方可离校。

  7. 任何教师在课上无论什么原因均不得将学生拒之教室门外。

  8. 严禁私自调课,随意改变课堂教学的组织形式。

  9. 任课教师须按作息时间上、下课,不得迟进课堂、下课拖堂。

  10. 重点关注身体有异质的学生,合理安排他们的活动方式、活动时间,发现异常及时处置,保证其在校安全,并通知监护人,同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11. 班主任必须掌握本班学生当日上、下午到校情况,对迟到学生要查明原因,对缺席学生要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值周教师必须了解各班出勤情况,做好记载。

  12. 所有班级学生早自习时间一律不得进行室外打扫,必须在班参加自习。确因环境整治需要,可由值周教师安排值周班级少数学生进行短时间整理。

  13. 值周班级学生的值周工作必须在全校放学之前完成。学校集队放学时,该班学生必须按时到队,准时离校。

  14. 严格执行路队护送制度。在规定的区域内,任何人不得无故缺送或擅自改变护送方式或路线,否则责任自负。以年级为单位放学,任何班级不得拖延时间。

  15. 严禁以布置超量作业作为惩罚手段。家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篇4:二中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征仪二中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倡导建设节约型学校的良好风尚,根据目前汽油价格大幅上涨和我校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二、因工作需要赴扬州、南京及其它路途较远地区,原则上不足二人或人数在四人以上的一律乘坐公共汽车前往(打的费用一般不予报销)。

  三、各教研组教师赴征仪中学、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电大等城区学校参加教研等活动,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前往陈集中学、朴席中学等乡镇学校参加教研活动的,原则上乘坐公共汽车前往(打的费用一般不予报销),确因赶时间听课等特殊情况,可酌情安排车辆。

  四、各部门、处室人员到市政府、教育局和银行等城区单位开会或办理其他公务的应尽可能骑车。对拖运书籍等物品或携带巨额现金等特殊情况,可酌情安排车辆。

  五、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校长办公室

篇5:一中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阴江一中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节约能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水电资源的有效使用,从安全和节约出发,特制定以下水电管理规定: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师生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树立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全体教师都有义务和责任对学生进行节能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节能意识,并自觉执行节电节水措施和规定。

  2、教室白天原则上采用自然光,阴雨天等特殊情况除外,不同季节、教学楼白天开灯时间,由校务办在宣传橱窗公布,各教室必须遵照执行。

  3、教室温度高于30℃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冬天教室原则上白天不开启热空调(以上所指的温度均以天气预报为准)。

  4、使用空调设备时,应关闭门窗;较长时间离开时,及时关闭空调设备。办公室冬天在5℃以上一般不开启空调,办公室无人时必须关闭空调。夏天机上显示温度不低于26℃,冬天机上显示温度不高于20℃。

  5、长时间不用的空调设备,应断开电源,减少待机状态的能耗。

  6、合理用水,用完要及时拧紧水龙头,杜绝长流水。

  7、学校水电值班人员、各楼层后勤管理员每天要勤于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存在问题用水设备和用电设备进行及时修复。

  8、对浪费现象严重的年级、班级、个人相关部门要给于必要的批评、教育与处理。对教工存在的严重浪费现象,要与考核与评先进直接挂钩。

  9、教师办公室电脑、打印机、多媒体教室、电教阅览室等电教设施设备不用时应注意关机,较长时间不用应拔掉电源线。教师用拖线板、充电器在使用结束后,必须从电源插座上拔下来。

  10、教师原则上不得使用办公桌电热毯。

  12、办公室人少时,根据位置尽可能少开电灯,杜绝无人灯。体艺馆晚上根据活动的人数开灯,一般最多开不超过1/2的电灯。

  13、学校尽可能购买节电节能产品,提高效能。

  14、校务办安排专人检查节电节水情况,主动、及时地纠正浪费现象。

  15、水电使用实行责任制,班主任是教室节电节水责任人,备课组长、部门负责人是办公室的节电节水责任人,电工是学校节电总电源的责任人,食堂的节电节水节气等总负责人为食堂管理办负责人,各室的分工负责人负责本室的节电节水节气等。各楼层的保洁工是厕所节水节电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