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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奖教奖学基金章程

  现如今,奖学,章程,基金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奖学,章程,基金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奖教奖学基金章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奖教奖学基金章程

  山巍小学奖教奖学基金章程

  根据捐赠人赵纯心先生意愿,设立东阳市山巍镇中心小学赵纯心教学奖,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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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东阳市山巍镇中心小学更好、更优地发展,促进该校学生文明、健康、勤奋、向上,促使该校教师讲团结、比奉献、精业务、求卓越。奖励品学兼优、勤奋好学、立志成才的该校学生和在教育工作中辛勤耕耘、默默奉献、成绩显著的该校教职工。

  第二条 性质

  私人捐资的公益组织。

  第三条 经费来源和财务管理

  1.以赵纯心先生捐赠的贰佰万元人民币作为基金。

  2.该奖学基金贰佰万元由上海艺斐投资管理中心保管、运作,每年由上海艺斐投资管理中心提供人民币15万元的固定收益用作赵纯心教学奖奖金发放。

  3.教学奖每学年评奖一次,评奖时间为每年6月份。

  4.评奖、颁奖及印制荣誉证书所需费用及理事会日常开支由学校负责。

  第四条 奖励项目及标准

  1.学生奖学金:奖励品行优秀,成绩优异的学生。每学年每班1人,每人奖励人民币伍佰元。

  2.学生助学奖:奖励品行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每学年不超过10人,每人奖励贰仟元。

  3.园丁奖:奖励师德高尚、工作勤奋、成绩显著的优秀教职员工:

  (1)师德高尚并且该学年在优质课等教学比赛中获得东阳市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奖励每人壹仟伍百元;

  (2)师德高尚、业绩优秀、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优秀教师,奖励每人次贰仟元。

  (3)指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东阳市一等奖及以上的指导老师,奖励每人次捌佰元;

  (4)师德高尚、工作认真、业绩优秀的校级优秀教师,奖励每人次陆百元。

  第五条 组织机构

  赵纯心教学奖的组织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会长由赵纯心先生担任,理事会成员由中心学校校长、学校校长、教师代表、社会知名人士组成。

  理事会下设立评奖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奖工作。评奖委员会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聘请教师代表若干名担任评委。

  第六条 理事会职权

  1.讨论、修改本章程及奖励项目、奖励标准、财务制度等;

  2.管理和使用基金;

  3.审核获奖人员资格并组织颁奖大会;

  4.讨论解决章程未尽事宜。

篇2:中学奖教奖学基金章程

  墅导中学奖教奖学基金章程

  第一章 宗旨

  为了促进本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奖励成绩显著的教师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工作绩效,在墅导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特设立墅导中学奖教奖学基金。

  第二章 基金的来源和管理

  第一条 基金的来源

  基金来源有两大部分,一是墅导中学知名校友江苏同力机械李国平先生捐赠10万元,江苏正丹集团曹正国先生捐赠5万元,江苏佩尔集团曹加伟先生捐赠5万元。二是墅导镇相关企事业单位教师节的慰问。

  第二条 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在墅导镇财政所设立基金专户,每学年安排4-5万元基金支付各项奖励开支。

  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和社会贤达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 基金的使用接受监督小组的监督,并向各捐赠人通报。

  第三章 奖励项目、人数

  第一条 中考奖

  第二条 先进教研组。

  第三条 优秀教师。

  第四条 优秀学生。

  第五条 奖励数目和人数根据每学年实际情况而定。

  第四章 师生获奖评选

  第一条 制定本基金师生获奖评选办法,并成立专门的评选小组。评选小组负责评选工作。评选要根据评选办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条 本基金面向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第五章 颁奖

  每学年召开墅导中学开学典礼暨奖教奖学基金颁奖大会,给每位获奖者颁发奖金和墅导中学奖教奖学基金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一条 本基金成立后,必将极大地激励我校师生更好地工作和学习,推动我校教育教学的发展。因此,不管本基金的资金来源中途是否中断,本基金名称都应永久保留并载入墅导中学教育史册。

  第二条 奖励人数、金额和评选办法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第七章 附件

  附件1:墅导中学奖教奖学方案(试行稿)

  附件2:墅导中学()届优秀毕业生档案

  附件3:墅导中学年度优秀学生档案

篇3:一中周建和奖学、助学基金会章程

  峰双一中周建和奖学、助学基金会章程

  第一条 周建和奖学、助学基金的宗旨是:激励本校学生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发奋学习,刻苦钻研;扶助品学兼优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推动学校素质教育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 基金来源:(1)校友周建和先生个人原一次性捐献人民币321466元的利息,(2)从20**年起,北京庄胜集团每年向峰双一中增拨人民币500000元,期限暂定10年(即20**年-20**年)。

  第三条 本基金由基金委员会管理,独立建帐,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发放。基金在发放前存入银行,每年分上、下两学期从银行提取本金、利息用于奖学、助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基金或将利息转作他用。

  第四条 基金分配:奖学金占60%、助学金占40%。

  第五条 奖学金的评发对象、条件、标准和办法

  对象:峰双一中在籍在校学生。

  条件和标准:

  1、每年中考录入本校的高中新生,前五名每人奖1000元, 6-10名每人奖800元,11-20名每人奖600元,21-50名每人奖400元,51-150名每人奖300元。(57000元)

  2、学习成绩优秀,各年级学生均以期终考试文化成绩为准:

  高一、高二年级各学期前十名每人发放奖学金1000元;11-30名每人发放奖学金800元,31-50名每人发放奖学金600元。其中高二年级文、理科获奖名额按人数比例分配。(152000元)

  高三年级第一学期年级前二十名每人发放奖学金1000元;21-40名每人发放奖学金800元,41-70名每人发放奖学金600元。其中文、理科获奖名额按人数比例分配。(高三第二学期只奖励考入清华、北大的学生)。(54000元)

  3、每年高考录入清华、北大的学生,每人奖2000元。

  4、每年高考获全省文科、理科状元的每人奖5000元,获市(地)状元的奖1000元。

  5、每年奥赛,获全国一、二、三等奖(指当年高考能享受保送或加分优惠)者,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获省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元、300元、150元;获市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00元、150元、100元(此项内容中同一活动不重复奖励,奖金就高不就低)。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获特殊人才奖(此项内容不重复奖励,奖金就高不就低):

  (1)参加省级体育运动会,个人项目获前六名、集体项目获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被评为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者,一次性奖励500元。参加市级体育运动会,个人项目获前六名,第一名奖300元,第二、三名各奖200元,第四、五、六名各奖100元;集体项目获前一、二、三名的主力队员,分别一次性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2)音乐、美术队员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一次性奖励800元、600元、50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一次性奖励500元、300元、200元;获市级一、二等奖,分别一次性奖励200元、100元。

  (3)科技发明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一次性奖励800元、600元、50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一次性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获奖学生必须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司法机关和学校的处罚。

  办法:每学期一次,由教务处、政教处提名推荐,基金会审定,张榜公布。

  7、对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学生酌情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