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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财务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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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财务报销制度

  河天中学财务报销制度

  一、报销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基本程序

  1、凡出差报销,需分别填写《核算中心差旅费报销单》,所列项目应填写清楚。其中,大小写金额不得涂改、刮擦。

  2、将有关原始票据整齐地粘贴于核算中心凭证粘贴签上,单据较多可另附纸粘贴。

  3、报销购物票据背面须有经手人及证明(验收)人签字。

  4、报销应按审批权限和程序由科室领导及分管领导复核,校长审批。

  二、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及报销要求

  原始凭证指购买物品或支付费用等取得的发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

  (一)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

  1、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6、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

  7、经济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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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原始凭证的报销要求

  1、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素应齐全,内容要真实。

  2、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若记载的内容有错误,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后必须由出具单位在更正处加盖公章。如金额出现错误则不得更正,只能重开。

  三、一般费用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购买书籍、资料、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等或报销打字、复印、印刷等费用时须附详细清单(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单位加盖公章。报销书籍、资料须由图书馆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2、报销购买教学用实验物品、材料、工具等费用时,需办理材料入库手续之后报销。

  四、差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报销人须在报销单上填写清楚出差人数、姓名和职称、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及地点。

  2、差旅报销按龙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开支规定办理。

  3、出租车票按规定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单位领导在情况说明书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4、出差参加会议的须将会议通知附于报销单后,电话通知的须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需加填费用报销单报销,不得合并在差旅费中报销。

  6、车票遗失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点、时间、票价等)并由审批领导签字证实,由会计人员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核定金额。

  五、固定资产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一般设备500元以上;专用设备800元以上,或低于以上标准但一次性购置同类大批量的物品等),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等。

  2、购置固定资产(不含图书)后,首先应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后办理报销手续。

  3、图书馆购置图书资料后,首先办理图书资料入库手续后办理报销手续。

  4、固定资产报废时,应按报销的程序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回收的残值应如数上交学校。

  六、招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招待费应严格按区教育局招待费控制指标范围内报销。

篇2:中学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山天中学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1.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业务前,应当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填写请购单,并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公务卡消费。

  2.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最迟在到期还款日前二十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

  3.持卡人报销时,单位财务部门登录公务卡管理系统,根据消费签购单录入“交易日期”、“卡号”和“检索号”,从中国银联上海分公司提供交易信息中提取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经核实后确定可报销金额,收取原始凭证及银行卡签购单,并同时办理报销登记手续。

  4.财务人员根据相关的公务消费信息,录入“金额”、“目级科目”、“支付摘要”等业务要素,直接生成可打印的贷记凭证,通过本单位对应存款户向公务卡帐户转帐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5.财务部门在收到贷记(或支付)凭证回单后,将报销凭证、银行卡签购单及贷记(或支付)凭证回单等原始凭证,按照现行会计核算办法登记入账。

  6.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以及个人资信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7.持卡人发生调动、退休等变化时,应及时办理调整和注销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

篇3:中学财务报销制度

  新区港大中学财务报销制度

  一、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1)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内容要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3)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4)自制单据购买农民的农副产品而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时,可使用财务部门印发的自制单据,自制单据要用墨水笔填写,内容要填齐全。

  (5)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

  二、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校长或分管校长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三、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四、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总务处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处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校领导批准,总务处验收入库。

  五、临时工的工资、保健费,由人事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有领酬人、经手人、校领导的签章。

篇4:小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冈上小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财务制度》及《建湖县教育审核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冈上小学)、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市或县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购买时提供提供定额发票的需用发票粘贴单做好封面报账。(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手工填写的发票财务部门不得给予报销。

  5、临时工工资等的发放,由总务处编制工资表,按人员造册,注明标准、时间,并须相关人员签字。临时工工资、农民工劳务费等统一由总务处按照标准编表盖章后,报后勤校长审核,校长签批后到会计室报销,学校临时工工资每学期结报一次。

  6、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现金结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现金结算的,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

  7、因公出差遗失票据的处理办法:遗失单程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遗失火车票、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单程票价,在规定的标准内给予报销;遗失单程飞机票的(乘坐飞机者需经县级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比照同程火车硬卧票价的标准给予报销。遗失双程票的,将不予报销。

  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

  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

  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

  2、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单笔超过10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办理转帐结算,并应取得对方单位的完整名称和银行帐号。

  3、因公借款及一次报销金额超过500元者,必须提前3天告知会计室,个人要履行暂借手续(凭上级通知,填写好借条报后勤校长审核后到校长处签好意见),借用现金的总额不得超过总费用的50%。否则由本人自己垫付,待学校会计室有现金时再按规定结算。

  4、报销时间规定:学校定为每周星期二下午会计室收各部门或个人手续齐全已经审核和批报的票据,周五学校报账员到县审核支付中心报销。请各位同志予以支持,自觉遵守。

  三、往来帐款结算的要求

  1、出差人员因出差所借差旅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差回来一个星期内)

  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一个月内结算的,应写出书面说明,列明具体归还日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校长审核批准。

  2、零星购物所借备用金,应于购物后一周内到会计室结帐。

  3、在规定期限内未结清借款的,由会计室在有关经费中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帐不结,后帐不借”的原则。

  四、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正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分管校长审核,校长批报后,方可到会计室办理结算。

  (二)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教职工到会计室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的需有“物资采购申请单”;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保管签收,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有政府采购审批表;外出参加会议的还须有会议通知或文件等。

  2、票据须分别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经分管财务的校长审核后报校长审批。

  3、报销多张定额发票、事业收据时,经办人需填写“发票粘贴报销单”;报销差旅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发票要整齐地粘贴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与封面内容必须一致。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票据中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批报人等有一个未签的,会计室不得接收发票。

  6、报账员每周五到审核支付中心完成审核支付工作后,须在下周一把报销的现金转交学校出纳会计,出纳会计收到现金必须当日兑付,做到现金不截留,不挪作他用。

  (三)相关业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红十字互助金,特困生减免等均由学校红十字理事会根据上级关规定办理,政教处监督执行。社会捐助特困生专项助学金,由政教处及红十字理事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具体评定,造册并报校长室审批后,由会计室发放。

  2、独生子女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教职工,每年发独生子女费40元,由夫妻双方单位各发50%,直至小孩14周岁。由学校会计室于每年年底造册,报支付中心审批后在工资卡上发放。

  3、丧葬抚恤费、遗属补助费由总务处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核定,会计室监督执行。其他费学校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4、零时工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浮动)由总务处部门负责考核并按学期造册,报校长室审批后到学校会计室报销。

  5、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采购各类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在月底前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分管校长签名后报后勤校长审批,履行手续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统一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两人以上购买,超过千元以上购物必须经校务会或教代会研究确定。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必须由经手人、保管人、证明人签名,同时连同《物资采购申请单》和《入库单》一并到会计室报销(低值易耗品的购买统一归口县勤工俭学公司)。

  6、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教学仪器或专用材料,先由部门负责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室审批,统一由学校请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下面必须由经手人、保管人、证明人签名,同时连同《物资采购申请单》和《入库单》一并到会计室报销。

  7、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年度部门预算的安排执行,一律由总务处办理好采购手续,凭采购单经校长签批后到学校会计室先办理暂付款手续,待固定资产交付时,随同采购单和固定资产入库单,经校长签批后至会计室办理结算手续;凡部门预算没有安排的,原则上会计室一律不予支付,若是有特殊原因的,需说明情况,填制《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室批准后,按归口性质交总务处办理采购,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最后持签批后的发票、《物资采购申请单》、《固定资产入库单》、情况说明至学校会计室办理结算。

  8、差旅费的报销:

  (1)教职员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长室安排批准,凭开会文件及校长室批准通知由教导处调度课务,填制出差通知单。

  (2)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内需到会计室办理结算手续,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的签名,将出差的车票和住宿费发票按规定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左上角整齐粘贴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关会议通知。

  (3)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不分途中和住勤,(满一天)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县区0元,市区内12元,特定地区20元(特定地区是指广东省、海南省全境及北京市、上海市、厦门市)不满一天的不享受,已享受承办单位伙食补贴或讲课补贴者,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3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当天往还的,可加发一天的市内交通费,出差时自带交通工具的,不再享受市内交通费,出租车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5)“差旅费报销单”先经分管财务的校长审核,再由校长批报,最后到会计室报销。(外出学习、听课或培训的差旅报销时由带队人报销,报销时需提供相关文件或教科室出具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安排单》)职工出差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核销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会计室有权拒付。

  9、教师学习、进修、培训费用的报销规定:

  (1)经学校批准参加非学历学习、进修、培训的:①、住宿费、往返路费按上面差旅费开支规定凭据限额报销,学费、培训费等开支,凭据全额报销,②、县内不发伙食费补助,③教师继续教育和职称学习费用自理。

  (2)教师参加本科段或大专学历教育的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10、招待费:

  学校来人是否招待由校长室决定,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上级单位、同等级别或重要客人的接待标准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标准(每10人一桌不超过300元),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学校小食堂,特殊情况需到宾馆接待的必需有校长批准,所有接待都必须由接待经办人填制《公务接待审批单》报校长批准,办理招待费结算时附后。招待费报支时,必须具批准后的《冈上小学公务接待审批单》、发票和酒店的《菜单》,齐全后方可到分管校长处进行审核,最后到会计室报销,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支付招待费用。校内安排的工作餐由后勤校长根据需求审定统一安排,总务处承办并负责定期结报。

  11、校内零星维修和绿化等项目归口总务处负责,学校发生的零星修缮费,都必须由总务处开具派工单。所有零工在结算时,必须到地税局或建安处开具正式建安发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12、基建工程支出:学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须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结束预付款不得超过工程预算的80%。

  13学生讲义、学校行政打印:

  讲义由教务处主任签准,经过校长办后到学校文印室打印。行政打印需要外出打印的需由分管校长同意,校长办签批到指定打印社打印。打印社需凭签批的打印单开地税发票经总务处核价后(总务处暂时按如下标准审定:打印版面费3元,复印A4每张0.4元,超过100页的安讲义费标准执行,以上均为含税价),报校长室审核、报批,最后到会计室结算。

  14、学校公务用车、用烟费:

  (1)学校公务用车权由校长室决定,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校长办根据用车人数和性质安排车型,用车前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冈上小学公务用车申请单”用车,报校长签同意后予以安排,[上限标准暂定为县市内:直接接或送120元,用车达半天的150元,用车一天的为250元,以上均为含税价]。结报时车主需提供地税的正规税票和《冈上小学公务用车派单》(需一票一单)发票经校长办主任见证后,报校长审核、批报,再到会计室结算。

  (2)学校来人招待用烟由出纳购买,校长办使用记录,校长办结报时需提供《冈上小学来客接待用烟清单》,结报时要把用烟清单作为附件结报。

  (3)办公室安排的学校公务用车、用烟要严格控制,不得私用公报,并做到按月结报。

  15、教职工的各类奖金、福利、津贴补助等按规定纳入绩效工资计算,学校在公务费内不再列支。

  16、当年各类票据的报销截止日为下一年度的二月底,超过期限的票据,会计室可不予办理,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并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17、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18、本制度20**年9月1日修订,自20**年10月1日起施行。往年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