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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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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星级平安基层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综委〔****〕*号),全面推进“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与以往开展的“平安学校”活动为基础,细化“平安学校”体系,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时间和范围

  自****年6月起至****年12月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

  二、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

  1.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各级学校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解决学校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加强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把握国际国内和社会热点问题对学生的影响,适时适度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关心解决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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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强化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全面掌握校园及周边各类突出矛盾和安全隐患,综合施策、妥善化解、及时处置涉校各种矛盾和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种校园内部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及交通安全管理。及时分析学校及周边治安形势,掌握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完善各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治安问题,坚决打击涉校涉生的各种刑事治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教唆、引诱、胁迫在校学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黑校车”和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4.加强学校重点场所监管和周边秩序管理。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各类无证照经营活动和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重点整治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歌厅等娱乐场所,严厉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以及其它非法出版物,坚决取缔以各种名义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活动的“黑网吧”。

  5.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加强学校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教学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和网络安全的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各项制度,建立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长效机制。

  6.深化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预警演练。组织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融入安全教育内容。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周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学校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突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我防护等专题安全防范教育。推动各级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成员单位、“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律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认真开展各种应急避险演练,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珍爱生命意识,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创建目标和考评标准

  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以学校为基本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评选的运行机制。通过3年的创建活动,努力使全市“星级平安学校”创建达标率达到90%,切实提升全市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水平,确保校园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星级平安学校”考评标准实行百分制,按考评得分确定“三星”至“一星”(三星为最高级别)。考评得分90分以上的(含90分)为“三星平安学校”;考评得分85分到89分的(含85分)为“二星平安学校”;考评得分80分到84分的(含80分)为“一星平安学校”;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不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视情节给予“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

  ****年全市教育系统“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星级比例不超过总数(参评总数)的30%(一星级不超过15%,二星级不超过10%,三星级不超过5%)。****年星级比例不超过总数的45%(一星级不超过20%,二星级不超过15%,三星级不超过10%)。****年星级比例不超过总数的60%(一星级不超过25%,二星级不超过20%,三星级不超过15%)。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团市委、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为成员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兼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兼任副组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具体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工作。

  四、责任分工

  市教育局:指导、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星级平安学校”创建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落实安全法治教育“进课时、进教材、进课堂”工作,增强师生安全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动学校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排查治理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防范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敌对势力针对学校的渗透破坏活动。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市综治办:协调各成员单位,推动“星级平安学校”创建工作。协调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加大对“星级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星级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总结推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经验。加强督导和检查,将“星级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综治工作考评,推动“星级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公安局:协调指导各级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铲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配合查处、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的“黑网吧”,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加强对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配合教育、交通部门认真履行校车使用许可审查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职责,严格校车通行和学生乘车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范抵御渗透工作。

  市司法局:协调指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举办面向学生、家长、教师的普法讲座。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积极面向师生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做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培训,提高法治教育工作的能力水平,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市住建委:协调指导各级住房建设部门,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对校舍、楼梯护栏及其它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纠正,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使用安全。

  市交通局:认真履行校车使用许可审查职责。对承担校车服务并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的运输资质及其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校车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进行审核,对校车行驶线路、停靠站点的道路、交通设施和标志标牌进行审核。对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按照公路分级管理职责和权限,保证校车运行线路的路况完好,依法在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标识,施划人行横道,根据需要设置减速带等设施。

  市文广新局: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市场的监管,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禁入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等规定。依法查处各种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违法文化经营场所。严肃查处损害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互联网和手机有害信息。

  市卫计委:实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饮食卫生等实行卫生监督;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卫生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学校、幼儿园认真做好校园食堂及从业人员准入资格的审核工作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市工商局:加强对学校周边市场、经营户及网吧的监督管理,严把学校周边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照、违规经营场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和查处取缔黑网吧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和成年人性用品商店专项整治行动,禁止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开办网吧等。加强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传销活动,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

  市食药监局:协调指导各级食药监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指导学校、幼儿园食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查处各种危害师生身体健康的餐饮服务违法行为,查处校园周边无证餐饮摊点、流动餐饮摊点、及时收缴“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药品,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团市委: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共青团组织,围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帮教工作,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运营商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及时处理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网络有害信息和短信,依法打击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黄色网站等非法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教育网站、教育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批和监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宗教网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体现市委、市政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安全问题的决心和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组织、明确责任,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跟踪问效,责任追究。在“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过程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工作做实、做细。各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需要及时调度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组织督察检查,对工作消极、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严格考核,规范表彰。“星级平安学校”每年命名一次,每年市“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协调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校“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工作评估,并对各地推荐申报的“星级平安学校”进行抽查验收,对达到星级创建标准的基层单位由市综治委予以命名;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创建措施不落实,行业管理不力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较大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星级平安学校”评选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2:加强市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教学名师,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打造教育名城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为依据,围绕促公平、提质量的总体要求,以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目标,以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统筹规划、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高质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目标任务。到20**年,专任教师总量满足各级各类教育需要,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准入更加规范,师资培训质量明显提升,教师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教师队伍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特别是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师资力量明显增强,“双师型”教师专业水平明显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达到标准并满足需求。建立50个名师工作室,实现学科全覆盖;造就100名在全国、全省具有影响的专家型名师,培养500名学科带头人、1000名市级骨干教师。

  二、建立与时俱进的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

  3.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执行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每年实施两次教师资格考试,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提高教师职业的准入门槛。继续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向“国标、省考”的方式衔接过渡。

  4.不断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省考、县管、校用”制度。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中小学新招聘教师编制使用计划的审批;教育、人社部门根据“省考”有关规定,落实招聘有关要求,严把教师“入口关”。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依据市“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从国家、省重点院校直选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吸引免费师范生到我市中小学校任教,合理安排教学岗位。中职学校可在核定编制总额内,拿出不低于20%的编制数聘用兼职教师,完善面向企业、行业聘用技术技能型人才,实行购买服务,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拓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资的补充渠道,采取公开招聘和从中小学调剂相结合的方式补齐配强教师队伍。

  5.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实施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延期未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师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6.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先进教育理论学习,提高教师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确保教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教师实际困难相结合,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依法治教、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7.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定期评选师德先进,树立师德典范,发挥示范作用,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8.创新完善师德监督考核制度。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采用学生评议、家长评议、教师互评、组织考评的办法,定期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入师德档案,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严禁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设立“师德师风举报平台”和“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形成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对教师从教行为进行监督。制定在职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惩治办法,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完善督导评估中对学校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

  四、完善教师交流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

  9.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教帮扶。省、市示范学校等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薄弱学校支教帮扶;薄弱学校要有计划地推荐选派教师到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挂教培训。通过“结对”形式,加强校际间的教师交流与合作,深化校际间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活动,帮扶薄弱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参加支教帮扶或挂教培训的教师人事、工资等关系不转移,工资福利待遇不因支教帮扶或挂教培训而受到影响,工作安排和考核由接受支教帮扶或挂教培训的学校负责,工作量由接受学校负责安排,派出学校应予以确认。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为农村、偏远薄弱学校教育水平提升做出贡献,对长期为农村、偏远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定期给予表彰。各县区、开发区城镇学校选派到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任教的中小学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优秀人才,可延长1至3年办理退休手续。在师资不足的地方,可以返聘教学水平高、身体好的退休教师担任教学工作,并给予相应的待遇。对城镇优质学校选派到分校、结对学校、偏远学校工作1年以上的教师,发放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及伙食补贴。

  10.完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对选派到分校或结对学校工作的人员视同支教,其支教经历在申报评定高级职务(职称)时予以认可。落实城镇学校新招聘的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服务期的规定。定期组织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巡回讲学、送教下乡,促进城乡教师业务交流,提高农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评选特级教师,优先评聘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教师。对城镇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高一级职务。落实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

  11.实施教师校际流动。各县区、开发区要建立完善区域内教师流动制度,推进教师队伍均衡配置。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生源变化和教育规划布局调整,实施区域内城镇学校教师与农村学校、中心小学和教学点教师之间合理流动,城区(含县级政府所在镇)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教师的合理流动,并及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人社部门办理编制、岗位变动和工资关系变更手续。每年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不低于教师总数的15%。积极试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

  五、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教师管理体制

  12.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编制、人社部门对区域内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资源配置,依法履行教师的资格认定、招录聘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学校负责教学岗位设置、教师竞聘任用、工作安排、考核管理、绩效工资发放等职能。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依据**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探索完善职称评定的条件,把职称评定作为引领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杠杆。

  13.实行教职工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动态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存量盘活”的原则,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学校(教学点)变化,在省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适时核定,动态调整;人社部门负责核定本辖区所属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总量及其结构比例;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根据学校核定编制数提出岗位设置的具体意见,学校根据教学任务制订本校岗位设置方案,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教育行政部门完善教师的聘用管理制度,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学校要完善用人制度,建立年度岗位计划、教师竞聘上岗方案,完善教学岗位、教师聘用审批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的核准,经同级人社部门认定后兑现工资待遇。

  六、加强教师培训和培养,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和能力

  14.加强新任教师岗前培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结合教师支教交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教师原则上应到城镇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挂教培训1年,以促进新任教师提高教学技能,掌握教学常规,尽快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15.实施“教师能力提升工程”。实施5年一个周期的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岗位培训,5年内教师继续教育每人不少于360学时,每年不少于72学时。选派教师参加“国培计划”项目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的培训。大力开展农村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实施市级骨干教师高端研修培训。县区、开发区开展骨干教师县区级培训。积极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提高音体美学科兼职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教学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教科研引领推动作用。把教科研活动作为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参与校本级、县(区)级和市级教研活动,在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和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区)、校三级教研网络作用,组织和引导广大教师围绕课程建设、高效课堂、绿色评价、减负增效等实施素质教育过程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开展行动研究,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策略,在研究过程中更新观念、培养能力、提高水平。对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教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积极帮助一部分教学成绩优秀、教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推广他们的成功经验,帮助他们出版教育、教学著作,扩大先进经验的受益面和教师知名度、影响力,带动更多教师成长。

  16.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充分发挥省特级教师和市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创建名师工作室,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青教师组成研修人员,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对研修人员进行“传、帮、带”式培养,提高教学能力。选拔推荐一批优秀教师到国内名校挂教,通过挂职锻炼,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探索塑造名师的方法和途径,为更多的年青教师成长为名师创造机会。开展名师评选工作。

  17.实施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适应教育信息化要求,利用多种途径和手段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参加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的培训,重点加强农村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18.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满足教师需求为宗旨,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摸清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层次教师的学习需求,优化培训内容。针对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新教师等不同层次教师实际需要,精心设计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培训课程,精心选择培训内容,使培训课程和内容更加贴近需求和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因地制宜、以师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创新培训模式。探索提升教师培训效果的有效途径。坚持研修一体,充分尊重教师在培训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激发教师自我成长的内驱力;充分发挥集中培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充分利用远程培训的优质学习资源,充分发挥校本培训的岗位实践学习功能,加强对教师培训的研究,及时总结培训经验,促进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培训的有机结合,使教师培训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培训效益。

  19.加大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和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体系。人社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公共科目培训,每年16学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培训。建立教师培训考核检查制度,切实落实学校在教师培训中的责任,把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晋职晋级、教师资格注册、评先评优的依据。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按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5%的标准核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地方教育费附加的5%用于教师培训,并落实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改善教师待遇,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20.改善教师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地区工作的教师发放生活补贴;公办幼儿园教师执行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享受规定的工资倾斜政策。在核定的编制总量范围内按照比例进行岗位设置,统筹调配职务(职称)指标,职务(职称)指标向村小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加大对农村教师在各级各类评比表彰中的指标分配。

  21.完善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和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执行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2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开发区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措施,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教育行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按照教育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编制、人社等部门要在编制和人事政策上给予保障,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3.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列入督导考核内容,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篇3:某小学校园欺凌治理实施方案

  小学校园欺凌治理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号)和《市教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教委办〔****〕**号)精神,依据《**区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更好地开展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治理活动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教育****年5月-7月。

  (一)开展教育。学校集中组织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同时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于6月15日前制定《**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依据《方案》组织、实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达到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目的。

  1.专题教育启动仪式。学校德育处负责在6月20日开展“校园欺凌治理”活动启动仪式。内容包括升旗仪式、德育主任宣读《方案》、学生国旗下发言《我们拒绝校园欺凌伤害——校园欺凌治理倡议书》和张宝增校长讲话四个内容。

  2.专题宣传学习活动。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2号)和《市教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津教委办〔****〕64号)精神,依据《**区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了解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等。利用电子屏分早中晚三个时段显示我校专题教育活动主题——“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时时警醒师生。

  2.主题班会教育。学校组织各班在6月20日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班会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同时适当开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3.法制教育。学校将由张宝增小组协调(时间另定),邀请**镇派出所、**镇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士到校,在3-5年级开展法制教育。

  4.承诺签名活动。学校少先队将组织所有少先队员于6月27日进行“我拒绝校园欺凌伤害”签名承诺活动。

  5.学校德育处协调心理健康主管教师孙鹏丽,根据《心理工作计划》,协同班主任,适时适当地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心理团体辅导,并针对个别学生进行疏导教育(档案存档)。

  (二)完善制度。学校由德育处负责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学校由校安办负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检查校园一键报警线路,确保畅通;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

  (四)及时处理。学校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校园欺凌伤害又发生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总结****年9月-12月。

  1.自查。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此项工作于****年9月15日前完成。

  2.区县普查。我校将按照**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配合搞好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年10月20日前将完成。

  3.市级抽查。根据“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本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安排”,此工作将于****年11月15日完成。

  总之,我校将根据国务院、天津市、**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定的方案和要求,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伤害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如若一旦发生将及时处置,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篇4:教局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年教育局“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有关精神,结合教育部门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学习内容及要求

  1、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

  2、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

  3、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

  4、学习义务教育法等关于教育的七部法律法规。

  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不断强化认真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

  2、继续坚持和完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6课时)。

  3、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逐步实现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局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25课时。

  4、坚持定期培训制。局机关干部每三年之内要到党校、行政学院脱产学习一次。

  5、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通过向群众发放收费明白卡和教育法律法规问答,以及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上发表专题文章、专访、答记者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使之深入到千家万户、家喻户晓。

  6、积极探索建立依法行政的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机关和公务员工作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四、活动要求

  (一)制定市教育局“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6月底以前完成。

  (二)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量化标准,把责任落实到科室,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1、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6课时)。(责任单位:机关总支)

  2、机关干部学法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责任单位:机关总支、办公室)

  3、每年安排二名以上机关干部到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脱产学习。(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科)

  4、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教育法律法规。

  义务教育法(责任单位:基础教育科);

  教师法(责任单位:教师管理科);

  教育法(责任单位:机关总支、办公室);

  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责任单位:职成教科);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责任单位:思政科)。

  5、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责任单位:监察室、机关总支)

  6、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责任单位:机关总支、办公室)

  (三)组织协调。

  局普法办设在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有关职能科室予以配合。有关信息报送由办公室负责。

篇5:年度职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年职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招生工作都很重视,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对县委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中,对教育方面只考核职教招生情况,为了让群众满意,政府放心,全体同志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必须加大职中招生宣传力度,竭尽全力搞好职教招生工作,全面完成教育局下达的职业教育招生104人的招生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职招领导小组组长:张**

  职招领导小组副组长:刘**黄**

  职招领导小组成员:张振华张**彭双喜王**胡**王宁杨**

  领导小组负责职中招生中音量的协调与处理,下设办公室,主任:刘**,成员:张**王**。具体负责职中招生任务的分配,人数的统计及核实各同志完成任务情况。

  二、任务分配:

  1、学校职中招生任务总数为104人。

  2、全体教职工(含领导在内)每人职中招生任务为2人,多则不限。

  三、生源输送范围:

  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的形势,县局扩大了生源输送统计范围,在教育局注册的下列13所学校均可:

  四、奖励办法:

  学校职工每完成一个职中招生任务,学校奖励教师100元。若私下引领学生到职校报到,职中学校已兑付奖金的学校教职工不再另行兑付。(每个教职工至少完成2个职中招生任务,并把职中所开的输送生源,统计单交学校核查)。

  五、保障:

  1、各教职工在输送生源时,务必信息真实,不准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处,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

  2、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与下学期教职工聘任相挂钩,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的教职工下学期优先聘用,能超额完成招生任务的教师,学校在确保职中发放的奖金外,另外多超1人学校再多奖20元,多超2人,学校再多奖50元,依次类推,且在今后的评职评优中优先考虑;不能完成任务的教职工,学校要找其谈话,并写出书面检查,且一年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对招生工作态度消极的教师,下学期不予聘用。

  发展职业教育是各级各类教育部门目前工作的头等大事,各同志务必思想高度重视,竭尽全力,及早让高考、中考落榜的学生进入职业学校学习,确保我校及至我县招生任务的园满完成。

  户家初中

  二0**年*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