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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后勤常规检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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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后勤常规检查情况通报

  12月2日,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计划,总务处对后勤各岗位常规工作进行了细致的检查。总务主任闵星同志、副主任龚安兵同志深入学校寝管、食堂、门卫、水电、花木、物管等岗位,通过实地察看、查阅档案、询问了解等方式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

  检查后认为,后勤各岗位责任人能够对照岗位职责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安排,尽心尽力,为了师生的学习与工作,任劳任怨,保障有力,为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出力出计,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师生的生活工作需要。服务育人意识显著增强,安全防范工作高度警惕,兢兢业业,为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对照检查标准,也存在着以下必须改进的问题:

  1、寝室窗户窗台灰尘较多、不明亮、不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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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搁物架不干净,水迹油迹呈现、不亮不洁;

  3、学生衣物存放不一,有乱挂乱放现象;

  4、食堂操作间厨具柜任未分类;

  5、操作间内杂物、废物较多;

  6、防蝇设施没有很好利用;

  7、蔬菜存放地卫生较差,物品存放杂乱,有关线路乱而危险;

  8、锅炉房内摆放不齐,灰尘较厚;

  9、校内公共路灯仍有不亮现象;

  10、门卫室物品杂乱摆放,表册登记简陋;

  11、值班标志没佩戴,保安服装、器械穿着使用不正规,大门开锁时间不及时,对外来人员或接送学生的家长管理不到位。

  12、公务检查不够及时,公务修复工作迟缓;

  13、后勤值班期间有脱岗现象,人找不到,电话打不通。

  以上种种现象需要后勤各岗位人员积极改进,改进情况有总务副主任龚安兵同志监督检查。“后勤工作无小事”、“细微之处见作风”,全体后勤服务人员要团结协作,把本职工作按照学校标准做得更细,做得更好,为学校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而优质的服务。

  均县镇小学总务处

篇2:小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永正小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学校每个学期开学前后、重要节假日均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二)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三)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四)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九)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学校开学期间每日安排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办公室、宿舍、教室、仪器室、读书室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巡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本岗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篇3:县中小学教研工作常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教研工作,完善教研工作机制,提高教研队伍的专业服务能力,特制订本常规。

  第二条教学研究机构是组织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专门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研究、指导、管理和服务。教研工作是深化教学改革的核心环节,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制订屯昌县中小学教研工作常规的依据是《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4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我省教研队伍建设的意见》(琼教〔****〕12号)、《海南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常规(试行)》(琼教研〔****〕2号)和新时期深化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与我县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际。本常规是各级教研机构实施规范管理、进行绩效考核的基本依据,也是教育督导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常规适用于我县教研机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学校)

  第二章县级教研工作

  第五条研究国家、地方和校本三级课程,指导学校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推动课程的校本化建设。对本地区中小学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地方及校本课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对执行不力的学校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研究解读学科课程标准,理解教材编写意图,指导教师明确学期、单元(章节)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研究教学规律,指导教师落实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引导教与学的方式改变,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第七条研究学业质量评价方式,加强对日常性考试评价的规范管理,区域性教学质量统一监测每学期不超过一次。建立测试与数据分析、问题诊断与反馈、教学研究与改进的循环指导系统,指导学校和教师改进教学。

  第八条研究区域和学校教学教研突出问题,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专项研究。组织申报各级科研课题,管理和指导课题研究。

  第九条制订区域教研发展规划,建设片区教研网络,设立校本教研基地校,指导乡镇教研机构探索建立“大学区”“大科组”教研机制,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开展校本教研活动。

  第十条落实《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琼教基〔****〕4号),健全并完善区域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区域内学校的教学教研视导,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跟踪整改结果。

  第十一条配合省级教研机构,定期举办学科课堂教学评比。培育课堂教学改革典型。开展教材解读、教学观摩、命题培训、送教下乡等常规教研活动。

  第十二条建立教研网站,开发和管理网络资源。充分利用网络和现代化教育技术优势,开展教育信息化实验。组织区域内学校和教师开展网络教研、协同研修等教研活动。

  第十三条建立教学成果评审和激励机制,开展教学论文、教学设计、课题研究等成果评选,选送优秀成果参与省级、国家级评选。按年度汇编教学教研成果和论文着目录。

  第十四条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研训活动,配合并协助上级教研部门工作,为学校教研工作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第三章乡镇中心小学教研工作

  第十五条整体规划乡镇教研工作,探索大面积提高乡镇学校教学质量的途径。指导学校制订教研工作计划。

  第十六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课程设置,执行课时计划,确保每所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第十七条加强中心校与周边村小的校际联合,探索“大科组”建设和教师“走教”“兼教”等有效机制,实现教师资源、教学资源共享。

  第十八条建立定点联系指导学校的机制,定期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公开课、同课异构等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

  第十九条开展教学常规检查,加强对教学环节的指导与管理,定期深入学校检查教案、听评课,检查作业批改和学业辅导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改进。

  第二十条加强日常性考试评价管理,做好教学质量监测,落实命题、阅卷及试题分析与反馈工作,指导和培训教师提高命题能力。

  第二十一条培训和指导教师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充分运用网络资源,使教师享受学科教学优质资源和在线培训交流学习等服务,提高农村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引导教师关注和发现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指导教师开展小课题研究。

  第二十三条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研训活动,配合上级教研部门工作。

  第四章学校教研工作

  第二十四条制订学校教研工作规划及学年工作计划,指导和管理教研组制订学科工作计划。

  第二十五条落实县教学教研常规,制订学校管理实施细则,定期开展教学教研常规检查。

  第二十六条建立校本教研制度,健全专家引领、同伴互助、自我反思机制,指导和规范教研组活动内容及流程,学习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研究分析教材,学习课改先进经验,定期开展交流分享。

  第二十七条加强课堂教学研究,精心设计教学过程,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习惯,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第二十八条开展教学质量追踪,组织指导教师自主命题,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诊断、及时反馈,改进教与学的方法策略。

篇4:小学班级流动红旗检查评比内容

  为了更好地提高学校常规管理水平,调动全校各班级的集体荣誉感和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性,结合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实际情况,以年级组为单位,特制定日常行为规范评比细则。

  一、检查内容。

  (一)纪律

  1、准时放学且队伍安静、紧凑、整齐加0.2分;如有人吵闹、推挤1人次扣0.1分。

  3、早上到校后认真晨读加0.2分,如有严重吵闹现象酌情扣分;中午静校时老师不在遵守纪律的加0.2分,如有严重吵闹现象酌情扣分。

  4、升旗仪式、*时做到静、齐、快,加0.2分;全部穿校服的加0.2分;不穿校服达10人以上或讲话、吵闹者,酌情扣分。无故不到每人次扣0.1分。

  5、食堂就餐纪律:文明排队,文明就餐,轻放餐具。不遵守的每人次扣0.1分。

  6、广播操铃声响后马上集队,有序进入操场,要求动作快,队伍齐,有精神、不讲话,并按音乐节奏精神饱满地做好每一节操,加0.2分。

  7、上午和下午上课后,如果班牌还插在校门口的扣0.1分,出校门没有班牌扣0.1分。

  (二)卫生

  1、不随地乱丢垃圾。不遵守的每人次扣0.1分。

  2、教室垃圾桶里发现有零食包装的每张扣0.1分。

  3、包干区域无废纸、包装袋、垃圾以及成堆落叶。一张废纸、包装袋或少量纸屑各扣0.1分,依次类推。

  4、不带零食、玩具等非学习用品进校园,不遵守的每人每次扣0.1分;不得在流动摊点买零食,不遵守的每人每次扣0.1分。

  5、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加0.2分。

  6、桌椅和桌上东西摆放要整齐。全班摆放整齐加0.2分。

  (三)文明

  1、校园内讲普通话,不讲粗话、脏话。不遵守的每人每次扣0.1分。

  2、每天分多个时间段检查红领巾:进出校门未佩戴红领巾(队徽)按人次扣0.2分;晨读、中午静校检查时,全班佩戴整齐加0.2分。

  3、校园内不大声喧哗,不追跑打闹,严禁攀爬窗户栏杆、楼梯扶手、树木等。不遵守的每人次扣0.1分。

篇5:实验小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依据学校校情,特制定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二、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三、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四、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五、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等方式,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六、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填写班级考勤,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教导处报告。

  七、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教导处。

  八、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教导处,教导处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通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九、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学校有关处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