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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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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班主任的责任意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并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班主任津贴的发放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量化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从德、勤、能、绩等方面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客观、综合地评价,促进班主任考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

  (一)班级管理目标考核(50分)

  班级管理目标考核主要以所带班级量化考评成绩为依据,考核内容具体包括文化学习、专业技能、文体活动、组织纪律、卫生工作、干部队伍、班风学风建设、青年团工作、军政训练、安全保卫、公物和设施管理等方面。

  (二)班主任日常工作考核(30分)

  班主任日常工作考核旨在加强对班主任日常工作的过程管理,规范班主任工作管理内容和程序,强化班主任的管理责任。(具体考核内容详见细则)。

  (三)民主评议(20分)

  班主任工作评议包括学生评议、教学部评议、职能管理部门评议。其中,本班学生评议和教学部评议各占5分;学生处、团委评议占4分;教务处、总务处评议各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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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核办法:

  (一)班主任工作的考核每学期以教学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建立以教学部考核为主、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考评管理机制。班主任工作考核满分为100分,每学期的班级量化考评成绩、班主任日常工作考核成绩和民主评议成绩之和即为班主任学期考核所得成绩。

  (二)班级量化考评由各教学部参照《文登师范学校先进班集体考评意见》,结合各教学部专业特点与实际情况具体制定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班级量化考评成绩既是评选先进班集体的依据,也作为考核班主任工作的主要依据。班级量化考核实得分*50%,即为班主任的该项得分。

  (三)班主任日常工作考核采用得分和扣分相结合的方法,由各教学部和学生处根据考勤与检查记录打分。

  (四)学生评议每学期末由教学部统一组织测评与统计,学生满意率*5即为班主任的该项得分;教学部和学生处评议主要依据班主任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组织管理人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三等,等次差为0.5分;教务处和总务处评议也分三等,等次差为0.3分。

  (五)各项考评的成绩每学期末由教学部统计汇总,并根据班主任最后得分多少分部排列名次,按照3:4:3的比例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考评结果报学生处审查备案。

  四、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内容及细则:(共30分)

  (一)班主任考勤(15分)

  1、平日到班考勤(10分)

  包括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晚睡午睡、周末等到班情况。根据各教学部的统一规定和检查记录及学生处抽查情况,每少一次扣0.2分。

  2、学生*跟班考勤(3分)

  学生*、升旗、军训、大型比赛等集体活动班主任必须跟班,以确保秩序与安全。每缺少一次扣0.3分。由学生处、教学部负责考勤。

  3、班主任会议和培训考勤。(2分)

  按时参加学校和教学部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和班主任培训,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每缺勤一次扣0.5分,迟到或早退者一次扣0.2分。以教学部、学生处会议考勤记录为依据。

  (二)工作计划、总结及信息材料上报。(3分)

  1、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总结。(1分)

  学期初,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和班级学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班主任工作计划,学期末写出详细的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教学部。每少交一份扣0.5分,迟交的每次扣0.2分。

  2、学生信息材料上报。(2分)

  按学校有关部门和教学部的要求,及时上报、上交班级学生相关信息和总结材料,确保信息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因信息严重失误或不按时上报而影响工作顺利进行的,视情况每次扣0.1-0.3分,由教学部及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打分。

  (三)班会、团日活动的组织开展。(3分)

  按照学生处、团委和教学部的工作配当和要求,认真组织主题班会和团日活动,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班团活动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有实效。由团委、教学部根据检查情况和活动记录打分。

  学生操行评定和档案管理。(2分)

  认真组织评优评先工作,客观公正地做好学生的操行等级评定,写好操行评语,如实地填写学生管理档案和奖惩记录,学生档案必须由班主任亲自填写。由教学部根据完成的情况打分。

  (五)学生家长工作。(3分)

  经常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向家长宣传通报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度和要求,定期组织填写和发放家长报告书,及时反映学生在校的表现,争取家长支持与配合,化解家长对学校工作的误会和不满。不能按要求发放家长报告书及《致家长的一封信》的每次扣0.5分;因班主任宣传不到位或工作失误导致学生家长上告、*的每人次扣1分。由教学部和学生处负责调查核实。

  (六)班级管理工作研究。(2分)

  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积极撰写班级管理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在全校交流推广的,每次得0.3分,市级以上交流推广的得1分;班级管理方面的论文在县(校)级刊物发表或评比中获奖的,每篇得0.3分,市级以上每篇得0.5分。满分不突破2分。每学期末以教学部为单位统计汇总。

  (七)班级学生流失情况。(2分)

  加强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提高班集体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抓好学生的稳定工作。因工作不力导致学生入学三个月以后流失的(包括自动退学和勒令退学的),每流失一人扣0.2分。由学生处统计核查。

  五、奖惩办法

  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成绩将作为班主任绩效工资发放、学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的主要依据。学年末,根据班主任两个学期的考核成绩按30%的比例确定学年度优秀班主任人选。学年度被评为优秀班主任,享受当年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待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终绩效考核班主任加分一项不予加分:

  1、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出现群体性事件或严重违法案件,影响学校声誉和形象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主观不努力,工作缺乏责任心,不能控制班级局面,导致班级工作无法正常展开或给学校工作造成很大被动和损失的。

  3、体罚、辱骂学生、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的、品行不端,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聘期内,无正当理由辞职的。

  5、连续两学期班主任日常工作考核排在本教学部末位的。

篇2:路桥工程学院党员发展对象产生办法

  路桥工程学院党员发展对象产生办法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对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学习成绩优良,愿意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经责任区党员和团组织推荐,支委会讨论同意,可以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一、党员发展对象的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z思想、z理论和"****"重要思想,自觉接受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充分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入党动机端正,能为党和人民利益牺牲个人利益,对党忠诚老实,确立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信念;

  2、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

  3、参加过党校培训并获得结业证;

  4、定期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思想(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汇报符合实际;

  5、在团组织的"推优"中获得推荐。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

  1、责任区党员组织团支部在入党积极分子中"推优"(见《推优办法》),得到团支部推荐的团员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报团总支审查,院团委审定批准;

  2、获得院团委批准推荐的优秀团员向责任区党员上交《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及《个人自传》,责任区党员汇总《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上缴支部组织委员;

  3、党支部派两名正式党员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不少于8人),填写《征求群众意见汇总表》;

  4、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党员发展对象。

  三、公示

  党支部将支委会决仪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查,由党办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群众无意见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篇3:路桥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制度

路桥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制度

  一、班主任应按时按量完成学院和学院办下达的各种班主任工作任务,并按要求参加各类值班和检查工作。

  二、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学习,遵守纪律,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都得到发展。

  三、组织建立积极向上、团结友爱的班集体,选拔和培养班级学生干部,指导班委会和班团支部开展工作。

  四、组织班委制定班规,认真对本班同学进行操行考核、思想鉴定和毕业鉴定。

  五、协助本班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六、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指导本班学生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七、教育学生热爱劳动,培养吃苦耐劳和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八、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培养和提高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九、做好与家长的及时沟通和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全学习、纪律、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籍管理等方面工作。

  十、配合学院办、学工处做好"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团员"、"优秀毕业生"等各类评优工作。

  十一、做好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及银行贷款等相关的工作。

  十二、按学院规定,认真办理学生病事假的审批手续。

  十三、耐心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防微杜渐。对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屡教不改的学生,按学院有关学生管理规定提出处分意见。

  十四、做好特困生的各项扶助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学生提出助学的建议。

  十五、关心后进生、内向生的学习与生活,耐心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

  十六、每学期开学初应做好学生注册报到、缴费、领取教材及课程安排表等工作,组织好本班同学参加开学典礼及每一项入学教育活动。

  十七、及时完成学生手册的填写和发放工作,做好学生学习成绩表和家庭通知书的邮寄工作。

  十八、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篇4:路桥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路桥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我学院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不断改善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果,更好地做到为广大同学服务,并在广大同学中真正的起到模范作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或做到的按此办法扣分。

  2、考核对象:团学会全体干部和干事。

  3、具体考核办法:各部正、副部长的各项考核由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执行,各部门干事的各项考核由各部的正、副部长协调执行。学生会负责老师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

  4、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委员、干事,75分以上的为合格,60-75分的将作为降级使用,60分以下的将免去其他职务。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团学会干部根据学院部工作重点和学工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和个人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

  A、未写标准计划或工作总结的每缺一份 扣4分。

  B、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 扣1-2分。

  C、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 扣1-2分。

  2、认真参加学工处、团委、团总支及学生会等召开组织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缺席一次 扣3分。

  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2分。

  C、迟到、早退一次 扣1分。

  3、委员、干事有损于团学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 扣8-15分。

  4、团学会各部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副书记、主席、副主席汇报的 扣2分。

  5、团学会办公室值勤有缺勤或值勤敷衍了事或态度不好的扣1-2分。

  6、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 扣3-5分。

  7、各部门每学期结束前未整理好本部有关文件(包括计划、总结、制度等)并未存档 扣2分。

  8、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的,未按照原先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后放入档案本的 扣2分。

  9、团学会办公室值勤人员(包括扫、拖地,擦桌子、倒垃圾)未做到的或各部在办公室开会结束后未做到清理工作的 扣2分。

  10、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的 扣2-3分。

  三、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 加5分。

  2、协助学工处、团委、团学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保质保量完成,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的 加1-3分。

  3、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 加3分。

  4、本部门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的 加5分。

  5、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院部赢得荣誉者每次 加8分。

  6、获得奖学金的,一等的加10分,等的加8分,三等加5分。

  7、获得学院部荣誉的加5分,获得学院级荣誉的加8分,获得区级荣誉的加10分。

篇5:路桥工程学院指导教师制实施办法

  路桥工程学院指导教师制实施办法

  为使新教师能尽快熟悉教学业务,掌握教学规律,加强师德修养。适应教育工作,对全学院新教师实行指导教师制,特制订以下办法。

  一、新教师的概念

  新教师是指刚踏上教育岗位,从事教学工作不满3年的教师,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近期招聘来校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2、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调入的工作人员;

  3、从企业调入的工程技术人员。

  新教师由教务处发给"教学见习任务书"。

  新教师应参加学院规定的集体活动,业务工作由指导教师安排。

  二、指导教师的遴选

  指导教师的遴选和任命应按一定的组织程序进行。指导教师必须具备: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懂得教育理论,掌握教学规律,熟悉教学业务、并具有一定的指导能力;

  3、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或已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后又从教达5年以上的高级讲师或讲师。

  指导教师由学院安排,报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教务处发给"指导教师聘任书"。

  三、指导教师职责

  接受聘任的指导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对新教师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和教学业务进行全面指导。

  1、对非师范专业的大学毕业生,除着重加强高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学法等基本教育理论的学习指导外,更应在教学实践方面给予指导,对拟任专业课的教师,应加强实践动手能力的指导。

  2、对师范生,应着重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性质、特点、任务、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等方面知识的学习进行指导。

  3、对来自企事业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应着重教育理论、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指导。

  4、指导新教师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进行试讲。

  四、新教师职责

  新教师应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

  1、新教师应随班听指导教师讲裸,参与辅导和批改作业,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

  2、新教师应在指导教师陪同下,听其他老教师讲课(或教研室的公开课),课后共同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价。

  五、指导程序和要求

  1、指导教师和新教师在接受"聘任书"和"任务书"后的一周内,应共同商定"指导计划"(一式五份,教务处、学院、教研室、指导教师和新教师各一份)。

  2、指导教师和新教师每月应向学院汇报"指导计划"的执行情况,由学院记录在案,供检查、考核时参考。

  3、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新教师作出阶段性的书面小结,其内容包括:

  ①对专业培养目标的认识。

  ②所任课与该专业中其他课程之间的关学院。

  ③对所任课程教学大纲的理解:即本课在该专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本课程总的目的与要求;各章的重点、难点。

  4、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新教师按教学大纲,编写该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学院及教研室审阅留卷待核。

  5、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新教师编写试讲用的"课时授课计划"(教案),在教研室试讲,并进行评议。由指导教师归纳成书面意见。送学院留卷待核。

  6、在教研室试讲的基础上,通过指导教师指导后,学院举行有相关部门参加的试讲,由学院归纳评议意见,并送教务副院长审核。

  7、上述材料齐全后,由学院主任主持答辩会和实验、实习操作技能考核,对新教师的试教质量进行评审。教务处、教育研究室、学院、教研室、新教师本人及其指导教师参加。

  8、评审考核后,由教务处综合评审意见,记入新教师和指导教师的业务档案,并通知本人,最后签发"新教师试教合格证"方可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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