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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岗位聘任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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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岗位聘任与管理办法

  继续教育学院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岗位聘任与管理办法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等骨干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的设置

  (一)专业主任的设置

  以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群设置专业主任如下:

  1. 土建技术类设一名专业主任;

  2. 工程造价管理类设一名专业主任;

  3. 经济管理类设一名专业主任;

  4. 计算机信息管理类(含计算机基础及语言类)设一名专业主任。

  (二)课程负责人的设置

  以公共基础课程设课程负责人如下:

  1. 大学英语(本科类、专科类)设课程负责人一名;

  2. 思想政治理论类设课程负责人一名;

  3. 高等数学类设课程负责人一名;

  4. 应用文写作类设课程负责人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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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岗位职责

  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协助教学办公室主任负责与专业建设及教学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1. 负责课程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负责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群的教师遴选与推荐;负责公共基础课的教师遴选与推荐;负责教师教学任务的安排;负责教材选定;负责教学检查(每月至少听课一次);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织;负责统考课程试卷的阅卷组织;负责认领和分配命题任务;负责试题(卷)审阅及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2. 负责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工作

  按照教学要求制订与执行专业建设规划;负责进行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修订;负责做好新专业的调查论证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任务(专业主任至少完成三门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组织完成所负责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负责专业实训室规划及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3. 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每月至少一次),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完成院、教学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工作量补贴

  1. 专业主任补贴课堂教学时数=(外聘专业主任酬金/当年超课时酬金标准)学时/学年;课程负责人补贴课堂教学时数=(外聘课程负责人酬金/当年超课时酬金标准)学时/学年。

  2. 补贴工作量按10个月计算(当年六月到第二年六月)。

  3. 外聘人员担任专业主任的酬金为6000元/年;外聘人员担任课程负责人的酬金4000元/年。

  四、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的聘任与管理

  1.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较强的责任心及较好的群众基础。

  2.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院内专职教师。

  3. 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的聘期为一年。

  4.聘任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本人申请,教学办公室主任推荐,学院统一聘任。

  5. 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接受学院统一的考核和管理。学院根据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享受院内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的补贴;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

  6. 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须认真进行教学组织及管理,若在教学及管理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按照学院教学事故处理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办法由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20**年3月7日

篇2: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社会培训办公室管理岗岗位职责

  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社会培训办公室管理岗岗位职责

  管理岗1

  1.培训合作机构遴选

  (1)负责拟合作机构资料(机构资质证明材料、运营情况、可行性报告、拟合作方案等)收集工作;

  (2)负责安排并参与对拟合作机构的实地考察;

  (3)负责填报拟合作机构审查表;

  (4)参与合作协议的起草。

  2.院内自办培训项目审查

  (1)负责自办培训项目申报方案(纸质、电子稿)的收集;

  (2)负责项目申报方案的初审,签署意见并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3.院内各中心培训对外宣传审查

  (1) 负责各中心培训宣传资料的审查,签署意见并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2) 负责对培训中心的宣传形式、宣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策划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并组织实施。

  5.参与培训中心相关工作的协调服务。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管理岗2

  1.院内各培训中心日常管理

  (1)负责收集整理合作机构资质、名称等企业信息的变更情况;

  (2)负责收集整理各培训中心组织机构、人员、师资队伍等信息。

  2.培训项目开班信息收集

  (1)负责各培训中心培训项目开班信息的收集、整理;

  (2)负责收集、汇总《重庆大学形势报告会和哲学及人文社科类讲座审查表》;

  (3)负责培训项目开班准备情况检查,收集相关资料(课程安排表、授课教师汇总表、学员名单、学员手册等)。

  3.培训教室调度

  (1)负责院内培训中心教室申请审查工作;

  (2)负责院内培训中心教室安排和调度工作;

  (3)负责院内培训用教室设备、设施故障报修。

  4.委托培训项目的质量监控与过程管理

  (1)负责委托培训项目的过程监管并进行抽查,填写检查记录表;

  (2)负责收集学员考勤表、教学评估表等;

  (3)督促各中心进行项目总结,收集相关总结资料并归档;

  (4)负责院内各中心委托培训项目的数据统计。

  5.参与培训中心相关工作的协调服务。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管理岗3

  1.培训中心培训项目结业证书管理

  (1)负责培训项目结业证书申报审核,签署审查意见并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2)负责结业证书的申领和发放工作;

  (3)负责建立结业证书申请登记台账。

  2.院内培训项目财务报账、结算

  (1)审查培训项目报账的原始凭证、查询发票真伪;

  (2)填制报账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到学院财务报账;

  (3)培训项目财务结算。

  3.参与培训中心相关工作的协调服务。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管理岗4

  1.院内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

  (1)参与培训基地管理文件、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

  (2)负责培训基地课程、师资库、实训基地等的建设工作;

  (3)负责培训基地的培训项目申报工作;

  (4)负责培训基地所属培训项目的运行管理和质量监控;

  (5)负责培训基地的年度总结起草、数据统计、资料汇总等工作。

  2.信息化建设及管理

  (1)负责社培办各类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

  (2)负责各培训中心、培训基地网络信息的监管;

  (3)参与“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工作;

  (4)参与在线培训系统建设工作。

  3.自办培训项目的质量监控与过程管理

  (1)负责自办培训项目的过程监管并进行抽查,填写检查记录表;

  (2)负责收集学员考勤表、教学评估表等;

  (3)督促各中心进行项目总结,收集相关总结资料并归档;

  (4)负责院内各中心自办培训项目的数据统计。

  4.参与培训中心相关工作的协调服务。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管理岗5

  1.负责各类社会化考试的组织和管理

  (1)协助部门分管领导完成社会化考试考点的管理文件、规章制度的制订;

  (2)负责各类社会化考试的组织安排和具体实施;

  (3)负责社会化考试报名、咨询和证书发放工作;

  (4)负责各类社会化考试的相关安全、保密工作。

  2.培训中心用章申请管理

  (1)负责培训中心用章申请的审核,并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2)负责建立用章申请台账。

  3.办公室资产管理

  (1)负责办公室及各培训中心资产账目管理;

  (2)负责对相关资产进行实地核查;

  (3)负责相关资产的异动、报修、报废等工作。

  4.单科课程进修管理

  (1)负责单科课程进修咨询,办理课程进修听课证;

  (2)负责单科课程进修成绩管理(向教务办提供成绩登载表,接收、保管成绩原件,发放成绩复印件)及查询;

  (3)负责单科课程进修结业证书制作、管理。

  5.参与培训中心相关工作的协调服务。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3: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社会培训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社会培训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分管非学历教育招生、宣传的审查工作。

  2.负责各培训中心培训项目合同的审查工作。

  3.分管培训运行管理与质量监控工作。

  4.分管结业证书审查与申报工作。

  5.分管信息化建设与网站运行监管工作。

  6.负责各类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归档工作。

  7.分管单科进修工作。

  8.分管固定资产及家具的建帐、登记、管理工作。

  9.参与“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工作。

  10.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服从学院对岗位职责的调整。

篇4: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社会培训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社会培训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培训办公室工作,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

  2.组织完成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

  3.分管合作机构遴选、审查工作,负责合作协议审查、备案工作。

  4.负责对各中心的经费审查工作。

  5.负责对各培训中心的年度考核工作。

  6.分管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各中心与院内所有部门的协调。

  7.分管培训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分管培训基地、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

  8.分管社会化考试工作。

  9.负责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10.参与“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工作。

  11.负责办公室的劳动纪律及廉政建设工作。

  12.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服从学院对岗位职责的调整。

篇5: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z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进行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价值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具体领用人、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及存放地点保管人),落实设备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学院办公室为院内一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统一负责对学院所有资产的审核、评估、招标、验收、登记、建账、存档、维修、清查、报废、报损等工作;各办公室、各系和中心实验室、研究所为院内二级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

  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六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科学、合理配备及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 固定资产购置管理

  第七条 所有购置、受赠、调拨和划转的固定资产,不论何种经费来源,产权都归属学院,由学院统一管理。

  第八条 学院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购置管理程序,全程加强监管。5万元(含5万元)以上设备的购置由学校设备处统一组织招标、采购,我院分管领导、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招标等环节。金额为5万元以下设备的购置,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采购方式、指定3人以上的采购小组进行采购。

  第九条 购置精密贵重仪器、批量较大的设备项目,要成立论证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货比三家”,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购置。对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和购置大、中型设备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

  第十条 固定资产购置活动中,要建立必要的法律咨询制度,严格按签定的合同依法履行,任何人不得更改合同内容。若要增加或减少合同项目,必须经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方可执行。所签定的合同学院保留三份原件:一份交院办档案管理人员保存归档;一份作财务报账时使用;一份交院办资产管理人员作固定资产验收审核时使用。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学院资产管理专职人员会同部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人员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验收合格后,使用管理部门填写验收表。

  第三章 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维护制度。各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第十三条 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常态。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对精密、贵重及易发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应定期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 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陈列品以及安装调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租出、借出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审批,由院办分管资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院财务账,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第十七条 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院内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须及时完清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有关负责人应加强对固定资产交接手续办理的督查。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人员调离学院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完清固定资产交接手续。对院内调动人员经学院同意随带的固定资产,或报经学院同意调剂调拨的固定资产,均应办理固定资产异动交接手续。具体手续办理时,统一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内部异动申报与交接表》(样表附后)。

  第十九条 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学院每年末、各使用部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抽查,确保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作出处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和报损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和报损要符合以下程序:

  (一) 使用部门提出固定资产的报废和报损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和报损预审申请单报请学院审定;

  (二) 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技术鉴定小组成员由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 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设备处审批;对数量多、金额大的报废和报损、报失事项,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和学校设备处审批;

  (四) 根据上级批复和固定资产报废、报损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固定资产严重损失赔偿制度。使用部门应及时报告固定资产损失情况及原因。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而造成固定资产严重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学院应根据规定和具体情况,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报废的固定资产统一交学校设备处回收,学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经批准报废后的仪器设备,原使用部门如需利用零配件,可在回收前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留用手续。

  第五章 固定资产账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院固定资产购置经办人员,须按要求办理财务手续和登记固定资产账簿及卡片。

  报账流程为:设备购置经办人员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设备清单、合同,送学院财务一支笔签字,交学校设备处盖章登记,到学院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处建卡,去学院财务室报账。

  固定资产账的设置为:(一)学院财务室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账簿;(二) 学院办公室专职资产管理人员设置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簿,按使用管理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第二十四条 分类明细账簿应按品种设置账户,按类设置汇总账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要登记购买时间、名称、规格、型号、厂家和财产编号等,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承担保管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由于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动等原因,引起使用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仪器设备,应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办理手续的同时,到学校设备处更改固定资产卡片记录。

  第二十六条 资产管理人员应定期与资产使用人员和财务人员核对账、卡、物,保证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