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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与环境学院教工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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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与环境学院教工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

  水利与环境学院教工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及三峡大学有关文件,制定学院教工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

  一、时间安排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情况,学院教工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本次教工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于20**年3月进行。

  二、工作程序

  1、换届前,各党支部要认真回顾和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支部书记负责撰写工作报告,包括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建议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修改后定稿,并报送学院党委。

  2、选举前,各党支部应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帮助党员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认真慎重地对待选举工作。

  3、支委会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提出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候选人预备名单。

  党支部委员应由党龄满3年的正式党员担任。各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如下:

  支部名称 党员人数 支委会组成

  机关 13 3

  水电工程系 30 5

  工程管理系 15 3

  农水与水资源系 12 3

  环境工程系 10 3

  工程力学 8 3

  4、支部委员会向学院党委报告候选人预备名单。

  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党员讨论,并听取意见。如有批评意见或质疑,应负责做出说明和解答。

  6、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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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根据票数多少确定支委会组成人员。

  7、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后,可由当选委员中推举一人主持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选出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研究确定工作分工。

  8、新的支部委员会将选出的支部书记及简要情况、得票数和支部委员分工报请学院党委审批。

  9、学院党委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支部的组成和分工。

篇2:水利与环境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水利与环境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规范和完善学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保证学院党委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鄂发[20**]4号)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学院党委会是学院党的工作的主要决策形式。

  二、学院党委会议事范围:

  1、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的重要决策、决定和指示,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

  2、研究决定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统战工作;

  3、分析研究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研究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群众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的实施办法;

  4、研究决定向上级党组织呈送的重要请示、报告,讨论通过学院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通知及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5、研究决定党支部的设置及支部书记任免,讨论党员发展和转正事宜以及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

  6、研究决定党组织建设规划、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方案和党支部的考核、奖惩;

  7、研究决定党内帮扶、评优、奖励和处分等工作;

  8、研究讨论学院“两代会”工作;

  9、研究决定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0、其它需要由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和工作事项。

  三、学院党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学院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学院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正院级专职党委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学院党委全体委员参加会议,有关工作人员可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学院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四、学院党委会的议题由党委委员向学院党委书记提出,或由学院党委书记征求意见后提出。

  五、学院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会议表决实行民主集中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明确意见,经出席会议的委员半数及以上通过后方可形成决议。意见基本一致时可采取口头表决形式,特殊情况下可采取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

  六、学院党委会形成决议后,各委员根据分工组织落实。对形成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声明保留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个人不得以个人意志推翻会议通过的决定或决议。

  七、与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保密制度。

篇3:环境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环境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规范和完善学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保证学院党委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鄂发[20**]4号)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学院党委会是学院党的工作的主要决策形式。

  二、学院党委会议事范围:

  1、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的重要决策、决定和指示,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

  2、研究决定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统战工作;

  3、分析研究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研究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群众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的实施办法;

  4、研究决定向上级党组织呈送的重要请示、报告,讨论通过学院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通知及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5、研究决定党支部的设置及支部书记任免,讨论党员发展和转正事宜以及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

  6、研究决定党组织建设规划、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方案和党支部的考核、奖惩;

  7、研究决定党内帮扶、评优、奖励和处分等工作;

  8、研究讨论学院“两代会”工作;

  9、研究决定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0、其它需要由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和工作事项。

  三、学院党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学院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学院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正院级专职党委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学院党委全体委员参加会议,有关工作人员可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学院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四、学院党委会的议题由党委委员向学院党委书记提出,或由学院党委书记征求意见后提出。

  五、学院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会议表决实行民主集中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明确意见,经出席会议的委员半数及以上通过后方可形成决议。意见基本一致时可采取口头表决形式,特殊情况下可采取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

  六、学院党委会形成决议后,各委员根据分工组织落实。对形成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声明保留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个人不得以个人意志推翻会议通过的决定或决议。

  七、与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保密制度。

篇4:科大环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细则

  科大环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细则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我院教学专家与教学管理专家对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研究和指导作用,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学院的教学工作研究、指导和监督机构。由学院聘请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熟悉教学规律、热心教学改革的学科资深教授和教研室主任等组成,其主要任务是推进专业、课程、教材、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以及教师队伍等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对学院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理论研究、咨询和指导。协助学院院长处理日常工作,并负责与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联系。

  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安排和教学需要召开工作会议。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

  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1、就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理论与实践研究,完成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为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指导本学院的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师资队伍等教学基本建设。

  3、审议本学院学科专业的培养计划,指导各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按照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评估方案及实施办法,指导本学院各专业、各课程的教学评估工作,确保各课程的教学质量。

  4、总结教学经验,推广教学成果,指导本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等推荐工作。

  5、审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教师培养计划,对各学科专业教师的合理配置提出原则性指导意见,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6、审议本学院新专业建设规划及实验设备投资规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四、组成人员

  主任:z

  委员:z

  秘书:z

  环境与安全学院

篇5:科大环境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科大环境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团结党支部成员,认真搞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

  2、认真学习领会党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重点,提出党支部年度工作建设性意见。

  3、认真听取党员和支部委员的意见,做出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4、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工作,搞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大学生党员发展及大学生党员思想教育工作。

  5、带领并监督党员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6、经常联系群众,了解大学生党员的现实表现,做好年度党员评议工作。

  7、经常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向党员大会汇报。

  二、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年初提出年度党员学习及培训计划。

  2、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搞好党支部的党员学习。

  3、带领党员深入学习中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学生的思想脉搏。

  4、每学期组织党员写一份有关党支部内大学生思想动态的调查报告。

  5、经常向支部书记轻视、汇报工作。

  三、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2、抓好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

  3、做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4、年末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下年度党员发展初步计划。

  5、具体做好大学生党员发展的工作质量,每年末写出一份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分析报告。

  6、按期收齐党费,如数上交上级党组织。

  7、具体做好大学生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工作。

  8、协助支部书记监督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管理好“党员行为监督箱”。

  9、经常向支部书记请示,汇报工作。

  四、党员行为规范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集体为国家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体活动。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观,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五、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会议制度 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和小组会一般每月两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

  2、报告工作制度 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必须向支部党员大会做一次自身建设和工作情况的报告。

  3、支部委员民主生活制度 支部委员会必须每季度至少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命令、指示和支部决议等重要问题以及支部委员会成员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4、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的任务的情况。党员本人若发现别人思想、工作上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

  5、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的评议。党员要听取群众的意见,虚心接受批评和监督,并进行自我总结,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肯定优点,提出缺点和要求。

  6、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进行表决,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或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在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

  六、预备党员考察写实制度

  1、预备党员在一年的预备期内由支部派两名正式党员以党员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考察其思想觉悟、政治品行、工作表现等,并将每季度考察的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内。

  2、预备党员要严格旅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根据党员条件和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上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做出个人进步规划书交给党支部。规划中应结合本人实际,突出从几个方面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利于党组织和党员监督。

  3、预备党员每季度向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材料,每半年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口头汇报半年中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4、党支部根据预备党员的实际情况,交于其一定的工作,考察其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觉悟。

  5、预备期满前两周向支部提出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支部委员会提前一周预审可否转为正式党员。党支部按期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转正材料一周之内报上级党组织。

  6、在预备党员转正前,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党总支联系,争取得到党总支支持。

  七、缴纳党费和管理制度

  1、党支部成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缴纳党费。

  2、党支部日常管理制度:量化考核制度。量化考核制度分成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基准分为8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党支部成员违反扣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时,依据相应条款实行扣分制度;依据相应加分条款实行加分,加分范围原则上受加分条框限制。

  扣分条款:

  <1> 支部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支部例会和各项组织生活会以及支部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如有违反: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并责令其在支部大会上做检讨。

  <2> 请病假必须出示相关证明,请事假必须经党支部书记批准。如有违反,一次扣1-2分。

  <3> 在支部大会上不遵守会议纪律(如乱说话、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将酌情扣0.5-1分。

  <4> 违反校规校纪并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况扣2-5分,预备党员取消转正资格。

  <5> 党员、预备党员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视其不及格科目多少,扣1-1.5分;对于预备党员,如考试不及格者,视其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推迟转正。

  加分条款:

  <1> 支部成员应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学习并积极工作,期末获得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个人者加0.5-1.5分。

  <2> 在校级以上活动中获奖者,给予0.5-1.5分的相应加分。

  <3> 积极参与支持院校团学活动,维护院校声誉,热心公益事业,帮助他人并取得良好影响者,加0.5-1.5分。

  <4> 其他未尽事宜,视具体情况酌情予以加分。

  说明:

  1、考核制度有支部委员会执行,每次支部大会前依据以上条例量化评分,并定期公布考核分数。

  2、综合评定得分低于5分者,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汇总材料载入其个人档案,并向党总支建议取消该同志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等所有荣誉的评选资格。情况严重者,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学校党委组织部作出适当的党内处分。

  环境与安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