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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思政网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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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思政网规章制度

  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思政网规章制度

  1.6.1 部门职责

  南湖思政网在党委宣传部直接领导下,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工作的宣传;负责该网站深度报道、评论、人物报道、摄影专题报道的综合性运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新闻业务活动及其他工作。

  1.6.2 工作规范

  第一条 南湖思政网成员政治要求:始终坚持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在校党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坚持服务学校发展,树立“争做建设者、传递正能量”的良好风气,努力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宣传者和建设者,成为校园正能量的凝聚者和传递者。

  第二条 南湖思政网成员准入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党委宣传部记者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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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服从记者团指导老师领导。

  3、政治思想过硬,做事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写作、策划、摄影能力。

  第三条 南湖思政网负责人为主编和副主编。总编职责:定期撰写各阶段工作计划和总结,并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及时督促网内各个部门的工作,收集意见和建议,并整理提交站委讨论确定,总结各部门的工作情况;组织召开站委会议,讨论网站各项事务;统筹管理网内各部门和栏目,做好网站成员之间的沟通工作;负责网站整体财务的收支记录、稿费统计和奖惩制度的实施。副主编职责:协助总编管理网站事务。思政网设2名副主编,其中一名统筹网站内容管理,统筹安排各栏目选题、更新;另一名负责网站行政事务,分管网站部门日常工作,收集各部门意见、及时向总编汇报工作情况,负责协调管理部门与栏目、编辑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栏目编辑负责栏目的更新。其中,《特别关注》每月至少更新2篇,《南湖视点》每月至少更新4篇,《人物访谈》每月至少更新4篇,《广角镜头》每月至少更新1期,《原创空间》每月稿数不限,《摄影天地》每月至少更新8张摄影图片,《职业发展》、《党团建设》、《民族团结》、《理论经纬》、《法律援助》、《文明创建》、《心理咨询》等7个栏目每2天至少更新2篇。所有栏目月末统一由站委进行检查,未完成工作量的栏目,责编扣除相应稿酬。

  第五条 相关栏目转载网络内容时,须标明出处,来源仅限于选择光明网、新华网、人民网、荆楚网、长江日报、湖北日报、中国民族宗教网、中国青年网、中国法制网等正规媒体或网站。

  第六条 栏目责任编辑负责本栏目记者的调配、选题策划、信息收集,编辑、初步审核并及时更新本栏目的稿件;鼓励栏目成员积极撰稿或提供新闻线索、内容选题,注意收集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题材及热点问题;做好本栏目与其他栏目之间的沟通工作;向编辑会议推荐适合本栏目的优秀人才,由编辑会议考核通过。栏目责任编辑须在南湖思政网工作1年以上(含1年),通过网站站委认定,由网内成员竞选产生。

  第七条 各栏目成员须接受责任编辑的统一安排,按时完成本职任务。积极与其他栏目成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在接受采访任务时应明确交稿时间,如无特殊情况应按时完成。记者应保证文章的基本质量:内容真实、标题醒目、文字简练、段落清晰,杜绝常识性错误。

  第八条 采写人物通讯(包括教职工和学生)、深入报道(包括《特别关注》和《南湖视点》栏目稿件)前,须提交详细的策划,得到指导老师的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访校领导、机关和各学院教职工之前,须征得校党委宣传部部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的同意。采访时使用礼貌用语,尊重被采访对象。

  第九条 栏目编辑初步审核过的稿件,由指导老师审核后发布。稿件一经发出,编辑无权进行修改;如发现稿件问题,须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系。

  1.6.3 奖惩制度

  第十条 每月对网内所有栏目进行一次综合性评比,对优秀栏目及该栏目负责人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的,分别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罚。

  第十二条 认真做好记者团工作室思政网办公环境的卫生。凡未按要求进行打扫的成员,一经发现予以警告,3次以上被警告者记入值班档案。

  第十三条 在全体会议上迟到、早退、无故缺席1次者予以警告和罚款处罚,一个月内出现3次以上记录者,予以劝退;未按时递交计划延误整体活动者,按实际情况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者记入工作档案。

篇2: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网规章制度

  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网规章制度

  1.5.1 部门职责

  新闻网在党委宣传部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时政、教学、科研、生活等与师生员工密切相关的新闻宣传,负责该网站深度报道、人物报道、时评等专题文字方面的运营,并适时组织、策划其他报道活动。

  1.5.2 工作规范

  第一条 新闻网成员政治要求:始终坚持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在校党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坚持服务学校发展,树立“争做建设者、传递正能量”的良好风气,努力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宣传者和建设者,成为校园正能量的凝聚者和传递者。

  第二条 新闻网成员准入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党委宣传部记者团章程》。

  2、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服从记者团指导老师领导。

  3、政治思想过硬,做事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写作能力。

  第三条 新闻网负责人为主编和副主编。主编职责:负责管理新闻网日常运营,包括安排本网的值班工作以及内部培训学习和交流;负责与记者团其他部门沟通合作,促进各部门的共同发展;配合指导老师做好部门全体成员的理论学习,在部门内树立“争做建设者、传递正能量”的良好风气;配合指导老师打造骨干团队,并注重促进部门整体政治修养和业务水平的提升;每月第一次例会通报上月新闻网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负责定期对新闻网各位成员进行总体考核。副主编的职责:协助主编管理新闻网日常运营;对新闻网稿件进行质量监督,每个月的第一次例会面向全网成员作上个月稿件质量分析;对新闻网编辑进行编辑质量考核,每月月底向主编提交考核成绩;组织召开编辑评稿会,并适时安排编辑进行业务学习。

  第四条 新闻网招新及选拔制度:实习记者→记者→助理编辑→值班编辑→栏目责任编辑。

  新闻网每年9月招收实习记者,实习记者工作满3-6个月后,考核合格者留任新闻网记者;记者工作满1学期后,经推荐或者自荐的方式,申请成为新闻网助理编辑,考核合格并经新闻网全体编辑表决通过者成为助理编辑;助理编辑工作满2月者可以申请成为值班编辑,值班编辑有竞选责任编辑的权利。

  第五条 在进行深度报道(包括时评、人物、通讯等)前,应上报详细的策划,得到指导老师的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访校领导、机关和各学院教职工之前,须征得校党委宣传部部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的同意。

  第六条 相关栏目转载网络内容时,须标明出处,来源仅限于选择光明网、新华网、人民网、荆楚网、中国民族宗教网、中国青年网等正规媒体或网站。

  第七条 新闻网编辑以组织、策划新闻报道和编传稿件为主要任务。编辑要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稿件上传任务,并对自己上传的稿件质量负责,不得上传与国家、学校政策方针相左或失实的稿件。编辑编稿须核实稿件内容,杜绝时间、地点、人物、职务、单位、名次、数据等“新闻硬件”失实,并及时修改变化了的情况及相关信息;稿件编辑完成后,须将原稿保存至新闻网公共邮箱中。编辑酬劳与工作质量直接挂钩。

  第八条 实行每周例会制度,由主编负责召集并主持。各编辑要按时参加,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并积极协助主编策划下阶段工作内容。

  第九条 新闻网所有成员(包括正式编辑和助理编辑)每月上交1篇工作汇报,内容包括总结和规划两个部分。

  第十条 报宣传部相关负责人批准,由主编组织,新闻网不定期与记者团其他部门、其他校媒、各院记者团、社团等进行交流沟通,提高业务水平。

  1.5.3 编稿、签字流程

  第十一条 新闻网实行“值班编辑+栏目责任编辑制”。

  1、为提高稿件时效性,每天安排2个时段的值班编辑。值班编辑负责处理新闻网后台各栏目的稿件,下一时段值班编辑要负责校对上一时段值班编辑处理过的稿件。

  以投稿时间为界,值班编辑负责相应时间段所投稿件:

  第一班:前一天22:00以后-当天中午12:00;

  第二班:当天12:00-22:00。

  2、《南湖时评》、《民大人物》、《专题新闻》、《大学讲坛》、《校园视点》、《媒体民大》、《社会关注》7个版块设立栏目责任编辑。责任编辑不仅负责本栏目稿件的编辑,还负责策划选题、组织采访、督促稿件上传,并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合作,保证栏目稿件的质量和数量。责任编辑在值班编辑中产生,竞选或由主编、副主编根据具体情况直接任命。

  第十二条 编辑编完稿后,须通知记者将编后稿拿去相关部门核实稿件的真实性,同时在新闻网后台文章标题前注明“已编待审,已通知签字”。

  第十三条 后台已编稿件由指导老师审核后发布。已发布稿件中如发现问题,须及时联系指导老师,学生编辑不得自行修改。

  第十四条 消息类稿件签字流程:

  1、编辑对消息类稿件进行文字处理后,通知该文记者(若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可找其他同学)将编辑后的打印稿拿去相关部门找部门负责人签字核实。稿件内容涉及学院学生工作的,找学院副书记签字;涉及教职工教学科研的,找院长、书记或分管教学、科研的副院长签字;学校各社团活动找校团委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其他各部门组织的活动,找相应部门负责人(副处以上)签字。编辑在所编稿件标题前注明“已编待审,已通知签字”,记者签字后将稿件送至宣传部网络编辑部办公室。

  2、为节约时间,记者也可在投稿的同时,将稿件拿去相关部门(具体情况同1)签字,并在所投稿件的标题处注明“准备签字”。签字稿送至宣传部网络编辑部办公室。

  第十五条 通讯类稿件签字流程:记者采写人物通讯稿件(包括教职工和学生)前,须先向指导老师说明采访计划,经批准后方可采访。稿件采写完成后先上传至后台,编辑处理后再通知记者拿去相关部门签字。采访对象为教师的稿件,找学院书记或院长签字;采访对象为学生的稿件,找学院副书记签字;采访对象为职能部门职工的稿件,找职能部门负责人(副处以上)签字。编辑在所编稿件标题前注明“已编待审,已通知签字”,记者签字后将稿件送至宣传部网络编辑部办公室。

  1.5.4 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 新闻网编辑实行量化积分制,每个编辑底分为100分。若编辑负责的稿件出现错误,由副主编根据错误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分。

  第十七条 例会、值班以及记者团内部活动无故不到者扣5分,迟到者扣3分,请假者扣1分。

  第十八条 每个月以投票方式选出3篇最佳编辑稿件,1名优秀编辑。1篇最佳编辑稿件加5分(如果是合编,则平分分数),优秀编辑加5分。

篇3: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摄影部规章制度

  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摄影部规章制度

  1.4.1 部门职责

  摄影部负责宣传部各媒体新闻图片的拍摄、保存,以及记者团各部门资料照片的拍摄工作。

  1.4.2 工作规范

  第一条 摄影部成员政治要求:始终坚持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在校党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坚持服务学校发展,树立“争做建设者、传递正能量”的良好风气,努力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宣传者和建设者,成为校园正能量的凝聚者和传递者。

  第二条 摄影部成员准入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党委宣传部记者团章程》。

  2、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服从记者团指导老师领导。

  3、政治思想过硬,做事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具有一定的摄影功底。

  第三条 摄影部负责人为部长、副部长。部长职责:在老师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工作安排;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管理本部门拍摄器材及其配件。副部长职责:协助部长工作;统计每月稿酬。

  第四条 摄影部实行值班制度。每学期由部长负责统筹安排值班表。值班人员须按时到记者团工作室值班,负责安排当天新闻图片的拍摄工作,保证高质量完成任务;及时整理照片,筛选前期照片,减少冗余;整理本部门器材,负责当天办公室卫生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和本部门的会议记录。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需提前一天向部长递交书面说明,以便及时作出安排。

  第五条 部门成员要定期到办公室,多与其他摄影记者交流,努力提高摄影水平;加强与其他部门成员的交流,促进团结;禁止在办公室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

  第六条 采访时须使用礼貌用语,尊重被采访对象。

  第七条 摄影部所有设备(包括相机及其配件、用于图片编辑的电脑)属于记者团公共财产,各成员要加以爱护,保持设备的整洁完好。拍摄前,领取设备要做好登记;拍摄结束,应尽快将记忆卡内的图片拷贝到电脑中相应文件夹,并严格按如下规则和格式命名:时间、活动内容、拍摄者(例:20**.9.1开学迎新-张三)(若有几个人同时拍摄了同一个活动,必须在大文件夹下设置子文件夹,注明姓名),之后清空记忆卡;相机电池使用完应及时充电,以方便他人使用。

  第八条 认真负责地完成上级安排的拍摄任务;拍摄会议时要提前15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早退;拍摄前与文字记者联系,拍摄后告知文字记者所拍照片在电脑上的储存位置;完成任务后及时向指导老师反馈相关信息。

  第九条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某项活动或者未拍摄到所需照片,应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并向其它媒体或活动主办方协商取得相关图片;摄影部所拍图片如有校内其他部门索要,告之需按相关规定填表申请,并征得校党委宣传部部长同意;上传图片到宣传部下属媒体必须打上记者团LOGO。

  第十条 摄影部成员根据安排所拍摄的所有图片,在征得指导老师同意之前不得上传互联网;以个人名义拍摄的照片不得附记者团LOGO。

  第十一条 摄影部每月须发2-3套组图;图片要求主题鲜明,内容清晰,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有创新、有角度。

  1.4.3 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 由副部长负责稿费的发放统计,以周为单位对发表图片的作者、时间、新闻内容进行登记汇总,整理成册,便于稿费统计、汇总;每周例会时将一周汇总结果予以公布,以确认是否有遗漏。

  第十三条 给予新成员适当奖励,评选标准包括一个月内拍摄新闻图片的次数、图片的质量、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摄影水平的提高程度;由老成员推荐,在每周例会上讨论、评选。

  第十四条 参加例会或者其他重要活动,请假、迟到者必须书面说明原因;请假、缺勤、迟到次数多者,扣除一定稿费,并予以警告。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如未能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未按规定存放素材或者未遵守相应的规定,罚做值日3天。

  第十六条 如使用U盘,须先杀毒。摄影部的电脑只供本部门使用,部门成员不得外泄密码,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密码,如因私自修改密码影响部门正常工作,严重警告并给予罚款处罚。

  第十七条 每学期对成员考核2次,学期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警告;学期末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篇4: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采写部规章制度

  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采写部规章制度

  1.3.1 部门职责

  采写部在校报编辑部、网络编辑部相关老师的指导下开展新闻采写工作,主要负责为校报、新闻网、广播台等校级媒体提供新闻稿件。

  1.3.2 工作规范

  第一条 采写部成员政治要求:始终坚持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在校党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坚持服务学校发展,树立“争做建设者、传递正能量”的良好风气,努力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宣传者和建设者,成为校园正能量的凝聚者和传递者。

  第二条 采写部成员准入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党委宣传部记者团章程》。

  2、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服从记者团指导老师领导。

  3、政治思想过硬,做事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写作能力。

  第三条 采写部负责人为部长、副部长。部长职责: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配合指导老师做好部门全体成员的理论学习,把实现“中国梦”与校园新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恪守宣传纪律、记者团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协调采写部内部工作,关注部门成员的思想动态与业务工作,与指导老师密切沟通,定期提交工作总结;注重学习,努力提升自身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配合指导老师打造骨干团队;围绕工作大局,安排日常的新闻采写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促进部门整体政治修养和业务水平的提升;加强与记者团其他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共同发展。副部长职责:严格遵守宣传纪律、记者团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协助部长组织协调采写部内部工作;协助部长安排日常的新闻采写工作;关注部门成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负责对采写部成员进行考核,定期向部长提交考核报告。

  第四条 根据校报编辑部和网络编辑部相关老师、采写部部长和副部长的安排,记者进行新闻采写工作。记者须对接受的采写任务及发表的稿件负责,其完成效果记入考核成绩。

  第五条 除根据安排进行新闻采写工作之外,记者还须积极寻找新闻线索,主动投稿,稿件数量及质量记入考核成绩。

  第六条 加强学习意识,自觉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 注重自身修养与言行举止,努力维护校园权威媒体的形象。

  第八条 树立主人翁意识和创新意识,关注所在媒体的发展,在建设校园媒体的同时谋求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第九条 采访校领导、机关和各学院教职工之前,须征得校党委宣传部部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的同意。

  第十条 记者外出采访时须使用礼貌用语,尊重被采访对象,采访过程中借用被采访部门的相关材料要及时归还。外出采访必须佩戴记者证。

  第十一条 接受采访任务时要与指导老师进行充分沟通,采访中遇到困难要及时向老师反馈,不得影响采访进程。

  第十二条 采访结束后应尽快写出稿件,最长时间不超过2天,否则作逾期处理,重要稿件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

  稿件内容必须完全真实可靠,时间、地点、人物、职务、单位、名次、数据等“新闻硬件”必须反复核实;采写稿件过程中,应及时反馈变化了的情况及相关信息。

  由老师安排的新闻稿件须第一时间投至指导老师指定的邮箱,并及时告知指导老师;拟发新闻网的稿件以在线投稿方式投至新闻网后台;所有稿件送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核实并交由指导老师审核后方可发表。

  非新闻稿件投给校报四版编辑,也可投至学子网。投稿时所有记者应注明姓名、学院及联系方式。

  第十三条 采写部根据成员的具体时间安排,每周召开例会。例会内容主要为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不定期召开评稿会,组织专人开展培训。所有例会均应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 评稿会由编辑部老师或校报特邀编辑、新闻网编辑、资深记者负责讲评。召开评稿会一周前,副部长选出参评稿件,上传至群邮箱,供记者讨论。参评稿件的编辑和记者必须参加该次评稿会,对近期发表的稿件有疑问、意见或建议的记者可选择性参加。

  第十五条 每篇稿件按重要程度、文章质量、时效性等因素定为3到8分不等(深度报道和人物访谈每篇20分,评论10分),署名的所有采写部记者平分该稿分数。出现一个错误扣1分,有严重错误则扣除该篇稿件所有分数;有创意的好新闻给予3-5分的特别加分。每月月底进行一次评比,由成员自己申请,副部长统计分数并公布前5名记者积分,发布表扬公告。

  第十六条 在全省高校好新闻评比中获奖的作品按获奖等次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0、20、15分,在全国高校好新闻评比中获奖的作品按获奖等次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0、30、20分,并在年度优秀记者评比中予以综合考虑。

  第十七条 采写部采取“分线跑新闻”的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各部门、各学院以及各社团的新闻,负责记者须与指定负责单位保持联系,第一时间获得新闻线索。

  第十八条 记者在参加校外媒体实习时,应自觉遵守所在媒体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与形象;在向校外媒体投稿时,凡涉及学校的相关内容必须经指导老师审查同意,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

  第十九条 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记者,经指导老师考核后,可择优成为校报特邀编辑。

  第二十条 采写部老记者承担悉心指导新记者的责任和义务,新记者应积极主动与老记者进行交流,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思想文化素养。新老记者皆享有参加采写部培训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采写部所有成员应积极主动与记者团其他部门成员交流,寻求合作,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二十二条 由部长组织,每学期安排部门内成员与记者团其他部门、其他校媒、各院记者团、各社团等进行沟通交流,加强多方面的合作,促进共同进步。

  1.3.3 奖惩制度

  第二十三条 采写部每月发表新闻稿件最多者当选为该月的“稿量之星”,积分最高者当选为该月的“优秀工作者”,分别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每月底评选出当月“优秀稿件”3篇,分别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采写部例会迟到者,5分钟以内警告,5分钟以上者予以罚款处罚,30分钟以上按缺勤认定,处罚相应加重。

  第二十六条 所有记者2个月无稿则被淘汰。3次无故不参加部内活动者视为自动退出,由部长告知记者团,当周给予辞退通知。

  第二十七条 违反《党委宣传部记者团章程》相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除名。

篇5: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外宣部规章制度

  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外宣部规章制度

  1.2.1 部门职责

  外宣部是党委宣传部记者团专门负责对外宣传的工作部门,致力于对外宣传报道学校各项事业改革发展的举措、成就,以及校园新人、新事、新风貌。

  1.2.2 工作规范

  第一条 外宣部成员政治要求:始终坚持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在校党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坚持服务学校发展,树立“争做建设者、传递正能量”的良好风气,努力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宣传者和建设者,成为校园正能量的凝聚者和传递者。

  第二条 外宣部成员准入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党委宣传部记者团章程》。

  2、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服从记者团指导老师领导。

  3、政治思想过硬,做事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写作能力。

  第三条 外宣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职责:配合指导老师做好部门全体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恪守宣传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内部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配合指导老师打造骨干团队,并注重促进部门整体政治修养和业务水平的提升;围绕工作大局,安排记者完成指导老师布置的新闻采写任务。

  第四条 外宣部实行强化培训制度

  1、发扬“以老带新”传统,每位记者带一至两名见习记者,且时间不少于1个学期。

  2、“带新”期间,记者应引导见习记者全面了解学校外宣工作情况,熟悉外宣新闻报道的要求与方法,并学会与外媒记者联络、沟通。

  3、记者每周至少为所带见习记者培训一次,系统讲解外宣报道相关知识。

  4、外宣部每2周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学习,以提高全体成员思想觉悟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五条 外宣部实行例会报题工作制度

  1、外宣部每2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期工作,安排后续工作。

  2、每次例会上,外宣部成员要围绕事先确定的讨论主题积极展开讨论,以促进成员之间相互交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每次例会上,每位成员至少要报1个选题并对选题目的、计划做简要说明。

  4、每次例会上,可就部门内部有关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协商。

  第六条 外宣部记者发稿实行量化积分管理。每位记者每月须完成12分,见习记者须完成6分。具体积分标准为:

  1、省市级都市报

  普通稿件 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1.5分,第三作者1分;

  倒头稿件 第一作者4分,第二作者2分,第三作者1分;

  头条稿件 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3分,第三作者1.5分;

  半版稿件 第一作者8分,第二作者4分,第三作者2分;

  整版稿件 第一作者10分,第二作者5分,第三作者2.5分。

  2、省市级党报

  在省市级都市报标准基础上,相应增加3分。

  3、国家级报刊

  在省市级都市报标准基础上,相应增加5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加8分)。

  4、省市级网站

  根据文章内容长短、影响程度,设置4分、2分、1分三个档次,第二作者相应减半。

  5、国家级网站

  根据文章内容长短、影响程度,设置6分、4分、2分三个档次,第二作者相应减半。

  1.2.3 奖惩制度

  第七条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每位成员每月给予一定话费补助。

  第八条 超额完成任务者,对超额部分按积分比例进行奖励。

  第九条 对每年积分优异者授予“优秀宣传工作者”荣誉称号。

  第十条 对每学期积分位居前列者,可根据本人申请,推荐到《光明日报》等知名媒体实习。

  第十一条 当月未完成积分任务者,每月电话补助减半或者免发;连续2个月未完成积分任务者,取消推荐参与记者团年度评优资格;连续3个月未完成积分任务者,视其综合表现决定是否终止其外宣部记者或见习记者资格。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党委宣传部记者团章程》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