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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党办电子公文办理程序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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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党办电子公文办理程序及规范

  州苏大学党办电子公文办理程序及规范

  一、电子公文类型及适用范围

  电子公文办理是指通过苏州大学网络办公系统进行的公文办理。

  “学校发文”主要用于起草学校的“红头文件”,只有机关部门的各用户才有权起草,如果院系、直属单位要起草有关学校文件,需向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由职能部门起草。

  “校内行文”主要用于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向学校行文报告、请示各类事情。

  “院系部门行文”主要用于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之间的公文(无须报告、请示学校的)流转,每个单位都有一个存档库,可以自行编号。

  “校外来文”主要用于各类非涉密校外文件的流转。

  “通知公告”主要用于公布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有关通知,该通知起草的权限是:各单位的领导以及秘书(每单位仅限一人)。

  二、主要电子公文办理程序

  (一)学校发文办文程序

  学校发文包括上行文和下行文。

  办文程序一般包括拟稿--核稿--编号--套红头--审核--审签--校对--用印--发送--存档等环节。

  1、拟稿

  委系统的发文种类一般为通知、请示、报告、批复、决议、决定、指示、条例、规定、会议纪要等,拟稿人员应按领导要求和文件内容加以选定。

  (1)选择公文类型、公文种类、紧急程度、文件类型。

  (2)拟文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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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拟文单位。

  ②标题: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

  ③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

  ④正文:正文内容每自然段左空2个全角字符,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三号仿宋GB2312字体,段落1.5倍行距。

  ⑤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l行左空2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多个附件: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顺序号 (如“附件:1.×××××”)。

  ⑥行文机关名称、成文日期。发文时间与发文机关署名分二行置于正文右下方,发文机关署名在上,发文时间在下。单一机关行文时,在行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发文日期一般署会议通过或者领导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人的签发日期为准。发文日期应当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

  (3)草拟公文内容具体要求:

  ①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②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③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④拟制紧急公文,应电话联系发文单位,说明紧急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⑤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⑥结构层次序数和字体。文中结构层次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二级用楷体字,三级和四季用仿宋字体标注。

  ⑦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⑧文内使用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⑨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饰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4)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

  (5)拟制公文必须经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并在承办核稿栏签名后方可进入网络办公系统流转。

  2、核稿

  党委办公室秘书收到文件后,要对文稿内容和发文名义进行初步审核,再发给党办主任进行审核。

  (1)核稿内容:

  ①是否确需行文;

  ②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③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文件精神相衔接;

  ④涉及有关部门业务的事项是否经过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

  ⑤所提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⑥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和文字表述、密级、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是否准确、恰当,汉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数字的用法及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2)确定发文名义:

  ①党委的工作计划、学习安排、中层党务领导干部的任命、校党委对下属单位请示的批复、校党委向上级机关的请示和报告、转发上级党的领导机关的文件均应以党委名义发文。

  ②一般事务性通知,转发党委其他职能部门的具体事务性安排、对同级对口单位的函件应以党委办公室名义发文。

  ③印发学校长时期发展计划、年度工作要点等重大事项或重要改革举措的通知以学校党委和行政名义联合发文。

  (3)对于不符合办文内容、程序和格式要求的文稿,党委办公室应退还拟文部门修改或重拟。

  3、编号:将拟文发送党办秘书,在公文系统里编文号,具体文号拟定如下:

  (1)以学校党委和行政名义联合发布的文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及要点、部分非常设机构的设立及调整、校党委对下属单位请示的批复、校党委向上级机关的请示和报告、转发上级党的领导机关的文件等编号为:苏大委【】号。

  (2)中层党务领导干部的任命、校党委对各党委(总支)、工委换届工作事宜的有关批复,以及党委组织部下发的一些规章制度等编号为:苏大委组【】号。

  (3)党委宣传部表彰决定,学习计划等编号为:苏大委宣【】号。

  (4)党委人武部的军训有关文件等编号为:苏大委武【】号。

  (5)以党办名义专项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编号为:苏大委办【】号。

  (6)全委会决议、常委(扩大)会议纪要编号为:苏大委办纪【】号。

  (7)全委会决议、常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涉及职能部门需要抄送的内容编号为:苏大委办函【】号。

  (8)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保密相关管理制度及办法编号为:苏大委密【】号。

  (9)其他不用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保密日常管理制度及办法编号为:苏大委密办【】号。

  4、套红头:除苏大委办、苏大委办函和苏大委办密文号为*苏州大学委员会办公室红头,其他均为*苏州大学委员会红头。下行文发文字号右侧无需签发人,上行文则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右侧保留签发人。

  5、审核:发送党办主任,进行拟文审核。

  6、审签

  (1)以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党委书记或主管副书记签发。

  (2)以党委和行政名义联合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党委书记和校长联合签发。

  (3)以党委办公室名义发出的上报文件材料,由分管党办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签发;党委办公室名义发出的下发文件,由党委办公室主任签发。

  上行文在校领导审签后可添加签发人,签发人在发文字号右侧居右空一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遇多个签发人,按发文机关顺序排列。

  7、校对

  已经领导人审签过的文稿,在发送之前应交由拟文部门校对。经校对如需对文稿内容作实质性修改,须报原审批领导人复审。

  8、用印

  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顶端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9、发送

  选择发文方式:根据公文性质、内容选择普发或点发。

  (1)普发:直接发布校园网学校发文。

  (2)点发:根据文件或会议纪要的内容分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

  上行文一般将纸质稿打印后加盖学校党委或党委、行政印章,寄送主送、抄送单位,并给拟稿部门留存一份。

  10、存档

  (1)打印底稿,加盖党委办公室印章后以备纸质存档。

  (2)电子公文发送后存档。

  (二)校外来文办文程序

  非涉密校外来文可在电子公文系统办理。校办来文途径主要有:

  1、江苏省电子政务平台。

  2、苏州市电子公文交换系统。

  3、来信来函。

  4、两办传真。

  5、苏州市教育局。

  6、苏州市文件交换站。

  7、校领导开会带回文件。

  8、部门邮件来文办理。

  校外来文办文程序一般包括:核对--录入--发送--批办--流转--催办--办结--存档等环节。

  1、核对:根据来文途径核对来文是否需要办理。主要查阅来文抬头、发文机构以及文件内容,确定是否需要办理或周知。在确定办理后,按来文的轻重缓急,分党委和行政两类办理。

  2、录入:所有来文均按PDF或WORD格式录入公文系统校外来文,录入内容包括:

  (1)收文编号:按党委、行政(DW、*Z)分别按次序编号。

  (2)来文编号:来文的文号。

  (3)来文标题:来文的文件名。

  (4)来文日期:接收来文的日期。

  (5)来文单位:来文成文机构单位。

  (6)页数:一般是来文的正文页数。

  (7)紧急类型:按文件的轻重缓急选择:普通、紧急、特急。

  (8)备注:对来文正文中的重要信息加以备注。

  (9)上传正文及附件,若有多个附件按顺序上传。附件名一般是文件标题名+来文文号。

  3、发送:按文件类型发送党办秘书或校办秘书。

  4、批办:党办主任或校办主任拟定批办意见。

  5、流转:两办秘书按领导批示流转来文。

  6、催办:在文件流转中按领导批示意见和文件要求进行催办。

  7、办结:确认文件流转完毕后办结。

  8、归档:根据文件类型、内容、办理情况初定归档单位。打印来文和文件办理单,并将电子公文发送归档单位后存档。

  (三)“校内行文”: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涉及党委方面需要向学校行文报告、请示各类事情。

  校内行文程序一般包括:拟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单位秘书发送党办秘书,党办秘书将行文发送党办主任拟办,党办秘书按拟办意见流转校领导或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办理需要党办秘书可再次流转给党办主任批办后进一步呈校领导阅示。流程结束后发送至拟文单位和涉及部门阅知。

  (四)“通知公告”:党委办公室直接拟定的通知或其他部门拟定需党委办公室发布的通知。

  通知公告的发布程序一般包括:拟稿--录入--核稿--发送--发布。

  核稿:根据工作需要拟稿,经校领导或党办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确需发布的通知;涉及其他部门拟定需党办发布的通知,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办负责人审核后,需发布的通知。

  录入:拟稿人将通知内容录入公文系统,包括标题,即通知的题名,类型选择公告通知,将调整后通知正文格式(正文格式与发文正式格式一致)选择优化模式粘贴,填写拟文单位,联合发布按顺序并列排列。

  核稿:预览,校对通知发布内容和格式。

  发送:拟稿人发送至党办秘书。

  发布:党办秘书预览通知,核对无误后发布。

篇2:大学党办文稿处理程序及规范

  州苏大学党办文稿处理程序及规范

  一、处理程序

  秘书拟稿--党办主任或分管主任审阅--党委领导审阅并审定--秘书修改定稿--归档等。

  二、工作规范

  (一)本处所指文稿是指除公文外的领导讲话稿、贺信等需要由党委办公室起草的文字稿。

  (二)各职能部门、院系及直属单位召开会议、主办活动邀请学校党委领导参加并讲话,应提前为党委领导代拟讲话稿初稿并送党委办公室审核。

  (三)上呈校领导审阅的文稿应经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初审。校领导审阅后需修改的文稿一般应经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转交秘书。

  (四)应准备好讲话稿备用稿交由校领导陪同人员携带,以备不虞。

  (五)存档文稿包括初稿、各级修改稿及定稿,统一装订保存。

  (六)文稿格式要求:

  1.讲话稿一般由标题、领导人职务、姓名、日期、正文(含抬头)构成;贺信一般由标题、正文(含抬头)、落款、日期构成;

  2.讲话稿标题用2号或小2号黑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3.领导人职务、姓名用楷体字,字号同正文,居中排布;

  4.日期用仿宋体字,字号同正文,格式为“ 年 月 日”,使用阿拉数字,居中排布;

  5.讲话稿正文(包括抬头)一般用3号或小3号仿宋体字,如文稿字数较多,可用4号字;正文内的层次标题用仿宋体字加粗或黑体字,字号不变;行间距设置一般不小于28磅;一般情况下,页边距左右均为3.17厘米,上下均为2.54 厘米,页眉为1.5 厘米,页脚为1.75 厘米,可根据排版需要进行微调;

  6.贺信的标题、正文(包括抬头)、落款、日期的字体、字号、格式可根据对象、内容、排版要求灵活处理;

  7.其他文稿的格式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处理,没有要求的参考讲话稿格式处理。

  (七)如学校有关单位或个人需要文稿文本应经由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重要文稿须经由分管党办工作的副书记或书记批准。

篇3:大学会务工作程序及规范

  州苏大学会务工作程序及规范

  一、党委全委(扩大)会[简称“全委(扩大)会”]

  全委(扩大)会在学校党代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

  全委会每学期不少于1次,遇有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议题由常委会提出。全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缺席时可委托一位副书记主持。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出席方可召开。校纪委委员列席全委会。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可以召开全委扩大会。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拟定。

  二、党委常委(扩大)会[简称“常委(扩大)会”]

  常委(扩大)会对学校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决策的会议。

  会务要求:

  (1)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常委扩大会,与会人员由党委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并通知。非常委的与会人员不参加议题表决。

  (2)常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出席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常委(扩大)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以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常委因故不能出席,需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请假。

  (3)党委办公室负责常委会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决定。

  三、党务工作会

  党务工作会是党委领导通报有关重要情况、研究部署学校某一阶段党务工作的会议。

  党务工作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党务工作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也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务工作会的参加人员为党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党委书记、各党工委书记。必要时可邀请校长、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篇4:大学接待工作程序及规范

  州苏大学接待工作程序及规范

  1.接到上级部门、兄弟院校来访的函件、电话后,填写《接待工作登记表》并及时向主任或分管主任汇报。

  2.主任或分管主任根据来宾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听取领导对接待工作的指示。

  3.根据领导要求,分管接待工作的同志做好接待计划并与来宾联络人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一般性接待活动由分管主任审定;重要接待活动报主任及校领导审定;重大接待活动由校领导主持召开协调会确定接待计划。

  4.党委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接待计划,以对等原则及活动内容确定共同参与接待的部门,并根据需要作好准备工作(包括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及演示稿、校领导讲话稿、席卡等)。

  5.接待人员要求,着装整洁大方,态度热情诚恳,遵守纪律,服务周到,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自行其是。

  6.做好接待工作有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7.接待工作的其他各项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州苏大学关于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苏大〔20**〕4号)规定执行。

篇5:大学图书馆图书流通与书库管理工作规范

  汉武大学图书馆图书流通与书库管理工作规范

  为规范图书流通工作流程,规范图书馆各类书库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借书、还书、分检工作规范

  (一)借书

  借书时首先核对借书证,确认为读者本人证件方可办理借书手续;借书完毕核对借书册数无误,进行消磁处理后再交给读者,并主动提醒读者还书日期。

  办理外借手续时,发现不能外借的图书则不予外借,并告知读者原因。

  借书时发现破损图书,不予外借,并告知读者此书须装订后再借;还书时发现破损图书须及时挑出,放置到指定地点,并定期整理。

  借书时发现书目信息与图书不符,如著录(书名、作者等)错误、无效馆藏号等,应将图书挑出,并简单写明情况,将书放置于指定地点,集中交资源组织部加工处理。

  借书时遇无条码的图书,须加贴条码后再行外借。

  借书时发现读者有违规记录,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理完毕后,即取消其违规记录。

  (二)还书及分检

  还书操作中,扫描(输入)图书条码后,须待屏幕闪过“还书成功”信息方能进行下一册图书操作。

  还书时若屏幕出现超期罚款信息,应及时提醒读者缴纳超期款。

  还回的已登记预约的图书,须放置于预约书架,并及时通知预约的读者。

  还书时发现图书有破损,按规定罚款后再行归还;如为钢笔、圆珠笔、油渍、墨汁、水渍、撕页等污损,则根据污损程度加盖污损章,并按规定罚款后归还图书。如读者不在场,则在系统中查明借书读者,用纸条记下该读者姓名、读者证号、图书条码号、当天日期、罚款金额、工作人员签名,并将纸条夹在破(污)损图书内,放置于指定地点,同时在系统中该读者名下注明相同内容的违规记录,待下次读者到馆借书时再行处理。还书时发现图书缺页、外封皮丢失等也作违规处理,操作同上。

  还书时及时挑出其它分馆与院系资料室的图书,放置于指定书架,留待分馆取走。

  对于有争议的图书(读者认为已还,而户头上未注销的图书),工作人员应写下此书索书号、书名、条码,由书库工作人员负责查找,找到此书后及时归还,并向读者表达歉意;如无法找到图书,应向读者耐心解释。

  及时对归还的图书进行充磁和验磁处理。

  按时分检各层、各类图书,并放置于指定位置以便书库工作人员取书上架。

  破损图书分检出来后,做修改单册处理状态并进行修复。

  10. 对各层、各类图书进行统计。

  第二条 书库管理工作规范

  (一)新书的签收、统计、上架和下架

  到资源组织部验收、提取入库新书。

  认真核对种数、册数等是否与交接单完全相符,确定准确无误后在交接单上签名。

  在验收或图书归架、流通过程中,发现图书分类标引或所贴标签存在差错或问题,及时联系资源组织部处理。

  新书交接后,必须立即入库(或新书展厅)上架,不得滞留。

  上架过程中如发现架上有错架的图书,应抽出重新归位;上架的同时应将架上图书排列整齐。

  新书提取入库后,当天做好各库的新增图书统计;入库新书清单统一送指定地点保存。

  新书展厅下架图书须及时到各楼层严密上架。

  (二)图书的上架、整架和倒架

  书库工作人员接班后,立即到还书台提取归还图书,并立即上架;同时收集书库中读者散放在各处的图书归架。

  图书上架时按索书号严密排架,差错率不得大于5‰;上架过程中若发现错架图书应及时提出归位,其他楼层或分区图书须送至该楼层或分区。

  上架过程中如发现书标损坏或模糊应及时更换,如发现架上有散装破损图书应挑出并及时送交装订和修补。

  上架的同时应将架上图书排列整齐;相对拥挤的架位应及时进行调整。

  架位大面积拥挤时,应与组长协商,提出整架方案,并报部主任同意后进行调整。

  涉及不同楼层、大范围的书库调整,相关组长应与部主任协商解决方案,并报主管馆领导同意,在部主任组织下进行调整。

  图书的架位调整,除涉及图书馆流通总体功能、服务的调整须由馆务会决定并组织实施外,其余均由本部门书库管理人员日常完成。

  书库调整后,须及时将变更标识报总务办公室,由总务办公室联系印制。

  需要下架图书,须与典藏部门沟通协商,做好下架与相关处理方案,并提出申请报告,经办公会通过后方可进行。

  (三)书库管理及读者管理

  书库管理人员须兼顾书库巡视、读者督导。每一班次应有计划地安排巡视与督导;每周保证全面巡架一次,防止图书乱架。

  书库管理员须配合保洁员做好服务区域的保洁工作,保洁员不在场的情况下,随时与保洁员沟通,保证书库持续整洁。

  管理区域内暂时不用的物品须集中放置在不影响美观、不影响读者的指定地点。

  巡视时发现污损、破坏图书等违规行为,须立即制止并送总服务台处理。

  巡视时注意纠正读者不文明行为,制止读者喧哗、嬉闹。

  巡视注意检查书架、桌椅、窗帘、计算机设备等,发现损坏及时报相关部门维修。

  (四)书库安全管理

  每天上班后,应适时开窗,并扣好窗扣;如遇有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关好窗户,以免造成损失。

  馆内严禁吸烟、用火和电热器具,严禁携带危险品,发现问题须立即处理、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书库管理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放置地点;如发现火情,须当即处理,迅速报警。

  每日闭馆前要在管理区域内巡视检查一遍,包括:有无读者滞留、门窗是否关好、库内是否有隐患问题、卫生间水是否关好,确定无误后锁门离开。

  规范使用电梯,保证安全,如发现电梯故障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用电梯并通告,同时通知总务办公室联系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