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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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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篇一: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地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施工内容、范围、承包方式

1.1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

1.2工程施工内容、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园林景观工程 具体包括经甲方确认的园建、绿化等施工图纸及甲方指定的施工内容等。 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包树木成活(完工验收后三个月苗木成活)、包工期、包安全(包括第三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技术方案、包材料涨价风险、包材料损耗、包材料送检及检测合格、包细部节点处理(按规范要求)、包应缴纳的保险、包国家规定需缴纳的所有税金、各种措施费用等所有定额包含的工作内容、包向总承包单位缴纳的施工配合费,包验收及相关费用、包因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包备案、竣工资料、保修等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和费用。

二、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

完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园林工程与施工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规范,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四、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4.1合同文件组成:

(1)本合同;

(2)乙方的报价书;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施工图纸;

(5)本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6)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其他有效文件(未加盖公司印章的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4.2本合同履行期间的解释顺序依照上述序列执行,但不限于各文件之间的相互解释,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五、双方的工作

5.1甲方的工作。

5.1.1现场委派由 负责项目管理,代表甲方实施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与施工有关的各项事务。

5.1.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一套。

5.1.3施工过程中,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

5.1.4安排乙方收集整理相关技术资料,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完工结算资料。

5.1.5如出现乙方借故拒绝或拖延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的情况,有权视情节对乙方做出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1.6甲方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违反关于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材料供应、劳务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条款的行为开具处罚通知单。处罚通知单不因乙方未签字而失效,乙方亦不因未签收处罚通知单而免责。处罚金额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5.2乙方的工作。

5.2.1乙方委派驻工地的代表 ,权限为协调组织完成施工任务,办理现场签证、工程结算等工作。

5.2.2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在开工之日后15个日历天内,编制工程预算报甲方经营预算部门。

5.2.3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双方约定选定的标准、规范,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技术熟练的工人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验收的标准,确保工期按时实现。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随时要求乙方调整或增加现场作业人员,对此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拖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2.4本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天内,乙方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他相关法律及当地政府机关规定或指示等为其施工人员等购买并

维持各类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保险及机械设备保险,保险期自本合同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为止。乙方须负责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索赔、赔偿、诉讼及费用。上述所提到的保险费用,已经综合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得因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

5.2.5乙方必须认可并接受甲方提供的施工环境、作业条件,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扰民,同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2.6本合同内的工作内容,如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有权指派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方)完成。第三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第三方所发生的费用只需经甲方认可即可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5.2.7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安排好工人的生活,杜绝其以任何理由滋事。如出现聚众闹事等行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2.8做好施工场地现有成品和设备、管线保护工作,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承担本合同工程产生的垃圾的清理外运工作和费用。

5.2.9施工期间如发生现场签证,乙方应在现场事实发生日起的7天内,报监理、甲方项目代表,签证要按甲方要求格式详细填写签证事件的时间、原因、内容、数量等内容,否则不予办理。乙方报送的签证必须经过乙方派驻现场代表、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认加盖公章,并经监理、甲方派驻现场代表签认后经甲方相关人员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逾期未办理现场签证的视为乙方放弃签证权力,对于格式不对、内容不全、签字签章不齐全

篇二:园林景观施工合同范本

园林景观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

承包方: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双方责

任感,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工程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元,即人民币元整。 本造价内含两年养护费用。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设计,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等完全总承包。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

所有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

四、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20** 年月日至年月 日

绿化工程养护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完成产值的______%;

2、新工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验收合格后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 %的款项;

3、本工程价款不含税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三:项目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住宅小区A地块(一期)景观工程

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湖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置区一期项目部 承包人:湖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发包方:湖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置区一期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湖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将**住宅小区A地块(一期)景观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该景观工程设计亦由乙方负责,另行签订设计合同),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宅小区A地块(一期)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湘潭昭山 3、监理单位:

4、合同价款:本工程景观施工平米包干单价上限值为315元/m2(含税),即实际施工

结算单价以315元/m2为上限。实际施工结算单价=(按甲乙双方最终确认的分项预算单价×分项实际工程量)÷景观水平投影面积。如实际施工结算单价超过315元/m2时则按315元/m2结算,如低于315元/m2时按实际施工结算单价结算。现场变更签证部分不计入实际施工结算单价内;暂定园林景观水平投影面积为9429m2;暂定合同总价为294万元(贰佰玖拾肆万元整,含税)。

二、承包范围

湖南水**建筑与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住宅小区A地块(一期)景观工程施工图》及本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内的全部景观工程项目,其中315元/平米上限值单价包干范围与非包干范围界定如下:

(一)、包干价上限值包含的施工范围:

a、硬质部分: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隐形消防车道、园路、台阶、入户平台、广

场、残坡、木平台、水景基层及饰面;岗亭、景墙、成品亭、残坡栏杆、主入口铁艺门;建筑外墙与景观范围衔接处的地面收口(景观水平投影面积算至接口处)等施工图所有硬质。

b、土方部分:本工程设计范围内设计标高正负50cm以内土方的整形;本工程设计范围

内的其他土方开挖、回填工程。

c、绿植部分:本工程设计范围内苗木采购、栽种、成活、质保期内(一年)养护(主

入口处设计的一株胸径为28-30的大桂花除外)。

d、给水部分:本工程设计范围内小区给水管网处(包括开T接口)开始至图纸范围内所

有给水点的管道及设备。[明确材料品牌:联塑]

e、排水部分:本工程新设计的景观排水管道、排水井及设备;景观排水沟及雨水口。[明

确材料品牌:联塑]

f、照 明: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景观配电箱、照明灯具及布线。[明确材料品牌:配

电:正泰;灯具:古镇汇展;布线:金杯、金凤、西湖。]

g、水景部分: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水景水泵、喷头及配套布管、布线。[明确材料品牌:

水泵:徐州潜丰。]

h、配套设施:配套设施平面图上注明的垃圾桶、家具、雕塑、花钵。 (二)、包干价上限值不包含的施工范围:

a、主入口设计的一株28-30大桂花;所有围墙及其基础和其他围墙附属部分; b、建筑周边散水、排水明沟、暗沟,建筑外墙与景观范围衔接处的墙身收口。 c、地库顶板排水设施(沥水板、土工布、暗沟等)。

d、土方的回填及机械整形;发包方所提供的基础地形标高超过设计标高±50cm需要使

用机械平整的费用。

e、给排水:设计范围外的雨水井及其他各类井、雨水井及其他各类井的井盖、雨水井与雨水井之间的连接管;因既有井口与景观完成面标高差异造成的升井或降井施工;超出施工范围线的给排水管的接入或接出施工,或施工范围线内为后期工程进行的预埋施工。

f、电:景观配电箱到电源接入点的主电缆;超出施工范围线的电缆管线的接入或接出施工,或施工范围线内为后期工程进行的预埋施工。 g、监控、门禁、道闸、背景音乐等所有弱电及智能控制系统。 h、标识系统、信报箱。

i、施工范围外的临时施工通道修建。 j、施工现场临时围墙或围挡。

k、发包方或其他施工方遗留在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或其他物品的清理;原有道路、围墙、停车位及其他设施的拆除、外运。

l、因发包方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隐蔽资料造成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发生地下管线或其他设施损坏所产生的费用。

M、围墙或其他部位的地基因承载力不够所进行的地质基础处理(如有)。 三、承包方式

1、按预算分项单价包干模式,预算分项单价已综合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和风险在内,竣工结算时不因任何因素的出现而调整该单价。

2、现场签证部分按实结算,合同明确单价或下达工程指令后协商综合单价,现场核定工程量。签证部分造价不包含在315元/m2单价控制范围内。

3、包工、包料、包质量、包保险、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 四、合同价款

1、本工程按甲、乙双方确定的施工项目×预算分项单价进行结算,且最终施工结算单价以315元/m2为上限。施工结算单价=(按甲乙双方最终确认的分项预算单价×分项实际工程量)÷景观水平投影面积。如最终施工结算单价超过315元/m2时则按315元/m2结算,如低于315元/m2时按施工结算单价结算。现场变更签证部分不计入实际施工结算单价内。预算分项单价中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运输费(包括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人保险金、管理费、利润、税金、反季节种植费、交叉作业费、因土质不符合设计要求而采取的少量(换土工程量在200m3以内)换土费用、维护一年等全部费用(附双方确认的预算清单表)。

2、本景观工程计价计量规则:

本工程景观施工平米包干单价为上限值为315元/m2,指标确立基础为湖南水**建筑与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住宅小区A地块(一期)景观工程施工图》。

施工范围内园林景观工程的水平投影面积,经甲方、乙方、监理现场测量园林景观工程的分界边线(各楼栋分界边线亦据实测量边线代表点坐标),根据景观分界边线的坐标计算景观工程施工水平投影面积,如有夹层(且夹层内已实际施工有景观工程)则夹层范围内分层计算正投影面积并相加。 五、工程结算

1、工程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甲、乙双方确定的施工项目×预算分项单价进行结算,且最终施工结算单价以315元/m2为上限。实际施工结算单价=(按甲乙双方最终确认的分项预算单价×分项实际工程量)÷景观水平投影面积。如最终实际施工结算单价超过315元/m2时则按315元/m2结算,如低于315元/m2时按实际施工结算单价结算。现场变更签证部分不计入实际施工结算单价内。设计施工图中设计有、但实际又未施工的项目,应从竣工结算中扣除此部分费用。

2、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

(1)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和在施工期间签署的补充协议; (2)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3)工程量签证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经济支出;

(5)经双方确认后的预算清单表(附件)。 3、对设计变更增减及现场签证部分的结算:

(1)合同附件中已有适用的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附件中只有类似的变更工程的单价,可以此作为基础,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附件中无适用的变更工程的单价,由乙方参照市场行情提出合理的单价,经

甲方审定后执行。 4.结算总价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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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总价按第五条第1款约定计算;

(2)变更及签证部分价款;计算公式为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 (3)结算总价=(1)+(2)

(4)额外工作内容:当发包人需承包人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的零星工作内容时,承包人应当配合执行。常用项目按以下综合单价(含税)结算:

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综合单价表

备注:以上为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计入签证及变更时不再计取规费、税金;亦不再进行优惠;进出场费视现场情况另行计取。

5.结算前提条件:

(1)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办完相应竣工验收手续;因发包方场地等原因导致中途停工达一个月以上时,承办人有权要求甩项验收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办理结算;

篇2:钢筋螺纹钢采购合同模板

篇一:钢材采购合同范本

钢材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钢 材 采 购 合 同(需方)(供方) (甲方所在地)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就 地区所承建项目购买钢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1条 钢筋品名、规格、型号

1.1 甲方指定品牌:根据甲方项目部指定品牌

1.2 钢筋型号及规格:根据甲方项目部供货通知单确定

1.3 供货数量:年度钢筋量确保 万吨。

第2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质量保证期

2.1 质量标准:盘圆:GB701-97,螺纹钢:GB1499.2-20**,圆钢:GB1499.1-20**,钢筋质量应严格符合设计、招议标文件、国家验收规范的要求。

2.2 材质证明书:保证材质证明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钢筋铭牌随货同行,牌号、炉罐号等与所送钢筋相符,并符合国家标准。

2.3 钢筋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点之比不小于1.25。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得大与0.15%。

2.4乙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从货物交货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满五十年时间为止。

第3条 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要求、费用承担

3.1 交货时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供货通知单要求供货,最终以钢筋实际运送到本合同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按约交货。

3.2 供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3.3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工地。

3.4 运输方式及要求:

3.4.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时间、数量、规格型号等将钢筋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

3.4.2乙方应保证所有运送到工地现场或仓库的钢筋须有足够及安全牢固的包装并保护妥当,以防因运送或其他情况而受到损坏,所有包装用料均不退回乙方;

3.4.3乙方同时应以最适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数量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5 运输费用承担:

3.5.1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上下车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参与货物到场后的验收工作,其后发生的转场、二次搬运等费用皆由甲方承担;

3.5.2如果乙方能够配合甲方合理的二次转运等工作,则乙方应考虑全力配合,甲方可以考虑适当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第4条 验收

4.1 检验标准及内容:

4.1.1 乙方按国家标准(GB1499.1-20**和GB1499.2-20**)中允许偏差之要求交货,其中

A、热轧光圆钢筋

钢筋公称直径范围为6~12mm,其直径的允许偏差和不圆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B 热轧带肋钢筋

钢筋公称直径范围为6~50mm,其直径的允许偏差和不圆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4.1.2验收方法:螺纹钢或圆钢检尺验收,盘圆钢筋检斤验收。

4.1.3验收异议的处理方式:对于过磅产生的计量异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进行二次过磅复检,但须使用甲方自有且符合国标计量要求的地磅或吊秤进行,过磅所得数量为实际收货数量。

4.1.4长度:盘圆按扎,螺纹钢按12米交货。

4.1.5钢筋的外观要求:直条钢筋端头处理整齐,无锛头,全新,无锈,不能有弯曲现象。

4.1.6钢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GB1499.1-20**和GB1499.2-20**),同时也必须满足业主的要求,若因钢筋质量问题引起的业主对甲方的罚款,则乙方必须承担此罚款。

4.2乙方应在钢筋进场至少2小时前通知甲方准确进场时间。

4.3 乙方必须在交货前对钢筋的品质、规格等作细致的检验,钢筋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规格、性能与合同或甲方发出的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供货。

4.4 甲方有权对进场的钢筋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甲方经过检验对乙方送至甲方现场的钢筋质量有异议的,七日内通知乙方,乙方须在两日内给以合理的解决,否则视为默认异议成立,由此发生的取样检测费由供方承担。因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共同取样并送交项目所在地质量检测站进行检验,并以该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出现不合格品,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包退包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5在双方对货物质量存在异议期间,乙方应保证不能耽误项目工程进度。如乙方不能按时解决的,则按本合同中的“第8条 违约责任”中的规定执行。

第5条 甲方工作

5.1 根据甲方现场需要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单。

5.2 钢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指派(项目领导班子成员、项目材料员、项目主管工长、项目预算员、劳务队材料员、值班保安)至少六人以上当场进行质量、数量、资料、单据、包装等验收工作并提供卸车条件。以上所有人在钢筋收料单上签字后方可生效并作为钢筋月度结算的依据。

5.3 在钢筋检验出现问题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5.4 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乙方办理结算并支付货款。

第6条 乙方工作

6.1 按甲方供货通知单的要求,将合同约定的钢筋保质、保量、齐备配套资料及时供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卸车。

6.2 进场的钢筋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负责包退、包换。乙方所供应的钢筋质量保证不限于施工前后的任何阶段及在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如对于需要在施工过程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钢筋,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乙方应立即以同等规格、型号以上的合格产品予以无偿更换。

6.3 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服从甲方人员的合理调度,对不接受合理调度或非因甲方原因发生的乙方人员或乙方造成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作为总承包方而承担责任的,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因承担此等责任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6.4 乙方应遵守由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物料运送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同时,行走路线必须考虑扰民问题,若因乙方运输带来的扰民责任由乙方承担。

6.5 甲方的供货通知单如因工程施工需要进行修订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按修订后的通知及时供货,且乙方不得将甲方供货通知单的更改作为索赔的理由。

6.6 在钢筋供应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跟甲方人员弄虚作假现象,一旦发现将给予乙方同批货物金额10倍以上的经济处罚。

6.7 在甲方正常履约前提下乙方不得停止钢筋供应。若甲方正常履约乙方无故停止钢筋供应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7条 计价方法及付款方式

篇二:钢筋采购合同

钢材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 山东万鑫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济南居胥贸易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鉴于甲方施工生产的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 107项目部西彩石安置房201项目公司西彩石安置房项目,107项目部利农项目的钢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厂家、需求数量、单价、金额、进货时间: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2.1.交货时间:进场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计划单、电话、手机信息、传真等其他方式的通知为准。

2.2.交货地点及方式:甲方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或指定的集中加工地点。

2.3.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三、运输费用承担:

3.1.乙方负责材料的装卸、运输、过磅工作。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品牌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4.1.按国家标准执行:线材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T701-1997,螺纹钢

材质符合国家标准GB1499-1998。

4.2.乙方供货时随车必须提供乙方加盖公章的质量证明文件四份。

4.3.乙方必须保证所供钢材为合格产品。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

六、钢材计量方法(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6.1. 盘圆、φ12以下螺纹钢按过磅计重,过磅单上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

φ12及以上螺纹钢按点支计重,最终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6.2. 盘圆按过磅计重,螺纹钢点支,最终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6.3. 盘圆、螺纹钢均按过磅计重,最终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指定委派 (甲方验收人员的更改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

方)、1名现场施工员和1名领导班子共同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开具收货单给乙方;同时对钢材质量文件进行签收。

螺纹钢9M或12M定尺交货(按甲方计划要求)。

甲方验收后对乙方钢材质量有异议时,可随时对所供钢材进行抽样送检,

若发生质量问题除由乙方负责组织无条件退货外,乙方应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甲方全部损失。

八、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根据项目情况亦采用节点结算方式):

8.1、每吨钢材价格以实际到货前一天我的钢铁网价格上浮150元,每批次

货物到场3个月内付清。

8.2、 乙方需先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税率 17% ),否则甲

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乙方承担未开税票的10%作为违约金。

九、违约责任:

9.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钢材进场,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停

工待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2.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货款,因甲方付款不及时产生的经济纠纷,双

方协商解决。

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0.1.乙方对运货物的车辆严格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对车辆尾气排放量

超标的禁止使用,货运车辆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车辆,造成市内管理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2.甲方负责对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废气、噪音、扬尘、辐射等制订相应

措施、确保进场作业人员符合劳动法规要求的作业环境。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1.1、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12.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

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12.2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材料为合格产品,如验收不符合计划或合同要求或

经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12.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

方,并加盖公章。

12.4如需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合同附件。

12.5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

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

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代表签名: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代表签名:电 话:开户银行:帐 号: (章) (章)

篇三:钢筋采购合同

银河商业中心项目钢筋

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荆门银河金鸿臵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供方): 刘金

鉴于甲方银河商业中心项目施工的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银河商业中心项目的钢筋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以上单价为到达甲方银河商业中心项目工地的成品钢筋价格(本价格包括装车、运输、保险等费用,不包含税金及卸车费),圆钢、盘螺数量以双方约定的公共计量单位过磅单为准;直条螺纹钢重量以理论重量计重;其中螺纹12、螺纹14、螺纹16如亚新供货量不足时,乙方可另行调换其他合格产品为甲方供货,但调换的品牌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采购以实际计划为准,如有特别情况需求量不足整车,不另

行增加运费。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2.1交货时间。乙方应于甲方指定日期(电话或者书面通知均可)将货物送达、若有延迟,则每延迟一日,乙方需按本项目采购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2.2交货地点:老莱子路北端银河商业中心项目工地,。

2.3 甲方指定赵士清及李斌(或者王晓军),每张收货单据必须同时有两人签收方为有效收货凭证。

2.4交货方式:乙方自行装车、运输,甲方负责组织卸货。盘螺及盘条过磅交货按甲乙双方认可的过磅单为准;直条螺纹以理论重量计重。

2.5风险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转移至需方。钢材在装车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与风险由乙方自负。

三、运输费用承担

乙方承担装车、运输、相关保险费用。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品牌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4.1按国家标准执行:

GB1499.2-20**《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1-20**《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T 1499.3-20**钢筋混凝土用锣筋焊接网 GB/T 5223.3-20**预应力混凝土用铜棒 GB/T 11263-20**热轧H型钢和剖分T型钢 GB 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圈钢筋 GB 13014-1991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 GB 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

GB/T20**5-20**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

JG 3042-1997环氧树脂涂层钢筋JG 3046-1998冷轧扭钢筋 4.2本合同每批货物送达施工现场后,甲方指定专人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并取样送检。乙方必须保证每批材料均为合格产品。钢筋直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整齐;钢筋不得出现明显弯曲、扭曲等变形;钢筋表面无肉眼可见的裂纹,包括细小裂纹和其他表面缺陷;钢筋表面无锈蚀,不得有油渍;钢筋端头剪切整器,无飞边、弯头、切头不净等;同品

种、同规格,每捆钢筋钢制铭牌齐全,并与质量证明书对应。

4.3乙方供货时随车必须提供乙方加盖公章的材质证明和对应铭牌。 4.4乙方提供的钢材甲方安排人员送检合格后方能下料使用,如果检测不合格,则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者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提供相应数量与型号的合格钢材替换不合格钢材,并将不合格钢材退场。往返装车及运输费用乙方自理。如果乙方无法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足够数量的合格钢材并由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乙方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钢材数量验收

5.1数量验收:采购方和供应方约定在双方认可的公共计量单位过磅计量。

5.2乙方保证所供应的钢材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设计要求。甲方可随时抽查乙方数量,但需通知乙方业务人员到场,双方见证、签字确认。钢材数量以甲方随机抽样检查的最低值为结算单计量标准。

5.3钢材数量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材料验收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六、异议和纠纷的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两种形式处理。

1、申请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7.1结算数量:圆钢以双方签认的材料验收单(过磅单)数量为准,螺纹钢以实到数量理论重量为准。

7.2本项目钢材单价为固定价格不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动,乙方应无条件依据本价格向甲方提供约定型号和数量的建筑钢材。

7.3付款方式:乙方依据甲方出具的收货凭据,每月月底的最后一天乙方同甲方项目部收货人员对账无误后,甲方应将乙方已提供钢材按合同约定单价一次性结清。

八、违约责任

8.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钢材进场,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货款,若甲方资金暂时不能到位,双方可协商延期支付,如延期超过10天,延期支付的资金,由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和延期时间向乙方支付利息。

8.3乙方应在甲方送货计划指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每延迟一天乙方按该批次货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其他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变更解除及责任承担:

合同签章后不再变更,确需变更经另一方同意后加收变更费用后可变更。

甲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账号: 税号:

20**-10-29

开户银行:

乙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篇3:钢材购销合同3篇

篇一:钢材购销合同范本

钢材购销合同

甲方:向梅英

乙方:向国云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 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1、甲方向乙方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在乙方保证供应的前

提下,合同签订后甲方所需材料均应向乙方采购,如在合同供应期间甲方在无特殊情况下超过一个月未从乙方提货或私自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视为甲方违约, 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

2、合同有效期:20**年 4 月 25 日至20**年12月30日止。

3、甲方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需要采购的钢材书面计划清单供乙方参

考,月计划清单列明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告知乙方,以备乙方提前配备货源,如甲方有特殊品种计划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仓库提货,提货时清点、验收货物,并在 提货 单

上签收。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螺纹钢理计交货。盘螺、线材磅计交货,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四、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或现金】分为现款和赊销两种提货

方式。

(1)、现款:先款后货,甲方支付相应货款后,乙方交付相应货物。

(2)、赊销:先货后款,在赊销方式下,乙方给予甲方最大欠款提货额度为

500吨,即允许甲方欠款提货量在500吨以内,(以乙方出库单重量为准,含螺纹钢、盘螺、线材等),超过最大欠款提货额度500吨时甲方以先款后货方式提货。甲方500吨以内的提货货款从提货之日起以实际天数*月利率1.5%计算资金

占用利息。

2、乙方出具提货单后,货物货权转移给甲方,否则为乙方所有。

五、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没有质量保证书原件的,乙方提供质保书抄件。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螺纹钢按实际数量理计为准)。

六、本次购买钢材500吨,总金额为1250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圆),现已付款35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圆),下欠900000.00元(大写:玖拾万圆)为赊账,于20**年5月底前付清本息。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私自从外面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0万元。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

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 本合同如有异议,解释权在乙方。

2.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帐号:

时间:20**年4月25日

乙方: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帐号: 6212583000482162 时间:20**年4月25日

篇二:钢材购销合同范本

钢材购销合同

签订时间: 20**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 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1、甲方向乙方采购 等建筑用钢材,在乙方保证供应的前

提下,合同签订后甲方所需材料均应向乙方采购,如在合同供应期间甲方在无特殊情况下超过一个月未从乙方提货或私自采购 等建筑用钢材则视为甲方违约, 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执行。

2、合同有效期:20**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3、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需要采购的钢材书面计划清单供乙方参

考,月计划清单列明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传真至乙方指定传真号 ,以备乙方提前配备货源,如甲方有特殊品种计划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仓库提货,提货时清点、验收货物,并在 单

上签收。提货人: ,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永州金属专线)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螺纹钢理计交货。盘螺、线材磅计交货,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五、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分为现款和赊销两种提货方式。

(1)、现款:先款后货,乙方支付相应货款后,甲方交付相应货物。

(2)、赊销:先货后款,在赊销方式下,乙方给予甲方最大欠款提货额度为200吨,即允许甲方欠款提货量在200吨以内,(以乙方出库单重量为准,含螺纹钢、盘螺、线材等),超过最大欠款提货额度200吨时甲方以先款后货方式提货。甲方200吨以内的提货货款从提货之日起以实际天数*月利率2%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2、乙方出具提货单后,货物货权转移给甲方,否则为乙方所有。

六、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没有质量保证书原件的,乙方提供质保书抄件。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

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螺纹钢按实际数量理计为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私自从外面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0万元。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 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 年 月 日

篇三:钢材购销合同范本

钢材购销合同

签订时间: 20**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 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1、甲方向乙方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在乙方保证供应的前

提下,合同签订后甲方所需材料均应向乙方采购,如在合同供应期间甲方在无特殊情况下超过一个月未从乙方提货或私自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视为甲方违约, 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执行。

2、合同有效期:20**年 月 日至20**年11月30日止。

3、甲方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需要采购的钢材书面计划清单供乙方参

考,月计划清单列明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传真至乙方指定传真号 0746-8628566,以备乙方提前配备货源,如甲方有特殊品种计划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仓库提货,提货时清点、验收货物,并在 单上签收。提货人: ,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永州金属专线)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螺纹钢理计交货。盘螺、线材磅计交货,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五、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分为现款和赊销两种提货方式。

(1)、现款:先款后货,乙方支付相应货款后,甲方交付相应货物。

(2)、赊销:先货后款,在赊销方式下,乙方给予甲方最大欠款提货额度为200吨,即允许甲方欠款提货量在200吨以内,(以乙方出库单重量为准,含螺纹钢、盘螺、线材等),超过最大欠款提货额度200吨时甲方以先款后货方式提货。甲方200吨以内的提货货款从提货之日起以实际天数*月利率2%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2、乙方出具提货单后,货物货权转移给甲方,否则为乙方所有。

六、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没有质量保证书原件的,乙方提供质保书抄件。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螺纹钢按实际数量理计为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私自从外面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0万元。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 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理处

帐号: 帐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 年 月 日

篇4:电器采购合同电器采购合同模板

篇一:电器采购合同

电器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见附表)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甲方签署《电器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2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六条:验收

乙方将电器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七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产家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保证其产品一年免费更换(非正常使用

除外)。

第八条:货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预付定金元,余款经审查安装验收合格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

支付货款。

第九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

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2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

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

方承担,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

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

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

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

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

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

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二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

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

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

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

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

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

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

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本合同签订地法院选择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含货物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篇二:家电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20**000004527

乙方(供货单位): 签约地点:乙方公司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000004527 )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发出的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肆仟陆佰肆拾玖 元,即RMB¥ 424649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

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送交货物成品样板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板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办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板作为验收样板;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 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 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 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个日历天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天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200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定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市级以上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 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报价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 货物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 如货物经乙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计算款额¥21232.45 元,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三十的价款;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国家规定环保标准,则视作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

1、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经办人:

代表人

经办人:

地 址: 地 址:

帐号: 帐号:

电 话:电 话:

签约日期:二0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二0 年 月日

篇三:家电采购合同

采购方:

供货方:家电采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乙方负责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数量 、价款等见下表。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已包税金、包供货、包运输、包安装、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

3、结算方法:按甲方实际要货数量为准,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合同期内,单价不变。

第二条 质量、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乙方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 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2、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种类、品牌、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3、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保质期如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自各批产品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2 天内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意外、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质)期满后维修服务只收工本费。同时乙方应实行国家新“三包”政策,对产品向用户提供维修服务。

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效力的限制。

4、乙方保证所供材料(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如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产品包装标准

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为进口产品,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口海关关单及税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实后交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备案)、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负担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

乙方提前交货的,要经甲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交货日期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的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运费(包括卸货和进仓费用)已包含在产品单价中。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

1、乙方按甲方供货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货物运抵前2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接收;货物到交货点后,甲方负责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委派的送货人(须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代表乙方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结算工作,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对产品的外观、数量、型号进行初验,并予以签收确认。

2、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阳江市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收到产品后,如果发现(发现的时间可在货物验收前或验收后)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代为保管该产品,并在发现(发

现的时间可以在收货后)后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后,应在2天内按甲方要求负责处理。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100%货款,乙方需开具相应发票,甲方见发票付款。

2、乙方承诺,以上合同单价合同期内不变,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4‰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前述违约金外,还应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要求向甲方供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直至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接受乙方的供货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瑕疵担保责任。乙方除承担修、退、换的责任外,还应按瑕疵产品总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接受乙方交货后,若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合同规定的产品不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天内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也可解除合同,甲方由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天内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为该批产品已支付的货款。

6、乙方在本合同期内,违反双方约定提高合同价格,乙方按涨价的10倍赔偿甲方违约金。

7、在甲方场所,乙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甲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甲方应付款中扣除。

8、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产品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撤离。甲方没有保管该产品的义务和责任。

9、合同一方违反廉洁协议的,应当向合同他方支付合同产品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合同他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合同他方可据此解除合同。

10、任何一方违反廉洁协议并触犯刑律的,合同他方可以向司法机关举报、控告。

1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阳江市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裁决。

第十一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 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篇5:日用化妆品购销合同模板

篇一:化妆品购销合同书

篇一:化妆品销售合同

化妆品销售协议

甲方:

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销售甲方提供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区域、期限

乙方同意在销售甲方提供的日化用品等产品,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二、产品销售

三、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 万元。

四、货款及结算

乙方向甲方订货须向甲方预付货款的 作为定金,余额按月结算,每月末的最后三日为货款结算日。

五、验收:

乙方在收到货物时须及时清点验收,确定产品品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验收时若发现数量、规格、包装不符,必须在两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可以传真方式),否则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六、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移交货款或甲方逾期支付佣金的,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七、竞业禁止

1 |

乙方不得代理或销售与代销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本协议订立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协议在 订立;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2 |篇二:化妆品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供货方(甲方): 鄂托克旗韩雅化妆品店

购货方(乙方): 鄂托克旗李梅商贸有限公司

为更好发展业务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订单的下达和确认

甲方接到乙方的订货申请后,以传真形式把本合同发给乙方,乙方确认无误并签名盖章回传,甲方收到后按合同约定安排送货。

二、货物相关信息(可以另加订单或其他附件说明)

三、交收货约定

1.履约地:昆明市。

2.交货时间: 20**年4月16 前。

3.交货地点:货发至乙方指定地点(昆明市内),运费由甲方负责。

4.装卸责任及风险承担: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约定交货地点;货物到达约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卸货过程中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5.乙方或其收货人员应在甲方的送货清单上,加盖有效的收货章和签名,并注明签收时间。

四、货物的质量验收和质量异议

乙方需在签收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货物的质量检验,如对货物的质量存在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超过七个工作日仍未提出则视为已经对本批货物质量的认可。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质量异议后,同样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货物的质量验收,以该货物生产商的企业标准为依据,除非双方对验收标准另有书面约定。

当双方对质量验收发生争执并协商不成的,提交相关产品的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倘若还有异议,可再行向另一家机构申请复检。

五、结算

先款后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货物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1%。

2.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1%。

八、补充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争议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的修改和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20**年4月13日 20**年4月13日篇三:化妆品采购合同(范本)1. 供方送货:产品运输由供方负责办理,供方送至__,运费由

供方承担。

2. 供方代办运输:供方根据双方约定的协议代办运输,运费由需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供方,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需方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3.需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供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及时通知质量验收员验收产品。 第六条 付款方式

需方选择下述第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货款支付给供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日支付全部货款,计人民币______元。 2.分期付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货款全部的30%, 2.2 日前支付余款。

3.其他约定的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供方还应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需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4.需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需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5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定的打√,不选的打×。)

1.1 营业执照□ 1.2 税务登记证□1. 3 生产许可证书□ 1.4 卫生许可证□

1.5 印刷许可证□1.6 检疫证明□1.7 产地证明□

1.8 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1.9 有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1.10 产品质量标准文本□ 1.11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

2.本合同有效期自15 年 1 月___日起至 16年 1 月___日止。合同履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签章:_______ 供方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年______月___ 日

篇二:化妆品销售合同

化妆品销售协议

甲方:

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销售甲方提供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区域、期限

乙方同意在销售甲方提供的日化用品等产品,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二、产品销售

乙方须依法开展销售活动;销售产品的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有义务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调整销售。

三、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 万元。

四、货款及结算

乙方向甲方订货须向甲方预付货款的 作为定金,余额按月结算,每月末的最后三日为货款结算日。

五、验收:

乙方在收到货物时须及时清点验收,确定产品品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验收时若发现数量、规格、包装不符,必须在两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可以传真方式),否则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六、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移交货款或甲方逾期支付佣金的,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七、竞业禁止

1 |

乙方不得代理或销售与代销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本协议订立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协议在 订立;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2 |

篇三:化妆品购销合同

篇一:化妆品销售合同

化妆品销售协议

甲方:

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销售甲方提供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区域、期限

乙方同意在销售甲方提供的日化用品等产品,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二、产品销售

乙方须依法开展销售活动;销售产品的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有义务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调整销售。

三、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 万元。

四、货款及结算

乙方向甲方订货须向甲方预付货款的 作为定金,余额按月结算,每月末的最后三日为货款结算日。

五、验收:

乙方在收到货物时须及时清点验收,确定产品品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验收时若发现数量、规格、包装不符,必须在两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可以传真方式),否则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六、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移交货款或甲方逾期支付佣金的,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七、竞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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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不得代理或销售与代销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本协议订立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协议在 订立;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2 |篇二:化妆品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供货方(甲方): 鄂托克旗韩雅化妆品店

购货方(乙方): 鄂托克旗李梅商贸有限公司

为更好发展业务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订单的下达和确认

甲方接到乙方的订货申请后,以传真形式把本合同发给乙方,乙方确认无误并签名盖章回传,甲方收到后按合同约定安排送货。

二、货物相关信息(可以另加订单或其他附件说明)

三、交收货约定

1.履约地:昆明市。

2.交货时间: 20**年4月16 前。

3.交货地点:货发至乙方指定地点(昆明市内),运费由甲方负责。

4.装卸责任及风险承担: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约定交货地点;货物到达约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卸货过程中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5.乙方或其收货人员应在甲方的送货清单上,加盖有效的收货章和签名,并注明签收时间。

四、货物的质量验收和质量异议

乙方需在签收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货物的质量检验,如对货物的质量存在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超过七个工作日仍未提出则视为已经对本批货物质量的认可。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质量异议后,同样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货物的质量验收,以该货物生产商的企业标准为依据,除非双方对验收标准另有书面约定。

当双方对质量验收发生争执并协商不成的,提交相关产品的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倘若还有异议,可再行向另一家机构申请复检。

五、结算

先款后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货物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1%。

2.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1%。

八、补充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争议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的修改和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20**年4月13日 20**年4月13日篇三:20**年化妆品购销合同

20**年化妆品购销合同

甲方:孙延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杨永刚(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河南省林州市,经营相宜本草品牌化妆品,店名:贵夫人化妆品店。法代定代表人:杨永刚。

二、合作时间:20**年5月1日至20**年5月1日甲方按照全国统一零售价的5折购货给乙方 ,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三、本次进货额度为人民币(大写)柒拾万元整,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五日内给甲方汇款,否则合同作废。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期满,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所处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乙方: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纬四路12号地址: 开户行:农村信用社 卡号:622991 119 100 957 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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