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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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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CZ/7.7ES-0车辆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日常管理:

2.1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由综合办统一管理;

2.2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综合办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2.3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派车单”,经分管总经理签字后交综合办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2.4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

2.5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2.6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使用文明用语;

2.7上班时间内司机未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有事确需离开公司时要告知综合办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凭《出门证》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综合办报到,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2.8驾驶员对综合办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随叫随到;

2.9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综合办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2.10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在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或车库;

2.11下班后,就将车辆关门、关窗、上锁后停放在规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

2.12驾驶员应对各级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保密;

2.13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行政;

2.14公司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和私人用车必须经分管总经理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其它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安全管理

3.1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3.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3.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3.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3.6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年检,以保证其尾气排放符合规定的要求。

维修管理

4.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批准后方可维修,由综合办会同财务部负责结算维修费,车辆大修须经综合办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办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4.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人员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4.3驾驶员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一切由驾驶员承担。

油料管理

5.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

5.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300公里以上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综合办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否则,油款一律不予以报销;

5.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5.4驾驶员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每日填写“行车记录表”,综合办则据“派车单”与“行车记录表”每月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行车记录表”(见附表二)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应由驾驶员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油料费。

奖惩办法

6.1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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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6.2.1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年度安全奖,事故情节严重者,扣发比例由总经办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岗处理;

6.2.2驾驶员擅自出车,一经发现罚款50元,如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待岗处理;

6.2.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一经发现罚款50元,如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待岗处理;

6.2.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每发现一次扣罚20元,造成被盗、损坏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6.2.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规则,违规驾驶,闯红灯等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处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2.6驾驶员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100元,期间发生不良后果则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6.2.7驾驶员无故私自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待岗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6.2.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附则

7.1综合办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2本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解释,自发布自之日起执行。

篇2:车辆补贴管理制度

篇一:车辆补贴管理制度

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

1.2.1.适用于该办法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2.1.1.总监及部门主管以上岗位。

1.2.1.2.自购私人车辆自驾。

1.2.1.3.公司配备车辆自驾。

1.3.权责范围

1.3.1.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草拟。

1.3.2. 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定义

2.1.定额型补贴:符合享受的基本条件,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并通过审批后,按月享受的固定金额补贴。

2.2非固定型补贴:因业务需要,外出公干使用私人所属车辆时,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说明外出原因、地点、时间等资料;每次出车时,填写《车辆使用记录表》,事务结束后,交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计算补贴里程数后报销领取。领取定额型补贴的人员,不得再申请非固定型补贴。

3.0内容

3.1补贴标准

3.1.1定额性补贴

3.1.1.1补贴内容补贴内容主要包括自驾车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和停车费;

3.1.1.2享受该补贴者原则上不再享受报销市内公共交费用,但不方便自驾车进行公干时经董事长审核后可以报销交通费,但报销时必须在发票背面注明事由。

3.1.1.3公司配车补贴标准:

3.1.1.4自购车补贴标准:

3.1.1.5由于经营工作特殊需要,可适当调整补贴标准。

3.1.2非固定型补贴

3.1.2.1补贴内容只包括自驾车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和停车费;

3.1.2.2路桥费和停车费实报实销,油费根据实际行驶里程数进行报销,补贴不论车型,标准8升/百公里,93#油的当前价格计算。

3.1.2.3享受该补贴的人员,享受补贴期间的本市区内交通费不予以报销

3.2补贴形式

3.2.1定额型补贴实行按月补贴形式。每月补贴在下月前5个工作日内进行,每月凭费用发票报销,单独记账,超过补贴定额后不再报销,总报销费未超过定额的年底一次性补齐,逾期不予以报销。享受定额型补贴的人员,每次加油时,须在加油发票背面注明当前车辆里程数及加油时间(年/月/日/时),路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背面须注明事由,否则不予以报销。因工作需要出差长途等特殊情况另行审批。

3.2.2非固定型补贴在事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享受补贴者凭专用加油发票及相关路桥费、停车费等票据报销,报销时报销单后需附填写完整的《车辆使用记录表》,经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计算补贴里程数后方可报销,补贴期以外的票据不予以报销。

3.3约束条款

3.3.1严厉禁止拿他人的油费、路桥费或停车费发票报销,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取消其补贴资格并予以1000元罚款。

3.3.2公司配置车辆的在使用过程中,违章罚款由使用者承担。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承担50%;

3.3.3所有享受公司补贴的人员,不得派用公司车辆(出差接送除外)。

4.附则

4.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

4.2.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4.3本规定自20**年0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

篇二:公司车辆交通费补贴管理办法(20**)

公司车辆交通费补贴管理办法(20**)

一、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满足企业员工工作用车的需求、完善公司福利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明确车辆使用及其相关费用的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公司主管级以上正式员工; 三、使用规定 :

1、 报销目标车辆为以员工本人名义购买的车辆,并将相关手续递(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交行政部备案。

2、 享有公司油费补助的员工应保证本车辆为亲自驾驶、供白天上班及外出办公时使用,不得将车辆私自转至他人使用。

3、 享有油费补助的员工将不再享有市内交通补助费用和办公车费报销,如遇市外、省外出差,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

4、请假天数≥3天,在财务核定的最终报销金额基础上,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 四、报销事项:

1、补助以本车当月使用的油票单据为报销依据,不超过补助上限金额,对于非当月单据,不予以报销。

2、 每月1-5日为上月1-31日油费补助报销时间。 3、油费补助每月以报销形式进行现金补助。 五、补贴相关细则

补贴是一种公司行为,是公司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外出办公各项耗费,及上下班发生的各项耗费进行一定程度的资金补给,而非对其所发生全部耗费进行实报实销; 1、 补贴原则:

补贴具有职级差别,只有具有相应职级才可享有相应补贴。 2、 补贴职级确定:

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部门主管均按公司任命

确定补贴级别。 3、 补贴规定:

3.1 公司在职员工按确定的相应职级执行车辆补贴待遇;

3.2 现有公司按职级可享受补贴待遇且已有私人车辆的管理人员,可依照本补贴办

法按级享受补贴待遇(外出办理公务,不可申请公务车,应自行解决交通); 3.3现有公司按职级可享受补贴待遇且无私人车辆的管理人员,不可依照本补贴办法按级享受补贴待遇。(外出办理公务的,可申请公务车); 4、 补贴标准 (见附表)

附表1:

车辆月补贴标准表

附:福州各房地产油费补助标准

篇三:车辆补贴管理办法_讨论稿

车辆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工作效率,逐步丰富和完善公司福利政策,增强公司凝聚力,对公司办公室车辆及内部员工自购机动车辆,用于办公用途的车辆安全、日常调度、费用归属进行明确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 2 适用于本制度的员工必须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1)、本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中层(含副职)以上管理人员;

(2)、车辆规费及保险手续完备并主要为公司上下班及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每周达3次以上);

(3)、特殊岗位且必须用车办理公务的; (4)、在行政综合办公室登记,并与公司签订《自购车辆补贴协议》。

第三条: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现有车辆的处置:

1、车辆行驶里程在两万公里以内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车辆,公司员工可按原车价60%的比例获得该车辆的产权;

2、车辆行驶里程在两万公里以上10万公里以内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的车辆,公司员工可按原车价40%的比例获得该车辆的产权;

3、不执行以上两条规定的中层(含副职)以上管理人员,仍可驾驶现有车辆,当车辆行驶里程超过10万公里或使用年限超过五年的公司自行处置;

第四条:公司内部员工自购机动车辆,用于办公用途的费用归属。

3、职责

3.1 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车辆补贴福利制度流程等的制定、更新及管理,确保本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负责相关资格适用性的核实、协议签订。

3.2 财务部负责相关资格适用性的审核,各类补贴的发放、报销,并对补贴费用单独设立帐户进行管理。

4、工作程序

4.1 申请及审批

4.1.1符合四项基本条件的助理/主管级以上(含助理/主管级)员工,本人填写《自购机动车辆补贴申请审批表》、《私车公用月度补贴申请审批表》经部门经理、所属副总初步审核,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复核通过后,呈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4.1.2 行政人力资源部按核准后的审批表,与申请人签订《自购车辆补贴协议》后,申请人持《自购机动车辆补贴申请审批表》、《私车公用月度补贴申请审批表》、《自购车辆补贴协议》向财务部办理购车补贴款及列帐手续,根据员工职级按补贴定额享受一次性购车A类补贴及月度用车B类补贴。所购车辆所有权归个人。购车后一个月内购车人需将购车合同、车辆规费、保险缴纳材料交行政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备案。

4.1.3 对符合基本条件(已有自购车辆)但未享受车辆补贴的人员,可申请享受月度用车B类补贴。(申请流程同4.1.1、4.1.2)

4.1.4 购车补贴在补贴合同期内只能享受一次,期间若发生申请人换购车辆情况,可以

享受职务对应的一次性购车补贴与原享受的补贴差。

4.1.5 月度用车B类补贴已含驾驶员开车补贴、车辆需缴纳的路桥通行年费、日常路桥费、保险费、车辆运行的汽油费、一切维修保养的费用。

4.1.6 标准如下表:

全,在因公长途出差情况下,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由当事人承担70%,公司承担30%。衡阳市区内行车违规,一律由驾驶人自行承担违规责任。

4.2.2 长途因公用车时,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开具《派车单》,出车回来后,驾驶人员应在《行车日志》上如实填写出车里程数,并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如遇特殊情况,则应在事后两日内及时补填《派车单》。

4.2.3 长途因公用车出差费用的报销:行政人员按出差2地间实际距离上网核查,如新浪地图、百度地图等,与《行车日志》进行比对,差异超过10%,不予报销。

4.2.4 以上车辆补贴均计入各部门的费用中,享受该补贴的人员不再享受出差地交通费用报销及相关交通补贴。

4.2.5 属私车公用车辆,必须按时向车辆管理部门交纳相关规费及车辆保险,车辆一切规费及相关保险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每年需将相关证明材料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核查备案。

第二条 4.2.6 享受补贴的车辆一般由本人驾驶,不设专职司机,享受车辆补贴人员外出办理公务,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公车。因公长途外出确有需要,由行政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三条公司车辆补贴管理执行“限额控制,费用节约,按标准补贴”的

原则。

第四条车辆补贴标准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集团规定,配置一定标准的公务车,集团车辆改制之前,车辆费用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实报实销,集团车辆改制后,执行集团车改规定。

2、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集团车辆改制之前,补贴标准为:1600元/月;集团车辆改制后,执行集团车改规定。

3、公司经营管理部、动迁安置部正职(含副职)补贴标准1400元/月,高职务人员兼任底职务岗位的,执行高职务的补贴标准;

4、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公司其他部门正职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

高职务人员兼任底职务岗位的,执行高职务的补贴标准;

5、公司其他部门副职、分公司部门正职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

6、除公司统一配置的公务车外,其他享受车辆补贴的人员,需提供自有车辆产权证明(本人或配偶所有),无车人员或不能提供自有车辆产权证明的人员,按上述补贴标准的40%予以补贴。

第五条 车辆的管理

1、享受车辆补贴的非公务车辆,必须在公司办公室备案,备案的资料包括:车辆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产权非本人的,需提供产权人与本人的关系证明,或者产权人委托本人长期使用的证明,如:结婚证复印件、车辆使用委托书)、购车发票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复印件、交强险发票复印件(有效期内)、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

2、不能完整提供车辆备案资料的,视同无车,执行无车人员的车辆补贴标准。

3、凡在公司备案享受全额车辆补贴的人员,必须保障本部门及本人日常工作用车,公司办公室不再给该部门派发车辆,如一年内发生3次因无车而影响正常工作的,从第三次发生的次月起连续24个月,执行无车人员的车辆补贴标准。

4、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购置自有车辆,目前无车人员购买车辆后,且及时到公司办公室的,从备案的当月起,享受相应标准的全额车辆补贴。

5、无车人员和部门的工作用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派车,特殊情况下,办公室可调用公司备案的车辆。

6、公司有重大集体活动时,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所有备案的车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

第六条 车辆费用的管理

1、公司统一配备的公务车由所在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费用在严格管

理的前提下据实按票报销。

2、非公司统一配备的其它车辆所产生的费用,按级别实行补贴,不再全额报销包括燃油、维修、过路、过桥、年检、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3、公司安排长途出车的,由公司承担燃油、过路费等相关费用,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4、所有车辆的违章罚款,均由驾驶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第七条 报销管理

1、符合补贴条件的所有人员均实行据票报销制,不得发放现金。

2、月补贴报销票据包括由车辆所产生的:燃油、维修、过路、过桥、年检等费用的所有票据以及出租车票等,根据财务规定,报销票据的日期要求在报销当月之前两个月的期限内,为有效票据,超期作废。

3、补贴报销按部门及个人实行“总额控制,每月一结”,票据总额超过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限额报销,票据总额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票据金额报销。

4、享受车辆补贴人员由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本人承担。

5、报销时间:每月20日-25日,按时报销,过期不补,超过规定报销时间的,视同本人放弃当月车辆补贴,公司不再予以报销。

6、报销的审批流程:享受车辆补贴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公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报销。

第八条 附则

1、2、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原公司颁布的相关制度和办法以及相关单项申请和报告同时废止。

篇3:工业经济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工业经济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1、学校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的日常管理,按日对驾驶员进行考勤;

  2、学校车辆应首先确保公务用车及职工通勤,用车应先经办公室报领导批准,统一安排,其他任何人无权私自调用车辆;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因私自出车造成的后果,除责任自负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薪、停职或解聘处分;

  3、燃油由办公室购卡统一充值,每月记录行驶里程及加油数量,按月统计油耗,发现超支严重追究驾驶员责任;

  4、驾驶员要认真记录好加油数量及对应的行驶里程表,月底统一报办公室统计;

  5、办公室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严格考核;一年内无责任事故给予一定奖励,安全意识不足、安全知识不达标禁止上路;

  6、凡车辆保养、维修、更换配件等,由驾驶员申报,由定点维修单位造出预算,交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指定修车店修理;

  7、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因个人责任违反交通规则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8、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定期清洗车辆,做到车外无灰尘,车内卫生整洁;

  9、平时要加强车辆保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并做到小故障不过夜,大故障及时修理;

  10、教职工上下班专车及校长专车停放北校区,其他车辆停放南校区,驾驶员要做好车辆入库及保管工作,确保停车安全;

  11、招生期间车辆由招办和办公室协调解决,燃油费用计入招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