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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货款银行卡结算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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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货款银行卡结算协议

附件1:《代收货款银行卡结算客户申请表及协议》

编号:JIAYI-CJ0804-040

代收货款银行卡结算协议

友情提示:

以下信息必须由客户本人亲自填写,请务必用正楷字填写,尤其是银行账号、开户人、开户行等重要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代收货款发放错误将由客户本人承担责任!

甲方:某某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全称或个人实名)

关于乙方委托甲方运输货物并代收货款之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信息:

持卡人姓名

VIP服务卡号

开户行

请在相应栏划√:

建行()

农行()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齐鲁银行()

工商()

中国银行()

其他银行请填写: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方式一

联系方式二

单位名称

(如果是单位请填写并盖章)

所需服务

短信通知()

寄送账单()

受理连锁店

连锁店财务

2、协议条款: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将代收货款存入上述基本信息中指定银行帐户;

2、方仅是接受乙方委托,代表乙方收取应由乙方收取的款项,乙方因运输货物与第三人发生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委托甲方代收货款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3、甲方给乙方编制的服务卡号见基本信息中“VIP服务卡号”,乙方委托甲方代收货款时,乙方每次发货时须清楚、准确的把服务卡号写在佳怡运单指定位置上,如客户自己写错等造成得经济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4、为保证银行账户、VIP服务卡号的严谨性,同一张银行账户只能对应一张VIP服务卡号;

5、VIP服务卡工本费资费标准:佳怡龙卡/齐鲁物流卡/浦发银行卡免费,其余银行卡收取五元/张VIP服务卡工本费。

6、甲方不为下列货物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军火和武器;盗版软件和音像制品;赝品;非法药品;禁运物品;人类或动物遗体和器官;在经济上或操作上不适合运输的货物;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品。另外,乙方不得对以下货物运输或者在商品内夹带下列物品:(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运输的物品;(二)*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五)容易腐烂的物品;(六)各种活的动物;(七)各种货币;(八)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被配送的商品、设备的物品。

7、货款代收和支付(一)

甲方将乙方货物交于乙方指定的收货方,并代乙方向乙方指定的收货方收取相应货款。乙方指定的收货方在签收货物之前,应先交付货款予甲方或其连锁机构。

乙方有义务通知其指定的收货方先付款后签收货物,若乙方指定的收货方拒绝先付款后签收货物,甲方需将货物退还乙方,乙方需承担往返运费和仓储费。(二)

甲方不承担在向乙方提供代收货款服务成功,即从乙方指定收货人收取货款至结算支付与乙方期间所发生的货币贬值风险,同时也不向乙方支付代收货款所产生的利息。

8、甲方在网站上提供强大的查询和打印帐单的功能,乙方应定期、主动、及时的对网站提供的帐单与银行存折结算的信息进行核实,如有异议在第一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查询申请,对核实后的数据予以确认。甲方可提供自发货日期3个月内的查询核对工作,对逾期3个月以上的代收款结算数据,如乙方逾期未主动查询或提出异议的,甲方认定乙方已确认上述款项结算完毕。

9、乙方持有的甲方运单客户联,仅作为乙方同网上数据、银行存折核对的辅助凭据,不作为界定甲乙双方代收款是否结算的原始凭证。

10、乙方委托甲方收取的款项,并不代表乙方委托甲方运输的货物的价值。乙方在委托甲方运输过程中,可以选择甲方提供的货物保险或保价运输(易碎品、包装不合行业要求标准、无包装的货物除外)。乙方如选择货物保险,

应按保险公司规定的费率来缴纳保费,由甲方代收;乙方如作保价运输,应按甲方运单背面的保价运输保费的收取标准来支付保费。若投保货物出现损坏,甲方将按托运货物的实际损失赔付,但最高不高于保价额。乙方托运货物不含保价时,若出现索赔事项,甲方将按佳怡物流运单上的运输条款处理。

11、乙方户名银行卡归乙方支配,甲方对错打资金索回无效时,甲方有权力扣回或暂时冻结乙方账户中其它客户因写错服务卡号错打入乙方帐户的款项或暂时冻结乙方账户,但事后有义务告之乙方

12、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账号,乙方变更帐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前期使用的账号、编号才算作废,甲方对乙方变更的账号予以认可并重新编号;同时,如乙方未经甲方认可擅自变更账号者无效,甲方不对乙方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13、乙方“佳怡银行卡”挂失、冲磁、解锁,需及时填写统一格式的授权书,并委托甲方全权代位办理。(授权书附后)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修改或补充协议内容。当进行修改或补充时,甲、乙双方将再次确认是否接受修改或补充后的条款并受其约束。如果乙方不愿受修改或补充后的条款约束,乙方必须结束本协议的使用。

15、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纠纷,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提交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处理。

16、甲乙双方佳怡银行卡的结算业务,应同时遵守佳怡银行卡的相关协议规定。

甲方:某某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确认并按手印:*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年*月*日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

注意事项:以下为办理龙卡的填写项;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卡。

佳怡龙卡/齐鲁物流卡客户领卡签收:领卡人:

身份证号:(按手印)

篇2:产权分割共有协议

产权分割的共有协议

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共有房产或夫妻离婚、兄弟、婉妹分家所发生的产权劈分。产权分割后,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才能取得合法产权。

1.协议分割

分割共有物,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这与处分共有财产和对共有财产作重大修缮不同。

分割协议不仅在共有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将其分得部分让与第三人,该协议对第三人也有约束力。

2.裁判分割

(1)起诉要件

①对按份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其结果是共有关系消灭,对共同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虽不消灭共有关系,但对全体共有人都有厉害关系,因此该诉讼为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有人都应该参加到诉讼中来。②原告须有分割请求权。

(2)裁判分割的具体分割方法

①实物分割

共有人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②变价分割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③折价分割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予以分割。这里规定的折价分割,是指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取得共有财产,对其他共有人给予金钱,或者实物,或者金钱+实物。采取这种方式分割共有财产,首先要评估共有财产的价值,最好由中介机构进行,然后才能进行折价分割共有财产。

云彪和黄欣自愿协议离婚后,签订《协议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估价250000元一栋楼房,由男方王云彪放弃房产权,并接受女方黄欣付给100000元作为房屋补偿款,而黄欣接收房屋产权并负责还清住房贷款58981.51元。房屋转到黄欣名下不久,黄欣就将该楼房作价452800元出售给他人。之后,王云彪将黄欣诉诸法院。

王云彪诉称:双方原先签订的《协议书》对房屋的估价为250000元,但其实际价值约为450000万,价值增值数额达200000元之多。出现重大的误解,不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而被告黄欣由此不当获利200000元,应当返还原告房屋款100000元。为此特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原、被告签订的《协议书》条款;依法重新分割原被告共同所有的1598号楼房,将房屋款100000补偿给原告。

2月6日上午,隆林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王云彪的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王云彪与黄欣原为夫妻关系,因夫妻感情破裂,20**年10月11日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书后离婚。双方在20**年10月11日的离婚协议书中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了约定,其中约定将位于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1598号一栋四层楼房出售,所得房款还清债务后留下20000元给孩子,余下房款双方平分。后由于各种原因,该房一直未能卖出,双方就该房的处理一直在协商解决处理方法。20**年初,黄欣提出由一方要房,但要房方必须补偿给另一方人民币100000元及偿还住房贷款的处理方案,并由王云彪作出选择。

王云彪经过考虑后同意由黄欣要房屋。20**年6月14日,王云彪作为甲方,黄欣作为乙方,签订了协议书,就1598号楼房的分割进行了约定。《协议书》第二条约定,本着甲方利益优先的原则由甲方优先选择,甲方经过六个月的考虑后主动放弃要房子,并愿意接受乙方付给100000元人民币的房屋补偿款。协议并约定了由黄欣负责还清住房贷款58981.51元,并先支付30000元给王云彪,待房产过户到黄欣的名下后20日内,黄欣将全部房屋补偿款等共82460元付清给王云彪。协议签订后,20**年6月15日,黄欣提前归还完1598号楼房的房屋贷款58981.51元,同年6月19日,王云彪和黄欣办理房屋登记变更手续,将1598号房产变更登记到黄欣名下,同年7月21日黄欣向信用社贷款150000元,用于支付给王云彪的补偿款等,同年7月25日,黄欣将协议约定的房屋补偿款余额82460元支付给王云彪,,原告并出具收条,注明收到最后一笔房屋补偿款。同年8月至9月间,黄欣将该房作价452800元出售给他人。

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0**年6月14日原被告所签订的《协议书》,是原被告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的形式及内容并无违反法律,协议在原被告签字后依法成立并产生合同效力。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原告认为该协议在签订是由于对房屋价值的估判错误存在重大误解,而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协议,是其对法律赋予的权利的行使。原告主张在协议签订时对所分割的房屋价值判断偏低,是重大误解而显失公平。经查,原被告在签订协议时,确实是将1598号楼房作价250000进行分割。但在协议签订前,经过双方充分的协商,并由原告在同等条件下先选择是否要房,被告在经过长达六个月的考虑后作出合同承诺,在协议签订的过程和形式上,原告始终处于主动地位,并无欺诈、胁迫以及乘人之危等可撤销的情形。

而且协议的向对方在获得房屋产权的同时,更需要承担支付给对方100000元的补偿和归还房屋贷款58981.51元的义务,并承担房屋贬值的风险,故法院认为该协议并无显失公平之处。后被告以高于《协议书》估判的价格转卖房屋,是原告权衡后选择少承担风险的原因以及20**年期间全国范围内房地产价值升值幅度较大的因素造成的结果。因此原告主张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请求法院撤销协议,,并重新分割1598号房产,与事实不符,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予支持。

篇3:禁业限制协议误区:保密费不等同补偿金

禁业限制协议误区:保密费不等于补偿金

有一些拥有核心技术的公司为了防止离职员工泄密,会与员工签订禁业限制协议,对员工进行一定的限制,以保护自身的竞争力。在禁业限制中,有一些误区需要规避。

案情简介

两年前,某科技公司与其技术人员小李签订了一份禁业限制协议,约定他如果离开了公司,2年内不得自营同类业务,也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企业工作,否则将承担违约金和经济赔偿责任。去年开始,公司在小李的每月工资中增加500元,作为“保密费”并按月发放。今年,小李辞职,跳槽到另外一家科技企业上班。公司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小李立刻与该科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案件分析

该案中有两个关键性概念:禁业限制协议和保密费。公司是否可以因支付保密费而对小李跳槽到同行加以限制呢?

我们首先要明确,禁业限制协议对应的是“禁业限制补偿金”,而“保密费”是与保密协议相对应的。实践中,用人单位常常混淆“禁业限制”与“保密”这两个不同的概念。

保密,简单说就是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法律规定员工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也就是说,保密是员工的法定义务。员工如果违反法定的保密义务,轻者构成民事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主要是赔偿损失),重者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最多要处7年有期徒刑。因此,从法理上讲,用人单位并不需要向员工支付保密费。但是,在管理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向员工支付保密费。这种保密费,属于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津贴、补贴等福利,而跟禁业限制没有关系。所以说,这个案例中的500元保密费,不能起到要求员工承担禁业限制义务的作用。

禁业限制,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事上述营业活动。对于禁业限制的规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针对普通员工在职期间的禁业限制,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用人单位与员工的约定。对于在职期间的禁业限制,用人单位是无须支付禁业限制补偿金的。

第二,对于员工离职后的禁业限制,因员工离职后不再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因此必须要由用人单位与员工来约定,这是离职后与在职期间的禁业限制的最大不同。

第三,禁业限制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两年。

第四,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禁业限制的同时必须与员工依法约定并支付一定的禁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第五,禁业限制,限制的是员工离职后的择业权,因此对员工的补偿应该发生在员工离职之后。

第六,有关禁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均没有明确约定,一般以双方约定为原则,但有些省市对禁业限制补偿金规定了下限,地方有规定的,须按地方规定的标准执行。比如说,江苏的规定是每年的禁业限制补偿金不得低于员工在职期间年薪的1/3,而北京规定是1/2,深圳更高,规定的是2/3。在上海则规定,由用人单为和员工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将由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禁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目前,上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掌握的禁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尺度为年薪的20%—30%。

第七,禁业限制中,员工不能就业的单位,法律也做了规定,仅限于同行中有竞争的公司或者与公司有竞争性的营业活动。

第八,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约定禁业限制的同时,也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对于违约金的上下限,法律没有规定。

回到本案例中,用人单位是肯定会在仲裁中败下阵来的。公司在这里犯了两个错误,一是混淆了禁业限制和保密这两个概念,导致了禁业限制协议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发出去的保密费要不回来。二是把禁业限制补偿金的发放时间搞错了,公司在员工离职前发放的补偿金是无效的。

篇4:农村土地转让协议

20**年农村土地转让协议[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出租车承包经营协议

出租车承包经营协议

甲方(所有人):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享有陕ET___

的所有权及经营权,现将此车租赁给乙方从事出租车营运,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乙方付甲方租金暂定为___

元/月,租金在承包期内以市场调整而变动。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

元风险押金。租金每月十日前交清。甲方交给乙方的车辆随车及附属设备有:⑴证件:行驶证、经营许证、营运证、保险卡。⑵附属设备:出租车顶灯、出租车计价器、座备胎。乙方承包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及驾驶证、资格证,并将以上证件复印提供甲方及所属公司。

2、甲乙双方协商此车在乙方租车期内养路费、公司服务费、管理费,车辆保险费、工商费、税收由甲方承担,所用燃料由乙方承担。如因行政机关原因需对车辆进行审验、集中,及公司和政府行为需要停运时,乙方应协助甲方配合行政机关及公司统一行动,但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天,超过两天以上的承包费用从月租包费中按天扣除。

3、乙方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

5、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单项车损在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者,乙方必须支付甲方事故车损款30%做为车损补偿(甲方可从押金中扣除),单项车损20000元以上者乙方赔偿一辆新车(新车挂户费由甲方负责),旧车归乙方所有。乙方必须保证车辆承包期间车上设施完整,如发生盗抢、丢失等情况,由乙方按市场行情予以赔偿并办理手续,并在15日内向甲方赔偿1万元,且此款于保险公司理赔款无关。

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担所有维修费用。车辆行驶满5000公里,乙方必须同甲方共同监督下换发动机油、三滤,齿轮油每满10000公里时换。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车辆对外分包、转包,分包、转包人与乙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不得将车辆交予其他人驾驶,如发现乙方有不爱惜车辆情况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

8、本协议规定承包期满十日前,乙方必须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长承包时间,或者承包期满后解除合同。甲方如需转让该车辆,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随时有买卖权。

9、甲方在承包期满后,乙方将车辆归还时对车辆验收合格,并确认乙方未拖欠承包费、修理费、违章违法行为及没有其它经济纠纷时,于15日后将押金退还乙方。

10、车辆状况,车型:

,车牌号______,登记日期___年__月__日,行驶里程___公里,审验至___年

__月,表无任何划痕,各种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保险有:□车损

□第三者

□车上人员

□交强险

11、政府各种补贴(包括燃油补贴)由甲方领取,与乙方无关。

12、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印):

甲方(签字按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