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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财务管理,加强,规范,通知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收集整理了以下加强和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有关问题通知,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加强和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司本部、下属公司(双溪湖、绿龙、嗣弘)及合作社(荣林、荣福)、自贡办事处:(以下简称各部门)

近年来,随着新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内部控制规范的发布实施,很多公司在加强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弘鑫农业仍存在财务决策机制不健全、内控制度不完善、财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给公司的健康发展带来隐患,甚至造成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财务通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财务管理是公司管理的核心和中心环节。加强公司的科学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是公司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贪污和防范风险的制度性、机制性措施。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要按照统一的财务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确保财务管理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公开透明、监督有力。

二、健全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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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决策制度是公司财务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决策的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各部门要按照公司本部的要求,根据《公司财务通则》有关重大财务事项范围的规定,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具体确定本公司筹资、投资、担保、捐赠、大额资金调动和使用、工程项目、资产采购、资产处置、债务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的标准、内容,健全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制度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所有重大财务事项,应由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方案,经过财务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后,按公司内部有关程序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审议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必须作出会议纪要,任何个人不得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公司分管财务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必须出席总经理办公会等相关财务管理重大事项的会议。属于审批、核准的重大财务事项,须报经股东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其中,大额资金的调动使用,要实行法定代表人、分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下同)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联签制度;对外提供担保,要经公司本部审批后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各部门一般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并规范使用担保专用章。

三、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将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和权属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营运安全高效、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一)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和制度。要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印发的《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要求,围绕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等六大财务管理要素,按照“规范、有效、真实”的原则,对现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办法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针对存在的空白点和薄弱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制度的时效性。紧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建立责权分明、规章健全、运作有序、制约有效的财务内控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和权限,形成财务岗位职责分明、财务活动环环相扣的内控管理运行模式。同时,要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步伐(ERP),将财务活动运行各环节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利用信息系统及时有效地规范和约束财务行为。

(二)严格财务授权批准控制。授权批准控制是指公司在处理财务会计业务时,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以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各部门要根据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运行模式,建立健全严格的授权批准体系,主要包括:一是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都应纳入授权批准的范围;二是根据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授权批准层次;三是明确被授权者的授权批准责任;四是规定每一类经济业务的审批程序等。

(三)建立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制度。内部控制评价是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发表的意见。各部门要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要求,规范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查找、分析内部控制缺陷,并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从设计和执行等全方位健全优化管控制度,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不断完善。加大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向股东报送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制度。

四、加强公司关键风险点和事项的财务管理

(一)加强资金调度控制管理。资金调度控制对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运行高效具有重要意义,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各部门要结合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建立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要严格实行资金预算管理,大额资金支出应纳入年度预算;超预算或无预算调度资金,要严格履行公司内部预算审批手续。支付、调度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证,按授权批准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采用网上银行支付的,授权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确保资金安全。

(二)严格银行账户和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要按照《商业银行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按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不得开立与公司经营业务无关的银行账户。所有银行账户的开立和销户都要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要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及时清理临时账户、长期未使用账户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详细报告公司和各部门的银行账户检查清理情况。要指定出纳人员以外的专人按规定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对银企对账单进行审签。要严格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和公章应分别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或确立印章使用的鉴别方式明确印章保管人员的责任,印章保管人员更换时,要相应启用新的印章并函告相关单位、机构。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三)存货采购及付款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存货采购申请、审批、执行、验收、付款程序。重要和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对大宗存货采购,应当采用招标方式。要完善付款流程,明确付款审核人的权限和责任,严格审核采购预算、合同、单据凭证、审批程序等内容,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货款支付。

(四)销售合同的财务审核和应收款项管理。要在公司法律部门对销售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基础上,实行财务监控,建立财务部门对销售合同进行经济性审核制度,有效防范经营风险。重大的销售合同要实行集体审议制度。要完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加强对销售、发货、收款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落实收账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五)商业票据管理。要加强商业票据管理,建立健全商业票据管理制度,明确商业票据的受理范围,规范票据受理、保管、转让、贴现、兑付等各环节管理流程,严格审查商业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票据欺诈和舞弊。

(六)工程项目管理。要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工程项目进行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必须实行集体决策。要全面梳理工程项目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规范工程立项、招标、造价、建设、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强化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控,防范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七)公司收入管理。要严格收入管理,一切收入都要及时入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得帐外设帐,不得私设“小金库”,要建立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工履行本公司职务或者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所取得的佣金、手续费、回扣、提成、返利等各项收入,归公司所有,必须按照《公司财务通则》的规定,纳入公司法定账簿核算,个人不得隐瞒、截留。

(八)严格财务开支界限和业务费用管理。要建立和完善职务消费管理制度,明确职务消费内容,划清职务消费和个人消费界限。要加强业务费用管理,在产品销售、提供劳务过程中,为了开拓市场、促进销售等目的发生的业务费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合同为依据,以公开明示的方式进行,严格履行内部审批及支付的手续,并在依法设立的账簿上明确如实记载。

(九)资产处置管理。以出售、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理资产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资产处置后,保证资产处理涉及的收入和费用及时入账,资金及时回收。公司要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处置资产和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暗箱处置资产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

公司要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为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要建立重要财务岗位人员定期轮换制度。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推行财务部门负责人委派制,明确并统一公司和权属公司的出纳、稽核、资金核算等财务岗位定期轮换制度。财务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任期不超过三年。二是要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财务监督职责。财务人员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有制止和纠正的义务;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对于损害公司资产权益的财务收支,单位负责人不予处理的,财务人员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财务人员既不制止和纠正,又不及时报告,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将同时追究有关财务人员的责任。三是要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财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财务会计事务,保证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四是要完善对财务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对于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财务人员,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财务人员,一经发现要调离财务会计工作岗位并追究责任。五是公司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违法办理财务会计事项。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公司本部下发的有关文件,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约束人,确保弘鑫农业持续良好的发展壮大。

四川弘鑫农业有限公司

篇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综合评价法实施规范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综合评价法实施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提高评标工作的科学性,鼓励采购先进技术和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第13号,以下称“13号令”),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综合评价法,是指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以下称“招标项目”)的具体需求,设定商务、技术、价格、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标准和权重,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中标人的一种评标方法。

第三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的,应当将综合评价法相关材料报商务部备案;使用国内资金及其他资金的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的,应当将综合评价法相关材料经相应的主管部门转报商务部备案。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原则

第四条

综合评价法适用于技术含量高、工艺或技术方案复杂的大型或成套设备招标项目。

第五条

采用综合评价法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科学合理、量化择优的原则。

第三章

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

综合评价法方案应当由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程序及定标原则等组成,并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公开。

第七条

综合评价法的评价内容应当包括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服务及其他方面。

商务、技术、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商务评价内容可以包括:资质、业绩、财务、交货期、付款条件及方式、质保期、其他商务合同条款等。

(二)技术评价内容可以包括:方案设计、工艺配置、功能要求、性能指标、项目管理、专业能力、项目实施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及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等。

(三)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可以包括:服务流程、故障维修、零配件供应、技术支持、培训方案等。

第八条

综合评价法应当对每一项评价内容赋予相应的权重,其中价格权重不得低于30%,技术权重不得高于60%。

第九条

综合评价法应当集中列明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重要条款(参数)(加注星号“*”的条款或参数,下同),并明确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条款(参数)的任何一条偏离将被视为实质性偏离,并导致废标。

第十条

对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综合评价法不得再将资格预审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作为评价内容;对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综合评价法应当明确规定资质、业绩和财务的相关指标获得最高评价分值的具体标准。

第十一条

综合评价法对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内容的评价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一)对只需要判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是否具有某项功能的指标,可以规定符合要求或具有功能即获得相应分值,反之则不得分。

(二)对可以明确量化的指标,可以规定各区间的对应分值,并根据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情况进行对照打分。

(三)对可以在投标人之间具体比较的指标,可以规定不同名次的对应分值,并根据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情况进行优劣排序后依次打分。

(四)对需要根据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情况进行计算打分的指标,应当规定相应的计算公式和方法。

(五)对总体设计、总体方案等无法量化比较的评价内容,可以采取两步评价方法:第一步,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确定投标人该项评价内容的优劣等级,根据优劣等级对应的分值算术平均后确定该投标人该项评价内容的平均等级;第二步,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人的平均等级,在对应的分值区间内打分。

评价方法应充分考虑每个评价指标所有可能的投标响应,且每一种可能的投标响应应当对应一个明确的分值,不得对应多个分值或分值区间,采用本条第(五)项所列方法的除外。

第十二条

综合评价法的价格评价应当符合低价优先、经济节约的原则,并明确规定评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人将获得价格评价的最高分值,价格评价的最大可能分值和最小可能分值应当分别为价格满分和0分。

第十三条

综合评价法应当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价过程及结果产生较大分歧时的处理原则与方法,包括: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评分结果出现差距时,应遵循以下调整原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项评分偏离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该成员的该项分值将被剔除,以其他未超出偏离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均值(称为“评分修正值”)替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项评分偏离均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则以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分项得分。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对综合排名及推荐中标结果存在分歧时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第十四条

综合评价法应当明确规定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得被确定为推荐中标人:

(一)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超过全体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平均值一定比例以上的;

(二)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平均值一定比例以上的。

本条第(一)、(二)项中所列的比例由招标文件具体规定,且第(一)项中所列的比例不得高于40%,第(二)项中所列的比例不得高于30%。

第四章

评价程序与规则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见附表1),判定并拒绝无效的和存在实质性偏离的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入综合评价阶段。

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综合评价法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独立打分,并分别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凡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标准不得作为加分或者减分的依据。

第十七条

价格评价应当遵循以下步骤依次进行:(1)算术修正;(2)计算投标声明(折扣/升降价)后的价格;(3)价格调整;(4)价格评分。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每位成员的评分进行汇总;每位成员在提交其独立出具的评价记录表(见附表2-1,2-2,2-3)后不得重新打分。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规范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每位成员的评分结果进行调整和修正。

第二十条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其商务、技术、价格、服务及其它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之和。

第二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并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第二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如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出现本规范第十四条列明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推荐综合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当次招标无效。

第二十三条

评标报告应当按照13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并详细载明综合评价得分的计算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格:评标委员会成员评价记录表、商务最终评分汇总表(见附表3-1)、技术最终评分汇总表(见附表3-2)、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最终评分汇总表(见附表3-3)、价格最终评分记录表(见附表4)、投标人最终评分汇总及排名表(见附表5)和评审意见表(见附表6)。

第二十四条

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评分记录表、汇总表等所有与评标相关的资料应当严格保密,并由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及时存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范所称相应的主管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新疆建设兵团、各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所称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且商务和技术均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所称均值,是指算术平均值。

第二十六条

重大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设备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的,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篇3:学生食堂炊事员职业道德规范

学生食堂炊事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二、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

三、学、赶先进,不断提高伙食质量,更好地为师生服务。

四、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卫生五四制”。

五、使用规范、文明服务用语,不讲脏话,品行端正。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自觉爱护公物,经常打扫和保持卫生整洁。

七、关心集体,尊师爱徒,礼貌待人,和睦相处,助人为乐。

华瑞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饮食服务中心

篇4:乡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乡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务、财经管理制度,财务人员要坚持按财经法律法规办事,认真执行乡党委、政府规定的财务制度。一切开支必须先报告,获准后方可开支,没有领导签字,财务上不得支付任何款项,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开支必须由经办人,报账员,纪委书记,乡长会签方可报销,车辆修理费、招待费超过1000元的支出,必须报党委书记审阅。重大开支由书记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审批。

2、根据工作需要由书记、乡长安排购置的物品由财务人员负责购买,根据领导的安排,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和支配,使用清单原则上每月一次分别由书记、乡长审核并签字;特殊情况,随时由书记、乡长审核签字。

3、机关所需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编制计划,报乡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和财务人员负责购买。大宗物品的采购须两人以上经手,要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办公室要建立严格的物品领用手续和分发记录。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任意购置物品,否则,不予报销。

4、干部办公室要妥善保管好室内的物品,各办公室的物品要造表登记,一式三份,一份由各办公室留底,另两份分别由办公室和财务室存档备查。

5、实行财务报告制度。每月按规定时间由财务人员将上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向书记汇报一次;根据乡长指示随时向乡长汇报。

6、加强水电管理,压缩水电费支出;加强通讯管理,不能因私事拨打长途电话。

7、干部职工借用公款公物必须经主要领导签批,3个月内必须偿还,否则,按挪用或贪污论处。

8、因公出差,出差两天以内的原则上财务室不借钱,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借钱的,经领导同意后,严格履行借支手续。

9、差旅费报销除严格按财政文件规定执行外,区内出差,只报往返路费,区外出差,不发下乡补助,按规定报销往返路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领导干部出差,按规定报销有关费用。报效实行一月一签,一季度报销一次,报销差旅费只限一处,不得重复报销,否则,按贪污论处;禁止随意在商店佘帐购物。文件材料以在政府打字室打印为主,严格控制在外打印、复印,凡必须在外打印、复印的文件材料必须事先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否则,谁经办谁出钱。

10、干部下乡补助按实际出勤天数和应发天数据实发放。机关后勤人员每月按25天发放,出勤不足25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其它特殊岗位(不含计划办)兼职人员的岗位津贴,按有关规定发放。

11、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认真把好财务关,为主要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篇5:通知写法范文

通知写法范文

(1)通知的概念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或聘用干部。通知大多属下行公文。

(2)通知的种类

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用于印发本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以及发布某些行政法规等。

指示性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某一项工作作出指示和安排,而根据公文内容又不必用“命令”或“指示”时,可使用这类通知。

知照性通知。用于告之各有关方面周知的事项等。这种通知发送对象广泛,对下级、平级均可发送。

事务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就某一具体事项布置工作,交待任务;同级机关及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就某一项具体工作的进行或某一具体问题的解决要求对方配合、协助办理等。

任免、聘用通知。用于任免或聘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等。

(3)通知的写作格式

通知的写作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不同类型的通知使用不同的写作方法。

A、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须把握三点:对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如“同意”、“原则同意”、“要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执行”、“参照执行”等;写明所印发、批转、转发文件的目的和意义;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后写明发文日期。

B、批示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由缘由、内容包括要求等部分组成。缘由要简洁明了,说理充分。内容要具体明确、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充分体现指示性通知的政策性、权威性、原则性。要求要切实可行,便于受文单位具体操作。

C、知照性通知的写法。这种通知使用广泛,体式多样,主要是根据通知的内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项。

D、事务性通知的写法。通常由发文缘由、具体任务、执行要求等组成。会议通知也属事务性通知的一种,但写法又与一般事务性通知有所不同。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般应写明召开会议的原因、目的、名称,通知对象,会议的时间、地点,需准备的材料等

E、任免、聘用通知的写法。一般只写决定任免、聘用的机关、依据,以及任免、聘用人员的具体职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