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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及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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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及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测量及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测量仪器是工程技术人员实施工程定位、放样的工具,测量仪器价值高、使用范围广泛,使用条件环境差,为加强管理,确保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由***负责测量仪器的使用、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掌握主要测量仪器动态,制定、修订测量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保养、报废制度。

3、由***负责检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掌握主要检验、试验设备动态,制定、修订测量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保养、报废制度。

4、购置的各种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应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选购具有权威部门颁发许可证的产品。对新购置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采购部门应与接收部门共同验收,并做好记录。

5、根据设备的使用规定,经指定的权威检验部门检测校准合格后,加以合格标识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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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检验、测量设备包括计量器具,按A、B、C级别分别控制和校准并按规定填写《计量器具检测记录》、《试验设备检测记录》;

7、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完整。

8、在岗计量人员、试验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9、保证检验、测量和试验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工作,如因温度、湿度、振动、隔音等环境影响,要采取措施,消除和减少环境对测试结果的影响到允许的范围内。

10、各种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使用前,应由操作人员自检,无异常情况方可使用,如有异常不准使用。自检情况应填写《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校准记录》。

11、对特殊、关键工序使用检测设备时,必须按规定自检,并填写《特殊、关键工序检验、测量、试验设备自检记录》。

12、所有在帐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计量设备均应加以明显标识。

a.绿色标签表示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注明有效期;

b.黄色标签表示自检合格的工具类设备和因部分功能下降而降级使用的设备;

c.红色标签表示不合格或暂停使用的设备(包括封存、报废)。

篇2:镇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城关镇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初一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小学生手册、准考证及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籍。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给予录入电脑档案,办理学籍,编列正式学号。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二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上缴县教育局。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用黑色钢笔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由教导处专用学籍档案柜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新生入学名册表;

()初中学生学籍簿(加盖区教育局学籍章);

()初中学生学籍卡;

()电脑档案材料。

、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

、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接受方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教导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考试与录取。学期初开学两天内安排申请转入的学生参加入学考试。根据考试成绩认定能够跟上教学进度适应我校学习的学生,可录取为试读生。

(4)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1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可劝退。

(5)办理学籍。新生顺利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教导处,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籍。

(6)在原学校休学或留级的学生不予接收。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转出

(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由家长写转学申请,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教导处主任或主管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转学证明书,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五、留级与跳级管理

1、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2、个别学生智力超常,各科成绩优秀,确有条件跳级学习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任课教师研究提出,经学校同意,报区教体局审批,允许跳级。跳级生一般在学年度开始时到新的班级学习。

六、毕业管理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少年,经考察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区教体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七、请假管理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意见,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八、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考试,全部学生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2、期中、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4、对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较好发展的学生,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初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在毕业时,学校应发给“优秀学生”奖状和证书。

5、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学科类奖励的由教导处主任审核,教学校长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由政教处审核,德育校长批准。

九、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篇3: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要求

1.建立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制度和相关措施,发现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处。一旦发生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本科室主任和医务或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2.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免疫接种。工作人员患传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期间应暂时离开直接触病人和无菌物品的工作岗位。

进行消毒工作的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燃烧;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气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有毒有害消毒气体的泄露,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使用。对环氧乙烷灭菌及低温等离子灭菌还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

(4)液体化学消毒剂:

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粘膜的损伤。

(5)使用和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的刺、割等伤害。

3.医院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工作时间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和外环境。

4.放射性防护要求: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放射性防护有关知识,按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护。一旦发生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按照医院关于“放射事故医学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5.生物安全防护要求:按照医院关于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坚持按需防护的原则

1.基本防护基本要求:适用对象:在医院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如:白大衣、工作裤、隔离衣、工作鞋、工作帽和医用口罩等。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2.加强防护基本要求: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物操作的医、护、技人员;进入传染病区的医、护、技及相关工作人员;可能接触传染性或感染性病的人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有创操作的医务人员等。

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根据诊疗的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

隔离衣:一般在进行有创操作或进入传染病区时使用。

防护镜:一般在进行可能被病人体液喷溅操作时或进入有特殊传播途径的传染病区时使用。

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一般在进行有创操作或进入呼吸道传染病区时使用。

手套:一般在进行有创操作、医务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血液可能污染时使用。

面罩:一般在有可能被病人体液、血液、分泌物喷溅面部时使用。

防护要求:医务人员认真评估医疗活动的危险性,采取以上适当的防护措施,注意利器的安全使用与收集,有效防止伤害,坚持标准预防,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3.严密防护基本要求:防护对象:给呼吸道传染病病人进行有创操作如进行气管插管、气管理切开或吸痰时;或给不明原因死亡患者进行尸解时。

防护配备: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可使用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防护要求:严格执行所有防护程序,坚持标准预防,认真洗手和手消毒。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后及时按要求收集,严密防范利器伤害,用后规范收集。

三、对感染性疾病防护具体措施:按照医院下发的“预防感染性疾病造成院内感染的控制措施”的具体要求执行。

四、医务人员遭受锐器伤害后的报告处理:

根据卫生部《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的通知要求,对照医院制定的关于“经血传播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制度、处理原则、或措施流程”,当医务人员在医疗操作、护理过程中遭受锐器伤害后,应及时报告医务、护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五、防护用品规范使用:口罩、护目镜、防护面罩、手套、隔离衣与防护服、鞋套、防水围裙及帽子的使用和穿脱顺序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篇4:种业公司研发经费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费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以下简称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加速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的财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一)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直接投入研发活动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第二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一)国家、政府部门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二)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

(三)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条

研发过程的管理

(一)立项

(1)小型研发项目:是指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研发项目,立项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费用预算,经科研部门经理签字同意,报公司分管付总经理批准立项。

(2)中型研发项目:是指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研发项目,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费用预算,经分管付总经理签字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立项。

(3)大型研发项目:是指投入资金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的研发项目,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费用预算,由项目发起人邀请公司科研、财务、市场三方代表讨论通过后,经分管付总经理签字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立项。

(二)项目计划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名称,目标,发起人,负责人,研发、测试承担者,研发、测试的项目实施工期计划,项目预算等内容;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名称,市场调研情况,销售预测,技术现状和实现途径等内容。

(三)研究过程管理

(1)、项目只有立项后才允许发生费用。费用报销、研发领料时使用此项目名称作为财务核算的依据。

(2)、明确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企业研发机构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要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

(3)、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部门难以独立承担的研发项目,由公司集中研发力量、并统筹管理公司研发活动。

(4)、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合同需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研究成果的产权归属、研究进度和质量标准等相关内容。

第四条

研发费用的管理

(1)、每年由公司科研部门编制年度研发费用使用预算,报总经理审批。公司根据研发计划及费用预算,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入管理费用。

(2)、研发费用预算应当详细说明费用支出的用途和数额,按照已经立项或拟立项的项目列支。与技术开发活动无关的任何其他费用不得计入研发费用列支。

(3)、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由分管科研负责人全权负责,研发费用报销列支时,报销单据必须列明项目名称,由项目负责人、科研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财务部单独建立研发费用账务核算体系,建立与研发费用内容对应的会计科目核算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研发项目及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研发费用,以保证各项研发费用归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企业应当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包括研发费用支出规模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发费用情况等。

第五条

所称企业研发人员,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在职和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其提供直接服务的管理人员。

第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

第七条

本制度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5:常用仪器设备抢救物品中可能出现意外情况应急预案措施

常用仪器、设备和抢救物品中可能出现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及措施

(一)监护仪使用过程中突发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

1.值班护士应熟知监护仪操作规程及使用性能

2.监护仪本身带有蓄电池,平时应定期充电,使蓄电池始终处于饱和状态,以保证在突发情况时能够正常运行。科室配置备用监护仪,并专人定期检查其状况,确保设备运转良好,做好维修、维护登记

3.如遇监护仪意外停电、设备故障致监护仪不能正常工作时:护士应立即停止使用监护仪,立即启用备用监护仪,同时评估病人、通知医生。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对清醒病人做好心理护理

4.故障的监护仪挂上“仪器故障牌”,及时通知仪器维修部门。维修过程及维修结果应及时登记备案

5.护理人员将突发情况过程及患者生命体征准确记录于护理记录单中

(二)

心电图机使用过程中突发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

1.操作人员应熟知心电图机使用性能及操作规范

2.心电图机本身带有蓄电池,平时应定期充电,以保证意外停电时,能够正常运行。科室配置备用心电图机,并定期检查仪器状况,确保设备运转良好,做好维修、维护登记

3.在急诊或抢救过程中如遇设备故障,应立即更换备用设备,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配合医生完成抢救措施

4.故障的心电图机挂上“仪器故障牌”,及时通知仪器维修部门。维修过程及维修结果应及时

登记备案

(三)输液泵、注射泵使用过程中突发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

1值班护士应熟知使用输液泵、注射泵患者的病情,严密观察其生命体征

2.输液泵、注射泵本身带有蓄电池,应定期充电,使其处于饱和状态。在使用输液泵、注射泵过程中,随时观察输液泵、注射泵的动态变化,确保设备设置参数与实际运行参数相符合

3.如遇输液泵、注射泵出现意外停电、速度失控等故障时,护士应立即停用该设备,同时评估病人、通知医生。应恢复常规输注方法,条件允许时应及时更换备用设备。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清醒病人做好心理护理

4.相关人员应定期检查输液泵、注射泵状况,确保设备运转良好,做好维修、维护登记

5.故障的输液泵、注射泵挂上“仪器故障牌”,及时通知仪器维修部门。维修过程及维修结果应及时登记备案

(四)除颤仪使用过程中突发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

1.值班人员应熟知除颤仪的使用性能及使用指征。除颤仪应定点放置、专人定期检查、维护

2.除颤仪本身带有蓄电池,应每周检查,每半个月充电放电一次,确保设备运转良好,以保证在突发情况时能够正常运行。科室配置备用除颤仪,并专人定期检查其状况。做好使用、维修、维护登记

3.在使用除颤仪过程中,如遇除颤仪出现意外停电、仪器故障的致除颤仪不能正常工作时,护士应立即停止应用故障除颤仪,立即行持续CPR,并启用备用除颤仪,同时评估病人,协助医生进行其他抢救措施

4.故障的除颤仪应挂上“仪器故障牌”,及时通知仪器维修部门。维修过程及维修结果应及时登记备案

5.在使用过程中,应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并将突发情况过程及患者生命体征准确记录于护理记录单中

(五)中心负压吸引器使用过程中突发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

1.在使用中心负压吸引过程中,要定期检视真空压力表是否在正常范围(P<0.04MPa),科室配备电动吸引器,定期定人检查、维护,以保证在突发情况时能正常使用。

2.使用过程中如遇停电,真空压力不足、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时,应立即启用备用电动吸引器:打开电动吸引器,连接引流管道,携电动吸引器至患者床旁,给予吸痰,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对清醒患者做好心理护理。

3.在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有无缺氧或者其他生命体征变化,配合医生完成各项抢救措施,并准确记录。

4.检查中心负压压力表,确定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确定引起故障的原因。

5.对故障的吸引装置应悬挂“仪器故障牌”,及时通知仪器维修部门,维修过程及维修结果应及时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