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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大学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

  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工作量,考核,办法,教师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收集整理了以下电视大学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视大学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工作量考核暂行办法

根据《山西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本着客观、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自下而上的原则,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

1、校考核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考核内容

(一)一级专业导学教师

根据《山西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晋电大人事字[20**]7号)精神,一级专业导学教师工作内容主要有三个部分,即专业建设、专业教学、专业管理。这三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及所占比例为:

1、专业建设(20%):

(1)根据中央电大试点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及修订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及相应的教学实施细则。实施性教学计划中,省开课程设置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注重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修养。

(10%)(2)根据一级课程导学教师关于资源建设的设想,提出专业资源建设的总体规划方案报资源建设委员会,并不断加以修订和完善;掌握本专业资源建设的基本情况。除文字教材外,列出每门课程所拥有的多媒体教学资源情况表,

(10%)2、专业教学:(60%)(1)根据中央电大及我省有关要求,修订本专业课程实践和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实施方案。(5%)(2)负责本专业的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对实践基地(包括虚拟实验室)建设情况有较全面、详细的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硬件设施、管理情况、人员配置情况等)。每个校外实践、实习教学基地必须附有协议书。(10%)

(3)根据本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专业学生在实践基地开展实质性教学活动;活动要有详细记录,包括时间、人数、内容、指导教师、实践报告等内容。(10%)

(4)根据本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中关于本科补修课程的补修规定,制定或修订该专业补修课程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5%)(5)每学期组织校本部一、三级课程导学教师至少开展一次学术研究活动,活动要针对课程的教学模式的改革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对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活动过程、研讨结果要有详细记录;(10%)(6)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省本专业的教学研讨活动,研讨活动要符合现代远程教育特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总体目标要求,并要详细记录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和活动内容。(10%)(7)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对全省本专业的教学、指导、检查工作。(10%)3、专业管理(20%)(1)开学一个月内,提出校本部下学期本专业每门课程一级课程导学教师和三级导学教师(含专、兼职教师)的聘用意见,并参与对外聘教师导学基本要求的培训,培训要有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培训内容等。(5%)(2)每学期开学后,负责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专业介绍、课程注册的指导。(5%)(3)每学期对本专业三级课程导学教师提出的课程教学一体化设计方案进行指导并审定。(5%)(4)每学期负责对全省本专业的补修课程的成绩及集中实践环节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5%)课时工作量的计算:将各项工作所占比例乘以总课时工作量的积为各项工作的课时工作量。

(二)一级课程导学教师

根据《山西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晋电大人事字[20**]7号)精神,一级课程导学教师主要的工作内容为五个部分,即平台建设、资源上传篇数、在线测试、网上答疑及BBS数量、网上教研情况。这五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及所占比例为:

1、平台(含山西电大在线平台和自建平台)建设(占10%):要求栏目齐全,包括课程说明、教师介绍、教学大纲、实施细则、考核说明、教学辅导、在线测试七个栏目;

2、资源上传篇数(占40%):每学期至少保证六篇,并且要求每月更新一次;

3、在线测试(占20%):期中、期末要上传两套在线测试试题;

4、网上答疑次数及BBS回复情况(占20%):实时的两次,非实时不限。平均每门课程BBS有效数量20个并且及时(48小时之内)回复率60%以上;

5、网上教研情况(占10%):积极参加中央电大组织的网上课程讨论,全省网上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

课时工作量的计算:将各项工作所占比例乘以相对应的总课时工作量的积为各部分课时工作量。

三、考核程序

1、自我总结。根据考核办法,教师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作出自我评价(包括书面小结和自我评分)。

2、院(部)初审。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各学院(部)为单位,进行个人汇报及民主评议。各学院(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对每位教师每项工作完成情况给出初评分数,签署意见后连同本人材料送交校考核办公室复核。

3、校考核组审定。校考核办公室对各学院(部)上报的考核材料进行复核,送校考核领导组终审后确定考核结果。

四、教师工作量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每次考核形成的材料均需整理归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材料及奖惩等依据。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一级专业导学教师工作量考核表

2、一级课程导学教师工作量考核表

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篇2:科技大学学生专利研究申请资助办法

山东科技大学学生专利研究及申请资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发明创造,促进学生专利成果产生,强化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内涵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全日制在校生。

第三条

本办法以立项资助的方式进行,对学生以申请专利为目的的科学研究给予经费资助,每年资助项目150个左右。项目完成时限1~3年。

第四条

学校设立学生专利研究及申请资助专项经费,每年40万元。其中,15万元为“项目研究经费”,用于开展项目研究的调研、耗材、实验、制作等费用支出;25万元为以山东科技大学名义申请专利的“专利申请经费”,用于专利申请代理费、申请费、实审费、年费等费用支出。科研处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学生申请专利的资金支持,直接用于学生专利研究及申请资助。

第五条

以山东科技大学名义申请专利、发明人(设计人)首位为学生的发明创造,专利授权后,学校给予报销专利年费(1~2年);根据发明人(设计人)的需求,视情况学校可将专利权无偿转让给发明人(设计人)。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专利,依据有关法律执行。

第二章

立项与资助

第六条

立项以评审确认的方式进行,每年3月份开展。

第七条

各校区、学院负责组织学生申报,申报项目原则上与专业相关,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资助,每年每生受资助项目数不超过1个。

第八条

申请程序

(一)学生从学校团委网站(北极星网)下载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学生专利研究及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将申请书交本人所在校区(学院);

(三)各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

(四)所有申报项目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

第九条

项目评审

(一)经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分类整理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将评审确定的拟资助项目在校园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请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下达立项通知书。

第十条

项目资助

(一)项目研究经费资助。以申请发明专利为目的的项目,每项资助“项目研究经费”500~1000元;以申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为目的的项目,每项资助“项目研究经费”200~500元。“项目研究经费”先期拨付50%,项目结题后拨付剩余50%。

(二)专利申请经费资助。对学校立项资助项目,完成研究并以山东科技大学名义申请专利的,项目负责人可向学校申请“专利申请经费”,学校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资助。

第十一条

所申报项目应是学生以申请发明、实用新型等专利为目的的研究。除符合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外,还应当遵守专利申请的基本原则:

(一)立项申请人与发明人(设计人)的一致性原则,即立项申请人与发明人(设计人)应当为同一主体;

(二)拟申请的专利应当具有专利属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三章

中期检查与结题

第十二条

项目中期检查

(一)对立项资助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应在立项研究时限进行到一半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主动接受中期检查;

(二)中期检查由学校组织各校区、学院实施。

第十三条

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和专利申请工作,获得专利证书即为项目结题。结题时应提交专利申请书第一页复印件、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费发票、授权通知书、授权费发票、专利证书等。

第十四条

学生所在单位应不定期督促、检查、指导项目负责人做好研究和专利申请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十五条

经学校或各校区、学院检查,发现项目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结题:

(一)未完成《山东科技大学学生专利研究及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的内容;

(二)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三)未进行专利申请工作。

第十六条

项目撤销。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以撤销:

(一)项目负责人发生重大变故;

(二)中期检查不进行、不合格或项目研究预期成果无法实现;

(三)研究内容有造假、抄袭等情况;

(四)组织管理不力。

第十七条

对撤销的项目,停止已拨付经费的使用,承担单位应对已做的工作、经费使用等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报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未结题的项目,取消剩余50%资助经费,取消以上情况项目负责人下年度学校立项资助项目的申报资格。

第十八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一般不得中途更换项目负责人或调整《山东科技大学学生专利研究及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的内容,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出项目变更申请:

(一)因健康、学业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计划目标、内容、进度或负责人进行调整的。

第十九条

所有变更申请需按照项目申请渠道,通过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研究经费”按照项目拨付,专项管理、专户核算;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监督、审核。经费必须按约定在项目权限内使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第二十一条

“项目研究经费”的使用,须由项目负责人在有效单据上签字并注明用途,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各单位留存备案。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专利申请经费”由发明人(设计人)在申请专利所需的代理费、申请费、实审费、授权所需费用及年费正式发票上签字,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报销。

第五章

分工与职责

第二十三条

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与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做好专利申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动员组织全校学生参与;

(二)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按照程序择优遴选,并对拟资助项目的信息进行公示,批复立项;

(三)组织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四)检查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做好专利申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动员组织本单位学生参与;

(二)组织项目申报、初步审核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汇总上报结果;

(三)负责本单位“项目研究经费”使用的监督、审核工作。协助学校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并根据要求做好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负责审核申请专利所发生费用的发票,报送项目结题材料,审核奖励措施的落实;

(五)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专利研究提供实验、设备等方面的支持;选聘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研究和专利申请工作。

第六章

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

在校学生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证书的,授予“山东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拔尖人才”称号,指导教师授予“山东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第二十六条

在校学生以山东科技大学名义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证书的,给予奖金奖励,每生每年奖励项目不超过2项。列入学生专利研究及申请资助项目、享受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再奖励。

凡获得国际专利的,每件给予10000元奖励;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经专家组评审,每年评出100件技术含量较高的,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对于技术含量一般的,每件给予800元奖励;技术含量较低的和国内外观设计专利不予奖励。

发明人(设计人)为多人的,由首位发明人(设计人)提出奖金分配方案,报请所在单位批准后分配奖金。

第二十七条

对完成立项研究且进行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证书的项目前三位参与学生记创新学分。根据学生的排序,首位登记2个学分,后两位分别登记1个学分。

第二十八条

获得专利证书的项目前两位学生,学校可重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第二十九条

对以山东科技大学名义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证书的学校立项资助项目,其指导教师给予工作量补贴。凡指导项目获得国际专利的,每件补贴30个学时;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的,每件补贴20个学时;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的,每件补贴10个学时;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不予补贴。

多名教师共同指导的,工作量补贴的分配方案由首位指导教师拟定,报经所在校区(学院)审核后执行。

第三十条

学生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等产生的成果申报专利并获得专利证书的,将不再给予指导教师工作量补贴。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涉及到的创新学分,由各校区、学院负责统计,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教务处审核确认;学生奖励由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计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负责发放;工作量补贴由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计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由人事处负责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的通知》(山科大学字〔20**〕37号)同时废止。

篇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及公示办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及公示办法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办法

(一)变更条件

依法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不得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其变更的内容也必须符合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城乡规划,不得违背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土地主要用途、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退让道路红线、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共设施的设置、历史文化保护要求等。已建成项目(建筑)不予直接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的变更,其变更内容与批准方案不一致的,应从方案变更开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直接受理许可内容变更:

1.建设单位名称变更;

2.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但不变更施工图,经核查属笔误或计算错误的,且符合规划要求;

3.在建项目未按规划要求建设,但不影响城市规划或整改后符合规划要求,在建设单位接受行政处罚后的变更;

4.文字表述中个别错字或笔误。

5.工业项目、公用设施项目(划拨用地)在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前提下,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平面尺寸、局部建筑层数、局部外立面、增加门卫配电等附属设施等的变更。

6.房地产项目中不增加小区住宅套数的户型变更、建筑内部分隔变更,因非主观因素规划调整需要变更建筑层数、局部外立面变更、为本小区配建的配电房等市政配套设施变更、门卫等的变更。

(二)变更程序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的变更,按照新的报建项目审批程序进行。属于经营性项目且涉及增(扩)建或改建,必须与相关部门会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和实施。

(三)处于验收阶段申请变更的项目

1.对于不可更正的违法建设(如突破容积率,建筑最小间距不满足,建筑超出用地红线等),责令整改并处罚。

2.在建项目未按规划要求建设,非工业项目应先接受行政处罚,若不影响城市规划或整改后符合规划要求,可按程序申请变更。审批科室对变更内容审查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变更手续,如公示期间反响强烈,则按原许可内容进行整改;工业项目若不影响城市规划或整改后符合规划要求,可按程序申请变更。

3.规划验线阶段(预售前)建筑有移位的,复核日照,如影响日照的,建筑作降层处理,且减少的面积不得在余下建筑中增补。其它按项目管理科规定执行。

4.已经验收合格项目,原则上不予变更。确需调整按改扩建项目重新申报。

二、行政许可事项批后公示管理办法

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建设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须进行批后公示。由于批后公示须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之后才能确定公示的最终内容,没有很好的抓手以确保建设单位进行批后公示。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公示牌》具体设置由建设单位负责,设置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便于接受城乡规划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公众监督,并同时在市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公示牌》的内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样本,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立面图,监督电话等。

公示牌尺寸不小于0.9米×1.5米。

三、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公示牌》的设置及维护情况纳入规划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的内容,进行全程监督。规划验线时作为一项检查内容,规划核实时也将核对公示内容。

公示牌直至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后方可拆除,其间建设单位应保持公示牌清洁、完整,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对凡是不按规定进行批后公示、恶意修改规划许可内容的和不及时对公示牌进行维修清洁的建设单位,市规划局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改正后,再予进行相关规划核实。

篇4:公司文件资料账号密码管理办法

账号密码管理办法

为维护网络安全运行,确保公司各项文件资料不受侵害,促进各类密码统一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一、账号、密码设置对象

1.服务器(域名、阿里云、教师行动网、云平台、中考中招、各部门存档)账号密码等;

2.公司网站用户(云平台、教师行动网、中考中招)、后台账号等;

3.公司官网、微信、微博等与公司宣传有关的账号、密码;

4.因工作需要,在政府或第三方机构等网站注册的账号、密码;

5.需加密的文件资料;

6.上述未列出的其他与工作有关的账号密码。

二、密码的设置

1.公司各项密码,由直接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商议确定,密码可由直接责任人设定,并报部门负责人知晓及备案。

2.密码内容设置规则:必须由数字、字符和特殊字符组成;密码长度不能少于8个字符;机密级对象,设置的密码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设置密码时应尽量避开有规律、易破译的数字或字符组合。

三、密码的修改

1.公司因实际需求,修改(更换)各项密码,须向直接责任人申请,并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才允许更改密码。

2.所有离职的员工须履行密码交执程序,及时上交公司各项账户密码。由部门负责人通知相关人员及时修改相应密码。

3.定期更换密码:一般服务器密码更换周期不得超过60天。

四、账号和密码的保存

1.公司设置的各项用户密码由直接责任人自行保存,严禁将各项密码告知他人;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告知,应按程序请示上级领导,经上级领导批示后方可告知相应密码。一旦对方工作完成,直接责任人必须及时更改密码,确保密码安全。

2.公司的各项密码均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密码信息表》(详见附表)、管理保存、及时更新,须将《密码信息表》(详见附表)提交至行政部档案管理员备份。档案管理员按月进行核查。

3.各项密码直接责任人对所管理的密码,严禁通过各种渠道漏密,切勿出现忘记密码、遗失密码等情况。否则,将视情况承担相应工作失职的责任,部门负责人亦将承担部门管理连带责任。

4.如发现密码有泄密迹象或黑客入侵,密码直接责任人应立刻报告上级领导,并严查泄密源头、修补系统漏洞,采取一切可行的方式规避公司损失,并将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上一级领导。

五、处罚

针对上述条款,违反者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50元至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

附表:

密码信息表

序号

名称/用途

管理部门

责任人

账号/用户名

密码

备注

**********

**********

网址、地址等

篇5:化工公司冬季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管理要求及考核

化工公司冬季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管理要求及考核

1、各部门负责人是冬季“四防”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区域及专业主管范围内的冬季“四防”工作全面负责;分管人员全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冬季“四防”工作。

2、各车间、科室按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分解确定各自的详细方案,尤其车间要细化到每个岗位,要突出冬季“四防”重点部位和预防措施,责任必须到人。11月15日前完成,届时未完成的扣第一责任人200元。

3、各车间要利用黑板报、班组会等形式进行“四防”宣传发动工作,使职工认识“四防”工作的重要性,人人做好冬季“四防”工作,并做好各岗位应急预案学习培训,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无宣传和培训对第一责任人和安全主任各扣200元。

4、各车间必须按要求落实好防冻工作,落实责任到人。若出现冻坏设备设施或影响生产的按事故处理;因不能及时投用消防设施而造成事故或扩大损失的,责任人及相应管理人员从严从重处罚。

5、平台、通道、楼梯等采取防滑防护措施,地面严禁有积水,防止结冰。出现结冰、积水现象不及时处理每处(片区)扣责任人100元。

6、房屋的门窗及室内采暖设施确保完好,出现问题不及时修缮的每处扣责任单位100元。

7、不按时清扫积雪或清理冰凌的每处(片区)扣责任人100元。

8、冬季职工做好防寒个体防护,但不得违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如禁止戴围巾、护耳帽、戴手套擦拭转动设备等),出现不符合按违反劳保穿戴论处。

9、各单位要注意天气预报和上级的紧急通知,及时落实应急准备措施,做好防备恶劣天气及意外情况的准备工作。

10、技改工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负责部门做好冬季施工组织准备工作,做好设备、土建物料、施工人员防冻措施,确保冬季施工的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及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视损失情况扣100-500元。

1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冬季“四防”的各项工作,对因落实不到位责任心不强而产生的问题,一律从重考核。

12、防冻措施及考核具体按技术科下发的《冬季防冻实施办法》执行。

13、奖励办法:对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冬季“四防”工作,不出现任何影响安全生产问题的,按每人200元的标准奖励;其他人员的奖励按技术科下发的《冬季防冻实施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指冬季的时间段是自每年的11月份至次年的3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