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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加气站安全管理制度合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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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加气站安全管理制度合编

加气站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为做好LNG供气站的消防管理工作,维护好各消防设施,避免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气站的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由气站站长全面负责,指定专人负责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

2、消防管理指定人应按时对气站内所有的消防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并认真如实记录。

3、消防指定人应按规定对消防系统进行试运行,确保消防系统维持在良好的待用状态。

4、气站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培训,确保气站所有人员熟悉消防系统,熟练使用消防设施。

5、检查时发现有下列隐患之一的,需迅速报公司安全技术部。同时报气站管理部门负责人:

⑴消防栓、灭火器和其它消防设备丢失、损坏或挪作它用的;

⑵自动报警系统和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损坏不能正常工作的;

⑶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⑷消防设施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⑸值班人员缺乏防火安全基本知识,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的;

⑹其他影响消防安全,应当责令了限期整改的。

6、部门负责人和气站站长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抽查,督促消防指定人更好地开展工作。

7、消防指定人应监督消防系统维护人员的工作,发现未按规定开展测试和保养工作,应立即汇报。

车辆出入站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辆的出入站,减小车辆行驶对气站安全运行的影响,保证气站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除气站装卸用途的液化天然气槽车外,其它车辆必须办理进站许可证后方可进站。

2、进入气站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罩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并在《车辆入站登记表》和《来访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

3、进入气站的人员必须穿戴棉质服装,液化天然气槽车的司机、押车员必须穿戴自备的安全鞋、安全帽和工作服,否则禁止进入气站。

4、所有进入气站人员必须在进入气站前将手机、香烟、打火机等危险源存放至指定的火种箱。

5、进入气站的车辆驾驶时速不得超出5公里/小时,按值班人员指定的路线和区域行驶或停留,不得进入禁行的区域。

6、液化天然气槽车在指定的位置停车、熄火并拉上手闸后,将车辆钥匙交给值班人员,司机及押运可离开驾驶室但必须在车辆附近值班。

7、严禁车辆在气站滞留,除在装卸作业的液化天然气槽车外,所有车辆晚上不得在气站停留。

8、气站发生紧急情况下,所有人员必须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禁止擅自发动车辆或其他危险行为。

9、车辆出站应由值班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并进行登记后按指定的路线驶离,值班人应及时关闭车辆出入口。

设备管理、维护及保养制度

为及时消除气站设备隐患,改善设备运行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管理、维护和保养实行专人负责制,负责设备台帐的建立及维护保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设备实行“三及保养”制度,例行保养由气站站长指定值班人员负责,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由设备管理责任人实施。

3、设备管理责任人应调入运行特点,运行时间建立各设备“三级保养“间隔、保养内容及完好标准。

4、设备维护保养应不影响气站正常的生产运行,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编制作业指引并获得作业许可。

5、防爆区内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执行防爆区作业安全许可制度,严禁带电开盖进行维护保养。

6、值班人员启动设备时应严格按时规程执行,检查设备运行是否平稳,各参数是否在正常范围,否则应立即停机报修。

7、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巡查,发现设备异常时,应进行排除或启动备用设备,否则应立即报告。

8、设备维护保养实行资格认可制度,未获得认可的人员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设备维护保养。

9、严格执行备用设备的定期使用制度,备用设备每月至少使用一次,连续使用时间不少于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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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设备维护保养后应对设备进行试运行,检查正常运行后才可投入正常使用;每次设备保养应认真、准确地做好记录。

防爆区管理制度

为规范、加强LNG供气站防爆区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以及员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防爆区执行工作许可制度,作业应做好防爆的安全措施,严禁无证动火或用电。

2、防爆区内的设备、设施应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以及制订管理细则,设备现场应标明管理责任人。

3、气站管理部门每月对防爆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或问题应及时报告或处置。

4、主动、定期对防爆区的工艺、消防以及安全设备、设施及附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100%完好率。

5、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防爆区内巡回检查制度,严禁违规操作。

6、外访人员除非获得公司批准,不得在防爆区内参观。

7、制订防爆区紧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预案的演练。

安全防火制度

LNG气化站为易燃易爆场所,为加强防火管理,杜绝火灾隐患,确保气站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由气站主管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防火隐患,应立即汇报和整改。

2、展区内消防供水设施,消防器材制定专人进行维护,定期测试和检查,及时消缺补漏。

3、严禁携带火种(火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及穿铁掌鞋等进入站区。

4、站区内严禁一切点火源,防爆区内动火作业需办理动火许可证,安排专人按施工方案进行现场监督。

5、严禁穿戴尼龙、晴纶等易产生火花服装的人员进站,值班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

6、机动车辆入站内必须佩带防火罩,限速5km/h,禁止一切车辆在站内维修或停放。

7、防爆区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作业前必须进行燃气泄漏检测,符合安全条件方可作业。

8、设计站内接电线或电气设备搬迁,维修等事项,必须有持证件电工操作。

9、站区围墙外50m范围内禁止燃烟花、爆竹,发现应予以制止。

人员出入站管理制度

LNG气化站为甲级防火单位,属易燃、易爆场所,为规范应用的出入站,保证气站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进站的人员必须进行人体静电释放,以消除人体静电。

2、除气站值班人员外,公司内部人员进入气站必须进行登记,外来单位人员进站必须办理进站许可证。

3、值班人员必须佩带公司统一的服装、安全鞋、安全帽进入气站,非值班人员应穿戴棉质服装,否则禁止进入气站。

4、所有进入气站人员必须在进入气站前将手机、香烟、打火机等危险源存放至指定的火种箱。

5、厂商或承包单位的维护检修人员进入站区施工时,应办理作业许可证,佩带公司的“临时出入证”方可出入站。

6、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气站内谢绝参观、学习,经批准进站参观或学习的人员必须由值班人员陪同引导。

7、所有进站的人员除值班人员外,严禁操作或动用站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值班人员严禁对外来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操作指令。

8、站内严禁烟火,禁止任何人员在站内任何地点吸烟,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9、气站紧急事故时,所有来访人员应按值班人员的要求紧急撤离,不得在气站停留。

气站巡回检查制度

为保证气站设备、工艺管线机附属设施以及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规范值班人员巡回检查,特制定本制度。

1、气站的巡回检查为每小时1次,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执行,严禁未按时检查或未按规定路线巡查。

2、值班人员应按巡查指引的要求,对必须巡查的设备或设施一一进行分区域现场巡查。

3、值班人员应通过认证观察设备或设施的外观、运行状态、仪表示值等判断其是否工作正常。

4、巡查检查时,发现问题应按巡查指引及时进行处理,未能有效处理应立即汇报气站站长。

5、巡回检查时,值班人员应做到认真、细致,记录准确无误,并按要求在不同的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6、值班人员巡查完毕后,应经记录的仪表数据域站控系统的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是否一致,发现异常应记录并处理。

7、巡查中发现设备或设施异常状况,应加密巡查次数并重点关注。

交接班管理制度

LNG供气站为24小时运行的供气场所,为规范值班人员交接班,确保气站安全、稳定、持续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接班人员应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值班期间应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气站交接班。

2、接班人员上班前4小时内严禁饮酒,交班人员若发现接班人员有饮酒等异常情况应拒绝交班,并向气站站长报告。

3、交接班人员应在交接班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巡回检查,详细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

4、交班人员应详细记录需要注意或跟进的事项并进行交代,接班人员清除后双方前面确认交接班完成。

5、在处理事故或进行重大工艺操作时,严禁进行交接班,必须确保处理好事故或操作完毕后,双方才可以进行交接班。

6、接班人员因故未到气站,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立即报告气站站长处理。

7、接班人员接班后应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处理遗留问题,按规定开展值班工作。

值班管理制度

LNG供气站为24小时运行的供气场所,为规范值班人员的值班,确保气站安全、稳定、连续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消防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值班人员上班前四小时内不得喝酒,值班期间严禁打瞌睡,禁止会客,不知带非值班人员进入站内。

3、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迟到、早退、私自换班等,严禁任何形式的脱岗行为,就餐期间至少留一人值班。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精神饱满,注意个人行为和形象,严禁使用气站电话进行非工作性通话、电话聊天、阅读与岗位无关刊物的行为。

5、值班班次分为两班,白、夜班上班时间为每日8:00~20:00、20:00~8:00,接班人员应按交接班管理制度提前到岗交接班。

6、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按巡查制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区域认真巡查设备、管道的运行情况和参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值班人员在巡查时,必须留守一人在中控室观察运行数据,发现现场数据与系统数据不一致时应立即处理。

篇2:往来帐务管理制度

往来帐务管理制度

一、应收帐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

2、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

3、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

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

1)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

3)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

3、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

4、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帐,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帐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

5、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

6、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

7、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

(三)可疑客户及可疑帐款的处理

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

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

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帐准备。

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

二、应付帐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2、现金;

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篇3: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检查

1.1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1.2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

安全[20**]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1.3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1997的要求。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1.4企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每两年检验一次。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1.5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气瓶运输与搬运

2.1运输气瓶的要求

2.1.1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2.1.2气瓶必须佩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2.1.3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2.1.4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2.1.5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2.1.6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2.1.7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2.1.8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2.2搬运气瓶的要求

2.2.1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出提升气瓶

2.2.2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2.2.3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转动瓶底的滚动方式。

2.2.4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装卸氧气瓶时,工作服、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2.2.5当提升气瓶时,应使用专用吊篮或装物架。不得使用钢丝绳或链条吊索。当用起重机吊装气瓶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气瓶使用

3.1使用气瓶前使用者应对气瓶进行安全状况检查,除按1.3检查外,还应检查减压器、流量表、软管、防回火装置是否有泄露、磨损及接头松懈等现象,并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能使用。

3.2气瓶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如果在通风条件差或狭窄的场地里使用气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现氧气不足,或危险气体浓度加大的现象。安全措施主要包括强制通风、氧气监测和气体检测等。

3.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与办公、居住区域保持10m以上,气瓶应防止曝晒、雨淋、水浸,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遮阳等措施降温。

3.4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时应分开放置,至少保持5m间距,且距明火10m以外。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应避开放射源。

3.5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乙炔气瓶使用前,必须先直立20min后,然后连接减压阀使用。

3.6气瓶及附件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沾染腐蚀性介质、灰尘等。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等。

3.7禁止将气瓶与电气设备及电路接触,以免形成电气回路。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在气、电焊混合作业的场所,要防止氧气瓶带电,如地面是铁板,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3.8气瓶瓶阀或减压器有冻结、结霜现象时,不得用火烤,可将气瓶移入室内或气温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温水冲洗,再缓慢地打开瓶阀。严禁使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3.9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止损坏阀件。装有手轮的阀门不能使用扳手。如果阀门损坏,应将气瓶隔离并及时维修。

3.10应缓慢的开启或关闭瓶阀,特别是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以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打开气瓶阀门时,人站的位置要避开气瓶出气口。

3.11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气瓶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气瓶瓶阀。

3.12乙炔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使用减压器时必须带有夹紧装置与瓶阀结合。正常使用时,乙炔气瓶的放气压降不得超过0.1MPa/h,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气瓶汇流供气。

3.13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阀门,释放减压器压力,并佩戴好瓶帽。

3.14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3.15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瓶应留有不小于0.5%—1.0%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使气压保持正压。禁止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3.16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回流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器等。

3.17气瓶通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处理。严禁将气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3.18气瓶使用完毕,要妥善保管。空瓶上应标有“空瓶”标签;已用部分气体的气瓶,应标有“使用中”标签;未使用的满瓶气瓶,应标有“满瓶”标签。

3.19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泄露,要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严禁在泄露的情况下使用气瓶。

气瓶存储

4.1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蓬的场所。存储在室内时,建筑物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气瓶存储室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也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

4.2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4.3存储可燃、爆炸性气体气瓶的库房内照明设备必须防爆,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同时应设避雷装置。禁止将气瓶放置到可能导电的地方。

4.4气瓶应分类存储,并设置标签。空瓶和满瓶分开存放。氧气或其他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应与燃料气瓶和其他易燃材料分开存放,间隔至少6m。氧气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品、油渍及其他杂物。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毒性气体气瓶或瓶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备防毒面和适当的灭火器材。

4.5对于装有易燃气体的气瓶,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产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4.6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3(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气瓶)。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m3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240m3(相当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放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4.7气瓶应直立存储,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支架或扎牢应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4.8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瓶帽,整齐排放。

4.9盛装不宜长期存放或限期存放气体的气瓶,如氯乙烯、氯化氢、甲醚等气瓶,均应注明存放期限。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必须规定存储期限,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储存点的最高温度,并应避开放射源。气瓶存放到期后,应及时处理。

4.10气瓶在室内存储期间,特别是在夏季,应定期测试存储场所的温度和湿度,并做好记录。存储场所最高允许温度应根据盛装气体性质而确定,储存场所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

4.11存储毒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气瓶的室内储存场所,必须监测储存点空气中毒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的浓度。如果浓度超标,应强制换气或通风,并查明危险气体浓度超标的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4.12如果气瓶漏气,首先应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体保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关闭瓶阀,如果瓶阀失控或漏气点不在瓶阀上,应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4.13应定期对存储场所的用电设备、通风设备、气瓶搬运工具和栅栏、防火和防毒面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篇4: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一、发票管理

(一)申领

1、由申请人在《零星开票通知单》中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广告刊登媒体或网刊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广告或信息)、申请人姓名等,交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后开具。

2、若零星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

3、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

4、杜绝开企业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把企业名称缩减至2-3个字。

5、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企业的附加合同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

6、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在对方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标明发票号及金额并加盖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业务人员因丢失发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发票时,需有书面申请并由各部门经理人员签字,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取回。

7、发票复印件盖章需由部门经理人员、公司总裁批准,财务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

8、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二)具体规定

1、已提供劳务并签订合同的,业务员凭运营中心盖章认可的合同及零星开票通知单或有企业盖章认可的广告认定单,以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开具发票。

2、未提供劳务已签订合同但又未收款的,业务员根据部门经理认可的业务内容,填写零星开票通知单,由部门经理或以上级管理人员签字,方可开具发票。若此项合同终止又收不回原发票视同未回款处理。

3、未提供劳务,已签订合同且已收款的,业务员可凭零星开票通知单或广告(信息)认定单开具发票。

4、已提供劳务,但未签订合同且已收回款的,业务员根据运营中心认可的业务内容,填写零星开票通知单或广告(信息)认定单开具发票。

5、未提供劳务且未签订合同的,禁止开发票。特殊情况如预收款项等,须部门经理专门说明。

(三)回收

1、当天领出发票,已收款项的,当天必须将款项交到公司出纳处,否则作挪用公款处理;当天未能收回款项的,当天必须将所领发票交还公司财务统一保管;客户因特殊原因需先将发票留下后再结款项的,所开发票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领票人必须要求客户签收条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回公司财务。所开发票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领票人必须持客户签收并加盖客户公司公章的收条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回公司财务。违反此项,每次扣款200元直至开除。

2、若是抵货业务,当天领出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开具同样金额的销售发票交还财务,否则必须将公司发票退回。违反此项,每次扣款100元。

3、凡将所开发票重新更改、退票(换名称或换金额),必须写明原因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退换。

(四)填写

公司统计(或会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零星开票申请单》按照发票顺序认真填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如有填错,应整套(存根联、发票联、记帐联)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以备查验。

(五)监督

会计(统计、业务部门)应根据当天的

“支票回收单”核对每张发票(每笔业务发生额)的回款情况,对所开出发票(所发生业务)进行监督。

(六)内容不符时的处理

支票回收的付款公司名称与市场员所报客户名称或所申请发票名称不符时,市场员必须同时上交由付款方加盖财务章的付款说明交财务备案。如无说明,财务先扣留支票,要求业务人员补交说明,如到截止日期仍无说明,按未回款处理。

二、收据管理

1、收据视同发票管理。

2、收据、发票不得重复开具,若已开出收据需换开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先将收据退回后再补开发票。

3、以上规定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问题由财务部负全责。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加盖有“支票收讫”章的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单》,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计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四、票据管理原则

1、加强票据管理,杜绝单据遗失现象。谁遗失谁负责,罚遗失者每张单据金额的10%,直接从报销金额中扣除(即实报金额为应报金额的90%)。

2、财务有权拒绝持非正式票据报销。

篇5: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20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备案原则

1、对于利润中心的业务人员与录入人员的收入标准,可在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原则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做调整,但必须在年度经营计划中明确说明,并经公司批准后报运营中心备案,方可执行;

2、所有利润中心、职能部门的人员工资等级必须在财务或运营中心备案(年薪制的除外)。

(五)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种类

1)年薪制加期权股;

2)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期权股;

3)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4)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加绩效奖励。

2、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构成。

3、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5、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6、 实行薪酬结构(3)(4)类的人员,其佣金(提成)提取标准以及计件工资的计算标准都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