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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现状社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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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现状社会调查报告

村干部现状社会调查报告

村干部虽然职位低,但他们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政府路线、方针、政策的最终贯彻者和执行者,他们的工作和环境如何,不仅关系到上级各项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他们是党在农村的旗帜,是群众的领航船。

一、村干部工作现状

1、投入工作与兼顾家庭的问题。村干部一头挑起工作的重担,另一头它得承担家庭的重负。村里无论大事小事,都得找到村干部来解决处理,许多情况下,他们面临着工作与家庭劳动,无私奉献与家庭经济损失的两难选择,他们选择了前者,就不得不放弃后者。

2、高付出与低待遇的问题,由于村干部身份的特殊性,工作的繁杂性、艰巨性以及农村地域的分散性等特点,决定了村干部的工作是一种高付出的劳动。与此不相称的是低待遇。首先是经济待遇低,其次是政治待遇低,如果工作出色乡镇就发给一张什么“优秀”奖状之类的,最多就是到区、市参加个表彰大会,有些辛苦工作了十几年退下来的老村干部,逢年过节却没有上级领导来看望一下,因而,倍感“人老茶凉”。

3、较真工作与遭受反对攻击的的问题。村级工作不像上级那样进行宏观指导或者发号施令,督促检查就行,而是些具体的,实际的直接的工作,必须较真去落实,否则,不但完不成工作任务,而且对不起党和广大群众的信任。一些啃硬骨头的工作,如计生工作、综治工作必须来硬的,必须较真。这样就必须会因触及一些人的利益而得罪人,甚至遭到报复。虽然现在是法制社会,诸如毁坏村干部的庄稼、山林,毒死村干部的牲畜或对村干部实施暴力的现象不再时常发生,但恶语中伤,故意诽谤,让村干部很难正常开展工作。加上村干部工作不是一辈子的事,几年或十几年后退下来,还得在村上生活,这些让村干部感到有后顾之忧。

4、群众求富心理与村干部领导能力的问题。随着群众求富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他们对村干部工作多年却“山河依旧”,群众还几乎处于原地踏步的现状十分不满。他们埋怨村干部,有的甚至对村干部讽刺、挖苦、谩骂。其实,村干部们怎么不想为群众多办些实事,怎么不想改变山村的面貌呢?一来村干部手长衣袖短,二来部分村干部爱思想观念、知识水平、开拓创新能力、地域的局限,村干部们面对群众急切求富的心理,也深感无奈。

5、兴办公益事业与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这也是让村干部们感到最头疼的事。诸如群众强烈要求闪办水利、路等公益带来,一方面,由于村集体经济的薄弱,甚至空白,许多事情心有余而力不足。另一方面,现如今是经济时代,年轻力壮、有知识、技术的人都外出务工,剩下的是老弱病残,谁愿意来为兴办公益事业尽义务劳动呢?必须发展集体经济,有钱才能好办事。

二、目前基层干部主要存在的问题

1、思想言行脱离群众,干部之间明显存在“两个距离”一是感情距离,部分村干部党性观念淡薄、宗旨意识淡薄,一身老爷习气,无群众感情,工作作风浮躁,工作方法简单,遇事缺乏周全考虑,遇急就用“蛮办法”,结果把小事弄大,大事弄砸,尤其是在处理一些突发事件*问(转载自第一范本网http://www.glwk8.com,请保留此标记。)题等矛盾时,把群众视为刁民、无赖,作为水火不容的对立面来对待,另有一些干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把基层工作当提拔的中转站,在工作中蒙瞒上级,糊弄群众,隐瞒实情,一味应付了事。二是认识距离,部分干部只对上级负责,不对群众负责,在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上,干部和群众的出发和共同点越来越少。干部抓的“大事”主要绕着上级下达的责任指标,而群众并不认可,群众关心的事,现实中存在的焦点,热点问题,有干部认为是“小事”,不屑一顾,有干部热心立项目,出政绩,群众关心的是村里电视信号不清,道路不畅,水渠失修等涉及切身利益的事,对干部们喊破嗓子也解决不了,一肚子怨气,有的人甚至说:干部让往东,咱们偏向西。

2、对新形势认识把握不够,存在“三个不适”,一是对当前变化的农村情况不适应,思维工作方法明显滞后,随着时代的民展,社会各个层面都发生了变化,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也作了很大调整,同时人的意识出现多元化,农民的素质不断提高,而许多基层干部用老一套的框框和方法用简单处理复杂问题,缺乏创新,缺乏思考孰不知以前的办法行不通,也有干部觉得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甚至流露出怨群众难管的情绪;二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用市场的方法引导群众民展经济不适应。群众要科技、要信息、要服务,许多干部不知道怎么办,自身不具备带领群众依靠科技发展经济,增加收收的能力,没有带领群众致富的门路,不受群众欢迎。三是民主法制意识淡薄,对群众日益提高的民主意识不适应,随着各项法律的宣传普及,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权利的农民越来越多,一些干部对这种新情况不适应,认为现在“刁民”增多,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放到群众的对立面上和群众的冲突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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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身素质不高,缺乏“四种精神”。一是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部分村干部科学技术不懂,农业结构调整不敢,带头创业无方,富裕农民无路,抱定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不放,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落后,缺乏与时俱进思想和创新意识,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束缚了农村经济和农民迈向共同富裕的步伐。二是缺乏深入调查研究的精神。有些干部习惯坐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即使深入农村也心在外,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地转转看看,对群众所反映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要么淡然视之,漠然处之,要么拍拍胸脯,拍拍脑袋,一副大包大揽的样子,最后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不仅伤害了群众感情,也有损干部形象,更是失掉了民心,三是缺乏深入学习的精神。有些村干部学习不深入,政策法制不懂,业务知识不会,整天不读书,不看报,不学文件,学习了也不深入执行起来又是另一套,甚至大搞上有政策下在对策,打擦边球钻政策子绕过国家政策办事。四是缺乏长期发展精神。因体制改革上的一些原因,许多村干部存在短期思想,存在短期工作行为,只看当前,比较浮躁,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缺少远见卓识,缺乏长远规划,加上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常常在解决问题或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埋下隐患,留下包袱,为下任工作开展带来阴碍和困难。

三、村级干部工作思路

如何当好村干部,如何做好联系政府和群众的纽带,是每个村干部应该考虑的问题,大家认为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掌握好本村基本情况。如人口、耕地、群众的思想状态,热点、难点问题等。只有切实做到情况消底子明,才利于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掌握好业务知识。作为一名村干部,不但要掌握全村的基本情况,更要根据分工不同,掌握好各自的专业知识,懂得有关政策法规,在工作中就能游刃有余。

3、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群众的关系。村干部与群众之(转载自第一范本网http://www.glwk8.com,请保留此标记。)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同时又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只有经常性关心群众,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才能与他们建立起血与肉的关系。才能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处理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村级组织是最基层的组织,对上涉及多个主管部门,要处理好与各个主管部门的关系,按期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三是处理好与其他村干部间的关系。各村四职干部虽然按照分工不同各司其职,但大多数时候需团结协作,因此要求村干部应虚心学习,互相帮助,从而达到共同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

篇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试题(答案)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试题附答案

第七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1、(单选题)下列有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与办公司秘书王五约定:解约后永远不得泄露所接触的公司保密信息,否则须支付巨额赔偿金

B.甲公司可以与员工张三约定:解约后2年内不可以到竞争对手大天公司工作,张三为公司车间普通工人

C.丁公司要求刚刚应聘到本公司从事普通岗位工作的赵某签订竞业限制的协议,并有违约金条款,赵某有权予以拒绝

D.乙公司与副总工程师李四约定:解约后2年内不可以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李四要求解约后给予补偿,公司人事部门称解约后与李四无合同则也无经济关系了

正确答案:C

2、(单选题)下列哪项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

A.个人缴费

B.政府补贴

C.集体补助

D.用人单位缴费

正确答案:C

3、(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享受失业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A.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B.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C.失业人员在家待业已满一年的

D.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正确答案:C

4、(单选题)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A.不得订立书面协议

B.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C.不得订立口头协议

D.必须订立书面协议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因无效劳动合同所引起的赔偿责任主体应当是()。

A.用人单位

B.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担

C.劳动者

D.有过错的一方合同主体

正确答案:A

6、(单选题)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A.以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B.以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

C.无义务

D.以与全日制用工相同的标准

正确答案:C

7、(单选题)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

A.知识教育

B.劳动补贴

C.设备更新

D.健康检查

正确答案:D

8、(单选题)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B.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C.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D.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

A.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B.劳动监察机构

C.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D.工会

正确答案:D

10、(单选题)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A.宣布废止

B.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C.不遵照执行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正确答案:B

11、(单选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B.公安

C.税务

D.工商

正确答案:A

12、(单选题)《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

A.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B.保守用人单位一切活动的信息资料秘密

C.保守用人单位职工名册的秘密

D.保守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标准的秘密

正确答案:A

13、(单选题)针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问题,《社会保险法》对此作出了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B.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C.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D.可以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正确答案:C

14、(单选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A.予以纠正

B.撤销解除意见

C.提出意见

D.要求重新处理

正确答案:C

15、(单选题)关于当事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下列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赵某在与某公司连续订立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续订时,赵某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刘某到某公司应聘,提议在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张某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王某在某国有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12年,在该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主张企业有义务与自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D

16、(单选题)我国《劳动法》适用于()。

A.企业职工

B.国家机关公务员

C.家庭保姆

D.部队军人

正确答案:A

17、(单选题)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

A.即时终止

B.续延到医疗期满时终止

C.续延一年后终止

D.续延半年后终止

正确答案:B

18、(单选题)某单位20**年10月招聘职工,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并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如有隐瞒,一经发现立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王某是大专毕业,被录用。该单位与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4年,试用期半年。王某在试用期工作很认真。20**年2月,王某经常出现呕吐、恶心,全身不适等症状,经医院诊断为妊娠反应。单位认为王某在招聘时没有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隐瞒了自己怀孕的事实,欺骗单位,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下列哪种情况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

A.该单位无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在招聘时完全符合应聘条件,无欺骗单位行为

B.该单位无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被录用后工作很认真,表现很好

C.该单位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隐瞒了怀孕事实,欺骗了招工单位

D.该单位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既已怀孕,且妊娠反应严重,显然无法胜任目前工作

正确答案:A

19、(单选题)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给予()的处分。

A.警告

B.记大过

C.开除

D.降级或者撤职

正确答案:D

20、(单选题)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

A.劳动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

B.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C.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D.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正确答案:D

21、(多选题)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

A.重要岗位的责任人员

B.责任范围

C.考核标准

D.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正确答案:BCD

22、(多选题)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

B.应当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管理能力

C.应当具备本行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

D.应当具备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

正确答案:BD

23、(多选题)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包括()。

A.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B.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C.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D.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正确答案:ABCD

24、(多选题)下列哪些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A.道路运输单位

B.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C.金属冶炼单位

D.建筑施工

正确答案:ABCD

25、(多选题)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A.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B.未与发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C.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D.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

正确答案:ACD

26、(多选题)以下属于《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责任的是()。

A.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B.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

C.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

D.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正确答案:ABCD

27、(多选题)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A.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B.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C.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D.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正确答案:ACD

28、(多选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有()。

A.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B.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C.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D.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正确答案:ABCD

29、(多选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说法正确的是()。

A.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

B.不得收取费用

C.可以收取相应的费用

D.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正确答案:ABD

30、(多选题)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

B.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C.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降级处分

D.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正确答案:AD

31、(判断题)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2、(判断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只可以依法采取三种救济方式: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协商解决。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3、(判断题)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4、(判断题)《社会保险法》没有将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纳入到社会保险法的覆盖和适用范围。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5、(判断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都应该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实行过错原则。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6、(判断题)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7、(判断题)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不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8、(判断题)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9、(判断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0、(判断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篇3:矿业联合会社会责任报告

中国矿业联合会社会责任报告

二〇一〇年五月

报告编制说明

报告时间范围:20**年1月1日—12月31日

报告发布周期: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以前报告发布:于20**年5月26日首次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数据说明:数据来源于行业统计

报告参照标准:中国工业企业及工业协会社会责任指南

目录

一、前言3(一)会长致辞3(二)协会介绍4二、协会社会责任管理4(一)发展战略及宗旨4(二)核心价值观5(三)协会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5(四)社会责任组织管理体系6三、我国矿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6(一)矿产资源保障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6(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进绿色矿山建设7(三)和谐社区建设10(四)安全生产情况11四、中国矿业联合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13(一)协会履责能力13(二)服务于行业发展16(三)服务于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19(四)反映企业诉求,促进矿业交流21五、责任展望25一、前言

(一)会长致辞

经济全球化为中国矿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提供了条件,矿业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能源和原材料的同时,也面临诸多问题。为此国际合作组织、各国政府、企业均已意识到倡导并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社会、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世界发展的时代潮流。20**年1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研究[20**]1号),积极鼓励中央企业率先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以推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中国矿业联合会是覆盖矿业全行业的全国性社团组织,倡导履行社会责任,推进矿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20**年,是经历国际金融危机后调整的一年,也是中国经济最困难的一年。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中国经济率先走出低谷,并企稳向好。矿业企业面对危机积极应对,克服困难,逐步走出困境,矿业行业也已逐渐恢复,形势总体趋稳向好,矿业经济整体表现出较为稳定的增长。在这新的形势下,中国矿业联合会落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践行“为矿业企事业服务,为矿业行业发展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以下简称“三个服务”)”的宗旨,倡导并推进绿色矿业,促进我国矿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开展矿业形势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关注矿山热点问题,反映企业呼声;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信息服务。

在新的一年里,中国矿业联合会将努力建设学习型矿联,不断提高协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政府当好参谋,为企业排忧解困,促进矿业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协会介绍

中国矿业联合会是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覆盖矿业全行业的社团法人组织。20**年底,我会机关总部在职工作人员56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41人;大学专科11人,本科20人,硕土以上7人。会员单位主要由国内外有关矿业公司(含油田)、地勘企业、全国性矿业同业协会、省级矿业协会(联合会)以及与矿业相关的科研院所(校)和矿业城市自愿组成。其宗旨是遵循矿业自身发展规律、坚持“三个服务”。主要功能是按照章程规定,依法在矿业企业和政府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协会社会责任管理

(一)发展战略及宗旨

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企业权益;强化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为矿业企事业服务,为矿业行业发展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

(二)核心价值观

海纳百川,服务至上。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强化自律,积极帮助企业发展境内外资源合作开发和投资,加强中国矿联建设,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履行好“三个服务”的宗旨,促进我国矿业发展。

(三)协会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

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依次设置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主席团,经常性机构会长办公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主席团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常务理事会的职权,对常务理事会负责。

我会总部设秘书局,在会长办公会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下设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14个分支机构,并主管主办中国矿业报、中国矿业杂志、中国矿业网、中国矿业年鉴。

(四)社会责任组织管理体系

我会设立社会责任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指导委在会长办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指导委主任由会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常务副会长担任,副主任由专职副会长担任,成员由主席团主席组成。社会责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下设工作机构,办公室主任由秘书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室主任及工作人员组成。组建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各行业和各领域专家组成。据此构成履行社会责任的组织保障体系。

指导委的工作职责是负责组织我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写并定期发布;在矿业行业领域宣传、普及和推广社会责任的理念;发布行业自律公约,介绍矿业行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最新动态;宣传国内和国际优秀矿业企业在社会责任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有针对性地为矿业企业提供相应专题培训,指导矿业企业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倡导并推进会员单位履行社会责任。

三、我国矿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我国矿业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

20**年,经历了全球金融危机后,采矿业固定资产投入完成8093.01亿元,同比增长18.2%(详见下表)。

采矿业20**年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表

投资完成金额(亿元)同比(%)采矿业固定资产总投资

8093.0118.2其中:

煤炭开采及洗选业

3021.4525.9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2793.434.4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841.3923.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791.8321.1非金属矿采选业

626.7946.5其他采矿业

18.1249.520**年我国矿产勘查开发形势迅速回升。在全球非燃料固体矿产勘查投资大幅下降40%的情况下,我国矿产勘查仍然表现出强劲增长势头,固体矿产勘查投资增长20%;重要矿产品产量同比均有所增长。其中,原煤产量30.49亿吨,同比增长12.7%;原油产量1.89亿吨,同比下降了0.4%,成品油产量2.28亿吨,同比增长9.4%。天然气产量829.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7%;粗钢、生铁、钢材产量分别为56784万吨、54375万吨和69244万吨,同比增长13.5%、15.9%、18.5%;铁矿石产量8.8亿吨,同比增长6.8%;

十种有色金属产量为2680.9万吨,同比增长5.8%;黄金产量313.98吨,同比增长11.34%;水泥产量为16.5万吨,同比增长15.9%。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我国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较弱,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应对日益严重的能源和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障。

“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矿山,是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的矿山。简言之,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矿山。矿业企业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在首位,提出既要适度强化开发利用力度,又要绿水青山,积极倡导推进“绿色矿山”的创建活动。

同煤集团塔山煤矿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提出“黑色煤炭,绿色开采”的理念。近年来,塔山煤矿一直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对塔山煤矿坚持科学发展、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绿色开采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在过去的几年里,塔山煤矿在资源循环利用方面,坚持以三大理论-循环经济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园区经济理论为支撑,探索出一种煤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建设和发展模式,建成了塔山循环经济园区。在技术创新方面,被评为山西省创新型矿井。在节能减排方面,万元产值综合能耗降低到0.86t标煤,园区废水做到了“零”排放。在环境重建方面,两年来共提取环保资金2.5亿元,支出1.3亿元,对开采沉陷、地表裂缝、植被恢复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治理工作。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和完善制度,走出了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节约资源,良性发展”、“既要金山银山,又绿水青山”发展思路指导下,大力打造绿色矿山企业。主要做法是强化采矿技术创新,集约开采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优化选矿生产系统,提高资源回收率;提升氰冶生产的科技含量,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调整生产结构,综合开发利用难选冶黄金资源;拉长主导产业链,积极推行无废料生产;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建设能源节约型企业。科技创新已成为企业快速发展最有力的助推器,企业在自主创新领域结出了丰硕的成果,先后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一项,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二十八项,获国家专利四十多项。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会泽铅锌矿开采近60年。近年来,始终坚持科学发展。按照新型工业化发展方向,结合公司实际,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选矿铅、锌等伴生金属的资源利用率,使得企业采选冶综合回收率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通过充填技术改造工程,实现无尾矿清洁生产;开发产品深度加工技术,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淘汰落后的高能耗和环境污染严重的生产线等措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使老矿山再创辉煌。

云南磷化集团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与企业发展融为一体,作为企业价值目标追求,形成了“四效并举”经营发展理念;将采空区土地复垦植被和矿区环境绿化改造纳入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对磷矿资源开发后的土地林业资源,积极探索二次开发和集约利用新机制;形成了采空区域森林化、办公区域功能化、工业场所园林化、生活小区优美化的和谐矿区生态环境。国家和省市政府授予土地复垦、环境保护、绿化造林、环境优美、科普公园等先进单位称号。昆阳磷矿复垦植被区已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生态林和经济林,在废弃排土场建成了震旦纪公园,足球场等休闲娱乐场所。云南磷化集团在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做法与经验,在云南省《中加国际矿业论坛》上作为范例交流,其业绩成就展示了云南磷化集团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力。

(三)和谐社区建设

构建和谐矿区是深入落实****,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的矿山企业在不断做大做强的同时,始终把加强与矿山周边地区和社区之间的联系,增强矿社和谐、地企和谐,推动地方和矿企共同进步,共同繁荣作为企业的重要任务。

湖北神农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神农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方面通过与社区建立协商协作机制,通过沟通协调,及时妥善解决各类利益关系,另一方面通过优先考虑当地村民就业,为当地村民提供就业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工程等措施,让社区与矿业企业共同发展,实现和谐矿区建设。

浙江湖州鹿山坞矿业有限公司与周边乡村建立和谐机制,每年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共商和谐村企等有关事项。为乡村建设村级公路,安装自来水为村民解决饮用水难题等。

山东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把和谐作为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发展方向,提出了构建和谐矿井的具体目标,将“和谐管理、和谐文化、和谐产业、和谐环境”作为构建和谐矿井的基本内涵,大力推进以人为本的和谐管理。先后荣获了全国煤炭工业企业文化示范矿、全国煤炭系统建设和谐社区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四)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生产是矿业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矿业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金川集团安全管理体制和模式不断完善,实现了长周期的安全生产。集团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和《矿山安全法》中的安全规定,全面修订完善了新一轮规章制度,按照“覆盖面广,实用性强、程序简捷”的原则,以建成全面、科学、有效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构建与实施了新的安全管理体系,引入了二矿区岗位安全准入、手指口述等最新安全管理方法,实现了矿级、工区和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保障。“十一五”期间,重伤以上事故为零,年均千人负伤率由“十五”期间的4.09‰下降到“十一五”期间的2.553‰,降低了1.537个千分点;粉尘监测合格率87.0%,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建立了以OHSHSI8001国际安全管理体系为基础的安全管理体系,超前预防,实现本质安全。制定了详细的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程序,全体员工接受了危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培训。配备了专职的安全人员,建立了专职救护队。从锦丰项目开工建设到20**年年底,锦丰项目百万人工时误工事故率为0.79,20**年度为0.21。百万人工时误工事故率低于澳洲采矿业平均水平。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坚持按照“安全发展推动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思路开展安全工作,积极探索和实践以人为本、创新求变的一系列基础性、战略性安全管理新模式。制订安全生产事故防范预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先后开展了以“安全荣辱观”、“安全危机”、“EQ(情商)学习”等为主题的正向引导教育活动和以“向事故学习”、“纠正管理错位”为主题的逆向警示教育活动,形成了以“自己的安全自己管”为核心的安全理念,逐步实现了从“他律”到“自律”、“互律”和从“外控”到“自控”、“互控”的转变,创新实施的“2S安全管理模式”获国家煤炭工业局特等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优化生产系统,加大投入、提升装备水平,改善生产条件和环境,实施攻关、消除重大灾害隐患等方面构筑绿色安全屏障,实现了“从人防到机防”、“从人控到机控”的全面转变。矿井实现了连续8年安全生产的目标,创造了建矿以来的最长安全生产周期,在全国同类矿井保持最好水平。

20**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事故1230起、死亡1542人,同比减少186起、528人,分别下降13.1%和25.4%,其中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8.6%和29.3%,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全国煤矿共发生事故1616起、死亡2631人,同比减少338起、少死亡584人,分别下降17.3%和18.2%。其中,较大事故同比减少12起、少死亡60人,分别下降10.2%和11.2%;重大事故同比减少17起、少死亡316人,分别下降51.5%和59.3%。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892,同比减少0.29、下降24.5%,全年历史性地降到了1以下。20**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但矿山安全生产基础仍较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四、中国矿业联合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协会履责能力

1.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我会严格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进行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协会能力,从20**年开始,实行每月召开一次驻会会长专题会议,每周召开一次部室主任工作例会,每月一张重点工作安排表,狠抓落实,提高执行能力。20**年组织召开了中国矿业联合会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中国矿业联合会四届六次主席团会、20**年度会员单位工作座谈会暨全国矿业协会(联合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等会议。

我会常务会理事会成员150人,均为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我会经费来源有会员单位交纳的会费、政府及企业项目、企业赞助等。协会财务每年经国土资源部审计。每年3月份参加民政部年检,均为合格通过。

2.加强基础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我会建立了中国企业境外矿业投资项目数据库,已收录我国企业赴境外矿业投资项目近500个;以会员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中国矿业企业数据库,已收集入库信息1000多条;制定了中国矿业联合会专家库方案。

3.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我会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合同法,专职工作人员均参加社保四险一金,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署率100%。我会大力支持和鼓励职工进行在职培训与深造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制定了“关于职工在职学习管理办法”,为职工学习提供时间和经费的支持,努力建设学习型矿联;根据自身需要和社会需求,我会积极接收高等院校的本科及硕土研究生进行实习,为大学生社会实践提供机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支持员工参与民主管理,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关心员工建康与安全,每年定期为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使每位员工保持身心健康,使疾病能够早发现、早治疗;为了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每年一月份组织由各会员单位、政府部门、相关协会参加的新春团拜会及电影招待会,以答谢大家对我会的支持。20**年“三八国际妇女节”组织女职工参观怀柔影视基地及采摘活动,活跃了妇女职工生活。

4.积极组织开展公益性社会活动

20**年4月22日是第40个世界地球日。国土资源部确定第40个世界地球日的主题为“认识地球保障发展—了解我们的家园深部”。

为了配合地球日的宣传工作,4月18日,我会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了以“关爱地球,让我们每人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为主题的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大家就如何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履行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公民责任进行了即兴演讲。会后参观了首云铁矿国家矿山公园、北京铁矿博物馆、采矿现场和尾矿库,使我们了解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以及资源的来之不易。

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20**年7月,我会职工参加了时代之光名苑物业管理部门组织的跳绳、踢键子、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比赛,并获得踢键子第一名和跳绳第二名的好成绩。

(二)服务于行业发展

1.落实科学发展,推进绿色矿业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年,我会携同十一家矿业行业协会及矿山企业共同发起了《绿色矿山公约》,在矿业界引起很大反响。

20**年我会成立了“绿色矿山建设领导小组”和“绿色矿山评审专家委员会”,将“建设绿色矿山,推动绿色矿业”工作做为重点持续推进。此项工作得到了国土资源部和矿业行业的的大力支持,并列入《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0**)》中。为进一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我会制定了《绿色矿山标准》、《绿色矿山管理暂行办法》、《绿色矿山基本条件》。

20**年11月在山东烟台召开了以“绿色矿山”为主题的“20**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山东招金集团、大同煤矿集团、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磷化集团等一大批会员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活动。

20**年我会开展的《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方向》专题研究,提出了我国矿业企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方向、示范企业及示范项目,通过树立典范,促进了我国绿色矿山建设。

实施名牌战略,推进绿色矿业。“名牌矿业城市”命名工作是我会宣传矿业城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型城市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20**年,我会在实地调研、严格评审的基础上,先后评审命名黑龙江五大连池为“中国矿泉城”;贵州省石阡县为“中国矿泉水之乡”;命名贵州石阡、贵州思南和安徽巢湖三处“中国温泉之乡(示范区)”;经国家级鉴定命名四川三苏矿泉水源为“中国优质矿泉水源”。通过“矿泉水之乡”、“温泉之乡”评选命名工作,推动了当地地热(温泉)、矿泉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2.围绕热点问题,反映行业诉求

我国冶金矿山企业因生产成本高,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的现实,长期以来一直制约着我国冶金行业的健康发展,尤其是20**年国际金融危机暴发以来,冶金矿山企业处于全行业亏损状态,经营十分困难,同时铁矿石谈判是近几年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就如何提高铁矿石自给率,提高国内冶金矿山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问题,我会联合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对冶金矿山行业发展现状开展了专项调研,这项工作得到了工信部等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通过调研较全面的了解我国冶金矿山企业发展现状和影响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我国冶金矿山企业发展的措施建议。并将专题研究成果上报政府相关部门。

3.关注矿山安全

关注矿山安全是我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我会开展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评选命名工作中,将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纳入了绿色矿山评定的基本条件之一,主要包括(1)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和《矿山安全生产法》中的安全规定,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2)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制订安全生产事故防范预案和应急救援措施。(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生产条件和环境,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贯彻行业标准,促进公平竞争

我会储量评审中心以“优良的信誉、优质的服务、优秀的质量”为宗旨,为矿权人提供“高效、快捷、客观、公正”的服务。20**年我会储量评审中心认真严格地贯彻新的资源储量规范和标准,努力做好储量评审工作,已成为我会为会员单位和矿业行业服务的品牌及主要支撑。同时针对储量评审中发现的问题,主动为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培训储量技术管理人才,20**年办了6期储量培训班,培训二百余人,致力于矿业行业储量人才队伍的培养。

(三)服务于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1.定期召开“矿业形势分析”座谈会,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我会联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中国黄金协会、中国钨业协会、中国化学矿业协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石油企业协会、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九家全国性行业协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矿业形势分析座谈会,研究矿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通过《矿业特情》上报国土资源部、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等有关部委,为政府及时研判我国矿产资源及矿产品供需形势及矿业企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为各行业协会和矿业企业提供了交流信息的平台,引导矿业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

2.为商务部规范企业境外矿业投资做好基础工作

为配合商务部做好规范企业境外矿业投资的基础工作,受商务部委托,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共同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审查工作,起草了“境外矿产资源合作资质认证办法”,制定了两会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至20**年底,共受理来自商务部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商务机构的155个项目的申请,办结143个,提出了防止企业境外重复投资和恶性竞争,降低企业投资风险的审查意见和建议。项目涉及石油、煤炭、冶金、贵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及放射性等矿种,投资范围涉及亚洲、非洲、澳洲、美洲38个国家。

3.积极组织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活动。通过深入调研,向国土资源部提出了《关于建立注册地质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议》、《地质勘查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我国地质技术装备现状及发展建议》和《中国温泉休闲产业(温泉会馆、度假村等)质级的评定与命名标准》等政策建议。

4.开展重大问题调研,成果受政府认可

我会进一步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向国务院有关部委提交了《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方向》、《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研究》、《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与矿产资源开发关系研究》、《我国小型矿山开发利用情况分析》、《矿业城市界定及可持续发展研究》、《稀有金属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目录》、《20**年环境经济政策配套综合目录(矿业部分)》等一批研究成果,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认可。

(四)反映企业诉求,促进矿业交流

1.关注矿山用地,探索矿用地的新模式

矿用土地问题是长期困扰矿业企业正常生产的一个问题,为了使广西平果铝、攀钢集团等采矿用地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20**年我会开展广西平果铝、攀钢矿用土地问题研究,积极推广采矿用地改革试点经验。同时参与国土资源部改革试点评审工作,商定推广平果铝土矿采矿用地改革试点经验的初步方案。为广泛了解全国矿业用地情况,先后到广西平果铝公司及中铝河南、陕西、贵州分公司、攀钢矿业公司、铜陵、淮南等企业进行调研,提交了“矿业用地专题调研报告”。

2.搭建服务平台,推进矿业交流合作

为了推进矿业交流与合作,为企业搭建服务与沟通平台,20**年我会成功召开了“20**首届昆明国际矿业合作论坛”、“20**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等大型会议。各直属单位、分会、专业委员会结合各自业务范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地质矿产勘查分会与中国矿业报联合召开的全国百家地质队(院)长座谈会;矿泉水专业委员会组织的“20**年年会暨健康水论坛”;选矿委员会主办的“20**年全国复杂难处理矿石选矿技术”学术会议;地质装备分会召开的“20**年地质仪器设备交易会”、“20**中国(北京)国际地质技术装备展览会暨论坛”、“20**年地质岩心钻探钻具研讨会”。

地质矿产勘查分会举办的矿产勘查“走出去”、全国固体矿产勘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全国深孔钻进关键技术与实践等培训班,为矿业行业间的信息沟通、经验交流、问题研究搭建了平台,受到业界的欢迎。

20**年

6月26日,为探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捕捉机遇、迎接挑战、拓展市场之计,中国矿业报汇集有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领导、资深经济专家,权威咨询人士、投资人士,在山东青岛举办了“首届全国百家矿业企业峰会”。

组织国际交流,推进矿业国际化进程。20**年有自美国、英国、加拿大、南非、澳大利亚、秘鲁、墨西哥及香港地区约60人的矿业来访团访问我会,通过双边交流,共同探讨今后合作方式和内容,并达成进一步合作的共识。与此同时我会领导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会议,推动我国矿业国际开发与合作。

20**年我会常务副会长曾绍金参加了由英国《矿业杂志》等机构举办的“20**亚洲矿业与资本”国际研讨会,并做了题为“中国矿业发展与资本市场”的发言,报告内容受到与会者的好评。

樊志全秘书长率领中国矿业企业代表团参加了在加拿大多伦多举办的勘探与开发者协会年会,与国际参会代表及参展商进行了广泛接触和交流,了解了国际矿业发展趋势及动向,协助矿业企事业单位达成了一些合作意向,圆满完成了出访任务。

在20**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期间,我会领导出席了“澳中矿业投资研讨会”、会见了澳大利亚北部省代表团、参加了南澳大利亚州政府举办的活动。会后接待了加拿大采矿、冶金和石油协会、澳大利亚勘探开采联合会,探讨加强双边合作。

3.加强信息服务,做好矿业宣传工作

《中国矿业报》、《中国矿业》杂志和《中国矿业网》作为我会的三大主流媒体,20**年继续围绕矿业行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矿业前沿技术,组织了大量宣传报道。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矿业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了行业媒体的作用。

20**年,中国矿业报发挥行业媒体的作用,关注矿业企业应对危机举措和工作思路,加大服务力度,强化“一办报,二办事”的理念,取得良好效果。尤其是配合国土资源部重点工作,在头版开设的“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专栏,截至11月底,刊发讨论稿百余篇。

《中国矿业》杂志作为矿业科技期刊,办刊质量不断提升。在20**年12月份的科技期刊评比中,学术水平综合排名在国内同类数十种期刊中,由过去的第五名晋升为第一名。同时,杂志社还完成了《中国矿业年鉴》20**年卷出版发行工作,《中国矿业年鉴》已连续出版8年,积累了大量的历史资料。

中国矿业网为准确、及时、有效地传递矿业资讯,日更新信息量已提高到300余条,日访问量达2万人次,其英文网站日更新信息30余条,日访问3000余人次,中国矿业网以及我会分支机构所办的中国地勘网、中国矿泉水网等网络媒体在国内外影响力越来越大,已成为我国矿业界的主流网络媒体之一。

五、责任展望

回顾20**年,中国矿业联合会在国土资源部的领导下,在政府有关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紧密围绕“三服务”办会宗旨,以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履行自身社会责任为已任,为矿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展望20**年,在国家调结构、促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大政方针指引下,中国矿业联合会将继续以****为指导,坚持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提高履责能力,进一步增强行业影响力和凝聚力;大力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活动,推进矿业领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围绕矿业行业共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探索解决办法;加强信息宣传和舆论导向,宣传企业,反映行业呼声;拓展交流平台,使中国矿联成为政府的支撑、企业的朋友。

20**年我会将制定“中国矿业联合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为我会的科学、持续、稳定发展做好谋划。作为全国唯一一家覆盖矿业全行业的协会组织,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与矿业界的同行共同努力,使矿业行业向着绿色、低碳、环保、持续、稳定的方向发展。

篇4:商学部国贸专业社会调查方案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部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社会调查方案

毕业实习调查是培养、训练学生观察社会、认识社会以及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它不仅要求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而且使学生通过对关键或焦点问题进行毕业实习调查,圆满完成学习计划,实现教学目标。为使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部20**级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社会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社会调查的目的

1、社会调查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国际贸易实践的了解。让学生接受国际贸易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培养和训练他们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使他们具有运用国际贸易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同时也为撰写毕业论文打下基础。

2、社会调查是训练学生观察社会、认识社会以及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它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专业技能,通过对国际贸易专业的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的能力。

二、基本要求:

1、社会调查的时间为8周,主要在暑期进行。计2学分,不得免修。

2、社会调查的内容应具有专业特色。

3、学员应独立完成与社会调查报告有关的一切写作。

完整的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包括:社会调查题目、调查内容,调查结果,调查体会,运用相关理论去解决问题,形成相关结论。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

4、不得抄袭或与他人合作完成《毕业实习调查报告》,如有抄袭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三、时间安排:

1、20**年6月下旬进行集中指导。

2、20**年7月-20**年9月利用暑期开展社会调查,按要求完成毕业实习调查报告。

3、20**年9月底之前把毕业实习调查报告和毕业实习调查表上交到指导教师。

四、毕业实习调查的考核与成绩评定

社会调查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为依据。以学生参加毕业实习调查活动的情况、效果、撰写文字材料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水平,在社会调查过程中的表现以及调查单位的反馈意见等作为评定成绩的依据。

1、考核内容

(1)社会调查时的基本情况与表现;

(2)调查报告的内容与文字表达。

2、考核标准

毕业实习调查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优秀:(1)调查的范畴符合要求;(2)调查活动真实;(3)调查报告内容充实有创新、具有一定的价值;(4)调查报告逻辑清楚、语言流畅;(5)调查报告字数符合要求,书写认真规范。

良好、中等、合格:(1)调查的范畴符合要求;(2)调查活动真实;(3)调查报告内容充实;(4)调查报告逻辑清楚、语言通顺;(5)调查报告字数符合要求、书写认真。

不合格:凡不符合上述合格标准中所提到的任何一条要求,均视为不合格。

五、指导老师安排

米家龙(讲师)

篇5: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行为,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简称《条例》,下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面向社会招生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

本办法所称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面向社会招生,不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各类培训学校、培训中心和培训部。

第三条

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自考助学、非学历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教育机构,实施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机构,各部门、各单位举办面向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适用办法。

第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按国家有关中外合作办学规定办理。

第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应加强对教育机构的领导,维护举办者、教育工作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教育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的领导和管理。

社会力量不得举办宗教学校和变相宗教学校。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章

成立、变更、解散

第七条

举办教育机构分筹办和正式建校两个阶段。达到设置标准要求的,可以直接申请设置;未达到设置标准要求但已有一定基础的,可以先申请筹办。筹办期的教育机构不得招生。筹办期不得超过2年,到期达不到设置标准的,取消其筹办资格。

第八条

申请办学的单位须具法人资格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具同意申请办学的证明;申请办学的个人须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处(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出具个人民事行为能力及政治权利的证明。

第九条

申请筹办教育机构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各一式三份:

(一)筹办申请报告;

(二)《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

(三)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申请正式举办教育机构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各一式三份:

(一)申办报告;

(二)《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

(三)教育机构的章程或管理制度草案;

(四)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等书面申请材料应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并提出意见后再报审批机关。

举办卫生类教育机构还必须经审批机关同级的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加具意见。

第十二条

教育机构名称,须按下列规范要求命名:

(一)实施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名称为:“字号+中等职业学校”;较大非学历教育机构名称为:字号+培训学校”;一般非学历教育机构名称为“字号+培训中心”;非独立设置的非学历教育机构名称为“字号+培训部”。

(二)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的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含县)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三)学校名称前应冠以教育机构审批机关所属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名称前冠以市辖区的名称或地名时,应当与所在市的行政区划名称连用。

(四)一般不使用和恢复解放前的旧校名,因特殊情况需要的应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五)筹办教育机构需在校名后冠以“(筹办)”字样。

第十三条

教育机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下列文字和内容:

(一)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粤港澳”、“粤港”、“粤澳”等字样;

(二)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

(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人民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名称及宗教界的寺、观、教堂(佛、道教的寺、观,伊期兰教的清真寺,天主教、基督教的教堂)名称;

(五)已被撤销的教育机构名称;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十四条

教育机构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组织管理制度;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程序;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八)需要由章程规定有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教育机构应设立办学风险金。申请举办的教育机构获正式批准后,举办者必须为教育机构缴纳首期办学风险金,中等职业学校首期办学风险金为10万元,非学厉教育机构首期办学风险金为5万元。教育机构从正式招生开始,每年从收取的学费中提取10%存人审批部门开设的专门帐户,直至办学风险金达到在校生1年学费的总额。

办学风险金专项用于教育机构继续办学遇到困难或出现危机时处理学生退费与教师酬金等遗留问题的费用,不得挪用作他用。教育机构停办时,办学风险金全额连同合法利息退还给教育机构。

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机关于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于第二年4月底前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宗旨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二)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三)办学条件没有达到设置标准规定的;

(四)举办者或拟任负责人曾为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的;

(五)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六)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

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举办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由省教育厅审批。

(二)举办卫生类以外的中等职业学校和较大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由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三)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中心、培训部,由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

经批准开办的教育机构,由批准机关发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第二十条

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正本应当悬挂于教育机构住所的醒目位置。

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副本的有效期为4年。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举办的对外独立的教育机构,须到民政部门或机构编制部门进行登记后,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独立教育教育机构凭登记证书刻制印章,申请开立银行帐户。

第二十二条

教育机构改变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举办者、办学层次、办学范围、主管机关,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审批机关和业务主管机关备案。

教育机构申请变更事项时,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变更的理由,并附决定变更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纪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

(二)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事项审查意见;

(三)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教育机构的地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业务主管单位发生变更的,除向审批机关提交上述规定的文件外,还须分别提交下列材料:变更后新地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变更后的业务范围;财务审计报告和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业务主管的文件。

第二十三条

教育机构修改章程,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核准。报请核准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章程核准表》;

(二)章程修改说明及修改后的章程草案;

(三)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四条

审批机关应在收到教育机构申请变更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准予变更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教育机构。

第二十五条

审批机关核准变更的,教育机构应交回办学许可证正副本,由审批机关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

教育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申请解散:

(一)领取办学许可证期满一年尚未开展教学活动的;

(二)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不再具备设置标准规定条件的;

(四)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

(五)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审批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

(六)作为分立母体的教育机构因分立而解散的;

(七)作为合并源的教育机构因合并而解散的;

(八)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且在90日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的;

(九)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为需要解散的;

(十)其他原因需要解散的。

第二十七条

教育机构根据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解散时,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解散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的,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理由的文件;

(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三)清算组织提出的清算报告;

(四)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五)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八条

审批机关应在收到教育机构申请解散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准予解散或不准予解散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教育机构。

第二十九条

审批机关准予解散的,应发给教育机构注销证明文件,同时,被解散的教育机构必须交回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教育机构的成立、停办和变更由审批机关分别发布成立公告、停办公告和变更公告。审批机关发布的公告须刊登在公开发行的、发行范围覆盖同级政府所辖行政区域的报刊上。

公告费用由教育机构支付。

第三十一条

成立公告的内容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许可证号。

第三十二条

变更公告的内容除变更事项外,还应包括名称、地址、许可证号。

第三十三条

停办公告的内容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许可证号、审批发证单位、停办时间。

第三章

监督

管理

第三十四条

审批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教育机构的成立、变更、解散审批;

(二)对教育机构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审查;

(四)对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进行督导评估;

(五)对教育机构违规行为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权限给予行政处罚;

(六)受理教育机构教师和学生的行政申诉。

第三十五条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教育机构成立、变更、解散前的审查;

(二)监督、指导教育机构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教学活动;

(三)负责教育机构年度检查的初审;

(四)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权限对教育机构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五)受理教育机构教师和学生的行政申诉;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督、指导教育机构的审计和财务清算。

第三十六条

业务主管单位一般为教育机构所在地的审批机关的下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时审批机关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审批机关也可以根据实际委托其他组织为业务主管单位。

第三十七条

遗失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应当及时在刊登成立公告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并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补发证书手续。

第三十八条

教育机构申请补发办学许可证,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补发办学许可证申请书;

(二)在报刊上刊登原办学许可证作废的声明。

第三十九条

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聘任教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应当签定聘任合同。

教育机构聘任外籍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教育机构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教育机构的资产。

教育机构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收人,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

教育机构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用途使用。教育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一条

教育机构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资助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

教育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l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检报告书,接受年度检查。

第四十三条

教育机构必须遵守招生广告简章发布规定,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教育机构名称、办学许可证号、审批发证单位及收费、考试、发证等事宜必须具体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作不负责任的许诺。

第四十四条

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得颁发毕业证书,学员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由教育机构发给结业证明。结业证明应附学习年限、学习课程及学习成绩。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思想品德合格,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的学生,由学校按省有关规定发给毕业证书。

第四十五条

教育机构的经费自行筹集。教育机构可向学员收取学杂费和其他必要的费用。学费的收入主要用于办学。收费标准由教育机构提出并经办学审批机关审核后,报同级物价部门审批,领取《收费许可证》。收费时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规定使用的收款票据。

教育机构必须建立财务制度,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接受教育、财政、审计、物价、税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六条

教育机构停办时,应当做好在校师生清退、财物清理和债权债务清偿等善后工作。在还清债务后,属办学单位或个人投入办学的财产退还办学单位或个人,其余部分移交给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如资不抵债时,其亏损部分按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七条

对办学成绩优秀、社会效益显著的教育机构和在办学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八条

教育机构或个人在办学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攻和国教育法》和条例的,依照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九条

教育机构连续两年年审不通过或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审的,由审批机关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五十条

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我省的有关规定,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